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經理(監理公司)常用表格大全'

交通 工程師 技術 公司章程設計 2019-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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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經理(監理公司)常用表格大全

目 錄

常用支付表

支表—1 工程進度表

支表—2 中期支付證書

支表—3 清單支付報表

支表—4 工程變更一覽表

支表—5 單價變更一覽表

支表—6 永久性工程材料到達現場計量表

支表—7 扣回材料設備預付款一覽表

支表—8 扣回動員預付款一覽表

支表—9 中間計量表

支表—10 中間支付彙總表

施工監理表

監1—1 施工圖審查申報表

監1—2 進場材料申報表

監2 施工放樣報驗單

監3 工程變更令

監4 工程變更申報表

監5 分部(項)工程開工通知

監6 分部(項)工程開工申報表

監7 承包人每週工作計劃

監8 檢驗申請批覆單

監9 工作指令

監10 工地會議紀要

監11 中間交工證書

監12 分包申請報告單

監13 工程暫時停工指令

監14 復工指令

監16 工程交工證書

監17 工程缺陷責任期終止證書

監18 每日施工活動報表

監19 施工技術方案報審表

監20 監理日報

工程師月度報告

報1 合同執行概況表

報2 施工人員狀況表

報3 主要進場機械設備表

報4 承包商試驗儀器設備狀況表

報5 監理機構框圖

報6 為工程師提供的測量儀器狀態表

報7 氣象及施工活動報告

報8 施工測量形象進度圖

報9 工程進度概況表(1、2、3、4)

報10 承包商施工測量概況表

報11 施工試驗檢測概況表

報12 監理獨立測量概況表

報13 監理工程師獨立試驗概況表

報14 承包商混凝土、砂漿試驗件概況表

報15 工程事故一覽表

報16 工程延期/索贈一覽表

報17 工程變更彙總表

路線用表

路線—01 路線導線網、點測量(複測)報表

路線—02 路線水準點測量(複測)報表

交通工程設施用表

交通—01 交通標誌安裝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交通—02 標線噴塗與安裝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交通—03 視線誘導標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基用表

路基—01 路基、構造物、路面施工增加水準點測量報表

路基—02 路基、構造物、路面高程測量報表

路基—03 路基、路面中線平面位置檢測表

路基—04 路基填築鬆鋪厚度檢查表

路基—05 路基、路面寬度檢測表

路基—06 路基、路面隨機取樣位置計算表

路基—07 土方分層壓實度檢驗簽證表

路基—08 路基分層壓實度檢驗彙總表

路基—09 填前場地清理施工原始記錄

路基—10 路基、路面橫坡度檢測表

路基—11 路基、路面平整度檢測表

路基—12 路基邊坡坡度檢測表

路基—13 路基、路面回彈彎沉檢測表

路基—14 路基、路面回彈彎沉檢測結果報告

路基—15 路基、構造物、路面材料試驗委託單

路基—16 路線施工測量放線檢測表

路基—17 土的顆粒大小分析記錄

路基—18 路基、路面粒徑分配曲線表

路基—19 易溶鹽總量及鈣鎂離子測定試驗記錄

路基—20 路基、路面有機質含量試驗記錄

路基—21 路基、路面硫酸根試驗記錄

路基—22 碳酸根、碳酸氫根和氯根記錄

路基—23 路基、路面易溶鹽試驗報告

路基—24 路基材料試驗報告

路基—25 路基、構造物、路面擊實試驗記錄

路基—26 最大幹密度試驗記錄

路基—27 路基、路面液限、塑限聯合試驗記錄

路基—28 路基、路面標準密度試驗結果彙總報表

路基—29 路基、路面量砂密度檢驗報告

路基—30 路基、構造物壓實度檢測表(環刀法)

路基—31 路基、構造物、路面壓實度檢測一覽表(灌砂法)

路基—32 路基、路面壓實度檢測表(核子儀法)

路基—33 路基、構造物、路面含水量試驗記錄

路基—34—1 石灰化學成份(CaO+MgO)含量試驗記錄

路基—34—2 穩定土中石灰或水泥劑量測定試驗報告

路基—35 土方路基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路基—36 石方路基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路基—37 路基邊坡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基—38 鋪緣石鋪設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路基—39 路肩質量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路基—40 現場CBR值測定記錄

路面用表

路面—1 水泥混凝土面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2 瀝青混凝土面層和瀝青碎(礫)石面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3 瀝青貫入式面層(或土拌下貫式面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4 瀝青表面處治面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5 水泥土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6 水泥穩定粒料基層及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7 石灰土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8 石灰穩定粒料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9 石灰、粉煤灰土基層和底基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0 石灰、粉煤灰穩定粒料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1 級配碎(礫)石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2 填隙礫石(礦渣)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3 路槽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路面—14 路緣石鋪設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5 路肩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6 無側限抗壓強度試驗

路面—17 石灰未消解含量試驗

路面—18 間接抗壓強度試驗(劈裂試驗)

路面—19 瀝青物性試驗

路面—20 瀝青物性試驗

路面—21 瀝青物性試驗

路面—22 瀝青物性試驗

路面—23 瀝青粘附性試驗(水煮法)

路面—24 瀝青含蠟量試驗(蒸餾法)

路面—25 浮化瀝青試驗

路面—26 瀝青混凝土礦料組成試驗

路面—27 瀝青混和料馬歇爾試驗(蠟封法)

路面—28 瀝青混和料馬歇爾試驗(水中重法)

路面—29 瀝青混和料中最佳瀝青用量試驗

路面—30 瀝青混和料中瀝青用量選定圖

路面—31 瀝青混合料抽提試驗

路面—32 瀝青技術性能試驗彙總表

路面—33 瀝青技術性能試驗彙總表

路面—34 礦粉親水系數及含水量試驗

路面—35 路面結構層壓實度檢驗彙總評定表

路面—36 瀝青碎石路面密度試驗記錄表(蠟封法)

路面—37 瀝青碎石路面密度試驗記錄表(體積法)

路面—38 瀝青碎石路面密度試驗記錄表(表幹法)

路面—39 瀝青封面施工前下承層處理記錄

路面—40 路面厚度檢查表

路面—41 瀝青碎石施工前場地清掃記錄

橋涵用表

橋涵—01 泥漿比度、稠度和含砂試驗

橋涵—02 孔道壓漿水泥漿試驗記錄

橋涵—03 砼抗折強度實驗報告單

橋涵—04 鋼筋焊接試驗報告

橋涵—05 構造物、路面用水泥物理力學性能試驗報告

橋涵—06 路基、路面水泥物理力學性能試驗記錄

橋涵—07 鋼筋拉力及彎曲試驗報告橋涵—08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一)

橋涵—09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二)

橋涵—10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技術性能試驗報告

橋涵—11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一)

橋涵—12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二)

橋涵—13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三)

橋涵—14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報告

橋涵—15 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設計表

橋涵—16 水泥混凝土配合比報告

橋涵—17 集(石)料的毛體積密度試驗記錄

橋涵—18 石料抗壓強度試驗記錄

橋涵—19 石料試驗報告

橋涵—20 集料篩分檢測表

橋涵—21 集料含泥量檢測表

橋涵—22 構造物、路面粗集料針片狀顆粒含量檢測表(遊標卡尺)

橋涵—23 構造物、路面粗集料針片狀顆粒含量檢測表(規測儀)

橋涵—24 構造物、路面集料壓碎值檢測表

橋涵—25 混凝土、砂漿施工配合比通知單

橋涵—26 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試驗記錄

橋涵—27 水泥混凝土(砂漿)抗壓強度檢測表

橋涵—28 水泥混凝土(砂漿)抗壓強度彙總評定表

橋涵—29 金屬洛氏硬度試驗報告

橋涵—30 回彈法測試水泥砼結構或構件強度檢測表

橋涵—31 回彈法測試砼結構或構件強度計算表

橋涵—32 明挖基坑基礎檢查表

橋涵—33 模板、拱架及支架製作記錄

橋涵—34 –1 模板安裝檢查表

橋涵—34 –2 預製構件底座檢查表

橋涵—35 混凝土施工原始記錄表

橋涵—36 砌石施工原始記錄

橋涵—37 橋涵及構造物軸線放樣檢查

橋涵—38 倒虹吸壓水試驗原始記錄

橋涵—39 鑽孔灌注樁鑽孔原始記錄

橋涵—40 鑽孔樁灌注混凝土施工前檢查表

橋涵—41 水下混凝土灌注檢查表

橋涵—42 無破損檢測基樁報告表

橋涵—43 支座安裝檢查表

橋涵—44 張拉設備校驗表

橋涵—45 預應力鋼筋冷拉檢測表

橋涵—46 先張預應力鋼筋(絲)張拉檢測表

橋涵—47 後張預應力管道檢查

橋涵—48 後張預應力鋼筋(絲)張拉記錄

橋涵—49—1 預應力孔道壓漿檢測表橋涵—49—2 封端現場質量檢查表

橋涵—50 混凝土鑽芯取樣檢測表

橋涵—51 橋(涵)臺回填檢查表

橋涵—52 漿砌砌體和混凝土擋土牆分

橋涵—53 錐、護坡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4 幹砌片石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5 導流工程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6 橋樑總體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7 鑽孔灌注樁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8 樁或雙壁墩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9—1 頂推臺座、導樑安裝質量檢查表

橋涵—59—2 箱梁頂推質量檢查表

橋涵—60 挖孔樁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1 管道基礎及管節安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2 漿砌片石基礎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3 墩、臺身砌體現場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4 側牆砌砌體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5 鋼筋加工及安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6 鋼筋網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7 混凝土基礎分項工程質量檢評定表

橋涵—68 承臺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評定表

橋涵—69 混凝土護欄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0 墩、臺身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1 墩、臺帽或蓋樑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2 預製樑(板)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3 就地澆築樑(板)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4 小型預製件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5—1 鋼絲、鋼絞線先張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5—2 鋼線、鋼絞絲後張法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6 樑、板安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7 頂入法施工樑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8—1 懸臂澆築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8—2 懸臂樑拼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9 橋面鋪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0 人行道鋪設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1 欄杆安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2 護欄安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3 管涵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4 蓋板涵、箱涵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5 拱涵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6 倒虹吸管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分部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單位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7 構造物地基承載力檢測表

橋涵—88 振衝碎石樁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9 振衝碎石樁施工原始記錄

橋涵—90 伸縮縫安裝分項檢驗評定表

橋涵—91 挖孔樁灌注混凝土施工前檢查表

橋涵—92 挖孔灌注樁挖孔原始記錄

月施工進度計劃圖

施工總體進度圖

說明:1.對於路基與橋涵防護工程的共用表格,只在路基與橋涵、防護工程目錄中單獨列出,請直接使用。

2.對於目錄中未列出表格,而施工或監理、支付中,需要使用。由各單位參照有關規範文 件設計,報管理工程師審批,並送總監辦備案,或由總監辦設計,下文傳達。

3.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用於本目錄未列出的而工程實際發生的其它分項的評定

附 錄

關於部分表格的填表說明

一、 施工監理表

監表1 施工圖審查報表

(1)承包人應在開工前對圖紙進行審核,審核表應作為開工申請報告之附件,同時應作工程施工圖,做到一橋一涵一圖。

監表2 施工放樣報驗單

(1)此表由承包人填寫上報,經旁站(現場)監理員檢查認可後報監理組專業監理工程師或監理組長,由專業監理工程師或監理組長報復。

(2)附件包括有關測量表格和資料及放樣表格和有關資料。

(3)監理員意見和監理工程師結論欄應填寫是否符合技術規範、設計等的具體要求。

監表3 工程變更令

(1)任何工程的形式、質量、數量和內容上的變動,必經由監理工程師簽發工程變更令,並由監理工程師監督承包人實施。

(2)變更可以由監理工程師提出,亦可由業主或承包人提出。

(3)此表因篇幅有限,變更理由及詳細說明欄內一般只能填寫主要內容,因此需附件說明。

(4)工程變更令的簽發按《工程監理實施辦法》辦理。

監表5、監表6 工程分項開工申請、批覆單

(1)此表應為分項工程開工申請和批覆單,由承包人提交,監理旁站簽署意見後,由專業監理工程師籤認、監理組長批覆。

(2)表中附件包括:①施工所具備的條件②施工內容③詳細的施工方法和工作程序④包括機構組織和人員分工在內的材料設備、勞力的安排⑤質量保證措施⑥安全生產保證措施⑦計劃進度⑧臨時工程情況⑨環保措施⑩開工前的有關試驗完成和批覆情況。其中施工所具備的條件包括承包人提交的施工圖紙、施工方案、測量放樣、水準點等資料以及檢測設備是否齊備等內容。

(3)在審查了附表並全部合格後批准分部(分項)工程開工。

監表7 承包人每週工作計劃

(1)此表由承包人(提交)填寫相應內容,監理組應掌握承包人的每週工作計劃,以便安排監理工作;監理工程師意見欄內填寫同意與否或是否調整。

(2)監理組應對承包人的周工作計劃進行檢查,檢查內容包括:①承包人為完成周計劃中所列項目的各工種人員現場準備情況②施工所需機械和設備現場準備情況及完好率③主要材料進場及準備情況④施工所需的試驗完成情況或準備情況等。

(3)如若檢查中發現施工條件尚不成熟,則可建議承包商調整人員、設備、材料等或調整週工作計劃。

監理日報:

(1)此表由專業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填寫,監理組長檢查並簽名。

(2)此表為某一日監理人員對被監理內容及施工中出現的問題和處理情況的記錄,表中包括人、機械設備和材料及試驗在當日工地現場的情況記錄,以及各級監理工程師發出的各指令等。監理人員應妥善保管,可能成為將來解決糾紛的重要依據。

監表8 檢驗申請批覆單同工序檢驗單( 一式兩分)

(1)此表在分項工程人員到現場對其已完工作(程)進行檢驗,旁站監理員接此表後要對承包人提出的已完工作進行檢驗並籤評定意見後報監理組長,監理組長對“本項目可否繼續進行”給予肯定並簽字後,返還承包商,承包商(人)收到後再簽名(右下角)。

(3)表中質量證明包括:①施工原始記錄彙總資料②中間檢查記錄彙總記錄③隱蔽工程檢查記錄④試驗報告彙總資料⑤自檢資料等。

特別說明:

工序交驗表(即為監8表 檢驗申請批覆單)

(1)本表適用於公路建設項目中所有分項工程施工中,前道工序完工後進行下道工序前的交驗,作為分項工程工序質量控制的保證資料。

(2)工序內容欄填寫時應詳細說明工序內容。表中應寫明檢查結果。同時附上相關的檢測資料。

(3)監理在收到工序交驗表後在監理檢驗情況與意見欄內填上檢查結果,視檢查情況提出處理意見,並確認能否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監表9 工作指令

(1)此表由各級監理工程師填寫下達給承包人,承包人收件後籤認。

(2)監理填表時應註明工作指令的理由,是否經過檢驗或質量評定,評定或檢驗的結果及存在的缺陷和問題等。

監表10 工地會議紀要

(1)工地會議一般每月定期召開,由駐地監理工程師主持,各方主要人員參加。

(2)會議紀要正式文本作為本表附件。

(3)承包人和監理工程師在紀要正式文本印製籤認後發出。

(4)工地會議紀要須抄送上級監理部門及業主。

監表11 中間交工證書

(1)此表指在分項、分部或單位工程完工後的交工證書。

(2)本表上半部分由承包人填寫上報監理。

(3)監理工程師在收到申請交驗單後,組織對已完工程進行檢驗,包括各種資料,並提出檢驗結果評定;並進行籤認。

(4)本表下半部分分別由監理工程師填寫完畢後,返回承包人,承包人簽收。

(5)未經中間交工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工。

監表12 分包申請報告單

(1)承包人按表中內容填寫,並按要求附上附件逐級上報。

(2)各級監理工程師經過對分包人審查簽署意見後,報業主審批。

監表13 工程暫時停工指令

(1)本表為監理工程師向承包人發出的工作指令,由監理工程師填寫,承包人收件後籤認。

(2)此表由駐地監理組長簽發。

監表14 復工指令

(1)本表為監理工程師向承包人發出的工作指令,承包人收件後籤認。

(2)哪一級監理簽發的停工指令,一般由該級監理簽發復工指令。

監表15 工程質量事故報告單

(1)當某項工程在施工期間(包括缺陷責任期內)出現了技術規範所不允許的斷層、裂縫、傾斜、倒塌、沉降、強度不足、鋼筋未按設計配置或主筋配置較少等情況時,承包人在發生工程質量事故後應儘快提出質量事故檢驗報告並報告監理工程師和業主。

(2)駐地監理工程師收到報告後對質量事故現場組織人員進行審查、分析、測試或驗算並按表列內容進行填寫。

(3)根據事故的劃分,各級監理根據權限範圍進行審查、修正,並指令該項工程暫停或繼續施工。

監表16 工程交工證書

(1)指合同段交工。

(2)總監理工程師簽發工程交工證書。

(3)交工證書各方代表簽字後留存。

監表17 工程缺陷責任期終止證書

(1)成立缺陷責任期工作檢查小組,檢查人(單位)由業主、監理、承包商和有關部門人員組成。

(2)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發本證書、證書中包括:①獲得證書的工程範圍;②審查缺陷責任期工作的單位;③工程交工日期和合同缺陷責任期終止日期;④各方代表簽字。

二、路基、橋涵用施工原始記錄表填寫通用說明

1.表頭部分的填寫

(1)工程名稱及工程項目名稱:應填寫承擔的施工工程項目的名稱及合同段號。

2.表中主體部分填寫,應按實際檢測結果如實填寫,實測值欄內不能填偏差,檢測表中混凝土及砂漿強度的合格評定應按JTJ071-94、附錄D及附錄E規定的數理統計方法進行。

3.備註或說明欄內,應如實填寫施工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其處理意見,並註明處理結果。簽名應齊備,不能代簽,否則結果無效。

三、路基、橋涵用試驗表填寫通用說明

1.所有試驗表式適用於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及政府監督部門對施工過程中所用原材料、混合料和成品或半成品檢測試驗時用。

2.試表分試驗記錄表、報告單和彙總表三類。

3.表中表頭部分均列有采用的試驗規程一欄。為了符合精度上的要求,凡採用計量器具的試驗項目,均列有試驗環境和主要儀器。試驗環境指檢測試驗時的溫度和溼度;主要儀器是指採用的計量器具或主要專用儀器的名稱及型號。在記錄中,試驗者、校核者、技術負責人必須由本人簽名,不允許代簽。

4.報告單及彙總表中都留有監理工程師簽署意見欄,監理工程師對進場原材料、標準試驗等應按規定的批量和頻率進行抽樣試驗和平行試驗後簽署意見。

5.路基和路面的壓實度、彎沉值;水泥混凝土抗壓和抗折強度、半剛性材料強度,應按分項工程為單元進行數理統計與評定。

6.為切合實際,滿足施工檢測需要,對個別常規試驗增加了其它試驗方法的表試(均符合試驗規程的要求)。對於非常規試驗的項目未設計專用表式,必要時可用試驗報告單代替。

7.為把好原材料品質性能的綜合檢驗,對水泥混凝土用粗、細集料等檢測將各項檢測數據集中記錄在一張表中(對項目較多的集中於2~3張表中)。而對於施工過程中常檢的試驗項目且用量較多的設有單項表式。如:集料篩分試驗記錄、含泥量試驗記錄等。

8.各種表式填表要求:

① 表頭部分的填寫:

工程名稱:指工程項目名稱和單位工程名稱。

試樣編號:指對試樣進行分類編號。

試樣地點:指取樣具體位置。

擬定用途:指用於何工程地段、結構層次和工程部位。

試驗單位:指試驗者所屬單位。

試樣說明:指試樣的類型及特徵。

試驗規程:指採用國家和交通部、冶金部頒佈的現行試驗規程的代號。

試驗環境:指試驗場所的溫度和溼度。

主要儀器:指使用計量器具或專用試驗儀器的名稱及型號。

試驗者:填試驗者本人姓名,不得代簽。

校核者:填校核者本人姓名,若試驗者與校核者是同一人,無第二者,則試驗結果無效。

試驗日期:試驗當天日期。

②表中主體部分的填寫:

(1) 應將試驗數據如實填在規定的格內或欄內。其中各項試驗結果的計算及數據

應符合有效數字的規定,測定結果應符合試驗規程規定的精度或允許差的要求。採用的計量單位要與表中規定的保持一致,不得隨意採用。

(2)如填寫有誤,不得塗改,應在原數據上劃一槓,在旁邊將正確數據填上。

(3)試驗結果欄是綜合上述檢測數據,用簡煉的語言將試驗結果與施工技術規範或試驗規程相比較後得出合格或能否使用的結論。

(4)附註或備註欄在必要時填寫與試驗有關或須進一步說明情況的事由。

(5)監理工程師意見欄要求對檢驗結果準確地說明結論意見。

四、路基、橋涵用質評表填寫通用說明

施工質評表是公路建設項目及其所屬單位、分部、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標準表式。表式中分項、分部、單位工程的實得分(加權平均分等)精度是小數點後保留2位數。工程交工驗收前,施工單位、監理工程師、公路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對工程質量的檢驗評定一律用該類表式。

1.關於分項工程質評表總述

(1)為公路建設項目中各單位工程中的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的通用表式(路用房屋單位工程除外)。

(2)表中基本要求檢查結果欄,應按質評標準中各分項工程的基本要求內容填寫其檢查結果,文字敘述力求明確、簡煉。

(3)各分項工程中的檢查項目的檢驗方法和數量,按質評標準中相應的規定執行,路基的檢測方法執行交通部JTJ059-95《公路路基路面現場測試規程》,質評標準中規定的檢測頻率是必須做到最低限度的要求。

(4)分項工程的外觀鑑定欄,要求按質評標準中相應的分項工程鑑定的內容檢查後準確敘述,缺陷與不足及問題力求定量敘述。

(5)質量保證資料,按材料、施檢、質評三類資料敘述其檢查結果,資料缺陷、不全或失實內容等應具體敘述,以便按規定扣資料分。(詳情見《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

(6)一些分項工程檢查項目的實測值因欄內篇幅所限,檢測的全部數據填不下時,此欄可只填檢測總點數與主定結果,其實測數據結果的彙總表作為質評附件。

(7)所有表格的內容填寫內容具體可參照《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規定》以及本書中相關的補充說明。

2.《分部工程質量評定表》

(1)單位工程中的各分部工程,每一個分部工程按此表內容進行填寫,其檢評結果不論其所包括的分項工程個數的多少。

(2)分項工程名稱與部位應填寫準確規範。

(3)評定意見欄填符合設計文件及技術規範質評標準要求的程度。

3.《單位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1)適用於公路建設項目中除路用房屋單位工程之外的所有單位工程。

(2)用單位工程質評表,分部工程欄只填其名稱,質量評定欄只填結論欄的加權平均分和質量等級。

(3)分部工程的優良率計算,以分部工程質評表統計的個數為基數計算。

(4)評定意見欄為簡要的文字敘述,即內在質量、幾何尺寸、觀質量三方面的總體概括。

質量等級欄一般填不合格、合格、優良字樣。

五、路線用表填寫說明

路線—01 導線點測量記錄

(1)該表為高速、一級公路、大橋、隧道等用座標放樣或用導線點網控制的工程使用。採用座標放樣或用導線點網控制的工程使用。不採用座標放樣的工程,不填此表。

(2)在施工放樣前,施工單位應到施工現場全線複測設計圖所提供的導線點座標。檢查無誤後方可進行施工放樣,否則應查明原因,對有問題的導線點應重新設定。

(3)測定儀器採用全站儀或紅外儀。

(4)項目名稱應填寫齊全。如:* * * 工程。

(5)測量範圍為複測的起訖樁號。

(6)實測距離為兩導線點間的距離,實測夾角為相鄰兩導線間的夾角。

六、路基用表填寫說明

路基—01 施工增設水準點記錄表

(1)水準點增設採用一組水平儀往返測量,或兩組水平儀單向測量,閉合差應符合相應公路等級的水準測量要求。

(2)L──為引用水準點至設定水準點間距離;n──為測站數。

(3)路基—03為該表的附件。

(4)水準點的埋設應安全牢固,不受施工干擾。

路基—03 高程測量記錄

(1)該表適應於各級公路的路基、路面、橋涵構造物的高程檢測記錄作為分項工程附件資料。

(2)採用碳素筆填寫,按內容要求逐項認真填寫。

(3)本行寫錯劃掉,在下行重新填寫,不得在本行改寫。

(4)備註欄填寫偏差值。

路基—03、路基—05、路基—12分別為路基中線平面位置、寬度,邊坡檢測記錄表。

該表適應於路基、路面各層次寬度、中線平面位置偏差、路基邊坡檢測記錄。

(1)樁號為檢測點或斷面的路線位置。

(2)1/2寬為實測全寬度的1/2。

路基—04 土方路基分層填築鬆鋪厚度檢查表

(1)本表適應於不同等級公路不同土質分層填築厚度檢查用表。

(2)控制路基分層填築厚度,保證路基各層壓實度。

(3)檢測層次為距原地面算起的層次,每層次每100米抽檢5個斷面。每個斷面抽檢3個點。

(4)起訖樁號為檢查段落起訖點。

(5)地點樁號為檢查點樁號。

路基—06 路基寬度、高程、橫坡、中線偏位檢測斷面位置隨機選取計算表。同時也用於路基現場測試位置的選定。

(1)隨機取樣選點方法是按數理統計原理在路基施工現場檢測時決定測定區間、測定斷面、測點位置的方法。

(2)適用於公路路基各層次及各種現場測定時,為獲得代表性試驗數據需決定測定區間、測定斷面、測定位置時使用。

(3)填寫舉例詳見《公路路基路面現場測試規程》第134、135頁。

路基—07 土方分層壓實度檢驗簽證表

(1)用於路基每個作業施工地段的各層次,將與離路基頂面同距離層次中的實測幹密度、標準幹密度和壓實度值按檢驗位置樁號,沿路線前進方向由小到大逐個填入此表。

(2)進行評定計算合格後,呈報監理工程師籤認。

路基—09 填前場地清理施工原始記錄

(1)本表適用於原地面的清理填前的場地清理。

(2)所有清淤圍堰應有圖示進行表示,所有尺寸應精確至cm。

路基—10 路基橫坡記錄表

該表適應於對路基路面各層次橫坡度進行檢測記錄。檢測路基各層次橫坡度時應按表中要求內容填寫清楚。

(1)樁號為檢測斷面之樁號。

(2)採用水準儀進行檢測,只讀取相對高程。

(3)路中:高速、一級公路有中央分隔帶的公路為中央分隔帶邊緣位置,無中央分隔帶時為路中心線。

(4)高差欄分路基頂面、路肩兩欄,路基頂面為其邊緣與路中高差,路肩為路基頂面邊緣與路基邊緣高差。

路基—11 路基平整度檢測記錄

(1)該表適應於路基平整度檢測,採用三米直尺檢測記錄。

(2)起訖樁號為檢測段落起訖點。

(3)檢測時按要求頻率進行檢測。

路基—13 回彈彎沉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用於測定路基的回彈彎沉,目的是評定其整體承載能力。

(2)雙車道每一評定段(不超過1KM)測點數少於80個點不得進行統計評定。

(3)初始讀數為汽車起步時百分表的最大讀數,終讀數為汽車開走後百分表指針回落到某一靜止位置的讀數。

(4)本試驗檢測時監理應旁站,並在附註欄內籤認。

路基—14 回彈彎沉檢查結果報告

(1)路段起訖樁號與路基分項工程評定單元的起訖樁號相同。是路基一個分項工程評定的附件資料。

(2)處理意見欄指對捨棄的彎沉值過大的點的局部處理。

路基—15 試驗委託單

(1)此表用於施工單位必須具有一定的資質等級,此表委託單位應一式兩式填寫,試驗單位一份,另一份裝入技術資料歸檔。

路基—17 “顆粒分析試驗記錄”(篩分法)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對粒徑大於0.074mm的土進行分析試驗,其目的是:劃分土類,鑑定土的工程性質。

(2)小於2mm土質量:指經粗篩分析2mm篩孔以下的土質量。

(3)試驗結果:此欄應說明土樣篩後總質量與篩前總質量之差值是否超過1%的要求,試驗是否有效,並進行土的鑑別分類。

路基—18 “粒徑分配曲線”

(1)適用範圍和目的:此表用於粗粒土,目的是在粒徑分佈曲線上找出土粒分佈範圍和分佈形狀(即不均勻係數和曲率係數),藉以判斷土的級配情況。

(2)此表中的“試樣編號”應與橋涵—01中的“試樣編號”相一致。

(3)試驗結果:在繪製的粒徑分配曲線上找出通過率分別為10%、30%和60%的粒徑(mm),填入試驗結果中,分析土的級配情況,確定土的工程名稱或代號。

路基—19 易溶鹽總量試驗記錄(質量法)

(1)適用範圍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各類土,在施工前和施工中對土質有疑議時必須進行此試驗,目的是檢測土中易溶鹽的性質和含量。

(2)試驗中各稱量數值應精確到0.0001克,並應進行平行試驗。

(3)全鹽量為兩次平行的平均值,精確到0.001%。

(4)附註欄應註明土的全鹽量的多少及土的鑑別分類和代號。

路基—20 有機質含量試驗記錄(重鉻酸鉀容量法)

(1)適用範圍和目的:本試驗用於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對有機質含量不超過15%的土質有疑異時進行,目的在於瞭解土中有機質的含量,確定土的工程性質。

(2)試驗須進行平行試驗,取平均值即為土的有機質含量。

(3)“滴定前讀數”、“滴定後讀數”、滴定消耗均精確到0.01毫升。

(4)因該試驗計量要求精確,溫度要求嚴格,試驗允許平行差小(見JTJ051—93附錄D),故附註欄填寫時應註明試驗中各時期的石臘油鍋的溫度、試驗結果及標準要求,有機質土的名稱和代號,可否使用等。

路基—21 硫酸根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適用於施工前和施工中有疑異的各類土,目的是檢測土中硫酸根的含量。

(2)“質量法”中各質量欄均為1/10000的分析天平稱量,精確到0.0001克,硫酸根含量的計算精確到0.001%。

(3)試驗平行差應符合附錄C表2的要求。

(4)附註欄應填寫土的分類名稱、代號及硫酸根含量、標準要求、使用情況。

路基—22 碳酸根、碳酸氫根、氯根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適用範圍同試表05,目的是測定土中的碳酸根、碳酸氫根和氯根的含量,從而確定土的性質。

(2)必須進行平行試驗,氯根含量的試驗有兩種方法,選定試驗方法後,應將標準液的名稱填入“( )標準液的濃度”括號內。

(3)附註欄應分別填寫試驗所得的各酸根的含量,並註明土類別名稱和代號。

路基—23 易溶鹽試驗報告

(1)將試表9、10中的試驗結果匯入此表,通過計算判斷土中含鹽的性質和程度。

(2)附註欄應分析此鹽漬土的類別、代號、可否使用、可能產生的影響等。

(3)工程名稱欄必須註明區段。

路基—25 擊實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目的在於確定土的最佳含水量及最大幹密度。

(2)“> mm顆粒含量”應填寫38或25。

(3)含水量計算精確到0.1%,幹密度的計算精確到0.01(克/立方厘米)。

(4)如進行水穩層試樣擊實,應在試樣說明欄內註明水泥劑。

(5)試驗結果及說明:繪製的含水量和幹密度關係曲線必須有峰值點,否則應進行補點或重新試驗,必要時適當加以文字說明指出試驗所得的最佳含水量和最大幹密度。

路基—26 試表09“最大幹密度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測量0.074mm以下的幹顆粒質量百分數不大於15%的無粘性自由排水的粗粒土和巨粒土的最大幹密度。

(2)試驗方法為乾土法或爆炸土法,試驗次數為二次平行試驗,其平均值精確到0.01(克/立方厘米)即為最大幹密度。

(3)附註欄,應對試樣的外觀和試驗過程的反常現象(如試樣損失、分離情況)加以描述,並註明試筒尺寸和使用方法。

路基—27 液限塑限聯合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目的:本試驗用於粒徑不大於0.5mm有機質含量不大於試樣總量5%的土,其目的是測定土的液限和塑限,計算塑性指數,為劃分土類,確定土的工程性質提供依據。

(2)含水量:此欄目中除“個別值”和平均值“精確到0.1%外,其餘均精確到0.01克。

(3)試驗結果:本欄目應明確指出液限、塑限、塑性指數各是多少,並註明土的類別和代號。

路基—28 “標準密度試驗結果彙總表”

(1)將一個分部工程的所有擊實試驗結果彙總於此表,試樣編號、材料名稱、取樣位置、代表地段和層次必須與路基—25中相符。

(2)在附註欄中對特殊地段的特殊土質加以必要的說明。

路基—29 量砂密度校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用於測定粒徑為0.25~0.5mm清洗乾燥的均勻砂的密度,其目的是獲取量砂的標準密度,藉以測定壓實度。

(2) 試驗中質量的秤量應精確到1g。

(3) 量砂密度取三個單值的平均值,精確到0.01g/cm3

(4)附註欄應註明量砂的粒徑範圍和量砂密度。並呈報監理簽證。

路基—30 “壓實度檢查記錄(環刀法)”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用於公路工程施工中現場測定細粒土土基及細粒土的無機結合料路面基層的壓實度。

(2)每個取樣位置必須進行平行試驗,取其算術平均值,平行差不得大於0.03g/cm3

(3)其它同路基—25。

路基—31 “壓實度檢測記錄(灌砂法)”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適用於在現場測定基層(或底基層)、砂石路面及路基土的各種材料壓實層的密度和壓實度,也用於瀝青表處治、瀝青貫入式路面層的密度和壓實度檢測。目的是檢驗和控制路基路面各層次的壓實程度。

(2)取樣位置應填寫隨機取樣計算表中的“縱向樁號和離路中心線的位置,如K100+065.5左1.2m”。

(3)試樣編號應與“隨機取樣計算表”中編號一致。

(4)取樣深度應與使用的灌砂筒直徑大致成1:1的關係。

(5)試樣溼密度精確到0.001g/cm3,幹密度精確到0.01g/cm3。含水量、壓實度的計算精確到0.1%。

(6)試驗層次欄應註明距路基頂面的距離。

路基—32 壓實度檢查記錄(核子儀法)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方法用於施工現場測定均勻的細粒土的路基或路面材料的密度和含水量,並計算壓實度。(此方法不宜用作仲裁試驗或評定驗收的依據)。

路基—33 含水量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公路工程集料含水量測定。

(2)各質量欄稱量至0.01克,含水量計算均精確到0.1%。

(3)附註欄應填明試驗的平行差,允許平行差和含水量。

路基—34 水泥和石灰劑量試驗表

(1)主要為施工過程中工地快速測定水泥或石灰劑量用,也用在施工以前繪製水泥劑量與EDTA耗量的標準曲線時,用於工地試驗室和中心實驗室。

(2)取樣位置應填入現場隨機選定的具體位置,即樁的縱橫向距離。

(3)測試結果要求準確至0.1%。

七、橋涵用表填寫說明

橋涵—03 水泥混凝土抗折強度試驗記錄

(1)此表為水泥混凝土路面配合比設計時和施工過程中水泥混凝土抗折強度試驗表式,適用於各級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0.1MPa。

(3)試驗記錄按試驗日期排序。

(4)砼抗折試驗必須有兩人以上進行,否則試驗結果無效,若監理工程旁站試驗過程,應在附註欄內籤認。

橋涵—04 焊接鋼筋試驗記錄

(1)此表用於檢驗電焊工技術操作水平及能否上崗,也用於對鋼材試樣焊接質量檢驗,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對焊接質量進行評述,並判定是否符合規定要求。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和橋涵—07相同。

橋涵—05 水泥物理力學性能試驗報告

(1)此表是對水泥技術性能檢驗後而出的報告單,有橋涵—05彙總而來。

(2)國家規定標準一欄應填寫國家最新頒佈的水泥檢驗標準。

(3)結果評定一欄應根據檢測結果確定該批水泥或樣品是否符合檢驗標準,能否使用。

橋涵—06 水泥物理力學性能試驗記錄

(1)此表用於水泥進場時按批量抽樣進行其性能檢驗,也用於施工過程中超過出廠日期三個月的水泥性能檢驗,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表中試驗日期指水泥各項性能檢驗的起止日期,水泥膠砂強度製作時間和強度試驗時間應填寫月、日、時。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水泥的細度和標準稠度用水量準確至0.1%;抗折強度準確至0.1MPa;抗壓強度準確至0.1MPa。

橋涵—07 鋼筋拉力及彎曲試驗記錄

(1)此表用於對進廠鋼材使用前按批量抽樣檢驗其性能是否合格、能否使用的記錄。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鋼材的取樣方法和數量應嚴格按試驗規程執行。在附註欄內填寫各項技術指標的規定值或允許範圍,並根據實測值確定該材料是否合格。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當屈服點和抗壓強度在200~1000MPa範圍時,準確至5MPa;當屈服點和抗拉強度大於100MPa時,準確至10MPa。

伸長率:當標距>10%時,準確至1%。

橋涵—08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一)

(1)為水泥混凝土用某種細集料料場代表試樣進行品質檢驗記錄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

橋涵—09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二)

(1)為水泥混凝土用某種細集料場代表試樣進行品質檢驗記錄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堆積密度準確至10Kg/m3;表現密度準確至10Kg/m3;空隙率準確至1%;雲母含量和輕物質含量準確至0.1%;SO3含量準確至0.01%;堅固

性準確至1%。

橋涵—10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試驗報告

(1)此表為水泥混凝土用細集料料場的代表試樣各項技術指標檢驗後出的報告單,由橋涵—08、橋涵—09依次彙總而來。

(2)表中“質量標準”應符合施工技術規範或設計要求。

(3)“結果評定”欄應根據以上結果來確定材料是否合格。

橋涵—11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一)

(1)為水泥混凝土用某種粗集料料場代表試樣進行品質檢驗記錄者,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壓碎值和針片狀顆粒含量準確至0.1%;堅固性準確至1.0%。

橋涵—12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二)

(1)為水泥混凝土用某種粗集料料場代表試樣進行品質檢驗記錄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

橋涵—13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三)

(1)為水泥混凝土用某種粗集料料場代表試樣進行品質檢驗記錄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堆積密度準確至10Kg/m3;表觀密度準確至10Kg/m3;空隙率準確至1%。

橋涵—14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試驗報告

(1)此表為水泥混凝土用粗集料料場的代表試樣各項技術指標檢驗後出的報告單,由橋涵—11、橋涵—12、橋涵—13依次彙總而來。

(2)表中“質量標準”應符合施工技術規範和設計要求。

(3)“結果評定”欄應根據以上結果來確定材料是否合格。

橋涵—15 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設計表

(1)此表為施工前對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設計時使用,適用於工地試驗室和中心試驗室。

(2)對水泥混凝土中所用各種原材料須經過檢驗合格後才能進行配比設計。橋涵—03、橋涵—05、橋涵—06、橋涵—10、橋涵—23等應作為此表的附件。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符合規定的精度。

橋涵—16 水泥混凝土配合比報告

(1)此表根據橋涵—15的試配結果進行填寫。

(2)實測砼抗壓(折)強度一欄應填入7天和28天的強度測定值,橋涵—15為此表的附件。

(3)結論一欄應對選定配合比和使用於工程項目的具體部位作出明確、簡煉的說明。

橋涵—17 石料(集料)的毛體積密度試驗記錄(靜水稱量法)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遇水崩解、易溶和幹縮溼脹性的鬆散石料外的所有石料。目的是測定石料在乾燥狀態下包括孔隙在內單位體積固體材料的質量。

(2)乾燥試樣質量稱量時精確到0.01g。

(3)吸水飽和試件的質量、吸水飽和試件在水中的質量均精確到0.01g。

(4)附件欄應註明石料(集料)的組成是否均勻,試驗結果,對於組成均勻的石料其密度為三個試件所測結果的平均值,否則應記錄最大值與最小值。

橋涵—18 石料抗壓強度試驗記錄

(1)為橋涵構造物砌體用於岩石的強度分級和巖性描述時用此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

(2)測算結果計算要求:試件尺寸精確至0.1mm;抗壓強度值精確至1MPa;極限荷載記錄以N為單位。

(3)如因設備條件限制達不到精度要求時應在試驗報告中註明。

(4)一組為六個試件,記錄中應增加一格。

橋涵—20 集料篩分試驗記錄

(1)為測定混凝土中所用碎石、卵石、天然砂或人工砂等集料的顆粒級配及粗細程度時的記錄表式,適用於各級試驗室。

(2)篩孔尺寸應根據該工程項目規範和設計要求選擇一套標準篩。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精確至0.1%。

(4)試驗結果欄應將每一篩孔的通過量與施工技術規範或設計要求的級配範圍對比後確定其是否合格。

橋涵—21 含泥量試驗記錄

(1)為施工過程中隨時對粗、細集料抽樣進行含泥量檢驗的常用表式, 適用於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

(3)橋涵—17、橋涵—18、橋涵—19、橋涵—21為施工中常規檢驗項目。

橋涵—22 粗集料針片狀顆粒含量試驗記錄(規準儀法)

(1)為施工過程中隨時對粗集料抽樣進行鍼片狀顆粒含量檢驗的常用表式,適用於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

橋涵—24 集料壓碎值試驗記錄

(1)為施工過程中隨時對粗、細集料抽樣進行壓碎值檢驗的常用表式,適用於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

橋涵—25 混凝土、砂漿施工配料通知單

(1)本表是澆築混凝土構造物及砂漿砌體施工時的現場配料通知單。

(2)本表應根據進場材料砂石中含水量及砂中含石量的情況填寫該表,本表填寫一式兩式,一份存檔一份交現場施工計量人員。

橋涵—26 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試驗記錄

(1)此表主要用於對水泥混凝土結構物施工過程中砼拌合物和易性檢驗的常用表,適用於工地記錄室。

(2)坍落度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5mm。

(3)此表為分項工程的試驗資料。

橋涵—27 水泥混凝土(砂漿)抗壓強度試驗記錄

(1)此表為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設計時和施工過程中混凝土(砂漿)抗壓強度試驗常用表式,適用於各級試驗室。

(2)抗壓強度測定值按JTJ053—94《公路工程水泥混凝土試驗規程》中T0571—94計算。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MPa。

(4)試件抗壓強度記錄要求:

大中橋樑上部結構以孔為單位;下部結構以墩臺為單位;小橋、涵洞以每座(道)為單位。小橋、涵洞蓋板及小型構件的預製按試驗日期順序記錄。

(5)砼抗壓試驗必須有兩人以上進行,否則試驗結果無效,對承包人自檢的抗壓試驗監理工程師必須旁站試驗過程,並在附註欄內籤認。

橋涵—28 水泥混凝土抗壓強度彙總評定表

(1)此表由橋涵—27彙總而來,應按一個分項工程為單位進行彙總評定。評定方法按照JTJ071—94《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附錄D執行。

(2)此表應作為質評的附件。

(3)大中橋樑上部結構以孔為單位;下部結構以墩臺為單位;小橋、涵洞以每座(道)為單位;擋土牆按設計道或處為單位進行評定。

(4)此表應作為質評表的附件。

橋涵—29 金屬洛氏硬度試驗記錄

(1)此表為預應力砼錨具進場時和施工中對其硬度檢驗用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HRC。

橋涵—30 回彈法測試混凝土強度記錄

橋涵—31 回彈法測試結構或構件混凝土強度計算表

(1)此兩張表用於對混凝土強度有懷疑或在工程質量驗收時驗證砼強度用,主要用於監理和質量監督部門進行砼質量驗證時使用。

(2)橋涵—30為現場測試記錄,橋涵—31用於所測數據的計算和處理。

(3)測試前回彈儀需經計量部門標定合格後使用。

橋涵—32 明挖基礎檢測記錄表

(1)本表適用於橋涵、擋土牆及其它結構物一個明挖基礎的幾何尺寸檢查,本表為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附件資料。

(2)填表時應注意如實記述水文地質情況,說明能否滿足設計對地基的要求等。

(3)標高檢測:橋涵基礎應檢測四個角及中心處的標高,擋牆及導流壩每二十米檢測三點,且不少於三點。

(4)軸線平面示意圖按橋涵—37圖示填寫。

(5)施工單位自檢合格後,監理工程師應進行檢測,並在工序交驗表中籤署意見。

橋涵—35 混凝土施工記錄

(1)本表為水泥混凝土澆築時的施工記錄,由承包人填寫。

(2)對於一個工作班完成的同一配合比若干小型構件每工班填寫一張,其餘構件每構件填寫一張。

(3)試件組數應嚴格按照JTJ071—94附錄D要求製取和編號。

橋涵—36 漿砌片塊石原始記錄

(1)本表用於涵洞、擋土牆、護坡、導流壩、錐坡等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的幾何尺寸檢查,作為工序交驗及分項評定的資料之一。

(2)序號6、7、8可視具體工程項目按JTJ071—94的填寫檢查項目。

(3)備註欄內填寫斷面位置等有關需說明的問題。

橋涵—37 橋涵及構造物軸線放樣記錄表

(1)本表為小橋涵及其它構造物(擋土牆、截水壩、護坡等)開工前及基坑開挖完成後的軸線放樣和基礎澆築後的放樣檢查記錄。

(2)小橋涵及其他結構物開工前放樣僅填序號3、4、5、6項內容,基坑開挖完成後軸線放樣及基礎澆築後的放樣檢查填序號1、2、3、4、5、6項的內容。

(3)示意圖中標明橋涵軸線樁樁位及其護樁樁位,以及其它構造物軸線控制樁樁位及護樁樁位。

(4)表中軸線偏位是指對於所放軸線進行檢查的結果,中心樁地面高程指開挖前原地面標高,對於導流壩、擋土牆等應每20米測量二點。

(5)合格率指基礎澆築完成後的檢查結果。

橋涵—39 鑽孔記錄表(衝擊鑽進)

(1)本表為鑽孔施工記錄,施工中不用衝擊鑽機成孔時則衝程、衝擊次數欄不填。

(2)本表每工作班填寫一張。

(3)備註欄內應註明鑽孔過程中有無故障發生。

橋涵—40 鑽孔樁終孔後灌注混凝土前檢查記錄

(1)本表用於鑽孔樁終孔後灌注混凝土前的檢查,它與水下混凝土灌注記錄及鑽孔樁成品檢查表一起作為鑽孔灌注樁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依據。

(2)終孔孔底標高是指鑽機鑽至孔底量測定的實際標高、灌注前孔底標高指鋼筋籠放入孔中後量測的孔底標高。標高測量以護筒頂標高為基準。

(3)鑽孔過程中出現的如塌孔、卡鑽、孔身偏斜等問題,均應在鑽孔中出現的問題及處理欄內如實填寫,並註明處理方法及處理結果,同時還應說明清孔方法及結果。

橋涵—41 水下混凝土灌注記錄

(1)本表為水下混凝土灌注時的記錄,為鑽孔灌注樁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附件資料。

(2)護筒頂面可做為測量深度的基準面。

(3)灌注前孔底標高指水下混凝土灌入前測量孔深後計算的標高。

(4)灌注中要事記欄內應詳細說明有無出現鋼筋籠上浮、卡管、斷樁等事故,以及出現問題的處理措施及結果。

(5)監理應旁站,並在灌注中要事記欄內簽署意見。

橋涵—43 支座安裝檢查記錄表

(1)本表為大中小橋樑每孔的安裝檢查記錄,它作為樑板安裝分項工程評定的資料之一。

(2)支座中心偏位應檢查順橋及橫橋向兩個方向。

(3)每塊樑板頂面縱向高程在兩端及中間各測一點。

橋涵—44 張拉設備校驗記錄

(1)本表用於先張法、後張法預應力筋張拉設備的校驗。

(2)千斤頂與油壓表應配套編號校驗使用,以確定張拉力與壓力錶讀數之間的關係曲線,宜採用實驗機法。

(3)使用6個月或200次以上以及在使用過程中出現不正常情況應重新校驗。

(4)校驗時應特別注意:分級記錄實驗機噸位和對應的油壓表讀數,重複三次取壓力錶讀數的平均值,作為某一鑑定噸位。

橋涵—47 後張預應力管道檢查

(1)本表用於後張法預應力鋼絲束、鋼絞線管道座標位置的檢查,作為後張法預應力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資料之一,每塊樑(板)填寫一張。

(2)檢查頻率及方法應符合JTJ071—94的要求。

(3)管道間距應測量淨間距。

橋涵—48 後張預應力鋼筋(絲)張拉記錄表

(1)本表適用於鋼絲束、鋼絞線採用夾片式錨具、或錐錨式錨具的後張法預應力張拉記錄,作為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資料之一。

(2)張拉前應對張拉設備進行校驗。

(3)張拉伸長率=(理論伸長值-實際伸長值)/理論伸長值。

(4)說明欄內說明張拉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處理結果,監理旁站後在備註欄內簽署意見。

橋涵—49 預應力孔道壓漿記錄

(1)本表為後張法預應力樑孔道壓漿時的記錄,每塊樑(板)填寫一張。

(2)每一工作班應制取不少於3組的水泥資料試件。

(3)監理旁站後在備註欄內簽署意見。

橋涵—51 橋臺後回填檢查表

(1)本表用於橋涵一個臺揹回填土的檢驗與籤認。

(2)回填層次是從原地面算起編號,並註明各層距路基面的距離。

(3)表中數據壓實度等從路基—30、路基—31、路基—32得來。

(4)監理員每層旁站監理後對壓實度抽檢核認,待臺揹回填完成後由專業監理工程師籤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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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經理(監理公司)常用表格大全

目 錄

常用支付表

支表—1 工程進度表

支表—2 中期支付證書

支表—3 清單支付報表

支表—4 工程變更一覽表

支表—5 單價變更一覽表

支表—6 永久性工程材料到達現場計量表

支表—7 扣回材料設備預付款一覽表

支表—8 扣回動員預付款一覽表

支表—9 中間計量表

支表—10 中間支付彙總表

施工監理表

監1—1 施工圖審查申報表

監1—2 進場材料申報表

監2 施工放樣報驗單

監3 工程變更令

監4 工程變更申報表

監5 分部(項)工程開工通知

監6 分部(項)工程開工申報表

監7 承包人每週工作計劃

監8 檢驗申請批覆單

監9 工作指令

監10 工地會議紀要

監11 中間交工證書

監12 分包申請報告單

監13 工程暫時停工指令

監14 復工指令

監16 工程交工證書

監17 工程缺陷責任期終止證書

監18 每日施工活動報表

監19 施工技術方案報審表

監20 監理日報

工程師月度報告

報1 合同執行概況表

報2 施工人員狀況表

報3 主要進場機械設備表

報4 承包商試驗儀器設備狀況表

報5 監理機構框圖

報6 為工程師提供的測量儀器狀態表

報7 氣象及施工活動報告

報8 施工測量形象進度圖

報9 工程進度概況表(1、2、3、4)

報10 承包商施工測量概況表

報11 施工試驗檢測概況表

報12 監理獨立測量概況表

報13 監理工程師獨立試驗概況表

報14 承包商混凝土、砂漿試驗件概況表

報15 工程事故一覽表

報16 工程延期/索贈一覽表

報17 工程變更彙總表

路線用表

路線—01 路線導線網、點測量(複測)報表

路線—02 路線水準點測量(複測)報表

交通工程設施用表

交通—01 交通標誌安裝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交通—02 標線噴塗與安裝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交通—03 視線誘導標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基用表

路基—01 路基、構造物、路面施工增加水準點測量報表

路基—02 路基、構造物、路面高程測量報表

路基—03 路基、路面中線平面位置檢測表

路基—04 路基填築鬆鋪厚度檢查表

路基—05 路基、路面寬度檢測表

路基—06 路基、路面隨機取樣位置計算表

路基—07 土方分層壓實度檢驗簽證表

路基—08 路基分層壓實度檢驗彙總表

路基—09 填前場地清理施工原始記錄

路基—10 路基、路面橫坡度檢測表

路基—11 路基、路面平整度檢測表

路基—12 路基邊坡坡度檢測表

路基—13 路基、路面回彈彎沉檢測表

路基—14 路基、路面回彈彎沉檢測結果報告

路基—15 路基、構造物、路面材料試驗委託單

路基—16 路線施工測量放線檢測表

路基—17 土的顆粒大小分析記錄

路基—18 路基、路面粒徑分配曲線表

路基—19 易溶鹽總量及鈣鎂離子測定試驗記錄

路基—20 路基、路面有機質含量試驗記錄

路基—21 路基、路面硫酸根試驗記錄

路基—22 碳酸根、碳酸氫根和氯根記錄

路基—23 路基、路面易溶鹽試驗報告

路基—24 路基材料試驗報告

路基—25 路基、構造物、路面擊實試驗記錄

路基—26 最大幹密度試驗記錄

路基—27 路基、路面液限、塑限聯合試驗記錄

路基—28 路基、路面標準密度試驗結果彙總報表

路基—29 路基、路面量砂密度檢驗報告

路基—30 路基、構造物壓實度檢測表(環刀法)

路基—31 路基、構造物、路面壓實度檢測一覽表(灌砂法)

路基—32 路基、路面壓實度檢測表(核子儀法)

路基—33 路基、構造物、路面含水量試驗記錄

路基—34—1 石灰化學成份(CaO+MgO)含量試驗記錄

路基—34—2 穩定土中石灰或水泥劑量測定試驗報告

路基—35 土方路基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路基—36 石方路基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路基—37 路基邊坡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基—38 鋪緣石鋪設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路基—39 路肩質量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路基—40 現場CBR值測定記錄

路面用表

路面—1 水泥混凝土面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2 瀝青混凝土面層和瀝青碎(礫)石面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3 瀝青貫入式面層(或土拌下貫式面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4 瀝青表面處治面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5 水泥土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6 水泥穩定粒料基層及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7 石灰土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8 石灰穩定粒料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9 石灰、粉煤灰土基層和底基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0 石灰、粉煤灰穩定粒料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1 級配碎(礫)石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2 填隙礫石(礦渣)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3 路槽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路面—14 路緣石鋪設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5 路肩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6 無側限抗壓強度試驗

路面—17 石灰未消解含量試驗

路面—18 間接抗壓強度試驗(劈裂試驗)

路面—19 瀝青物性試驗

路面—20 瀝青物性試驗

路面—21 瀝青物性試驗

路面—22 瀝青物性試驗

路面—23 瀝青粘附性試驗(水煮法)

路面—24 瀝青含蠟量試驗(蒸餾法)

路面—25 浮化瀝青試驗

路面—26 瀝青混凝土礦料組成試驗

路面—27 瀝青混和料馬歇爾試驗(蠟封法)

路面—28 瀝青混和料馬歇爾試驗(水中重法)

路面—29 瀝青混和料中最佳瀝青用量試驗

路面—30 瀝青混和料中瀝青用量選定圖

路面—31 瀝青混合料抽提試驗

路面—32 瀝青技術性能試驗彙總表

路面—33 瀝青技術性能試驗彙總表

路面—34 礦粉親水系數及含水量試驗

路面—35 路面結構層壓實度檢驗彙總評定表

路面—36 瀝青碎石路面密度試驗記錄表(蠟封法)

路面—37 瀝青碎石路面密度試驗記錄表(體積法)

路面—38 瀝青碎石路面密度試驗記錄表(表幹法)

路面—39 瀝青封面施工前下承層處理記錄

路面—40 路面厚度檢查表

路面—41 瀝青碎石施工前場地清掃記錄

橋涵用表

橋涵—01 泥漿比度、稠度和含砂試驗

橋涵—02 孔道壓漿水泥漿試驗記錄

橋涵—03 砼抗折強度實驗報告單

橋涵—04 鋼筋焊接試驗報告

橋涵—05 構造物、路面用水泥物理力學性能試驗報告

橋涵—06 路基、路面水泥物理力學性能試驗記錄

橋涵—07 鋼筋拉力及彎曲試驗報告橋涵—08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一)

橋涵—09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二)

橋涵—10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技術性能試驗報告

橋涵—11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一)

橋涵—12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二)

橋涵—13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三)

橋涵—14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報告

橋涵—15 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設計表

橋涵—16 水泥混凝土配合比報告

橋涵—17 集(石)料的毛體積密度試驗記錄

橋涵—18 石料抗壓強度試驗記錄

橋涵—19 石料試驗報告

橋涵—20 集料篩分檢測表

橋涵—21 集料含泥量檢測表

橋涵—22 構造物、路面粗集料針片狀顆粒含量檢測表(遊標卡尺)

橋涵—23 構造物、路面粗集料針片狀顆粒含量檢測表(規測儀)

橋涵—24 構造物、路面集料壓碎值檢測表

橋涵—25 混凝土、砂漿施工配合比通知單

橋涵—26 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試驗記錄

橋涵—27 水泥混凝土(砂漿)抗壓強度檢測表

橋涵—28 水泥混凝土(砂漿)抗壓強度彙總評定表

橋涵—29 金屬洛氏硬度試驗報告

橋涵—30 回彈法測試水泥砼結構或構件強度檢測表

橋涵—31 回彈法測試砼結構或構件強度計算表

橋涵—32 明挖基坑基礎檢查表

橋涵—33 模板、拱架及支架製作記錄

橋涵—34 –1 模板安裝檢查表

橋涵—34 –2 預製構件底座檢查表

橋涵—35 混凝土施工原始記錄表

橋涵—36 砌石施工原始記錄

橋涵—37 橋涵及構造物軸線放樣檢查

橋涵—38 倒虹吸壓水試驗原始記錄

橋涵—39 鑽孔灌注樁鑽孔原始記錄

橋涵—40 鑽孔樁灌注混凝土施工前檢查表

橋涵—41 水下混凝土灌注檢查表

橋涵—42 無破損檢測基樁報告表

橋涵—43 支座安裝檢查表

橋涵—44 張拉設備校驗表

橋涵—45 預應力鋼筋冷拉檢測表

橋涵—46 先張預應力鋼筋(絲)張拉檢測表

橋涵—47 後張預應力管道檢查

橋涵—48 後張預應力鋼筋(絲)張拉記錄

橋涵—49—1 預應力孔道壓漿檢測表橋涵—49—2 封端現場質量檢查表

橋涵—50 混凝土鑽芯取樣檢測表

橋涵—51 橋(涵)臺回填檢查表

橋涵—52 漿砌砌體和混凝土擋土牆分

橋涵—53 錐、護坡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4 幹砌片石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5 導流工程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6 橋樑總體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7 鑽孔灌注樁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8 樁或雙壁墩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9—1 頂推臺座、導樑安裝質量檢查表

橋涵—59—2 箱梁頂推質量檢查表

橋涵—60 挖孔樁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1 管道基礎及管節安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2 漿砌片石基礎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3 墩、臺身砌體現場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4 側牆砌砌體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5 鋼筋加工及安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6 鋼筋網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7 混凝土基礎分項工程質量檢評定表

橋涵—68 承臺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評定表

橋涵—69 混凝土護欄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0 墩、臺身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1 墩、臺帽或蓋樑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2 預製樑(板)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3 就地澆築樑(板)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4 小型預製件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5—1 鋼絲、鋼絞線先張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5—2 鋼線、鋼絞絲後張法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6 樑、板安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7 頂入法施工樑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8—1 懸臂澆築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8—2 懸臂樑拼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9 橋面鋪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0 人行道鋪設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1 欄杆安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2 護欄安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3 管涵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4 蓋板涵、箱涵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5 拱涵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6 倒虹吸管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分部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單位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7 構造物地基承載力檢測表

橋涵—88 振衝碎石樁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9 振衝碎石樁施工原始記錄

橋涵—90 伸縮縫安裝分項檢驗評定表

橋涵—91 挖孔樁灌注混凝土施工前檢查表

橋涵—92 挖孔灌注樁挖孔原始記錄

月施工進度計劃圖

施工總體進度圖

說明:1.對於路基與橋涵防護工程的共用表格,只在路基與橋涵、防護工程目錄中單獨列出,請直接使用。

2.對於目錄中未列出表格,而施工或監理、支付中,需要使用。由各單位參照有關規範文 件設計,報管理工程師審批,並送總監辦備案,或由總監辦設計,下文傳達。

3.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用於本目錄未列出的而工程實際發生的其它分項的評定

附 錄

關於部分表格的填表說明

一、 施工監理表

監表1 施工圖審查報表

(1)承包人應在開工前對圖紙進行審核,審核表應作為開工申請報告之附件,同時應作工程施工圖,做到一橋一涵一圖。

監表2 施工放樣報驗單

(1)此表由承包人填寫上報,經旁站(現場)監理員檢查認可後報監理組專業監理工程師或監理組長,由專業監理工程師或監理組長報復。

(2)附件包括有關測量表格和資料及放樣表格和有關資料。

(3)監理員意見和監理工程師結論欄應填寫是否符合技術規範、設計等的具體要求。

監表3 工程變更令

(1)任何工程的形式、質量、數量和內容上的變動,必經由監理工程師簽發工程變更令,並由監理工程師監督承包人實施。

(2)變更可以由監理工程師提出,亦可由業主或承包人提出。

(3)此表因篇幅有限,變更理由及詳細說明欄內一般只能填寫主要內容,因此需附件說明。

(4)工程變更令的簽發按《工程監理實施辦法》辦理。

監表5、監表6 工程分項開工申請、批覆單

(1)此表應為分項工程開工申請和批覆單,由承包人提交,監理旁站簽署意見後,由專業監理工程師籤認、監理組長批覆。

(2)表中附件包括:①施工所具備的條件②施工內容③詳細的施工方法和工作程序④包括機構組織和人員分工在內的材料設備、勞力的安排⑤質量保證措施⑥安全生產保證措施⑦計劃進度⑧臨時工程情況⑨環保措施⑩開工前的有關試驗完成和批覆情況。其中施工所具備的條件包括承包人提交的施工圖紙、施工方案、測量放樣、水準點等資料以及檢測設備是否齊備等內容。

(3)在審查了附表並全部合格後批准分部(分項)工程開工。

監表7 承包人每週工作計劃

(1)此表由承包人(提交)填寫相應內容,監理組應掌握承包人的每週工作計劃,以便安排監理工作;監理工程師意見欄內填寫同意與否或是否調整。

(2)監理組應對承包人的周工作計劃進行檢查,檢查內容包括:①承包人為完成周計劃中所列項目的各工種人員現場準備情況②施工所需機械和設備現場準備情況及完好率③主要材料進場及準備情況④施工所需的試驗完成情況或準備情況等。

(3)如若檢查中發現施工條件尚不成熟,則可建議承包商調整人員、設備、材料等或調整週工作計劃。

監理日報:

