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土地上的房屋,補償標準能按照590號令的規定進行補償嗎'

交通 農村 李順華徵地拆遷律師 2019-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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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土地上的房屋,補償標準能按照590號令的規定進行補償嗎


在徵收實踐過程中,很多村民都疑問,我家的房屋雖然是在自家宅基地上建設的,但是位於城中村,或者距離區、縣或市中心很近,就幾公里的距離,徵收時,到底能不能按照590號令《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規定的有關不低於周邊類似房地產市場價格來補償?接下來,我們就來探討一下這個問題。

  • 首先,關於宅基地上的房屋,村民對其建造的房屋享有所有權,對宅基地享有永久使用權,但是宅基地的所有權仍屬於集體,且不能對外買賣,只能在集體組織內進行流轉。關於宅基地也屬於集體土地的一種,如相關部門需要徵收集體土地,應當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以及相應的法律法規規章等文件規定的徵收土地流程,組織實施集體土地。
  • 其次,集體土地上房屋的徵收流程,系發佈擬徵收土地公告—組織徵地調查—組織徵地聽證—擬定一書四方案並報有關機關批准—發佈徵收土地公告—組織辦理補償登記手續—針對被徵地農民對補償安置方案的異議組織聽證—被徵地農民騰空移交房屋。
  • 再次,關於徵收集體土地上房屋的補償標準,一般會以補償安置方案為主,當然也會按照評估公司對房屋、土地及房屋裝飾裝修、地上附著物、搬遷補助費、臨時安置補助費等予以貨幣補償或者產權調換。選擇貨幣補償還是產權調換,系被徵收人的權利,不能強制被徵收人只選擇貨幣補償或只選擇產權調換。
  • 最後,關於徵收集體土地上的房屋,在選擇貨幣補償的情況下,能否按照590號令徵補條例規定的被徵收房屋周邊商品房的市場價格來補償,這是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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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土地上的房屋,補償標準能按照590號令的規定進行補償嗎


在徵收實踐過程中,很多村民都疑問,我家的房屋雖然是在自家宅基地上建設的,但是位於城中村,或者距離區、縣或市中心很近,就幾公里的距離,徵收時,到底能不能按照590號令《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規定的有關不低於周邊類似房地產市場價格來補償?接下來,我們就來探討一下這個問題。

  • 首先,關於宅基地上的房屋,村民對其建造的房屋享有所有權,對宅基地享有永久使用權,但是宅基地的所有權仍屬於集體,且不能對外買賣,只能在集體組織內進行流轉。關於宅基地也屬於集體土地的一種,如相關部門需要徵收集體土地,應當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以及相應的法律法規規章等文件規定的徵收土地流程,組織實施集體土地。
  • 其次,集體土地上房屋的徵收流程,系發佈擬徵收土地公告—組織徵地調查—組織徵地聽證—擬定一書四方案並報有關機關批准—發佈徵收土地公告—組織辦理補償登記手續—針對被徵地農民對補償安置方案的異議組織聽證—被徵地農民騰空移交房屋。
  • 再次,關於徵收集體土地上房屋的補償標準,一般會以補償安置方案為主,當然也會按照評估公司對房屋、土地及房屋裝飾裝修、地上附著物、搬遷補助費、臨時安置補助費等予以貨幣補償或者產權調換。選擇貨幣補償還是產權調換,系被徵收人的權利,不能強制被徵收人只選擇貨幣補償或只選擇產權調換。
  • 最後,關於徵收集體土地上的房屋,在選擇貨幣補償的情況下,能否按照590號令徵補條例規定的被徵收房屋周邊商品房的市場價格來補償,這是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集體土地上的房屋,補償標準能按照590號令的規定進行補償嗎


一種情況下,如果房屋所在地已經納入城市規劃區,則可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農村集體土地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二條第二款“徵收農村集體土地時未就被徵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進行安置補償,補償安置時房屋所在地已納入城市規劃區,土地權利人請求參照執行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標準的,人民法院一般應予支持,但應當扣除已經取得的土地補償費。”但是,已經納入城市規劃區的房屋,具體是否能夠按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標準補償也不是絕對的,因為法官在進行此類案件的審理時,還會綜合考慮各種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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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土地上的房屋,補償標準能按照590號令的規定進行補償嗎


在徵收實踐過程中,很多村民都疑問,我家的房屋雖然是在自家宅基地上建設的,但是位於城中村,或者距離區、縣或市中心很近,就幾公里的距離,徵收時,到底能不能按照590號令《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規定的有關不低於周邊類似房地產市場價格來補償?接下來,我們就來探討一下這個問題。

  • 首先,關於宅基地上的房屋,村民對其建造的房屋享有所有權,對宅基地享有永久使用權,但是宅基地的所有權仍屬於集體,且不能對外買賣,只能在集體組織內進行流轉。關於宅基地也屬於集體土地的一種,如相關部門需要徵收集體土地,應當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以及相應的法律法規規章等文件規定的徵收土地流程,組織實施集體土地。
  • 其次,集體土地上房屋的徵收流程,系發佈擬徵收土地公告—組織徵地調查—組織徵地聽證—擬定一書四方案並報有關機關批准—發佈徵收土地公告—組織辦理補償登記手續—針對被徵地農民對補償安置方案的異議組織聽證—被徵地農民騰空移交房屋。
  • 再次,關於徵收集體土地上房屋的補償標準,一般會以補償安置方案為主,當然也會按照評估公司對房屋、土地及房屋裝飾裝修、地上附著物、搬遷補助費、臨時安置補助費等予以貨幣補償或者產權調換。選擇貨幣補償還是產權調換,系被徵收人的權利,不能強制被徵收人只選擇貨幣補償或只選擇產權調換。
  • 最後,關於徵收集體土地上的房屋,在選擇貨幣補償的情況下,能否按照590號令徵補條例規定的被徵收房屋周邊商品房的市場價格來補償,這是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集體土地上的房屋,補償標準能按照590號令的規定進行補償嗎


一種情況下,如果房屋所在地已經納入城市規劃區,則可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農村集體土地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二條第二款“徵收農村集體土地時未就被徵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進行安置補償,補償安置時房屋所在地已納入城市規劃區,土地權利人請求參照執行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標準的,人民法院一般應予支持,但應當扣除已經取得的土地補償費。”但是,已經納入城市規劃區的房屋,具體是否能夠按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標準補償也不是絕對的,因為法官在進行此類案件的審理時,還會綜合考慮各種因素。

集體土地上的房屋,補償標準能按照590號令的規定進行補償嗎


另外一種情況下,房屋並未納入城市規劃區,僅僅是距離城市中心近、交通方便、生活設施便利等,一般不得按照590號令進行補償安置。有的被徵收人可能會問,中紀辦(2011)8號中共中央紀委辦公廳、監察部辦公廳《關於加強監督檢查進一步規範徵地拆遷行為的通知》第二部分明明規定“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作出修訂之前,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要參照新頒佈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精神執行”,為啥就不能按590號的補償標準來進行補償呢。答案在這裡:參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的精神,是指在徵收集體土地時,要充分保障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保障被徵收人的生產生活水平不降低,但是,不能理解為應當按照590號令的徵收程序及補償標準對被徵收人予以安置補償。如果這樣的話,將違反上述《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以及相應的法律法規規章等文件的相關規定。

在這裡,北京李順華律師團隊提醒廣大被徵收人,如果面臨自家宅基地及房屋被徵收,而補償標準又不合理時,也要爭取通過合法手段採取有效措施,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而不能因為自家房屋徵收補償標準與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標準的不同,而放棄各種維權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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