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城一縣區哥們聚會喝酒發生慘烈事件!

交通 法律 轎車 黃河新聞網運城 黃河新聞網運城 2017-09-14

河新聞網運城頻道訊 近期,臨猗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在“迎接十九大 全警保平安”1+8專項行動和“兩項整治”中,不斷加大對酒駕、醉駕、毒駕、疲勞駕駛等涉嫌危險駕駛罪和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宣傳、打擊力度,初步取得顯著成效,轄區內酒後駕駛機動車現象明顯減少,涉酒事故發生率明顯降低。但仍有個別心存僥倖的“癮君子”難抵誘惑,因此付出沉重代價,受到法律嚴厲制裁。

2017年9月9日21時許,在運城市鹽湖區打工的馮某君(萬榮人)應馮某(萬榮人)邀請,駕車到位於臨猗縣城內的某串串飯店,與幾名好友一起品嚐美味佳餚、喝酒聊天。23時許,酒足飯飽的馮某君和馮某分別駕駛各自轎車準備返回鹽湖區,途徑臨猗豐喜大道附近時,醉意朦朧的馮某所駕車輛與一電動車發生碰撞,導致電動車駕駛人張某某(女,臨猗人)嚴重受傷,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臨猗交警大隊接到報警後,立即趕赴事故現場進行勘察,首先對仍有醉意的馮某進行了控制。在現場調查走訪過程中,細心民警聞到在一旁“圍觀”的馮某君身上一股酒氣,面對犀利詢問,企圖狡辯的馮某君最終承認了自己酒後駕駛車輛的違法事實,兩人全被帶回交警大隊做進一步調查。

經檢測,馮某血液內酒精含量高達173.65mg/100ml,屬於醉酒駕駛機動車輛,涉嫌危險駕駛罪,被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當中。馮某君血液內酒精含量達45mg/100ml,屬於酒後駕駛機動車輛,被依法記12分,罰款1000元。同時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相關規定,馮某君尚在實習期的駕照因此將被註銷,需要重新考取。

面對如此慘痛教訓,臨猗交警希望嗜好飲酒的駕駛員朋友能引以為戒,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不要因貪杯而釀成大禍,悔恨終生。(王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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