(1)此表由專業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填寫,監理組長檢查並簽名。

(2)此表為某一日監理人員對被監理內容及施工中出現的問題和處理情況的記錄,表中包括人、機械設備和材料及試驗在當日工地現場的情況記錄,以及各級監理工程師發出的各指令等。監理人員應妥善保管,可能成為將來解決糾紛的重要依據。

監表8 檢驗申請批覆單同工序檢驗單( 一式兩分)

(1)此表在分項工程人員到現場對其已完工作(程)進行檢驗,旁站監理員接此表後要對承包人提出的已完工作進行檢驗並籤評定意見後報監理組長,監理組長對“本項目可否繼續進行”給予肯定並簽字後,返還承包商,承包商(人)收到後再簽名(右下角)。

(3)表中質量證明包括:①施工原始記錄彙總資料②中間檢查記錄彙總記錄③隱蔽工程檢查記錄④試驗報告彙總資料⑤自檢資料等。

特別說明:

工序交驗表(即為監8表 檢驗申請批覆單)

(1)本表適用於公路建設項目中所有分項工程施工中,前道工序完工後進行下道工序前的交驗,作為分項工程工序質量控制的保證資料。

(2)工序內容欄填寫時應詳細說明工序內容。表中應寫明檢查結果。同時附上相關的檢測資料。

(3)監理在收到工序交驗表後在監理檢驗情況與意見欄內填上檢查結果,視檢查情況提出處理意見,並確認能否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監表9 工作指令

(1)此表由各級監理工程師填寫下達給承包人,承包人收件後籤認。

(2)監理填表時應註明工作指令的理由,是否經過檢驗或質量評定,評定或檢驗的結果及存在的缺陷和問題等。

監表10 工地會議紀要

(1)工地會議一般每月定期召開,由駐地監理工程師主持,各方主要人員參加。

(2)會議紀要正式文本作為本表附件。

(3)承包人和監理工程師在紀要正式文本印製籤認後發出。

(4)工地會議紀要須抄送上級監理部門及業主。

監表11 中間交工證書

(1)此表指在分項、分部或單位工程完工後的交工證書。

(2)本表上半部分由承包人填寫上報監理。

(3)監理工程師在收到申請交驗單後,組織對已完工程進行檢驗,包括各種資料,並提出檢驗結果評定;並進行籤認。

(4)本表下半部分分別由監理工程師填寫完畢後,返回承包人,承包人簽收。

(5)未經中間交工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工。

監表12 分包申請報告單

(1)承包人按表中內容填寫,並按要求附上附件逐級上報。

(2)各級監理工程師經過對分包人審查簽署意見後,報業主審批。

監表13 工程暫時停工指令

(1)本表為監理工程師向承包人發出的工作指令,由監理工程師填寫,承包人收件後籤認。

(2)此表由駐地監理組長簽發。

監表14 復工指令

(1)本表為監理工程師向承包人發出的工作指令,承包人收件後籤認。

(2)哪一級監理簽發的停工指令,一般由該級監理簽發復工指令。

監表15 工程質量事故報告單

(1)當某項工程在施工期間(包括缺陷責任期內)出現了技術規範所不允許的斷層、裂縫、傾斜、倒塌、沉降、強度不足、鋼筋未按設計配置或主筋配置較少等情況時,承包人在發生工程質量事故後應儘快提出質量事故檢驗報告並報告監理工程師和業主。

(2)駐地監理工程師收到報告後對質量事故現場組織人員進行審查、分析、測試或驗算並按表列內容進行填寫。

(3)根據事故的劃分,各級監理根據權限範圍進行審查、修正,並指令該項工程暫停或繼續施工。

監表16 工程交工證書

(1)指合同段交工。

(2)總監理工程師簽發工程交工證書。

(3)交工證書各方代表簽字後留存。

監表17 工程缺陷責任期終止證書

(1)成立缺陷責任期工作檢查小組,檢查人(單位)由業主、監理、承包商和有關部門人員組成。

(2)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發本證書、證書中包括:①獲得證書的工程範圍;②審查缺陷責任期工作的單位;③工程交工日期和合同缺陷責任期終止日期;④各方代表簽字。

二、路基、橋涵用施工原始記錄表填寫通用說明

1.表頭部分的填寫

(1)工程名稱及工程項目名稱:應填寫承擔的施工工程項目的名稱及合同段號。

2.表中主體部分填寫,應按實際檢測結果如實填寫,實測值欄內不能填偏差,檢測表中混凝土及砂漿強度的合格評定應按JTJ071-94、附錄D及附錄E規定的數理統計方法進行。

3.備註或說明欄內,應如實填寫施工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其處理意見,並註明處理結果。簽名應齊備,不能代簽,否則結果無效。

三、路基、橋涵用試驗表填寫通用說明

1.所有試驗表式適用於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及政府監督部門對施工過程中所用原材料、混合料和成品或半成品檢測試驗時用。

2.試表分試驗記錄表、報告單和彙總表三類。

3.表中表頭部分均列有采用的試驗規程一欄。為了符合精度上的要求,凡採用計量器具的試驗項目,均列有試驗環境和主要儀器。試驗環境指檢測試驗時的溫度和溼度;主要儀器是指採用的計量器具或主要專用儀器的名稱及型號。在記錄中,試驗者、校核者、技術負責人必須由本人簽名,不允許代簽。

4.報告單及彙總表中都留有監理工程師簽署意見欄,監理工程師對進場原材料、標準試驗等應按規定的批量和頻率進行抽樣試驗和平行試驗後簽署意見。

5.路基和路面的壓實度、彎沉值;水泥混凝土抗壓和抗折強度、半剛性材料強度,應按分項工程為單元進行數理統計與評定。

6.為切合實際,滿足施工檢測需要,對個別常規試驗增加了其它試驗方法的表試(均符合試驗規程的要求)。對於非常規試驗的項目未設計專用表式,必要時可用試驗報告單代替。

7.為把好原材料品質性能的綜合檢驗,對水泥混凝土用粗、細集料等檢測將各項檢測數據集中記錄在一張表中(對項目較多的集中於2~3張表中)。而對於施工過程中常檢的試驗項目且用量較多的設有單項表式。如:集料篩分試驗記錄、含泥量試驗記錄等。

8.各種表式填表要求:

① 表頭部分的填寫:

工程名稱:指工程項目名稱和單位工程名稱。

試樣編號:指對試樣進行分類編號。

試樣地點:指取樣具體位置。

擬定用途:指用於何工程地段、結構層次和工程部位。

試驗單位:指試驗者所屬單位。

試樣說明:指試樣的類型及特徵。

試驗規程:指採用國家和交通部、冶金部頒佈的現行試驗規程的代號。

試驗環境:指試驗場所的溫度和溼度。

主要儀器:指使用計量器具或專用試驗儀器的名稱及型號。

試驗者:填試驗者本人姓名,不得代簽。

校核者:填校核者本人姓名,若試驗者與校核者是同一人,無第二者,則試驗結果無效。

試驗日期:試驗當天日期。

②表中主體部分的填寫:

(1) 應將試驗數據如實填在規定的格內或欄內。其中各項試驗結果的計算及數據

應符合有效數字的規定,測定結果應符合試驗規程規定的精度或允許差的要求。採用的計量單位要與表中規定的保持一致,不得隨意採用。

(2)如填寫有誤,不得塗改,應在原數據上劃一槓,在旁邊將正確數據填上。

(3)試驗結果欄是綜合上述檢測數據,用簡煉的語言將試驗結果與施工技術規範或試驗規程相比較後得出合格或能否使用的結論。

(4)附註或備註欄在必要時填寫與試驗有關或須進一步說明情況的事由。

(5)監理工程師意見欄要求對檢驗結果準確地說明結論意見。

四、路基、橋涵用質評表填寫通用說明

施工質評表是公路建設項目及其所屬單位、分部、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標準表式。表式中分項、分部、單位工程的實得分(加權平均分等)精度是小數點後保留2位數。工程交工驗收前,施工單位、監理工程師、公路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對工程質量的檢驗評定一律用該類表式。

1.關於分項工程質評表總述

(1)為公路建設項目中各單位工程中的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的通用表式(路用房屋單位工程除外)。

(2)表中基本要求檢查結果欄,應按質評標準中各分項工程的基本要求內容填寫其檢查結果,文字敘述力求明確、簡煉。

(3)各分項工程中的檢查項目的檢驗方法和數量,按質評標準中相應的規定執行,路基的檢測方法執行交通部JTJ059-95《公路路基路面現場測試規程》,質評標準中規定的檢測頻率是必須做到最低限度的要求。

(4)分項工程的外觀鑑定欄,要求按質評標準中相應的分項工程鑑定的內容檢查後準確敘述,缺陷與不足及問題力求定量敘述。

(5)質量保證資料,按材料、施檢、質評三類資料敘述其檢查結果,資料缺陷、不全或失實內容等應具體敘述,以便按規定扣資料分。(詳情見《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

(6)一些分項工程檢查項目的實測值因欄內篇幅所限,檢測的全部數據填不下時,此欄可只填檢測總點數與主定結果,其實測數據結果的彙總表作為質評附件。

(7)所有表格的內容填寫內容具體可參照《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規定》以及本書中相關的補充說明。

2.《分部工程質量評定表》

(1)單位工程中的各分部工程,每一個分部工程按此表內容進行填寫,其檢評結果不論其所包括的分項工程個數的多少。

(2)分項工程名稱與部位應填寫準確規範。

(3)評定意見欄填符合設計文件及技術規範質評標準要求的程度。

3.《單位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1)適用於公路建設項目中除路用房屋單位工程之外的所有單位工程。

(2)用單位工程質評表,分部工程欄只填其名稱,質量評定欄只填結論欄的加權平均分和質量等級。

(3)分部工程的優良率計算,以分部工程質評表統計的個數為基數計算。

(4)評定意見欄為簡要的文字敘述,即內在質量、幾何尺寸、觀質量三方面的總體概括。

質量等級欄一般填不合格、合格、優良字樣。

五、路線用表填寫說明

路線—01 導線點測量記錄

(1)該表為高速、一級公路、大橋、隧道等用座標放樣或用導線點網控制的工程使用。採用座標放樣或用導線點網控制的工程使用。不採用座標放樣的工程,不填此表。

(2)在施工放樣前,施工單位應到施工現場全線複測設計圖所提供的導線點座標。檢查無誤後方可進行施工放樣,否則應查明原因,對有問題的導線點應重新設定。

(3)測定儀器採用全站儀或紅外儀。

(4)項目名稱應填寫齊全。如:* * * 工程。

(5)測量範圍為複測的起訖樁號。

(6)實測距離為兩導線點間的距離,實測夾角為相鄰兩導線間的夾角。

六、路基用表填寫說明

路基—01 施工增設水準點記錄表

(1)水準點增設採用一組水平儀往返測量,或兩組水平儀單向測量,閉合差應符合相應公路等級的水準測量要求。

(2)L──為引用水準點至設定水準點間距離;n──為測站數。

(3)路基—03為該表的附件。

(4)水準點的埋設應安全牢固,不受施工干擾。

路基—03 高程測量記錄

(1)該表適應於各級公路的路基、路面、橋涵構造物的高程檢測記錄作為分項工程附件資料。

(2)採用碳素筆填寫,按內容要求逐項認真填寫。

(3)本行寫錯劃掉,在下行重新填寫,不得在本行改寫。

(4)備註欄填寫偏差值。

路基—03、路基—05、路基—12分別為路基中線平面位置、寬度,邊坡檢測記錄表。

該表適應於路基、路面各層次寬度、中線平面位置偏差、路基邊坡檢測記錄。

(1)樁號為檢測點或斷面的路線位置。

(2)1/2寬為實測全寬度的1/2。

路基—04 土方路基分層填築鬆鋪厚度檢查表

(1)本表適應於不同等級公路不同土質分層填築厚度檢查用表。

(2)控制路基分層填築厚度,保證路基各層壓實度。

(3)檢測層次為距原地面算起的層次,每層次每100米抽檢5個斷面。每個斷面抽檢3個點。

(4)起訖樁號為檢查段落起訖點。

(5)地點樁號為檢查點樁號。

路基—06 路基寬度、高程、橫坡、中線偏位檢測斷面位置隨機選取計算表。同時也用於路基現場測試位置的選定。

(1)隨機取樣選點方法是按數理統計原理在路基施工現場檢測時決定測定區間、測定斷面、測點位置的方法。

(2)適用於公路路基各層次及各種現場測定時,為獲得代表性試驗數據需決定測定區間、測定斷面、測定位置時使用。

(3)填寫舉例詳見《公路路基路面現場測試規程》第134、135頁。

路基—07 土方分層壓實度檢驗簽證表

(1)用於路基每個作業施工地段的各層次,將與離路基頂面同距離層次中的實測幹密度、標準幹密度和壓實度值按檢驗位置樁號,沿路線前進方向由小到大逐個填入此表。

(2)進行評定計算合格後,呈報監理工程師籤認。

路基—09 填前場地清理施工原始記錄

(1)本表適用於原地面的清理填前的場地清理。

(2)所有清淤圍堰應有圖示進行表示,所有尺寸應精確至cm。

路基—10 路基橫坡記錄表

該表適應於對路基路面各層次橫坡度進行檢測記錄。檢測路基各層次橫坡度時應按表中要求內容填寫清楚。

(1)樁號為檢測斷面之樁號。

(2)採用水準儀進行檢測,只讀取相對高程。

(3)路中:高速、一級公路有中央分隔帶的公路為中央分隔帶邊緣位置,無中央分隔帶時為路中心線。

(4)高差欄分路基頂面、路肩兩欄,路基頂面為其邊緣與路中高差,路肩為路基頂面邊緣與路基邊緣高差。

路基—11 路基平整度檢測記錄

(1)該表適應於路基平整度檢測,採用三米直尺檢測記錄。

(2)起訖樁號為檢測段落起訖點。

(3)檢測時按要求頻率進行檢測。

路基—13 回彈彎沉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用於測定路基的回彈彎沉,目的是評定其整體承載能力。

(2)雙車道每一評定段(不超過1KM)測點數少於80個點不得進行統計評定。

(3)初始讀數為汽車起步時百分表的最大讀數,終讀數為汽車開走後百分表指針回落到某一靜止位置的讀數。

(4)本試驗檢測時監理應旁站,並在附註欄內籤認。

路基—14 回彈彎沉檢查結果報告

(1)路段起訖樁號與路基分項工程評定單元的起訖樁號相同。是路基一個分項工程評定的附件資料。

(2)處理意見欄指對捨棄的彎沉值過大的點的局部處理。

路基—15 試驗委託單

(1)此表用於施工單位必須具有一定的資質等級,此表委託單位應一式兩式填寫,試驗單位一份,另一份裝入技術資料歸檔。

路基—17 “顆粒分析試驗記錄”(篩分法)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對粒徑大於0.074mm的土進行分析試驗,其目的是:劃分土類,鑑定土的工程性質。

(2)小於2mm土質量:指經粗篩分析2mm篩孔以下的土質量。

(3)試驗結果:此欄應說明土樣篩後總質量與篩前總質量之差值是否超過1%的要求,試驗是否有效,並進行土的鑑別分類。

路基—18 “粒徑分配曲線”

(1)適用範圍和目的:此表用於粗粒土,目的是在粒徑分佈曲線上找出土粒分佈範圍和分佈形狀(即不均勻係數和曲率係數),藉以判斷土的級配情況。

(2)此表中的“試樣編號”應與橋涵—01中的“試樣編號”相一致。

(3)試驗結果:在繪製的粒徑分配曲線上找出通過率分別為10%、30%和60%的粒徑(mm),填入試驗結果中,分析土的級配情況,確定土的工程名稱或代號。

路基—19 易溶鹽總量試驗記錄(質量法)

(1)適用範圍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各類土,在施工前和施工中對土質有疑議時必須進行此試驗,目的是檢測土中易溶鹽的性質和含量。

(2)試驗中各稱量數值應精確到0.0001克,並應進行平行試驗。

(3)全鹽量為兩次平行的平均值,精確到0.001%。

(4)附註欄應註明土的全鹽量的多少及土的鑑別分類和代號。

路基—20 有機質含量試驗記錄(重鉻酸鉀容量法)

(1)適用範圍和目的:本試驗用於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對有機質含量不超過15%的土質有疑異時進行,目的在於瞭解土中有機質的含量,確定土的工程性質。

(2)試驗須進行平行試驗,取平均值即為土的有機質含量。

(3)“滴定前讀數”、“滴定後讀數”、滴定消耗均精確到0.01毫升。

(4)因該試驗計量要求精確,溫度要求嚴格,試驗允許平行差小(見JTJ051—93附錄D),故附註欄填寫時應註明試驗中各時期的石臘油鍋的溫度、試驗結果及標準要求,有機質土的名稱和代號,可否使用等。

路基—21 硫酸根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適用於施工前和施工中有疑異的各類土,目的是檢測土中硫酸根的含量。

(2)“質量法”中各質量欄均為1/10000的分析天平稱量,精確到0.0001克,硫酸根含量的計算精確到0.001%。

(3)試驗平行差應符合附錄C表2的要求。

(4)附註欄應填寫土的分類名稱、代號及硫酸根含量、標準要求、使用情況。

路基—22 碳酸根、碳酸氫根、氯根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適用範圍同試表05,目的是測定土中的碳酸根、碳酸氫根和氯根的含量,從而確定土的性質。

(2)必須進行平行試驗,氯根含量的試驗有兩種方法,選定試驗方法後,應將標準液的名稱填入“( )標準液的濃度”括號內。

(3)附註欄應分別填寫試驗所得的各酸根的含量,並註明土類別名稱和代號。

路基—23 易溶鹽試驗報告

(1)將試表9、10中的試驗結果匯入此表,通過計算判斷土中含鹽的性質和程度。

(2)附註欄應分析此鹽漬土的類別、代號、可否使用、可能產生的影響等。

(3)工程名稱欄必須註明區段。

路基—25 擊實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目的在於確定土的最佳含水量及最大幹密度。

(2)“> mm顆粒含量”應填寫38或25。

(3)含水量計算精確到0.1%,幹密度的計算精確到0.01(克/立方厘米)。

(4)如進行水穩層試樣擊實,應在試樣說明欄內註明水泥劑。

(5)試驗結果及說明:繪製的含水量和幹密度關係曲線必須有峰值點,否則應進行補點或重新試驗,必要時適當加以文字說明指出試驗所得的最佳含水量和最大幹密度。

路基—26 試表09“最大幹密度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測量0.074mm以下的幹顆粒質量百分數不大於15%的無粘性自由排水的粗粒土和巨粒土的最大幹密度。

(2)試驗方法為乾土法或爆炸土法,試驗次數為二次平行試驗,其平均值精確到0.01(克/立方厘米)即為最大幹密度。

(3)附註欄,應對試樣的外觀和試驗過程的反常現象(如試樣損失、分離情況)加以描述,並註明試筒尺寸和使用方法。

路基—27 液限塑限聯合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目的:本試驗用於粒徑不大於0.5mm有機質含量不大於試樣總量5%的土,其目的是測定土的液限和塑限,計算塑性指數,為劃分土類,確定土的工程性質提供依據。

(2)含水量:此欄目中除“個別值”和平均值“精確到0.1%外,其餘均精確到0.01克。

(3)試驗結果:本欄目應明確指出液限、塑限、塑性指數各是多少,並註明土的類別和代號。

路基—28 “標準密度試驗結果彙總表”

(1)將一個分部工程的所有擊實試驗結果彙總於此表,試樣編號、材料名稱、取樣位置、代表地段和層次必須與路基—25中相符。

(2)在附註欄中對特殊地段的特殊土質加以必要的說明。

路基—29 量砂密度校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用於測定粒徑為0.25~0.5mm清洗乾燥的均勻砂的密度,其目的是獲取量砂的標準密度,藉以測定壓實度。

(2) 試驗中質量的秤量應精確到1g。

(3) 量砂密度取三個單值的平均值,精確到0.01g/cm3

(4)附註欄應註明量砂的粒徑範圍和量砂密度。並呈報監理簽證。

路基—30 “壓實度檢查記錄(環刀法)”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用於公路工程施工中現場測定細粒土土基及細粒土的無機結合料路面基層的壓實度。

(2)每個取樣位置必須進行平行試驗,取其算術平均值,平行差不得大於0.03g/cm3

(3)其它同路基—25。

路基—31 “壓實度檢測記錄(灌砂法)”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適用於在現場測定基層(或底基層)、砂石路面及路基土的各種材料壓實層的密度和壓實度,也用於瀝青表處治、瀝青貫入式路面層的密度和壓實度檢測。目的是檢驗和控制路基路面各層次的壓實程度。

(2)取樣位置應填寫隨機取樣計算表中的“縱向樁號和離路中心線的位置,如K100+065.5左1.2m”。

(3)試樣編號應與“隨機取樣計算表”中編號一致。

(4)取樣深度應與使用的灌砂筒直徑大致成1:1的關係。

(5)試樣溼密度精確到0.001g/cm3,幹密度精確到0.01g/cm3。含水量、壓實度的計算精確到0.1%。

(6)試驗層次欄應註明距路基頂面的距離。

路基—32 壓實度檢查記錄(核子儀法)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方法用於施工現場測定均勻的細粒土的路基或路面材料的密度和含水量,並計算壓實度。(此方法不宜用作仲裁試驗或評定驗收的依據)。

路基—33 含水量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公路工程集料含水量測定。

(2)各質量欄稱量至0.01克,含水量計算均精確到0.1%。

(3)附註欄應填明試驗的平行差,允許平行差和含水量。

路基—34 水泥和石灰劑量試驗表

(1)主要為施工過程中工地快速測定水泥或石灰劑量用,也用在施工以前繪製水泥劑量與EDTA耗量的標準曲線時,用於工地試驗室和中心實驗室。

(2)取樣位置應填入現場隨機選定的具體位置,即樁的縱橫向距離。

(3)測試結果要求準確至0.1%。

七、橋涵用表填寫說明

橋涵—03 水泥混凝土抗折強度試驗記錄

(1)此表為水泥混凝土路面配合比設計時和施工過程中水泥混凝土抗折強度試驗表式,適用於各級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0.1MPa。

(3)試驗記錄按試驗日期排序。

(4)砼抗折試驗必須有兩人以上進行,否則試驗結果無效,若監理工程旁站試驗過程,應在附註欄內籤認。

橋涵—04 焊接鋼筋試驗記錄

(1)此表用於檢驗電焊工技術操作水平及能否上崗,也用於對鋼材試樣焊接質量檢驗,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對焊接質量進行評述,並判定是否符合規定要求。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和橋涵—07相同。

橋涵—05 水泥物理力學性能試驗報告

(1)此表是對水泥技術性能檢驗後而出的報告單,有橋涵—05彙總而來。

(2)國家規定標準一欄應填寫國家最新頒佈的水泥檢驗標準。

(3)結果評定一欄應根據檢測結果確定該批水泥或樣品是否符合檢驗標準,能否使用。

橋涵—06 水泥物理力學性能試驗記錄

(1)此表用於水泥進場時按批量抽樣進行其性能檢驗,也用於施工過程中超過出廠日期三個月的水泥性能檢驗,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表中試驗日期指水泥各項性能檢驗的起止日期,水泥膠砂強度製作時間和強度試驗時間應填寫月、日、時。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水泥的細度和標準稠度用水量準確至0.1%;抗折強度準確至0.1MPa;抗壓強度準確至0.1MPa。

橋涵—07 鋼筋拉力及彎曲試驗記錄

(1)此表用於對進廠鋼材使用前按批量抽樣檢驗其性能是否合格、能否使用的記錄。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鋼材的取樣方法和數量應嚴格按試驗規程執行。在附註欄內填寫各項技術指標的規定值或允許範圍,並根據實測值確定該材料是否合格。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當屈服點和抗壓強度在200~1000MPa範圍時,準確至5MPa;當屈服點和抗拉強度大於100MPa時,準確至10MPa。

伸長率:當標距>10%時,準確至1%。

橋涵—08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一)

(1)為水泥混凝土用某種細集料料場代表試樣進行品質檢驗記錄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

橋涵—09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二)

(1)為水泥混凝土用某種細集料場代表試樣進行品質檢驗記錄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堆積密度準確至10Kg/m3;表現密度準確至10Kg/m3;空隙率準確至1%;雲母含量和輕物質含量準確至0.1%;SO3含量準確至0.01%;堅固

性準確至1%。

橋涵—10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試驗報告

(1)此表為水泥混凝土用細集料料場的代表試樣各項技術指標檢驗後出的報告單,由橋涵—08、橋涵—09依次彙總而來。

(2)表中“質量標準”應符合施工技術規範或設計要求。

(3)“結果評定”欄應根據以上結果來確定材料是否合格。

橋涵—11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一)

(1)為水泥混凝土用某種粗集料料場代表試樣進行品質檢驗記錄者,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壓碎值和針片狀顆粒含量準確至0.1%;堅固性準確至1.0%。

橋涵—12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二)

(1)為水泥混凝土用某種粗集料料場代表試樣進行品質檢驗記錄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

橋涵—13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三)

(1)為水泥混凝土用某種粗集料料場代表試樣進行品質檢驗記錄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堆積密度準確至10Kg/m3;表觀密度準確至10Kg/m3;空隙率準確至1%。

橋涵—14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試驗報告

(1)此表為水泥混凝土用粗集料料場的代表試樣各項技術指標檢驗後出的報告單,由橋涵—11、橋涵—12、橋涵—13依次彙總而來。

(2)表中“質量標準”應符合施工技術規範和設計要求。

(3)“結果評定”欄應根據以上結果來確定材料是否合格。

橋涵—15 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設計表

(1)此表為施工前對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設計時使用,適用於工地試驗室和中心試驗室。

(2)對水泥混凝土中所用各種原材料須經過檢驗合格後才能進行配比設計。橋涵—03、橋涵—05、橋涵—06、橋涵—10、橋涵—23等應作為此表的附件。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符合規定的精度。

橋涵—16 水泥混凝土配合比報告

(1)此表根據橋涵—15的試配結果進行填寫。

(2)實測砼抗壓(折)強度一欄應填入7天和28天的強度測定值,橋涵—15為此表的附件。

(3)結論一欄應對選定配合比和使用於工程項目的具體部位作出明確、簡煉的說明。

橋涵—17 石料(集料)的毛體積密度試驗記錄(靜水稱量法)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遇水崩解、易溶和幹縮溼脹性的鬆散石料外的所有石料。目的是測定石料在乾燥狀態下包括孔隙在內單位體積固體材料的質量。

(2)乾燥試樣質量稱量時精確到0.01g。

(3)吸水飽和試件的質量、吸水飽和試件在水中的質量均精確到0.01g。

(4)附件欄應註明石料(集料)的組成是否均勻,試驗結果,對於組成均勻的石料其密度為三個試件所測結果的平均值,否則應記錄最大值與最小值。

橋涵—18 石料抗壓強度試驗記錄

(1)為橋涵構造物砌體用於岩石的強度分級和巖性描述時用此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

(2)測算結果計算要求:試件尺寸精確至0.1mm;抗壓強度值精確至1MPa;極限荷載記錄以N為單位。

(3)如因設備條件限制達不到精度要求時應在試驗報告中註明。

(4)一組為六個試件,記錄中應增加一格。

橋涵—20 集料篩分試驗記錄

(1)為測定混凝土中所用碎石、卵石、天然砂或人工砂等集料的顆粒級配及粗細程度時的記錄表式,適用於各級試驗室。

(2)篩孔尺寸應根據該工程項目規範和設計要求選擇一套標準篩。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精確至0.1%。

(4)試驗結果欄應將每一篩孔的通過量與施工技術規範或設計要求的級配範圍對比後確定其是否合格。

橋涵—21 含泥量試驗記錄

(1)為施工過程中隨時對粗、細集料抽樣進行含泥量檢驗的常用表式, 適用於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

(3)橋涵—17、橋涵—18、橋涵—19、橋涵—21為施工中常規檢驗項目。

橋涵—22 粗集料針片狀顆粒含量試驗記錄(規準儀法)

(1)為施工過程中隨時對粗集料抽樣進行鍼片狀顆粒含量檢驗的常用表式,適用於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

橋涵—24 集料壓碎值試驗記錄

(1)為施工過程中隨時對粗、細集料抽樣進行壓碎值檢驗的常用表式,適用於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

橋涵—25 混凝土、砂漿施工配料通知單

(1)本表是澆築混凝土構造物及砂漿砌體施工時的現場配料通知單。

(2)本表應根據進場材料砂石中含水量及砂中含石量的情況填寫該表,本表填寫一式兩式,一份存檔一份交現場施工計量人員。

橋涵—26 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試驗記錄

(1)此表主要用於對水泥混凝土結構物施工過程中砼拌合物和易性檢驗的常用表,適用於工地記錄室。

(2)坍落度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5mm。

(3)此表為分項工程的試驗資料。

橋涵—27 水泥混凝土(砂漿)抗壓強度試驗記錄

(1)此表為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設計時和施工過程中混凝土(砂漿)抗壓強度試驗常用表式,適用於各級試驗室。

(2)抗壓強度測定值按JTJ053—94《公路工程水泥混凝土試驗規程》中T0571—94計算。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MPa。

(4)試件抗壓強度記錄要求:

大中橋樑上部結構以孔為單位;下部結構以墩臺為單位;小橋、涵洞以每座(道)為單位。小橋、涵洞蓋板及小型構件的預製按試驗日期順序記錄。

(5)砼抗壓試驗必須有兩人以上進行,否則試驗結果無效,對承包人自檢的抗壓試驗監理工程師必須旁站試驗過程,並在附註欄內籤認。

橋涵—28 水泥混凝土抗壓強度彙總評定表

(1)此表由橋涵—27彙總而來,應按一個分項工程為單位進行彙總評定。評定方法按照JTJ071—94《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附錄D執行。

(2)此表應作為質評的附件。

(3)大中橋樑上部結構以孔為單位;下部結構以墩臺為單位;小橋、涵洞以每座(道)為單位;擋土牆按設計道或處為單位進行評定。

(4)此表應作為質評表的附件。

橋涵—29 金屬洛氏硬度試驗記錄

(1)此表為預應力砼錨具進場時和施工中對其硬度檢驗用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HRC。

橋涵—30 回彈法測試混凝土強度記錄

橋涵—31 回彈法測試結構或構件混凝土強度計算表

(1)此兩張表用於對混凝土強度有懷疑或在工程質量驗收時驗證砼強度用,主要用於監理和質量監督部門進行砼質量驗證時使用。

(2)橋涵—30為現場測試記錄,橋涵—31用於所測數據的計算和處理。

(3)測試前回彈儀需經計量部門標定合格後使用。

橋涵—32 明挖基礎檢測記錄表

(1)本表適用於橋涵、擋土牆及其它結構物一個明挖基礎的幾何尺寸檢查,本表為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附件資料。

(2)填表時應注意如實記述水文地質情況,說明能否滿足設計對地基的要求等。

(3)標高檢測:橋涵基礎應檢測四個角及中心處的標高,擋牆及導流壩每二十米檢測三點,且不少於三點。

(4)軸線平面示意圖按橋涵—37圖示填寫。

(5)施工單位自檢合格後,監理工程師應進行檢測,並在工序交驗表中籤署意見。

橋涵—35 混凝土施工記錄

(1)本表為水泥混凝土澆築時的施工記錄,由承包人填寫。

(2)對於一個工作班完成的同一配合比若干小型構件每工班填寫一張,其餘構件每構件填寫一張。

(3)試件組數應嚴格按照JTJ071—94附錄D要求製取和編號。

橋涵—36 漿砌片塊石原始記錄

(1)本表用於涵洞、擋土牆、護坡、導流壩、錐坡等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的幾何尺寸檢查,作為工序交驗及分項評定的資料之一。

(2)序號6、7、8可視具體工程項目按JTJ071—94的填寫檢查項目。

(3)備註欄內填寫斷面位置等有關需說明的問題。

橋涵—37 橋涵及構造物軸線放樣記錄表

(1)本表為小橋涵及其它構造物(擋土牆、截水壩、護坡等)開工前及基坑開挖完成後的軸線放樣和基礎澆築後的放樣檢查記錄。

(2)小橋涵及其他結構物開工前放樣僅填序號3、4、5、6項內容,基坑開挖完成後軸線放樣及基礎澆築後的放樣檢查填序號1、2、3、4、5、6項的內容。

(3)示意圖中標明橋涵軸線樁樁位及其護樁樁位,以及其它構造物軸線控制樁樁位及護樁樁位。

(4)表中軸線偏位是指對於所放軸線進行檢查的結果,中心樁地面高程指開挖前原地面標高,對於導流壩、擋土牆等應每20米測量二點。

(5)合格率指基礎澆築完成後的檢查結果。

橋涵—39 鑽孔記錄表(衝擊鑽進)

(1)本表為鑽孔施工記錄,施工中不用衝擊鑽機成孔時則衝程、衝擊次數欄不填。

(2)本表每工作班填寫一張。

(3)備註欄內應註明鑽孔過程中有無故障發生。

橋涵—40 鑽孔樁終孔後灌注混凝土前檢查記錄

(1)本表用於鑽孔樁終孔後灌注混凝土前的檢查,它與水下混凝土灌注記錄及鑽孔樁成品檢查表一起作為鑽孔灌注樁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依據。

(2)終孔孔底標高是指鑽機鑽至孔底量測定的實際標高、灌注前孔底標高指鋼筋籠放入孔中後量測的孔底標高。標高測量以護筒頂標高為基準。

(3)鑽孔過程中出現的如塌孔、卡鑽、孔身偏斜等問題,均應在鑽孔中出現的問題及處理欄內如實填寫,並註明處理方法及處理結果,同時還應說明清孔方法及結果。

橋涵—41 水下混凝土灌注記錄

(1)本表為水下混凝土灌注時的記錄,為鑽孔灌注樁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附件資料。

(2)護筒頂面可做為測量深度的基準面。

(3)灌注前孔底標高指水下混凝土灌入前測量孔深後計算的標高。

(4)灌注中要事記欄內應詳細說明有無出現鋼筋籠上浮、卡管、斷樁等事故,以及出現問題的處理措施及結果。

(5)監理應旁站,並在灌注中要事記欄內簽署意見。

橋涵—43 支座安裝檢查記錄表

(1)本表為大中小橋樑每孔的安裝檢查記錄,它作為樑板安裝分項工程評定的資料之一。

(2)支座中心偏位應檢查順橋及橫橋向兩個方向。

(3)每塊樑板頂面縱向高程在兩端及中間各測一點。

橋涵—44 張拉設備校驗記錄

(1)本表用於先張法、後張法預應力筋張拉設備的校驗。

(2)千斤頂與油壓表應配套編號校驗使用,以確定張拉力與壓力錶讀數之間的關係曲線,宜採用實驗機法。

(3)使用6個月或200次以上以及在使用過程中出現不正常情況應重新校驗。

(4)校驗時應特別注意:分級記錄實驗機噸位和對應的油壓表讀數,重複三次取壓力錶讀數的平均值,作為某一鑑定噸位。

橋涵—47 後張預應力管道檢查

(1)本表用於後張法預應力鋼絲束、鋼絞線管道座標位置的檢查,作為後張法預應力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資料之一,每塊樑(板)填寫一張。

(2)檢查頻率及方法應符合JTJ071—94的要求。

(3)管道間距應測量淨間距。

橋涵—48 後張預應力鋼筋(絲)張拉記錄表

(1)本表適用於鋼絲束、鋼絞線採用夾片式錨具、或錐錨式錨具的後張法預應力張拉記錄,作為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資料之一。

(2)張拉前應對張拉設備進行校驗。

(3)張拉伸長率=(理論伸長值-實際伸長值)/理論伸長值。

(4)說明欄內說明張拉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處理結果,監理旁站後在備註欄內簽署意見。

橋涵—49 預應力孔道壓漿記錄

(1)本表為後張法預應力樑孔道壓漿時的記錄,每塊樑(板)填寫一張。

(2)每一工作班應制取不少於3組的水泥資料試件。

(3)監理旁站後在備註欄內簽署意見。

橋涵—51 橋臺後回填檢查表

(1)本表用於橋涵一個臺揹回填土的檢驗與籤認。

(2)回填層次是從原地面算起編號,並註明各層距路基面的距離。

(3)表中數據壓實度等從路基—30、路基—31、路基—32得來。

(4)監理員每層旁站監理後對壓實度抽檢核認,待臺揹回填完成後由專業監理工程師籤認。

項目經理(監理公司)常用表格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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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經理(監理公司)常用表格大全

目 錄

常用支付表

支表—1 工程進度表

支表—2 中期支付證書

支表—3 清單支付報表

支表—4 工程變更一覽表

支表—5 單價變更一覽表

支表—6 永久性工程材料到達現場計量表

支表—7 扣回材料設備預付款一覽表

支表—8 扣回動員預付款一覽表

支表—9 中間計量表

支表—10 中間支付彙總表

施工監理表

監1—1 施工圖審查申報表

監1—2 進場材料申報表

監2 施工放樣報驗單

監3 工程變更令

監4 工程變更申報表

監5 分部(項)工程開工通知

監6 分部(項)工程開工申報表

監7 承包人每週工作計劃

監8 檢驗申請批覆單

監9 工作指令

監10 工地會議紀要

監11 中間交工證書

監12 分包申請報告單

監13 工程暫時停工指令

監14 復工指令

監16 工程交工證書

監17 工程缺陷責任期終止證書

監18 每日施工活動報表

監19 施工技術方案報審表

監20 監理日報

工程師月度報告

報1 合同執行概況表

報2 施工人員狀況表

報3 主要進場機械設備表

報4 承包商試驗儀器設備狀況表

報5 監理機構框圖

報6 為工程師提供的測量儀器狀態表

報7 氣象及施工活動報告

報8 施工測量形象進度圖

報9 工程進度概況表(1、2、3、4)

報10 承包商施工測量概況表

報11 施工試驗檢測概況表

報12 監理獨立測量概況表

報13 監理工程師獨立試驗概況表

報14 承包商混凝土、砂漿試驗件概況表

報15 工程事故一覽表

報16 工程延期/索贈一覽表

報17 工程變更彙總表

路線用表

路線—01 路線導線網、點測量(複測)報表

路線—02 路線水準點測量(複測)報表

交通工程設施用表

交通—01 交通標誌安裝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交通—02 標線噴塗與安裝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交通—03 視線誘導標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基用表

路基—01 路基、構造物、路面施工增加水準點測量報表

路基—02 路基、構造物、路面高程測量報表

路基—03 路基、路面中線平面位置檢測表

路基—04 路基填築鬆鋪厚度檢查表

路基—05 路基、路面寬度檢測表

路基—06 路基、路面隨機取樣位置計算表

路基—07 土方分層壓實度檢驗簽證表

路基—08 路基分層壓實度檢驗彙總表

路基—09 填前場地清理施工原始記錄

路基—10 路基、路面橫坡度檢測表

路基—11 路基、路面平整度檢測表

路基—12 路基邊坡坡度檢測表

路基—13 路基、路面回彈彎沉檢測表

路基—14 路基、路面回彈彎沉檢測結果報告

路基—15 路基、構造物、路面材料試驗委託單

路基—16 路線施工測量放線檢測表

路基—17 土的顆粒大小分析記錄

路基—18 路基、路面粒徑分配曲線表

路基—19 易溶鹽總量及鈣鎂離子測定試驗記錄

路基—20 路基、路面有機質含量試驗記錄

路基—21 路基、路面硫酸根試驗記錄

路基—22 碳酸根、碳酸氫根和氯根記錄

路基—23 路基、路面易溶鹽試驗報告

路基—24 路基材料試驗報告

路基—25 路基、構造物、路面擊實試驗記錄

路基—26 最大幹密度試驗記錄

路基—27 路基、路面液限、塑限聯合試驗記錄

路基—28 路基、路面標準密度試驗結果彙總報表

路基—29 路基、路面量砂密度檢驗報告

路基—30 路基、構造物壓實度檢測表(環刀法)

路基—31 路基、構造物、路面壓實度檢測一覽表(灌砂法)

路基—32 路基、路面壓實度檢測表(核子儀法)

路基—33 路基、構造物、路面含水量試驗記錄

路基—34—1 石灰化學成份(CaO+MgO)含量試驗記錄

路基—34—2 穩定土中石灰或水泥劑量測定試驗報告

路基—35 土方路基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路基—36 石方路基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路基—37 路基邊坡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基—38 鋪緣石鋪設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路基—39 路肩質量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路基—40 現場CBR值測定記錄

路面用表

路面—1 水泥混凝土面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2 瀝青混凝土面層和瀝青碎(礫)石面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3 瀝青貫入式面層(或土拌下貫式面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4 瀝青表面處治面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5 水泥土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6 水泥穩定粒料基層及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7 石灰土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8 石灰穩定粒料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9 石灰、粉煤灰土基層和底基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0 石灰、粉煤灰穩定粒料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1 級配碎(礫)石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2 填隙礫石(礦渣)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3 路槽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路面—14 路緣石鋪設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5 路肩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6 無側限抗壓強度試驗

路面—17 石灰未消解含量試驗

路面—18 間接抗壓強度試驗(劈裂試驗)

路面—19 瀝青物性試驗

路面—20 瀝青物性試驗

路面—21 瀝青物性試驗

路面—22 瀝青物性試驗

路面—23 瀝青粘附性試驗(水煮法)

路面—24 瀝青含蠟量試驗(蒸餾法)

路面—25 浮化瀝青試驗

路面—26 瀝青混凝土礦料組成試驗

路面—27 瀝青混和料馬歇爾試驗(蠟封法)

路面—28 瀝青混和料馬歇爾試驗(水中重法)

路面—29 瀝青混和料中最佳瀝青用量試驗

路面—30 瀝青混和料中瀝青用量選定圖

路面—31 瀝青混合料抽提試驗

路面—32 瀝青技術性能試驗彙總表

路面—33 瀝青技術性能試驗彙總表

路面—34 礦粉親水系數及含水量試驗

路面—35 路面結構層壓實度檢驗彙總評定表

路面—36 瀝青碎石路面密度試驗記錄表(蠟封法)

路面—37 瀝青碎石路面密度試驗記錄表(體積法)

路面—38 瀝青碎石路面密度試驗記錄表(表幹法)

路面—39 瀝青封面施工前下承層處理記錄

路面—40 路面厚度檢查表

路面—41 瀝青碎石施工前場地清掃記錄

橋涵用表

橋涵—01 泥漿比度、稠度和含砂試驗

橋涵—02 孔道壓漿水泥漿試驗記錄

橋涵—03 砼抗折強度實驗報告單

橋涵—04 鋼筋焊接試驗報告

橋涵—05 構造物、路面用水泥物理力學性能試驗報告

橋涵—06 路基、路面水泥物理力學性能試驗記錄

橋涵—07 鋼筋拉力及彎曲試驗報告橋涵—08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一)

橋涵—09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二)

橋涵—10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技術性能試驗報告

橋涵—11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一)

橋涵—12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二)

橋涵—13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三)

橋涵—14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報告

橋涵—15 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設計表

橋涵—16 水泥混凝土配合比報告

橋涵—17 集(石)料的毛體積密度試驗記錄

橋涵—18 石料抗壓強度試驗記錄

橋涵—19 石料試驗報告

橋涵—20 集料篩分檢測表

橋涵—21 集料含泥量檢測表

橋涵—22 構造物、路面粗集料針片狀顆粒含量檢測表(遊標卡尺)

橋涵—23 構造物、路面粗集料針片狀顆粒含量檢測表(規測儀)

橋涵—24 構造物、路面集料壓碎值檢測表

橋涵—25 混凝土、砂漿施工配合比通知單

橋涵—26 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試驗記錄

橋涵—27 水泥混凝土(砂漿)抗壓強度檢測表

橋涵—28 水泥混凝土(砂漿)抗壓強度彙總評定表

橋涵—29 金屬洛氏硬度試驗報告

橋涵—30 回彈法測試水泥砼結構或構件強度檢測表

橋涵—31 回彈法測試砼結構或構件強度計算表

橋涵—32 明挖基坑基礎檢查表

橋涵—33 模板、拱架及支架製作記錄

橋涵—34 –1 模板安裝檢查表

橋涵—34 –2 預製構件底座檢查表

橋涵—35 混凝土施工原始記錄表

橋涵—36 砌石施工原始記錄

橋涵—37 橋涵及構造物軸線放樣檢查

橋涵—38 倒虹吸壓水試驗原始記錄

橋涵—39 鑽孔灌注樁鑽孔原始記錄

橋涵—40 鑽孔樁灌注混凝土施工前檢查表

橋涵—41 水下混凝土灌注檢查表

橋涵—42 無破損檢測基樁報告表

橋涵—43 支座安裝檢查表

橋涵—44 張拉設備校驗表

橋涵—45 預應力鋼筋冷拉檢測表

橋涵—46 先張預應力鋼筋(絲)張拉檢測表

橋涵—47 後張預應力管道檢查

橋涵—48 後張預應力鋼筋(絲)張拉記錄

橋涵—49—1 預應力孔道壓漿檢測表橋涵—49—2 封端現場質量檢查表

橋涵—50 混凝土鑽芯取樣檢測表

橋涵—51 橋(涵)臺回填檢查表

橋涵—52 漿砌砌體和混凝土擋土牆分

橋涵—53 錐、護坡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4 幹砌片石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5 導流工程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6 橋樑總體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7 鑽孔灌注樁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8 樁或雙壁墩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9—1 頂推臺座、導樑安裝質量檢查表

橋涵—59—2 箱梁頂推質量檢查表

橋涵—60 挖孔樁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1 管道基礎及管節安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2 漿砌片石基礎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3 墩、臺身砌體現場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4 側牆砌砌體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5 鋼筋加工及安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6 鋼筋網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7 混凝土基礎分項工程質量檢評定表

橋涵—68 承臺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評定表

橋涵—69 混凝土護欄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0 墩、臺身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1 墩、臺帽或蓋樑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2 預製樑(板)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3 就地澆築樑(板)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4 小型預製件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5—1 鋼絲、鋼絞線先張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5—2 鋼線、鋼絞絲後張法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6 樑、板安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7 頂入法施工樑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8—1 懸臂澆築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8—2 懸臂樑拼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9 橋面鋪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0 人行道鋪設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1 欄杆安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2 護欄安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3 管涵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4 蓋板涵、箱涵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5 拱涵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6 倒虹吸管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分部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單位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7 構造物地基承載力檢測表

橋涵—88 振衝碎石樁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9 振衝碎石樁施工原始記錄

橋涵—90 伸縮縫安裝分項檢驗評定表

橋涵—91 挖孔樁灌注混凝土施工前檢查表

橋涵—92 挖孔灌注樁挖孔原始記錄

月施工進度計劃圖

施工總體進度圖

說明:1.對於路基與橋涵防護工程的共用表格,只在路基與橋涵、防護工程目錄中單獨列出,請直接使用。

2.對於目錄中未列出表格,而施工或監理、支付中,需要使用。由各單位參照有關規範文 件設計,報管理工程師審批,並送總監辦備案,或由總監辦設計,下文傳達。

3.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用於本目錄未列出的而工程實際發生的其它分項的評定

附 錄

關於部分表格的填表說明

一、 施工監理表

監表1 施工圖審查報表

(1)承包人應在開工前對圖紙進行審核,審核表應作為開工申請報告之附件,同時應作工程施工圖,做到一橋一涵一圖。

監表2 施工放樣報驗單

(1)此表由承包人填寫上報,經旁站(現場)監理員檢查認可後報監理組專業監理工程師或監理組長,由專業監理工程師或監理組長報復。

(2)附件包括有關測量表格和資料及放樣表格和有關資料。

(3)監理員意見和監理工程師結論欄應填寫是否符合技術規範、設計等的具體要求。

監表3 工程變更令

(1)任何工程的形式、質量、數量和內容上的變動,必經由監理工程師簽發工程變更令,並由監理工程師監督承包人實施。

(2)變更可以由監理工程師提出,亦可由業主或承包人提出。

(3)此表因篇幅有限,變更理由及詳細說明欄內一般只能填寫主要內容,因此需附件說明。

(4)工程變更令的簽發按《工程監理實施辦法》辦理。

監表5、監表6 工程分項開工申請、批覆單

(1)此表應為分項工程開工申請和批覆單,由承包人提交,監理旁站簽署意見後,由專業監理工程師籤認、監理組長批覆。

(2)表中附件包括:①施工所具備的條件②施工內容③詳細的施工方法和工作程序④包括機構組織和人員分工在內的材料設備、勞力的安排⑤質量保證措施⑥安全生產保證措施⑦計劃進度⑧臨時工程情況⑨環保措施⑩開工前的有關試驗完成和批覆情況。其中施工所具備的條件包括承包人提交的施工圖紙、施工方案、測量放樣、水準點等資料以及檢測設備是否齊備等內容。

(3)在審查了附表並全部合格後批准分部(分項)工程開工。

監表7 承包人每週工作計劃

(1)此表由承包人(提交)填寫相應內容,監理組應掌握承包人的每週工作計劃,以便安排監理工作;監理工程師意見欄內填寫同意與否或是否調整。

(2)監理組應對承包人的周工作計劃進行檢查,檢查內容包括:①承包人為完成周計劃中所列項目的各工種人員現場準備情況②施工所需機械和設備現場準備情況及完好率③主要材料進場及準備情況④施工所需的試驗完成情況或準備情況等。

(3)如若檢查中發現施工條件尚不成熟,則可建議承包商調整人員、設備、材料等或調整週工作計劃。

監理日報:

(1)此表由專業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填寫,監理組長檢查並簽名。

(2)此表為某一日監理人員對被監理內容及施工中出現的問題和處理情況的記錄,表中包括人、機械設備和材料及試驗在當日工地現場的情況記錄,以及各級監理工程師發出的各指令等。監理人員應妥善保管,可能成為將來解決糾紛的重要依據。

監表8 檢驗申請批覆單同工序檢驗單( 一式兩分)

(1)此表在分項工程人員到現場對其已完工作(程)進行檢驗,旁站監理員接此表後要對承包人提出的已完工作進行檢驗並籤評定意見後報監理組長,監理組長對“本項目可否繼續進行”給予肯定並簽字後,返還承包商,承包商(人)收到後再簽名(右下角)。

(3)表中質量證明包括:①施工原始記錄彙總資料②中間檢查記錄彙總記錄③隱蔽工程檢查記錄④試驗報告彙總資料⑤自檢資料等。

特別說明:

工序交驗表(即為監8表 檢驗申請批覆單)

(1)本表適用於公路建設項目中所有分項工程施工中,前道工序完工後進行下道工序前的交驗,作為分項工程工序質量控制的保證資料。

(2)工序內容欄填寫時應詳細說明工序內容。表中應寫明檢查結果。同時附上相關的檢測資料。

(3)監理在收到工序交驗表後在監理檢驗情況與意見欄內填上檢查結果,視檢查情況提出處理意見,並確認能否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監表9 工作指令

(1)此表由各級監理工程師填寫下達給承包人,承包人收件後籤認。

(2)監理填表時應註明工作指令的理由,是否經過檢驗或質量評定,評定或檢驗的結果及存在的缺陷和問題等。

監表10 工地會議紀要

(1)工地會議一般每月定期召開,由駐地監理工程師主持,各方主要人員參加。

(2)會議紀要正式文本作為本表附件。

(3)承包人和監理工程師在紀要正式文本印製籤認後發出。

(4)工地會議紀要須抄送上級監理部門及業主。

監表11 中間交工證書

(1)此表指在分項、分部或單位工程完工後的交工證書。

(2)本表上半部分由承包人填寫上報監理。

(3)監理工程師在收到申請交驗單後,組織對已完工程進行檢驗,包括各種資料,並提出檢驗結果評定;並進行籤認。

(4)本表下半部分分別由監理工程師填寫完畢後,返回承包人,承包人簽收。

(5)未經中間交工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工。

監表12 分包申請報告單

(1)承包人按表中內容填寫,並按要求附上附件逐級上報。

(2)各級監理工程師經過對分包人審查簽署意見後,報業主審批。

監表13 工程暫時停工指令

(1)本表為監理工程師向承包人發出的工作指令,由監理工程師填寫,承包人收件後籤認。

(2)此表由駐地監理組長簽發。

監表14 復工指令

(1)本表為監理工程師向承包人發出的工作指令,承包人收件後籤認。

(2)哪一級監理簽發的停工指令,一般由該級監理簽發復工指令。

監表15 工程質量事故報告單

(1)當某項工程在施工期間(包括缺陷責任期內)出現了技術規範所不允許的斷層、裂縫、傾斜、倒塌、沉降、強度不足、鋼筋未按設計配置或主筋配置較少等情況時,承包人在發生工程質量事故後應儘快提出質量事故檢驗報告並報告監理工程師和業主。

(2)駐地監理工程師收到報告後對質量事故現場組織人員進行審查、分析、測試或驗算並按表列內容進行填寫。

(3)根據事故的劃分,各級監理根據權限範圍進行審查、修正,並指令該項工程暫停或繼續施工。

監表16 工程交工證書

(1)指合同段交工。

(2)總監理工程師簽發工程交工證書。

(3)交工證書各方代表簽字後留存。

監表17 工程缺陷責任期終止證書

(1)成立缺陷責任期工作檢查小組,檢查人(單位)由業主、監理、承包商和有關部門人員組成。

(2)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發本證書、證書中包括:①獲得證書的工程範圍;②審查缺陷責任期工作的單位;③工程交工日期和合同缺陷責任期終止日期;④各方代表簽字。

二、路基、橋涵用施工原始記錄表填寫通用說明

1.表頭部分的填寫

(1)工程名稱及工程項目名稱:應填寫承擔的施工工程項目的名稱及合同段號。

2.表中主體部分填寫,應按實際檢測結果如實填寫,實測值欄內不能填偏差,檢測表中混凝土及砂漿強度的合格評定應按JTJ071-94、附錄D及附錄E規定的數理統計方法進行。

3.備註或說明欄內,應如實填寫施工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其處理意見,並註明處理結果。簽名應齊備,不能代簽,否則結果無效。

三、路基、橋涵用試驗表填寫通用說明

1.所有試驗表式適用於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及政府監督部門對施工過程中所用原材料、混合料和成品或半成品檢測試驗時用。

2.試表分試驗記錄表、報告單和彙總表三類。

3.表中表頭部分均列有采用的試驗規程一欄。為了符合精度上的要求,凡採用計量器具的試驗項目,均列有試驗環境和主要儀器。試驗環境指檢測試驗時的溫度和溼度;主要儀器是指採用的計量器具或主要專用儀器的名稱及型號。在記錄中,試驗者、校核者、技術負責人必須由本人簽名,不允許代簽。

4.報告單及彙總表中都留有監理工程師簽署意見欄,監理工程師對進場原材料、標準試驗等應按規定的批量和頻率進行抽樣試驗和平行試驗後簽署意見。

5.路基和路面的壓實度、彎沉值;水泥混凝土抗壓和抗折強度、半剛性材料強度,應按分項工程為單元進行數理統計與評定。

6.為切合實際,滿足施工檢測需要,對個別常規試驗增加了其它試驗方法的表試(均符合試驗規程的要求)。對於非常規試驗的項目未設計專用表式,必要時可用試驗報告單代替。

7.為把好原材料品質性能的綜合檢驗,對水泥混凝土用粗、細集料等檢測將各項檢測數據集中記錄在一張表中(對項目較多的集中於2~3張表中)。而對於施工過程中常檢的試驗項目且用量較多的設有單項表式。如:集料篩分試驗記錄、含泥量試驗記錄等。

8.各種表式填表要求:

① 表頭部分的填寫:

工程名稱:指工程項目名稱和單位工程名稱。

試樣編號:指對試樣進行分類編號。

試樣地點:指取樣具體位置。

擬定用途:指用於何工程地段、結構層次和工程部位。

試驗單位:指試驗者所屬單位。

試樣說明:指試樣的類型及特徵。

試驗規程:指採用國家和交通部、冶金部頒佈的現行試驗規程的代號。

試驗環境:指試驗場所的溫度和溼度。

主要儀器:指使用計量器具或專用試驗儀器的名稱及型號。

試驗者:填試驗者本人姓名,不得代簽。

校核者:填校核者本人姓名,若試驗者與校核者是同一人,無第二者,則試驗結果無效。

試驗日期:試驗當天日期。

②表中主體部分的填寫:

(1) 應將試驗數據如實填在規定的格內或欄內。其中各項試驗結果的計算及數據

應符合有效數字的規定,測定結果應符合試驗規程規定的精度或允許差的要求。採用的計量單位要與表中規定的保持一致,不得隨意採用。

(2)如填寫有誤,不得塗改,應在原數據上劃一槓,在旁邊將正確數據填上。

(3)試驗結果欄是綜合上述檢測數據,用簡煉的語言將試驗結果與施工技術規範或試驗規程相比較後得出合格或能否使用的結論。

(4)附註或備註欄在必要時填寫與試驗有關或須進一步說明情況的事由。

(5)監理工程師意見欄要求對檢驗結果準確地說明結論意見。

四、路基、橋涵用質評表填寫通用說明

施工質評表是公路建設項目及其所屬單位、分部、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標準表式。表式中分項、分部、單位工程的實得分(加權平均分等)精度是小數點後保留2位數。工程交工驗收前,施工單位、監理工程師、公路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對工程質量的檢驗評定一律用該類表式。

1.關於分項工程質評表總述

(1)為公路建設項目中各單位工程中的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的通用表式(路用房屋單位工程除外)。

(2)表中基本要求檢查結果欄,應按質評標準中各分項工程的基本要求內容填寫其檢查結果,文字敘述力求明確、簡煉。

(3)各分項工程中的檢查項目的檢驗方法和數量,按質評標準中相應的規定執行,路基的檢測方法執行交通部JTJ059-95《公路路基路面現場測試規程》,質評標準中規定的檢測頻率是必須做到最低限度的要求。

(4)分項工程的外觀鑑定欄,要求按質評標準中相應的分項工程鑑定的內容檢查後準確敘述,缺陷與不足及問題力求定量敘述。

(5)質量保證資料,按材料、施檢、質評三類資料敘述其檢查結果,資料缺陷、不全或失實內容等應具體敘述,以便按規定扣資料分。(詳情見《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

(6)一些分項工程檢查項目的實測值因欄內篇幅所限,檢測的全部數據填不下時,此欄可只填檢測總點數與主定結果,其實測數據結果的彙總表作為質評附件。

(7)所有表格的內容填寫內容具體可參照《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規定》以及本書中相關的補充說明。

2.《分部工程質量評定表》

(1)單位工程中的各分部工程,每一個分部工程按此表內容進行填寫,其檢評結果不論其所包括的分項工程個數的多少。

(2)分項工程名稱與部位應填寫準確規範。

(3)評定意見欄填符合設計文件及技術規範質評標準要求的程度。

3.《單位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1)適用於公路建設項目中除路用房屋單位工程之外的所有單位工程。

(2)用單位工程質評表,分部工程欄只填其名稱,質量評定欄只填結論欄的加權平均分和質量等級。

(3)分部工程的優良率計算,以分部工程質評表統計的個數為基數計算。

(4)評定意見欄為簡要的文字敘述,即內在質量、幾何尺寸、觀質量三方面的總體概括。

質量等級欄一般填不合格、合格、優良字樣。

五、路線用表填寫說明

路線—01 導線點測量記錄

(1)該表為高速、一級公路、大橋、隧道等用座標放樣或用導線點網控制的工程使用。採用座標放樣或用導線點網控制的工程使用。不採用座標放樣的工程,不填此表。

(2)在施工放樣前,施工單位應到施工現場全線複測設計圖所提供的導線點座標。檢查無誤後方可進行施工放樣,否則應查明原因,對有問題的導線點應重新設定。

(3)測定儀器採用全站儀或紅外儀。

(4)項目名稱應填寫齊全。如:* * * 工程。

(5)測量範圍為複測的起訖樁號。

(6)實測距離為兩導線點間的距離,實測夾角為相鄰兩導線間的夾角。

六、路基用表填寫說明

路基—01 施工增設水準點記錄表

(1)水準點增設採用一組水平儀往返測量,或兩組水平儀單向測量,閉合差應符合相應公路等級的水準測量要求。

(2)L──為引用水準點至設定水準點間距離;n──為測站數。

(3)路基—03為該表的附件。

(4)水準點的埋設應安全牢固,不受施工干擾。

路基—03 高程測量記錄

(1)該表適應於各級公路的路基、路面、橋涵構造物的高程檢測記錄作為分項工程附件資料。

(2)採用碳素筆填寫,按內容要求逐項認真填寫。

(3)本行寫錯劃掉,在下行重新填寫,不得在本行改寫。

(4)備註欄填寫偏差值。

路基—03、路基—05、路基—12分別為路基中線平面位置、寬度,邊坡檢測記錄表。

該表適應於路基、路面各層次寬度、中線平面位置偏差、路基邊坡檢測記錄。

(1)樁號為檢測點或斷面的路線位置。

(2)1/2寬為實測全寬度的1/2。

路基—04 土方路基分層填築鬆鋪厚度檢查表

(1)本表適應於不同等級公路不同土質分層填築厚度檢查用表。

(2)控制路基分層填築厚度,保證路基各層壓實度。

(3)檢測層次為距原地面算起的層次,每層次每100米抽檢5個斷面。每個斷面抽檢3個點。

(4)起訖樁號為檢查段落起訖點。

(5)地點樁號為檢查點樁號。

路基—06 路基寬度、高程、橫坡、中線偏位檢測斷面位置隨機選取計算表。同時也用於路基現場測試位置的選定。

(1)隨機取樣選點方法是按數理統計原理在路基施工現場檢測時決定測定區間、測定斷面、測點位置的方法。

(2)適用於公路路基各層次及各種現場測定時,為獲得代表性試驗數據需決定測定區間、測定斷面、測定位置時使用。

(3)填寫舉例詳見《公路路基路面現場測試規程》第134、135頁。

路基—07 土方分層壓實度檢驗簽證表

(1)用於路基每個作業施工地段的各層次,將與離路基頂面同距離層次中的實測幹密度、標準幹密度和壓實度值按檢驗位置樁號,沿路線前進方向由小到大逐個填入此表。

(2)進行評定計算合格後,呈報監理工程師籤認。

路基—09 填前場地清理施工原始記錄

(1)本表適用於原地面的清理填前的場地清理。

(2)所有清淤圍堰應有圖示進行表示,所有尺寸應精確至cm。

路基—10 路基橫坡記錄表

該表適應於對路基路面各層次橫坡度進行檢測記錄。檢測路基各層次橫坡度時應按表中要求內容填寫清楚。

(1)樁號為檢測斷面之樁號。

(2)採用水準儀進行檢測,只讀取相對高程。

(3)路中:高速、一級公路有中央分隔帶的公路為中央分隔帶邊緣位置,無中央分隔帶時為路中心線。

(4)高差欄分路基頂面、路肩兩欄,路基頂面為其邊緣與路中高差,路肩為路基頂面邊緣與路基邊緣高差。

路基—11 路基平整度檢測記錄

(1)該表適應於路基平整度檢測,採用三米直尺檢測記錄。

(2)起訖樁號為檢測段落起訖點。

(3)檢測時按要求頻率進行檢測。

路基—13 回彈彎沉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用於測定路基的回彈彎沉,目的是評定其整體承載能力。

