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問北京道路停車改革

五問北京道路停車改革

7月1日起,朝陽、海淀、豐臺、石景山及延慶區部分道路

將全面實施道路停車改革並實施電子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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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改革後道路停車不再人工收費,那麼車主都可以通過什麼渠道繳費?部分車主反映“北京交通”APP綁定車牌的審核時間太長了,能快點嗎?

答: “北京交通”APP是停車人查詢道路停車信息以及線上繳費的重要渠道,註冊並綁定車牌的用戶,在停車時,可實時顯示車輛停放時長、費用等信息,離場後可隨時查詢未繳費訂單信息,並進行線上支付。為減少停車人因疏忽錯過繳費時間造成損失,區停車管理部門會在車輛駛離車位後3日內,以及繳費期限(30日)屆滿前3日內,通過發送未繳費提示短信,提醒停車人及時繳費。註冊“北京交通”APP並綁定車牌後,系統即可獲取停車人聯繫方式以便提供服務。與公安交管部門信息共享雖然也是獲取停車人聯繫方式的重要渠道,但仍有較大比例停車人聯繫方式缺失或不正確。因此,建議停車人及時註冊“北京交通”APP並綁定車牌,留存正確的聯繫方式,並及時更新。

7月起,增加了銀行網點現金繳費方式。市民可在工商銀行全市全部555個網點、招商銀行全市全部99個網點辦理停車繳費業務。

同時,市民還可通過北京交通微信公眾號、微信城市服務、支付寶城市服務進行繳費。

針對停車人反映“北京交通”APP綁定車牌的審核時間長的問題,力爭通過大數據共享進一步提高服務效率。目前,我們在電子收費系統中增加了本地車牌信息自動匹配校驗功能,並與市公安交管部門建立了信息核驗機制,利用大數據共享進行系統匹配核驗,使車牌綁定審核效率顯著提升。目前,本地車牌審核只需幾小時,一次性審核通過率達到90%以上。因停車人輸入錯誤造成系統審核未通過的,會及時反饋停車人修改。此外,對於未綁定車牌的停車人,我們還與市公安交管部門共享機動車登記信息,以便通過短信方式及時向車主提供提示繳費信息的服務。

問:前段時間,有市民反映電子停車系統存在識別不準、計費錯誤等問題,請問最近電子停車系統有沒有改進?怎樣提高識別準確率?

答:針對車牌識別誤差問題,已組織設備廠商優化了車牌顏色的識別算法,已驗證對藍牌、黃牌、黑牌、白牌、新能源車牌都能夠準確識別。同時優化了設備夜間自適應能力,減少反光所造成的識別問題。後期隨著運行時間的增加,不斷豐富特徵數據庫,前端設備將通過不斷的機器學習、自我糾錯、自我改進,持續提高車牌識別準確率。另外,進入夏季後樹木生長茂盛,對高位視頻設備形成遮擋,也是造成誤差的重要原因,各區園林綠化部門正在積極配合開展修剪樹枝樹葉的工作

針對計費誤差,已通過電子收費系統與前端設備數據交換校驗降低了錯誤訂單量。同時加強了對現場停車管理員的培訓、監督和考核,特別是對使用手持終端(POS機)管理的路段,進一步規範服務操作流程,防止出現不完整訂單。各區停車管理部門大幅加強人員配備,嚴格培訓管理,處理回覆效率顯著提高,對市民反映的問題逐一做到按時限及時核實、糾正,並由專人回覆停車人,保障停車人合法權益。

問:實施電子停車改革後停車價格到底有沒有上漲,為什麼我感覺停車費高了?

答:本市道路停車收費價格標準由市發展改革委制定,現行標準是2011年4月1日開始執行的,按照三類地區差別化收費,至今沒有調整。部分停車人感覺改革後停車費漲價了,是因為以往停車管理企業經營性收費不夠規範,有議價行為,而改革後道路停車收費改為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全額上繳區級財政,採取電子收費,一律取消現場人工收費,基本杜絕了黑收費、亂收費、議價等問題。

按照收費價格標準,每滿一個計時單位才收費,不足1個計時單位的不收取費用。以小型車為例,白天時段(7時至19時),停車不足15分鐘不收費,鼓勵提高道路停車泊位週轉率;夜間時段(19時至次日7時),停車不足2小時不收費,為居住停車提供便利。

晚19:00到次日早7:00,小型車道路停車收費標準統一為每2小時1元,停滿12個小時最高收費6元。不論是否取得了居住停車認證,夜間道路停車都是這個價格。截至目前,在東城、西城和通州區實施電子收費的道路,19:00後入場且次日早7:00前離場的累計160.5萬車次,其中不滿2個小時免費停放的144.3萬次,產生計費的訂單16.2萬次,平均每次停車費用不足6元。

問:有網友反映部分路段晚間道路停車位空著,很多車輛在車位外停放,請問如何避免這一現象?

答:結合道路停車改革的進度,各區停車秩序引導和執法的力量也在加強,並按照網格化管理模式加密巡查頻次,加大現場處罰和貼條力度,對嚴重阻礙交通的車輛實施拖移。同時加裝違停抓拍探頭、整合轄區各類視頻探頭、強化非現場執法能力,對於不入位、故意斜停、跨位停放等行為均納入違停處理。針對有些路段晚間道路停車位全空著,車輛在車位外停放,嚴重影響通行的問題,公安交管部門近期將通過加強晚7點以後的執法開展集中整治。對已辦理了道路停車居住認證的車輛,仍亂停亂放的,區停車管理部門可取消其居住認證。

問:拒不繳納停車費和不接受處罰的停車人,將有哪些處罰措施?

答:為落實《北京市機動車停車條例》四十一條規定,市交通委印發了《關於加強道路停車費催繳及行政處罰工作的意見》(試行),明確了催繳主體、處罰流程、處罰標準等。

按照規定,道路停車費最長繳費期限為車輛駛離停車位後30天,超過期限未繳納將認定為欠費。在一個自然月內,同一車輛欠繳道路停車費5-10次,或累計欠費金額200元(含)以上不足500元的,將處200元罰款;欠繳道路停車費11-20次,或累計欠費金額500元(含)以上不足1000元的,處500元罰款;欠繳道路停車費21次及以上,或累計欠費金額1000元(含)以上的,處1000元罰款。次數、金額對應不同處罰檔位的,按高者處罰。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所有欠費行為合併計算。

停車人未繳費次數或金額達到處罰標準後,各區停車管理部門將發送催繳短信,無聯繫方式的將發佈催繳公告(車牌號在各區網站公告)。目前,通過發送短信催繳的有1252輛、通過政府網站發佈催繳公告的有316輛,已有829輛車補繳停車費。5月29日,西城區開出了全市第一張欠繳道路停車費罰單,該停車人已於5月31日繳納200元罰款,並補繳了395.35元停車費。

我們也正在積極推進實現網上接受處罰繳納罰款。對於拒不接受處理的車輛,今後將受到聯合懲戒,包括在辦理車輛年檢、申請進京證等車務手續時都將受到限制;辦理了居住認證的車輛將取消其認證資格;車主的個人徵信體系也將受到影響。這些措施都將適時出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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