重要通告:會澤縣人民政府 關於九類車輛限時進入中心城區的通告

交通 法律 貨車 皮卡 會澤警方 2017-06-16

重要通告:會澤縣人民政府 關於九類車輛限時進入中心城區的通告

為有效緩解會澤城區交通擁堵,改善交通秩序,提升人居環境和名城形象,依據聽證結果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雲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會澤縣人民政府決定自 2017年 6 月20 日起,實行對以下九類車輛限時進入中心城區,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限時通行車型

(一)重、中型貨運車輛;

(二)輕、微型貨運車輛 (皮卡車除外);

(三)低速載貨汽車;

(四)拖拉機;

(五)三輪客貨運車輛;

(六)畜力車;

(七)9座以上非營運客運車輛;

(八)營運客運車輛(城市公交車、出租車除外);

(九)其他需要禁行的車輛(混泥土攪拌運輸車、專項作業車輛等)。

二、限時通行區域

瑞祥路以南(不含瑞祥路)、撫軍街以東(不含撫軍街)、靈壁路以北(不含靈璧路),翠屏直街以西(不含翠屏直街延長線)。限時通行區域根據城市道路發展適時調整。

三、限行時段

8:00至22:00禁止駛入中心城區。

四、其他事項

(一)上述車輛在限行時段因特殊情況需要進入中心城區的,必須到會澤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秩序中隊辦理入城通行證,並按照批准時段、路線通行,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安全文明駕駛。

(二)對違反本《通告》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雲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特此通告

會澤縣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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