(2)雙車道每一評定段(不超過1KM)測點數少於80個點不得進行統計評定。

(3)初始讀數為汽車起步時百分表的最大讀數,終讀數為汽車開走後百分表指針回落到某一靜止位置的讀數。

(4)本試驗檢測時監理應旁站,並在附註欄內籤認。

路基—14 回彈彎沉檢查結果報告

(1)路段起訖樁號與路基分項工程評定單元的起訖樁號相同。是路基一個分項工程評定的附件資料。

(2)處理意見欄指對捨棄的彎沉值過大的點的局部處理。

路基—15 試驗委託單

(1)此表用於施工單位必須具有一定的資質等級,此表委託單位應一式兩式填寫,試驗單位一份,另一份裝入技術資料歸檔。

路基—17 “顆粒分析試驗記錄”(篩分法)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對粒徑大於0.074mm的土進行分析試驗,其目的是:劃分土類,鑑定土的工程性質。

(2)小於2mm土質量:指經粗篩分析2mm篩孔以下的土質量。

(3)試驗結果:此欄應說明土樣篩後總質量與篩前總質量之差值是否超過1%的要求,試驗是否有效,並進行土的鑑別分類。

路基—18 “粒徑分配曲線”

(1)適用範圍和目的:此表用於粗粒土,目的是在粒徑分佈曲線上找出土粒分佈範圍和分佈形狀(即不均勻係數和曲率係數),藉以判斷土的級配情況。

(2)此表中的“試樣編號”應與橋涵—01中的“試樣編號”相一致。

(3)試驗結果:在繪製的粒徑分配曲線上找出通過率分別為10%、30%和60%的粒徑(mm),填入試驗結果中,分析土的級配情況,確定土的工程名稱或代號。

路基—19 易溶鹽總量試驗記錄(質量法)

(1)適用範圍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各類土,在施工前和施工中對土質有疑議時必須進行此試驗,目的是檢測土中易溶鹽的性質和含量。

(2)試驗中各稱量數值應精確到0.0001克,並應進行平行試驗。

(3)全鹽量為兩次平行的平均值,精確到0.001%。

(4)附註欄應註明土的全鹽量的多少及土的鑑別分類和代號。

路基—20 有機質含量試驗記錄(重鉻酸鉀容量法)

(1)適用範圍和目的:本試驗用於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對有機質含量不超過15%的土質有疑異時進行,目的在於瞭解土中有機質的含量,確定土的工程性質。

(2)試驗須進行平行試驗,取平均值即為土的有機質含量。

(3)“滴定前讀數”、“滴定後讀數”、滴定消耗均精確到0.01毫升。

(4)因該試驗計量要求精確,溫度要求嚴格,試驗允許平行差小(見JTJ051—93附錄D),故附註欄填寫時應註明試驗中各時期的石臘油鍋的溫度、試驗結果及標準要求,有機質土的名稱和代號,可否使用等。

路基—21 硫酸根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適用於施工前和施工中有疑異的各類土,目的是檢測土中硫酸根的含量。

(2)“質量法”中各質量欄均為1/10000的分析天平稱量,精確到0.0001克,硫酸根含量的計算精確到0.001%。

(3)試驗平行差應符合附錄C表2的要求。

(4)附註欄應填寫土的分類名稱、代號及硫酸根含量、標準要求、使用情況。

路基—22 碳酸根、碳酸氫根、氯根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適用範圍同試表05,目的是測定土中的碳酸根、碳酸氫根和氯根的含量,從而確定土的性質。

(2)必須進行平行試驗,氯根含量的試驗有兩種方法,選定試驗方法後,應將標準液的名稱填入“( )標準液的濃度”括號內。

(3)附註欄應分別填寫試驗所得的各酸根的含量,並註明土類別名稱和代號。

路基—23 易溶鹽試驗報告

(1)將試表9、10中的試驗結果匯入此表,通過計算判斷土中含鹽的性質和程度。

(2)附註欄應分析此鹽漬土的類別、代號、可否使用、可能產生的影響等。

(3)工程名稱欄必須註明區段。

路基—25 擊實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目的在於確定土的最佳含水量及最大幹密度。

(2)“> mm顆粒含量”應填寫38或25。

(3)含水量計算精確到0.1%,幹密度的計算精確到0.01(克/立方厘米)。

(4)如進行水穩層試樣擊實,應在試樣說明欄內註明水泥劑。

(5)試驗結果及說明:繪製的含水量和幹密度關係曲線必須有峰值點,否則應進行補點或重新試驗,必要時適當加以文字說明指出試驗所得的最佳含水量和最大幹密度。

路基—26 試表09“最大幹密度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測量0.074mm以下的幹顆粒質量百分數不大於15%的無粘性自由排水的粗粒土和巨粒土的最大幹密度。

(2)試驗方法為乾土法或爆炸土法,試驗次數為二次平行試驗,其平均值精確到0.01(克/立方厘米)即為最大幹密度。

(3)附註欄,應對試樣的外觀和試驗過程的反常現象(如試樣損失、分離情況)加以描述,並註明試筒尺寸和使用方法。

路基—27 液限塑限聯合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目的:本試驗用於粒徑不大於0.5mm有機質含量不大於試樣總量5%的土,其目的是測定土的液限和塑限,計算塑性指數,為劃分土類,確定土的工程性質提供依據。

(2)含水量:此欄目中除“個別值”和平均值“精確到0.1%外,其餘均精確到0.01克。

(3)試驗結果:本欄目應明確指出液限、塑限、塑性指數各是多少,並註明土的類別和代號。

路基—28 “標準密度試驗結果彙總表”

(1)將一個分部工程的所有擊實試驗結果彙總於此表,試樣編號、材料名稱、取樣位置、代表地段和層次必須與路基—25中相符。

(2)在附註欄中對特殊地段的特殊土質加以必要的說明。

路基—29 量砂密度校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用於測定粒徑為0.25~0.5mm清洗乾燥的均勻砂的密度,其目的是獲取量砂的標準密度,藉以測定壓實度。

(2) 試驗中質量的秤量應精確到1g。

(3) 量砂密度取三個單值的平均值,精確到0.01g/cm3

(4)附註欄應註明量砂的粒徑範圍和量砂密度。並呈報監理簽證。

路基—30 “壓實度檢查記錄(環刀法)”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用於公路工程施工中現場測定細粒土土基及細粒土的無機結合料路面基層的壓實度。

(2)每個取樣位置必須進行平行試驗,取其算術平均值,平行差不得大於0.03g/cm3

(3)其它同路基—25。

路基—31 “壓實度檢測記錄(灌砂法)”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適用於在現場測定基層(或底基層)、砂石路面及路基土的各種材料壓實層的密度和壓實度,也用於瀝青表處治、瀝青貫入式路面層的密度和壓實度檢測。目的是檢驗和控制路基路面各層次的壓實程度。

(2)取樣位置應填寫隨機取樣計算表中的“縱向樁號和離路中心線的位置,如K100+065.5左1.2m”。

(3)試樣編號應與“隨機取樣計算表”中編號一致。

(4)取樣深度應與使用的灌砂筒直徑大致成1:1的關係。

(5)試樣溼密度精確到0.001g/cm3,幹密度精確到0.01g/cm3。含水量、壓實度的計算精確到0.1%。

(6)試驗層次欄應註明距路基頂面的距離。

路基—32 壓實度檢查記錄(核子儀法)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方法用於施工現場測定均勻的細粒土的路基或路面材料的密度和含水量,並計算壓實度。(此方法不宜用作仲裁試驗或評定驗收的依據)。

路基—33 含水量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公路工程集料含水量測定。

(2)各質量欄稱量至0.01克,含水量計算均精確到0.1%。

(3)附註欄應填明試驗的平行差,允許平行差和含水量。

路基—34 水泥和石灰劑量試驗表

(1)主要為施工過程中工地快速測定水泥或石灰劑量用,也用在施工以前繪製水泥劑量與EDTA耗量的標準曲線時,用於工地試驗室和中心實驗室。

(2)取樣位置應填入現場隨機選定的具體位置,即樁的縱橫向距離。

(3)測試結果要求準確至0.1%。

七、橋涵用表填寫說明

橋涵—03 水泥混凝土抗折強度試驗記錄

(1)此表為水泥混凝土路面配合比設計時和施工過程中水泥混凝土抗折強度試驗表式,適用於各級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0.1MPa。

(3)試驗記錄按試驗日期排序。

(4)砼抗折試驗必須有兩人以上進行,否則試驗結果無效,若監理工程旁站試驗過程,應在附註欄內籤認。

橋涵—04 焊接鋼筋試驗記錄

(1)此表用於檢驗電焊工技術操作水平及能否上崗,也用於對鋼材試樣焊接質量檢驗,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對焊接質量進行評述,並判定是否符合規定要求。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和橋涵—07相同。

橋涵—05 水泥物理力學性能試驗報告

(1)此表是對水泥技術性能檢驗後而出的報告單,有橋涵—05彙總而來。

(2)國家規定標準一欄應填寫國家最新頒佈的水泥檢驗標準。

(3)結果評定一欄應根據檢測結果確定該批水泥或樣品是否符合檢驗標準,能否使用。

橋涵—06 水泥物理力學性能試驗記錄

(1)此表用於水泥進場時按批量抽樣進行其性能檢驗,也用於施工過程中超過出廠日期三個月的水泥性能檢驗,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表中試驗日期指水泥各項性能檢驗的起止日期,水泥膠砂強度製作時間和強度試驗時間應填寫月、日、時。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水泥的細度和標準稠度用水量準確至0.1%;抗折強度準確至0.1MPa;抗壓強度準確至0.1MPa。

橋涵—07 鋼筋拉力及彎曲試驗記錄

(1)此表用於對進廠鋼材使用前按批量抽樣檢驗其性能是否合格、能否使用的記錄。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鋼材的取樣方法和數量應嚴格按試驗規程執行。在附註欄內填寫各項技術指標的規定值或允許範圍,並根據實測值確定該材料是否合格。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當屈服點和抗壓強度在200~1000MPa範圍時,準確至5MPa;當屈服點和抗拉強度大於100MPa時,準確至10MPa。

伸長率:當標距>10%時,準確至1%。

橋涵—08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一)

(1)為水泥混凝土用某種細集料料場代表試樣進行品質檢驗記錄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

橋涵—09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二)

(1)為水泥混凝土用某種細集料場代表試樣進行品質檢驗記錄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堆積密度準確至10Kg/m3;表現密度準確至10Kg/m3;空隙率準確至1%;雲母含量和輕物質含量準確至0.1%;SO3含量準確至0.01%;堅固

性準確至1%。

橋涵—10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試驗報告

(1)此表為水泥混凝土用細集料料場的代表試樣各項技術指標檢驗後出的報告單,由橋涵—08、橋涵—09依次彙總而來。

(2)表中“質量標準”應符合施工技術規範或設計要求。

(3)“結果評定”欄應根據以上結果來確定材料是否合格。

橋涵—11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一)

(1)為水泥混凝土用某種粗集料料場代表試樣進行品質檢驗記錄者,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壓碎值和針片狀顆粒含量準確至0.1%;堅固性準確至1.0%。

橋涵—12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二)

(1)為水泥混凝土用某種粗集料料場代表試樣進行品質檢驗記錄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

橋涵—13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三)

(1)為水泥混凝土用某種粗集料料場代表試樣進行品質檢驗記錄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堆積密度準確至10Kg/m3;表觀密度準確至10Kg/m3;空隙率準確至1%。

橋涵—14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試驗報告

(1)此表為水泥混凝土用粗集料料場的代表試樣各項技術指標檢驗後出的報告單,由橋涵—11、橋涵—12、橋涵—13依次彙總而來。

(2)表中“質量標準”應符合施工技術規範和設計要求。

(3)“結果評定”欄應根據以上結果來確定材料是否合格。

橋涵—15 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設計表

(1)此表為施工前對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設計時使用,適用於工地試驗室和中心試驗室。

(2)對水泥混凝土中所用各種原材料須經過檢驗合格後才能進行配比設計。橋涵—03、橋涵—05、橋涵—06、橋涵—10、橋涵—23等應作為此表的附件。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符合規定的精度。

橋涵—16 水泥混凝土配合比報告

(1)此表根據橋涵—15的試配結果進行填寫。

(2)實測砼抗壓(折)強度一欄應填入7天和28天的強度測定值,橋涵—15為此表的附件。

(3)結論一欄應對選定配合比和使用於工程項目的具體部位作出明確、簡煉的說明。

橋涵—17 石料(集料)的毛體積密度試驗記錄(靜水稱量法)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遇水崩解、易溶和幹縮溼脹性的鬆散石料外的所有石料。目的是測定石料在乾燥狀態下包括孔隙在內單位體積固體材料的質量。

(2)乾燥試樣質量稱量時精確到0.01g。

(3)吸水飽和試件的質量、吸水飽和試件在水中的質量均精確到0.01g。

(4)附件欄應註明石料(集料)的組成是否均勻,試驗結果,對於組成均勻的石料其密度為三個試件所測結果的平均值,否則應記錄最大值與最小值。

橋涵—18 石料抗壓強度試驗記錄

(1)為橋涵構造物砌體用於岩石的強度分級和巖性描述時用此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

(2)測算結果計算要求:試件尺寸精確至0.1mm;抗壓強度值精確至1MPa;極限荷載記錄以N為單位。

(3)如因設備條件限制達不到精度要求時應在試驗報告中註明。

(4)一組為六個試件,記錄中應增加一格。

橋涵—20 集料篩分試驗記錄

(1)為測定混凝土中所用碎石、卵石、天然砂或人工砂等集料的顆粒級配及粗細程度時的記錄表式,適用於各級試驗室。

(2)篩孔尺寸應根據該工程項目規範和設計要求選擇一套標準篩。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精確至0.1%。

(4)試驗結果欄應將每一篩孔的通過量與施工技術規範或設計要求的級配範圍對比後確定其是否合格。

橋涵—21 含泥量試驗記錄

(1)為施工過程中隨時對粗、細集料抽樣進行含泥量檢驗的常用表式, 適用於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

(3)橋涵—17、橋涵—18、橋涵—19、橋涵—21為施工中常規檢驗項目。

橋涵—22 粗集料針片狀顆粒含量試驗記錄(規準儀法)

(1)為施工過程中隨時對粗集料抽樣進行鍼片狀顆粒含量檢驗的常用表式,適用於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

橋涵—24 集料壓碎值試驗記錄

(1)為施工過程中隨時對粗、細集料抽樣進行壓碎值檢驗的常用表式,適用於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

橋涵—25 混凝土、砂漿施工配料通知單

(1)本表是澆築混凝土構造物及砂漿砌體施工時的現場配料通知單。

(2)本表應根據進場材料砂石中含水量及砂中含石量的情況填寫該表,本表填寫一式兩式,一份存檔一份交現場施工計量人員。

橋涵—26 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試驗記錄

(1)此表主要用於對水泥混凝土結構物施工過程中砼拌合物和易性檢驗的常用表,適用於工地記錄室。

(2)坍落度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5mm。

(3)此表為分項工程的試驗資料。

橋涵—27 水泥混凝土(砂漿)抗壓強度試驗記錄

(1)此表為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設計時和施工過程中混凝土(砂漿)抗壓強度試驗常用表式,適用於各級試驗室。

(2)抗壓強度測定值按JTJ053—94《公路工程水泥混凝土試驗規程》中T0571—94計算。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MPa。

(4)試件抗壓強度記錄要求:

大中橋樑上部結構以孔為單位;下部結構以墩臺為單位;小橋、涵洞以每座(道)為單位。小橋、涵洞蓋板及小型構件的預製按試驗日期順序記錄。

(5)砼抗壓試驗必須有兩人以上進行,否則試驗結果無效,對承包人自檢的抗壓試驗監理工程師必須旁站試驗過程,並在附註欄內籤認。

橋涵—28 水泥混凝土抗壓強度彙總評定表

(1)此表由橋涵—27彙總而來,應按一個分項工程為單位進行彙總評定。評定方法按照JTJ071—94《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附錄D執行。

(2)此表應作為質評的附件。

(3)大中橋樑上部結構以孔為單位;下部結構以墩臺為單位;小橋、涵洞以每座(道)為單位;擋土牆按設計道或處為單位進行評定。

(4)此表應作為質評表的附件。

橋涵—29 金屬洛氏硬度試驗記錄

(1)此表為預應力砼錨具進場時和施工中對其硬度檢驗用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HRC。

橋涵—30 回彈法測試混凝土強度記錄

橋涵—31 回彈法測試結構或構件混凝土強度計算表

(1)此兩張表用於對混凝土強度有懷疑或在工程質量驗收時驗證砼強度用,主要用於監理和質量監督部門進行砼質量驗證時使用。

(2)橋涵—30為現場測試記錄,橋涵—31用於所測數據的計算和處理。

(3)測試前回彈儀需經計量部門標定合格後使用。

橋涵—32 明挖基礎檢測記錄表

(1)本表適用於橋涵、擋土牆及其它結構物一個明挖基礎的幾何尺寸檢查,本表為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附件資料。

(2)填表時應注意如實記述水文地質情況,說明能否滿足設計對地基的要求等。

(3)標高檢測:橋涵基礎應檢測四個角及中心處的標高,擋牆及導流壩每二十米檢測三點,且不少於三點。

(4)軸線平面示意圖按橋涵—37圖示填寫。

(5)施工單位自檢合格後,監理工程師應進行檢測,並在工序交驗表中籤署意見。

橋涵—35 混凝土施工記錄

(1)本表為水泥混凝土澆築時的施工記錄,由承包人填寫。

(2)對於一個工作班完成的同一配合比若干小型構件每工班填寫一張,其餘構件每構件填寫一張。

(3)試件組數應嚴格按照JTJ071—94附錄D要求製取和編號。

橋涵—36 漿砌片塊石原始記錄

(1)本表用於涵洞、擋土牆、護坡、導流壩、錐坡等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的幾何尺寸檢查,作為工序交驗及分項評定的資料之一。

(2)序號6、7、8可視具體工程項目按JTJ071—94的填寫檢查項目。

(3)備註欄內填寫斷面位置等有關需說明的問題。

橋涵—37 橋涵及構造物軸線放樣記錄表

(1)本表為小橋涵及其它構造物(擋土牆、截水壩、護坡等)開工前及基坑開挖完成後的軸線放樣和基礎澆築後的放樣檢查記錄。

(2)小橋涵及其他結構物開工前放樣僅填序號3、4、5、6項內容,基坑開挖完成後軸線放樣及基礎澆築後的放樣檢查填序號1、2、3、4、5、6項的內容。

(3)示意圖中標明橋涵軸線樁樁位及其護樁樁位,以及其它構造物軸線控制樁樁位及護樁樁位。

(4)表中軸線偏位是指對於所放軸線進行檢查的結果,中心樁地面高程指開挖前原地面標高,對於導流壩、擋土牆等應每20米測量二點。

(5)合格率指基礎澆築完成後的檢查結果。

橋涵—39 鑽孔記錄表(衝擊鑽進)

(1)本表為鑽孔施工記錄,施工中不用衝擊鑽機成孔時則衝程、衝擊次數欄不填。

(2)本表每工作班填寫一張。

(3)備註欄內應註明鑽孔過程中有無故障發生。

橋涵—40 鑽孔樁終孔後灌注混凝土前檢查記錄

(1)本表用於鑽孔樁終孔後灌注混凝土前的檢查,它與水下混凝土灌注記錄及鑽孔樁成品檢查表一起作為鑽孔灌注樁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依據。

(2)終孔孔底標高是指鑽機鑽至孔底量測定的實際標高、灌注前孔底標高指鋼筋籠放入孔中後量測的孔底標高。標高測量以護筒頂標高為基準。

(3)鑽孔過程中出現的如塌孔、卡鑽、孔身偏斜等問題,均應在鑽孔中出現的問題及處理欄內如實填寫,並註明處理方法及處理結果,同時還應說明清孔方法及結果。

橋涵—41 水下混凝土灌注記錄

(1)本表為水下混凝土灌注時的記錄,為鑽孔灌注樁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附件資料。

(2)護筒頂面可做為測量深度的基準面。

(3)灌注前孔底標高指水下混凝土灌入前測量孔深後計算的標高。

(4)灌注中要事記欄內應詳細說明有無出現鋼筋籠上浮、卡管、斷樁等事故,以及出現問題的處理措施及結果。

(5)監理應旁站,並在灌注中要事記欄內簽署意見。

橋涵—43 支座安裝檢查記錄表

(1)本表為大中小橋樑每孔的安裝檢查記錄,它作為樑板安裝分項工程評定的資料之一。

(2)支座中心偏位應檢查順橋及橫橋向兩個方向。

(3)每塊樑板頂面縱向高程在兩端及中間各測一點。

橋涵—44 張拉設備校驗記錄

(1)本表用於先張法、後張法預應力筋張拉設備的校驗。

(2)千斤頂與油壓表應配套編號校驗使用,以確定張拉力與壓力錶讀數之間的關係曲線,宜採用實驗機法。

(3)使用6個月或200次以上以及在使用過程中出現不正常情況應重新校驗。

(4)校驗時應特別注意:分級記錄實驗機噸位和對應的油壓表讀數,重複三次取壓力錶讀數的平均值,作為某一鑑定噸位。

橋涵—47 後張預應力管道檢查

(1)本表用於後張法預應力鋼絲束、鋼絞線管道座標位置的檢查,作為後張法預應力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資料之一,每塊樑(板)填寫一張。

(2)檢查頻率及方法應符合JTJ071—94的要求。

(3)管道間距應測量淨間距。

橋涵—48 後張預應力鋼筋(絲)張拉記錄表

(1)本表適用於鋼絲束、鋼絞線採用夾片式錨具、或錐錨式錨具的後張法預應力張拉記錄,作為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資料之一。

(2)張拉前應對張拉設備進行校驗。

(3)張拉伸長率=(理論伸長值-實際伸長值)/理論伸長值。

(4)說明欄內說明張拉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處理結果,監理旁站後在備註欄內簽署意見。

橋涵—49 預應力孔道壓漿記錄

(1)本表為後張法預應力樑孔道壓漿時的記錄,每塊樑(板)填寫一張。

(2)每一工作班應制取不少於3組的水泥資料試件。

(3)監理旁站後在備註欄內簽署意見。

橋涵—51 橋臺後回填檢查表

(1)本表用於橋涵一個臺揹回填土的檢驗與籤認。

(2)回填層次是從原地面算起編號,並註明各層距路基面的距離。

(3)表中數據壓實度等從路基—30、路基—31、路基—32得來。

(4)監理員每層旁站監理後對壓實度抽檢核認,待臺揹回填完成後由專業監理工程師籤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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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常用支付表

支表—1 工程進度表

支表—2 中期支付證書

支表—3 清單支付報表

支表—4 工程變更一覽表

支表—5 單價變更一覽表

支表—6 永久性工程材料到達現場計量表

支表—7 扣回材料設備預付款一覽表

支表—8 扣回動員預付款一覽表

支表—9 中間計量表

支表—10 中間支付彙總表

施工監理表

監1—1 施工圖審查申報表

監1—2 進場材料申報表

監2 施工放樣報驗單

監3 工程變更令

監4 工程變更申報表

監5 分部(項)工程開工通知

監6 分部(項)工程開工申報表

監7 承包人每週工作計劃

監8 檢驗申請批覆單

監9 工作指令

監10 工地會議紀要

監11 中間交工證書

監12 分包申請報告單

監13 工程暫時停工指令

監14 復工指令

監16 工程交工證書

監17 工程缺陷責任期終止證書

監18 每日施工活動報表

監19 施工技術方案報審表

監20 監理日報

工程師月度報告

報1 合同執行概況表

報2 施工人員狀況表

報3 主要進場機械設備表

報4 承包商試驗儀器設備狀況表

報5 監理機構框圖

報6 為工程師提供的測量儀器狀態表

報7 氣象及施工活動報告

報8 施工測量形象進度圖

報9 工程進度概況表(1、2、3、4)

報10 承包商施工測量概況表

報11 施工試驗檢測概況表

報12 監理獨立測量概況表

報13 監理工程師獨立試驗概況表

報14 承包商混凝土、砂漿試驗件概況表

報15 工程事故一覽表

報16 工程延期/索贈一覽表

報17 工程變更彙總表

路線用表

路線—01 路線導線網、點測量(複測)報表

路線—02 路線水準點測量(複測)報表

交通工程設施用表

交通—01 交通標誌安裝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交通—02 標線噴塗與安裝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交通—03 視線誘導標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基用表

路基—01 路基、構造物、路面施工增加水準點測量報表

路基—02 路基、構造物、路面高程測量報表

路基—03 路基、路面中線平面位置檢測表

路基—04 路基填築鬆鋪厚度檢查表

路基—05 路基、路面寬度檢測表

路基—06 路基、路面隨機取樣位置計算表

路基—07 土方分層壓實度檢驗簽證表

路基—08 路基分層壓實度檢驗彙總表

路基—09 填前場地清理施工原始記錄

路基—10 路基、路面橫坡度檢測表

路基—11 路基、路面平整度檢測表

路基—12 路基邊坡坡度檢測表

路基—13 路基、路面回彈彎沉檢測表

路基—14 路基、路面回彈彎沉檢測結果報告

路基—15 路基、構造物、路面材料試驗委託單

路基—16 路線施工測量放線檢測表

路基—17 土的顆粒大小分析記錄

路基—18 路基、路面粒徑分配曲線表

路基—19 易溶鹽總量及鈣鎂離子測定試驗記錄

路基—20 路基、路面有機質含量試驗記錄

路基—21 路基、路面硫酸根試驗記錄

路基—22 碳酸根、碳酸氫根和氯根記錄

路基—23 路基、路面易溶鹽試驗報告

路基—24 路基材料試驗報告

路基—25 路基、構造物、路面擊實試驗記錄

路基—26 最大幹密度試驗記錄

路基—27 路基、路面液限、塑限聯合試驗記錄

路基—28 路基、路面標準密度試驗結果彙總報表

路基—29 路基、路面量砂密度檢驗報告

路基—30 路基、構造物壓實度檢測表(環刀法)

路基—31 路基、構造物、路面壓實度檢測一覽表(灌砂法)

路基—32 路基、路面壓實度檢測表(核子儀法)

路基—33 路基、構造物、路面含水量試驗記錄

路基—34—1 石灰化學成份(CaO+MgO)含量試驗記錄

路基—34—2 穩定土中石灰或水泥劑量測定試驗報告

路基—35 土方路基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路基—36 石方路基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路基—37 路基邊坡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基—38 鋪緣石鋪設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路基—39 路肩質量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路基—40 現場CBR值測定記錄

路面用表

路面—1 水泥混凝土面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2 瀝青混凝土面層和瀝青碎(礫)石面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3 瀝青貫入式面層(或土拌下貫式面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4 瀝青表面處治面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5 水泥土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6 水泥穩定粒料基層及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7 石灰土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8 石灰穩定粒料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9 石灰、粉煤灰土基層和底基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0 石灰、粉煤灰穩定粒料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1 級配碎(礫)石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2 填隙礫石(礦渣)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3 路槽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路面—14 路緣石鋪設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5 路肩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6 無側限抗壓強度試驗

路面—17 石灰未消解含量試驗

路面—18 間接抗壓強度試驗(劈裂試驗)

路面—19 瀝青物性試驗

路面—20 瀝青物性試驗

路面—21 瀝青物性試驗

路面—22 瀝青物性試驗

路面—23 瀝青粘附性試驗(水煮法)

路面—24 瀝青含蠟量試驗(蒸餾法)

路面—25 浮化瀝青試驗

路面—26 瀝青混凝土礦料組成試驗

路面—27 瀝青混和料馬歇爾試驗(蠟封法)

路面—28 瀝青混和料馬歇爾試驗(水中重法)

路面—29 瀝青混和料中最佳瀝青用量試驗

路面—30 瀝青混和料中瀝青用量選定圖

路面—31 瀝青混合料抽提試驗

路面—32 瀝青技術性能試驗彙總表

路面—33 瀝青技術性能試驗彙總表

路面—34 礦粉親水系數及含水量試驗

路面—35 路面結構層壓實度檢驗彙總評定表

路面—36 瀝青碎石路面密度試驗記錄表(蠟封法)

路面—37 瀝青碎石路面密度試驗記錄表(體積法)

路面—38 瀝青碎石路面密度試驗記錄表(表幹法)

路面—39 瀝青封面施工前下承層處理記錄

路面—40 路面厚度檢查表

路面—41 瀝青碎石施工前場地清掃記錄

橋涵用表

橋涵—01 泥漿比度、稠度和含砂試驗

橋涵—02 孔道壓漿水泥漿試驗記錄

橋涵—03 砼抗折強度實驗報告單

橋涵—04 鋼筋焊接試驗報告

橋涵—05 構造物、路面用水泥物理力學性能試驗報告

橋涵—06 路基、路面水泥物理力學性能試驗記錄

橋涵—07 鋼筋拉力及彎曲試驗報告橋涵—08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一)

橋涵—09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二)

橋涵—10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技術性能試驗報告

橋涵—11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一)

橋涵—12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二)

橋涵—13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三)

橋涵—14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報告

橋涵—15 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設計表

橋涵—16 水泥混凝土配合比報告

橋涵—17 集(石)料的毛體積密度試驗記錄

橋涵—18 石料抗壓強度試驗記錄

橋涵—19 石料試驗報告

橋涵—20 集料篩分檢測表

橋涵—21 集料含泥量檢測表

橋涵—22 構造物、路面粗集料針片狀顆粒含量檢測表(遊標卡尺)

橋涵—23 構造物、路面粗集料針片狀顆粒含量檢測表(規測儀)

橋涵—24 構造物、路面集料壓碎值檢測表

橋涵—25 混凝土、砂漿施工配合比通知單

橋涵—26 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試驗記錄

橋涵—27 水泥混凝土(砂漿)抗壓強度檢測表

橋涵—28 水泥混凝土(砂漿)抗壓強度彙總評定表

橋涵—29 金屬洛氏硬度試驗報告

橋涵—30 回彈法測試水泥砼結構或構件強度檢測表

橋涵—31 回彈法測試砼結構或構件強度計算表

橋涵—32 明挖基坑基礎檢查表

橋涵—33 模板、拱架及支架製作記錄

橋涵—34 –1 模板安裝檢查表

橋涵—34 –2 預製構件底座檢查表

橋涵—35 混凝土施工原始記錄表

橋涵—36 砌石施工原始記錄

橋涵—37 橋涵及構造物軸線放樣檢查

橋涵—38 倒虹吸壓水試驗原始記錄

橋涵—39 鑽孔灌注樁鑽孔原始記錄

橋涵—40 鑽孔樁灌注混凝土施工前檢查表

橋涵—41 水下混凝土灌注檢查表

橋涵—42 無破損檢測基樁報告表

橋涵—43 支座安裝檢查表

橋涵—44 張拉設備校驗表

橋涵—45 預應力鋼筋冷拉檢測表

橋涵—46 先張預應力鋼筋(絲)張拉檢測表

橋涵—47 後張預應力管道檢查

橋涵—48 後張預應力鋼筋(絲)張拉記錄

橋涵—49—1 預應力孔道壓漿檢測表橋涵—49—2 封端現場質量檢查表

橋涵—50 混凝土鑽芯取樣檢測表

橋涵—51 橋(涵)臺回填檢查表

橋涵—52 漿砌砌體和混凝土擋土牆分

橋涵—53 錐、護坡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4 幹砌片石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5 導流工程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6 橋樑總體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7 鑽孔灌注樁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8 樁或雙壁墩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9—1 頂推臺座、導樑安裝質量檢查表

橋涵—59—2 箱梁頂推質量檢查表

橋涵—60 挖孔樁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1 管道基礎及管節安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2 漿砌片石基礎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3 墩、臺身砌體現場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4 側牆砌砌體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5 鋼筋加工及安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6 鋼筋網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7 混凝土基礎分項工程質量檢評定表

橋涵—68 承臺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評定表

橋涵—69 混凝土護欄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0 墩、臺身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1 墩、臺帽或蓋樑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2 預製樑(板)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3 就地澆築樑(板)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4 小型預製件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5—1 鋼絲、鋼絞線先張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5—2 鋼線、鋼絞絲後張法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6 樑、板安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7 頂入法施工樑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8—1 懸臂澆築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8—2 懸臂樑拼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9 橋面鋪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0 人行道鋪設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1 欄杆安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2 護欄安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3 管涵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4 蓋板涵、箱涵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5 拱涵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6 倒虹吸管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分部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單位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7 構造物地基承載力檢測表

橋涵—88 振衝碎石樁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9 振衝碎石樁施工原始記錄

橋涵—90 伸縮縫安裝分項檢驗評定表

橋涵—91 挖孔樁灌注混凝土施工前檢查表

橋涵—92 挖孔灌注樁挖孔原始記錄

月施工進度計劃圖

施工總體進度圖

說明:1.對於路基與橋涵防護工程的共用表格,只在路基與橋涵、防護工程目錄中單獨列出,請直接使用。

2.對於目錄中未列出表格,而施工或監理、支付中,需要使用。由各單位參照有關規範文 件設計,報管理工程師審批,並送總監辦備案,或由總監辦設計,下文傳達。

3.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用於本目錄未列出的而工程實際發生的其它分項的評定

附 錄

關於部分表格的填表說明

一、 施工監理表

監表1 施工圖審查報表

(1)承包人應在開工前對圖紙進行審核,審核表應作為開工申請報告之附件,同時應作工程施工圖,做到一橋一涵一圖。

監表2 施工放樣報驗單

(1)此表由承包人填寫上報,經旁站(現場)監理員檢查認可後報監理組專業監理工程師或監理組長,由專業監理工程師或監理組長報復。

(2)附件包括有關測量表格和資料及放樣表格和有關資料。

(3)監理員意見和監理工程師結論欄應填寫是否符合技術規範、設計等的具體要求。

監表3 工程變更令

(1)任何工程的形式、質量、數量和內容上的變動,必經由監理工程師簽發工程變更令,並由監理工程師監督承包人實施。

(2)變更可以由監理工程師提出,亦可由業主或承包人提出。

(3)此表因篇幅有限,變更理由及詳細說明欄內一般只能填寫主要內容,因此需附件說明。

(4)工程變更令的簽發按《工程監理實施辦法》辦理。

監表5、監表6 工程分項開工申請、批覆單

(1)此表應為分項工程開工申請和批覆單,由承包人提交,監理旁站簽署意見後,由專業監理工程師籤認、監理組長批覆。

(2)表中附件包括:①施工所具備的條件②施工內容③詳細的施工方法和工作程序④包括機構組織和人員分工在內的材料設備、勞力的安排⑤質量保證措施⑥安全生產保證措施⑦計劃進度⑧臨時工程情況⑨環保措施⑩開工前的有關試驗完成和批覆情況。其中施工所具備的條件包括承包人提交的施工圖紙、施工方案、測量放樣、水準點等資料以及檢測設備是否齊備等內容。

(3)在審查了附表並全部合格後批准分部(分項)工程開工。

監表7 承包人每週工作計劃

(1)此表由承包人(提交)填寫相應內容,監理組應掌握承包人的每週工作計劃,以便安排監理工作;監理工程師意見欄內填寫同意與否或是否調整。

(2)監理組應對承包人的周工作計劃進行檢查,檢查內容包括:①承包人為完成周計劃中所列項目的各工種人員現場準備情況②施工所需機械和設備現場準備情況及完好率③主要材料進場及準備情況④施工所需的試驗完成情況或準備情況等。

(3)如若檢查中發現施工條件尚不成熟,則可建議承包商調整人員、設備、材料等或調整週工作計劃。

監理日報:

(1)此表由專業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填寫,監理組長檢查並簽名。

(2)此表為某一日監理人員對被監理內容及施工中出現的問題和處理情況的記錄,表中包括人、機械設備和材料及試驗在當日工地現場的情況記錄,以及各級監理工程師發出的各指令等。監理人員應妥善保管,可能成為將來解決糾紛的重要依據。

監表8 檢驗申請批覆單同工序檢驗單( 一式兩分)

(1)此表在分項工程人員到現場對其已完工作(程)進行檢驗,旁站監理員接此表後要對承包人提出的已完工作進行檢驗並籤評定意見後報監理組長,監理組長對“本項目可否繼續進行”給予肯定並簽字後,返還承包商,承包商(人)收到後再簽名(右下角)。

(3)表中質量證明包括:①施工原始記錄彙總資料②中間檢查記錄彙總記錄③隱蔽工程檢查記錄④試驗報告彙總資料⑤自檢資料等。

特別說明:

工序交驗表(即為監8表 檢驗申請批覆單)

(1)本表適用於公路建設項目中所有分項工程施工中,前道工序完工後進行下道工序前的交驗,作為分項工程工序質量控制的保證資料。

(2)工序內容欄填寫時應詳細說明工序內容。表中應寫明檢查結果。同時附上相關的檢測資料。

(3)監理在收到工序交驗表後在監理檢驗情況與意見欄內填上檢查結果,視檢查情況提出處理意見,並確認能否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監表9 工作指令

(1)此表由各級監理工程師填寫下達給承包人,承包人收件後籤認。

(2)監理填表時應註明工作指令的理由,是否經過檢驗或質量評定,評定或檢驗的結果及存在的缺陷和問題等。

監表10 工地會議紀要

(1)工地會議一般每月定期召開,由駐地監理工程師主持,各方主要人員參加。

(2)會議紀要正式文本作為本表附件。

(3)承包人和監理工程師在紀要正式文本印製籤認後發出。

(4)工地會議紀要須抄送上級監理部門及業主。

監表11 中間交工證書

(1)此表指在分項、分部或單位工程完工後的交工證書。

(2)本表上半部分由承包人填寫上報監理。

(3)監理工程師在收到申請交驗單後,組織對已完工程進行檢驗,包括各種資料,並提出檢驗結果評定;並進行籤認。

(4)本表下半部分分別由監理工程師填寫完畢後,返回承包人,承包人簽收。

(5)未經中間交工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工。

監表12 分包申請報告單

(1)承包人按表中內容填寫,並按要求附上附件逐級上報。

(2)各級監理工程師經過對分包人審查簽署意見後,報業主審批。

監表13 工程暫時停工指令

(1)本表為監理工程師向承包人發出的工作指令,由監理工程師填寫,承包人收件後籤認。

(2)此表由駐地監理組長簽發。

監表14 復工指令

(1)本表為監理工程師向承包人發出的工作指令,承包人收件後籤認。

(2)哪一級監理簽發的停工指令,一般由該級監理簽發復工指令。

監表15 工程質量事故報告單

(1)當某項工程在施工期間(包括缺陷責任期內)出現了技術規範所不允許的斷層、裂縫、傾斜、倒塌、沉降、強度不足、鋼筋未按設計配置或主筋配置較少等情況時,承包人在發生工程質量事故後應儘快提出質量事故檢驗報告並報告監理工程師和業主。

(2)駐地監理工程師收到報告後對質量事故現場組織人員進行審查、分析、測試或驗算並按表列內容進行填寫。

(3)根據事故的劃分,各級監理根據權限範圍進行審查、修正,並指令該項工程暫停或繼續施工。

監表16 工程交工證書

(1)指合同段交工。

(2)總監理工程師簽發工程交工證書。

(3)交工證書各方代表簽字後留存。

監表17 工程缺陷責任期終止證書

(1)成立缺陷責任期工作檢查小組,檢查人(單位)由業主、監理、承包商和有關部門人員組成。

(2)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發本證書、證書中包括:①獲得證書的工程範圍;②審查缺陷責任期工作的單位;③工程交工日期和合同缺陷責任期終止日期;④各方代表簽字。

二、路基、橋涵用施工原始記錄表填寫通用說明

1.表頭部分的填寫

(1)工程名稱及工程項目名稱:應填寫承擔的施工工程項目的名稱及合同段號。

2.表中主體部分填寫,應按實際檢測結果如實填寫,實測值欄內不能填偏差,檢測表中混凝土及砂漿強度的合格評定應按JTJ071-94、附錄D及附錄E規定的數理統計方法進行。

3.備註或說明欄內,應如實填寫施工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其處理意見,並註明處理結果。簽名應齊備,不能代簽,否則結果無效。

三、路基、橋涵用試驗表填寫通用說明

1.所有試驗表式適用於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及政府監督部門對施工過程中所用原材料、混合料和成品或半成品檢測試驗時用。

2.試表分試驗記錄表、報告單和彙總表三類。

3.表中表頭部分均列有采用的試驗規程一欄。為了符合精度上的要求,凡採用計量器具的試驗項目,均列有試驗環境和主要儀器。試驗環境指檢測試驗時的溫度和溼度;主要儀器是指採用的計量器具或主要專用儀器的名稱及型號。在記錄中,試驗者、校核者、技術負責人必須由本人簽名,不允許代簽。

4.報告單及彙總表中都留有監理工程師簽署意見欄,監理工程師對進場原材料、標準試驗等應按規定的批量和頻率進行抽樣試驗和平行試驗後簽署意見。

5.路基和路面的壓實度、彎沉值;水泥混凝土抗壓和抗折強度、半剛性材料強度,應按分項工程為單元進行數理統計與評定。

6.為切合實際,滿足施工檢測需要,對個別常規試驗增加了其它試驗方法的表試(均符合試驗規程的要求)。對於非常規試驗的項目未設計專用表式,必要時可用試驗報告單代替。

7.為把好原材料品質性能的綜合檢驗,對水泥混凝土用粗、細集料等檢測將各項檢測數據集中記錄在一張表中(對項目較多的集中於2~3張表中)。而對於施工過程中常檢的試驗項目且用量較多的設有單項表式。如:集料篩分試驗記錄、含泥量試驗記錄等。

8.各種表式填表要求:

① 表頭部分的填寫:

工程名稱:指工程項目名稱和單位工程名稱。

試樣編號:指對試樣進行分類編號。

試樣地點:指取樣具體位置。

擬定用途:指用於何工程地段、結構層次和工程部位。

試驗單位:指試驗者所屬單位。

試樣說明:指試樣的類型及特徵。

試驗規程:指採用國家和交通部、冶金部頒佈的現行試驗規程的代號。

試驗環境:指試驗場所的溫度和溼度。

主要儀器:指使用計量器具或專用試驗儀器的名稱及型號。

試驗者:填試驗者本人姓名,不得代簽。

校核者:填校核者本人姓名,若試驗者與校核者是同一人,無第二者,則試驗結果無效。

試驗日期:試驗當天日期。

②表中主體部分的填寫:

(1) 應將試驗數據如實填在規定的格內或欄內。其中各項試驗結果的計算及數據

應符合有效數字的規定,測定結果應符合試驗規程規定的精度或允許差的要求。採用的計量單位要與表中規定的保持一致,不得隨意採用。

(2)如填寫有誤,不得塗改,應在原數據上劃一槓,在旁邊將正確數據填上。

(3)試驗結果欄是綜合上述檢測數據,用簡煉的語言將試驗結果與施工技術規範或試驗規程相比較後得出合格或能否使用的結論。

(4)附註或備註欄在必要時填寫與試驗有關或須進一步說明情況的事由。

(5)監理工程師意見欄要求對檢驗結果準確地說明結論意見。

四、路基、橋涵用質評表填寫通用說明

施工質評表是公路建設項目及其所屬單位、分部、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標準表式。表式中分項、分部、單位工程的實得分(加權平均分等)精度是小數點後保留2位數。工程交工驗收前,施工單位、監理工程師、公路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對工程質量的檢驗評定一律用該類表式。

1.關於分項工程質評表總述

(1)為公路建設項目中各單位工程中的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的通用表式(路用房屋單位工程除外)。

(2)表中基本要求檢查結果欄,應按質評標準中各分項工程的基本要求內容填寫其檢查結果,文字敘述力求明確、簡煉。

(3)各分項工程中的檢查項目的檢驗方法和數量,按質評標準中相應的規定執行,路基的檢測方法執行交通部JTJ059-95《公路路基路面現場測試規程》,質評標準中規定的檢測頻率是必須做到最低限度的要求。

(4)分項工程的外觀鑑定欄,要求按質評標準中相應的分項工程鑑定的內容檢查後準確敘述,缺陷與不足及問題力求定量敘述。

(5)質量保證資料,按材料、施檢、質評三類資料敘述其檢查結果,資料缺陷、不全或失實內容等應具體敘述,以便按規定扣資料分。(詳情見《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

(6)一些分項工程檢查項目的實測值因欄內篇幅所限,檢測的全部數據填不下時,此欄可只填檢測總點數與主定結果,其實測數據結果的彙總表作為質評附件。

(7)所有表格的內容填寫內容具體可參照《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規定》以及本書中相關的補充說明。

2.《分部工程質量評定表》

(1)單位工程中的各分部工程,每一個分部工程按此表內容進行填寫,其檢評結果不論其所包括的分項工程個數的多少。

(2)分項工程名稱與部位應填寫準確規範。

(3)評定意見欄填符合設計文件及技術規範質評標準要求的程度。

3.《單位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1)適用於公路建設項目中除路用房屋單位工程之外的所有單位工程。

(2)用單位工程質評表,分部工程欄只填其名稱,質量評定欄只填結論欄的加權平均分和質量等級。

(3)分部工程的優良率計算,以分部工程質評表統計的個數為基數計算。

(4)評定意見欄為簡要的文字敘述,即內在質量、幾何尺寸、觀質量三方面的總體概括。

質量等級欄一般填不合格、合格、優良字樣。

五、路線用表填寫說明

路線—01 導線點測量記錄

(1)該表為高速、一級公路、大橋、隧道等用座標放樣或用導線點網控制的工程使用。採用座標放樣或用導線點網控制的工程使用。不採用座標放樣的工程,不填此表。

(2)在施工放樣前,施工單位應到施工現場全線複測設計圖所提供的導線點座標。檢查無誤後方可進行施工放樣,否則應查明原因,對有問題的導線點應重新設定。

(3)測定儀器採用全站儀或紅外儀。

(4)項目名稱應填寫齊全。如:* * * 工程。

(5)測量範圍為複測的起訖樁號。

(6)實測距離為兩導線點間的距離,實測夾角為相鄰兩導線間的夾角。

六、路基用表填寫說明

路基—01 施工增設水準點記錄表

(1)水準點增設採用一組水平儀往返測量,或兩組水平儀單向測量,閉合差應符合相應公路等級的水準測量要求。

(2)L──為引用水準點至設定水準點間距離;n──為測站數。

(3)路基—03為該表的附件。

(4)水準點的埋設應安全牢固,不受施工干擾。

路基—03 高程測量記錄

(1)該表適應於各級公路的路基、路面、橋涵構造物的高程檢測記錄作為分項工程附件資料。

(2)採用碳素筆填寫,按內容要求逐項認真填寫。

(3)本行寫錯劃掉,在下行重新填寫,不得在本行改寫。

(4)備註欄填寫偏差值。

路基—03、路基—05、路基—12分別為路基中線平面位置、寬度,邊坡檢測記錄表。

該表適應於路基、路面各層次寬度、中線平面位置偏差、路基邊坡檢測記錄。

(1)樁號為檢測點或斷面的路線位置。

(2)1/2寬為實測全寬度的1/2。

路基—04 土方路基分層填築鬆鋪厚度檢查表

(1)本表適應於不同等級公路不同土質分層填築厚度檢查用表。

(2)控制路基分層填築厚度,保證路基各層壓實度。

(3)檢測層次為距原地面算起的層次,每層次每100米抽檢5個斷面。每個斷面抽檢3個點。

(4)起訖樁號為檢查段落起訖點。

(5)地點樁號為檢查點樁號。

路基—06 路基寬度、高程、橫坡、中線偏位檢測斷面位置隨機選取計算表。同時也用於路基現場測試位置的選定。

(1)隨機取樣選點方法是按數理統計原理在路基施工現場檢測時決定測定區間、測定斷面、測點位置的方法。

(2)適用於公路路基各層次及各種現場測定時,為獲得代表性試驗數據需決定測定區間、測定斷面、測定位置時使用。

(3)填寫舉例詳見《公路路基路面現場測試規程》第134、135頁。

路基—07 土方分層壓實度檢驗簽證表

(1)用於路基每個作業施工地段的各層次,將與離路基頂面同距離層次中的實測幹密度、標準幹密度和壓實度值按檢驗位置樁號,沿路線前進方向由小到大逐個填入此表。

(2)進行評定計算合格後,呈報監理工程師籤認。

路基—09 填前場地清理施工原始記錄

(1)本表適用於原地面的清理填前的場地清理。

(2)所有清淤圍堰應有圖示進行表示,所有尺寸應精確至cm。

路基—10 路基橫坡記錄表

該表適應於對路基路面各層次橫坡度進行檢測記錄。檢測路基各層次橫坡度時應按表中要求內容填寫清楚。

(1)樁號為檢測斷面之樁號。

(2)採用水準儀進行檢測,只讀取相對高程。

(3)路中:高速、一級公路有中央分隔帶的公路為中央分隔帶邊緣位置,無中央分隔帶時為路中心線。

(4)高差欄分路基頂面、路肩兩欄,路基頂面為其邊緣與路中高差,路肩為路基頂面邊緣與路基邊緣高差。

路基—11 路基平整度檢測記錄

(1)該表適應於路基平整度檢測,採用三米直尺檢測記錄。

(2)起訖樁號為檢測段落起訖點。

(3)檢測時按要求頻率進行檢測。

路基—13 回彈彎沉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用於測定路基的回彈彎沉,目的是評定其整體承載能力。

(2)雙車道每一評定段(不超過1KM)測點數少於80個點不得進行統計評定。

(3)初始讀數為汽車起步時百分表的最大讀數,終讀數為汽車開走後百分表指針回落到某一靜止位置的讀數。

(4)本試驗檢測時監理應旁站,並在附註欄內籤認。

路基—14 回彈彎沉檢查結果報告

(1)路段起訖樁號與路基分項工程評定單元的起訖樁號相同。是路基一個分項工程評定的附件資料。

(2)處理意見欄指對捨棄的彎沉值過大的點的局部處理。

路基—15 試驗委託單

(1)此表用於施工單位必須具有一定的資質等級,此表委託單位應一式兩式填寫,試驗單位一份,另一份裝入技術資料歸檔。

路基—17 “顆粒分析試驗記錄”(篩分法)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對粒徑大於0.074mm的土進行分析試驗,其目的是:劃分土類,鑑定土的工程性質。

(2)小於2mm土質量:指經粗篩分析2mm篩孔以下的土質量。

(3)試驗結果:此欄應說明土樣篩後總質量與篩前總質量之差值是否超過1%的要求,試驗是否有效,並進行土的鑑別分類。

路基—18 “粒徑分配曲線”

(1)適用範圍和目的:此表用於粗粒土,目的是在粒徑分佈曲線上找出土粒分佈範圍和分佈形狀(即不均勻係數和曲率係數),藉以判斷土的級配情況。

(2)此表中的“試樣編號”應與橋涵—01中的“試樣編號”相一致。

(3)試驗結果:在繪製的粒徑分配曲線上找出通過率分別為10%、30%和60%的粒徑(mm),填入試驗結果中,分析土的級配情況,確定土的工程名稱或代號。

路基—19 易溶鹽總量試驗記錄(質量法)

(1)適用範圍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各類土,在施工前和施工中對土質有疑議時必須進行此試驗,目的是檢測土中易溶鹽的性質和含量。

(2)試驗中各稱量數值應精確到0.0001克,並應進行平行試驗。

(3)全鹽量為兩次平行的平均值,精確到0.001%。

(4)附註欄應註明土的全鹽量的多少及土的鑑別分類和代號。

路基—20 有機質含量試驗記錄(重鉻酸鉀容量法)

(1)適用範圍和目的:本試驗用於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對有機質含量不超過15%的土質有疑異時進行,目的在於瞭解土中有機質的含量,確定土的工程性質。

(2)試驗須進行平行試驗,取平均值即為土的有機質含量。

(3)“滴定前讀數”、“滴定後讀數”、滴定消耗均精確到0.01毫升。

(4)因該試驗計量要求精確,溫度要求嚴格,試驗允許平行差小(見JTJ051—93附錄D),故附註欄填寫時應註明試驗中各時期的石臘油鍋的溫度、試驗結果及標準要求,有機質土的名稱和代號,可否使用等。

路基—21 硫酸根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適用於施工前和施工中有疑異的各類土,目的是檢測土中硫酸根的含量。

(2)“質量法”中各質量欄均為1/10000的分析天平稱量,精確到0.0001克,硫酸根含量的計算精確到0.001%。

(3)試驗平行差應符合附錄C表2的要求。

(4)附註欄應填寫土的分類名稱、代號及硫酸根含量、標準要求、使用情況。

路基—22 碳酸根、碳酸氫根、氯根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適用範圍同試表05,目的是測定土中的碳酸根、碳酸氫根和氯根的含量,從而確定土的性質。

(2)必須進行平行試驗,氯根含量的試驗有兩種方法,選定試驗方法後,應將標準液的名稱填入“( )標準液的濃度”括號內。

(3)附註欄應分別填寫試驗所得的各酸根的含量,並註明土類別名稱和代號。

路基—23 易溶鹽試驗報告

(1)將試表9、10中的試驗結果匯入此表,通過計算判斷土中含鹽的性質和程度。

(2)附註欄應分析此鹽漬土的類別、代號、可否使用、可能產生的影響等。

(3)工程名稱欄必須註明區段。

路基—25 擊實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目的在於確定土的最佳含水量及最大幹密度。

(2)“> mm顆粒含量”應填寫38或25。

(3)含水量計算精確到0.1%,幹密度的計算精確到0.01(克/立方厘米)。

(4)如進行水穩層試樣擊實,應在試樣說明欄內註明水泥劑。

(5)試驗結果及說明:繪製的含水量和幹密度關係曲線必須有峰值點,否則應進行補點或重新試驗,必要時適當加以文字說明指出試驗所得的最佳含水量和最大幹密度。

路基—26 試表09“最大幹密度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測量0.074mm以下的幹顆粒質量百分數不大於15%的無粘性自由排水的粗粒土和巨粒土的最大幹密度。

(2)試驗方法為乾土法或爆炸土法,試驗次數為二次平行試驗,其平均值精確到0.01(克/立方厘米)即為最大幹密度。

(3)附註欄,應對試樣的外觀和試驗過程的反常現象(如試樣損失、分離情況)加以描述,並註明試筒尺寸和使用方法。

路基—27 液限塑限聯合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目的:本試驗用於粒徑不大於0.5mm有機質含量不大於試樣總量5%的土,其目的是測定土的液限和塑限,計算塑性指數,為劃分土類,確定土的工程性質提供依據。

(2)含水量:此欄目中除“個別值”和平均值“精確到0.1%外,其餘均精確到0.01克。

(3)試驗結果:本欄目應明確指出液限、塑限、塑性指數各是多少,並註明土的類別和代號。

路基—28 “標準密度試驗結果彙總表”

(1)將一個分部工程的所有擊實試驗結果彙總於此表,試樣編號、材料名稱、取樣位置、代表地段和層次必須與路基—25中相符。

(2)在附註欄中對特殊地段的特殊土質加以必要的說明。

路基—29 量砂密度校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用於測定粒徑為0.25~0.5mm清洗乾燥的均勻砂的密度,其目的是獲取量砂的標準密度,藉以測定壓實度。

(2) 試驗中質量的秤量應精確到1g。

(3) 量砂密度取三個單值的平均值,精確到0.01g/cm3

(4)附註欄應註明量砂的粒徑範圍和量砂密度。並呈報監理簽證。

路基—30 “壓實度檢查記錄(環刀法)”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用於公路工程施工中現場測定細粒土土基及細粒土的無機結合料路面基層的壓實度。

(2)每個取樣位置必須進行平行試驗,取其算術平均值,平行差不得大於0.03g/cm3

(3)其它同路基—25。

路基—31 “壓實度檢測記錄(灌砂法)”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適用於在現場測定基層(或底基層)、砂石路面及路基土的各種材料壓實層的密度和壓實度,也用於瀝青表處治、瀝青貫入式路面層的密度和壓實度檢測。目的是檢驗和控制路基路面各層次的壓實程度。

(2)取樣位置應填寫隨機取樣計算表中的“縱向樁號和離路中心線的位置,如K100+065.5左1.2m”。

(3)試樣編號應與“隨機取樣計算表”中編號一致。

(4)取樣深度應與使用的灌砂筒直徑大致成1:1的關係。

(5)試樣溼密度精確到0.001g/cm3,幹密度精確到0.01g/cm3。含水量、壓實度的計算精確到0.1%。

(6)試驗層次欄應註明距路基頂面的距離。

路基—32 壓實度檢查記錄(核子儀法)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方法用於施工現場測定均勻的細粒土的路基或路面材料的密度和含水量,並計算壓實度。(此方法不宜用作仲裁試驗或評定驗收的依據)。

路基—33 含水量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公路工程集料含水量測定。

(2)各質量欄稱量至0.01克,含水量計算均精確到0.1%。

(3)附註欄應填明試驗的平行差,允許平行差和含水量。

路基—34 水泥和石灰劑量試驗表

(1)主要為施工過程中工地快速測定水泥或石灰劑量用,也用在施工以前繪製水泥劑量與EDTA耗量的標準曲線時,用於工地試驗室和中心實驗室。

(2)取樣位置應填入現場隨機選定的具體位置,即樁的縱橫向距離。

(3)測試結果要求準確至0.1%。

七、橋涵用表填寫說明

橋涵—03 水泥混凝土抗折強度試驗記錄

(1)此表為水泥混凝土路面配合比設計時和施工過程中水泥混凝土抗折強度試驗表式,適用於各級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0.1MPa。

(3)試驗記錄按試驗日期排序。

(4)砼抗折試驗必須有兩人以上進行,否則試驗結果無效,若監理工程旁站試驗過程,應在附註欄內籤認。

橋涵—04 焊接鋼筋試驗記錄

(1)此表用於檢驗電焊工技術操作水平及能否上崗,也用於對鋼材試樣焊接質量檢驗,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對焊接質量進行評述,並判定是否符合規定要求。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和橋涵—07相同。

橋涵—05 水泥物理力學性能試驗報告

(1)此表是對水泥技術性能檢驗後而出的報告單,有橋涵—05彙總而來。

(2)國家規定標準一欄應填寫國家最新頒佈的水泥檢驗標準。

(3)結果評定一欄應根據檢測結果確定該批水泥或樣品是否符合檢驗標準,能否使用。

橋涵—06 水泥物理力學性能試驗記錄

(1)此表用於水泥進場時按批量抽樣進行其性能檢驗,也用於施工過程中超過出廠日期三個月的水泥性能檢驗,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表中試驗日期指水泥各項性能檢驗的起止日期,水泥膠砂強度製作時間和強度試驗時間應填寫月、日、時。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水泥的細度和標準稠度用水量準確至0.1%;抗折強度準確至0.1MPa;抗壓強度準確至0.1MPa。

橋涵—07 鋼筋拉力及彎曲試驗記錄

(1)此表用於對進廠鋼材使用前按批量抽樣檢驗其性能是否合格、能否使用的記錄。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鋼材的取樣方法和數量應嚴格按試驗規程執行。在附註欄內填寫各項技術指標的規定值或允許範圍,並根據實測值確定該材料是否合格。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當屈服點和抗壓強度在200~1000MPa範圍時,準確至5MPa;當屈服點和抗拉強度大於100MPa時,準確至10MPa。

伸長率:當標距>10%時,準確至1%。

橋涵—08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一)

(1)為水泥混凝土用某種細集料料場代表試樣進行品質檢驗記錄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

橋涵—09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二)

(1)為水泥混凝土用某種細集料場代表試樣進行品質檢驗記錄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堆積密度準確至10Kg/m3;表現密度準確至10Kg/m3;空隙率準確至1%;雲母含量和輕物質含量準確至0.1%;SO3含量準確至0.01%;堅固

性準確至1%。

橋涵—10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試驗報告

(1)此表為水泥混凝土用細集料料場的代表試樣各項技術指標檢驗後出的報告單,由橋涵—08、橋涵—09依次彙總而來。

(2)表中“質量標準”應符合施工技術規範或設計要求。

(3)“結果評定”欄應根據以上結果來確定材料是否合格。

橋涵—11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一)

(1)為水泥混凝土用某種粗集料料場代表試樣進行品質檢驗記錄者,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壓碎值和針片狀顆粒含量準確至0.1%;堅固性準確至1.0%。

橋涵—12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二)

(1)為水泥混凝土用某種粗集料料場代表試樣進行品質檢驗記錄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

橋涵—13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三)

(1)為水泥混凝土用某種粗集料料場代表試樣進行品質檢驗記錄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堆積密度準確至10Kg/m3;表觀密度準確至10Kg/m3;空隙率準確至1%。

橋涵—14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試驗報告

(1)此表為水泥混凝土用粗集料料場的代表試樣各項技術指標檢驗後出的報告單,由橋涵—11、橋涵—12、橋涵—13依次彙總而來。

(2)表中“質量標準”應符合施工技術規範和設計要求。

(3)“結果評定”欄應根據以上結果來確定材料是否合格。

橋涵—15 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設計表

(1)此表為施工前對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設計時使用,適用於工地試驗室和中心試驗室。

(2)對水泥混凝土中所用各種原材料須經過檢驗合格後才能進行配比設計。橋涵—03、橋涵—05、橋涵—06、橋涵—10、橋涵—23等應作為此表的附件。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符合規定的精度。

橋涵—16 水泥混凝土配合比報告

(1)此表根據橋涵—15的試配結果進行填寫。

(2)實測砼抗壓(折)強度一欄應填入7天和28天的強度測定值,橋涵—15為此表的附件。

(3)結論一欄應對選定配合比和使用於工程項目的具體部位作出明確、簡煉的說明。

橋涵—17 石料(集料)的毛體積密度試驗記錄(靜水稱量法)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遇水崩解、易溶和幹縮溼脹性的鬆散石料外的所有石料。目的是測定石料在乾燥狀態下包括孔隙在內單位體積固體材料的質量。

(2)乾燥試樣質量稱量時精確到0.01g。

(3)吸水飽和試件的質量、吸水飽和試件在水中的質量均精確到0.01g。

(4)附件欄應註明石料(集料)的組成是否均勻,試驗結果,對於組成均勻的石料其密度為三個試件所測結果的平均值,否則應記錄最大值與最小值。

橋涵—18 石料抗壓強度試驗記錄

(1)為橋涵構造物砌體用於岩石的強度分級和巖性描述時用此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

(2)測算結果計算要求:試件尺寸精確至0.1mm;抗壓強度值精確至1MPa;極限荷載記錄以N為單位。

(3)如因設備條件限制達不到精度要求時應在試驗報告中註明。

(4)一組為六個試件,記錄中應增加一格。

橋涵—20 集料篩分試驗記錄

(1)為測定混凝土中所用碎石、卵石、天然砂或人工砂等集料的顆粒級配及粗細程度時的記錄表式,適用於各級試驗室。

(2)篩孔尺寸應根據該工程項目規範和設計要求選擇一套標準篩。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精確至0.1%。

(4)試驗結果欄應將每一篩孔的通過量與施工技術規範或設計要求的級配範圍對比後確定其是否合格。

橋涵—21 含泥量試驗記錄

(1)為施工過程中隨時對粗、細集料抽樣進行含泥量檢驗的常用表式, 適用於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

(3)橋涵—17、橋涵—18、橋涵—19、橋涵—21為施工中常規檢驗項目。

橋涵—22 粗集料針片狀顆粒含量試驗記錄(規準儀法)

(1)為施工過程中隨時對粗集料抽樣進行鍼片狀顆粒含量檢驗的常用表式,適用於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

橋涵—24 集料壓碎值試驗記錄

(1)為施工過程中隨時對粗、細集料抽樣進行壓碎值檢驗的常用表式,適用於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

橋涵—25 混凝土、砂漿施工配料通知單

(1)本表是澆築混凝土構造物及砂漿砌體施工時的現場配料通知單。

(2)本表應根據進場材料砂石中含水量及砂中含石量的情況填寫該表,本表填寫一式兩式,一份存檔一份交現場施工計量人員。

橋涵—26 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試驗記錄

(1)此表主要用於對水泥混凝土結構物施工過程中砼拌合物和易性檢驗的常用表,適用於工地記錄室。

(2)坍落度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5mm。

(3)此表為分項工程的試驗資料。

橋涵—27 水泥混凝土(砂漿)抗壓強度試驗記錄

(1)此表為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設計時和施工過程中混凝土(砂漿)抗壓強度試驗常用表式,適用於各級試驗室。

(2)抗壓強度測定值按JTJ053—94《公路工程水泥混凝土試驗規程》中T0571—94計算。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MPa。

(4)試件抗壓強度記錄要求:

大中橋樑上部結構以孔為單位;下部結構以墩臺為單位;小橋、涵洞以每座(道)為單位。小橋、涵洞蓋板及小型構件的預製按試驗日期順序記錄。

(5)砼抗壓試驗必須有兩人以上進行,否則試驗結果無效,對承包人自檢的抗壓試驗監理工程師必須旁站試驗過程,並在附註欄內籤認。

橋涵—28 水泥混凝土抗壓強度彙總評定表

(1)此表由橋涵—27彙總而來,應按一個分項工程為單位進行彙總評定。評定方法按照JTJ071—94《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附錄D執行。

(2)此表應作為質評的附件。

(3)大中橋樑上部結構以孔為單位;下部結構以墩臺為單位;小橋、涵洞以每座(道)為單位;擋土牆按設計道或處為單位進行評定。

(4)此表應作為質評表的附件。

橋涵—29 金屬洛氏硬度試驗記錄

(1)此表為預應力砼錨具進場時和施工中對其硬度檢驗用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HRC。

橋涵—30 回彈法測試混凝土強度記錄

橋涵—31 回彈法測試結構或構件混凝土強度計算表

(1)此兩張表用於對混凝土強度有懷疑或在工程質量驗收時驗證砼強度用,主要用於監理和質量監督部門進行砼質量驗證時使用。

(2)橋涵—30為現場測試記錄,橋涵—31用於所測數據的計算和處理。

(3)測試前回彈儀需經計量部門標定合格後使用。

橋涵—32 明挖基礎檢測記錄表

(1)本表適用於橋涵、擋土牆及其它結構物一個明挖基礎的幾何尺寸檢查,本表為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附件資料。

(2)填表時應注意如實記述水文地質情況,說明能否滿足設計對地基的要求等。

(3)標高檢測:橋涵基礎應檢測四個角及中心處的標高,擋牆及導流壩每二十米檢測三點,且不少於三點。

(4)軸線平面示意圖按橋涵—37圖示填寫。

(5)施工單位自檢合格後,監理工程師應進行檢測,並在工序交驗表中籤署意見。

橋涵—35 混凝土施工記錄

(1)本表為水泥混凝土澆築時的施工記錄,由承包人填寫。

(2)對於一個工作班完成的同一配合比若干小型構件每工班填寫一張,其餘構件每構件填寫一張。

(3)試件組數應嚴格按照JTJ071—94附錄D要求製取和編號。

橋涵—36 漿砌片塊石原始記錄

(1)本表用於涵洞、擋土牆、護坡、導流壩、錐坡等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的幾何尺寸檢查,作為工序交驗及分項評定的資料之一。

(2)序號6、7、8可視具體工程項目按JTJ071—94的填寫檢查項目。

(3)備註欄內填寫斷面位置等有關需說明的問題。

橋涵—37 橋涵及構造物軸線放樣記錄表

(1)本表為小橋涵及其它構造物(擋土牆、截水壩、護坡等)開工前及基坑開挖完成後的軸線放樣和基礎澆築後的放樣檢查記錄。

(2)小橋涵及其他結構物開工前放樣僅填序號3、4、5、6項內容,基坑開挖完成後軸線放樣及基礎澆築後的放樣檢查填序號1、2、3、4、5、6項的內容。

(3)示意圖中標明橋涵軸線樁樁位及其護樁樁位,以及其它構造物軸線控制樁樁位及護樁樁位。

(4)表中軸線偏位是指對於所放軸線進行檢查的結果,中心樁地面高程指開挖前原地面標高,對於導流壩、擋土牆等應每20米測量二點。

(5)合格率指基礎澆築完成後的檢查結果。

橋涵—39 鑽孔記錄表(衝擊鑽進)

(1)本表為鑽孔施工記錄,施工中不用衝擊鑽機成孔時則衝程、衝擊次數欄不填。

(2)本表每工作班填寫一張。

(3)備註欄內應註明鑽孔過程中有無故障發生。

橋涵—40 鑽孔樁終孔後灌注混凝土前檢查記錄

(1)本表用於鑽孔樁終孔後灌注混凝土前的檢查,它與水下混凝土灌注記錄及鑽孔樁成品檢查表一起作為鑽孔灌注樁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依據。

(2)終孔孔底標高是指鑽機鑽至孔底量測定的實際標高、灌注前孔底標高指鋼筋籠放入孔中後量測的孔底標高。標高測量以護筒頂標高為基準。

(3)鑽孔過程中出現的如塌孔、卡鑽、孔身偏斜等問題,均應在鑽孔中出現的問題及處理欄內如實填寫,並註明處理方法及處理結果,同時還應說明清孔方法及結果。

橋涵—41 水下混凝土灌注記錄

(1)本表為水下混凝土灌注時的記錄,為鑽孔灌注樁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附件資料。

(2)護筒頂面可做為測量深度的基準面。

(3)灌注前孔底標高指水下混凝土灌入前測量孔深後計算的標高。

(4)灌注中要事記欄內應詳細說明有無出現鋼筋籠上浮、卡管、斷樁等事故,以及出現問題的處理措施及結果。

(5)監理應旁站,並在灌注中要事記欄內簽署意見。

橋涵—43 支座安裝檢查記錄表

(1)本表為大中小橋樑每孔的安裝檢查記錄,它作為樑板安裝分項工程評定的資料之一。

(2)支座中心偏位應檢查順橋及橫橋向兩個方向。

(3)每塊樑板頂面縱向高程在兩端及中間各測一點。

橋涵—44 張拉設備校驗記錄

(1)本表用於先張法、後張法預應力筋張拉設備的校驗。

(2)千斤頂與油壓表應配套編號校驗使用,以確定張拉力與壓力錶讀數之間的關係曲線,宜採用實驗機法。

(3)使用6個月或200次以上以及在使用過程中出現不正常情況應重新校驗。

(4)校驗時應特別注意:分級記錄實驗機噸位和對應的油壓表讀數,重複三次取壓力錶讀數的平均值,作為某一鑑定噸位。

橋涵—47 後張預應力管道檢查

(1)本表用於後張法預應力鋼絲束、鋼絞線管道座標位置的檢查,作為後張法預應力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資料之一,每塊樑(板)填寫一張。

(2)檢查頻率及方法應符合JTJ071—94的要求。

(3)管道間距應測量淨間距。

橋涵—48 後張預應力鋼筋(絲)張拉記錄表

(1)本表適用於鋼絲束、鋼絞線採用夾片式錨具、或錐錨式錨具的後張法預應力張拉記錄,作為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資料之一。

(2)張拉前應對張拉設備進行校驗。

(3)張拉伸長率=(理論伸長值-實際伸長值)/理論伸長值。

(4)說明欄內說明張拉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處理結果,監理旁站後在備註欄內簽署意見。

橋涵—49 預應力孔道壓漿記錄

(1)本表為後張法預應力樑孔道壓漿時的記錄,每塊樑(板)填寫一張。

(2)每一工作班應制取不少於3組的水泥資料試件。

(3)監理旁站後在備註欄內簽署意見。

橋涵—51 橋臺後回填檢查表

(1)本表用於橋涵一個臺揹回填土的檢驗與籤認。

(2)回填層次是從原地面算起編號,並註明各層距路基面的距離。

(3)表中數據壓實度等從路基—30、路基—31、路基—32得來。

(4)監理員每層旁站監理後對壓實度抽檢核認,待臺揹回填完成後由專業監理工程師籤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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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常用支付表

支表—1 工程進度表

支表—2 中期支付證書

支表—3 清單支付報表

支表—4 工程變更一覽表

支表—5 單價變更一覽表

支表—6 永久性工程材料到達現場計量表

支表—7 扣回材料設備預付款一覽表

支表—8 扣回動員預付款一覽表

支表—9 中間計量表

支表—10 中間支付彙總表

施工監理表

監1—1 施工圖審查申報表

監1—2 進場材料申報表

監2 施工放樣報驗單

監3 工程變更令

監4 工程變更申報表

監5 分部(項)工程開工通知

監6 分部(項)工程開工申報表

監7 承包人每週工作計劃

監8 檢驗申請批覆單

監9 工作指令

監10 工地會議紀要

監11 中間交工證書

監12 分包申請報告單

監13 工程暫時停工指令

監14 復工指令

監16 工程交工證書

監17 工程缺陷責任期終止證書

監18 每日施工活動報表

監19 施工技術方案報審表

監20 監理日報

工程師月度報告

報1 合同執行概況表

報2 施工人員狀況表

報3 主要進場機械設備表

報4 承包商試驗儀器設備狀況表

報5 監理機構框圖

報6 為工程師提供的測量儀器狀態表

報7 氣象及施工活動報告

報8 施工測量形象進度圖

報9 工程進度概況表(1、2、3、4)

報10 承包商施工測量概況表

報11 施工試驗檢測概況表

報12 監理獨立測量概況表

報13 監理工程師獨立試驗概況表

報14 承包商混凝土、砂漿試驗件概況表

報15 工程事故一覽表

報16 工程延期/索贈一覽表

報17 工程變更彙總表

路線用表

路線—01 路線導線網、點測量(複測)報表

路線—02 路線水準點測量(複測)報表

交通工程設施用表

交通—01 交通標誌安裝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交通—02 標線噴塗與安裝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交通—03 視線誘導標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基用表

路基—01 路基、構造物、路面施工增加水準點測量報表

路基—02 路基、構造物、路面高程測量報表

路基—03 路基、路面中線平面位置檢測表

路基—04 路基填築鬆鋪厚度檢查表

路基—05 路基、路面寬度檢測表

路基—06 路基、路面隨機取樣位置計算表

路基—07 土方分層壓實度檢驗簽證表

路基—08 路基分層壓實度檢驗彙總表

路基—09 填前場地清理施工原始記錄

路基—10 路基、路面橫坡度檢測表

路基—11 路基、路面平整度檢測表

路基—12 路基邊坡坡度檢測表

路基—13 路基、路面回彈彎沉檢測表

路基—14 路基、路面回彈彎沉檢測結果報告

路基—15 路基、構造物、路面材料試驗委託單

路基—16 路線施工測量放線檢測表

路基—17 土的顆粒大小分析記錄

路基—18 路基、路面粒徑分配曲線表

路基—19 易溶鹽總量及鈣鎂離子測定試驗記錄

路基—20 路基、路面有機質含量試驗記錄

路基—21 路基、路面硫酸根試驗記錄

路基—22 碳酸根、碳酸氫根和氯根記錄

路基—23 路基、路面易溶鹽試驗報告

路基—24 路基材料試驗報告

路基—25 路基、構造物、路面擊實試驗記錄

路基—26 最大幹密度試驗記錄

路基—27 路基、路面液限、塑限聯合試驗記錄

路基—28 路基、路面標準密度試驗結果彙總報表

路基—29 路基、路面量砂密度檢驗報告

路基—30 路基、構造物壓實度檢測表(環刀法)

路基—31 路基、構造物、路面壓實度檢測一覽表(灌砂法)

路基—32 路基、路面壓實度檢測表(核子儀法)

路基—33 路基、構造物、路面含水量試驗記錄

路基—34—1 石灰化學成份(CaO+MgO)含量試驗記錄

路基—34—2 穩定土中石灰或水泥劑量測定試驗報告

路基—35 土方路基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路基—36 石方路基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路基—37 路基邊坡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基—38 鋪緣石鋪設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路基—39 路肩質量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路基—40 現場CBR值測定記錄

路面用表

路面—1 水泥混凝土面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2 瀝青混凝土面層和瀝青碎(礫)石面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3 瀝青貫入式面層(或土拌下貫式面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4 瀝青表面處治面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5 水泥土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6 水泥穩定粒料基層及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7 石灰土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8 石灰穩定粒料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9 石灰、粉煤灰土基層和底基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0 石灰、粉煤灰穩定粒料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1 級配碎(礫)石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2 填隙礫石(礦渣)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3 路槽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路面—14 路緣石鋪設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5 路肩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6 無側限抗壓強度試驗

路面—17 石灰未消解含量試驗

路面—18 間接抗壓強度試驗(劈裂試驗)

路面—19 瀝青物性試驗

路面—20 瀝青物性試驗

路面—21 瀝青物性試驗

路面—22 瀝青物性試驗

路面—23 瀝青粘附性試驗(水煮法)

路面—24 瀝青含蠟量試驗(蒸餾法)

路面—25 浮化瀝青試驗

路面—26 瀝青混凝土礦料組成試驗

路面—27 瀝青混和料馬歇爾試驗(蠟封法)

路面—28 瀝青混和料馬歇爾試驗(水中重法)

路面—29 瀝青混和料中最佳瀝青用量試驗

路面—30 瀝青混和料中瀝青用量選定圖

路面—31 瀝青混合料抽提試驗

路面—32 瀝青技術性能試驗彙總表

路面—33 瀝青技術性能試驗彙總表

路面—34 礦粉親水系數及含水量試驗

路面—35 路面結構層壓實度檢驗彙總評定表

路面—36 瀝青碎石路面密度試驗記錄表(蠟封法)

路面—37 瀝青碎石路面密度試驗記錄表(體積法)

路面—38 瀝青碎石路面密度試驗記錄表(表幹法)

路面—39 瀝青封面施工前下承層處理記錄

路面—40 路面厚度檢查表

路面—41 瀝青碎石施工前場地清掃記錄

橋涵用表

橋涵—01 泥漿比度、稠度和含砂試驗

橋涵—02 孔道壓漿水泥漿試驗記錄

橋涵—03 砼抗折強度實驗報告單

橋涵—04 鋼筋焊接試驗報告

橋涵—05 構造物、路面用水泥物理力學性能試驗報告

橋涵—06 路基、路面水泥物理力學性能試驗記錄

橋涵—07 鋼筋拉力及彎曲試驗報告橋涵—08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一)

橋涵—09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二)

橋涵—10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技術性能試驗報告

橋涵—11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一)

橋涵—12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二)

橋涵—13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三)

橋涵—14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報告

橋涵—15 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設計表

橋涵—16 水泥混凝土配合比報告

橋涵—17 集(石)料的毛體積密度試驗記錄

橋涵—18 石料抗壓強度試驗記錄

橋涵—19 石料試驗報告

橋涵—20 集料篩分檢測表

橋涵—21 集料含泥量檢測表

橋涵—22 構造物、路面粗集料針片狀顆粒含量檢測表(遊標卡尺)

橋涵—23 構造物、路面粗集料針片狀顆粒含量檢測表(規測儀)

橋涵—24 構造物、路面集料壓碎值檢測表

橋涵—25 混凝土、砂漿施工配合比通知單

橋涵—26 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試驗記錄

橋涵—27 水泥混凝土(砂漿)抗壓強度檢測表

橋涵—28 水泥混凝土(砂漿)抗壓強度彙總評定表

橋涵—29 金屬洛氏硬度試驗報告

橋涵—30 回彈法測試水泥砼結構或構件強度檢測表

橋涵—31 回彈法測試砼結構或構件強度計算表

橋涵—32 明挖基坑基礎檢查表

橋涵—33 模板、拱架及支架製作記錄

橋涵—34 –1 模板安裝檢查表

橋涵—34 –2 預製構件底座檢查表

橋涵—35 混凝土施工原始記錄表

橋涵—36 砌石施工原始記錄

橋涵—37 橋涵及構造物軸線放樣檢查

橋涵—38 倒虹吸壓水試驗原始記錄

橋涵—39 鑽孔灌注樁鑽孔原始記錄

橋涵—40 鑽孔樁灌注混凝土施工前檢查表

橋涵—41 水下混凝土灌注檢查表

橋涵—42 無破損檢測基樁報告表

橋涵—43 支座安裝檢查表

橋涵—44 張拉設備校驗表

橋涵—45 預應力鋼筋冷拉檢測表

橋涵—46 先張預應力鋼筋(絲)張拉檢測表

橋涵—47 後張預應力管道檢查

橋涵—48 後張預應力鋼筋(絲)張拉記錄

橋涵—49—1 預應力孔道壓漿檢測表橋涵—49—2 封端現場質量檢查表

橋涵—50 混凝土鑽芯取樣檢測表

橋涵—51 橋(涵)臺回填檢查表

橋涵—52 漿砌砌體和混凝土擋土牆分

橋涵—53 錐、護坡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4 幹砌片石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5 導流工程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6 橋樑總體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7 鑽孔灌注樁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8 樁或雙壁墩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9—1 頂推臺座、導樑安裝質量檢查表

橋涵—59—2 箱梁頂推質量檢查表

橋涵—60 挖孔樁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1 管道基礎及管節安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2 漿砌片石基礎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3 墩、臺身砌體現場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4 側牆砌砌體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5 鋼筋加工及安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6 鋼筋網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7 混凝土基礎分項工程質量檢評定表

橋涵—68 承臺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評定表

橋涵—69 混凝土護欄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0 墩、臺身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1 墩、臺帽或蓋樑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2 預製樑(板)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3 就地澆築樑(板)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4 小型預製件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5—1 鋼絲、鋼絞線先張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5—2 鋼線、鋼絞絲後張法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6 樑、板安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7 頂入法施工樑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8—1 懸臂澆築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8—2 懸臂樑拼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9 橋面鋪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0 人行道鋪設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1 欄杆安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2 護欄安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3 管涵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4 蓋板涵、箱涵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5 拱涵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6 倒虹吸管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分部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單位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7 構造物地基承載力檢測表

橋涵—88 振衝碎石樁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9 振衝碎石樁施工原始記錄

橋涵—90 伸縮縫安裝分項檢驗評定表

橋涵—91 挖孔樁灌注混凝土施工前檢查表

橋涵—92 挖孔灌注樁挖孔原始記錄

月施工進度計劃圖

施工總體進度圖

說明:1.對於路基與橋涵防護工程的共用表格,只在路基與橋涵、防護工程目錄中單獨列出,請直接使用。

2.對於目錄中未列出表格,而施工或監理、支付中,需要使用。由各單位參照有關規範文 件設計,報管理工程師審批,並送總監辦備案,或由總監辦設計,下文傳達。

3.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用於本目錄未列出的而工程實際發生的其它分項的評定

附 錄

關於部分表格的填表說明

一、 施工監理表

監表1 施工圖審查報表

(1)承包人應在開工前對圖紙進行審核,審核表應作為開工申請報告之附件,同時應作工程施工圖,做到一橋一涵一圖。

監表2 施工放樣報驗單

(1)此表由承包人填寫上報,經旁站(現場)監理員檢查認可後報監理組專業監理工程師或監理組長,由專業監理工程師或監理組長報復。

(2)附件包括有關測量表格和資料及放樣表格和有關資料。

(3)監理員意見和監理工程師結論欄應填寫是否符合技術規範、設計等的具體要求。

監表3 工程變更令

(1)任何工程的形式、質量、數量和內容上的變動,必經由監理工程師簽發工程變更令,並由監理工程師監督承包人實施。

(2)變更可以由監理工程師提出,亦可由業主或承包人提出。

(3)此表因篇幅有限,變更理由及詳細說明欄內一般只能填寫主要內容,因此需附件說明。

(4)工程變更令的簽發按《工程監理實施辦法》辦理。

監表5、監表6 工程分項開工申請、批覆單

(1)此表應為分項工程開工申請和批覆單,由承包人提交,監理旁站簽署意見後,由專業監理工程師籤認、監理組長批覆。

(2)表中附件包括:①施工所具備的條件②施工內容③詳細的施工方法和工作程序④包括機構組織和人員分工在內的材料設備、勞力的安排⑤質量保證措施⑥安全生產保證措施⑦計劃進度⑧臨時工程情況⑨環保措施⑩開工前的有關試驗完成和批覆情況。其中施工所具備的條件包括承包人提交的施工圖紙、施工方案、測量放樣、水準點等資料以及檢測設備是否齊備等內容。

(3)在審查了附表並全部合格後批准分部(分項)工程開工。

監表7 承包人每週工作計劃

(1)此表由承包人(提交)填寫相應內容,監理組應掌握承包人的每週工作計劃,以便安排監理工作;監理工程師意見欄內填寫同意與否或是否調整。

(2)監理組應對承包人的周工作計劃進行檢查,檢查內容包括:①承包人為完成周計劃中所列項目的各工種人員現場準備情況②施工所需機械和設備現場準備情況及完好率③主要材料進場及準備情況④施工所需的試驗完成情況或準備情況等。

(3)如若檢查中發現施工條件尚不成熟,則可建議承包商調整人員、設備、材料等或調整週工作計劃。

監理日報:

(1)此表由專業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填寫,監理組長檢查並簽名。

(2)此表為某一日監理人員對被監理內容及施工中出現的問題和處理情況的記錄,表中包括人、機械設備和材料及試驗在當日工地現場的情況記錄,以及各級監理工程師發出的各指令等。監理人員應妥善保管,可能成為將來解決糾紛的重要依據。

監表8 檢驗申請批覆單同工序檢驗單( 一式兩分)

(1)此表在分項工程人員到現場對其已完工作(程)進行檢驗,旁站監理員接此表後要對承包人提出的已完工作進行檢驗並籤評定意見後報監理組長,監理組長對“本項目可否繼續進行”給予肯定並簽字後,返還承包商,承包商(人)收到後再簽名(右下角)。

(3)表中質量證明包括:①施工原始記錄彙總資料②中間檢查記錄彙總記錄③隱蔽工程檢查記錄④試驗報告彙總資料⑤自檢資料等。

特別說明:

工序交驗表(即為監8表 檢驗申請批覆單)

(1)本表適用於公路建設項目中所有分項工程施工中,前道工序完工後進行下道工序前的交驗,作為分項工程工序質量控制的保證資料。

(2)工序內容欄填寫時應詳細說明工序內容。表中應寫明檢查結果。同時附上相關的檢測資料。

(3)監理在收到工序交驗表後在監理檢驗情況與意見欄內填上檢查結果,視檢查情況提出處理意見,並確認能否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監表9 工作指令

(1)此表由各級監理工程師填寫下達給承包人,承包人收件後籤認。

(2)監理填表時應註明工作指令的理由,是否經過檢驗或質量評定,評定或檢驗的結果及存在的缺陷和問題等。

監表10 工地會議紀要

(1)工地會議一般每月定期召開,由駐地監理工程師主持,各方主要人員參加。

(2)會議紀要正式文本作為本表附件。

(3)承包人和監理工程師在紀要正式文本印製籤認後發出。

(4)工地會議紀要須抄送上級監理部門及業主。

監表11 中間交工證書

(1)此表指在分項、分部或單位工程完工後的交工證書。

(2)本表上半部分由承包人填寫上報監理。

(3)監理工程師在收到申請交驗單後,組織對已完工程進行檢驗,包括各種資料,並提出檢驗結果評定;並進行籤認。

(4)本表下半部分分別由監理工程師填寫完畢後,返回承包人,承包人簽收。

(5)未經中間交工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工。

監表12 分包申請報告單

(1)承包人按表中內容填寫,並按要求附上附件逐級上報。

(2)各級監理工程師經過對分包人審查簽署意見後,報業主審批。

監表13 工程暫時停工指令

(1)本表為監理工程師向承包人發出的工作指令,由監理工程師填寫,承包人收件後籤認。

(2)此表由駐地監理組長簽發。

監表14 復工指令

(1)本表為監理工程師向承包人發出的工作指令,承包人收件後籤認。

(2)哪一級監理簽發的停工指令,一般由該級監理簽發復工指令。

監表15 工程質量事故報告單

(1)當某項工程在施工期間(包括缺陷責任期內)出現了技術規範所不允許的斷層、裂縫、傾斜、倒塌、沉降、強度不足、鋼筋未按設計配置或主筋配置較少等情況時,承包人在發生工程質量事故後應儘快提出質量事故檢驗報告並報告監理工程師和業主。

(2)駐地監理工程師收到報告後對質量事故現場組織人員進行審查、分析、測試或驗算並按表列內容進行填寫。

(3)根據事故的劃分,各級監理根據權限範圍進行審查、修正,並指令該項工程暫停或繼續施工。

監表16 工程交工證書

(1)指合同段交工。

(2)總監理工程師簽發工程交工證書。

(3)交工證書各方代表簽字後留存。

監表17 工程缺陷責任期終止證書

(1)成立缺陷責任期工作檢查小組,檢查人(單位)由業主、監理、承包商和有關部門人員組成。

(2)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發本證書、證書中包括:①獲得證書的工程範圍;②審查缺陷責任期工作的單位;③工程交工日期和合同缺陷責任期終止日期;④各方代表簽字。

二、路基、橋涵用施工原始記錄表填寫通用說明

1.表頭部分的填寫

(1)工程名稱及工程項目名稱:應填寫承擔的施工工程項目的名稱及合同段號。

2.表中主體部分填寫,應按實際檢測結果如實填寫,實測值欄內不能填偏差,檢測表中混凝土及砂漿強度的合格評定應按JTJ071-94、附錄D及附錄E規定的數理統計方法進行。

3.備註或說明欄內,應如實填寫施工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其處理意見,並註明處理結果。簽名應齊備,不能代簽,否則結果無效。

三、路基、橋涵用試驗表填寫通用說明

1.所有試驗表式適用於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及政府監督部門對施工過程中所用原材料、混合料和成品或半成品檢測試驗時用。

2.試表分試驗記錄表、報告單和彙總表三類。

3.表中表頭部分均列有采用的試驗規程一欄。為了符合精度上的要求,凡採用計量器具的試驗項目,均列有試驗環境和主要儀器。試驗環境指檢測試驗時的溫度和溼度;主要儀器是指採用的計量器具或主要專用儀器的名稱及型號。在記錄中,試驗者、校核者、技術負責人必須由本人簽名,不允許代簽。

4.報告單及彙總表中都留有監理工程師簽署意見欄,監理工程師對進場原材料、標準試驗等應按規定的批量和頻率進行抽樣試驗和平行試驗後簽署意見。

5.路基和路面的壓實度、彎沉值;水泥混凝土抗壓和抗折強度、半剛性材料強度,應按分項工程為單元進行數理統計與評定。

6.為切合實際,滿足施工檢測需要,對個別常規試驗增加了其它試驗方法的表試(均符合試驗規程的要求)。對於非常規試驗的項目未設計專用表式,必要時可用試驗報告單代替。

7.為把好原材料品質性能的綜合檢驗,對水泥混凝土用粗、細集料等檢測將各項檢測數據集中記錄在一張表中(對項目較多的集中於2~3張表中)。而對於施工過程中常檢的試驗項目且用量較多的設有單項表式。如:集料篩分試驗記錄、含泥量試驗記錄等。

8.各種表式填表要求:

① 表頭部分的填寫:

工程名稱:指工程項目名稱和單位工程名稱。

試樣編號:指對試樣進行分類編號。

試樣地點:指取樣具體位置。

擬定用途:指用於何工程地段、結構層次和工程部位。

試驗單位:指試驗者所屬單位。

試樣說明:指試樣的類型及特徵。

試驗規程:指採用國家和交通部、冶金部頒佈的現行試驗規程的代號。

試驗環境:指試驗場所的溫度和溼度。

主要儀器:指使用計量器具或專用試驗儀器的名稱及型號。

試驗者:填試驗者本人姓名,不得代簽。

校核者:填校核者本人姓名,若試驗者與校核者是同一人,無第二者,則試驗結果無效。

試驗日期:試驗當天日期。

②表中主體部分的填寫:

(1) 應將試驗數據如實填在規定的格內或欄內。其中各項試驗結果的計算及數據

應符合有效數字的規定,測定結果應符合試驗規程規定的精度或允許差的要求。採用的計量單位要與表中規定的保持一致,不得隨意採用。

(2)如填寫有誤,不得塗改,應在原數據上劃一槓,在旁邊將正確數據填上。

(3)試驗結果欄是綜合上述檢測數據,用簡煉的語言將試驗結果與施工技術規範或試驗規程相比較後得出合格或能否使用的結論。

(4)附註或備註欄在必要時填寫與試驗有關或須進一步說明情況的事由。

(5)監理工程師意見欄要求對檢驗結果準確地說明結論意見。

四、路基、橋涵用質評表填寫通用說明

施工質評表是公路建設項目及其所屬單位、分部、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標準表式。表式中分項、分部、單位工程的實得分(加權平均分等)精度是小數點後保留2位數。工程交工驗收前,施工單位、監理工程師、公路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對工程質量的檢驗評定一律用該類表式。

1.關於分項工程質評表總述

(1)為公路建設項目中各單位工程中的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的通用表式(路用房屋單位工程除外)。

(2)表中基本要求檢查結果欄,應按質評標準中各分項工程的基本要求內容填寫其檢查結果,文字敘述力求明確、簡煉。

(3)各分項工程中的檢查項目的檢驗方法和數量,按質評標準中相應的規定執行,路基的檢測方法執行交通部JTJ059-95《公路路基路面現場測試規程》,質評標準中規定的檢測頻率是必須做到最低限度的要求。

(4)分項工程的外觀鑑定欄,要求按質評標準中相應的分項工程鑑定的內容檢查後準確敘述,缺陷與不足及問題力求定量敘述。

(5)質量保證資料,按材料、施檢、質評三類資料敘述其檢查結果,資料缺陷、不全或失實內容等應具體敘述,以便按規定扣資料分。(詳情見《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

(6)一些分項工程檢查項目的實測值因欄內篇幅所限,檢測的全部數據填不下時,此欄可只填檢測總點數與主定結果,其實測數據結果的彙總表作為質評附件。

(7)所有表格的內容填寫內容具體可參照《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規定》以及本書中相關的補充說明。

2.《分部工程質量評定表》

(1)單位工程中的各分部工程,每一個分部工程按此表內容進行填寫,其檢評結果不論其所包括的分項工程個數的多少。

(2)分項工程名稱與部位應填寫準確規範。

(3)評定意見欄填符合設計文件及技術規範質評標準要求的程度。

3.《單位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1)適用於公路建設項目中除路用房屋單位工程之外的所有單位工程。

(2)用單位工程質評表,分部工程欄只填其名稱,質量評定欄只填結論欄的加權平均分和質量等級。

(3)分部工程的優良率計算,以分部工程質評表統計的個數為基數計算。

(4)評定意見欄為簡要的文字敘述,即內在質量、幾何尺寸、觀質量三方面的總體概括。

質量等級欄一般填不合格、合格、優良字樣。

五、路線用表填寫說明

路線—01 導線點測量記錄

(1)該表為高速、一級公路、大橋、隧道等用座標放樣或用導線點網控制的工程使用。採用座標放樣或用導線點網控制的工程使用。不採用座標放樣的工程,不填此表。

(2)在施工放樣前,施工單位應到施工現場全線複測設計圖所提供的導線點座標。檢查無誤後方可進行施工放樣,否則應查明原因,對有問題的導線點應重新設定。

(3)測定儀器採用全站儀或紅外儀。

(4)項目名稱應填寫齊全。如:* * * 工程。

(5)測量範圍為複測的起訖樁號。

(6)實測距離為兩導線點間的距離,實測夾角為相鄰兩導線間的夾角。

六、路基用表填寫說明

路基—01 施工增設水準點記錄表

(1)水準點增設採用一組水平儀往返測量,或兩組水平儀單向測量,閉合差應符合相應公路等級的水準測量要求。

(2)L──為引用水準點至設定水準點間距離;n──為測站數。

(3)路基—03為該表的附件。

(4)水準點的埋設應安全牢固,不受施工干擾。

路基—03 高程測量記錄

(1)該表適應於各級公路的路基、路面、橋涵構造物的高程檢測記錄作為分項工程附件資料。

(2)採用碳素筆填寫,按內容要求逐項認真填寫。

(3)本行寫錯劃掉,在下行重新填寫,不得在本行改寫。

(4)備註欄填寫偏差值。

路基—03、路基—05、路基—12分別為路基中線平面位置、寬度,邊坡檢測記錄表。

該表適應於路基、路面各層次寬度、中線平面位置偏差、路基邊坡檢測記錄。

(1)樁號為檢測點或斷面的路線位置。

(2)1/2寬為實測全寬度的1/2。

路基—04 土方路基分層填築鬆鋪厚度檢查表

(1)本表適應於不同等級公路不同土質分層填築厚度檢查用表。

(2)控制路基分層填築厚度,保證路基各層壓實度。

(3)檢測層次為距原地面算起的層次,每層次每100米抽檢5個斷面。每個斷面抽檢3個點。

(4)起訖樁號為檢查段落起訖點。

(5)地點樁號為檢查點樁號。

路基—06 路基寬度、高程、橫坡、中線偏位檢測斷面位置隨機選取計算表。同時也用於路基現場測試位置的選定。

(1)隨機取樣選點方法是按數理統計原理在路基施工現場檢測時決定測定區間、測定斷面、測點位置的方法。

(2)適用於公路路基各層次及各種現場測定時,為獲得代表性試驗數據需決定測定區間、測定斷面、測定位置時使用。

(3)填寫舉例詳見《公路路基路面現場測試規程》第134、135頁。

路基—07 土方分層壓實度檢驗簽證表

(1)用於路基每個作業施工地段的各層次,將與離路基頂面同距離層次中的實測幹密度、標準幹密度和壓實度值按檢驗位置樁號,沿路線前進方向由小到大逐個填入此表。

(2)進行評定計算合格後,呈報監理工程師籤認。

路基—09 填前場地清理施工原始記錄

(1)本表適用於原地面的清理填前的場地清理。

(2)所有清淤圍堰應有圖示進行表示,所有尺寸應精確至cm。

路基—10 路基橫坡記錄表

該表適應於對路基路面各層次橫坡度進行檢測記錄。檢測路基各層次橫坡度時應按表中要求內容填寫清楚。

(1)樁號為檢測斷面之樁號。

(2)採用水準儀進行檢測,只讀取相對高程。

(3)路中:高速、一級公路有中央分隔帶的公路為中央分隔帶邊緣位置,無中央分隔帶時為路中心線。

(4)高差欄分路基頂面、路肩兩欄,路基頂面為其邊緣與路中高差,路肩為路基頂面邊緣與路基邊緣高差。

路基—11 路基平整度檢測記錄

(1)該表適應於路基平整度檢測,採用三米直尺檢測記錄。

(2)起訖樁號為檢測段落起訖點。

(3)檢測時按要求頻率進行檢測。

路基—13 回彈彎沉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用於測定路基的回彈彎沉,目的是評定其整體承載能力。

(2)雙車道每一評定段(不超過1KM)測點數少於80個點不得進行統計評定。

(3)初始讀數為汽車起步時百分表的最大讀數,終讀數為汽車開走後百分表指針回落到某一靜止位置的讀數。

(4)本試驗檢測時監理應旁站,並在附註欄內籤認。

路基—14 回彈彎沉檢查結果報告

(1)路段起訖樁號與路基分項工程評定單元的起訖樁號相同。是路基一個分項工程評定的附件資料。

(2)處理意見欄指對捨棄的彎沉值過大的點的局部處理。

路基—15 試驗委託單

(1)此表用於施工單位必須具有一定的資質等級,此表委託單位應一式兩式填寫,試驗單位一份,另一份裝入技術資料歸檔。

路基—17 “顆粒分析試驗記錄”(篩分法)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對粒徑大於0.074mm的土進行分析試驗,其目的是:劃分土類,鑑定土的工程性質。

(2)小於2mm土質量:指經粗篩分析2mm篩孔以下的土質量。

(3)試驗結果:此欄應說明土樣篩後總質量與篩前總質量之差值是否超過1%的要求,試驗是否有效,並進行土的鑑別分類。

路基—18 “粒徑分配曲線”

(1)適用範圍和目的:此表用於粗粒土,目的是在粒徑分佈曲線上找出土粒分佈範圍和分佈形狀(即不均勻係數和曲率係數),藉以判斷土的級配情況。

(2)此表中的“試樣編號”應與橋涵—01中的“試樣編號”相一致。

(3)試驗結果:在繪製的粒徑分配曲線上找出通過率分別為10%、30%和60%的粒徑(mm),填入試驗結果中,分析土的級配情況,確定土的工程名稱或代號。

路基—19 易溶鹽總量試驗記錄(質量法)

(1)適用範圍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各類土,在施工前和施工中對土質有疑議時必須進行此試驗,目的是檢測土中易溶鹽的性質和含量。

(2)試驗中各稱量數值應精確到0.0001克,並應進行平行試驗。

(3)全鹽量為兩次平行的平均值,精確到0.001%。

(4)附註欄應註明土的全鹽量的多少及土的鑑別分類和代號。

路基—20 有機質含量試驗記錄(重鉻酸鉀容量法)

(1)適用範圍和目的:本試驗用於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對有機質含量不超過15%的土質有疑異時進行,目的在於瞭解土中有機質的含量,確定土的工程性質。

(2)試驗須進行平行試驗,取平均值即為土的有機質含量。

(3)“滴定前讀數”、“滴定後讀數”、滴定消耗均精確到0.01毫升。

(4)因該試驗計量要求精確,溫度要求嚴格,試驗允許平行差小(見JTJ051—93附錄D),故附註欄填寫時應註明試驗中各時期的石臘油鍋的溫度、試驗結果及標準要求,有機質土的名稱和代號,可否使用等。

路基—21 硫酸根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適用於施工前和施工中有疑異的各類土,目的是檢測土中硫酸根的含量。

(2)“質量法”中各質量欄均為1/10000的分析天平稱量,精確到0.0001克,硫酸根含量的計算精確到0.001%。

(3)試驗平行差應符合附錄C表2的要求。

(4)附註欄應填寫土的分類名稱、代號及硫酸根含量、標準要求、使用情況。

路基—22 碳酸根、碳酸氫根、氯根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適用範圍同試表05,目的是測定土中的碳酸根、碳酸氫根和氯根的含量,從而確定土的性質。

(2)必須進行平行試驗,氯根含量的試驗有兩種方法,選定試驗方法後,應將標準液的名稱填入“( )標準液的濃度”括號內。

(3)附註欄應分別填寫試驗所得的各酸根的含量,並註明土類別名稱和代號。

路基—23 易溶鹽試驗報告

(1)將試表9、10中的試驗結果匯入此表,通過計算判斷土中含鹽的性質和程度。

(2)附註欄應分析此鹽漬土的類別、代號、可否使用、可能產生的影響等。

(3)工程名稱欄必須註明區段。

路基—25 擊實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目的在於確定土的最佳含水量及最大幹密度。

(2)“> mm顆粒含量”應填寫38或25。

(3)含水量計算精確到0.1%,幹密度的計算精確到0.01(克/立方厘米)。

(4)如進行水穩層試樣擊實,應在試樣說明欄內註明水泥劑。

(5)試驗結果及說明:繪製的含水量和幹密度關係曲線必須有峰值點,否則應進行補點或重新試驗,必要時適當加以文字說明指出試驗所得的最佳含水量和最大幹密度。

路基—26 試表09“最大幹密度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測量0.074mm以下的幹顆粒質量百分數不大於15%的無粘性自由排水的粗粒土和巨粒土的最大幹密度。

(2)試驗方法為乾土法或爆炸土法,試驗次數為二次平行試驗,其平均值精確到0.01(克/立方厘米)即為最大幹密度。

(3)附註欄,應對試樣的外觀和試驗過程的反常現象(如試樣損失、分離情況)加以描述,並註明試筒尺寸和使用方法。

路基—27 液限塑限聯合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目的:本試驗用於粒徑不大於0.5mm有機質含量不大於試樣總量5%的土,其目的是測定土的液限和塑限,計算塑性指數,為劃分土類,確定土的工程性質提供依據。

(2)含水量:此欄目中除“個別值”和平均值“精確到0.1%外,其餘均精確到0.01克。

(3)試驗結果:本欄目應明確指出液限、塑限、塑性指數各是多少,並註明土的類別和代號。

路基—28 “標準密度試驗結果彙總表”

(1)將一個分部工程的所有擊實試驗結果彙總於此表,試樣編號、材料名稱、取樣位置、代表地段和層次必須與路基—25中相符。

(2)在附註欄中對特殊地段的特殊土質加以必要的說明。

路基—29 量砂密度校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用於測定粒徑為0.25~0.5mm清洗乾燥的均勻砂的密度,其目的是獲取量砂的標準密度,藉以測定壓實度。

(2) 試驗中質量的秤量應精確到1g。

(3) 量砂密度取三個單值的平均值,精確到0.01g/cm3

(4)附註欄應註明量砂的粒徑範圍和量砂密度。並呈報監理簽證。

路基—30 “壓實度檢查記錄(環刀法)”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用於公路工程施工中現場測定細粒土土基及細粒土的無機結合料路面基層的壓實度。

(2)每個取樣位置必須進行平行試驗,取其算術平均值,平行差不得大於0.03g/cm3

(3)其它同路基—25。

路基—31 “壓實度檢測記錄(灌砂法)”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適用於在現場測定基層(或底基層)、砂石路面及路基土的各種材料壓實層的密度和壓實度,也用於瀝青表處治、瀝青貫入式路面層的密度和壓實度檢測。目的是檢驗和控制路基路面各層次的壓實程度。

(2)取樣位置應填寫隨機取樣計算表中的“縱向樁號和離路中心線的位置,如K100+065.5左1.2m”。

(3)試樣編號應與“隨機取樣計算表”中編號一致。

(4)取樣深度應與使用的灌砂筒直徑大致成1:1的關係。

(5)試樣溼密度精確到0.001g/cm3,幹密度精確到0.01g/cm3。含水量、壓實度的計算精確到0.1%。

(6)試驗層次欄應註明距路基頂面的距離。

路基—32 壓實度檢查記錄(核子儀法)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方法用於施工現場測定均勻的細粒土的路基或路面材料的密度和含水量,並計算壓實度。(此方法不宜用作仲裁試驗或評定驗收的依據)。

路基—33 含水量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公路工程集料含水量測定。

(2)各質量欄稱量至0.01克,含水量計算均精確到0.1%。

(3)附註欄應填明試驗的平行差,允許平行差和含水量。

路基—34 水泥和石灰劑量試驗表

(1)主要為施工過程中工地快速測定水泥或石灰劑量用,也用在施工以前繪製水泥劑量與EDTA耗量的標準曲線時,用於工地試驗室和中心實驗室。

(2)取樣位置應填入現場隨機選定的具體位置,即樁的縱橫向距離。

(3)測試結果要求準確至0.1%。

七、橋涵用表填寫說明

橋涵—03 水泥混凝土抗折強度試驗記錄

(1)此表為水泥混凝土路面配合比設計時和施工過程中水泥混凝土抗折強度試驗表式,適用於各級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0.1MPa。

(3)試驗記錄按試驗日期排序。

(4)砼抗折試驗必須有兩人以上進行,否則試驗結果無效,若監理工程旁站試驗過程,應在附註欄內籤認。

橋涵—04 焊接鋼筋試驗記錄

(1)此表用於檢驗電焊工技術操作水平及能否上崗,也用於對鋼材試樣焊接質量檢驗,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對焊接質量進行評述,並判定是否符合規定要求。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和橋涵—07相同。

橋涵—05 水泥物理力學性能試驗報告

(1)此表是對水泥技術性能檢驗後而出的報告單,有橋涵—05彙總而來。

(2)國家規定標準一欄應填寫國家最新頒佈的水泥檢驗標準。

(3)結果評定一欄應根據檢測結果確定該批水泥或樣品是否符合檢驗標準,能否使用。

橋涵—06 水泥物理力學性能試驗記錄

(1)此表用於水泥進場時按批量抽樣進行其性能檢驗,也用於施工過程中超過出廠日期三個月的水泥性能檢驗,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表中試驗日期指水泥各項性能檢驗的起止日期,水泥膠砂強度製作時間和強度試驗時間應填寫月、日、時。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水泥的細度和標準稠度用水量準確至0.1%;抗折強度準確至0.1MPa;抗壓強度準確至0.1MPa。

橋涵—07 鋼筋拉力及彎曲試驗記錄

(1)此表用於對進廠鋼材使用前按批量抽樣檢驗其性能是否合格、能否使用的記錄。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鋼材的取樣方法和數量應嚴格按試驗規程執行。在附註欄內填寫各項技術指標的規定值或允許範圍,並根據實測值確定該材料是否合格。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當屈服點和抗壓強度在200~1000MPa範圍時,準確至5MPa;當屈服點和抗拉強度大於100MPa時,準確至10MPa。

伸長率:當標距>10%時,準確至1%。

橋涵—08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一)

(1)為水泥混凝土用某種細集料料場代表試樣進行品質檢驗記錄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

橋涵—09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二)

(1)為水泥混凝土用某種細集料場代表試樣進行品質檢驗記錄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堆積密度準確至10Kg/m3;表現密度準確至10Kg/m3;空隙率準確至1%;雲母含量和輕物質含量準確至0.1%;SO3含量準確至0.01%;堅固

性準確至1%。

橋涵—10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試驗報告

(1)此表為水泥混凝土用細集料料場的代表試樣各項技術指標檢驗後出的報告單,由橋涵—08、橋涵—09依次彙總而來。

(2)表中“質量標準”應符合施工技術規範或設計要求。

(3)“結果評定”欄應根據以上結果來確定材料是否合格。

橋涵—11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一)

(1)為水泥混凝土用某種粗集料料場代表試樣進行品質檢驗記錄者,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壓碎值和針片狀顆粒含量準確至0.1%;堅固性準確至1.0%。

橋涵—12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二)

(1)為水泥混凝土用某種粗集料料場代表試樣進行品質檢驗記錄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

橋涵—13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三)

(1)為水泥混凝土用某種粗集料料場代表試樣進行品質檢驗記錄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堆積密度準確至10Kg/m3;表觀密度準確至10Kg/m3;空隙率準確至1%。

橋涵—14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試驗報告

(1)此表為水泥混凝土用粗集料料場的代表試樣各項技術指標檢驗後出的報告單,由橋涵—11、橋涵—12、橋涵—13依次彙總而來。

(2)表中“質量標準”應符合施工技術規範和設計要求。

(3)“結果評定”欄應根據以上結果來確定材料是否合格。

橋涵—15 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設計表

(1)此表為施工前對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設計時使用,適用於工地試驗室和中心試驗室。

(2)對水泥混凝土中所用各種原材料須經過檢驗合格後才能進行配比設計。橋涵—03、橋涵—05、橋涵—06、橋涵—10、橋涵—23等應作為此表的附件。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符合規定的精度。

橋涵—16 水泥混凝土配合比報告

(1)此表根據橋涵—15的試配結果進行填寫。

(2)實測砼抗壓(折)強度一欄應填入7天和28天的強度測定值,橋涵—15為此表的附件。

(3)結論一欄應對選定配合比和使用於工程項目的具體部位作出明確、簡煉的說明。

橋涵—17 石料(集料)的毛體積密度試驗記錄(靜水稱量法)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遇水崩解、易溶和幹縮溼脹性的鬆散石料外的所有石料。目的是測定石料在乾燥狀態下包括孔隙在內單位體積固體材料的質量。

(2)乾燥試樣質量稱量時精確到0.01g。

(3)吸水飽和試件的質量、吸水飽和試件在水中的質量均精確到0.01g。

(4)附件欄應註明石料(集料)的組成是否均勻,試驗結果,對於組成均勻的石料其密度為三個試件所測結果的平均值,否則應記錄最大值與最小值。

橋涵—18 石料抗壓強度試驗記錄

(1)為橋涵構造物砌體用於岩石的強度分級和巖性描述時用此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

(2)測算結果計算要求:試件尺寸精確至0.1mm;抗壓強度值精確至1MPa;極限荷載記錄以N為單位。

(3)如因設備條件限制達不到精度要求時應在試驗報告中註明。

(4)一組為六個試件,記錄中應增加一格。

橋涵—20 集料篩分試驗記錄

(1)為測定混凝土中所用碎石、卵石、天然砂或人工砂等集料的顆粒級配及粗細程度時的記錄表式,適用於各級試驗室。

(2)篩孔尺寸應根據該工程項目規範和設計要求選擇一套標準篩。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精確至0.1%。

(4)試驗結果欄應將每一篩孔的通過量與施工技術規範或設計要求的級配範圍對比後確定其是否合格。

橋涵—21 含泥量試驗記錄

(1)為施工過程中隨時對粗、細集料抽樣進行含泥量檢驗的常用表式, 適用於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

(3)橋涵—17、橋涵—18、橋涵—19、橋涵—21為施工中常規檢驗項目。

橋涵—22 粗集料針片狀顆粒含量試驗記錄(規準儀法)

(1)為施工過程中隨時對粗集料抽樣進行鍼片狀顆粒含量檢驗的常用表式,適用於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

橋涵—24 集料壓碎值試驗記錄

(1)為施工過程中隨時對粗、細集料抽樣進行壓碎值檢驗的常用表式,適用於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

橋涵—25 混凝土、砂漿施工配料通知單

(1)本表是澆築混凝土構造物及砂漿砌體施工時的現場配料通知單。

(2)本表應根據進場材料砂石中含水量及砂中含石量的情況填寫該表,本表填寫一式兩式,一份存檔一份交現場施工計量人員。

橋涵—26 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試驗記錄

(1)此表主要用於對水泥混凝土結構物施工過程中砼拌合物和易性檢驗的常用表,適用於工地記錄室。

(2)坍落度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5mm。

(3)此表為分項工程的試驗資料。

橋涵—27 水泥混凝土(砂漿)抗壓強度試驗記錄

(1)此表為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設計時和施工過程中混凝土(砂漿)抗壓強度試驗常用表式,適用於各級試驗室。

(2)抗壓強度測定值按JTJ053—94《公路工程水泥混凝土試驗規程》中T0571—94計算。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MPa。

(4)試件抗壓強度記錄要求:

大中橋樑上部結構以孔為單位;下部結構以墩臺為單位;小橋、涵洞以每座(道)為單位。小橋、涵洞蓋板及小型構件的預製按試驗日期順序記錄。

(5)砼抗壓試驗必須有兩人以上進行,否則試驗結果無效,對承包人自檢的抗壓試驗監理工程師必須旁站試驗過程,並在附註欄內籤認。

橋涵—28 水泥混凝土抗壓強度彙總評定表

(1)此表由橋涵—27彙總而來,應按一個分項工程為單位進行彙總評定。評定方法按照JTJ071—94《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附錄D執行。

(2)此表應作為質評的附件。

(3)大中橋樑上部結構以孔為單位;下部結構以墩臺為單位;小橋、涵洞以每座(道)為單位;擋土牆按設計道或處為單位進行評定。

(4)此表應作為質評表的附件。

橋涵—29 金屬洛氏硬度試驗記錄

(1)此表為預應力砼錨具進場時和施工中對其硬度檢驗用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HRC。

橋涵—30 回彈法測試混凝土強度記錄

橋涵—31 回彈法測試結構或構件混凝土強度計算表

(1)此兩張表用於對混凝土強度有懷疑或在工程質量驗收時驗證砼強度用,主要用於監理和質量監督部門進行砼質量驗證時使用。

(2)橋涵—30為現場測試記錄,橋涵—31用於所測數據的計算和處理。

(3)測試前回彈儀需經計量部門標定合格後使用。

橋涵—32 明挖基礎檢測記錄表

(1)本表適用於橋涵、擋土牆及其它結構物一個明挖基礎的幾何尺寸檢查,本表為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附件資料。

(2)填表時應注意如實記述水文地質情況,說明能否滿足設計對地基的要求等。

(3)標高檢測:橋涵基礎應檢測四個角及中心處的標高,擋牆及導流壩每二十米檢測三點,且不少於三點。

(4)軸線平面示意圖按橋涵—37圖示填寫。

(5)施工單位自檢合格後,監理工程師應進行檢測,並在工序交驗表中籤署意見。

橋涵—35 混凝土施工記錄

(1)本表為水泥混凝土澆築時的施工記錄,由承包人填寫。

(2)對於一個工作班完成的同一配合比若干小型構件每工班填寫一張,其餘構件每構件填寫一張。

(3)試件組數應嚴格按照JTJ071—94附錄D要求製取和編號。

橋涵—36 漿砌片塊石原始記錄

(1)本表用於涵洞、擋土牆、護坡、導流壩、錐坡等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的幾何尺寸檢查,作為工序交驗及分項評定的資料之一。

(2)序號6、7、8可視具體工程項目按JTJ071—94的填寫檢查項目。

(3)備註欄內填寫斷面位置等有關需說明的問題。

橋涵—37 橋涵及構造物軸線放樣記錄表

(1)本表為小橋涵及其它構造物(擋土牆、截水壩、護坡等)開工前及基坑開挖完成後的軸線放樣和基礎澆築後的放樣檢查記錄。

(2)小橋涵及其他結構物開工前放樣僅填序號3、4、5、6項內容,基坑開挖完成後軸線放樣及基礎澆築後的放樣檢查填序號1、2、3、4、5、6項的內容。

(3)示意圖中標明橋涵軸線樁樁位及其護樁樁位,以及其它構造物軸線控制樁樁位及護樁樁位。

(4)表中軸線偏位是指對於所放軸線進行檢查的結果,中心樁地面高程指開挖前原地面標高,對於導流壩、擋土牆等應每20米測量二點。

(5)合格率指基礎澆築完成後的檢查結果。

橋涵—39 鑽孔記錄表(衝擊鑽進)

(1)本表為鑽孔施工記錄,施工中不用衝擊鑽機成孔時則衝程、衝擊次數欄不填。

(2)本表每工作班填寫一張。

(3)備註欄內應註明鑽孔過程中有無故障發生。

橋涵—40 鑽孔樁終孔後灌注混凝土前檢查記錄

(1)本表用於鑽孔樁終孔後灌注混凝土前的檢查,它與水下混凝土灌注記錄及鑽孔樁成品檢查表一起作為鑽孔灌注樁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依據。

(2)終孔孔底標高是指鑽機鑽至孔底量測定的實際標高、灌注前孔底標高指鋼筋籠放入孔中後量測的孔底標高。標高測量以護筒頂標高為基準。

(3)鑽孔過程中出現的如塌孔、卡鑽、孔身偏斜等問題,均應在鑽孔中出現的問題及處理欄內如實填寫,並註明處理方法及處理結果,同時還應說明清孔方法及結果。

橋涵—41 水下混凝土灌注記錄

(1)本表為水下混凝土灌注時的記錄,為鑽孔灌注樁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附件資料。

(2)護筒頂面可做為測量深度的基準面。

(3)灌注前孔底標高指水下混凝土灌入前測量孔深後計算的標高。

(4)灌注中要事記欄內應詳細說明有無出現鋼筋籠上浮、卡管、斷樁等事故,以及出現問題的處理措施及結果。

(5)監理應旁站,並在灌注中要事記欄內簽署意見。

橋涵—43 支座安裝檢查記錄表

(1)本表為大中小橋樑每孔的安裝檢查記錄,它作為樑板安裝分項工程評定的資料之一。

(2)支座中心偏位應檢查順橋及橫橋向兩個方向。

(3)每塊樑板頂面縱向高程在兩端及中間各測一點。

橋涵—44 張拉設備校驗記錄

(1)本表用於先張法、後張法預應力筋張拉設備的校驗。

(2)千斤頂與油壓表應配套編號校驗使用,以確定張拉力與壓力錶讀數之間的關係曲線,宜採用實驗機法。

(3)使用6個月或200次以上以及在使用過程中出現不正常情況應重新校驗。

(4)校驗時應特別注意:分級記錄實驗機噸位和對應的油壓表讀數,重複三次取壓力錶讀數的平均值,作為某一鑑定噸位。

橋涵—47 後張預應力管道檢查

(1)本表用於後張法預應力鋼絲束、鋼絞線管道座標位置的檢查,作為後張法預應力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資料之一,每塊樑(板)填寫一張。

(2)檢查頻率及方法應符合JTJ071—94的要求。

(3)管道間距應測量淨間距。

橋涵—48 後張預應力鋼筋(絲)張拉記錄表

(1)本表適用於鋼絲束、鋼絞線採用夾片式錨具、或錐錨式錨具的後張法預應力張拉記錄,作為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資料之一。

(2)張拉前應對張拉設備進行校驗。

(3)張拉伸長率=(理論伸長值-實際伸長值)/理論伸長值。

(4)說明欄內說明張拉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處理結果,監理旁站後在備註欄內簽署意見。

橋涵—49 預應力孔道壓漿記錄

(1)本表為後張法預應力樑孔道壓漿時的記錄,每塊樑(板)填寫一張。

(2)每一工作班應制取不少於3組的水泥資料試件。

(3)監理旁站後在備註欄內簽署意見。

橋涵—51 橋臺後回填檢查表

(1)本表用於橋涵一個臺揹回填土的檢驗與籤認。

(2)回填層次是從原地面算起編號,並註明各層距路基面的距離。

(3)表中數據壓實度等從路基—30、路基—31、路基—32得來。

(4)監理員每層旁站監理後對壓實度抽檢核認,待臺揹回填完成後由專業監理工程師籤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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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常用支付表

支表—1 工程進度表

支表—2 中期支付證書

支表—3 清單支付報表

支表—4 工程變更一覽表

支表—5 單價變更一覽表

支表—6 永久性工程材料到達現場計量表

支表—7 扣回材料設備預付款一覽表

支表—8 扣回動員預付款一覽表

支表—9 中間計量表

支表—10 中間支付彙總表

施工監理表

監1—1 施工圖審查申報表

監1—2 進場材料申報表

監2 施工放樣報驗單

監3 工程變更令

監4 工程變更申報表

監5 分部(項)工程開工通知

監6 分部(項)工程開工申報表

監7 承包人每週工作計劃

監8 檢驗申請批覆單

監9 工作指令

監10 工地會議紀要

監11 中間交工證書

監12 分包申請報告單

監13 工程暫時停工指令

監14 復工指令

監16 工程交工證書

監17 工程缺陷責任期終止證書

監18 每日施工活動報表

監19 施工技術方案報審表

監20 監理日報

工程師月度報告

報1 合同執行概況表

報2 施工人員狀況表

報3 主要進場機械設備表

報4 承包商試驗儀器設備狀況表

報5 監理機構框圖

報6 為工程師提供的測量儀器狀態表

報7 氣象及施工活動報告

報8 施工測量形象進度圖

報9 工程進度概況表(1、2、3、4)

報10 承包商施工測量概況表

報11 施工試驗檢測概況表

報12 監理獨立測量概況表

報13 監理工程師獨立試驗概況表

報14 承包商混凝土、砂漿試驗件概況表

報15 工程事故一覽表

報16 工程延期/索贈一覽表

報17 工程變更彙總表

路線用表

路線—01 路線導線網、點測量(複測)報表

路線—02 路線水準點測量(複測)報表

交通工程設施用表

交通—01 交通標誌安裝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交通—02 標線噴塗與安裝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交通—03 視線誘導標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基用表

路基—01 路基、構造物、路面施工增加水準點測量報表

路基—02 路基、構造物、路面高程測量報表

路基—03 路基、路面中線平面位置檢測表

路基—04 路基填築鬆鋪厚度檢查表

路基—05 路基、路面寬度檢測表

路基—06 路基、路面隨機取樣位置計算表

路基—07 土方分層壓實度檢驗簽證表

路基—08 路基分層壓實度檢驗彙總表

路基—09 填前場地清理施工原始記錄

路基—10 路基、路面橫坡度檢測表

路基—11 路基、路面平整度檢測表

路基—12 路基邊坡坡度檢測表

路基—13 路基、路面回彈彎沉檢測表

路基—14 路基、路面回彈彎沉檢測結果報告

路基—15 路基、構造物、路面材料試驗委託單

路基—16 路線施工測量放線檢測表

路基—17 土的顆粒大小分析記錄

路基—18 路基、路面粒徑分配曲線表

路基—19 易溶鹽總量及鈣鎂離子測定試驗記錄

路基—20 路基、路面有機質含量試驗記錄

路基—21 路基、路面硫酸根試驗記錄

路基—22 碳酸根、碳酸氫根和氯根記錄

路基—23 路基、路面易溶鹽試驗報告

路基—24 路基材料試驗報告

路基—25 路基、構造物、路面擊實試驗記錄

路基—26 最大幹密度試驗記錄

路基—27 路基、路面液限、塑限聯合試驗記錄

路基—28 路基、路面標準密度試驗結果彙總報表

路基—29 路基、路面量砂密度檢驗報告

路基—30 路基、構造物壓實度檢測表(環刀法)

路基—31 路基、構造物、路面壓實度檢測一覽表(灌砂法)

路基—32 路基、路面壓實度檢測表(核子儀法)

路基—33 路基、構造物、路面含水量試驗記錄

路基—34—1 石灰化學成份(CaO+MgO)含量試驗記錄

路基—34—2 穩定土中石灰或水泥劑量測定試驗報告

路基—35 土方路基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路基—36 石方路基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路基—37 路基邊坡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基—38 鋪緣石鋪設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路基—39 路肩質量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路基—40 現場CBR值測定記錄

路面用表

路面—1 水泥混凝土面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2 瀝青混凝土面層和瀝青碎(礫)石面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3 瀝青貫入式面層(或土拌下貫式面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4 瀝青表面處治面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5 水泥土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6 水泥穩定粒料基層及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7 石灰土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8 石灰穩定粒料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9 石灰、粉煤灰土基層和底基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0 石灰、粉煤灰穩定粒料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1 級配碎(礫)石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2 填隙礫石(礦渣)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3 路槽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路面—14 路緣石鋪設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5 路肩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6 無側限抗壓強度試驗

路面—17 石灰未消解含量試驗

路面—18 間接抗壓強度試驗(劈裂試驗)

路面—19 瀝青物性試驗

路面—20 瀝青物性試驗

路面—21 瀝青物性試驗

路面—22 瀝青物性試驗

路面—23 瀝青粘附性試驗(水煮法)

路面—24 瀝青含蠟量試驗(蒸餾法)

路面—25 浮化瀝青試驗

路面—26 瀝青混凝土礦料組成試驗

路面—27 瀝青混和料馬歇爾試驗(蠟封法)

路面—28 瀝青混和料馬歇爾試驗(水中重法)

路面—29 瀝青混和料中最佳瀝青用量試驗

路面—30 瀝青混和料中瀝青用量選定圖

路面—31 瀝青混合料抽提試驗

路面—32 瀝青技術性能試驗彙總表

路面—33 瀝青技術性能試驗彙總表

路面—34 礦粉親水系數及含水量試驗

路面—35 路面結構層壓實度檢驗彙總評定表

路面—36 瀝青碎石路面密度試驗記錄表(蠟封法)

路面—37 瀝青碎石路面密度試驗記錄表(體積法)

路面—38 瀝青碎石路面密度試驗記錄表(表幹法)

路面—39 瀝青封面施工前下承層處理記錄

路面—40 路面厚度檢查表

路面—41 瀝青碎石施工前場地清掃記錄

橋涵用表

橋涵—01 泥漿比度、稠度和含砂試驗

橋涵—02 孔道壓漿水泥漿試驗記錄

橋涵—03 砼抗折強度實驗報告單

橋涵—04 鋼筋焊接試驗報告

橋涵—05 構造物、路面用水泥物理力學性能試驗報告

橋涵—06 路基、路面水泥物理力學性能試驗記錄

橋涵—07 鋼筋拉力及彎曲試驗報告橋涵—08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一)

橋涵—09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二)

橋涵—10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技術性能試驗報告

橋涵—11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一)

橋涵—12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二)

橋涵—13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三)

橋涵—14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報告

橋涵—15 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設計表

橋涵—16 水泥混凝土配合比報告

橋涵—17 集(石)料的毛體積密度試驗記錄

橋涵—18 石料抗壓強度試驗記錄

橋涵—19 石料試驗報告

橋涵—20 集料篩分檢測表

橋涵—21 集料含泥量檢測表

橋涵—22 構造物、路面粗集料針片狀顆粒含量檢測表(遊標卡尺)

橋涵—23 構造物、路面粗集料針片狀顆粒含量檢測表(規測儀)

橋涵—24 構造物、路面集料壓碎值檢測表

橋涵—25 混凝土、砂漿施工配合比通知單

橋涵—26 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試驗記錄

橋涵—27 水泥混凝土(砂漿)抗壓強度檢測表

橋涵—28 水泥混凝土(砂漿)抗壓強度彙總評定表

橋涵—29 金屬洛氏硬度試驗報告

橋涵—30 回彈法測試水泥砼結構或構件強度檢測表

橋涵—31 回彈法測試砼結構或構件強度計算表

橋涵—32 明挖基坑基礎檢查表

橋涵—33 模板、拱架及支架製作記錄

橋涵—34 –1 模板安裝檢查表

橋涵—34 –2 預製構件底座檢查表

橋涵—35 混凝土施工原始記錄表

橋涵—36 砌石施工原始記錄

橋涵—37 橋涵及構造物軸線放樣檢查

橋涵—38 倒虹吸壓水試驗原始記錄

橋涵—39 鑽孔灌注樁鑽孔原始記錄

橋涵—40 鑽孔樁灌注混凝土施工前檢查表

橋涵—41 水下混凝土灌注檢查表

橋涵—42 無破損檢測基樁報告表

橋涵—43 支座安裝檢查表

橋涵—44 張拉設備校驗表

橋涵—45 預應力鋼筋冷拉檢測表

橋涵—46 先張預應力鋼筋(絲)張拉檢測表

橋涵—47 後張預應力管道檢查

橋涵—48 後張預應力鋼筋(絲)張拉記錄

橋涵—49—1 預應力孔道壓漿檢測表橋涵—49—2 封端現場質量檢查表

橋涵—50 混凝土鑽芯取樣檢測表

橋涵—51 橋(涵)臺回填檢查表

橋涵—52 漿砌砌體和混凝土擋土牆分

橋涵—53 錐、護坡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4 幹砌片石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5 導流工程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6 橋樑總體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7 鑽孔灌注樁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8 樁或雙壁墩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9—1 頂推臺座、導樑安裝質量檢查表

橋涵—59—2 箱梁頂推質量檢查表

橋涵—60 挖孔樁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1 管道基礎及管節安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2 漿砌片石基礎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3 墩、臺身砌體現場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4 側牆砌砌體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5 鋼筋加工及安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6 鋼筋網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7 混凝土基礎分項工程質量檢評定表

橋涵—68 承臺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評定表

橋涵—69 混凝土護欄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0 墩、臺身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1 墩、臺帽或蓋樑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2 預製樑(板)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3 就地澆築樑(板)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4 小型預製件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5—1 鋼絲、鋼絞線先張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5—2 鋼線、鋼絞絲後張法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6 樑、板安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7 頂入法施工樑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8—1 懸臂澆築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8—2 懸臂樑拼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9 橋面鋪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0 人行道鋪設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1 欄杆安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2 護欄安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3 管涵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4 蓋板涵、箱涵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5 拱涵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6 倒虹吸管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分部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單位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7 構造物地基承載力檢測表

橋涵—88 振衝碎石樁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9 振衝碎石樁施工原始記錄

橋涵—90 伸縮縫安裝分項檢驗評定表

橋涵—91 挖孔樁灌注混凝土施工前檢查表

橋涵—92 挖孔灌注樁挖孔原始記錄

月施工進度計劃圖

施工總體進度圖

說明:1.對於路基與橋涵防護工程的共用表格,只在路基與橋涵、防護工程目錄中單獨列出,請直接使用。

2.對於目錄中未列出表格,而施工或監理、支付中,需要使用。由各單位參照有關規範文 件設計,報管理工程師審批,並送總監辦備案,或由總監辦設計,下文傳達。

3.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用於本目錄未列出的而工程實際發生的其它分項的評定

附 錄

關於部分表格的填表說明

一、 施工監理表

監表1 施工圖審查報表

(1)承包人應在開工前對圖紙進行審核,審核表應作為開工申請報告之附件,同時應作工程施工圖,做到一橋一涵一圖。

監表2 施工放樣報驗單

(1)此表由承包人填寫上報,經旁站(現場)監理員檢查認可後報監理組專業監理工程師或監理組長,由專業監理工程師或監理組長報復。

(2)附件包括有關測量表格和資料及放樣表格和有關資料。

(3)監理員意見和監理工程師結論欄應填寫是否符合技術規範、設計等的具體要求。

監表3 工程變更令

(1)任何工程的形式、質量、數量和內容上的變動,必經由監理工程師簽發工程變更令,並由監理工程師監督承包人實施。

(2)變更可以由監理工程師提出,亦可由業主或承包人提出。

(3)此表因篇幅有限,變更理由及詳細說明欄內一般只能填寫主要內容,因此需附件說明。

(4)工程變更令的簽發按《工程監理實施辦法》辦理。

監表5、監表6 工程分項開工申請、批覆單

(1)此表應為分項工程開工申請和批覆單,由承包人提交,監理旁站簽署意見後,由專業監理工程師籤認、監理組長批覆。

(2)表中附件包括:①施工所具備的條件②施工內容③詳細的施工方法和工作程序④包括機構組織和人員分工在內的材料設備、勞力的安排⑤質量保證措施⑥安全生產保證措施⑦計劃進度⑧臨時工程情況⑨環保措施⑩開工前的有關試驗完成和批覆情況。其中施工所具備的條件包括承包人提交的施工圖紙、施工方案、測量放樣、水準點等資料以及檢測設備是否齊備等內容。

(3)在審查了附表並全部合格後批准分部(分項)工程開工。

監表7 承包人每週工作計劃

(1)此表由承包人(提交)填寫相應內容,監理組應掌握承包人的每週工作計劃,以便安排監理工作;監理工程師意見欄內填寫同意與否或是否調整。

(2)監理組應對承包人的周工作計劃進行檢查,檢查內容包括:①承包人為完成周計劃中所列項目的各工種人員現場準備情況②施工所需機械和設備現場準備情況及完好率③主要材料進場及準備情況④施工所需的試驗完成情況或準備情況等。

(3)如若檢查中發現施工條件尚不成熟,則可建議承包商調整人員、設備、材料等或調整週工作計劃。

監理日報:

(1)此表由專業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填寫,監理組長檢查並簽名。

(2)此表為某一日監理人員對被監理內容及施工中出現的問題和處理情況的記錄,表中包括人、機械設備和材料及試驗在當日工地現場的情況記錄,以及各級監理工程師發出的各指令等。監理人員應妥善保管,可能成為將來解決糾紛的重要依據。

監表8 檢驗申請批覆單同工序檢驗單( 一式兩分)

(1)此表在分項工程人員到現場對其已完工作(程)進行檢驗,旁站監理員接此表後要對承包人提出的已完工作進行檢驗並籤評定意見後報監理組長,監理組長對“本項目可否繼續進行”給予肯定並簽字後,返還承包商,承包商(人)收到後再簽名(右下角)。

(3)表中質量證明包括:①施工原始記錄彙總資料②中間檢查記錄彙總記錄③隱蔽工程檢查記錄④試驗報告彙總資料⑤自檢資料等。

特別說明:

工序交驗表(即為監8表 檢驗申請批覆單)

(1)本表適用於公路建設項目中所有分項工程施工中,前道工序完工後進行下道工序前的交驗,作為分項工程工序質量控制的保證資料。

(2)工序內容欄填寫時應詳細說明工序內容。表中應寫明檢查結果。同時附上相關的檢測資料。

(3)監理在收到工序交驗表後在監理檢驗情況與意見欄內填上檢查結果,視檢查情況提出處理意見,並確認能否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監表9 工作指令

(1)此表由各級監理工程師填寫下達給承包人,承包人收件後籤認。

(2)監理填表時應註明工作指令的理由,是否經過檢驗或質量評定,評定或檢驗的結果及存在的缺陷和問題等。

監表10 工地會議紀要

(1)工地會議一般每月定期召開,由駐地監理工程師主持,各方主要人員參加。

(2)會議紀要正式文本作為本表附件。

(3)承包人和監理工程師在紀要正式文本印製籤認後發出。

(4)工地會議紀要須抄送上級監理部門及業主。

監表11 中間交工證書

(1)此表指在分項、分部或單位工程完工後的交工證書。

(2)本表上半部分由承包人填寫上報監理。

(3)監理工程師在收到申請交驗單後,組織對已完工程進行檢驗,包括各種資料,並提出檢驗結果評定;並進行籤認。

(4)本表下半部分分別由監理工程師填寫完畢後,返回承包人,承包人簽收。

(5)未經中間交工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工。

監表12 分包申請報告單

(1)承包人按表中內容填寫,並按要求附上附件逐級上報。

(2)各級監理工程師經過對分包人審查簽署意見後,報業主審批。

監表13 工程暫時停工指令

(1)本表為監理工程師向承包人發出的工作指令,由監理工程師填寫,承包人收件後籤認。

(2)此表由駐地監理組長簽發。

監表14 復工指令

(1)本表為監理工程師向承包人發出的工作指令,承包人收件後籤認。

(2)哪一級監理簽發的停工指令,一般由該級監理簽發復工指令。

監表15 工程質量事故報告單

(1)當某項工程在施工期間(包括缺陷責任期內)出現了技術規範所不允許的斷層、裂縫、傾斜、倒塌、沉降、強度不足、鋼筋未按設計配置或主筋配置較少等情況時,承包人在發生工程質量事故後應儘快提出質量事故檢驗報告並報告監理工程師和業主。

(2)駐地監理工程師收到報告後對質量事故現場組織人員進行審查、分析、測試或驗算並按表列內容進行填寫。

(3)根據事故的劃分,各級監理根據權限範圍進行審查、修正,並指令該項工程暫停或繼續施工。

監表16 工程交工證書

(1)指合同段交工。

(2)總監理工程師簽發工程交工證書。

(3)交工證書各方代表簽字後留存。

監表17 工程缺陷責任期終止證書

(1)成立缺陷責任期工作檢查小組,檢查人(單位)由業主、監理、承包商和有關部門人員組成。

(2)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發本證書、證書中包括:①獲得證書的工程範圍;②審查缺陷責任期工作的單位;③工程交工日期和合同缺陷責任期終止日期;④各方代表簽字。

二、路基、橋涵用施工原始記錄表填寫通用說明

1.表頭部分的填寫

(1)工程名稱及工程項目名稱:應填寫承擔的施工工程項目的名稱及合同段號。

2.表中主體部分填寫,應按實際檢測結果如實填寫,實測值欄內不能填偏差,檢測表中混凝土及砂漿強度的合格評定應按JTJ071-94、附錄D及附錄E規定的數理統計方法進行。

3.備註或說明欄內,應如實填寫施工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其處理意見,並註明處理結果。簽名應齊備,不能代簽,否則結果無效。

三、路基、橋涵用試驗表填寫通用說明

1.所有試驗表式適用於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及政府監督部門對施工過程中所用原材料、混合料和成品或半成品檢測試驗時用。

2.試表分試驗記錄表、報告單和彙總表三類。

3.表中表頭部分均列有采用的試驗規程一欄。為了符合精度上的要求,凡採用計量器具的試驗項目,均列有試驗環境和主要儀器。試驗環境指檢測試驗時的溫度和溼度;主要儀器是指採用的計量器具或主要專用儀器的名稱及型號。在記錄中,試驗者、校核者、技術負責人必須由本人簽名,不允許代簽。

4.報告單及彙總表中都留有監理工程師簽署意見欄,監理工程師對進場原材料、標準試驗等應按規定的批量和頻率進行抽樣試驗和平行試驗後簽署意見。

5.路基和路面的壓實度、彎沉值;水泥混凝土抗壓和抗折強度、半剛性材料強度,應按分項工程為單元進行數理統計與評定。

6.為切合實際,滿足施工檢測需要,對個別常規試驗增加了其它試驗方法的表試(均符合試驗規程的要求)。對於非常規試驗的項目未設計專用表式,必要時可用試驗報告單代替。

7.為把好原材料品質性能的綜合檢驗,對水泥混凝土用粗、細集料等檢測將各項檢測數據集中記錄在一張表中(對項目較多的集中於2~3張表中)。而對於施工過程中常檢的試驗項目且用量較多的設有單項表式。如:集料篩分試驗記錄、含泥量試驗記錄等。

8.各種表式填表要求:

① 表頭部分的填寫:

工程名稱:指工程項目名稱和單位工程名稱。

試樣編號:指對試樣進行分類編號。

試樣地點:指取樣具體位置。

擬定用途:指用於何工程地段、結構層次和工程部位。

試驗單位:指試驗者所屬單位。

試樣說明:指試樣的類型及特徵。

試驗規程:指採用國家和交通部、冶金部頒佈的現行試驗規程的代號。

試驗環境:指試驗場所的溫度和溼度。

主要儀器:指使用計量器具或專用試驗儀器的名稱及型號。

試驗者:填試驗者本人姓名,不得代簽。

校核者:填校核者本人姓名,若試驗者與校核者是同一人,無第二者,則試驗結果無效。

試驗日期:試驗當天日期。

②表中主體部分的填寫:

(1) 應將試驗數據如實填在規定的格內或欄內。其中各項試驗結果的計算及數據

應符合有效數字的規定,測定結果應符合試驗規程規定的精度或允許差的要求。採用的計量單位要與表中規定的保持一致,不得隨意採用。

(2)如填寫有誤,不得塗改,應在原數據上劃一槓,在旁邊將正確數據填上。

(3)試驗結果欄是綜合上述檢測數據,用簡煉的語言將試驗結果與施工技術規範或試驗規程相比較後得出合格或能否使用的結論。

(4)附註或備註欄在必要時填寫與試驗有關或須進一步說明情況的事由。

(5)監理工程師意見欄要求對檢驗結果準確地說明結論意見。

四、路基、橋涵用質評表填寫通用說明

施工質評表是公路建設項目及其所屬單位、分部、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標準表式。表式中分項、分部、單位工程的實得分(加權平均分等)精度是小數點後保留2位數。工程交工驗收前,施工單位、監理工程師、公路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對工程質量的檢驗評定一律用該類表式。

1.關於分項工程質評表總述

(1)為公路建設項目中各單位工程中的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的通用表式(路用房屋單位工程除外)。

(2)表中基本要求檢查結果欄,應按質評標準中各分項工程的基本要求內容填寫其檢查結果,文字敘述力求明確、簡煉。

(3)各分項工程中的檢查項目的檢驗方法和數量,按質評標準中相應的規定執行,路基的檢測方法執行交通部JTJ059-95《公路路基路面現場測試規程》,質評標準中規定的檢測頻率是必須做到最低限度的要求。

(4)分項工程的外觀鑑定欄,要求按質評標準中相應的分項工程鑑定的內容檢查後準確敘述,缺陷與不足及問題力求定量敘述。

(5)質量保證資料,按材料、施檢、質評三類資料敘述其檢查結果,資料缺陷、不全或失實內容等應具體敘述,以便按規定扣資料分。(詳情見《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

(6)一些分項工程檢查項目的實測值因欄內篇幅所限,檢測的全部數據填不下時,此欄可只填檢測總點數與主定結果,其實測數據結果的彙總表作為質評附件。

(7)所有表格的內容填寫內容具體可參照《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規定》以及本書中相關的補充說明。

2.《分部工程質量評定表》

(1)單位工程中的各分部工程,每一個分部工程按此表內容進行填寫,其檢評結果不論其所包括的分項工程個數的多少。

(2)分項工程名稱與部位應填寫準確規範。

(3)評定意見欄填符合設計文件及技術規範質評標準要求的程度。

3.《單位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1)適用於公路建設項目中除路用房屋單位工程之外的所有單位工程。

(2)用單位工程質評表,分部工程欄只填其名稱,質量評定欄只填結論欄的加權平均分和質量等級。

(3)分部工程的優良率計算,以分部工程質評表統計的個數為基數計算。

(4)評定意見欄為簡要的文字敘述,即內在質量、幾何尺寸、觀質量三方面的總體概括。

質量等級欄一般填不合格、合格、優良字樣。

五、路線用表填寫說明

路線—01 導線點測量記錄

(1)該表為高速、一級公路、大橋、隧道等用座標放樣或用導線點網控制的工程使用。採用座標放樣或用導線點網控制的工程使用。不採用座標放樣的工程,不填此表。

(2)在施工放樣前,施工單位應到施工現場全線複測設計圖所提供的導線點座標。檢查無誤後方可進行施工放樣,否則應查明原因,對有問題的導線點應重新設定。

(3)測定儀器採用全站儀或紅外儀。

(4)項目名稱應填寫齊全。如:* * * 工程。

(5)測量範圍為複測的起訖樁號。

(6)實測距離為兩導線點間的距離,實測夾角為相鄰兩導線間的夾角。

六、路基用表填寫說明

路基—01 施工增設水準點記錄表

(1)水準點增設採用一組水平儀往返測量,或兩組水平儀單向測量,閉合差應符合相應公路等級的水準測量要求。

(2)L──為引用水準點至設定水準點間距離;n──為測站數。

(3)路基—03為該表的附件。

(4)水準點的埋設應安全牢固,不受施工干擾。

路基—03 高程測量記錄

(1)該表適應於各級公路的路基、路面、橋涵構造物的高程檢測記錄作為分項工程附件資料。

(2)採用碳素筆填寫,按內容要求逐項認真填寫。

(3)本行寫錯劃掉,在下行重新填寫,不得在本行改寫。

(4)備註欄填寫偏差值。

路基—03、路基—05、路基—12分別為路基中線平面位置、寬度,邊坡檢測記錄表。

該表適應於路基、路面各層次寬度、中線平面位置偏差、路基邊坡檢測記錄。

(1)樁號為檢測點或斷面的路線位置。

(2)1/2寬為實測全寬度的1/2。

路基—04 土方路基分層填築鬆鋪厚度檢查表

(1)本表適應於不同等級公路不同土質分層填築厚度檢查用表。

(2)控制路基分層填築厚度,保證路基各層壓實度。

(3)檢測層次為距原地面算起的層次,每層次每100米抽檢5個斷面。每個斷面抽檢3個點。

(4)起訖樁號為檢查段落起訖點。

(5)地點樁號為檢查點樁號。

路基—06 路基寬度、高程、橫坡、中線偏位檢測斷面位置隨機選取計算表。同時也用於路基現場測試位置的選定。

(1)隨機取樣選點方法是按數理統計原理在路基施工現場檢測時決定測定區間、測定斷面、測點位置的方法。

(2)適用於公路路基各層次及各種現場測定時,為獲得代表性試驗數據需決定測定區間、測定斷面、測定位置時使用。

(3)填寫舉例詳見《公路路基路面現場測試規程》第134、135頁。

路基—07 土方分層壓實度檢驗簽證表

(1)用於路基每個作業施工地段的各層次,將與離路基頂面同距離層次中的實測幹密度、標準幹密度和壓實度值按檢驗位置樁號,沿路線前進方向由小到大逐個填入此表。

(2)進行評定計算合格後,呈報監理工程師籤認。

路基—09 填前場地清理施工原始記錄

(1)本表適用於原地面的清理填前的場地清理。

(2)所有清淤圍堰應有圖示進行表示,所有尺寸應精確至cm。

路基—10 路基橫坡記錄表

該表適應於對路基路面各層次橫坡度進行檢測記錄。檢測路基各層次橫坡度時應按表中要求內容填寫清楚。

(1)樁號為檢測斷面之樁號。

(2)採用水準儀進行檢測,只讀取相對高程。

(3)路中:高速、一級公路有中央分隔帶的公路為中央分隔帶邊緣位置,無中央分隔帶時為路中心線。

(4)高差欄分路基頂面、路肩兩欄,路基頂面為其邊緣與路中高差,路肩為路基頂面邊緣與路基邊緣高差。

路基—11 路基平整度檢測記錄

(1)該表適應於路基平整度檢測,採用三米直尺檢測記錄。

(2)起訖樁號為檢測段落起訖點。

(3)檢測時按要求頻率進行檢測。

路基—13 回彈彎沉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用於測定路基的回彈彎沉,目的是評定其整體承載能力。

(2)雙車道每一評定段(不超過1KM)測點數少於80個點不得進行統計評定。

(3)初始讀數為汽車起步時百分表的最大讀數,終讀數為汽車開走後百分表指針回落到某一靜止位置的讀數。

(4)本試驗檢測時監理應旁站,並在附註欄內籤認。

路基—14 回彈彎沉檢查結果報告

(1)路段起訖樁號與路基分項工程評定單元的起訖樁號相同。是路基一個分項工程評定的附件資料。

(2)處理意見欄指對捨棄的彎沉值過大的點的局部處理。

路基—15 試驗委託單

(1)此表用於施工單位必須具有一定的資質等級,此表委託單位應一式兩式填寫,試驗單位一份,另一份裝入技術資料歸檔。

路基—17 “顆粒分析試驗記錄”(篩分法)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對粒徑大於0.074mm的土進行分析試驗,其目的是:劃分土類,鑑定土的工程性質。

(2)小於2mm土質量:指經粗篩分析2mm篩孔以下的土質量。

(3)試驗結果:此欄應說明土樣篩後總質量與篩前總質量之差值是否超過1%的要求,試驗是否有效,並進行土的鑑別分類。

路基—18 “粒徑分配曲線”

(1)適用範圍和目的:此表用於粗粒土,目的是在粒徑分佈曲線上找出土粒分佈範圍和分佈形狀(即不均勻係數和曲率係數),藉以判斷土的級配情況。

(2)此表中的“試樣編號”應與橋涵—01中的“試樣編號”相一致。

(3)試驗結果:在繪製的粒徑分配曲線上找出通過率分別為10%、30%和60%的粒徑(mm),填入試驗結果中,分析土的級配情況,確定土的工程名稱或代號。

路基—19 易溶鹽總量試驗記錄(質量法)

(1)適用範圍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各類土,在施工前和施工中對土質有疑議時必須進行此試驗,目的是檢測土中易溶鹽的性質和含量。

(2)試驗中各稱量數值應精確到0.0001克,並應進行平行試驗。

(3)全鹽量為兩次平行的平均值,精確到0.001%。

(4)附註欄應註明土的全鹽量的多少及土的鑑別分類和代號。

路基—20 有機質含量試驗記錄(重鉻酸鉀容量法)

(1)適用範圍和目的:本試驗用於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對有機質含量不超過15%的土質有疑異時進行,目的在於瞭解土中有機質的含量,確定土的工程性質。

(2)試驗須進行平行試驗,取平均值即為土的有機質含量。

(3)“滴定前讀數”、“滴定後讀數”、滴定消耗均精確到0.01毫升。

(4)因該試驗計量要求精確,溫度要求嚴格,試驗允許平行差小(見JTJ051—93附錄D),故附註欄填寫時應註明試驗中各時期的石臘油鍋的溫度、試驗結果及標準要求,有機質土的名稱和代號,可否使用等。

路基—21 硫酸根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適用於施工前和施工中有疑異的各類土,目的是檢測土中硫酸根的含量。

(2)“質量法”中各質量欄均為1/10000的分析天平稱量,精確到0.0001克,硫酸根含量的計算精確到0.001%。

(3)試驗平行差應符合附錄C表2的要求。

(4)附註欄應填寫土的分類名稱、代號及硫酸根含量、標準要求、使用情況。

路基—22 碳酸根、碳酸氫根、氯根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適用範圍同試表05,目的是測定土中的碳酸根、碳酸氫根和氯根的含量,從而確定土的性質。

(2)必須進行平行試驗,氯根含量的試驗有兩種方法,選定試驗方法後,應將標準液的名稱填入“( )標準液的濃度”括號內。

(3)附註欄應分別填寫試驗所得的各酸根的含量,並註明土類別名稱和代號。

路基—23 易溶鹽試驗報告

(1)將試表9、10中的試驗結果匯入此表,通過計算判斷土中含鹽的性質和程度。

(2)附註欄應分析此鹽漬土的類別、代號、可否使用、可能產生的影響等。

(3)工程名稱欄必須註明區段。

路基—25 擊實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目的在於確定土的最佳含水量及最大幹密度。

(2)“> mm顆粒含量”應填寫38或25。

(3)含水量計算精確到0.1%,幹密度的計算精確到0.01(克/立方厘米)。

(4)如進行水穩層試樣擊實,應在試樣說明欄內註明水泥劑。

(5)試驗結果及說明:繪製的含水量和幹密度關係曲線必須有峰值點,否則應進行補點或重新試驗,必要時適當加以文字說明指出試驗所得的最佳含水量和最大幹密度。

路基—26 試表09“最大幹密度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測量0.074mm以下的幹顆粒質量百分數不大於15%的無粘性自由排水的粗粒土和巨粒土的最大幹密度。

(2)試驗方法為乾土法或爆炸土法,試驗次數為二次平行試驗,其平均值精確到0.01(克/立方厘米)即為最大幹密度。

(3)附註欄,應對試樣的外觀和試驗過程的反常現象(如試樣損失、分離情況)加以描述,並註明試筒尺寸和使用方法。

路基—27 液限塑限聯合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目的:本試驗用於粒徑不大於0.5mm有機質含量不大於試樣總量5%的土,其目的是測定土的液限和塑限,計算塑性指數,為劃分土類,確定土的工程性質提供依據。

(2)含水量:此欄目中除“個別值”和平均值“精確到0.1%外,其餘均精確到0.01克。

(3)試驗結果:本欄目應明確指出液限、塑限、塑性指數各是多少,並註明土的類別和代號。

路基—28 “標準密度試驗結果彙總表”

(1)將一個分部工程的所有擊實試驗結果彙總於此表,試樣編號、材料名稱、取樣位置、代表地段和層次必須與路基—25中相符。

(2)在附註欄中對特殊地段的特殊土質加以必要的說明。

路基—29 量砂密度校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用於測定粒徑為0.25~0.5mm清洗乾燥的均勻砂的密度,其目的是獲取量砂的標準密度,藉以測定壓實度。

(2) 試驗中質量的秤量應精確到1g。

(3) 量砂密度取三個單值的平均值,精確到0.01g/cm3

(4)附註欄應註明量砂的粒徑範圍和量砂密度。並呈報監理簽證。

路基—30 “壓實度檢查記錄(環刀法)”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用於公路工程施工中現場測定細粒土土基及細粒土的無機結合料路面基層的壓實度。

(2)每個取樣位置必須進行平行試驗,取其算術平均值,平行差不得大於0.03g/cm3

(3)其它同路基—25。

路基—31 “壓實度檢測記錄(灌砂法)”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適用於在現場測定基層(或底基層)、砂石路面及路基土的各種材料壓實層的密度和壓實度,也用於瀝青表處治、瀝青貫入式路面層的密度和壓實度檢測。目的是檢驗和控制路基路面各層次的壓實程度。

(2)取樣位置應填寫隨機取樣計算表中的“縱向樁號和離路中心線的位置,如K100+065.5左1.2m”。

(3)試樣編號應與“隨機取樣計算表”中編號一致。

(4)取樣深度應與使用的灌砂筒直徑大致成1:1的關係。

(5)試樣溼密度精確到0.001g/cm3,幹密度精確到0.01g/cm3。含水量、壓實度的計算精確到0.1%。

(6)試驗層次欄應註明距路基頂面的距離。

路基—32 壓實度檢查記錄(核子儀法)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方法用於施工現場測定均勻的細粒土的路基或路面材料的密度和含水量,並計算壓實度。(此方法不宜用作仲裁試驗或評定驗收的依據)。

路基—33 含水量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公路工程集料含水量測定。

(2)各質量欄稱量至0.01克,含水量計算均精確到0.1%。

(3)附註欄應填明試驗的平行差,允許平行差和含水量。

路基—34 水泥和石灰劑量試驗表

(1)主要為施工過程中工地快速測定水泥或石灰劑量用,也用在施工以前繪製水泥劑量與EDTA耗量的標準曲線時,用於工地試驗室和中心實驗室。

(2)取樣位置應填入現場隨機選定的具體位置,即樁的縱橫向距離。

(3)測試結果要求準確至0.1%。

七、橋涵用表填寫說明

橋涵—03 水泥混凝土抗折強度試驗記錄

(1)此表為水泥混凝土路面配合比設計時和施工過程中水泥混凝土抗折強度試驗表式,適用於各級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0.1MPa。

(3)試驗記錄按試驗日期排序。

(4)砼抗折試驗必須有兩人以上進行,否則試驗結果無效,若監理工程旁站試驗過程,應在附註欄內籤認。

橋涵—04 焊接鋼筋試驗記錄

(1)此表用於檢驗電焊工技術操作水平及能否上崗,也用於對鋼材試樣焊接質量檢驗,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對焊接質量進行評述,並判定是否符合規定要求。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和橋涵—07相同。

橋涵—05 水泥物理力學性能試驗報告

(1)此表是對水泥技術性能檢驗後而出的報告單,有橋涵—05彙總而來。

(2)國家規定標準一欄應填寫國家最新頒佈的水泥檢驗標準。

(3)結果評定一欄應根據檢測結果確定該批水泥或樣品是否符合檢驗標準,能否使用。

橋涵—06 水泥物理力學性能試驗記錄

(1)此表用於水泥進場時按批量抽樣進行其性能檢驗,也用於施工過程中超過出廠日期三個月的水泥性能檢驗,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表中試驗日期指水泥各項性能檢驗的起止日期,水泥膠砂強度製作時間和強度試驗時間應填寫月、日、時。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水泥的細度和標準稠度用水量準確至0.1%;抗折強度準確至0.1MPa;抗壓強度準確至0.1MPa。

橋涵—07 鋼筋拉力及彎曲試驗記錄

(1)此表用於對進廠鋼材使用前按批量抽樣檢驗其性能是否合格、能否使用的記錄。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鋼材的取樣方法和數量應嚴格按試驗規程執行。在附註欄內填寫各項技術指標的規定值或允許範圍,並根據實測值確定該材料是否合格。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當屈服點和抗壓強度在200~1000MPa範圍時,準確至5MPa;當屈服點和抗拉強度大於100MPa時,準確至10MPa。

伸長率:當標距>10%時,準確至1%。

橋涵—08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一)

(1)為水泥混凝土用某種細集料料場代表試樣進行品質檢驗記錄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

橋涵—09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二)

(1)為水泥混凝土用某種細集料場代表試樣進行品質檢驗記錄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堆積密度準確至10Kg/m3;表現密度準確至10Kg/m3;空隙率準確至1%;雲母含量和輕物質含量準確至0.1%;SO3含量準確至0.01%;堅固

性準確至1%。

橋涵—10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試驗報告

(1)此表為水泥混凝土用細集料料場的代表試樣各項技術指標檢驗後出的報告單,由橋涵—08、橋涵—09依次彙總而來。

(2)表中“質量標準”應符合施工技術規範或設計要求。

(3)“結果評定”欄應根據以上結果來確定材料是否合格。

橋涵—11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一)

(1)為水泥混凝土用某種粗集料料場代表試樣進行品質檢驗記錄者,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壓碎值和針片狀顆粒含量準確至0.1%;堅固性準確至1.0%。

橋涵—12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二)

(1)為水泥混凝土用某種粗集料料場代表試樣進行品質檢驗記錄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

橋涵—13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三)

(1)為水泥混凝土用某種粗集料料場代表試樣進行品質檢驗記錄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堆積密度準確至10Kg/m3;表觀密度準確至10Kg/m3;空隙率準確至1%。

橋涵—14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試驗報告

(1)此表為水泥混凝土用粗集料料場的代表試樣各項技術指標檢驗後出的報告單,由橋涵—11、橋涵—12、橋涵—13依次彙總而來。

(2)表中“質量標準”應符合施工技術規範和設計要求。

(3)“結果評定”欄應根據以上結果來確定材料是否合格。

橋涵—15 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設計表

(1)此表為施工前對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設計時使用,適用於工地試驗室和中心試驗室。

(2)對水泥混凝土中所用各種原材料須經過檢驗合格後才能進行配比設計。橋涵—03、橋涵—05、橋涵—06、橋涵—10、橋涵—23等應作為此表的附件。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符合規定的精度。

橋涵—16 水泥混凝土配合比報告

(1)此表根據橋涵—15的試配結果進行填寫。

(2)實測砼抗壓(折)強度一欄應填入7天和28天的強度測定值,橋涵—15為此表的附件。

(3)結論一欄應對選定配合比和使用於工程項目的具體部位作出明確、簡煉的說明。

橋涵—17 石料(集料)的毛體積密度試驗記錄(靜水稱量法)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遇水崩解、易溶和幹縮溼脹性的鬆散石料外的所有石料。目的是測定石料在乾燥狀態下包括孔隙在內單位體積固體材料的質量。

(2)乾燥試樣質量稱量時精確到0.01g。

(3)吸水飽和試件的質量、吸水飽和試件在水中的質量均精確到0.01g。

(4)附件欄應註明石料(集料)的組成是否均勻,試驗結果,對於組成均勻的石料其密度為三個試件所測結果的平均值,否則應記錄最大值與最小值。

橋涵—18 石料抗壓強度試驗記錄

(1)為橋涵構造物砌體用於岩石的強度分級和巖性描述時用此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

(2)測算結果計算要求:試件尺寸精確至0.1mm;抗壓強度值精確至1MPa;極限荷載記錄以N為單位。

(3)如因設備條件限制達不到精度要求時應在試驗報告中註明。

(4)一組為六個試件,記錄中應增加一格。

橋涵—20 集料篩分試驗記錄

(1)為測定混凝土中所用碎石、卵石、天然砂或人工砂等集料的顆粒級配及粗細程度時的記錄表式,適用於各級試驗室。

(2)篩孔尺寸應根據該工程項目規範和設計要求選擇一套標準篩。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精確至0.1%。

(4)試驗結果欄應將每一篩孔的通過量與施工技術規範或設計要求的級配範圍對比後確定其是否合格。

橋涵—21 含泥量試驗記錄

(1)為施工過程中隨時對粗、細集料抽樣進行含泥量檢驗的常用表式, 適用於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

(3)橋涵—17、橋涵—18、橋涵—19、橋涵—21為施工中常規檢驗項目。

橋涵—22 粗集料針片狀顆粒含量試驗記錄(規準儀法)

(1)為施工過程中隨時對粗集料抽樣進行鍼片狀顆粒含量檢驗的常用表式,適用於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

橋涵—24 集料壓碎值試驗記錄

(1)為施工過程中隨時對粗、細集料抽樣進行壓碎值檢驗的常用表式,適用於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

橋涵—25 混凝土、砂漿施工配料通知單

(1)本表是澆築混凝土構造物及砂漿砌體施工時的現場配料通知單。

(2)本表應根據進場材料砂石中含水量及砂中含石量的情況填寫該表,本表填寫一式兩式,一份存檔一份交現場施工計量人員。

橋涵—26 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試驗記錄

(1)此表主要用於對水泥混凝土結構物施工過程中砼拌合物和易性檢驗的常用表,適用於工地記錄室。

(2)坍落度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5mm。

(3)此表為分項工程的試驗資料。

橋涵—27 水泥混凝土(砂漿)抗壓強度試驗記錄

(1)此表為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設計時和施工過程中混凝土(砂漿)抗壓強度試驗常用表式,適用於各級試驗室。

(2)抗壓強度測定值按JTJ053—94《公路工程水泥混凝土試驗規程》中T0571—94計算。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MPa。

(4)試件抗壓強度記錄要求:

大中橋樑上部結構以孔為單位;下部結構以墩臺為單位;小橋、涵洞以每座(道)為單位。小橋、涵洞蓋板及小型構件的預製按試驗日期順序記錄。

(5)砼抗壓試驗必須有兩人以上進行,否則試驗結果無效,對承包人自檢的抗壓試驗監理工程師必須旁站試驗過程,並在附註欄內籤認。

橋涵—28 水泥混凝土抗壓強度彙總評定表

(1)此表由橋涵—27彙總而來,應按一個分項工程為單位進行彙總評定。評定方法按照JTJ071—94《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附錄D執行。

(2)此表應作為質評的附件。

(3)大中橋樑上部結構以孔為單位;下部結構以墩臺為單位;小橋、涵洞以每座(道)為單位;擋土牆按設計道或處為單位進行評定。

(4)此表應作為質評表的附件。

橋涵—29 金屬洛氏硬度試驗記錄

(1)此表為預應力砼錨具進場時和施工中對其硬度檢驗用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HRC。

橋涵—30 回彈法測試混凝土強度記錄

橋涵—31 回彈法測試結構或構件混凝土強度計算表

(1)此兩張表用於對混凝土強度有懷疑或在工程質量驗收時驗證砼強度用,主要用於監理和質量監督部門進行砼質量驗證時使用。

(2)橋涵—30為現場測試記錄,橋涵—31用於所測數據的計算和處理。

(3)測試前回彈儀需經計量部門標定合格後使用。

橋涵—32 明挖基礎檢測記錄表

(1)本表適用於橋涵、擋土牆及其它結構物一個明挖基礎的幾何尺寸檢查,本表為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附件資料。

(2)填表時應注意如實記述水文地質情況,說明能否滿足設計對地基的要求等。

(3)標高檢測:橋涵基礎應檢測四個角及中心處的標高,擋牆及導流壩每二十米檢測三點,且不少於三點。

(4)軸線平面示意圖按橋涵—37圖示填寫。

(5)施工單位自檢合格後,監理工程師應進行檢測,並在工序交驗表中籤署意見。

橋涵—35 混凝土施工記錄

(1)本表為水泥混凝土澆築時的施工記錄,由承包人填寫。

(2)對於一個工作班完成的同一配合比若干小型構件每工班填寫一張,其餘構件每構件填寫一張。

(3)試件組數應嚴格按照JTJ071—94附錄D要求製取和編號。

橋涵—36 漿砌片塊石原始記錄

(1)本表用於涵洞、擋土牆、護坡、導流壩、錐坡等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的幾何尺寸檢查,作為工序交驗及分項評定的資料之一。

(2)序號6、7、8可視具體工程項目按JTJ071—94的填寫檢查項目。

(3)備註欄內填寫斷面位置等有關需說明的問題。

橋涵—37 橋涵及構造物軸線放樣記錄表

(1)本表為小橋涵及其它構造物(擋土牆、截水壩、護坡等)開工前及基坑開挖完成後的軸線放樣和基礎澆築後的放樣檢查記錄。

(2)小橋涵及其他結構物開工前放樣僅填序號3、4、5、6項內容,基坑開挖完成後軸線放樣及基礎澆築後的放樣檢查填序號1、2、3、4、5、6項的內容。

(3)示意圖中標明橋涵軸線樁樁位及其護樁樁位,以及其它構造物軸線控制樁樁位及護樁樁位。

(4)表中軸線偏位是指對於所放軸線進行檢查的結果,中心樁地面高程指開挖前原地面標高,對於導流壩、擋土牆等應每20米測量二點。

(5)合格率指基礎澆築完成後的檢查結果。

橋涵—39 鑽孔記錄表(衝擊鑽進)

(1)本表為鑽孔施工記錄,施工中不用衝擊鑽機成孔時則衝程、衝擊次數欄不填。

(2)本表每工作班填寫一張。

(3)備註欄內應註明鑽孔過程中有無故障發生。

橋涵—40 鑽孔樁終孔後灌注混凝土前檢查記錄

(1)本表用於鑽孔樁終孔後灌注混凝土前的檢查,它與水下混凝土灌注記錄及鑽孔樁成品檢查表一起作為鑽孔灌注樁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依據。

(2)終孔孔底標高是指鑽機鑽至孔底量測定的實際標高、灌注前孔底標高指鋼筋籠放入孔中後量測的孔底標高。標高測量以護筒頂標高為基準。

(3)鑽孔過程中出現的如塌孔、卡鑽、孔身偏斜等問題,均應在鑽孔中出現的問題及處理欄內如實填寫,並註明處理方法及處理結果,同時還應說明清孔方法及結果。

橋涵—41 水下混凝土灌注記錄

(1)本表為水下混凝土灌注時的記錄,為鑽孔灌注樁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附件資料。

(2)護筒頂面可做為測量深度的基準面。

(3)灌注前孔底標高指水下混凝土灌入前測量孔深後計算的標高。

(4)灌注中要事記欄內應詳細說明有無出現鋼筋籠上浮、卡管、斷樁等事故,以及出現問題的處理措施及結果。

(5)監理應旁站,並在灌注中要事記欄內簽署意見。

橋涵—43 支座安裝檢查記錄表

(1)本表為大中小橋樑每孔的安裝檢查記錄,它作為樑板安裝分項工程評定的資料之一。

(2)支座中心偏位應檢查順橋及橫橋向兩個方向。

(3)每塊樑板頂面縱向高程在兩端及中間各測一點。

橋涵—44 張拉設備校驗記錄

(1)本表用於先張法、後張法預應力筋張拉設備的校驗。

(2)千斤頂與油壓表應配套編號校驗使用,以確定張拉力與壓力錶讀數之間的關係曲線,宜採用實驗機法。

(3)使用6個月或200次以上以及在使用過程中出現不正常情況應重新校驗。

(4)校驗時應特別注意:分級記錄實驗機噸位和對應的油壓表讀數,重複三次取壓力錶讀數的平均值,作為某一鑑定噸位。

橋涵—47 後張預應力管道檢查

(1)本表用於後張法預應力鋼絲束、鋼絞線管道座標位置的檢查,作為後張法預應力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資料之一,每塊樑(板)填寫一張。

(2)檢查頻率及方法應符合JTJ071—94的要求。

(3)管道間距應測量淨間距。

橋涵—48 後張預應力鋼筋(絲)張拉記錄表

(1)本表適用於鋼絲束、鋼絞線採用夾片式錨具、或錐錨式錨具的後張法預應力張拉記錄,作為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資料之一。

(2)張拉前應對張拉設備進行校驗。

(3)張拉伸長率=(理論伸長值-實際伸長值)/理論伸長值。

(4)說明欄內說明張拉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處理結果,監理旁站後在備註欄內簽署意見。

橋涵—49 預應力孔道壓漿記錄

(1)本表為後張法預應力樑孔道壓漿時的記錄,每塊樑(板)填寫一張。

(2)每一工作班應制取不少於3組的水泥資料試件。

(3)監理旁站後在備註欄內簽署意見。

橋涵—51 橋臺後回填檢查表

(1)本表用於橋涵一個臺揹回填土的檢驗與籤認。

(2)回填層次是從原地面算起編號,並註明各層距路基面的距離。

(3)表中數據壓實度等從路基—30、路基—31、路基—32得來。

(4)監理員每層旁站監理後對壓實度抽檢核認,待臺揹回填完成後由專業監理工程師籤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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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常用支付表

支表—1 工程進度表

支表—2 中期支付證書

支表—3 清單支付報表

支表—4 工程變更一覽表

支表—5 單價變更一覽表

支表—6 永久性工程材料到達現場計量表

支表—7 扣回材料設備預付款一覽表

支表—8 扣回動員預付款一覽表

支表—9 中間計量表

支表—10 中間支付彙總表

施工監理表

監1—1 施工圖審查申報表

監1—2 進場材料申報表

監2 施工放樣報驗單

監3 工程變更令

監4 工程變更申報表

監5 分部(項)工程開工通知

監6 分部(項)工程開工申報表

監7 承包人每週工作計劃

監8 檢驗申請批覆單

監9 工作指令

監10 工地會議紀要

監11 中間交工證書

監12 分包申請報告單

監13 工程暫時停工指令

監14 復工指令

監16 工程交工證書

監17 工程缺陷責任期終止證書

監18 每日施工活動報表

監19 施工技術方案報審表

監20 監理日報

工程師月度報告

報1 合同執行概況表

報2 施工人員狀況表

報3 主要進場機械設備表

報4 承包商試驗儀器設備狀況表

報5 監理機構框圖

報6 為工程師提供的測量儀器狀態表

報7 氣象及施工活動報告

報8 施工測量形象進度圖

報9 工程進度概況表(1、2、3、4)

報10 承包商施工測量概況表

報11 施工試驗檢測概況表

報12 監理獨立測量概況表

報13 監理工程師獨立試驗概況表

報14 承包商混凝土、砂漿試驗件概況表

報15 工程事故一覽表

報16 工程延期/索贈一覽表

報17 工程變更彙總表

路線用表

路線—01 路線導線網、點測量(複測)報表

路線—02 路線水準點測量(複測)報表

交通工程設施用表

交通—01 交通標誌安裝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交通—02 標線噴塗與安裝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交通—03 視線誘導標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基用表

路基—01 路基、構造物、路面施工增加水準點測量報表

路基—02 路基、構造物、路面高程測量報表

路基—03 路基、路面中線平面位置檢測表

路基—04 路基填築鬆鋪厚度檢查表

路基—05 路基、路面寬度檢測表

路基—06 路基、路面隨機取樣位置計算表

路基—07 土方分層壓實度檢驗簽證表

路基—08 路基分層壓實度檢驗彙總表

路基—09 填前場地清理施工原始記錄

路基—10 路基、路面橫坡度檢測表

路基—11 路基、路面平整度檢測表

路基—12 路基邊坡坡度檢測表

路基—13 路基、路面回彈彎沉檢測表

路基—14 路基、路面回彈彎沉檢測結果報告

路基—15 路基、構造物、路面材料試驗委託單

路基—16 路線施工測量放線檢測表

路基—17 土的顆粒大小分析記錄

路基—18 路基、路面粒徑分配曲線表

路基—19 易溶鹽總量及鈣鎂離子測定試驗記錄

路基—20 路基、路面有機質含量試驗記錄

路基—21 路基、路面硫酸根試驗記錄

路基—22 碳酸根、碳酸氫根和氯根記錄

路基—23 路基、路面易溶鹽試驗報告

路基—24 路基材料試驗報告

路基—25 路基、構造物、路面擊實試驗記錄

路基—26 最大幹密度試驗記錄

路基—27 路基、路面液限、塑限聯合試驗記錄

路基—28 路基、路面標準密度試驗結果彙總報表

路基—29 路基、路面量砂密度檢驗報告

路基—30 路基、構造物壓實度檢測表(環刀法)

路基—31 路基、構造物、路面壓實度檢測一覽表(灌砂法)

路基—32 路基、路面壓實度檢測表(核子儀法)

路基—33 路基、構造物、路面含水量試驗記錄

路基—34—1 石灰化學成份(CaO+MgO)含量試驗記錄

路基—34—2 穩定土中石灰或水泥劑量測定試驗報告

路基—35 土方路基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路基—36 石方路基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路基—37 路基邊坡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基—38 鋪緣石鋪設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路基—39 路肩質量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路基—40 現場CBR值測定記錄

路面用表

路面—1 水泥混凝土面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2 瀝青混凝土面層和瀝青碎(礫)石面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3 瀝青貫入式面層(或土拌下貫式面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4 瀝青表面處治面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5 水泥土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6 水泥穩定粒料基層及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7 石灰土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8 石灰穩定粒料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9 石灰、粉煤灰土基層和底基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0 石灰、粉煤灰穩定粒料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1 級配碎(礫)石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2 填隙礫石(礦渣)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3 路槽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路面—14 路緣石鋪設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5 路肩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6 無側限抗壓強度試驗

路面—17 石灰未消解含量試驗

路面—18 間接抗壓強度試驗(劈裂試驗)

路面—19 瀝青物性試驗

路面—20 瀝青物性試驗

路面—21 瀝青物性試驗

路面—22 瀝青物性試驗

路面—23 瀝青粘附性試驗(水煮法)

路面—24 瀝青含蠟量試驗(蒸餾法)

路面—25 浮化瀝青試驗

路面—26 瀝青混凝土礦料組成試驗

路面—27 瀝青混和料馬歇爾試驗(蠟封法)

路面—28 瀝青混和料馬歇爾試驗(水中重法)

路面—29 瀝青混和料中最佳瀝青用量試驗

路面—30 瀝青混和料中瀝青用量選定圖

路面—31 瀝青混合料抽提試驗

路面—32 瀝青技術性能試驗彙總表

路面—33 瀝青技術性能試驗彙總表

路面—34 礦粉親水系數及含水量試驗

路面—35 路面結構層壓實度檢驗彙總評定表

路面—36 瀝青碎石路面密度試驗記錄表(蠟封法)

路面—37 瀝青碎石路面密度試驗記錄表(體積法)

路面—38 瀝青碎石路面密度試驗記錄表(表幹法)

路面—39 瀝青封面施工前下承層處理記錄

路面—40 路面厚度檢查表

路面—41 瀝青碎石施工前場地清掃記錄

橋涵用表

橋涵—01 泥漿比度、稠度和含砂試驗

橋涵—02 孔道壓漿水泥漿試驗記錄

橋涵—03 砼抗折強度實驗報告單

橋涵—04 鋼筋焊接試驗報告

橋涵—05 構造物、路面用水泥物理力學性能試驗報告

橋涵—06 路基、路面水泥物理力學性能試驗記錄

橋涵—07 鋼筋拉力及彎曲試驗報告橋涵—08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一)

橋涵—09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二)

橋涵—10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技術性能試驗報告

橋涵—11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一)

橋涵—12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二)

橋涵—13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三)

橋涵—14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報告

橋涵—15 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設計表

橋涵—16 水泥混凝土配合比報告

橋涵—17 集(石)料的毛體積密度試驗記錄

橋涵—18 石料抗壓強度試驗記錄

橋涵—19 石料試驗報告

橋涵—20 集料篩分檢測表

橋涵—21 集料含泥量檢測表

橋涵—22 構造物、路面粗集料針片狀顆粒含量檢測表(遊標卡尺)

橋涵—23 構造物、路面粗集料針片狀顆粒含量檢測表(規測儀)

橋涵—24 構造物、路面集料壓碎值檢測表

橋涵—25 混凝土、砂漿施工配合比通知單

橋涵—26 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試驗記錄

橋涵—27 水泥混凝土(砂漿)抗壓強度檢測表

橋涵—28 水泥混凝土(砂漿)抗壓強度彙總評定表

橋涵—29 金屬洛氏硬度試驗報告

橋涵—30 回彈法測試水泥砼結構或構件強度檢測表

橋涵—31 回彈法測試砼結構或構件強度計算表

橋涵—32 明挖基坑基礎檢查表

橋涵—33 模板、拱架及支架製作記錄

橋涵—34 –1 模板安裝檢查表

橋涵—34 –2 預製構件底座檢查表

橋涵—35 混凝土施工原始記錄表

橋涵—36 砌石施工原始記錄

橋涵—37 橋涵及構造物軸線放樣檢查

橋涵—38 倒虹吸壓水試驗原始記錄

橋涵—39 鑽孔灌注樁鑽孔原始記錄

橋涵—40 鑽孔樁灌注混凝土施工前檢查表

橋涵—41 水下混凝土灌注檢查表

橋涵—42 無破損檢測基樁報告表

橋涵—43 支座安裝檢查表

橋涵—44 張拉設備校驗表

橋涵—45 預應力鋼筋冷拉檢測表

橋涵—46 先張預應力鋼筋(絲)張拉檢測表

橋涵—47 後張預應力管道檢查

橋涵—48 後張預應力鋼筋(絲)張拉記錄

橋涵—49—1 預應力孔道壓漿檢測表橋涵—49—2 封端現場質量檢查表

橋涵—50 混凝土鑽芯取樣檢測表

橋涵—51 橋(涵)臺回填檢查表

橋涵—52 漿砌砌體和混凝土擋土牆分

橋涵—53 錐、護坡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4 幹砌片石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5 導流工程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6 橋樑總體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7 鑽孔灌注樁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8 樁或雙壁墩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9—1 頂推臺座、導樑安裝質量檢查表

橋涵—59—2 箱梁頂推質量檢查表

橋涵—60 挖孔樁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1 管道基礎及管節安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2 漿砌片石基礎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3 墩、臺身砌體現場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4 側牆砌砌體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5 鋼筋加工及安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6 鋼筋網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7 混凝土基礎分項工程質量檢評定表

橋涵—68 承臺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評定表

橋涵—69 混凝土護欄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0 墩、臺身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1 墩、臺帽或蓋樑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2 預製樑(板)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3 就地澆築樑(板)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4 小型預製件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5—1 鋼絲、鋼絞線先張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5—2 鋼線、鋼絞絲後張法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6 樑、板安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7 頂入法施工樑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8—1 懸臂澆築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8—2 懸臂樑拼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9 橋面鋪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0 人行道鋪設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1 欄杆安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2 護欄安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3 管涵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4 蓋板涵、箱涵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5 拱涵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6 倒虹吸管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分部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單位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7 構造物地基承載力檢測表

橋涵—88 振衝碎石樁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9 振衝碎石樁施工原始記錄

橋涵—90 伸縮縫安裝分項檢驗評定表

橋涵—91 挖孔樁灌注混凝土施工前檢查表

橋涵—92 挖孔灌注樁挖孔原始記錄

月施工進度計劃圖

施工總體進度圖

說明:1.對於路基與橋涵防護工程的共用表格,只在路基與橋涵、防護工程目錄中單獨列出,請直接使用。

2.對於目錄中未列出表格,而施工或監理、支付中,需要使用。由各單位參照有關規範文 件設計,報管理工程師審批,並送總監辦備案,或由總監辦設計,下文傳達。

3.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用於本目錄未列出的而工程實際發生的其它分項的評定

附 錄

關於部分表格的填表說明

一、 施工監理表

監表1 施工圖審查報表

(1)承包人應在開工前對圖紙進行審核,審核表應作為開工申請報告之附件,同時應作工程施工圖,做到一橋一涵一圖。

監表2 施工放樣報驗單

(1)此表由承包人填寫上報,經旁站(現場)監理員檢查認可後報監理組專業監理工程師或監理組長,由專業監理工程師或監理組長報復。

(2)附件包括有關測量表格和資料及放樣表格和有關資料。

(3)監理員意見和監理工程師結論欄應填寫是否符合技術規範、設計等的具體要求。

監表3 工程變更令

(1)任何工程的形式、質量、數量和內容上的變動,必經由監理工程師簽發工程變更令,並由監理工程師監督承包人實施。

(2)變更可以由監理工程師提出,亦可由業主或承包人提出。

(3)此表因篇幅有限,變更理由及詳細說明欄內一般只能填寫主要內容,因此需附件說明。

(4)工程變更令的簽發按《工程監理實施辦法》辦理。

監表5、監表6 工程分項開工申請、批覆單

(1)此表應為分項工程開工申請和批覆單,由承包人提交,監理旁站簽署意見後,由專業監理工程師籤認、監理組長批覆。

(2)表中附件包括:①施工所具備的條件②施工內容③詳細的施工方法和工作程序④包括機構組織和人員分工在內的材料設備、勞力的安排⑤質量保證措施⑥安全生產保證措施⑦計劃進度⑧臨時工程情況⑨環保措施⑩開工前的有關試驗完成和批覆情況。其中施工所具備的條件包括承包人提交的施工圖紙、施工方案、測量放樣、水準點等資料以及檢測設備是否齊備等內容。

(3)在審查了附表並全部合格後批准分部(分項)工程開工。

監表7 承包人每週工作計劃

(1)此表由承包人(提交)填寫相應內容,監理組應掌握承包人的每週工作計劃,以便安排監理工作;監理工程師意見欄內填寫同意與否或是否調整。

(2)監理組應對承包人的周工作計劃進行檢查,檢查內容包括:①承包人為完成周計劃中所列項目的各工種人員現場準備情況②施工所需機械和設備現場準備情況及完好率③主要材料進場及準備情況④施工所需的試驗完成情況或準備情況等。

(3)如若檢查中發現施工條件尚不成熟,則可建議承包商調整人員、設備、材料等或調整週工作計劃。

監理日報:

(1)此表由專業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填寫,監理組長檢查並簽名。

(2)此表為某一日監理人員對被監理內容及施工中出現的問題和處理情況的記錄,表中包括人、機械設備和材料及試驗在當日工地現場的情況記錄,以及各級監理工程師發出的各指令等。監理人員應妥善保管,可能成為將來解決糾紛的重要依據。

監表8 檢驗申請批覆單同工序檢驗單( 一式兩分)

(1)此表在分項工程人員到現場對其已完工作(程)進行檢驗,旁站監理員接此表後要對承包人提出的已完工作進行檢驗並籤評定意見後報監理組長,監理組長對“本項目可否繼續進行”給予肯定並簽字後,返還承包商,承包商(人)收到後再簽名(右下角)。

(3)表中質量證明包括:①施工原始記錄彙總資料②中間檢查記錄彙總記錄③隱蔽工程檢查記錄④試驗報告彙總資料⑤自檢資料等。

特別說明:

工序交驗表(即為監8表 檢驗申請批覆單)

(1)本表適用於公路建設項目中所有分項工程施工中,前道工序完工後進行下道工序前的交驗,作為分項工程工序質量控制的保證資料。

(2)工序內容欄填寫時應詳細說明工序內容。表中應寫明檢查結果。同時附上相關的檢測資料。

(3)監理在收到工序交驗表後在監理檢驗情況與意見欄內填上檢查結果,視檢查情況提出處理意見,並確認能否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監表9 工作指令

(1)此表由各級監理工程師填寫下達給承包人,承包人收件後籤認。

(2)監理填表時應註明工作指令的理由,是否經過檢驗或質量評定,評定或檢驗的結果及存在的缺陷和問題等。

監表10 工地會議紀要

(1)工地會議一般每月定期召開,由駐地監理工程師主持,各方主要人員參加。

(2)會議紀要正式文本作為本表附件。

(3)承包人和監理工程師在紀要正式文本印製籤認後發出。

(4)工地會議紀要須抄送上級監理部門及業主。

監表11 中間交工證書

(1)此表指在分項、分部或單位工程完工後的交工證書。

(2)本表上半部分由承包人填寫上報監理。

(3)監理工程師在收到申請交驗單後,組織對已完工程進行檢驗,包括各種資料,並提出檢驗結果評定;並進行籤認。

(4)本表下半部分分別由監理工程師填寫完畢後,返回承包人,承包人簽收。

(5)未經中間交工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工。

監表12 分包申請報告單

(1)承包人按表中內容填寫,並按要求附上附件逐級上報。

(2)各級監理工程師經過對分包人審查簽署意見後,報業主審批。

監表13 工程暫時停工指令

(1)本表為監理工程師向承包人發出的工作指令,由監理工程師填寫,承包人收件後籤認。

(2)此表由駐地監理組長簽發。

監表14 復工指令

(1)本表為監理工程師向承包人發出的工作指令,承包人收件後籤認。

(2)哪一級監理簽發的停工指令,一般由該級監理簽發復工指令。

監表15 工程質量事故報告單

(1)當某項工程在施工期間(包括缺陷責任期內)出現了技術規範所不允許的斷層、裂縫、傾斜、倒塌、沉降、強度不足、鋼筋未按設計配置或主筋配置較少等情況時,承包人在發生工程質量事故後應儘快提出質量事故檢驗報告並報告監理工程師和業主。

(2)駐地監理工程師收到報告後對質量事故現場組織人員進行審查、分析、測試或驗算並按表列內容進行填寫。

(3)根據事故的劃分,各級監理根據權限範圍進行審查、修正,並指令該項工程暫停或繼續施工。

監表16 工程交工證書

(1)指合同段交工。

(2)總監理工程師簽發工程交工證書。

(3)交工證書各方代表簽字後留存。

監表17 工程缺陷責任期終止證書

(1)成立缺陷責任期工作檢查小組,檢查人(單位)由業主、監理、承包商和有關部門人員組成。

(2)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發本證書、證書中包括:①獲得證書的工程範圍;②審查缺陷責任期工作的單位;③工程交工日期和合同缺陷責任期終止日期;④各方代表簽字。

二、路基、橋涵用施工原始記錄表填寫通用說明

1.表頭部分的填寫

(1)工程名稱及工程項目名稱:應填寫承擔的施工工程項目的名稱及合同段號。

2.表中主體部分填寫,應按實際檢測結果如實填寫,實測值欄內不能填偏差,檢測表中混凝土及砂漿強度的合格評定應按JTJ071-94、附錄D及附錄E規定的數理統計方法進行。

3.備註或說明欄內,應如實填寫施工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其處理意見,並註明處理結果。簽名應齊備,不能代簽,否則結果無效。

三、路基、橋涵用試驗表填寫通用說明

1.所有試驗表式適用於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及政府監督部門對施工過程中所用原材料、混合料和成品或半成品檢測試驗時用。

2.試表分試驗記錄表、報告單和彙總表三類。

3.表中表頭部分均列有采用的試驗規程一欄。為了符合精度上的要求,凡採用計量器具的試驗項目,均列有試驗環境和主要儀器。試驗環境指檢測試驗時的溫度和溼度;主要儀器是指採用的計量器具或主要專用儀器的名稱及型號。在記錄中,試驗者、校核者、技術負責人必須由本人簽名,不允許代簽。

4.報告單及彙總表中都留有監理工程師簽署意見欄,監理工程師對進場原材料、標準試驗等應按規定的批量和頻率進行抽樣試驗和平行試驗後簽署意見。

5.路基和路面的壓實度、彎沉值;水泥混凝土抗壓和抗折強度、半剛性材料強度,應按分項工程為單元進行數理統計與評定。

6.為切合實際,滿足施工檢測需要,對個別常規試驗增加了其它試驗方法的表試(均符合試驗規程的要求)。對於非常規試驗的項目未設計專用表式,必要時可用試驗報告單代替。

7.為把好原材料品質性能的綜合檢驗,對水泥混凝土用粗、細集料等檢測將各項檢測數據集中記錄在一張表中(對項目較多的集中於2~3張表中)。而對於施工過程中常檢的試驗項目且用量較多的設有單項表式。如:集料篩分試驗記錄、含泥量試驗記錄等。

8.各種表式填表要求:

① 表頭部分的填寫:

工程名稱:指工程項目名稱和單位工程名稱。

試樣編號:指對試樣進行分類編號。

試樣地點:指取樣具體位置。

擬定用途:指用於何工程地段、結構層次和工程部位。

試驗單位:指試驗者所屬單位。

試樣說明:指試樣的類型及特徵。

試驗規程:指採用國家和交通部、冶金部頒佈的現行試驗規程的代號。

試驗環境:指試驗場所的溫度和溼度。

主要儀器:指使用計量器具或專用試驗儀器的名稱及型號。

試驗者:填試驗者本人姓名,不得代簽。

校核者:填校核者本人姓名,若試驗者與校核者是同一人,無第二者,則試驗結果無效。

試驗日期:試驗當天日期。

②表中主體部分的填寫:

(1) 應將試驗數據如實填在規定的格內或欄內。其中各項試驗結果的計算及數據

應符合有效數字的規定,測定結果應符合試驗規程規定的精度或允許差的要求。採用的計量單位要與表中規定的保持一致,不得隨意採用。

(2)如填寫有誤,不得塗改,應在原數據上劃一槓,在旁邊將正確數據填上。

(3)試驗結果欄是綜合上述檢測數據,用簡煉的語言將試驗結果與施工技術規範或試驗規程相比較後得出合格或能否使用的結論。

(4)附註或備註欄在必要時填寫與試驗有關或須進一步說明情況的事由。

(5)監理工程師意見欄要求對檢驗結果準確地說明結論意見。

四、路基、橋涵用質評表填寫通用說明

施工質評表是公路建設項目及其所屬單位、分部、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標準表式。表式中分項、分部、單位工程的實得分(加權平均分等)精度是小數點後保留2位數。工程交工驗收前,施工單位、監理工程師、公路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對工程質量的檢驗評定一律用該類表式。

1.關於分項工程質評表總述

(1)為公路建設項目中各單位工程中的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的通用表式(路用房屋單位工程除外)。

(2)表中基本要求檢查結果欄,應按質評標準中各分項工程的基本要求內容填寫其檢查結果,文字敘述力求明確、簡煉。

(3)各分項工程中的檢查項目的檢驗方法和數量,按質評標準中相應的規定執行,路基的檢測方法執行交通部JTJ059-95《公路路基路面現場測試規程》,質評標準中規定的檢測頻率是必須做到最低限度的要求。

(4)分項工程的外觀鑑定欄,要求按質評標準中相應的分項工程鑑定的內容檢查後準確敘述,缺陷與不足及問題力求定量敘述。

(5)質量保證資料,按材料、施檢、質評三類資料敘述其檢查結果,資料缺陷、不全或失實內容等應具體敘述,以便按規定扣資料分。(詳情見《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

(6)一些分項工程檢查項目的實測值因欄內篇幅所限,檢測的全部數據填不下時,此欄可只填檢測總點數與主定結果,其實測數據結果的彙總表作為質評附件。

(7)所有表格的內容填寫內容具體可參照《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規定》以及本書中相關的補充說明。

2.《分部工程質量評定表》

(1)單位工程中的各分部工程,每一個分部工程按此表內容進行填寫,其檢評結果不論其所包括的分項工程個數的多少。

(2)分項工程名稱與部位應填寫準確規範。

(3)評定意見欄填符合設計文件及技術規範質評標準要求的程度。

3.《單位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1)適用於公路建設項目中除路用房屋單位工程之外的所有單位工程。

(2)用單位工程質評表,分部工程欄只填其名稱,質量評定欄只填結論欄的加權平均分和質量等級。

(3)分部工程的優良率計算,以分部工程質評表統計的個數為基數計算。

(4)評定意見欄為簡要的文字敘述,即內在質量、幾何尺寸、觀質量三方面的總體概括。

質量等級欄一般填不合格、合格、優良字樣。

五、路線用表填寫說明

路線—01 導線點測量記錄

(1)該表為高速、一級公路、大橋、隧道等用座標放樣或用導線點網控制的工程使用。採用座標放樣或用導線點網控制的工程使用。不採用座標放樣的工程,不填此表。

(2)在施工放樣前,施工單位應到施工現場全線複測設計圖所提供的導線點座標。檢查無誤後方可進行施工放樣,否則應查明原因,對有問題的導線點應重新設定。

(3)測定儀器採用全站儀或紅外儀。

(4)項目名稱應填寫齊全。如:* * * 工程。

(5)測量範圍為複測的起訖樁號。

(6)實測距離為兩導線點間的距離,實測夾角為相鄰兩導線間的夾角。

六、路基用表填寫說明

路基—01 施工增設水準點記錄表

(1)水準點增設採用一組水平儀往返測量,或兩組水平儀單向測量,閉合差應符合相應公路等級的水準測量要求。

(2)L──為引用水準點至設定水準點間距離;n──為測站數。

(3)路基—03為該表的附件。

(4)水準點的埋設應安全牢固,不受施工干擾。

路基—03 高程測量記錄

(1)該表適應於各級公路的路基、路面、橋涵構造物的高程檢測記錄作為分項工程附件資料。

(2)採用碳素筆填寫,按內容要求逐項認真填寫。

(3)本行寫錯劃掉,在下行重新填寫,不得在本行改寫。

(4)備註欄填寫偏差值。

路基—03、路基—05、路基—12分別為路基中線平面位置、寬度,邊坡檢測記錄表。

該表適應於路基、路面各層次寬度、中線平面位置偏差、路基邊坡檢測記錄。

(1)樁號為檢測點或斷面的路線位置。

(2)1/2寬為實測全寬度的1/2。

路基—04 土方路基分層填築鬆鋪厚度檢查表

(1)本表適應於不同等級公路不同土質分層填築厚度檢查用表。

(2)控制路基分層填築厚度,保證路基各層壓實度。

(3)檢測層次為距原地面算起的層次,每層次每100米抽檢5個斷面。每個斷面抽檢3個點。

(4)起訖樁號為檢查段落起訖點。

(5)地點樁號為檢查點樁號。

路基—06 路基寬度、高程、橫坡、中線偏位檢測斷面位置隨機選取計算表。同時也用於路基現場測試位置的選定。

(1)隨機取樣選點方法是按數理統計原理在路基施工現場檢測時決定測定區間、測定斷面、測點位置的方法。

(2)適用於公路路基各層次及各種現場測定時,為獲得代表性試驗數據需決定測定區間、測定斷面、測定位置時使用。

(3)填寫舉例詳見《公路路基路面現場測試規程》第134、135頁。

路基—07 土方分層壓實度檢驗簽證表

(1)用於路基每個作業施工地段的各層次,將與離路基頂面同距離層次中的實測幹密度、標準幹密度和壓實度值按檢驗位置樁號,沿路線前進方向由小到大逐個填入此表。

(2)進行評定計算合格後,呈報監理工程師籤認。

路基—09 填前場地清理施工原始記錄

(1)本表適用於原地面的清理填前的場地清理。

(2)所有清淤圍堰應有圖示進行表示,所有尺寸應精確至cm。

路基—10 路基橫坡記錄表

該表適應於對路基路面各層次橫坡度進行檢測記錄。檢測路基各層次橫坡度時應按表中要求內容填寫清楚。

(1)樁號為檢測斷面之樁號。

(2)採用水準儀進行檢測,只讀取相對高程。

(3)路中:高速、一級公路有中央分隔帶的公路為中央分隔帶邊緣位置,無中央分隔帶時為路中心線。

(4)高差欄分路基頂面、路肩兩欄,路基頂面為其邊緣與路中高差,路肩為路基頂面邊緣與路基邊緣高差。

路基—11 路基平整度檢測記錄

(1)該表適應於路基平整度檢測,採用三米直尺檢測記錄。

(2)起訖樁號為檢測段落起訖點。

(3)檢測時按要求頻率進行檢測。

路基—13 回彈彎沉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用於測定路基的回彈彎沉,目的是評定其整體承載能力。

(2)雙車道每一評定段(不超過1KM)測點數少於80個點不得進行統計評定。

(3)初始讀數為汽車起步時百分表的最大讀數,終讀數為汽車開走後百分表指針回落到某一靜止位置的讀數。

(4)本試驗檢測時監理應旁站,並在附註欄內籤認。

路基—14 回彈彎沉檢查結果報告

(1)路段起訖樁號與路基分項工程評定單元的起訖樁號相同。是路基一個分項工程評定的附件資料。

(2)處理意見欄指對捨棄的彎沉值過大的點的局部處理。

路基—15 試驗委託單

(1)此表用於施工單位必須具有一定的資質等級,此表委託單位應一式兩式填寫,試驗單位一份,另一份裝入技術資料歸檔。

路基—17 “顆粒分析試驗記錄”(篩分法)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對粒徑大於0.074mm的土進行分析試驗,其目的是:劃分土類,鑑定土的工程性質。

(2)小於2mm土質量:指經粗篩分析2mm篩孔以下的土質量。

(3)試驗結果:此欄應說明土樣篩後總質量與篩前總質量之差值是否超過1%的要求,試驗是否有效,並進行土的鑑別分類。

路基—18 “粒徑分配曲線”

(1)適用範圍和目的:此表用於粗粒土,目的是在粒徑分佈曲線上找出土粒分佈範圍和分佈形狀(即不均勻係數和曲率係數),藉以判斷土的級配情況。

(2)此表中的“試樣編號”應與橋涵—01中的“試樣編號”相一致。

(3)試驗結果:在繪製的粒徑分配曲線上找出通過率分別為10%、30%和60%的粒徑(mm),填入試驗結果中,分析土的級配情況,確定土的工程名稱或代號。

路基—19 易溶鹽總量試驗記錄(質量法)

(1)適用範圍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各類土,在施工前和施工中對土質有疑議時必須進行此試驗,目的是檢測土中易溶鹽的性質和含量。

(2)試驗中各稱量數值應精確到0.0001克,並應進行平行試驗。

(3)全鹽量為兩次平行的平均值,精確到0.001%。

(4)附註欄應註明土的全鹽量的多少及土的鑑別分類和代號。

路基—20 有機質含量試驗記錄(重鉻酸鉀容量法)

(1)適用範圍和目的:本試驗用於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對有機質含量不超過15%的土質有疑異時進行,目的在於瞭解土中有機質的含量,確定土的工程性質。

(2)試驗須進行平行試驗,取平均值即為土的有機質含量。

(3)“滴定前讀數”、“滴定後讀數”、滴定消耗均精確到0.01毫升。

(4)因該試驗計量要求精確,溫度要求嚴格,試驗允許平行差小(見JTJ051—93附錄D),故附註欄填寫時應註明試驗中各時期的石臘油鍋的溫度、試驗結果及標準要求,有機質土的名稱和代號,可否使用等。

路基—21 硫酸根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適用於施工前和施工中有疑異的各類土,目的是檢測土中硫酸根的含量。

(2)“質量法”中各質量欄均為1/10000的分析天平稱量,精確到0.0001克,硫酸根含量的計算精確到0.001%。

(3)試驗平行差應符合附錄C表2的要求。

(4)附註欄應填寫土的分類名稱、代號及硫酸根含量、標準要求、使用情況。

路基—22 碳酸根、碳酸氫根、氯根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適用範圍同試表05,目的是測定土中的碳酸根、碳酸氫根和氯根的含量,從而確定土的性質。

(2)必須進行平行試驗,氯根含量的試驗有兩種方法,選定試驗方法後,應將標準液的名稱填入“( )標準液的濃度”括號內。

(3)附註欄應分別填寫試驗所得的各酸根的含量,並註明土類別名稱和代號。

路基—23 易溶鹽試驗報告

(1)將試表9、10中的試驗結果匯入此表,通過計算判斷土中含鹽的性質和程度。

(2)附註欄應分析此鹽漬土的類別、代號、可否使用、可能產生的影響等。

(3)工程名稱欄必須註明區段。

路基—25 擊實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目的在於確定土的最佳含水量及最大幹密度。

(2)“> mm顆粒含量”應填寫38或25。

(3)含水量計算精確到0.1%,幹密度的計算精確到0.01(克/立方厘米)。

(4)如進行水穩層試樣擊實,應在試樣說明欄內註明水泥劑。

(5)試驗結果及說明:繪製的含水量和幹密度關係曲線必須有峰值點,否則應進行補點或重新試驗,必要時適當加以文字說明指出試驗所得的最佳含水量和最大幹密度。

路基—26 試表09“最大幹密度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測量0.074mm以下的幹顆粒質量百分數不大於15%的無粘性自由排水的粗粒土和巨粒土的最大幹密度。

(2)試驗方法為乾土法或爆炸土法,試驗次數為二次平行試驗,其平均值精確到0.01(克/立方厘米)即為最大幹密度。

(3)附註欄,應對試樣的外觀和試驗過程的反常現象(如試樣損失、分離情況)加以描述,並註明試筒尺寸和使用方法。

路基—27 液限塑限聯合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目的:本試驗用於粒徑不大於0.5mm有機質含量不大於試樣總量5%的土,其目的是測定土的液限和塑限,計算塑性指數,為劃分土類,確定土的工程性質提供依據。

(2)含水量:此欄目中除“個別值”和平均值“精確到0.1%外,其餘均精確到0.01克。

(3)試驗結果:本欄目應明確指出液限、塑限、塑性指數各是多少,並註明土的類別和代號。

路基—28 “標準密度試驗結果彙總表”

(1)將一個分部工程的所有擊實試驗結果彙總於此表,試樣編號、材料名稱、取樣位置、代表地段和層次必須與路基—25中相符。

(2)在附註欄中對特殊地段的特殊土質加以必要的說明。

路基—29 量砂密度校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用於測定粒徑為0.25~0.5mm清洗乾燥的均勻砂的密度,其目的是獲取量砂的標準密度,藉以測定壓實度。

(2) 試驗中質量的秤量應精確到1g。

(3) 量砂密度取三個單值的平均值,精確到0.01g/cm3

(4)附註欄應註明量砂的粒徑範圍和量砂密度。並呈報監理簽證。

路基—30 “壓實度檢查記錄(環刀法)”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用於公路工程施工中現場測定細粒土土基及細粒土的無機結合料路面基層的壓實度。

(2)每個取樣位置必須進行平行試驗,取其算術平均值,平行差不得大於0.03g/cm3

(3)其它同路基—25。

路基—31 “壓實度檢測記錄(灌砂法)”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適用於在現場測定基層(或底基層)、砂石路面及路基土的各種材料壓實層的密度和壓實度,也用於瀝青表處治、瀝青貫入式路面層的密度和壓實度檢測。目的是檢驗和控制路基路面各層次的壓實程度。

(2)取樣位置應填寫隨機取樣計算表中的“縱向樁號和離路中心線的位置,如K100+065.5左1.2m”。

(3)試樣編號應與“隨機取樣計算表”中編號一致。

(4)取樣深度應與使用的灌砂筒直徑大致成1:1的關係。

(5)試樣溼密度精確到0.001g/cm3,幹密度精確到0.01g/cm3。含水量、壓實度的計算精確到0.1%。

(6)試驗層次欄應註明距路基頂面的距離。

路基—32 壓實度檢查記錄(核子儀法)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方法用於施工現場測定均勻的細粒土的路基或路面材料的密度和含水量,並計算壓實度。(此方法不宜用作仲裁試驗或評定驗收的依據)。

路基—33 含水量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公路工程集料含水量測定。

(2)各質量欄稱量至0.01克,含水量計算均精確到0.1%。

(3)附註欄應填明試驗的平行差,允許平行差和含水量。

路基—34 水泥和石灰劑量試驗表

(1)主要為施工過程中工地快速測定水泥或石灰劑量用,也用在施工以前繪製水泥劑量與EDTA耗量的標準曲線時,用於工地試驗室和中心實驗室。

(2)取樣位置應填入現場隨機選定的具體位置,即樁的縱橫向距離。

(3)測試結果要求準確至0.1%。

七、橋涵用表填寫說明

橋涵—03 水泥混凝土抗折強度試驗記錄

(1)此表為水泥混凝土路面配合比設計時和施工過程中水泥混凝土抗折強度試驗表式,適用於各級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0.1MPa。

(3)試驗記錄按試驗日期排序。

(4)砼抗折試驗必須有兩人以上進行,否則試驗結果無效,若監理工程旁站試驗過程,應在附註欄內籤認。

橋涵—04 焊接鋼筋試驗記錄

(1)此表用於檢驗電焊工技術操作水平及能否上崗,也用於對鋼材試樣焊接質量檢驗,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對焊接質量進行評述,並判定是否符合規定要求。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和橋涵—07相同。

橋涵—05 水泥物理力學性能試驗報告

(1)此表是對水泥技術性能檢驗後而出的報告單,有橋涵—05彙總而來。

(2)國家規定標準一欄應填寫國家最新頒佈的水泥檢驗標準。

(3)結果評定一欄應根據檢測結果確定該批水泥或樣品是否符合檢驗標準,能否使用。

橋涵—06 水泥物理力學性能試驗記錄

(1)此表用於水泥進場時按批量抽樣進行其性能檢驗,也用於施工過程中超過出廠日期三個月的水泥性能檢驗,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表中試驗日期指水泥各項性能檢驗的起止日期,水泥膠砂強度製作時間和強度試驗時間應填寫月、日、時。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水泥的細度和標準稠度用水量準確至0.1%;抗折強度準確至0.1MPa;抗壓強度準確至0.1MPa。

橋涵—07 鋼筋拉力及彎曲試驗記錄

(1)此表用於對進廠鋼材使用前按批量抽樣檢驗其性能是否合格、能否使用的記錄。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鋼材的取樣方法和數量應嚴格按試驗規程執行。在附註欄內填寫各項技術指標的規定值或允許範圍,並根據實測值確定該材料是否合格。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當屈服點和抗壓強度在200~1000MPa範圍時,準確至5MPa;當屈服點和抗拉強度大於100MPa時,準確至10MPa。

伸長率:當標距>10%時,準確至1%。

橋涵—08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一)

(1)為水泥混凝土用某種細集料料場代表試樣進行品質檢驗記錄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

橋涵—09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二)

(1)為水泥混凝土用某種細集料場代表試樣進行品質檢驗記錄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堆積密度準確至10Kg/m3;表現密度準確至10Kg/m3;空隙率準確至1%;雲母含量和輕物質含量準確至0.1%;SO3含量準確至0.01%;堅固

性準確至1%。

橋涵—10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試驗報告

(1)此表為水泥混凝土用細集料料場的代表試樣各項技術指標檢驗後出的報告單,由橋涵—08、橋涵—09依次彙總而來。

(2)表中“質量標準”應符合施工技術規範或設計要求。

(3)“結果評定”欄應根據以上結果來確定材料是否合格。

橋涵—11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一)

(1)為水泥混凝土用某種粗集料料場代表試樣進行品質檢驗記錄者,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壓碎值和針片狀顆粒含量準確至0.1%;堅固性準確至1.0%。

橋涵—12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二)

(1)為水泥混凝土用某種粗集料料場代表試樣進行品質檢驗記錄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

橋涵—13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三)

(1)為水泥混凝土用某種粗集料料場代表試樣進行品質檢驗記錄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堆積密度準確至10Kg/m3;表觀密度準確至10Kg/m3;空隙率準確至1%。

橋涵—14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試驗報告

(1)此表為水泥混凝土用粗集料料場的代表試樣各項技術指標檢驗後出的報告單,由橋涵—11、橋涵—12、橋涵—13依次彙總而來。

(2)表中“質量標準”應符合施工技術規範和設計要求。

(3)“結果評定”欄應根據以上結果來確定材料是否合格。

橋涵—15 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設計表

(1)此表為施工前對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設計時使用,適用於工地試驗室和中心試驗室。

(2)對水泥混凝土中所用各種原材料須經過檢驗合格後才能進行配比設計。橋涵—03、橋涵—05、橋涵—06、橋涵—10、橋涵—23等應作為此表的附件。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符合規定的精度。

橋涵—16 水泥混凝土配合比報告

(1)此表根據橋涵—15的試配結果進行填寫。

(2)實測砼抗壓(折)強度一欄應填入7天和28天的強度測定值,橋涵—15為此表的附件。

(3)結論一欄應對選定配合比和使用於工程項目的具體部位作出明確、簡煉的說明。

橋涵—17 石料(集料)的毛體積密度試驗記錄(靜水稱量法)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遇水崩解、易溶和幹縮溼脹性的鬆散石料外的所有石料。目的是測定石料在乾燥狀態下包括孔隙在內單位體積固體材料的質量。

(2)乾燥試樣質量稱量時精確到0.01g。

(3)吸水飽和試件的質量、吸水飽和試件在水中的質量均精確到0.01g。

(4)附件欄應註明石料(集料)的組成是否均勻,試驗結果,對於組成均勻的石料其密度為三個試件所測結果的平均值,否則應記錄最大值與最小值。

橋涵—18 石料抗壓強度試驗記錄

(1)為橋涵構造物砌體用於岩石的強度分級和巖性描述時用此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

(2)測算結果計算要求:試件尺寸精確至0.1mm;抗壓強度值精確至1MPa;極限荷載記錄以N為單位。

(3)如因設備條件限制達不到精度要求時應在試驗報告中註明。

(4)一組為六個試件,記錄中應增加一格。

橋涵—20 集料篩分試驗記錄

(1)為測定混凝土中所用碎石、卵石、天然砂或人工砂等集料的顆粒級配及粗細程度時的記錄表式,適用於各級試驗室。

(2)篩孔尺寸應根據該工程項目規範和設計要求選擇一套標準篩。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精確至0.1%。

(4)試驗結果欄應將每一篩孔的通過量與施工技術規範或設計要求的級配範圍對比後確定其是否合格。

橋涵—21 含泥量試驗記錄

(1)為施工過程中隨時對粗、細集料抽樣進行含泥量檢驗的常用表式, 適用於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

(3)橋涵—17、橋涵—18、橋涵—19、橋涵—21為施工中常規檢驗項目。

橋涵—22 粗集料針片狀顆粒含量試驗記錄(規準儀法)

(1)為施工過程中隨時對粗集料抽樣進行鍼片狀顆粒含量檢驗的常用表式,適用於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

橋涵—24 集料壓碎值試驗記錄

(1)為施工過程中隨時對粗、細集料抽樣進行壓碎值檢驗的常用表式,適用於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

橋涵—25 混凝土、砂漿施工配料通知單

(1)本表是澆築混凝土構造物及砂漿砌體施工時的現場配料通知單。

(2)本表應根據進場材料砂石中含水量及砂中含石量的情況填寫該表,本表填寫一式兩式,一份存檔一份交現場施工計量人員。

橋涵—26 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試驗記錄

(1)此表主要用於對水泥混凝土結構物施工過程中砼拌合物和易性檢驗的常用表,適用於工地記錄室。

(2)坍落度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5mm。

(3)此表為分項工程的試驗資料。

橋涵—27 水泥混凝土(砂漿)抗壓強度試驗記錄

(1)此表為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設計時和施工過程中混凝土(砂漿)抗壓強度試驗常用表式,適用於各級試驗室。

(2)抗壓強度測定值按JTJ053—94《公路工程水泥混凝土試驗規程》中T0571—94計算。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MPa。

(4)試件抗壓強度記錄要求:

大中橋樑上部結構以孔為單位;下部結構以墩臺為單位;小橋、涵洞以每座(道)為單位。小橋、涵洞蓋板及小型構件的預製按試驗日期順序記錄。

(5)砼抗壓試驗必須有兩人以上進行,否則試驗結果無效,對承包人自檢的抗壓試驗監理工程師必須旁站試驗過程,並在附註欄內籤認。

橋涵—28 水泥混凝土抗壓強度彙總評定表

(1)此表由橋涵—27彙總而來,應按一個分項工程為單位進行彙總評定。評定方法按照JTJ071—94《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附錄D執行。

(2)此表應作為質評的附件。

(3)大中橋樑上部結構以孔為單位;下部結構以墩臺為單位;小橋、涵洞以每座(道)為單位;擋土牆按設計道或處為單位進行評定。

(4)此表應作為質評表的附件。

橋涵—29 金屬洛氏硬度試驗記錄

(1)此表為預應力砼錨具進場時和施工中對其硬度檢驗用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HRC。

橋涵—30 回彈法測試混凝土強度記錄

橋涵—31 回彈法測試結構或構件混凝土強度計算表

(1)此兩張表用於對混凝土強度有懷疑或在工程質量驗收時驗證砼強度用,主要用於監理和質量監督部門進行砼質量驗證時使用。

(2)橋涵—30為現場測試記錄,橋涵—31用於所測數據的計算和處理。

(3)測試前回彈儀需經計量部門標定合格後使用。

橋涵—32 明挖基礎檢測記錄表

(1)本表適用於橋涵、擋土牆及其它結構物一個明挖基礎的幾何尺寸檢查,本表為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附件資料。

(2)填表時應注意如實記述水文地質情況,說明能否滿足設計對地基的要求等。

(3)標高檢測:橋涵基礎應檢測四個角及中心處的標高,擋牆及導流壩每二十米檢測三點,且不少於三點。

(4)軸線平面示意圖按橋涵—37圖示填寫。

(5)施工單位自檢合格後,監理工程師應進行檢測,並在工序交驗表中籤署意見。

橋涵—35 混凝土施工記錄

(1)本表為水泥混凝土澆築時的施工記錄,由承包人填寫。

(2)對於一個工作班完成的同一配合比若干小型構件每工班填寫一張,其餘構件每構件填寫一張。

(3)試件組數應嚴格按照JTJ071—94附錄D要求製取和編號。

橋涵—36 漿砌片塊石原始記錄

(1)本表用於涵洞、擋土牆、護坡、導流壩、錐坡等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的幾何尺寸檢查,作為工序交驗及分項評定的資料之一。

(2)序號6、7、8可視具體工程項目按JTJ071—94的填寫檢查項目。

(3)備註欄內填寫斷面位置等有關需說明的問題。

橋涵—37 橋涵及構造物軸線放樣記錄表

(1)本表為小橋涵及其它構造物(擋土牆、截水壩、護坡等)開工前及基坑開挖完成後的軸線放樣和基礎澆築後的放樣檢查記錄。

(2)小橋涵及其他結構物開工前放樣僅填序號3、4、5、6項內容,基坑開挖完成後軸線放樣及基礎澆築後的放樣檢查填序號1、2、3、4、5、6項的內容。

(3)示意圖中標明橋涵軸線樁樁位及其護樁樁位,以及其它構造物軸線控制樁樁位及護樁樁位。

(4)表中軸線偏位是指對於所放軸線進行檢查的結果,中心樁地面高程指開挖前原地面標高,對於導流壩、擋土牆等應每20米測量二點。

(5)合格率指基礎澆築完成後的檢查結果。

橋涵—39 鑽孔記錄表(衝擊鑽進)

(1)本表為鑽孔施工記錄,施工中不用衝擊鑽機成孔時則衝程、衝擊次數欄不填。

(2)本表每工作班填寫一張。

(3)備註欄內應註明鑽孔過程中有無故障發生。

橋涵—40 鑽孔樁終孔後灌注混凝土前檢查記錄

(1)本表用於鑽孔樁終孔後灌注混凝土前的檢查,它與水下混凝土灌注記錄及鑽孔樁成品檢查表一起作為鑽孔灌注樁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依據。

(2)終孔孔底標高是指鑽機鑽至孔底量測定的實際標高、灌注前孔底標高指鋼筋籠放入孔中後量測的孔底標高。標高測量以護筒頂標高為基準。

(3)鑽孔過程中出現的如塌孔、卡鑽、孔身偏斜等問題,均應在鑽孔中出現的問題及處理欄內如實填寫,並註明處理方法及處理結果,同時還應說明清孔方法及結果。

橋涵—41 水下混凝土灌注記錄

(1)本表為水下混凝土灌注時的記錄,為鑽孔灌注樁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附件資料。

(2)護筒頂面可做為測量深度的基準面。

(3)灌注前孔底標高指水下混凝土灌入前測量孔深後計算的標高。

(4)灌注中要事記欄內應詳細說明有無出現鋼筋籠上浮、卡管、斷樁等事故,以及出現問題的處理措施及結果。

(5)監理應旁站,並在灌注中要事記欄內簽署意見。

橋涵—43 支座安裝檢查記錄表

(1)本表為大中小橋樑每孔的安裝檢查記錄,它作為樑板安裝分項工程評定的資料之一。

(2)支座中心偏位應檢查順橋及橫橋向兩個方向。

(3)每塊樑板頂面縱向高程在兩端及中間各測一點。

橋涵—44 張拉設備校驗記錄

(1)本表用於先張法、後張法預應力筋張拉設備的校驗。

(2)千斤頂與油壓表應配套編號校驗使用,以確定張拉力與壓力錶讀數之間的關係曲線,宜採用實驗機法。

(3)使用6個月或200次以上以及在使用過程中出現不正常情況應重新校驗。

(4)校驗時應特別注意:分級記錄實驗機噸位和對應的油壓表讀數,重複三次取壓力錶讀數的平均值,作為某一鑑定噸位。

橋涵—47 後張預應力管道檢查

(1)本表用於後張法預應力鋼絲束、鋼絞線管道座標位置的檢查,作為後張法預應力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資料之一,每塊樑(板)填寫一張。

(2)檢查頻率及方法應符合JTJ071—94的要求。

(3)管道間距應測量淨間距。

橋涵—48 後張預應力鋼筋(絲)張拉記錄表

(1)本表適用於鋼絲束、鋼絞線採用夾片式錨具、或錐錨式錨具的後張法預應力張拉記錄,作為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資料之一。

(2)張拉前應對張拉設備進行校驗。

(3)張拉伸長率=(理論伸長值-實際伸長值)/理論伸長值。

(4)說明欄內說明張拉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處理結果,監理旁站後在備註欄內簽署意見。

橋涵—49 預應力孔道壓漿記錄

(1)本表為後張法預應力樑孔道壓漿時的記錄,每塊樑(板)填寫一張。

(2)每一工作班應制取不少於3組的水泥資料試件。

(3)監理旁站後在備註欄內簽署意見。

橋涵—51 橋臺後回填檢查表

(1)本表用於橋涵一個臺揹回填土的檢驗與籤認。

(2)回填層次是從原地面算起編號,並註明各層距路基面的距離。

(3)表中數據壓實度等從路基—30、路基—31、路基—32得來。

(4)監理員每層旁站監理後對壓實度抽檢核認,待臺揹回填完成後由專業監理工程師籤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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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常用支付表

支表—1 工程進度表

支表—2 中期支付證書

支表—3 清單支付報表

支表—4 工程變更一覽表

支表—5 單價變更一覽表

支表—6 永久性工程材料到達現場計量表

支表—7 扣回材料設備預付款一覽表

支表—8 扣回動員預付款一覽表

支表—9 中間計量表

支表—10 中間支付彙總表

施工監理表

監1—1 施工圖審查申報表

監1—2 進場材料申報表

監2 施工放樣報驗單

監3 工程變更令

監4 工程變更申報表

監5 分部(項)工程開工通知

監6 分部(項)工程開工申報表

監7 承包人每週工作計劃

監8 檢驗申請批覆單

監9 工作指令

監10 工地會議紀要

監11 中間交工證書

監12 分包申請報告單

監13 工程暫時停工指令

監14 復工指令

監16 工程交工證書

監17 工程缺陷責任期終止證書

監18 每日施工活動報表

監19 施工技術方案報審表

監20 監理日報

工程師月度報告

報1 合同執行概況表

報2 施工人員狀況表

報3 主要進場機械設備表

報4 承包商試驗儀器設備狀況表

報5 監理機構框圖

報6 為工程師提供的測量儀器狀態表

報7 氣象及施工活動報告

報8 施工測量形象進度圖

報9 工程進度概況表(1、2、3、4)

報10 承包商施工測量概況表

報11 施工試驗檢測概況表

報12 監理獨立測量概況表

報13 監理工程師獨立試驗概況表

報14 承包商混凝土、砂漿試驗件概況表

報15 工程事故一覽表

報16 工程延期/索贈一覽表

報17 工程變更彙總表

路線用表

路線—01 路線導線網、點測量(複測)報表

路線—02 路線水準點測量(複測)報表

交通工程設施用表

交通—01 交通標誌安裝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交通—02 標線噴塗與安裝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交通—03 視線誘導標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基用表

路基—01 路基、構造物、路面施工增加水準點測量報表

路基—02 路基、構造物、路面高程測量報表

路基—03 路基、路面中線平面位置檢測表

路基—04 路基填築鬆鋪厚度檢查表

路基—05 路基、路面寬度檢測表

路基—06 路基、路面隨機取樣位置計算表

路基—07 土方分層壓實度檢驗簽證表

路基—08 路基分層壓實度檢驗彙總表

路基—09 填前場地清理施工原始記錄

路基—10 路基、路面橫坡度檢測表

路基—11 路基、路面平整度檢測表

路基—12 路基邊坡坡度檢測表

路基—13 路基、路面回彈彎沉檢測表

路基—14 路基、路面回彈彎沉檢測結果報告

路基—15 路基、構造物、路面材料試驗委託單

路基—16 路線施工測量放線檢測表

路基—17 土的顆粒大小分析記錄

路基—18 路基、路面粒徑分配曲線表

路基—19 易溶鹽總量及鈣鎂離子測定試驗記錄

路基—20 路基、路面有機質含量試驗記錄

路基—21 路基、路面硫酸根試驗記錄

路基—22 碳酸根、碳酸氫根和氯根記錄

路基—23 路基、路面易溶鹽試驗報告

路基—24 路基材料試驗報告

路基—25 路基、構造物、路面擊實試驗記錄

路基—26 最大幹密度試驗記錄

路基—27 路基、路面液限、塑限聯合試驗記錄

路基—28 路基、路面標準密度試驗結果彙總報表

路基—29 路基、路面量砂密度檢驗報告

路基—30 路基、構造物壓實度檢測表(環刀法)

路基—31 路基、構造物、路面壓實度檢測一覽表(灌砂法)

路基—32 路基、路面壓實度檢測表(核子儀法)

路基—33 路基、構造物、路面含水量試驗記錄

路基—34—1 石灰化學成份(CaO+MgO)含量試驗記錄

路基—34—2 穩定土中石灰或水泥劑量測定試驗報告

路基—35 土方路基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路基—36 石方路基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路基—37 路基邊坡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基—38 鋪緣石鋪設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路基—39 路肩質量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路基—40 現場CBR值測定記錄

路面用表

路面—1 水泥混凝土面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2 瀝青混凝土面層和瀝青碎(礫)石面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3 瀝青貫入式面層(或土拌下貫式面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4 瀝青表面處治面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5 水泥土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6 水泥穩定粒料基層及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7 石灰土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8 石灰穩定粒料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9 石灰、粉煤灰土基層和底基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0 石灰、粉煤灰穩定粒料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1 級配碎(礫)石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2 填隙礫石(礦渣)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3 路槽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路面—14 路緣石鋪設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5 路肩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6 無側限抗壓強度試驗

路面—17 石灰未消解含量試驗

路面—18 間接抗壓強度試驗(劈裂試驗)

路面—19 瀝青物性試驗

路面—20 瀝青物性試驗

路面—21 瀝青物性試驗

路面—22 瀝青物性試驗

路面—23 瀝青粘附性試驗(水煮法)

路面—24 瀝青含蠟量試驗(蒸餾法)

路面—25 浮化瀝青試驗

路面—26 瀝青混凝土礦料組成試驗

路面—27 瀝青混和料馬歇爾試驗(蠟封法)

路面—28 瀝青混和料馬歇爾試驗(水中重法)

路面—29 瀝青混和料中最佳瀝青用量試驗

路面—30 瀝青混和料中瀝青用量選定圖

路面—31 瀝青混合料抽提試驗

路面—32 瀝青技術性能試驗彙總表

路面—33 瀝青技術性能試驗彙總表

路面—34 礦粉親水系數及含水量試驗

路面—35 路面結構層壓實度檢驗彙總評定表

路面—36 瀝青碎石路面密度試驗記錄表(蠟封法)

路面—37 瀝青碎石路面密度試驗記錄表(體積法)

路面—38 瀝青碎石路面密度試驗記錄表(表幹法)

路面—39 瀝青封面施工前下承層處理記錄

路面—40 路面厚度檢查表

路面—41 瀝青碎石施工前場地清掃記錄

橋涵用表

橋涵—01 泥漿比度、稠度和含砂試驗

橋涵—02 孔道壓漿水泥漿試驗記錄

橋涵—03 砼抗折強度實驗報告單

橋涵—04 鋼筋焊接試驗報告

橋涵—05 構造物、路面用水泥物理力學性能試驗報告

橋涵—06 路基、路面水泥物理力學性能試驗記錄

橋涵—07 鋼筋拉力及彎曲試驗報告橋涵—08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一)

橋涵—09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二)

橋涵—10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技術性能試驗報告

橋涵—11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一)

橋涵—12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二)

橋涵—13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三)

橋涵—14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報告

橋涵—15 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設計表

橋涵—16 水泥混凝土配合比報告

橋涵—17 集(石)料的毛體積密度試驗記錄

橋涵—18 石料抗壓強度試驗記錄

橋涵—19 石料試驗報告

橋涵—20 集料篩分檢測表

橋涵—21 集料含泥量檢測表

橋涵—22 構造物、路面粗集料針片狀顆粒含量檢測表(遊標卡尺)

橋涵—23 構造物、路面粗集料針片狀顆粒含量檢測表(規測儀)

橋涵—24 構造物、路面集料壓碎值檢測表

橋涵—25 混凝土、砂漿施工配合比通知單

橋涵—26 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試驗記錄

橋涵—27 水泥混凝土(砂漿)抗壓強度檢測表

橋涵—28 水泥混凝土(砂漿)抗壓強度彙總評定表

橋涵—29 金屬洛氏硬度試驗報告

橋涵—30 回彈法測試水泥砼結構或構件強度檢測表

橋涵—31 回彈法測試砼結構或構件強度計算表

橋涵—32 明挖基坑基礎檢查表

橋涵—33 模板、拱架及支架製作記錄

橋涵—34 –1 模板安裝檢查表

橋涵—34 –2 預製構件底座檢查表

橋涵—35 混凝土施工原始記錄表

橋涵—36 砌石施工原始記錄

橋涵—37 橋涵及構造物軸線放樣檢查

橋涵—38 倒虹吸壓水試驗原始記錄

橋涵—39 鑽孔灌注樁鑽孔原始記錄

橋涵—40 鑽孔樁灌注混凝土施工前檢查表

橋涵—41 水下混凝土灌注檢查表

橋涵—42 無破損檢測基樁報告表

橋涵—43 支座安裝檢查表

橋涵—44 張拉設備校驗表

橋涵—45 預應力鋼筋冷拉檢測表

橋涵—46 先張預應力鋼筋(絲)張拉檢測表

橋涵—47 後張預應力管道檢查

橋涵—48 後張預應力鋼筋(絲)張拉記錄

橋涵—49—1 預應力孔道壓漿檢測表橋涵—49—2 封端現場質量檢查表

橋涵—50 混凝土鑽芯取樣檢測表

橋涵—51 橋(涵)臺回填檢查表

橋涵—52 漿砌砌體和混凝土擋土牆分

橋涵—53 錐、護坡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4 幹砌片石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5 導流工程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6 橋樑總體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7 鑽孔灌注樁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8 樁或雙壁墩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9—1 頂推臺座、導樑安裝質量檢查表

橋涵—59—2 箱梁頂推質量檢查表

橋涵—60 挖孔樁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1 管道基礎及管節安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2 漿砌片石基礎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3 墩、臺身砌體現場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4 側牆砌砌體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5 鋼筋加工及安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6 鋼筋網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7 混凝土基礎分項工程質量檢評定表

橋涵—68 承臺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評定表

橋涵—69 混凝土護欄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0 墩、臺身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1 墩、臺帽或蓋樑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2 預製樑(板)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3 就地澆築樑(板)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4 小型預製件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5—1 鋼絲、鋼絞線先張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5—2 鋼線、鋼絞絲後張法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6 樑、板安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7 頂入法施工樑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8—1 懸臂澆築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8—2 懸臂樑拼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9 橋面鋪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0 人行道鋪設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1 欄杆安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2 護欄安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3 管涵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4 蓋板涵、箱涵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5 拱涵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6 倒虹吸管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分部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單位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7 構造物地基承載力檢測表

橋涵—88 振衝碎石樁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9 振衝碎石樁施工原始記錄

橋涵—90 伸縮縫安裝分項檢驗評定表

橋涵—91 挖孔樁灌注混凝土施工前檢查表

橋涵—92 挖孔灌注樁挖孔原始記錄

月施工進度計劃圖

施工總體進度圖

說明:1.對於路基與橋涵防護工程的共用表格,只在路基與橋涵、防護工程目錄中單獨列出,請直接使用。

2.對於目錄中未列出表格,而施工或監理、支付中,需要使用。由各單位參照有關規範文 件設計,報管理工程師審批,並送總監辦備案,或由總監辦設計,下文傳達。

3.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用於本目錄未列出的而工程實際發生的其它分項的評定

附 錄

關於部分表格的填表說明

一、 施工監理表

監表1 施工圖審查報表

(1)承包人應在開工前對圖紙進行審核,審核表應作為開工申請報告之附件,同時應作工程施工圖,做到一橋一涵一圖。

監表2 施工放樣報驗單

(1)此表由承包人填寫上報,經旁站(現場)監理員檢查認可後報監理組專業監理工程師或監理組長,由專業監理工程師或監理組長報復。

(2)附件包括有關測量表格和資料及放樣表格和有關資料。

(3)監理員意見和監理工程師結論欄應填寫是否符合技術規範、設計等的具體要求。

監表3 工程變更令

(1)任何工程的形式、質量、數量和內容上的變動,必經由監理工程師簽發工程變更令,並由監理工程師監督承包人實施。

(2)變更可以由監理工程師提出,亦可由業主或承包人提出。

(3)此表因篇幅有限,變更理由及詳細說明欄內一般只能填寫主要內容,因此需附件說明。

(4)工程變更令的簽發按《工程監理實施辦法》辦理。

監表5、監表6 工程分項開工申請、批覆單

(1)此表應為分項工程開工申請和批覆單,由承包人提交,監理旁站簽署意見後,由專業監理工程師籤認、監理組長批覆。

(2)表中附件包括:①施工所具備的條件②施工內容③詳細的施工方法和工作程序④包括機構組織和人員分工在內的材料設備、勞力的安排⑤質量保證措施⑥安全生產保證措施⑦計劃進度⑧臨時工程情況⑨環保措施⑩開工前的有關試驗完成和批覆情況。其中施工所具備的條件包括承包人提交的施工圖紙、施工方案、測量放樣、水準點等資料以及檢測設備是否齊備等內容。

(3)在審查了附表並全部合格後批准分部(分項)工程開工。

監表7 承包人每週工作計劃

(1)此表由承包人(提交)填寫相應內容,監理組應掌握承包人的每週工作計劃,以便安排監理工作;監理工程師意見欄內填寫同意與否或是否調整。

(2)監理組應對承包人的周工作計劃進行檢查,檢查內容包括:①承包人為完成周計劃中所列項目的各工種人員現場準備情況②施工所需機械和設備現場準備情況及完好率③主要材料進場及準備情況④施工所需的試驗完成情況或準備情況等。

(3)如若檢查中發現施工條件尚不成熟,則可建議承包商調整人員、設備、材料等或調整週工作計劃。

監理日報:

(1)此表由專業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填寫,監理組長檢查並簽名。

(2)此表為某一日監理人員對被監理內容及施工中出現的問題和處理情況的記錄,表中包括人、機械設備和材料及試驗在當日工地現場的情況記錄,以及各級監理工程師發出的各指令等。監理人員應妥善保管,可能成為將來解決糾紛的重要依據。

監表8 檢驗申請批覆單同工序檢驗單( 一式兩分)

(1)此表在分項工程人員到現場對其已完工作(程)進行檢驗,旁站監理員接此表後要對承包人提出的已完工作進行檢驗並籤評定意見後報監理組長,監理組長對“本項目可否繼續進行”給予肯定並簽字後,返還承包商,承包商(人)收到後再簽名(右下角)。

(3)表中質量證明包括:①施工原始記錄彙總資料②中間檢查記錄彙總記錄③隱蔽工程檢查記錄④試驗報告彙總資料⑤自檢資料等。

特別說明:

工序交驗表(即為監8表 檢驗申請批覆單)

(1)本表適用於公路建設項目中所有分項工程施工中,前道工序完工後進行下道工序前的交驗,作為分項工程工序質量控制的保證資料。

(2)工序內容欄填寫時應詳細說明工序內容。表中應寫明檢查結果。同時附上相關的檢測資料。

(3)監理在收到工序交驗表後在監理檢驗情況與意見欄內填上檢查結果,視檢查情況提出處理意見,並確認能否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監表9 工作指令

(1)此表由各級監理工程師填寫下達給承包人,承包人收件後籤認。

(2)監理填表時應註明工作指令的理由,是否經過檢驗或質量評定,評定或檢驗的結果及存在的缺陷和問題等。

監表10 工地會議紀要

(1)工地會議一般每月定期召開,由駐地監理工程師主持,各方主要人員參加。

(2)會議紀要正式文本作為本表附件。

(3)承包人和監理工程師在紀要正式文本印製籤認後發出。

(4)工地會議紀要須抄送上級監理部門及業主。

監表11 中間交工證書

(1)此表指在分項、分部或單位工程完工後的交工證書。

(2)本表上半部分由承包人填寫上報監理。

(3)監理工程師在收到申請交驗單後,組織對已完工程進行檢驗,包括各種資料,並提出檢驗結果評定;並進行籤認。

(4)本表下半部分分別由監理工程師填寫完畢後,返回承包人,承包人簽收。

(5)未經中間交工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工。

監表12 分包申請報告單

(1)承包人按表中內容填寫,並按要求附上附件逐級上報。

(2)各級監理工程師經過對分包人審查簽署意見後,報業主審批。

監表13 工程暫時停工指令

(1)本表為監理工程師向承包人發出的工作指令,由監理工程師填寫,承包人收件後籤認。

(2)此表由駐地監理組長簽發。

監表14 復工指令

(1)本表為監理工程師向承包人發出的工作指令,承包人收件後籤認。

(2)哪一級監理簽發的停工指令,一般由該級監理簽發復工指令。

監表15 工程質量事故報告單

(1)當某項工程在施工期間(包括缺陷責任期內)出現了技術規範所不允許的斷層、裂縫、傾斜、倒塌、沉降、強度不足、鋼筋未按設計配置或主筋配置較少等情況時,承包人在發生工程質量事故後應儘快提出質量事故檢驗報告並報告監理工程師和業主。

(2)駐地監理工程師收到報告後對質量事故現場組織人員進行審查、分析、測試或驗算並按表列內容進行填寫。

(3)根據事故的劃分,各級監理根據權限範圍進行審查、修正,並指令該項工程暫停或繼續施工。

監表16 工程交工證書

(1)指合同段交工。

(2)總監理工程師簽發工程交工證書。

(3)交工證書各方代表簽字後留存。

監表17 工程缺陷責任期終止證書

(1)成立缺陷責任期工作檢查小組,檢查人(單位)由業主、監理、承包商和有關部門人員組成。

(2)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發本證書、證書中包括:①獲得證書的工程範圍;②審查缺陷責任期工作的單位;③工程交工日期和合同缺陷責任期終止日期;④各方代表簽字。

二、路基、橋涵用施工原始記錄表填寫通用說明

1.表頭部分的填寫

(1)工程名稱及工程項目名稱:應填寫承擔的施工工程項目的名稱及合同段號。

2.表中主體部分填寫,應按實際檢測結果如實填寫,實測值欄內不能填偏差,檢測表中混凝土及砂漿強度的合格評定應按JTJ071-94、附錄D及附錄E規定的數理統計方法進行。

3.備註或說明欄內,應如實填寫施工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其處理意見,並註明處理結果。簽名應齊備,不能代簽,否則結果無效。

三、路基、橋涵用試驗表填寫通用說明

1.所有試驗表式適用於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及政府監督部門對施工過程中所用原材料、混合料和成品或半成品檢測試驗時用。

2.試表分試驗記錄表、報告單和彙總表三類。

3.表中表頭部分均列有采用的試驗規程一欄。為了符合精度上的要求,凡採用計量器具的試驗項目,均列有試驗環境和主要儀器。試驗環境指檢測試驗時的溫度和溼度;主要儀器是指採用的計量器具或主要專用儀器的名稱及型號。在記錄中,試驗者、校核者、技術負責人必須由本人簽名,不允許代簽。

4.報告單及彙總表中都留有監理工程師簽署意見欄,監理工程師對進場原材料、標準試驗等應按規定的批量和頻率進行抽樣試驗和平行試驗後簽署意見。

5.路基和路面的壓實度、彎沉值;水泥混凝土抗壓和抗折強度、半剛性材料強度,應按分項工程為單元進行數理統計與評定。

6.為切合實際,滿足施工檢測需要,對個別常規試驗增加了其它試驗方法的表試(均符合試驗規程的要求)。對於非常規試驗的項目未設計專用表式,必要時可用試驗報告單代替。

7.為把好原材料品質性能的綜合檢驗,對水泥混凝土用粗、細集料等檢測將各項檢測數據集中記錄在一張表中(對項目較多的集中於2~3張表中)。而對於施工過程中常檢的試驗項目且用量較多的設有單項表式。如:集料篩分試驗記錄、含泥量試驗記錄等。

8.各種表式填表要求:

① 表頭部分的填寫:

工程名稱:指工程項目名稱和單位工程名稱。

試樣編號:指對試樣進行分類編號。

試樣地點:指取樣具體位置。

擬定用途:指用於何工程地段、結構層次和工程部位。

試驗單位:指試驗者所屬單位。

試樣說明:指試樣的類型及特徵。

試驗規程:指採用國家和交通部、冶金部頒佈的現行試驗規程的代號。

試驗環境:指試驗場所的溫度和溼度。

主要儀器:指使用計量器具或專用試驗儀器的名稱及型號。

試驗者:填試驗者本人姓名,不得代簽。

校核者:填校核者本人姓名,若試驗者與校核者是同一人,無第二者,則試驗結果無效。

試驗日期:試驗當天日期。

②表中主體部分的填寫:

(1) 應將試驗數據如實填在規定的格內或欄內。其中各項試驗結果的計算及數據

應符合有效數字的規定,測定結果應符合試驗規程規定的精度或允許差的要求。採用的計量單位要與表中規定的保持一致,不得隨意採用。

(2)如填寫有誤,不得塗改,應在原數據上劃一槓,在旁邊將正確數據填上。

(3)試驗結果欄是綜合上述檢測數據,用簡煉的語言將試驗結果與施工技術規範或試驗規程相比較後得出合格或能否使用的結論。

(4)附註或備註欄在必要時填寫與試驗有關或須進一步說明情況的事由。

(5)監理工程師意見欄要求對檢驗結果準確地說明結論意見。

四、路基、橋涵用質評表填寫通用說明

施工質評表是公路建設項目及其所屬單位、分部、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標準表式。表式中分項、分部、單位工程的實得分(加權平均分等)精度是小數點後保留2位數。工程交工驗收前,施工單位、監理工程師、公路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對工程質量的檢驗評定一律用該類表式。

1.關於分項工程質評表總述

(1)為公路建設項目中各單位工程中的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的通用表式(路用房屋單位工程除外)。

(2)表中基本要求檢查結果欄,應按質評標準中各分項工程的基本要求內容填寫其檢查結果,文字敘述力求明確、簡煉。

(3)各分項工程中的檢查項目的檢驗方法和數量,按質評標準中相應的規定執行,路基的檢測方法執行交通部JTJ059-95《公路路基路面現場測試規程》,質評標準中規定的檢測頻率是必須做到最低限度的要求。

(4)分項工程的外觀鑑定欄,要求按質評標準中相應的分項工程鑑定的內容檢查後準確敘述,缺陷與不足及問題力求定量敘述。

(5)質量保證資料,按材料、施檢、質評三類資料敘述其檢查結果,資料缺陷、不全或失實內容等應具體敘述,以便按規定扣資料分。(詳情見《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

(6)一些分項工程檢查項目的實測值因欄內篇幅所限,檢測的全部數據填不下時,此欄可只填檢測總點數與主定結果,其實測數據結果的彙總表作為質評附件。

(7)所有表格的內容填寫內容具體可參照《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規定》以及本書中相關的補充說明。

2.《分部工程質量評定表》

(1)單位工程中的各分部工程,每一個分部工程按此表內容進行填寫,其檢評結果不論其所包括的分項工程個數的多少。

(2)分項工程名稱與部位應填寫準確規範。

(3)評定意見欄填符合設計文件及技術規範質評標準要求的程度。

3.《單位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1)適用於公路建設項目中除路用房屋單位工程之外的所有單位工程。

(2)用單位工程質評表,分部工程欄只填其名稱,質量評定欄只填結論欄的加權平均分和質量等級。

(3)分部工程的優良率計算,以分部工程質評表統計的個數為基數計算。

(4)評定意見欄為簡要的文字敘述,即內在質量、幾何尺寸、觀質量三方面的總體概括。

質量等級欄一般填不合格、合格、優良字樣。

五、路線用表填寫說明

路線—01 導線點測量記錄

(1)該表為高速、一級公路、大橋、隧道等用座標放樣或用導線點網控制的工程使用。採用座標放樣或用導線點網控制的工程使用。不採用座標放樣的工程,不填此表。

(2)在施工放樣前,施工單位應到施工現場全線複測設計圖所提供的導線點座標。檢查無誤後方可進行施工放樣,否則應查明原因,對有問題的導線點應重新設定。

(3)測定儀器採用全站儀或紅外儀。

(4)項目名稱應填寫齊全。如:* * * 工程。

(5)測量範圍為複測的起訖樁號。

(6)實測距離為兩導線點間的距離,實測夾角為相鄰兩導線間的夾角。

六、路基用表填寫說明

路基—01 施工增設水準點記錄表

(1)水準點增設採用一組水平儀往返測量,或兩組水平儀單向測量,閉合差應符合相應公路等級的水準測量要求。

(2)L──為引用水準點至設定水準點間距離;n──為測站數。

(3)路基—03為該表的附件。

(4)水準點的埋設應安全牢固,不受施工干擾。

路基—03 高程測量記錄

(1)該表適應於各級公路的路基、路面、橋涵構造物的高程檢測記錄作為分項工程附件資料。

(2)採用碳素筆填寫,按內容要求逐項認真填寫。

(3)本行寫錯劃掉,在下行重新填寫,不得在本行改寫。

(4)備註欄填寫偏差值。

路基—03、路基—05、路基—12分別為路基中線平面位置、寬度,邊坡檢測記錄表。

該表適應於路基、路面各層次寬度、中線平面位置偏差、路基邊坡檢測記錄。

(1)樁號為檢測點或斷面的路線位置。

(2)1/2寬為實測全寬度的1/2。

路基—04 土方路基分層填築鬆鋪厚度檢查表

(1)本表適應於不同等級公路不同土質分層填築厚度檢查用表。

(2)控制路基分層填築厚度,保證路基各層壓實度。

(3)檢測層次為距原地面算起的層次,每層次每100米抽檢5個斷面。每個斷面抽檢3個點。

(4)起訖樁號為檢查段落起訖點。

(5)地點樁號為檢查點樁號。

路基—06 路基寬度、高程、橫坡、中線偏位檢測斷面位置隨機選取計算表。同時也用於路基現場測試位置的選定。

(1)隨機取樣選點方法是按數理統計原理在路基施工現場檢測時決定測定區間、測定斷面、測點位置的方法。

(2)適用於公路路基各層次及各種現場測定時,為獲得代表性試驗數據需決定測定區間、測定斷面、測定位置時使用。

(3)填寫舉例詳見《公路路基路面現場測試規程》第134、135頁。

路基—07 土方分層壓實度檢驗簽證表

(1)用於路基每個作業施工地段的各層次,將與離路基頂面同距離層次中的實測幹密度、標準幹密度和壓實度值按檢驗位置樁號,沿路線前進方向由小到大逐個填入此表。

(2)進行評定計算合格後,呈報監理工程師籤認。

路基—09 填前場地清理施工原始記錄

(1)本表適用於原地面的清理填前的場地清理。

(2)所有清淤圍堰應有圖示進行表示,所有尺寸應精確至cm。

路基—10 路基橫坡記錄表

該表適應於對路基路面各層次橫坡度進行檢測記錄。檢測路基各層次橫坡度時應按表中要求內容填寫清楚。

(1)樁號為檢測斷面之樁號。

(2)採用水準儀進行檢測,只讀取相對高程。

(3)路中:高速、一級公路有中央分隔帶的公路為中央分隔帶邊緣位置,無中央分隔帶時為路中心線。

(4)高差欄分路基頂面、路肩兩欄,路基頂面為其邊緣與路中高差,路肩為路基頂面邊緣與路基邊緣高差。

路基—11 路基平整度檢測記錄

(1)該表適應於路基平整度檢測,採用三米直尺檢測記錄。

(2)起訖樁號為檢測段落起訖點。

(3)檢測時按要求頻率進行檢測。

路基—13 回彈彎沉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用於測定路基的回彈彎沉,目的是評定其整體承載能力。

(2)雙車道每一評定段(不超過1KM)測點數少於80個點不得進行統計評定。

(3)初始讀數為汽車起步時百分表的最大讀數,終讀數為汽車開走後百分表指針回落到某一靜止位置的讀數。

(4)本試驗檢測時監理應旁站,並在附註欄內籤認。

路基—14 回彈彎沉檢查結果報告

(1)路段起訖樁號與路基分項工程評定單元的起訖樁號相同。是路基一個分項工程評定的附件資料。

(2)處理意見欄指對捨棄的彎沉值過大的點的局部處理。

路基—15 試驗委託單

(1)此表用於施工單位必須具有一定的資質等級,此表委託單位應一式兩式填寫,試驗單位一份,另一份裝入技術資料歸檔。

路基—17 “顆粒分析試驗記錄”(篩分法)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對粒徑大於0.074mm的土進行分析試驗,其目的是:劃分土類,鑑定土的工程性質。

(2)小於2mm土質量:指經粗篩分析2mm篩孔以下的土質量。

(3)試驗結果:此欄應說明土樣篩後總質量與篩前總質量之差值是否超過1%的要求,試驗是否有效,並進行土的鑑別分類。

路基—18 “粒徑分配曲線”

(1)適用範圍和目的:此表用於粗粒土,目的是在粒徑分佈曲線上找出土粒分佈範圍和分佈形狀(即不均勻係數和曲率係數),藉以判斷土的級配情況。

(2)此表中的“試樣編號”應與橋涵—01中的“試樣編號”相一致。

(3)試驗結果:在繪製的粒徑分配曲線上找出通過率分別為10%、30%和60%的粒徑(mm),填入試驗結果中,分析土的級配情況,確定土的工程名稱或代號。

路基—19 易溶鹽總量試驗記錄(質量法)

(1)適用範圍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各類土,在施工前和施工中對土質有疑議時必須進行此試驗,目的是檢測土中易溶鹽的性質和含量。

(2)試驗中各稱量數值應精確到0.0001克,並應進行平行試驗。

(3)全鹽量為兩次平行的平均值,精確到0.001%。

(4)附註欄應註明土的全鹽量的多少及土的鑑別分類和代號。

路基—20 有機質含量試驗記錄(重鉻酸鉀容量法)

(1)適用範圍和目的:本試驗用於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對有機質含量不超過15%的土質有疑異時進行,目的在於瞭解土中有機質的含量,確定土的工程性質。

(2)試驗須進行平行試驗,取平均值即為土的有機質含量。

(3)“滴定前讀數”、“滴定後讀數”、滴定消耗均精確到0.01毫升。

(4)因該試驗計量要求精確,溫度要求嚴格,試驗允許平行差小(見JTJ051—93附錄D),故附註欄填寫時應註明試驗中各時期的石臘油鍋的溫度、試驗結果及標準要求,有機質土的名稱和代號,可否使用等。

路基—21 硫酸根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適用於施工前和施工中有疑異的各類土,目的是檢測土中硫酸根的含量。

(2)“質量法”中各質量欄均為1/10000的分析天平稱量,精確到0.0001克,硫酸根含量的計算精確到0.001%。

(3)試驗平行差應符合附錄C表2的要求。

(4)附註欄應填寫土的分類名稱、代號及硫酸根含量、標準要求、使用情況。

路基—22 碳酸根、碳酸氫根、氯根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適用範圍同試表05,目的是測定土中的碳酸根、碳酸氫根和氯根的含量,從而確定土的性質。

(2)必須進行平行試驗,氯根含量的試驗有兩種方法,選定試驗方法後,應將標準液的名稱填入“( )標準液的濃度”括號內。

(3)附註欄應分別填寫試驗所得的各酸根的含量,並註明土類別名稱和代號。

路基—23 易溶鹽試驗報告

(1)將試表9、10中的試驗結果匯入此表,通過計算判斷土中含鹽的性質和程度。

(2)附註欄應分析此鹽漬土的類別、代號、可否使用、可能產生的影響等。

(3)工程名稱欄必須註明區段。

路基—25 擊實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目的在於確定土的最佳含水量及最大幹密度。

(2)“> mm顆粒含量”應填寫38或25。

(3)含水量計算精確到0.1%,幹密度的計算精確到0.01(克/立方厘米)。

(4)如進行水穩層試樣擊實,應在試樣說明欄內註明水泥劑。

(5)試驗結果及說明:繪製的含水量和幹密度關係曲線必須有峰值點,否則應進行補點或重新試驗,必要時適當加以文字說明指出試驗所得的最佳含水量和最大幹密度。

路基—26 試表09“最大幹密度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測量0.074mm以下的幹顆粒質量百分數不大於15%的無粘性自由排水的粗粒土和巨粒土的最大幹密度。

(2)試驗方法為乾土法或爆炸土法,試驗次數為二次平行試驗,其平均值精確到0.01(克/立方厘米)即為最大幹密度。

(3)附註欄,應對試樣的外觀和試驗過程的反常現象(如試樣損失、分離情況)加以描述,並註明試筒尺寸和使用方法。

路基—27 液限塑限聯合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目的:本試驗用於粒徑不大於0.5mm有機質含量不大於試樣總量5%的土,其目的是測定土的液限和塑限,計算塑性指數,為劃分土類,確定土的工程性質提供依據。

(2)含水量:此欄目中除“個別值”和平均值“精確到0.1%外,其餘均精確到0.01克。

(3)試驗結果:本欄目應明確指出液限、塑限、塑性指數各是多少,並註明土的類別和代號。

路基—28 “標準密度試驗結果彙總表”

(1)將一個分部工程的所有擊實試驗結果彙總於此表,試樣編號、材料名稱、取樣位置、代表地段和層次必須與路基—25中相符。

(2)在附註欄中對特殊地段的特殊土質加以必要的說明。

路基—29 量砂密度校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用於測定粒徑為0.25~0.5mm清洗乾燥的均勻砂的密度,其目的是獲取量砂的標準密度,藉以測定壓實度。

(2) 試驗中質量的秤量應精確到1g。

(3) 量砂密度取三個單值的平均值,精確到0.01g/cm3

(4)附註欄應註明量砂的粒徑範圍和量砂密度。並呈報監理簽證。

路基—30 “壓實度檢查記錄(環刀法)”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用於公路工程施工中現場測定細粒土土基及細粒土的無機結合料路面基層的壓實度。

(2)每個取樣位置必須進行平行試驗,取其算術平均值,平行差不得大於0.03g/cm3

(3)其它同路基—25。

路基—31 “壓實度檢測記錄(灌砂法)”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適用於在現場測定基層(或底基層)、砂石路面及路基土的各種材料壓實層的密度和壓實度,也用於瀝青表處治、瀝青貫入式路面層的密度和壓實度檢測。目的是檢驗和控制路基路面各層次的壓實程度。

(2)取樣位置應填寫隨機取樣計算表中的“縱向樁號和離路中心線的位置,如K100+065.5左1.2m”。

(3)試樣編號應與“隨機取樣計算表”中編號一致。

(4)取樣深度應與使用的灌砂筒直徑大致成1:1的關係。

(5)試樣溼密度精確到0.001g/cm3,幹密度精確到0.01g/cm3。含水量、壓實度的計算精確到0.1%。

(6)試驗層次欄應註明距路基頂面的距離。

路基—32 壓實度檢查記錄(核子儀法)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方法用於施工現場測定均勻的細粒土的路基或路面材料的密度和含水量,並計算壓實度。(此方法不宜用作仲裁試驗或評定驗收的依據)。

路基—33 含水量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公路工程集料含水量測定。

(2)各質量欄稱量至0.01克,含水量計算均精確到0.1%。

(3)附註欄應填明試驗的平行差,允許平行差和含水量。

路基—34 水泥和石灰劑量試驗表

(1)主要為施工過程中工地快速測定水泥或石灰劑量用,也用在施工以前繪製水泥劑量與EDTA耗量的標準曲線時,用於工地試驗室和中心實驗室。

(2)取樣位置應填入現場隨機選定的具體位置,即樁的縱橫向距離。

(3)測試結果要求準確至0.1%。

七、橋涵用表填寫說明

橋涵—03 水泥混凝土抗折強度試驗記錄

(1)此表為水泥混凝土路面配合比設計時和施工過程中水泥混凝土抗折強度試驗表式,適用於各級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0.1MPa。

(3)試驗記錄按試驗日期排序。

(4)砼抗折試驗必須有兩人以上進行,否則試驗結果無效,若監理工程旁站試驗過程,應在附註欄內籤認。

橋涵—04 焊接鋼筋試驗記錄

(1)此表用於檢驗電焊工技術操作水平及能否上崗,也用於對鋼材試樣焊接質量檢驗,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對焊接質量進行評述,並判定是否符合規定要求。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和橋涵—07相同。

橋涵—05 水泥物理力學性能試驗報告

(1)此表是對水泥技術性能檢驗後而出的報告單,有橋涵—05彙總而來。

(2)國家規定標準一欄應填寫國家最新頒佈的水泥檢驗標準。

(3)結果評定一欄應根據檢測結果確定該批水泥或樣品是否符合檢驗標準,能否使用。

橋涵—06 水泥物理力學性能試驗記錄

(1)此表用於水泥進場時按批量抽樣進行其性能檢驗,也用於施工過程中超過出廠日期三個月的水泥性能檢驗,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表中試驗日期指水泥各項性能檢驗的起止日期,水泥膠砂強度製作時間和強度試驗時間應填寫月、日、時。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水泥的細度和標準稠度用水量準確至0.1%;抗折強度準確至0.1MPa;抗壓強度準確至0.1MPa。

橋涵—07 鋼筋拉力及彎曲試驗記錄

(1)此表用於對進廠鋼材使用前按批量抽樣檢驗其性能是否合格、能否使用的記錄。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鋼材的取樣方法和數量應嚴格按試驗規程執行。在附註欄內填寫各項技術指標的規定值或允許範圍,並根據實測值確定該材料是否合格。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當屈服點和抗壓強度在200~1000MPa範圍時,準確至5MPa;當屈服點和抗拉強度大於100MPa時,準確至10MPa。

伸長率:當標距>10%時,準確至1%。

橋涵—08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一)

(1)為水泥混凝土用某種細集料料場代表試樣進行品質檢驗記錄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

橋涵—09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二)

(1)為水泥混凝土用某種細集料場代表試樣進行品質檢驗記錄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堆積密度準確至10Kg/m3;表現密度準確至10Kg/m3;空隙率準確至1%;雲母含量和輕物質含量準確至0.1%;SO3含量準確至0.01%;堅固

性準確至1%。

橋涵—10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試驗報告

(1)此表為水泥混凝土用細集料料場的代表試樣各項技術指標檢驗後出的報告單,由橋涵—08、橋涵—09依次彙總而來。

(2)表中“質量標準”應符合施工技術規範或設計要求。

(3)“結果評定”欄應根據以上結果來確定材料是否合格。

橋涵—11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一)

(1)為水泥混凝土用某種粗集料料場代表試樣進行品質檢驗記錄者,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壓碎值和針片狀顆粒含量準確至0.1%;堅固性準確至1.0%。

橋涵—12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二)

(1)為水泥混凝土用某種粗集料料場代表試樣進行品質檢驗記錄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

橋涵—13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三)

(1)為水泥混凝土用某種粗集料料場代表試樣進行品質檢驗記錄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堆積密度準確至10Kg/m3;表觀密度準確至10Kg/m3;空隙率準確至1%。

橋涵—14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試驗報告

(1)此表為水泥混凝土用粗集料料場的代表試樣各項技術指標檢驗後出的報告單,由橋涵—11、橋涵—12、橋涵—13依次彙總而來。

(2)表中“質量標準”應符合施工技術規範和設計要求。

(3)“結果評定”欄應根據以上結果來確定材料是否合格。

橋涵—15 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設計表

(1)此表為施工前對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設計時使用,適用於工地試驗室和中心試驗室。

(2)對水泥混凝土中所用各種原材料須經過檢驗合格後才能進行配比設計。橋涵—03、橋涵—05、橋涵—06、橋涵—10、橋涵—23等應作為此表的附件。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符合規定的精度。

橋涵—16 水泥混凝土配合比報告

(1)此表根據橋涵—15的試配結果進行填寫。

(2)實測砼抗壓(折)強度一欄應填入7天和28天的強度測定值,橋涵—15為此表的附件。

(3)結論一欄應對選定配合比和使用於工程項目的具體部位作出明確、簡煉的說明。

橋涵—17 石料(集料)的毛體積密度試驗記錄(靜水稱量法)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遇水崩解、易溶和幹縮溼脹性的鬆散石料外的所有石料。目的是測定石料在乾燥狀態下包括孔隙在內單位體積固體材料的質量。

(2)乾燥試樣質量稱量時精確到0.01g。

(3)吸水飽和試件的質量、吸水飽和試件在水中的質量均精確到0.01g。

(4)附件欄應註明石料(集料)的組成是否均勻,試驗結果,對於組成均勻的石料其密度為三個試件所測結果的平均值,否則應記錄最大值與最小值。

橋涵—18 石料抗壓強度試驗記錄

(1)為橋涵構造物砌體用於岩石的強度分級和巖性描述時用此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

(2)測算結果計算要求:試件尺寸精確至0.1mm;抗壓強度值精確至1MPa;極限荷載記錄以N為單位。

(3)如因設備條件限制達不到精度要求時應在試驗報告中註明。

(4)一組為六個試件,記錄中應增加一格。

橋涵—20 集料篩分試驗記錄

(1)為測定混凝土中所用碎石、卵石、天然砂或人工砂等集料的顆粒級配及粗細程度時的記錄表式,適用於各級試驗室。

(2)篩孔尺寸應根據該工程項目規範和設計要求選擇一套標準篩。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精確至0.1%。

(4)試驗結果欄應將每一篩孔的通過量與施工技術規範或設計要求的級配範圍對比後確定其是否合格。

橋涵—21 含泥量試驗記錄

(1)為施工過程中隨時對粗、細集料抽樣進行含泥量檢驗的常用表式, 適用於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

(3)橋涵—17、橋涵—18、橋涵—19、橋涵—21為施工中常規檢驗項目。

橋涵—22 粗集料針片狀顆粒含量試驗記錄(規準儀法)

(1)為施工過程中隨時對粗集料抽樣進行鍼片狀顆粒含量檢驗的常用表式,適用於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

橋涵—24 集料壓碎值試驗記錄

(1)為施工過程中隨時對粗、細集料抽樣進行壓碎值檢驗的常用表式,適用於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

橋涵—25 混凝土、砂漿施工配料通知單

(1)本表是澆築混凝土構造物及砂漿砌體施工時的現場配料通知單。

(2)本表應根據進場材料砂石中含水量及砂中含石量的情況填寫該表,本表填寫一式兩式,一份存檔一份交現場施工計量人員。

橋涵—26 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試驗記錄

(1)此表主要用於對水泥混凝土結構物施工過程中砼拌合物和易性檢驗的常用表,適用於工地記錄室。

(2)坍落度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5mm。

(3)此表為分項工程的試驗資料。

橋涵—27 水泥混凝土(砂漿)抗壓強度試驗記錄

(1)此表為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設計時和施工過程中混凝土(砂漿)抗壓強度試驗常用表式,適用於各級試驗室。

(2)抗壓強度測定值按JTJ053—94《公路工程水泥混凝土試驗規程》中T0571—94計算。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MPa。

(4)試件抗壓強度記錄要求:

大中橋樑上部結構以孔為單位;下部結構以墩臺為單位;小橋、涵洞以每座(道)為單位。小橋、涵洞蓋板及小型構件的預製按試驗日期順序記錄。

(5)砼抗壓試驗必須有兩人以上進行,否則試驗結果無效,對承包人自檢的抗壓試驗監理工程師必須旁站試驗過程,並在附註欄內籤認。

橋涵—28 水泥混凝土抗壓強度彙總評定表

(1)此表由橋涵—27彙總而來,應按一個分項工程為單位進行彙總評定。評定方法按照JTJ071—94《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附錄D執行。

(2)此表應作為質評的附件。

(3)大中橋樑上部結構以孔為單位;下部結構以墩臺為單位;小橋、涵洞以每座(道)為單位;擋土牆按設計道或處為單位進行評定。

(4)此表應作為質評表的附件。

橋涵—29 金屬洛氏硬度試驗記錄

(1)此表為預應力砼錨具進場時和施工中對其硬度檢驗用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HRC。

橋涵—30 回彈法測試混凝土強度記錄

橋涵—31 回彈法測試結構或構件混凝土強度計算表

(1)此兩張表用於對混凝土強度有懷疑或在工程質量驗收時驗證砼強度用,主要用於監理和質量監督部門進行砼質量驗證時使用。

(2)橋涵—30為現場測試記錄,橋涵—31用於所測數據的計算和處理。

(3)測試前回彈儀需經計量部門標定合格後使用。

橋涵—32 明挖基礎檢測記錄表

(1)本表適用於橋涵、擋土牆及其它結構物一個明挖基礎的幾何尺寸檢查,本表為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附件資料。

(2)填表時應注意如實記述水文地質情況,說明能否滿足設計對地基的要求等。

(3)標高檢測:橋涵基礎應檢測四個角及中心處的標高,擋牆及導流壩每二十米檢測三點,且不少於三點。

(4)軸線平面示意圖按橋涵—37圖示填寫。

(5)施工單位自檢合格後,監理工程師應進行檢測,並在工序交驗表中籤署意見。

橋涵—35 混凝土施工記錄

(1)本表為水泥混凝土澆築時的施工記錄,由承包人填寫。

(2)對於一個工作班完成的同一配合比若干小型構件每工班填寫一張,其餘構件每構件填寫一張。

(3)試件組數應嚴格按照JTJ071—94附錄D要求製取和編號。

橋涵—36 漿砌片塊石原始記錄

(1)本表用於涵洞、擋土牆、護坡、導流壩、錐坡等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的幾何尺寸檢查,作為工序交驗及分項評定的資料之一。

(2)序號6、7、8可視具體工程項目按JTJ071—94的填寫檢查項目。

(3)備註欄內填寫斷面位置等有關需說明的問題。

橋涵—37 橋涵及構造物軸線放樣記錄表

(1)本表為小橋涵及其它構造物(擋土牆、截水壩、護坡等)開工前及基坑開挖完成後的軸線放樣和基礎澆築後的放樣檢查記錄。

(2)小橋涵及其他結構物開工前放樣僅填序號3、4、5、6項內容,基坑開挖完成後軸線放樣及基礎澆築後的放樣檢查填序號1、2、3、4、5、6項的內容。

(3)示意圖中標明橋涵軸線樁樁位及其護樁樁位,以及其它構造物軸線控制樁樁位及護樁樁位。

(4)表中軸線偏位是指對於所放軸線進行檢查的結果,中心樁地面高程指開挖前原地面標高,對於導流壩、擋土牆等應每20米測量二點。

(5)合格率指基礎澆築完成後的檢查結果。

橋涵—39 鑽孔記錄表(衝擊鑽進)

(1)本表為鑽孔施工記錄,施工中不用衝擊鑽機成孔時則衝程、衝擊次數欄不填。

(2)本表每工作班填寫一張。

(3)備註欄內應註明鑽孔過程中有無故障發生。

橋涵—40 鑽孔樁終孔後灌注混凝土前檢查記錄

(1)本表用於鑽孔樁終孔後灌注混凝土前的檢查,它與水下混凝土灌注記錄及鑽孔樁成品檢查表一起作為鑽孔灌注樁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依據。

(2)終孔孔底標高是指鑽機鑽至孔底量測定的實際標高、灌注前孔底標高指鋼筋籠放入孔中後量測的孔底標高。標高測量以護筒頂標高為基準。

(3)鑽孔過程中出現的如塌孔、卡鑽、孔身偏斜等問題,均應在鑽孔中出現的問題及處理欄內如實填寫,並註明處理方法及處理結果,同時還應說明清孔方法及結果。

橋涵—41 水下混凝土灌注記錄

(1)本表為水下混凝土灌注時的記錄,為鑽孔灌注樁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附件資料。

(2)護筒頂面可做為測量深度的基準面。

(3)灌注前孔底標高指水下混凝土灌入前測量孔深後計算的標高。

(4)灌注中要事記欄內應詳細說明有無出現鋼筋籠上浮、卡管、斷樁等事故,以及出現問題的處理措施及結果。

(5)監理應旁站,並在灌注中要事記欄內簽署意見。

橋涵—43 支座安裝檢查記錄表

(1)本表為大中小橋樑每孔的安裝檢查記錄,它作為樑板安裝分項工程評定的資料之一。

(2)支座中心偏位應檢查順橋及橫橋向兩個方向。

(3)每塊樑板頂面縱向高程在兩端及中間各測一點。

橋涵—44 張拉設備校驗記錄

(1)本表用於先張法、後張法預應力筋張拉設備的校驗。

(2)千斤頂與油壓表應配套編號校驗使用,以確定張拉力與壓力錶讀數之間的關係曲線,宜採用實驗機法。

(3)使用6個月或200次以上以及在使用過程中出現不正常情況應重新校驗。

(4)校驗時應特別注意:分級記錄實驗機噸位和對應的油壓表讀數,重複三次取壓力錶讀數的平均值,作為某一鑑定噸位。

橋涵—47 後張預應力管道檢查

(1)本表用於後張法預應力鋼絲束、鋼絞線管道座標位置的檢查,作為後張法預應力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資料之一,每塊樑(板)填寫一張。

(2)檢查頻率及方法應符合JTJ071—94的要求。

(3)管道間距應測量淨間距。

橋涵—48 後張預應力鋼筋(絲)張拉記錄表

(1)本表適用於鋼絲束、鋼絞線採用夾片式錨具、或錐錨式錨具的後張法預應力張拉記錄,作為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資料之一。

(2)張拉前應對張拉設備進行校驗。

(3)張拉伸長率=(理論伸長值-實際伸長值)/理論伸長值。

(4)說明欄內說明張拉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處理結果,監理旁站後在備註欄內簽署意見。

橋涵—49 預應力孔道壓漿記錄

(1)本表為後張法預應力樑孔道壓漿時的記錄,每塊樑(板)填寫一張。

(2)每一工作班應制取不少於3組的水泥資料試件。

(3)監理旁站後在備註欄內簽署意見。

橋涵—51 橋臺後回填檢查表

(1)本表用於橋涵一個臺揹回填土的檢驗與籤認。

(2)回填層次是從原地面算起編號,並註明各層距路基面的距離。

(3)表中數據壓實度等從路基—30、路基—31、路基—32得來。

(4)監理員每層旁站監理後對壓實度抽檢核認,待臺揹回填完成後由專業監理工程師籤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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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常用支付表

支表—1 工程進度表

支表—2 中期支付證書

支表—3 清單支付報表

支表—4 工程變更一覽表

支表—5 單價變更一覽表

支表—6 永久性工程材料到達現場計量表

支表—7 扣回材料設備預付款一覽表

支表—8 扣回動員預付款一覽表

支表—9 中間計量表

支表—10 中間支付彙總表

施工監理表

監1—1 施工圖審查申報表

監1—2 進場材料申報表

監2 施工放樣報驗單

監3 工程變更令

監4 工程變更申報表

監5 分部(項)工程開工通知

監6 分部(項)工程開工申報表

監7 承包人每週工作計劃

監8 檢驗申請批覆單

監9 工作指令

監10 工地會議紀要

監11 中間交工證書

監12 分包申請報告單

監13 工程暫時停工指令

監14 復工指令

監16 工程交工證書

監17 工程缺陷責任期終止證書

監18 每日施工活動報表

監19 施工技術方案報審表

監20 監理日報

工程師月度報告

報1 合同執行概況表

報2 施工人員狀況表

報3 主要進場機械設備表

報4 承包商試驗儀器設備狀況表

報5 監理機構框圖

報6 為工程師提供的測量儀器狀態表

報7 氣象及施工活動報告

報8 施工測量形象進度圖

報9 工程進度概況表(1、2、3、4)

報10 承包商施工測量概況表

報11 施工試驗檢測概況表

報12 監理獨立測量概況表

報13 監理工程師獨立試驗概況表

報14 承包商混凝土、砂漿試驗件概況表

報15 工程事故一覽表

報16 工程延期/索贈一覽表

報17 工程變更彙總表

路線用表

路線—01 路線導線網、點測量(複測)報表

路線—02 路線水準點測量(複測)報表

交通工程設施用表

交通—01 交通標誌安裝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交通—02 標線噴塗與安裝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交通—03 視線誘導標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基用表

路基—01 路基、構造物、路面施工增加水準點測量報表

路基—02 路基、構造物、路面高程測量報表

路基—03 路基、路面中線平面位置檢測表

路基—04 路基填築鬆鋪厚度檢查表

路基—05 路基、路面寬度檢測表

路基—06 路基、路面隨機取樣位置計算表

路基—07 土方分層壓實度檢驗簽證表

路基—08 路基分層壓實度檢驗彙總表

路基—09 填前場地清理施工原始記錄

路基—10 路基、路面橫坡度檢測表

路基—11 路基、路面平整度檢測表

路基—12 路基邊坡坡度檢測表

路基—13 路基、路面回彈彎沉檢測表

路基—14 路基、路面回彈彎沉檢測結果報告

路基—15 路基、構造物、路面材料試驗委託單

路基—16 路線施工測量放線檢測表

路基—17 土的顆粒大小分析記錄

路基—18 路基、路面粒徑分配曲線表

路基—19 易溶鹽總量及鈣鎂離子測定試驗記錄

路基—20 路基、路面有機質含量試驗記錄

路基—21 路基、路面硫酸根試驗記錄

路基—22 碳酸根、碳酸氫根和氯根記錄

路基—23 路基、路面易溶鹽試驗報告

路基—24 路基材料試驗報告

路基—25 路基、構造物、路面擊實試驗記錄

路基—26 最大幹密度試驗記錄

路基—27 路基、路面液限、塑限聯合試驗記錄

路基—28 路基、路面標準密度試驗結果彙總報表

路基—29 路基、路面量砂密度檢驗報告

路基—30 路基、構造物壓實度檢測表(環刀法)

路基—31 路基、構造物、路面壓實度檢測一覽表(灌砂法)

路基—32 路基、路面壓實度檢測表(核子儀法)

路基—33 路基、構造物、路面含水量試驗記錄

路基—34—1 石灰化學成份(CaO+MgO)含量試驗記錄

路基—34—2 穩定土中石灰或水泥劑量測定試驗報告

路基—35 土方路基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路基—36 石方路基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路基—37 路基邊坡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基—38 鋪緣石鋪設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路基—39 路肩質量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路基—40 現場CBR值測定記錄

路面用表

路面—1 水泥混凝土面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2 瀝青混凝土面層和瀝青碎(礫)石面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3 瀝青貫入式面層(或土拌下貫式面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4 瀝青表面處治面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5 水泥土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6 水泥穩定粒料基層及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7 石灰土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8 石灰穩定粒料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9 石灰、粉煤灰土基層和底基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0 石灰、粉煤灰穩定粒料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1 級配碎(礫)石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2 填隙礫石(礦渣)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3 路槽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路面—14 路緣石鋪設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5 路肩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6 無側限抗壓強度試驗

路面—17 石灰未消解含量試驗

路面—18 間接抗壓強度試驗(劈裂試驗)

路面—19 瀝青物性試驗

路面—20 瀝青物性試驗

路面—21 瀝青物性試驗

路面—22 瀝青物性試驗

路面—23 瀝青粘附性試驗(水煮法)

路面—24 瀝青含蠟量試驗(蒸餾法)

路面—25 浮化瀝青試驗

路面—26 瀝青混凝土礦料組成試驗

路面—27 瀝青混和料馬歇爾試驗(蠟封法)

路面—28 瀝青混和料馬歇爾試驗(水中重法)

路面—29 瀝青混和料中最佳瀝青用量試驗

路面—30 瀝青混和料中瀝青用量選定圖

路面—31 瀝青混合料抽提試驗

路面—32 瀝青技術性能試驗彙總表

路面—33 瀝青技術性能試驗彙總表

路面—34 礦粉親水系數及含水量試驗

路面—35 路面結構層壓實度檢驗彙總評定表

路面—36 瀝青碎石路面密度試驗記錄表(蠟封法)

路面—37 瀝青碎石路面密度試驗記錄表(體積法)

路面—38 瀝青碎石路面密度試驗記錄表(表幹法)

路面—39 瀝青封面施工前下承層處理記錄

路面—40 路面厚度檢查表

路面—41 瀝青碎石施工前場地清掃記錄

橋涵用表

橋涵—01 泥漿比度、稠度和含砂試驗

橋涵—02 孔道壓漿水泥漿試驗記錄

橋涵—03 砼抗折強度實驗報告單

橋涵—04 鋼筋焊接試驗報告

橋涵—05 構造物、路面用水泥物理力學性能試驗報告

橋涵—06 路基、路面水泥物理力學性能試驗記錄

橋涵—07 鋼筋拉力及彎曲試驗報告橋涵—08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一)

橋涵—09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二)

橋涵—10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技術性能試驗報告

橋涵—11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一)

橋涵—12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二)

橋涵—13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三)

橋涵—14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報告

橋涵—15 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設計表

橋涵—16 水泥混凝土配合比報告

橋涵—17 集(石)料的毛體積密度試驗記錄

橋涵—18 石料抗壓強度試驗記錄

橋涵—19 石料試驗報告

橋涵—20 集料篩分檢測表

橋涵—21 集料含泥量檢測表

橋涵—22 構造物、路面粗集料針片狀顆粒含量檢測表(遊標卡尺)

橋涵—23 構造物、路面粗集料針片狀顆粒含量檢測表(規測儀)

橋涵—24 構造物、路面集料壓碎值檢測表

橋涵—25 混凝土、砂漿施工配合比通知單

橋涵—26 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試驗記錄

橋涵—27 水泥混凝土(砂漿)抗壓強度檢測表

橋涵—28 水泥混凝土(砂漿)抗壓強度彙總評定表

橋涵—29 金屬洛氏硬度試驗報告

橋涵—30 回彈法測試水泥砼結構或構件強度檢測表

橋涵—31 回彈法測試砼結構或構件強度計算表

橋涵—32 明挖基坑基礎檢查表

橋涵—33 模板、拱架及支架製作記錄

橋涵—34 –1 模板安裝檢查表

橋涵—34 –2 預製構件底座檢查表

橋涵—35 混凝土施工原始記錄表

橋涵—36 砌石施工原始記錄

橋涵—37 橋涵及構造物軸線放樣檢查

橋涵—38 倒虹吸壓水試驗原始記錄

橋涵—39 鑽孔灌注樁鑽孔原始記錄

橋涵—40 鑽孔樁灌注混凝土施工前檢查表

橋涵—41 水下混凝土灌注檢查表

橋涵—42 無破損檢測基樁報告表

橋涵—43 支座安裝檢查表

橋涵—44 張拉設備校驗表

橋涵—45 預應力鋼筋冷拉檢測表

橋涵—46 先張預應力鋼筋(絲)張拉檢測表

橋涵—47 後張預應力管道檢查

橋涵—48 後張預應力鋼筋(絲)張拉記錄

橋涵—49—1 預應力孔道壓漿檢測表橋涵—49—2 封端現場質量檢查表

橋涵—50 混凝土鑽芯取樣檢測表

橋涵—51 橋(涵)臺回填檢查表

橋涵—52 漿砌砌體和混凝土擋土牆分

橋涵—53 錐、護坡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4 幹砌片石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5 導流工程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6 橋樑總體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7 鑽孔灌注樁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8 樁或雙壁墩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9—1 頂推臺座、導樑安裝質量檢查表

橋涵—59—2 箱梁頂推質量檢查表

橋涵—60 挖孔樁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1 管道基礎及管節安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2 漿砌片石基礎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3 墩、臺身砌體現場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4 側牆砌砌體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5 鋼筋加工及安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6 鋼筋網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7 混凝土基礎分項工程質量檢評定表

橋涵—68 承臺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評定表

橋涵—69 混凝土護欄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0 墩、臺身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1 墩、臺帽或蓋樑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2 預製樑(板)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3 就地澆築樑(板)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4 小型預製件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5—1 鋼絲、鋼絞線先張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5—2 鋼線、鋼絞絲後張法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6 樑、板安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7 頂入法施工樑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8—1 懸臂澆築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8—2 懸臂樑拼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9 橋面鋪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0 人行道鋪設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1 欄杆安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2 護欄安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3 管涵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4 蓋板涵、箱涵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5 拱涵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6 倒虹吸管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分部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單位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7 構造物地基承載力檢測表

橋涵—88 振衝碎石樁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9 振衝碎石樁施工原始記錄

橋涵—90 伸縮縫安裝分項檢驗評定表

橋涵—91 挖孔樁灌注混凝土施工前檢查表

橋涵—92 挖孔灌注樁挖孔原始記錄

月施工進度計劃圖

施工總體進度圖

說明:1.對於路基與橋涵防護工程的共用表格,只在路基與橋涵、防護工程目錄中單獨列出,請直接使用。

2.對於目錄中未列出表格,而施工或監理、支付中,需要使用。由各單位參照有關規範文 件設計,報管理工程師審批,並送總監辦備案,或由總監辦設計,下文傳達。

3.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用於本目錄未列出的而工程實際發生的其它分項的評定

附 錄

關於部分表格的填表說明

一、 施工監理表

監表1 施工圖審查報表

(1)承包人應在開工前對圖紙進行審核,審核表應作為開工申請報告之附件,同時應作工程施工圖,做到一橋一涵一圖。

監表2 施工放樣報驗單

(1)此表由承包人填寫上報,經旁站(現場)監理員檢查認可後報監理組專業監理工程師或監理組長,由專業監理工程師或監理組長報復。

(2)附件包括有關測量表格和資料及放樣表格和有關資料。

(3)監理員意見和監理工程師結論欄應填寫是否符合技術規範、設計等的具體要求。

監表3 工程變更令

(1)任何工程的形式、質量、數量和內容上的變動,必經由監理工程師簽發工程變更令,並由監理工程師監督承包人實施。

(2)變更可以由監理工程師提出,亦可由業主或承包人提出。

(3)此表因篇幅有限,變更理由及詳細說明欄內一般只能填寫主要內容,因此需附件說明。

(4)工程變更令的簽發按《工程監理實施辦法》辦理。

監表5、監表6 工程分項開工申請、批覆單

(1)此表應為分項工程開工申請和批覆單,由承包人提交,監理旁站簽署意見後,由專業監理工程師籤認、監理組長批覆。

(2)表中附件包括:①施工所具備的條件②施工內容③詳細的施工方法和工作程序④包括機構組織和人員分工在內的材料設備、勞力的安排⑤質量保證措施⑥安全生產保證措施⑦計劃進度⑧臨時工程情況⑨環保措施⑩開工前的有關試驗完成和批覆情況。其中施工所具備的條件包括承包人提交的施工圖紙、施工方案、測量放樣、水準點等資料以及檢測設備是否齊備等內容。

(3)在審查了附表並全部合格後批准分部(分項)工程開工。

監表7 承包人每週工作計劃

(1)此表由承包人(提交)填寫相應內容,監理組應掌握承包人的每週工作計劃,以便安排監理工作;監理工程師意見欄內填寫同意與否或是否調整。

(2)監理組應對承包人的周工作計劃進行檢查,檢查內容包括:①承包人為完成周計劃中所列項目的各工種人員現場準備情況②施工所需機械和設備現場準備情況及完好率③主要材料進場及準備情況④施工所需的試驗完成情況或準備情況等。

(3)如若檢查中發現施工條件尚不成熟,則可建議承包商調整人員、設備、材料等或調整週工作計劃。

監理日報:

(1)此表由專業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填寫,監理組長檢查並簽名。

(2)此表為某一日監理人員對被監理內容及施工中出現的問題和處理情況的記錄,表中包括人、機械設備和材料及試驗在當日工地現場的情況記錄,以及各級監理工程師發出的各指令等。監理人員應妥善保管,可能成為將來解決糾紛的重要依據。

監表8 檢驗申請批覆單同工序檢驗單( 一式兩分)

(1)此表在分項工程人員到現場對其已完工作(程)進行檢驗,旁站監理員接此表後要對承包人提出的已完工作進行檢驗並籤評定意見後報監理組長,監理組長對“本項目可否繼續進行”給予肯定並簽字後,返還承包商,承包商(人)收到後再簽名(右下角)。

(3)表中質量證明包括:①施工原始記錄彙總資料②中間檢查記錄彙總記錄③隱蔽工程檢查記錄④試驗報告彙總資料⑤自檢資料等。

特別說明:

工序交驗表(即為監8表 檢驗申請批覆單)

(1)本表適用於公路建設項目中所有分項工程施工中,前道工序完工後進行下道工序前的交驗,作為分項工程工序質量控制的保證資料。

(2)工序內容欄填寫時應詳細說明工序內容。表中應寫明檢查結果。同時附上相關的檢測資料。

(3)監理在收到工序交驗表後在監理檢驗情況與意見欄內填上檢查結果,視檢查情況提出處理意見,並確認能否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監表9 工作指令

(1)此表由各級監理工程師填寫下達給承包人,承包人收件後籤認。

(2)監理填表時應註明工作指令的理由,是否經過檢驗或質量評定,評定或檢驗的結果及存在的缺陷和問題等。

監表10 工地會議紀要

(1)工地會議一般每月定期召開,由駐地監理工程師主持,各方主要人員參加。

(2)會議紀要正式文本作為本表附件。

(3)承包人和監理工程師在紀要正式文本印製籤認後發出。

(4)工地會議紀要須抄送上級監理部門及業主。

監表11 中間交工證書

(1)此表指在分項、分部或單位工程完工後的交工證書。

(2)本表上半部分由承包人填寫上報監理。

(3)監理工程師在收到申請交驗單後,組織對已完工程進行檢驗,包括各種資料,並提出檢驗結果評定;並進行籤認。

(4)本表下半部分分別由監理工程師填寫完畢後,返回承包人,承包人簽收。

(5)未經中間交工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工。

監表12 分包申請報告單

(1)承包人按表中內容填寫,並按要求附上附件逐級上報。

(2)各級監理工程師經過對分包人審查簽署意見後,報業主審批。

監表13 工程暫時停工指令

(1)本表為監理工程師向承包人發出的工作指令,由監理工程師填寫,承包人收件後籤認。

(2)此表由駐地監理組長簽發。

監表14 復工指令

(1)本表為監理工程師向承包人發出的工作指令,承包人收件後籤認。

(2)哪一級監理簽發的停工指令,一般由該級監理簽發復工指令。

監表15 工程質量事故報告單

(1)當某項工程在施工期間(包括缺陷責任期內)出現了技術規範所不允許的斷層、裂縫、傾斜、倒塌、沉降、強度不足、鋼筋未按設計配置或主筋配置較少等情況時,承包人在發生工程質量事故後應儘快提出質量事故檢驗報告並報告監理工程師和業主。

(2)駐地監理工程師收到報告後對質量事故現場組織人員進行審查、分析、測試或驗算並按表列內容進行填寫。

(3)根據事故的劃分,各級監理根據權限範圍進行審查、修正,並指令該項工程暫停或繼續施工。

監表16 工程交工證書

(1)指合同段交工。

(2)總監理工程師簽發工程交工證書。

(3)交工證書各方代表簽字後留存。

監表17 工程缺陷責任期終止證書

(1)成立缺陷責任期工作檢查小組,檢查人(單位)由業主、監理、承包商和有關部門人員組成。

(2)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發本證書、證書中包括:①獲得證書的工程範圍;②審查缺陷責任期工作的單位;③工程交工日期和合同缺陷責任期終止日期;④各方代表簽字。

二、路基、橋涵用施工原始記錄表填寫通用說明

1.表頭部分的填寫

(1)工程名稱及工程項目名稱:應填寫承擔的施工工程項目的名稱及合同段號。

2.表中主體部分填寫,應按實際檢測結果如實填寫,實測值欄內不能填偏差,檢測表中混凝土及砂漿強度的合格評定應按JTJ071-94、附錄D及附錄E規定的數理統計方法進行。

3.備註或說明欄內,應如實填寫施工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其處理意見,並註明處理結果。簽名應齊備,不能代簽,否則結果無效。

三、路基、橋涵用試驗表填寫通用說明

1.所有試驗表式適用於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及政府監督部門對施工過程中所用原材料、混合料和成品或半成品檢測試驗時用。

2.試表分試驗記錄表、報告單和彙總表三類。

3.表中表頭部分均列有采用的試驗規程一欄。為了符合精度上的要求,凡採用計量器具的試驗項目,均列有試驗環境和主要儀器。試驗環境指檢測試驗時的溫度和溼度;主要儀器是指採用的計量器具或主要專用儀器的名稱及型號。在記錄中,試驗者、校核者、技術負責人必須由本人簽名,不允許代簽。

4.報告單及彙總表中都留有監理工程師簽署意見欄,監理工程師對進場原材料、標準試驗等應按規定的批量和頻率進行抽樣試驗和平行試驗後簽署意見。

5.路基和路面的壓實度、彎沉值;水泥混凝土抗壓和抗折強度、半剛性材料強度,應按分項工程為單元進行數理統計與評定。

6.為切合實際,滿足施工檢測需要,對個別常規試驗增加了其它試驗方法的表試(均符合試驗規程的要求)。對於非常規試驗的項目未設計專用表式,必要時可用試驗報告單代替。

7.為把好原材料品質性能的綜合檢驗,對水泥混凝土用粗、細集料等檢測將各項檢測數據集中記錄在一張表中(對項目較多的集中於2~3張表中)。而對於施工過程中常檢的試驗項目且用量較多的設有單項表式。如:集料篩分試驗記錄、含泥量試驗記錄等。

8.各種表式填表要求:

① 表頭部分的填寫:

工程名稱:指工程項目名稱和單位工程名稱。

試樣編號:指對試樣進行分類編號。

試樣地點:指取樣具體位置。

擬定用途:指用於何工程地段、結構層次和工程部位。

試驗單位:指試驗者所屬單位。

試樣說明:指試樣的類型及特徵。

試驗規程:指採用國家和交通部、冶金部頒佈的現行試驗規程的代號。

試驗環境:指試驗場所的溫度和溼度。

主要儀器:指使用計量器具或專用試驗儀器的名稱及型號。

試驗者:填試驗者本人姓名,不得代簽。

校核者:填校核者本人姓名,若試驗者與校核者是同一人,無第二者,則試驗結果無效。

試驗日期:試驗當天日期。

②表中主體部分的填寫:

(1) 應將試驗數據如實填在規定的格內或欄內。其中各項試驗結果的計算及數據

應符合有效數字的規定,測定結果應符合試驗規程規定的精度或允許差的要求。採用的計量單位要與表中規定的保持一致,不得隨意採用。

(2)如填寫有誤,不得塗改,應在原數據上劃一槓,在旁邊將正確數據填上。

(3)試驗結果欄是綜合上述檢測數據,用簡煉的語言將試驗結果與施工技術規範或試驗規程相比較後得出合格或能否使用的結論。

(4)附註或備註欄在必要時填寫與試驗有關或須進一步說明情況的事由。

(5)監理工程師意見欄要求對檢驗結果準確地說明結論意見。

四、路基、橋涵用質評表填寫通用說明

施工質評表是公路建設項目及其所屬單位、分部、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標準表式。表式中分項、分部、單位工程的實得分(加權平均分等)精度是小數點後保留2位數。工程交工驗收前,施工單位、監理工程師、公路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對工程質量的檢驗評定一律用該類表式。

1.關於分項工程質評表總述

(1)為公路建設項目中各單位工程中的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的通用表式(路用房屋單位工程除外)。

(2)表中基本要求檢查結果欄,應按質評標準中各分項工程的基本要求內容填寫其檢查結果,文字敘述力求明確、簡煉。

(3)各分項工程中的檢查項目的檢驗方法和數量,按質評標準中相應的規定執行,路基的檢測方法執行交通部JTJ059-95《公路路基路面現場測試規程》,質評標準中規定的檢測頻率是必須做到最低限度的要求。

(4)分項工程的外觀鑑定欄,要求按質評標準中相應的分項工程鑑定的內容檢查後準確敘述,缺陷與不足及問題力求定量敘述。

(5)質量保證資料,按材料、施檢、質評三類資料敘述其檢查結果,資料缺陷、不全或失實內容等應具體敘述,以便按規定扣資料分。(詳情見《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

(6)一些分項工程檢查項目的實測值因欄內篇幅所限,檢測的全部數據填不下時,此欄可只填檢測總點數與主定結果,其實測數據結果的彙總表作為質評附件。

(7)所有表格的內容填寫內容具體可參照《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規定》以及本書中相關的補充說明。

2.《分部工程質量評定表》

(1)單位工程中的各分部工程,每一個分部工程按此表內容進行填寫,其檢評結果不論其所包括的分項工程個數的多少。

(2)分項工程名稱與部位應填寫準確規範。

(3)評定意見欄填符合設計文件及技術規範質評標準要求的程度。

3.《單位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1)適用於公路建設項目中除路用房屋單位工程之外的所有單位工程。

(2)用單位工程質評表,分部工程欄只填其名稱,質量評定欄只填結論欄的加權平均分和質量等級。

(3)分部工程的優良率計算,以分部工程質評表統計的個數為基數計算。

(4)評定意見欄為簡要的文字敘述,即內在質量、幾何尺寸、觀質量三方面的總體概括。

質量等級欄一般填不合格、合格、優良字樣。

五、路線用表填寫說明

路線—01 導線點測量記錄

(1)該表為高速、一級公路、大橋、隧道等用座標放樣或用導線點網控制的工程使用。採用座標放樣或用導線點網控制的工程使用。不採用座標放樣的工程,不填此表。

(2)在施工放樣前,施工單位應到施工現場全線複測設計圖所提供的導線點座標。檢查無誤後方可進行施工放樣,否則應查明原因,對有問題的導線點應重新設定。

(3)測定儀器採用全站儀或紅外儀。

(4)項目名稱應填寫齊全。如:* * * 工程。

(5)測量範圍為複測的起訖樁號。

(6)實測距離為兩導線點間的距離,實測夾角為相鄰兩導線間的夾角。

六、路基用表填寫說明

路基—01 施工增設水準點記錄表

(1)水準點增設採用一組水平儀往返測量,或兩組水平儀單向測量,閉合差應符合相應公路等級的水準測量要求。

(2)L──為引用水準點至設定水準點間距離;n──為測站數。

(3)路基—03為該表的附件。

(4)水準點的埋設應安全牢固,不受施工干擾。

路基—03 高程測量記錄

(1)該表適應於各級公路的路基、路面、橋涵構造物的高程檢測記錄作為分項工程附件資料。

(2)採用碳素筆填寫,按內容要求逐項認真填寫。

(3)本行寫錯劃掉,在下行重新填寫,不得在本行改寫。

(4)備註欄填寫偏差值。

路基—03、路基—05、路基—12分別為路基中線平面位置、寬度,邊坡檢測記錄表。

該表適應於路基、路面各層次寬度、中線平面位置偏差、路基邊坡檢測記錄。

(1)樁號為檢測點或斷面的路線位置。

(2)1/2寬為實測全寬度的1/2。

路基—04 土方路基分層填築鬆鋪厚度檢查表

(1)本表適應於不同等級公路不同土質分層填築厚度檢查用表。

(2)控制路基分層填築厚度,保證路基各層壓實度。

(3)檢測層次為距原地面算起的層次,每層次每100米抽檢5個斷面。每個斷面抽檢3個點。

(4)起訖樁號為檢查段落起訖點。

(5)地點樁號為檢查點樁號。

路基—06 路基寬度、高程、橫坡、中線偏位檢測斷面位置隨機選取計算表。同時也用於路基現場測試位置的選定。

(1)隨機取樣選點方法是按數理統計原理在路基施工現場檢測時決定測定區間、測定斷面、測點位置的方法。

(2)適用於公路路基各層次及各種現場測定時,為獲得代表性試驗數據需決定測定區間、測定斷面、測定位置時使用。

(3)填寫舉例詳見《公路路基路面現場測試規程》第134、135頁。

路基—07 土方分層壓實度檢驗簽證表

(1)用於路基每個作業施工地段的各層次,將與離路基頂面同距離層次中的實測幹密度、標準幹密度和壓實度值按檢驗位置樁號,沿路線前進方向由小到大逐個填入此表。

(2)進行評定計算合格後,呈報監理工程師籤認。

路基—09 填前場地清理施工原始記錄

(1)本表適用於原地面的清理填前的場地清理。

(2)所有清淤圍堰應有圖示進行表示,所有尺寸應精確至cm。

路基—10 路基橫坡記錄表

該表適應於對路基路面各層次橫坡度進行檢測記錄。檢測路基各層次橫坡度時應按表中要求內容填寫清楚。

(1)樁號為檢測斷面之樁號。

(2)採用水準儀進行檢測,只讀取相對高程。

(3)路中:高速、一級公路有中央分隔帶的公路為中央分隔帶邊緣位置,無中央分隔帶時為路中心線。

(4)高差欄分路基頂面、路肩兩欄,路基頂面為其邊緣與路中高差,路肩為路基頂面邊緣與路基邊緣高差。

路基—11 路基平整度檢測記錄

(1)該表適應於路基平整度檢測,採用三米直尺檢測記錄。

(2)起訖樁號為檢測段落起訖點。

(3)檢測時按要求頻率進行檢測。

路基—13 回彈彎沉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用於測定路基的回彈彎沉,目的是評定其整體承載能力。

(2)雙車道每一評定段(不超過1KM)測點數少於80個點不得進行統計評定。

(3)初始讀數為汽車起步時百分表的最大讀數,終讀數為汽車開走後百分表指針回落到某一靜止位置的讀數。

(4)本試驗檢測時監理應旁站,並在附註欄內籤認。

路基—14 回彈彎沉檢查結果報告

(1)路段起訖樁號與路基分項工程評定單元的起訖樁號相同。是路基一個分項工程評定的附件資料。

(2)處理意見欄指對捨棄的彎沉值過大的點的局部處理。

路基—15 試驗委託單

(1)此表用於施工單位必須具有一定的資質等級,此表委託單位應一式兩式填寫,試驗單位一份,另一份裝入技術資料歸檔。

路基—17 “顆粒分析試驗記錄”(篩分法)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對粒徑大於0.074mm的土進行分析試驗,其目的是:劃分土類,鑑定土的工程性質。

(2)小於2mm土質量:指經粗篩分析2mm篩孔以下的土質量。

(3)試驗結果:此欄應說明土樣篩後總質量與篩前總質量之差值是否超過1%的要求,試驗是否有效,並進行土的鑑別分類。

路基—18 “粒徑分配曲線”

(1)適用範圍和目的:此表用於粗粒土,目的是在粒徑分佈曲線上找出土粒分佈範圍和分佈形狀(即不均勻係數和曲率係數),藉以判斷土的級配情況。

(2)此表中的“試樣編號”應與橋涵—01中的“試樣編號”相一致。

(3)試驗結果:在繪製的粒徑分配曲線上找出通過率分別為10%、30%和60%的粒徑(mm),填入試驗結果中,分析土的級配情況,確定土的工程名稱或代號。

路基—19 易溶鹽總量試驗記錄(質量法)

(1)適用範圍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各類土,在施工前和施工中對土質有疑議時必須進行此試驗,目的是檢測土中易溶鹽的性質和含量。

(2)試驗中各稱量數值應精確到0.0001克,並應進行平行試驗。

(3)全鹽量為兩次平行的平均值,精確到0.001%。

(4)附註欄應註明土的全鹽量的多少及土的鑑別分類和代號。

路基—20 有機質含量試驗記錄(重鉻酸鉀容量法)

(1)適用範圍和目的:本試驗用於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對有機質含量不超過15%的土質有疑異時進行,目的在於瞭解土中有機質的含量,確定土的工程性質。

(2)試驗須進行平行試驗,取平均值即為土的有機質含量。

(3)“滴定前讀數”、“滴定後讀數”、滴定消耗均精確到0.01毫升。

(4)因該試驗計量要求精確,溫度要求嚴格,試驗允許平行差小(見JTJ051—93附錄D),故附註欄填寫時應註明試驗中各時期的石臘油鍋的溫度、試驗結果及標準要求,有機質土的名稱和代號,可否使用等。

路基—21 硫酸根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適用於施工前和施工中有疑異的各類土,目的是檢測土中硫酸根的含量。

(2)“質量法”中各質量欄均為1/10000的分析天平稱量,精確到0.0001克,硫酸根含量的計算精確到0.001%。

(3)試驗平行差應符合附錄C表2的要求。

(4)附註欄應填寫土的分類名稱、代號及硫酸根含量、標準要求、使用情況。

路基—22 碳酸根、碳酸氫根、氯根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適用範圍同試表05,目的是測定土中的碳酸根、碳酸氫根和氯根的含量,從而確定土的性質。

(2)必須進行平行試驗,氯根含量的試驗有兩種方法,選定試驗方法後,應將標準液的名稱填入“( )標準液的濃度”括號內。

(3)附註欄應分別填寫試驗所得的各酸根的含量,並註明土類別名稱和代號。

路基—23 易溶鹽試驗報告

(1)將試表9、10中的試驗結果匯入此表,通過計算判斷土中含鹽的性質和程度。

(2)附註欄應分析此鹽漬土的類別、代號、可否使用、可能產生的影響等。

(3)工程名稱欄必須註明區段。

路基—25 擊實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目的在於確定土的最佳含水量及最大幹密度。

(2)“> mm顆粒含量”應填寫38或25。

(3)含水量計算精確到0.1%,幹密度的計算精確到0.01(克/立方厘米)。

(4)如進行水穩層試樣擊實,應在試樣說明欄內註明水泥劑。

(5)試驗結果及說明:繪製的含水量和幹密度關係曲線必須有峰值點,否則應進行補點或重新試驗,必要時適當加以文字說明指出試驗所得的最佳含水量和最大幹密度。

路基—26 試表09“最大幹密度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測量0.074mm以下的幹顆粒質量百分數不大於15%的無粘性自由排水的粗粒土和巨粒土的最大幹密度。

(2)試驗方法為乾土法或爆炸土法,試驗次數為二次平行試驗,其平均值精確到0.01(克/立方厘米)即為最大幹密度。

(3)附註欄,應對試樣的外觀和試驗過程的反常現象(如試樣損失、分離情況)加以描述,並註明試筒尺寸和使用方法。

路基—27 液限塑限聯合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目的:本試驗用於粒徑不大於0.5mm有機質含量不大於試樣總量5%的土,其目的是測定土的液限和塑限,計算塑性指數,為劃分土類,確定土的工程性質提供依據。

(2)含水量:此欄目中除“個別值”和平均值“精確到0.1%外,其餘均精確到0.01克。

(3)試驗結果:本欄目應明確指出液限、塑限、塑性指數各是多少,並註明土的類別和代號。

路基—28 “標準密度試驗結果彙總表”

(1)將一個分部工程的所有擊實試驗結果彙總於此表,試樣編號、材料名稱、取樣位置、代表地段和層次必須與路基—25中相符。

(2)在附註欄中對特殊地段的特殊土質加以必要的說明。

路基—29 量砂密度校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用於測定粒徑為0.25~0.5mm清洗乾燥的均勻砂的密度,其目的是獲取量砂的標準密度,藉以測定壓實度。

(2) 試驗中質量的秤量應精確到1g。

(3) 量砂密度取三個單值的平均值,精確到0.01g/cm3

(4)附註欄應註明量砂的粒徑範圍和量砂密度。並呈報監理簽證。

路基—30 “壓實度檢查記錄(環刀法)”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用於公路工程施工中現場測定細粒土土基及細粒土的無機結合料路面基層的壓實度。

(2)每個取樣位置必須進行平行試驗,取其算術平均值,平行差不得大於0.03g/cm3

(3)其它同路基—25。

路基—31 “壓實度檢測記錄(灌砂法)”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適用於在現場測定基層(或底基層)、砂石路面及路基土的各種材料壓實層的密度和壓實度,也用於瀝青表處治、瀝青貫入式路面層的密度和壓實度檢測。目的是檢驗和控制路基路面各層次的壓實程度。

(2)取樣位置應填寫隨機取樣計算表中的“縱向樁號和離路中心線的位置,如K100+065.5左1.2m”。

(3)試樣編號應與“隨機取樣計算表”中編號一致。

(4)取樣深度應與使用的灌砂筒直徑大致成1:1的關係。

(5)試樣溼密度精確到0.001g/cm3,幹密度精確到0.01g/cm3。含水量、壓實度的計算精確到0.1%。

(6)試驗層次欄應註明距路基頂面的距離。

路基—32 壓實度檢查記錄(核子儀法)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方法用於施工現場測定均勻的細粒土的路基或路面材料的密度和含水量,並計算壓實度。(此方法不宜用作仲裁試驗或評定驗收的依據)。

路基—33 含水量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公路工程集料含水量測定。

(2)各質量欄稱量至0.01克,含水量計算均精確到0.1%。

(3)附註欄應填明試驗的平行差,允許平行差和含水量。

路基—34 水泥和石灰劑量試驗表

(1)主要為施工過程中工地快速測定水泥或石灰劑量用,也用在施工以前繪製水泥劑量與EDTA耗量的標準曲線時,用於工地試驗室和中心實驗室。

(2)取樣位置應填入現場隨機選定的具體位置,即樁的縱橫向距離。

(3)測試結果要求準確至0.1%。

七、橋涵用表填寫說明

橋涵—03 水泥混凝土抗折強度試驗記錄

(1)此表為水泥混凝土路面配合比設計時和施工過程中水泥混凝土抗折強度試驗表式,適用於各級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0.1MPa。

(3)試驗記錄按試驗日期排序。

(4)砼抗折試驗必須有兩人以上進行,否則試驗結果無效,若監理工程旁站試驗過程,應在附註欄內籤認。

橋涵—04 焊接鋼筋試驗記錄

(1)此表用於檢驗電焊工技術操作水平及能否上崗,也用於對鋼材試樣焊接質量檢驗,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對焊接質量進行評述,並判定是否符合規定要求。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和橋涵—07相同。

橋涵—05 水泥物理力學性能試驗報告

(1)此表是對水泥技術性能檢驗後而出的報告單,有橋涵—05彙總而來。

(2)國家規定標準一欄應填寫國家最新頒佈的水泥檢驗標準。

(3)結果評定一欄應根據檢測結果確定該批水泥或樣品是否符合檢驗標準,能否使用。

橋涵—06 水泥物理力學性能試驗記錄

(1)此表用於水泥進場時按批量抽樣進行其性能檢驗,也用於施工過程中超過出廠日期三個月的水泥性能檢驗,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表中試驗日期指水泥各項性能檢驗的起止日期,水泥膠砂強度製作時間和強度試驗時間應填寫月、日、時。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水泥的細度和標準稠度用水量準確至0.1%;抗折強度準確至0.1MPa;抗壓強度準確至0.1MPa。

橋涵—07 鋼筋拉力及彎曲試驗記錄

(1)此表用於對進廠鋼材使用前按批量抽樣檢驗其性能是否合格、能否使用的記錄。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鋼材的取樣方法和數量應嚴格按試驗規程執行。在附註欄內填寫各項技術指標的規定值或允許範圍,並根據實測值確定該材料是否合格。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當屈服點和抗壓強度在200~1000MPa範圍時,準確至5MPa;當屈服點和抗拉強度大於100MPa時,準確至10MPa。

伸長率:當標距>10%時,準確至1%。

橋涵—08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一)

(1)為水泥混凝土用某種細集料料場代表試樣進行品質檢驗記錄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

橋涵—09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二)

(1)為水泥混凝土用某種細集料場代表試樣進行品質檢驗記錄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堆積密度準確至10Kg/m3;表現密度準確至10Kg/m3;空隙率準確至1%;雲母含量和輕物質含量準確至0.1%;SO3含量準確至0.01%;堅固

性準確至1%。

橋涵—10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試驗報告

(1)此表為水泥混凝土用細集料料場的代表試樣各項技術指標檢驗後出的報告單,由橋涵—08、橋涵—09依次彙總而來。

(2)表中“質量標準”應符合施工技術規範或設計要求。

(3)“結果評定”欄應根據以上結果來確定材料是否合格。

橋涵—11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一)

(1)為水泥混凝土用某種粗集料料場代表試樣進行品質檢驗記錄者,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壓碎值和針片狀顆粒含量準確至0.1%;堅固性準確至1.0%。

橋涵—12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二)

(1)為水泥混凝土用某種粗集料料場代表試樣進行品質檢驗記錄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

橋涵—13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三)

(1)為水泥混凝土用某種粗集料料場代表試樣進行品質檢驗記錄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堆積密度準確至10Kg/m3;表觀密度準確至10Kg/m3;空隙率準確至1%。

橋涵—14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試驗報告

(1)此表為水泥混凝土用粗集料料場的代表試樣各項技術指標檢驗後出的報告單,由橋涵—11、橋涵—12、橋涵—13依次彙總而來。

(2)表中“質量標準”應符合施工技術規範和設計要求。

(3)“結果評定”欄應根據以上結果來確定材料是否合格。

橋涵—15 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設計表

(1)此表為施工前對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設計時使用,適用於工地試驗室和中心試驗室。

(2)對水泥混凝土中所用各種原材料須經過檢驗合格後才能進行配比設計。橋涵—03、橋涵—05、橋涵—06、橋涵—10、橋涵—23等應作為此表的附件。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符合規定的精度。

橋涵—16 水泥混凝土配合比報告

(1)此表根據橋涵—15的試配結果進行填寫。

(2)實測砼抗壓(折)強度一欄應填入7天和28天的強度測定值,橋涵—15為此表的附件。

(3)結論一欄應對選定配合比和使用於工程項目的具體部位作出明確、簡煉的說明。

橋涵—17 石料(集料)的毛體積密度試驗記錄(靜水稱量法)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遇水崩解、易溶和幹縮溼脹性的鬆散石料外的所有石料。目的是測定石料在乾燥狀態下包括孔隙在內單位體積固體材料的質量。

(2)乾燥試樣質量稱量時精確到0.01g。

(3)吸水飽和試件的質量、吸水飽和試件在水中的質量均精確到0.01g。

(4)附件欄應註明石料(集料)的組成是否均勻,試驗結果,對於組成均勻的石料其密度為三個試件所測結果的平均值,否則應記錄最大值與最小值。

橋涵—18 石料抗壓強度試驗記錄

(1)為橋涵構造物砌體用於岩石的強度分級和巖性描述時用此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

(2)測算結果計算要求:試件尺寸精確至0.1mm;抗壓強度值精確至1MPa;極限荷載記錄以N為單位。

(3)如因設備條件限制達不到精度要求時應在試驗報告中註明。

(4)一組為六個試件,記錄中應增加一格。

橋涵—20 集料篩分試驗記錄

(1)為測定混凝土中所用碎石、卵石、天然砂或人工砂等集料的顆粒級配及粗細程度時的記錄表式,適用於各級試驗室。

(2)篩孔尺寸應根據該工程項目規範和設計要求選擇一套標準篩。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精確至0.1%。

(4)試驗結果欄應將每一篩孔的通過量與施工技術規範或設計要求的級配範圍對比後確定其是否合格。

橋涵—21 含泥量試驗記錄

(1)為施工過程中隨時對粗、細集料抽樣進行含泥量檢驗的常用表式, 適用於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

(3)橋涵—17、橋涵—18、橋涵—19、橋涵—21為施工中常規檢驗項目。

橋涵—22 粗集料針片狀顆粒含量試驗記錄(規準儀法)

(1)為施工過程中隨時對粗集料抽樣進行鍼片狀顆粒含量檢驗的常用表式,適用於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

橋涵—24 集料壓碎值試驗記錄

(1)為施工過程中隨時對粗、細集料抽樣進行壓碎值檢驗的常用表式,適用於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

橋涵—25 混凝土、砂漿施工配料通知單

(1)本表是澆築混凝土構造物及砂漿砌體施工時的現場配料通知單。

(2)本表應根據進場材料砂石中含水量及砂中含石量的情況填寫該表,本表填寫一式兩式,一份存檔一份交現場施工計量人員。

橋涵—26 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試驗記錄

(1)此表主要用於對水泥混凝土結構物施工過程中砼拌合物和易性檢驗的常用表,適用於工地記錄室。

(2)坍落度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5mm。

(3)此表為分項工程的試驗資料。

橋涵—27 水泥混凝土(砂漿)抗壓強度試驗記錄

(1)此表為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設計時和施工過程中混凝土(砂漿)抗壓強度試驗常用表式,適用於各級試驗室。

(2)抗壓強度測定值按JTJ053—94《公路工程水泥混凝土試驗規程》中T0571—94計算。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MPa。

(4)試件抗壓強度記錄要求:

大中橋樑上部結構以孔為單位;下部結構以墩臺為單位;小橋、涵洞以每座(道)為單位。小橋、涵洞蓋板及小型構件的預製按試驗日期順序記錄。

(5)砼抗壓試驗必須有兩人以上進行,否則試驗結果無效,對承包人自檢的抗壓試驗監理工程師必須旁站試驗過程,並在附註欄內籤認。

橋涵—28 水泥混凝土抗壓強度彙總評定表

(1)此表由橋涵—27彙總而來,應按一個分項工程為單位進行彙總評定。評定方法按照JTJ071—94《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附錄D執行。

(2)此表應作為質評的附件。

(3)大中橋樑上部結構以孔為單位;下部結構以墩臺為單位;小橋、涵洞以每座(道)為單位;擋土牆按設計道或處為單位進行評定。

(4)此表應作為質評表的附件。

橋涵—29 金屬洛氏硬度試驗記錄

(1)此表為預應力砼錨具進場時和施工中對其硬度檢驗用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HRC。

橋涵—30 回彈法測試混凝土強度記錄

橋涵—31 回彈法測試結構或構件混凝土強度計算表

(1)此兩張表用於對混凝土強度有懷疑或在工程質量驗收時驗證砼強度用,主要用於監理和質量監督部門進行砼質量驗證時使用。

(2)橋涵—30為現場測試記錄,橋涵—31用於所測數據的計算和處理。

(3)測試前回彈儀需經計量部門標定合格後使用。

橋涵—32 明挖基礎檢測記錄表

(1)本表適用於橋涵、擋土牆及其它結構物一個明挖基礎的幾何尺寸檢查,本表為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附件資料。

(2)填表時應注意如實記述水文地質情況,說明能否滿足設計對地基的要求等。

(3)標高檢測:橋涵基礎應檢測四個角及中心處的標高,擋牆及導流壩每二十米檢測三點,且不少於三點。

(4)軸線平面示意圖按橋涵—37圖示填寫。

(5)施工單位自檢合格後,監理工程師應進行檢測,並在工序交驗表中籤署意見。

橋涵—35 混凝土施工記錄

(1)本表為水泥混凝土澆築時的施工記錄,由承包人填寫。

(2)對於一個工作班完成的同一配合比若干小型構件每工班填寫一張,其餘構件每構件填寫一張。

(3)試件組數應嚴格按照JTJ071—94附錄D要求製取和編號。

橋涵—36 漿砌片塊石原始記錄

(1)本表用於涵洞、擋土牆、護坡、導流壩、錐坡等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的幾何尺寸檢查,作為工序交驗及分項評定的資料之一。

(2)序號6、7、8可視具體工程項目按JTJ071—94的填寫檢查項目。

(3)備註欄內填寫斷面位置等有關需說明的問題。

橋涵—37 橋涵及構造物軸線放樣記錄表

(1)本表為小橋涵及其它構造物(擋土牆、截水壩、護坡等)開工前及基坑開挖完成後的軸線放樣和基礎澆築後的放樣檢查記錄。

(2)小橋涵及其他結構物開工前放樣僅填序號3、4、5、6項內容,基坑開挖完成後軸線放樣及基礎澆築後的放樣檢查填序號1、2、3、4、5、6項的內容。

(3)示意圖中標明橋涵軸線樁樁位及其護樁樁位,以及其它構造物軸線控制樁樁位及護樁樁位。

(4)表中軸線偏位是指對於所放軸線進行檢查的結果,中心樁地面高程指開挖前原地面標高,對於導流壩、擋土牆等應每20米測量二點。

(5)合格率指基礎澆築完成後的檢查結果。

橋涵—39 鑽孔記錄表(衝擊鑽進)

(1)本表為鑽孔施工記錄,施工中不用衝擊鑽機成孔時則衝程、衝擊次數欄不填。

(2)本表每工作班填寫一張。

(3)備註欄內應註明鑽孔過程中有無故障發生。

橋涵—40 鑽孔樁終孔後灌注混凝土前檢查記錄

(1)本表用於鑽孔樁終孔後灌注混凝土前的檢查,它與水下混凝土灌注記錄及鑽孔樁成品檢查表一起作為鑽孔灌注樁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依據。

(2)終孔孔底標高是指鑽機鑽至孔底量測定的實際標高、灌注前孔底標高指鋼筋籠放入孔中後量測的孔底標高。標高測量以護筒頂標高為基準。

(3)鑽孔過程中出現的如塌孔、卡鑽、孔身偏斜等問題,均應在鑽孔中出現的問題及處理欄內如實填寫,並註明處理方法及處理結果,同時還應說明清孔方法及結果。

橋涵—41 水下混凝土灌注記錄

(1)本表為水下混凝土灌注時的記錄,為鑽孔灌注樁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附件資料。

(2)護筒頂面可做為測量深度的基準面。

(3)灌注前孔底標高指水下混凝土灌入前測量孔深後計算的標高。

(4)灌注中要事記欄內應詳細說明有無出現鋼筋籠上浮、卡管、斷樁等事故,以及出現問題的處理措施及結果。

(5)監理應旁站,並在灌注中要事記欄內簽署意見。

橋涵—43 支座安裝檢查記錄表

(1)本表為大中小橋樑每孔的安裝檢查記錄,它作為樑板安裝分項工程評定的資料之一。

(2)支座中心偏位應檢查順橋及橫橋向兩個方向。

(3)每塊樑板頂面縱向高程在兩端及中間各測一點。

橋涵—44 張拉設備校驗記錄

(1)本表用於先張法、後張法預應力筋張拉設備的校驗。

(2)千斤頂與油壓表應配套編號校驗使用,以確定張拉力與壓力錶讀數之間的關係曲線,宜採用實驗機法。

(3)使用6個月或200次以上以及在使用過程中出現不正常情況應重新校驗。

(4)校驗時應特別注意:分級記錄實驗機噸位和對應的油壓表讀數,重複三次取壓力錶讀數的平均值,作為某一鑑定噸位。

橋涵—47 後張預應力管道檢查

(1)本表用於後張法預應力鋼絲束、鋼絞線管道座標位置的檢查,作為後張法預應力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資料之一,每塊樑(板)填寫一張。

(2)檢查頻率及方法應符合JTJ071—94的要求。

(3)管道間距應測量淨間距。

橋涵—48 後張預應力鋼筋(絲)張拉記錄表

(1)本表適用於鋼絲束、鋼絞線採用夾片式錨具、或錐錨式錨具的後張法預應力張拉記錄,作為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資料之一。

(2)張拉前應對張拉設備進行校驗。

(3)張拉伸長率=(理論伸長值-實際伸長值)/理論伸長值。

(4)說明欄內說明張拉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處理結果,監理旁站後在備註欄內簽署意見。

橋涵—49 預應力孔道壓漿記錄

(1)本表為後張法預應力樑孔道壓漿時的記錄,每塊樑(板)填寫一張。

(2)每一工作班應制取不少於3組的水泥資料試件。

(3)監理旁站後在備註欄內簽署意見。

橋涵—51 橋臺後回填檢查表

(1)本表用於橋涵一個臺揹回填土的檢驗與籤認。

(2)回填層次是從原地面算起編號,並註明各層距路基面的距離。

(3)表中數據壓實度等從路基—30、路基—31、路基—32得來。

(4)監理員每層旁站監理後對壓實度抽檢核認,待臺揹回填完成後由專業監理工程師籤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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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常用支付表

支表—1 工程進度表

支表—2 中期支付證書

支表—3 清單支付報表

支表—4 工程變更一覽表

支表—5 單價變更一覽表

支表—6 永久性工程材料到達現場計量表

支表—7 扣回材料設備預付款一覽表

支表—8 扣回動員預付款一覽表

支表—9 中間計量表

支表—10 中間支付彙總表

施工監理表

監1—1 施工圖審查申報表

監1—2 進場材料申報表

監2 施工放樣報驗單

監3 工程變更令

監4 工程變更申報表

監5 分部(項)工程開工通知

監6 分部(項)工程開工申報表

監7 承包人每週工作計劃

監8 檢驗申請批覆單

監9 工作指令

監10 工地會議紀要

監11 中間交工證書

監12 分包申請報告單

監13 工程暫時停工指令

監14 復工指令

監16 工程交工證書

監17 工程缺陷責任期終止證書

監18 每日施工活動報表

監19 施工技術方案報審表

監20 監理日報

工程師月度報告

報1 合同執行概況表

報2 施工人員狀況表

報3 主要進場機械設備表

報4 承包商試驗儀器設備狀況表

報5 監理機構框圖

報6 為工程師提供的測量儀器狀態表

報7 氣象及施工活動報告

報8 施工測量形象進度圖

報9 工程進度概況表(1、2、3、4)

報10 承包商施工測量概況表

報11 施工試驗檢測概況表

報12 監理獨立測量概況表

報13 監理工程師獨立試驗概況表

報14 承包商混凝土、砂漿試驗件概況表

報15 工程事故一覽表

報16 工程延期/索贈一覽表

報17 工程變更彙總表

路線用表

路線—01 路線導線網、點測量(複測)報表

路線—02 路線水準點測量(複測)報表

交通工程設施用表

交通—01 交通標誌安裝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交通—02 標線噴塗與安裝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交通—03 視線誘導標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基用表

路基—01 路基、構造物、路面施工增加水準點測量報表

路基—02 路基、構造物、路面高程測量報表

路基—03 路基、路面中線平面位置檢測表

路基—04 路基填築鬆鋪厚度檢查表

路基—05 路基、路面寬度檢測表

路基—06 路基、路面隨機取樣位置計算表

路基—07 土方分層壓實度檢驗簽證表

路基—08 路基分層壓實度檢驗彙總表

路基—09 填前場地清理施工原始記錄

路基—10 路基、路面橫坡度檢測表

路基—11 路基、路面平整度檢測表

路基—12 路基邊坡坡度檢測表

路基—13 路基、路面回彈彎沉檢測表

路基—14 路基、路面回彈彎沉檢測結果報告

路基—15 路基、構造物、路面材料試驗委託單

路基—16 路線施工測量放線檢測表

路基—17 土的顆粒大小分析記錄

路基—18 路基、路面粒徑分配曲線表

路基—19 易溶鹽總量及鈣鎂離子測定試驗記錄

路基—20 路基、路面有機質含量試驗記錄

路基—21 路基、路面硫酸根試驗記錄

路基—22 碳酸根、碳酸氫根和氯根記錄

路基—23 路基、路面易溶鹽試驗報告

路基—24 路基材料試驗報告

路基—25 路基、構造物、路面擊實試驗記錄

路基—26 最大幹密度試驗記錄

路基—27 路基、路面液限、塑限聯合試驗記錄

路基—28 路基、路面標準密度試驗結果彙總報表

路基—29 路基、路面量砂密度檢驗報告

路基—30 路基、構造物壓實度檢測表(環刀法)

路基—31 路基、構造物、路面壓實度檢測一覽表(灌砂法)

路基—32 路基、路面壓實度檢測表(核子儀法)

路基—33 路基、構造物、路面含水量試驗記錄

路基—34—1 石灰化學成份(CaO+MgO)含量試驗記錄

路基—34—2 穩定土中石灰或水泥劑量測定試驗報告

路基—35 土方路基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路基—36 石方路基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路基—37 路基邊坡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基—38 鋪緣石鋪設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路基—39 路肩質量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路基—40 現場CBR值測定記錄

路面用表

路面—1 水泥混凝土面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2 瀝青混凝土面層和瀝青碎(礫)石面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3 瀝青貫入式面層(或土拌下貫式面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4 瀝青表面處治面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5 水泥土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6 水泥穩定粒料基層及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7 石灰土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8 石灰穩定粒料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9 石灰、粉煤灰土基層和底基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0 石灰、粉煤灰穩定粒料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1 級配碎(礫)石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2 填隙礫石(礦渣)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3 路槽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路面—14 路緣石鋪設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5 路肩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6 無側限抗壓強度試驗

路面—17 石灰未消解含量試驗

路面—18 間接抗壓強度試驗(劈裂試驗)

路面—19 瀝青物性試驗

路面—20 瀝青物性試驗

路面—21 瀝青物性試驗

路面—22 瀝青物性試驗

路面—23 瀝青粘附性試驗(水煮法)

路面—24 瀝青含蠟量試驗(蒸餾法)

路面—25 浮化瀝青試驗

路面—26 瀝青混凝土礦料組成試驗

路面—27 瀝青混和料馬歇爾試驗(蠟封法)

路面—28 瀝青混和料馬歇爾試驗(水中重法)

路面—29 瀝青混和料中最佳瀝青用量試驗

路面—30 瀝青混和料中瀝青用量選定圖

路面—31 瀝青混合料抽提試驗

路面—32 瀝青技術性能試驗彙總表

路面—33 瀝青技術性能試驗彙總表

路面—34 礦粉親水系數及含水量試驗

路面—35 路面結構層壓實度檢驗彙總評定表

路面—36 瀝青碎石路面密度試驗記錄表(蠟封法)

路面—37 瀝青碎石路面密度試驗記錄表(體積法)

路面—38 瀝青碎石路面密度試驗記錄表(表幹法)

路面—39 瀝青封面施工前下承層處理記錄

路面—40 路面厚度檢查表

路面—41 瀝青碎石施工前場地清掃記錄

橋涵用表

橋涵—01 泥漿比度、稠度和含砂試驗

橋涵—02 孔道壓漿水泥漿試驗記錄

橋涵—03 砼抗折強度實驗報告單

橋涵—04 鋼筋焊接試驗報告

橋涵—05 構造物、路面用水泥物理力學性能試驗報告

橋涵—06 路基、路面水泥物理力學性能試驗記錄

橋涵—07 鋼筋拉力及彎曲試驗報告橋涵—08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一)

橋涵—09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二)

橋涵—10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技術性能試驗報告

橋涵—11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一)

橋涵—12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二)

橋涵—13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三)

橋涵—14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報告

橋涵—15 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設計表

橋涵—16 水泥混凝土配合比報告

橋涵—17 集(石)料的毛體積密度試驗記錄

橋涵—18 石料抗壓強度試驗記錄

橋涵—19 石料試驗報告

橋涵—20 集料篩分檢測表

橋涵—21 集料含泥量檢測表

橋涵—22 構造物、路面粗集料針片狀顆粒含量檢測表(遊標卡尺)

橋涵—23 構造物、路面粗集料針片狀顆粒含量檢測表(規測儀)

橋涵—24 構造物、路面集料壓碎值檢測表

橋涵—25 混凝土、砂漿施工配合比通知單

橋涵—26 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試驗記錄

橋涵—27 水泥混凝土(砂漿)抗壓強度檢測表

橋涵—28 水泥混凝土(砂漿)抗壓強度彙總評定表

橋涵—29 金屬洛氏硬度試驗報告

橋涵—30 回彈法測試水泥砼結構或構件強度檢測表

橋涵—31 回彈法測試砼結構或構件強度計算表

橋涵—32 明挖基坑基礎檢查表

橋涵—33 模板、拱架及支架製作記錄

橋涵—34 –1 模板安裝檢查表

橋涵—34 –2 預製構件底座檢查表

橋涵—35 混凝土施工原始記錄表

橋涵—36 砌石施工原始記錄

橋涵—37 橋涵及構造物軸線放樣檢查

橋涵—38 倒虹吸壓水試驗原始記錄

橋涵—39 鑽孔灌注樁鑽孔原始記錄

橋涵—40 鑽孔樁灌注混凝土施工前檢查表

橋涵—41 水下混凝土灌注檢查表

橋涵—42 無破損檢測基樁報告表

橋涵—43 支座安裝檢查表

橋涵—44 張拉設備校驗表

橋涵—45 預應力鋼筋冷拉檢測表

橋涵—46 先張預應力鋼筋(絲)張拉檢測表

橋涵—47 後張預應力管道檢查

橋涵—48 後張預應力鋼筋(絲)張拉記錄

橋涵—49—1 預應力孔道壓漿檢測表橋涵—49—2 封端現場質量檢查表

橋涵—50 混凝土鑽芯取樣檢測表

橋涵—51 橋(涵)臺回填檢查表

橋涵—52 漿砌砌體和混凝土擋土牆分

橋涵—53 錐、護坡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4 幹砌片石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5 導流工程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6 橋樑總體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7 鑽孔灌注樁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8 樁或雙壁墩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9—1 頂推臺座、導樑安裝質量檢查表

橋涵—59—2 箱梁頂推質量檢查表

橋涵—60 挖孔樁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1 管道基礎及管節安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2 漿砌片石基礎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3 墩、臺身砌體現場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4 側牆砌砌體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5 鋼筋加工及安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6 鋼筋網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7 混凝土基礎分項工程質量檢評定表

橋涵—68 承臺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評定表

橋涵—69 混凝土護欄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0 墩、臺身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1 墩、臺帽或蓋樑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2 預製樑(板)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3 就地澆築樑(板)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4 小型預製件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5—1 鋼絲、鋼絞線先張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5—2 鋼線、鋼絞絲後張法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6 樑、板安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7 頂入法施工樑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8—1 懸臂澆築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8—2 懸臂樑拼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9 橋面鋪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0 人行道鋪設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1 欄杆安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2 護欄安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3 管涵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4 蓋板涵、箱涵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5 拱涵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6 倒虹吸管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分部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單位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7 構造物地基承載力檢測表

橋涵—88 振衝碎石樁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9 振衝碎石樁施工原始記錄

橋涵—90 伸縮縫安裝分項檢驗評定表

橋涵—91 挖孔樁灌注混凝土施工前檢查表

橋涵—92 挖孔灌注樁挖孔原始記錄

月施工進度計劃圖

施工總體進度圖

說明:1.對於路基與橋涵防護工程的共用表格,只在路基與橋涵、防護工程目錄中單獨列出,請直接使用。

2.對於目錄中未列出表格,而施工或監理、支付中,需要使用。由各單位參照有關規範文 件設計,報管理工程師審批,並送總監辦備案,或由總監辦設計,下文傳達。

3.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用於本目錄未列出的而工程實際發生的其它分項的評定

附 錄

關於部分表格的填表說明

一、 施工監理表

監表1 施工圖審查報表

(1)承包人應在開工前對圖紙進行審核,審核表應作為開工申請報告之附件,同時應作工程施工圖,做到一橋一涵一圖。

監表2 施工放樣報驗單

(1)此表由承包人填寫上報,經旁站(現場)監理員檢查認可後報監理組專業監理工程師或監理組長,由專業監理工程師或監理組長報復。

(2)附件包括有關測量表格和資料及放樣表格和有關資料。

(3)監理員意見和監理工程師結論欄應填寫是否符合技術規範、設計等的具體要求。

監表3 工程變更令

(1)任何工程的形式、質量、數量和內容上的變動,必經由監理工程師簽發工程變更令,並由監理工程師監督承包人實施。

(2)變更可以由監理工程師提出,亦可由業主或承包人提出。

(3)此表因篇幅有限,變更理由及詳細說明欄內一般只能填寫主要內容,因此需附件說明。

(4)工程變更令的簽發按《工程監理實施辦法》辦理。

監表5、監表6 工程分項開工申請、批覆單

(1)此表應為分項工程開工申請和批覆單,由承包人提交,監理旁站簽署意見後,由專業監理工程師籤認、監理組長批覆。

(2)表中附件包括:①施工所具備的條件②施工內容③詳細的施工方法和工作程序④包括機構組織和人員分工在內的材料設備、勞力的安排⑤質量保證措施⑥安全生產保證措施⑦計劃進度⑧臨時工程情況⑨環保措施⑩開工前的有關試驗完成和批覆情況。其中施工所具備的條件包括承包人提交的施工圖紙、施工方案、測量放樣、水準點等資料以及檢測設備是否齊備等內容。

(3)在審查了附表並全部合格後批准分部(分項)工程開工。

監表7 承包人每週工作計劃

(1)此表由承包人(提交)填寫相應內容,監理組應掌握承包人的每週工作計劃,以便安排監理工作;監理工程師意見欄內填寫同意與否或是否調整。

(2)監理組應對承包人的周工作計劃進行檢查,檢查內容包括:①承包人為完成周計劃中所列項目的各工種人員現場準備情況②施工所需機械和設備現場準備情況及完好率③主要材料進場及準備情況④施工所需的試驗完成情況或準備情況等。

(3)如若檢查中發現施工條件尚不成熟,則可建議承包商調整人員、設備、材料等或調整週工作計劃。

監理日報:

(1)此表由專業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填寫,監理組長檢查並簽名。

(2)此表為某一日監理人員對被監理內容及施工中出現的問題和處理情況的記錄,表中包括人、機械設備和材料及試驗在當日工地現場的情況記錄,以及各級監理工程師發出的各指令等。監理人員應妥善保管,可能成為將來解決糾紛的重要依據。

監表8 檢驗申請批覆單同工序檢驗單( 一式兩分)

(1)此表在分項工程人員到現場對其已完工作(程)進行檢驗,旁站監理員接此表後要對承包人提出的已完工作進行檢驗並籤評定意見後報監理組長,監理組長對“本項目可否繼續進行”給予肯定並簽字後,返還承包商,承包商(人)收到後再簽名(右下角)。

(3)表中質量證明包括:①施工原始記錄彙總資料②中間檢查記錄彙總記錄③隱蔽工程檢查記錄④試驗報告彙總資料⑤自檢資料等。

特別說明:

工序交驗表(即為監8表 檢驗申請批覆單)

(1)本表適用於公路建設項目中所有分項工程施工中,前道工序完工後進行下道工序前的交驗,作為分項工程工序質量控制的保證資料。

(2)工序內容欄填寫時應詳細說明工序內容。表中應寫明檢查結果。同時附上相關的檢測資料。

(3)監理在收到工序交驗表後在監理檢驗情況與意見欄內填上檢查結果,視檢查情況提出處理意見,並確認能否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監表9 工作指令

(1)此表由各級監理工程師填寫下達給承包人,承包人收件後籤認。

(2)監理填表時應註明工作指令的理由,是否經過檢驗或質量評定,評定或檢驗的結果及存在的缺陷和問題等。

監表10 工地會議紀要

(1)工地會議一般每月定期召開,由駐地監理工程師主持,各方主要人員參加。

(2)會議紀要正式文本作為本表附件。

(3)承包人和監理工程師在紀要正式文本印製籤認後發出。

(4)工地會議紀要須抄送上級監理部門及業主。

監表11 中間交工證書

(1)此表指在分項、分部或單位工程完工後的交工證書。

(2)本表上半部分由承包人填寫上報監理。

(3)監理工程師在收到申請交驗單後,組織對已完工程進行檢驗,包括各種資料,並提出檢驗結果評定;並進行籤認。

(4)本表下半部分分別由監理工程師填寫完畢後,返回承包人,承包人簽收。

(5)未經中間交工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工。

監表12 分包申請報告單

(1)承包人按表中內容填寫,並按要求附上附件逐級上報。

(2)各級監理工程師經過對分包人審查簽署意見後,報業主審批。

監表13 工程暫時停工指令

(1)本表為監理工程師向承包人發出的工作指令,由監理工程師填寫,承包人收件後籤認。

(2)此表由駐地監理組長簽發。

監表14 復工指令

(1)本表為監理工程師向承包人發出的工作指令,承包人收件後籤認。

(2)哪一級監理簽發的停工指令,一般由該級監理簽發復工指令。

監表15 工程質量事故報告單

(1)當某項工程在施工期間(包括缺陷責任期內)出現了技術規範所不允許的斷層、裂縫、傾斜、倒塌、沉降、強度不足、鋼筋未按設計配置或主筋配置較少等情況時,承包人在發生工程質量事故後應儘快提出質量事故檢驗報告並報告監理工程師和業主。

(2)駐地監理工程師收到報告後對質量事故現場組織人員進行審查、分析、測試或驗算並按表列內容進行填寫。

(3)根據事故的劃分,各級監理根據權限範圍進行審查、修正,並指令該項工程暫停或繼續施工。

監表16 工程交工證書

(1)指合同段交工。

(2)總監理工程師簽發工程交工證書。

(3)交工證書各方代表簽字後留存。

監表17 工程缺陷責任期終止證書

(1)成立缺陷責任期工作檢查小組,檢查人(單位)由業主、監理、承包商和有關部門人員組成。

(2)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發本證書、證書中包括:①獲得證書的工程範圍;②審查缺陷責任期工作的單位;③工程交工日期和合同缺陷責任期終止日期;④各方代表簽字。

二、路基、橋涵用施工原始記錄表填寫通用說明

1.表頭部分的填寫

(1)工程名稱及工程項目名稱:應填寫承擔的施工工程項目的名稱及合同段號。

2.表中主體部分填寫,應按實際檢測結果如實填寫,實測值欄內不能填偏差,檢測表中混凝土及砂漿強度的合格評定應按JTJ071-94、附錄D及附錄E規定的數理統計方法進行。

3.備註或說明欄內,應如實填寫施工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其處理意見,並註明處理結果。簽名應齊備,不能代簽,否則結果無效。

三、路基、橋涵用試驗表填寫通用說明

1.所有試驗表式適用於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及政府監督部門對施工過程中所用原材料、混合料和成品或半成品檢測試驗時用。

2.試表分試驗記錄表、報告單和彙總表三類。

3.表中表頭部分均列有采用的試驗規程一欄。為了符合精度上的要求,凡採用計量器具的試驗項目,均列有試驗環境和主要儀器。試驗環境指檢測試驗時的溫度和溼度;主要儀器是指採用的計量器具或主要專用儀器的名稱及型號。在記錄中,試驗者、校核者、技術負責人必須由本人簽名,不允許代簽。

4.報告單及彙總表中都留有監理工程師簽署意見欄,監理工程師對進場原材料、標準試驗等應按規定的批量和頻率進行抽樣試驗和平行試驗後簽署意見。

5.路基和路面的壓實度、彎沉值;水泥混凝土抗壓和抗折強度、半剛性材料強度,應按分項工程為單元進行數理統計與評定。

6.為切合實際,滿足施工檢測需要,對個別常規試驗增加了其它試驗方法的表試(均符合試驗規程的要求)。對於非常規試驗的項目未設計專用表式,必要時可用試驗報告單代替。

7.為把好原材料品質性能的綜合檢驗,對水泥混凝土用粗、細集料等檢測將各項檢測數據集中記錄在一張表中(對項目較多的集中於2~3張表中)。而對於施工過程中常檢的試驗項目且用量較多的設有單項表式。如:集料篩分試驗記錄、含泥量試驗記錄等。

8.各種表式填表要求:

① 表頭部分的填寫:

工程名稱:指工程項目名稱和單位工程名稱。

試樣編號:指對試樣進行分類編號。

試樣地點:指取樣具體位置。

擬定用途:指用於何工程地段、結構層次和工程部位。

試驗單位:指試驗者所屬單位。

試樣說明:指試樣的類型及特徵。

試驗規程:指採用國家和交通部、冶金部頒佈的現行試驗規程的代號。

試驗環境:指試驗場所的溫度和溼度。

主要儀器:指使用計量器具或專用試驗儀器的名稱及型號。

試驗者:填試驗者本人姓名,不得代簽。

校核者:填校核者本人姓名,若試驗者與校核者是同一人,無第二者,則試驗結果無效。

試驗日期:試驗當天日期。

②表中主體部分的填寫:

(1) 應將試驗數據如實填在規定的格內或欄內。其中各項試驗結果的計算及數據

應符合有效數字的規定,測定結果應符合試驗規程規定的精度或允許差的要求。採用的計量單位要與表中規定的保持一致,不得隨意採用。

(2)如填寫有誤,不得塗改,應在原數據上劃一槓,在旁邊將正確數據填上。

(3)試驗結果欄是綜合上述檢測數據,用簡煉的語言將試驗結果與施工技術規範或試驗規程相比較後得出合格或能否使用的結論。

(4)附註或備註欄在必要時填寫與試驗有關或須進一步說明情況的事由。

(5)監理工程師意見欄要求對檢驗結果準確地說明結論意見。

四、路基、橋涵用質評表填寫通用說明

施工質評表是公路建設項目及其所屬單位、分部、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標準表式。表式中分項、分部、單位工程的實得分(加權平均分等)精度是小數點後保留2位數。工程交工驗收前,施工單位、監理工程師、公路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對工程質量的檢驗評定一律用該類表式。

1.關於分項工程質評表總述

(1)為公路建設項目中各單位工程中的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的通用表式(路用房屋單位工程除外)。

(2)表中基本要求檢查結果欄,應按質評標準中各分項工程的基本要求內容填寫其檢查結果,文字敘述力求明確、簡煉。

(3)各分項工程中的檢查項目的檢驗方法和數量,按質評標準中相應的規定執行,路基的檢測方法執行交通部JTJ059-95《公路路基路面現場測試規程》,質評標準中規定的檢測頻率是必須做到最低限度的要求。

(4)分項工程的外觀鑑定欄,要求按質評標準中相應的分項工程鑑定的內容檢查後準確敘述,缺陷與不足及問題力求定量敘述。

(5)質量保證資料,按材料、施檢、質評三類資料敘述其檢查結果,資料缺陷、不全或失實內容等應具體敘述,以便按規定扣資料分。(詳情見《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

(6)一些分項工程檢查項目的實測值因欄內篇幅所限,檢測的全部數據填不下時,此欄可只填檢測總點數與主定結果,其實測數據結果的彙總表作為質評附件。

(7)所有表格的內容填寫內容具體可參照《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規定》以及本書中相關的補充說明。

2.《分部工程質量評定表》

(1)單位工程中的各分部工程,每一個分部工程按此表內容進行填寫,其檢評結果不論其所包括的分項工程個數的多少。

(2)分項工程名稱與部位應填寫準確規範。

(3)評定意見欄填符合設計文件及技術規範質評標準要求的程度。

3.《單位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1)適用於公路建設項目中除路用房屋單位工程之外的所有單位工程。

(2)用單位工程質評表,分部工程欄只填其名稱,質量評定欄只填結論欄的加權平均分和質量等級。

(3)分部工程的優良率計算,以分部工程質評表統計的個數為基數計算。

(4)評定意見欄為簡要的文字敘述,即內在質量、幾何尺寸、觀質量三方面的總體概括。

質量等級欄一般填不合格、合格、優良字樣。

五、路線用表填寫說明

路線—01 導線點測量記錄

(1)該表為高速、一級公路、大橋、隧道等用座標放樣或用導線點網控制的工程使用。採用座標放樣或用導線點網控制的工程使用。不採用座標放樣的工程,不填此表。

(2)在施工放樣前,施工單位應到施工現場全線複測設計圖所提供的導線點座標。檢查無誤後方可進行施工放樣,否則應查明原因,對有問題的導線點應重新設定。

(3)測定儀器採用全站儀或紅外儀。

(4)項目名稱應填寫齊全。如:* * * 工程。

(5)測量範圍為複測的起訖樁號。

(6)實測距離為兩導線點間的距離,實測夾角為相鄰兩導線間的夾角。

六、路基用表填寫說明

路基—01 施工增設水準點記錄表

(1)水準點增設採用一組水平儀往返測量,或兩組水平儀單向測量,閉合差應符合相應公路等級的水準測量要求。

(2)L──為引用水準點至設定水準點間距離;n──為測站數。

(3)路基—03為該表的附件。

(4)水準點的埋設應安全牢固,不受施工干擾。

路基—03 高程測量記錄

(1)該表適應於各級公路的路基、路面、橋涵構造物的高程檢測記錄作為分項工程附件資料。

(2)採用碳素筆填寫,按內容要求逐項認真填寫。

(3)本行寫錯劃掉,在下行重新填寫,不得在本行改寫。

(4)備註欄填寫偏差值。

路基—03、路基—05、路基—12分別為路基中線平面位置、寬度,邊坡檢測記錄表。

該表適應於路基、路面各層次寬度、中線平面位置偏差、路基邊坡檢測記錄。

(1)樁號為檢測點或斷面的路線位置。

(2)1/2寬為實測全寬度的1/2。

路基—04 土方路基分層填築鬆鋪厚度檢查表

(1)本表適應於不同等級公路不同土質分層填築厚度檢查用表。

(2)控制路基分層填築厚度,保證路基各層壓實度。

(3)檢測層次為距原地面算起的層次,每層次每100米抽檢5個斷面。每個斷面抽檢3個點。

(4)起訖樁號為檢查段落起訖點。

(5)地點樁號為檢查點樁號。

路基—06 路基寬度、高程、橫坡、中線偏位檢測斷面位置隨機選取計算表。同時也用於路基現場測試位置的選定。

(1)隨機取樣選點方法是按數理統計原理在路基施工現場檢測時決定測定區間、測定斷面、測點位置的方法。

(2)適用於公路路基各層次及各種現場測定時,為獲得代表性試驗數據需決定測定區間、測定斷面、測定位置時使用。

(3)填寫舉例詳見《公路路基路面現場測試規程》第134、135頁。

路基—07 土方分層壓實度檢驗簽證表

(1)用於路基每個作業施工地段的各層次,將與離路基頂面同距離層次中的實測幹密度、標準幹密度和壓實度值按檢驗位置樁號,沿路線前進方向由小到大逐個填入此表。

(2)進行評定計算合格後,呈報監理工程師籤認。

路基—09 填前場地清理施工原始記錄

(1)本表適用於原地面的清理填前的場地清理。

(2)所有清淤圍堰應有圖示進行表示,所有尺寸應精確至cm。

路基—10 路基橫坡記錄表

該表適應於對路基路面各層次橫坡度進行檢測記錄。檢測路基各層次橫坡度時應按表中要求內容填寫清楚。

(1)樁號為檢測斷面之樁號。

(2)採用水準儀進行檢測,只讀取相對高程。

(3)路中:高速、一級公路有中央分隔帶的公路為中央分隔帶邊緣位置,無中央分隔帶時為路中心線。

(4)高差欄分路基頂面、路肩兩欄,路基頂面為其邊緣與路中高差,路肩為路基頂面邊緣與路基邊緣高差。

路基—11 路基平整度檢測記錄

(1)該表適應於路基平整度檢測,採用三米直尺檢測記錄。

(2)起訖樁號為檢測段落起訖點。

(3)檢測時按要求頻率進行檢測。

路基—13 回彈彎沉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用於測定路基的回彈彎沉,目的是評定其整體承載能力。

(2)雙車道每一評定段(不超過1KM)測點數少於80個點不得進行統計評定。

(3)初始讀數為汽車起步時百分表的最大讀數,終讀數為汽車開走後百分表指針回落到某一靜止位置的讀數。

(4)本試驗檢測時監理應旁站,並在附註欄內籤認。

路基—14 回彈彎沉檢查結果報告

(1)路段起訖樁號與路基分項工程評定單元的起訖樁號相同。是路基一個分項工程評定的附件資料。

(2)處理意見欄指對捨棄的彎沉值過大的點的局部處理。

路基—15 試驗委託單

(1)此表用於施工單位必須具有一定的資質等級,此表委託單位應一式兩式填寫,試驗單位一份,另一份裝入技術資料歸檔。

路基—17 “顆粒分析試驗記錄”(篩分法)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對粒徑大於0.074mm的土進行分析試驗,其目的是:劃分土類,鑑定土的工程性質。

(2)小於2mm土質量:指經粗篩分析2mm篩孔以下的土質量。

(3)試驗結果:此欄應說明土樣篩後總質量與篩前總質量之差值是否超過1%的要求,試驗是否有效,並進行土的鑑別分類。

路基—18 “粒徑分配曲線”

(1)適用範圍和目的:此表用於粗粒土,目的是在粒徑分佈曲線上找出土粒分佈範圍和分佈形狀(即不均勻係數和曲率係數),藉以判斷土的級配情況。

(2)此表中的“試樣編號”應與橋涵—01中的“試樣編號”相一致。

(3)試驗結果:在繪製的粒徑分配曲線上找出通過率分別為10%、30%和60%的粒徑(mm),填入試驗結果中,分析土的級配情況,確定土的工程名稱或代號。

路基—19 易溶鹽總量試驗記錄(質量法)

(1)適用範圍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各類土,在施工前和施工中對土質有疑議時必須進行此試驗,目的是檢測土中易溶鹽的性質和含量。

(2)試驗中各稱量數值應精確到0.0001克,並應進行平行試驗。

(3)全鹽量為兩次平行的平均值,精確到0.001%。

(4)附註欄應註明土的全鹽量的多少及土的鑑別分類和代號。

路基—20 有機質含量試驗記錄(重鉻酸鉀容量法)

(1)適用範圍和目的:本試驗用於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對有機質含量不超過15%的土質有疑異時進行,目的在於瞭解土中有機質的含量,確定土的工程性質。

(2)試驗須進行平行試驗,取平均值即為土的有機質含量。

(3)“滴定前讀數”、“滴定後讀數”、滴定消耗均精確到0.01毫升。

(4)因該試驗計量要求精確,溫度要求嚴格,試驗允許平行差小(見JTJ051—93附錄D),故附註欄填寫時應註明試驗中各時期的石臘油鍋的溫度、試驗結果及標準要求,有機質土的名稱和代號,可否使用等。

路基—21 硫酸根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適用於施工前和施工中有疑異的各類土,目的是檢測土中硫酸根的含量。

(2)“質量法”中各質量欄均為1/10000的分析天平稱量,精確到0.0001克,硫酸根含量的計算精確到0.001%。

(3)試驗平行差應符合附錄C表2的要求。

(4)附註欄應填寫土的分類名稱、代號及硫酸根含量、標準要求、使用情況。

路基—22 碳酸根、碳酸氫根、氯根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適用範圍同試表05,目的是測定土中的碳酸根、碳酸氫根和氯根的含量,從而確定土的性質。

(2)必須進行平行試驗,氯根含量的試驗有兩種方法,選定試驗方法後,應將標準液的名稱填入“( )標準液的濃度”括號內。

(3)附註欄應分別填寫試驗所得的各酸根的含量,並註明土類別名稱和代號。

路基—23 易溶鹽試驗報告

(1)將試表9、10中的試驗結果匯入此表,通過計算判斷土中含鹽的性質和程度。

(2)附註欄應分析此鹽漬土的類別、代號、可否使用、可能產生的影響等。

(3)工程名稱欄必須註明區段。

路基—25 擊實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目的在於確定土的最佳含水量及最大幹密度。

(2)“> mm顆粒含量”應填寫38或25。

(3)含水量計算精確到0.1%,幹密度的計算精確到0.01(克/立方厘米)。

(4)如進行水穩層試樣擊實,應在試樣說明欄內註明水泥劑。

(5)試驗結果及說明:繪製的含水量和幹密度關係曲線必須有峰值點,否則應進行補點或重新試驗,必要時適當加以文字說明指出試驗所得的最佳含水量和最大幹密度。

路基—26 試表09“最大幹密度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測量0.074mm以下的幹顆粒質量百分數不大於15%的無粘性自由排水的粗粒土和巨粒土的最大幹密度。

(2)試驗方法為乾土法或爆炸土法,試驗次數為二次平行試驗,其平均值精確到0.01(克/立方厘米)即為最大幹密度。

(3)附註欄,應對試樣的外觀和試驗過程的反常現象(如試樣損失、分離情況)加以描述,並註明試筒尺寸和使用方法。

路基—27 液限塑限聯合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目的:本試驗用於粒徑不大於0.5mm有機質含量不大於試樣總量5%的土,其目的是測定土的液限和塑限,計算塑性指數,為劃分土類,確定土的工程性質提供依據。

(2)含水量:此欄目中除“個別值”和平均值“精確到0.1%外,其餘均精確到0.01克。

(3)試驗結果:本欄目應明確指出液限、塑限、塑性指數各是多少,並註明土的類別和代號。

路基—28 “標準密度試驗結果彙總表”

(1)將一個分部工程的所有擊實試驗結果彙總於此表,試樣編號、材料名稱、取樣位置、代表地段和層次必須與路基—25中相符。

(2)在附註欄中對特殊地段的特殊土質加以必要的說明。

路基—29 量砂密度校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用於測定粒徑為0.25~0.5mm清洗乾燥的均勻砂的密度,其目的是獲取量砂的標準密度,藉以測定壓實度。

(2) 試驗中質量的秤量應精確到1g。

(3) 量砂密度取三個單值的平均值,精確到0.01g/cm3

(4)附註欄應註明量砂的粒徑範圍和量砂密度。並呈報監理簽證。

路基—30 “壓實度檢查記錄(環刀法)”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用於公路工程施工中現場測定細粒土土基及細粒土的無機結合料路面基層的壓實度。

(2)每個取樣位置必須進行平行試驗,取其算術平均值,平行差不得大於0.03g/cm3

(3)其它同路基—25。

路基—31 “壓實度檢測記錄(灌砂法)”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適用於在現場測定基層(或底基層)、砂石路面及路基土的各種材料壓實層的密度和壓實度,也用於瀝青表處治、瀝青貫入式路面層的密度和壓實度檢測。目的是檢驗和控制路基路面各層次的壓實程度。

(2)取樣位置應填寫隨機取樣計算表中的“縱向樁號和離路中心線的位置,如K100+065.5左1.2m”。

(3)試樣編號應與“隨機取樣計算表”中編號一致。

(4)取樣深度應與使用的灌砂筒直徑大致成1:1的關係。

(5)試樣溼密度精確到0.001g/cm3,幹密度精確到0.01g/cm3。含水量、壓實度的計算精確到0.1%。

(6)試驗層次欄應註明距路基頂面的距離。

路基—32 壓實度檢查記錄(核子儀法)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方法用於施工現場測定均勻的細粒土的路基或路面材料的密度和含水量,並計算壓實度。(此方法不宜用作仲裁試驗或評定驗收的依據)。

路基—33 含水量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公路工程集料含水量測定。

(2)各質量欄稱量至0.01克,含水量計算均精確到0.1%。

(3)附註欄應填明試驗的平行差,允許平行差和含水量。

路基—34 水泥和石灰劑量試驗表

(1)主要為施工過程中工地快速測定水泥或石灰劑量用,也用在施工以前繪製水泥劑量與EDTA耗量的標準曲線時,用於工地試驗室和中心實驗室。

(2)取樣位置應填入現場隨機選定的具體位置,即樁的縱橫向距離。

(3)測試結果要求準確至0.1%。

七、橋涵用表填寫說明

橋涵—03 水泥混凝土抗折強度試驗記錄

(1)此表為水泥混凝土路面配合比設計時和施工過程中水泥混凝土抗折強度試驗表式,適用於各級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0.1MPa。

(3)試驗記錄按試驗日期排序。

(4)砼抗折試驗必須有兩人以上進行,否則試驗結果無效,若監理工程旁站試驗過程,應在附註欄內籤認。

橋涵—04 焊接鋼筋試驗記錄

(1)此表用於檢驗電焊工技術操作水平及能否上崗,也用於對鋼材試樣焊接質量檢驗,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對焊接質量進行評述,並判定是否符合規定要求。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和橋涵—07相同。

橋涵—05 水泥物理力學性能試驗報告

(1)此表是對水泥技術性能檢驗後而出的報告單,有橋涵—05彙總而來。

(2)國家規定標準一欄應填寫國家最新頒佈的水泥檢驗標準。

(3)結果評定一欄應根據檢測結果確定該批水泥或樣品是否符合檢驗標準,能否使用。

橋涵—06 水泥物理力學性能試驗記錄

(1)此表用於水泥進場時按批量抽樣進行其性能檢驗,也用於施工過程中超過出廠日期三個月的水泥性能檢驗,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表中試驗日期指水泥各項性能檢驗的起止日期,水泥膠砂強度製作時間和強度試驗時間應填寫月、日、時。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水泥的細度和標準稠度用水量準確至0.1%;抗折強度準確至0.1MPa;抗壓強度準確至0.1MPa。

橋涵—07 鋼筋拉力及彎曲試驗記錄

(1)此表用於對進廠鋼材使用前按批量抽樣檢驗其性能是否合格、能否使用的記錄。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鋼材的取樣方法和數量應嚴格按試驗規程執行。在附註欄內填寫各項技術指標的規定值或允許範圍,並根據實測值確定該材料是否合格。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當屈服點和抗壓強度在200~1000MPa範圍時,準確至5MPa;當屈服點和抗拉強度大於100MPa時,準確至10MPa。

伸長率:當標距>10%時,準確至1%。

橋涵—08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一)

(1)為水泥混凝土用某種細集料料場代表試樣進行品質檢驗記錄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

橋涵—09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二)

(1)為水泥混凝土用某種細集料場代表試樣進行品質檢驗記錄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堆積密度準確至10Kg/m3;表現密度準確至10Kg/m3;空隙率準確至1%;雲母含量和輕物質含量準確至0.1%;SO3含量準確至0.01%;堅固

性準確至1%。

橋涵—10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試驗報告

(1)此表為水泥混凝土用細集料料場的代表試樣各項技術指標檢驗後出的報告單,由橋涵—08、橋涵—09依次彙總而來。

(2)表中“質量標準”應符合施工技術規範或設計要求。

(3)“結果評定”欄應根據以上結果來確定材料是否合格。

橋涵—11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一)

(1)為水泥混凝土用某種粗集料料場代表試樣進行品質檢驗記錄者,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壓碎值和針片狀顆粒含量準確至0.1%;堅固性準確至1.0%。

橋涵—12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二)

(1)為水泥混凝土用某種粗集料料場代表試樣進行品質檢驗記錄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

橋涵—13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三)

(1)為水泥混凝土用某種粗集料料場代表試樣進行品質檢驗記錄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堆積密度準確至10Kg/m3;表觀密度準確至10Kg/m3;空隙率準確至1%。

橋涵—14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試驗報告

(1)此表為水泥混凝土用粗集料料場的代表試樣各項技術指標檢驗後出的報告單,由橋涵—11、橋涵—12、橋涵—13依次彙總而來。

(2)表中“質量標準”應符合施工技術規範和設計要求。

(3)“結果評定”欄應根據以上結果來確定材料是否合格。

橋涵—15 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設計表

(1)此表為施工前對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設計時使用,適用於工地試驗室和中心試驗室。

(2)對水泥混凝土中所用各種原材料須經過檢驗合格後才能進行配比設計。橋涵—03、橋涵—05、橋涵—06、橋涵—10、橋涵—23等應作為此表的附件。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符合規定的精度。

橋涵—16 水泥混凝土配合比報告

(1)此表根據橋涵—15的試配結果進行填寫。

(2)實測砼抗壓(折)強度一欄應填入7天和28天的強度測定值,橋涵—15為此表的附件。

(3)結論一欄應對選定配合比和使用於工程項目的具體部位作出明確、簡煉的說明。

橋涵—17 石料(集料)的毛體積密度試驗記錄(靜水稱量法)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遇水崩解、易溶和幹縮溼脹性的鬆散石料外的所有石料。目的是測定石料在乾燥狀態下包括孔隙在內單位體積固體材料的質量。

(2)乾燥試樣質量稱量時精確到0.01g。

(3)吸水飽和試件的質量、吸水飽和試件在水中的質量均精確到0.01g。

(4)附件欄應註明石料(集料)的組成是否均勻,試驗結果,對於組成均勻的石料其密度為三個試件所測結果的平均值,否則應記錄最大值與最小值。

橋涵—18 石料抗壓強度試驗記錄

(1)為橋涵構造物砌體用於岩石的強度分級和巖性描述時用此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

(2)測算結果計算要求:試件尺寸精確至0.1mm;抗壓強度值精確至1MPa;極限荷載記錄以N為單位。

(3)如因設備條件限制達不到精度要求時應在試驗報告中註明。

(4)一組為六個試件,記錄中應增加一格。

橋涵—20 集料篩分試驗記錄

(1)為測定混凝土中所用碎石、卵石、天然砂或人工砂等集料的顆粒級配及粗細程度時的記錄表式,適用於各級試驗室。

(2)篩孔尺寸應根據該工程項目規範和設計要求選擇一套標準篩。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精確至0.1%。

(4)試驗結果欄應將每一篩孔的通過量與施工技術規範或設計要求的級配範圍對比後確定其是否合格。

橋涵—21 含泥量試驗記錄

(1)為施工過程中隨時對粗、細集料抽樣進行含泥量檢驗的常用表式, 適用於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

(3)橋涵—17、橋涵—18、橋涵—19、橋涵—21為施工中常規檢驗項目。

橋涵—22 粗集料針片狀顆粒含量試驗記錄(規準儀法)

(1)為施工過程中隨時對粗集料抽樣進行鍼片狀顆粒含量檢驗的常用表式,適用於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

橋涵—24 集料壓碎值試驗記錄

(1)為施工過程中隨時對粗、細集料抽樣進行壓碎值檢驗的常用表式,適用於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

橋涵—25 混凝土、砂漿施工配料通知單

(1)本表是澆築混凝土構造物及砂漿砌體施工時的現場配料通知單。

(2)本表應根據進場材料砂石中含水量及砂中含石量的情況填寫該表,本表填寫一式兩式,一份存檔一份交現場施工計量人員。

橋涵—26 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試驗記錄

(1)此表主要用於對水泥混凝土結構物施工過程中砼拌合物和易性檢驗的常用表,適用於工地記錄室。

(2)坍落度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5mm。

(3)此表為分項工程的試驗資料。

橋涵—27 水泥混凝土(砂漿)抗壓強度試驗記錄

(1)此表為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設計時和施工過程中混凝土(砂漿)抗壓強度試驗常用表式,適用於各級試驗室。

(2)抗壓強度測定值按JTJ053—94《公路工程水泥混凝土試驗規程》中T0571—94計算。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MPa。

(4)試件抗壓強度記錄要求:

大中橋樑上部結構以孔為單位;下部結構以墩臺為單位;小橋、涵洞以每座(道)為單位。小橋、涵洞蓋板及小型構件的預製按試驗日期順序記錄。

(5)砼抗壓試驗必須有兩人以上進行,否則試驗結果無效,對承包人自檢的抗壓試驗監理工程師必須旁站試驗過程,並在附註欄內籤認。

橋涵—28 水泥混凝土抗壓強度彙總評定表

(1)此表由橋涵—27彙總而來,應按一個分項工程為單位進行彙總評定。評定方法按照JTJ071—94《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附錄D執行。

(2)此表應作為質評的附件。

(3)大中橋樑上部結構以孔為單位;下部結構以墩臺為單位;小橋、涵洞以每座(道)為單位;擋土牆按設計道或處為單位進行評定。

(4)此表應作為質評表的附件。

橋涵—29 金屬洛氏硬度試驗記錄

(1)此表為預應力砼錨具進場時和施工中對其硬度檢驗用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HRC。

橋涵—30 回彈法測試混凝土強度記錄

橋涵—31 回彈法測試結構或構件混凝土強度計算表

(1)此兩張表用於對混凝土強度有懷疑或在工程質量驗收時驗證砼強度用,主要用於監理和質量監督部門進行砼質量驗證時使用。

(2)橋涵—30為現場測試記錄,橋涵—31用於所測數據的計算和處理。

(3)測試前回彈儀需經計量部門標定合格後使用。

橋涵—32 明挖基礎檢測記錄表

(1)本表適用於橋涵、擋土牆及其它結構物一個明挖基礎的幾何尺寸檢查,本表為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附件資料。

(2)填表時應注意如實記述水文地質情況,說明能否滿足設計對地基的要求等。

(3)標高檢測:橋涵基礎應檢測四個角及中心處的標高,擋牆及導流壩每二十米檢測三點,且不少於三點。

(4)軸線平面示意圖按橋涵—37圖示填寫。

(5)施工單位自檢合格後,監理工程師應進行檢測,並在工序交驗表中籤署意見。

橋涵—35 混凝土施工記錄

(1)本表為水泥混凝土澆築時的施工記錄,由承包人填寫。

(2)對於一個工作班完成的同一配合比若干小型構件每工班填寫一張,其餘構件每構件填寫一張。

(3)試件組數應嚴格按照JTJ071—94附錄D要求製取和編號。

橋涵—36 漿砌片塊石原始記錄

(1)本表用於涵洞、擋土牆、護坡、導流壩、錐坡等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的幾何尺寸檢查,作為工序交驗及分項評定的資料之一。

(2)序號6、7、8可視具體工程項目按JTJ071—94的填寫檢查項目。

(3)備註欄內填寫斷面位置等有關需說明的問題。

橋涵—37 橋涵及構造物軸線放樣記錄表

(1)本表為小橋涵及其它構造物(擋土牆、截水壩、護坡等)開工前及基坑開挖完成後的軸線放樣和基礎澆築後的放樣檢查記錄。

(2)小橋涵及其他結構物開工前放樣僅填序號3、4、5、6項內容,基坑開挖完成後軸線放樣及基礎澆築後的放樣檢查填序號1、2、3、4、5、6項的內容。

(3)示意圖中標明橋涵軸線樁樁位及其護樁樁位,以及其它構造物軸線控制樁樁位及護樁樁位。

(4)表中軸線偏位是指對於所放軸線進行檢查的結果,中心樁地面高程指開挖前原地面標高,對於導流壩、擋土牆等應每20米測量二點。

(5)合格率指基礎澆築完成後的檢查結果。

橋涵—39 鑽孔記錄表(衝擊鑽進)

(1)本表為鑽孔施工記錄,施工中不用衝擊鑽機成孔時則衝程、衝擊次數欄不填。

(2)本表每工作班填寫一張。

(3)備註欄內應註明鑽孔過程中有無故障發生。

橋涵—40 鑽孔樁終孔後灌注混凝土前檢查記錄

(1)本表用於鑽孔樁終孔後灌注混凝土前的檢查,它與水下混凝土灌注記錄及鑽孔樁成品檢查表一起作為鑽孔灌注樁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依據。

(2)終孔孔底標高是指鑽機鑽至孔底量測定的實際標高、灌注前孔底標高指鋼筋籠放入孔中後量測的孔底標高。標高測量以護筒頂標高為基準。

(3)鑽孔過程中出現的如塌孔、卡鑽、孔身偏斜等問題,均應在鑽孔中出現的問題及處理欄內如實填寫,並註明處理方法及處理結果,同時還應說明清孔方法及結果。

橋涵—41 水下混凝土灌注記錄

(1)本表為水下混凝土灌注時的記錄,為鑽孔灌注樁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附件資料。

(2)護筒頂面可做為測量深度的基準面。

(3)灌注前孔底標高指水下混凝土灌入前測量孔深後計算的標高。

(4)灌注中要事記欄內應詳細說明有無出現鋼筋籠上浮、卡管、斷樁等事故,以及出現問題的處理措施及結果。

(5)監理應旁站,並在灌注中要事記欄內簽署意見。

橋涵—43 支座安裝檢查記錄表

(1)本表為大中小橋樑每孔的安裝檢查記錄,它作為樑板安裝分項工程評定的資料之一。

(2)支座中心偏位應檢查順橋及橫橋向兩個方向。

(3)每塊樑板頂面縱向高程在兩端及中間各測一點。

橋涵—44 張拉設備校驗記錄

(1)本表用於先張法、後張法預應力筋張拉設備的校驗。

(2)千斤頂與油壓表應配套編號校驗使用,以確定張拉力與壓力錶讀數之間的關係曲線,宜採用實驗機法。

(3)使用6個月或200次以上以及在使用過程中出現不正常情況應重新校驗。

(4)校驗時應特別注意:分級記錄實驗機噸位和對應的油壓表讀數,重複三次取壓力錶讀數的平均值,作為某一鑑定噸位。

橋涵—47 後張預應力管道檢查

(1)本表用於後張法預應力鋼絲束、鋼絞線管道座標位置的檢查,作為後張法預應力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資料之一,每塊樑(板)填寫一張。

(2)檢查頻率及方法應符合JTJ071—94的要求。

(3)管道間距應測量淨間距。

橋涵—48 後張預應力鋼筋(絲)張拉記錄表

(1)本表適用於鋼絲束、鋼絞線採用夾片式錨具、或錐錨式錨具的後張法預應力張拉記錄,作為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資料之一。

(2)張拉前應對張拉設備進行校驗。

(3)張拉伸長率=(理論伸長值-實際伸長值)/理論伸長值。

(4)說明欄內說明張拉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處理結果,監理旁站後在備註欄內簽署意見。

橋涵—49 預應力孔道壓漿記錄

(1)本表為後張法預應力樑孔道壓漿時的記錄,每塊樑(板)填寫一張。

(2)每一工作班應制取不少於3組的水泥資料試件。

(3)監理旁站後在備註欄內簽署意見。

橋涵—51 橋臺後回填檢查表

(1)本表用於橋涵一個臺揹回填土的檢驗與籤認。

(2)回填層次是從原地面算起編號,並註明各層距路基面的距離。

(3)表中數據壓實度等從路基—30、路基—31、路基—32得來。

(4)監理員每層旁站監理後對壓實度抽檢核認,待臺揹回填完成後由專業監理工程師籤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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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常用支付表

支表—1 工程進度表

支表—2 中期支付證書

支表—3 清單支付報表

支表—4 工程變更一覽表

支表—5 單價變更一覽表

支表—6 永久性工程材料到達現場計量表

支表—7 扣回材料設備預付款一覽表

支表—8 扣回動員預付款一覽表

支表—9 中間計量表

支表—10 中間支付彙總表

施工監理表

監1—1 施工圖審查申報表

監1—2 進場材料申報表

監2 施工放樣報驗單

監3 工程變更令

監4 工程變更申報表

監5 分部(項)工程開工通知

監6 分部(項)工程開工申報表

監7 承包人每週工作計劃

監8 檢驗申請批覆單

監9 工作指令

監10 工地會議紀要

監11 中間交工證書

監12 分包申請報告單

監13 工程暫時停工指令

監14 復工指令

監16 工程交工證書

監17 工程缺陷責任期終止證書

監18 每日施工活動報表

監19 施工技術方案報審表

監20 監理日報

工程師月度報告

報1 合同執行概況表

報2 施工人員狀況表

報3 主要進場機械設備表

報4 承包商試驗儀器設備狀況表

報5 監理機構框圖

報6 為工程師提供的測量儀器狀態表

報7 氣象及施工活動報告

報8 施工測量形象進度圖

報9 工程進度概況表(1、2、3、4)

報10 承包商施工測量概況表

報11 施工試驗檢測概況表

報12 監理獨立測量概況表

報13 監理工程師獨立試驗概況表

報14 承包商混凝土、砂漿試驗件概況表

報15 工程事故一覽表

報16 工程延期/索贈一覽表

報17 工程變更彙總表

路線用表

路線—01 路線導線網、點測量(複測)報表

路線—02 路線水準點測量(複測)報表

交通工程設施用表

交通—01 交通標誌安裝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交通—02 標線噴塗與安裝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交通—03 視線誘導標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基用表

路基—01 路基、構造物、路面施工增加水準點測量報表

路基—02 路基、構造物、路面高程測量報表

路基—03 路基、路面中線平面位置檢測表

路基—04 路基填築鬆鋪厚度檢查表

路基—05 路基、路面寬度檢測表

路基—06 路基、路面隨機取樣位置計算表

路基—07 土方分層壓實度檢驗簽證表

路基—08 路基分層壓實度檢驗彙總表

路基—09 填前場地清理施工原始記錄

路基—10 路基、路面橫坡度檢測表

路基—11 路基、路面平整度檢測表

路基—12 路基邊坡坡度檢測表

路基—13 路基、路面回彈彎沉檢測表

路基—14 路基、路面回彈彎沉檢測結果報告

路基—15 路基、構造物、路面材料試驗委託單

路基—16 路線施工測量放線檢測表

路基—17 土的顆粒大小分析記錄

路基—18 路基、路面粒徑分配曲線表

路基—19 易溶鹽總量及鈣鎂離子測定試驗記錄

路基—20 路基、路面有機質含量試驗記錄

路基—21 路基、路面硫酸根試驗記錄

路基—22 碳酸根、碳酸氫根和氯根記錄

路基—23 路基、路面易溶鹽試驗報告

路基—24 路基材料試驗報告

路基—25 路基、構造物、路面擊實試驗記錄

路基—26 最大幹密度試驗記錄

路基—27 路基、路面液限、塑限聯合試驗記錄

路基—28 路基、路面標準密度試驗結果彙總報表

路基—29 路基、路面量砂密度檢驗報告

路基—30 路基、構造物壓實度檢測表(環刀法)

路基—31 路基、構造物、路面壓實度檢測一覽表(灌砂法)

路基—32 路基、路面壓實度檢測表(核子儀法)

路基—33 路基、構造物、路面含水量試驗記錄

路基—34—1 石灰化學成份(CaO+MgO)含量試驗記錄

路基—34—2 穩定土中石灰或水泥劑量測定試驗報告

路基—35 土方路基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路基—36 石方路基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路基—37 路基邊坡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基—38 鋪緣石鋪設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路基—39 路肩質量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路基—40 現場CBR值測定記錄

路面用表

路面—1 水泥混凝土面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2 瀝青混凝土面層和瀝青碎(礫)石面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3 瀝青貫入式面層(或土拌下貫式面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4 瀝青表面處治面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5 水泥土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6 水泥穩定粒料基層及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7 石灰土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8 石灰穩定粒料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9 石灰、粉煤灰土基層和底基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0 石灰、粉煤灰穩定粒料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1 級配碎(礫)石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2 填隙礫石(礦渣)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3 路槽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路面—14 路緣石鋪設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5 路肩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6 無側限抗壓強度試驗

路面—17 石灰未消解含量試驗

路面—18 間接抗壓強度試驗(劈裂試驗)

路面—19 瀝青物性試驗

路面—20 瀝青物性試驗

路面—21 瀝青物性試驗

路面—22 瀝青物性試驗

路面—23 瀝青粘附性試驗(水煮法)

路面—24 瀝青含蠟量試驗(蒸餾法)

路面—25 浮化瀝青試驗

路面—26 瀝青混凝土礦料組成試驗

路面—27 瀝青混和料馬歇爾試驗(蠟封法)

路面—28 瀝青混和料馬歇爾試驗(水中重法)

路面—29 瀝青混和料中最佳瀝青用量試驗

路面—30 瀝青混和料中瀝青用量選定圖

路面—31 瀝青混合料抽提試驗

路面—32 瀝青技術性能試驗彙總表

路面—33 瀝青技術性能試驗彙總表

路面—34 礦粉親水系數及含水量試驗

路面—35 路面結構層壓實度檢驗彙總評定表

路面—36 瀝青碎石路面密度試驗記錄表(蠟封法)

路面—37 瀝青碎石路面密度試驗記錄表(體積法)

路面—38 瀝青碎石路面密度試驗記錄表(表幹法)

路面—39 瀝青封面施工前下承層處理記錄

路面—40 路面厚度檢查表

路面—41 瀝青碎石施工前場地清掃記錄

橋涵用表

橋涵—01 泥漿比度、稠度和含砂試驗

橋涵—02 孔道壓漿水泥漿試驗記錄

橋涵—03 砼抗折強度實驗報告單

橋涵—04 鋼筋焊接試驗報告

橋涵—05 構造物、路面用水泥物理力學性能試驗報告

橋涵—06 路基、路面水泥物理力學性能試驗記錄

橋涵—07 鋼筋拉力及彎曲試驗報告橋涵—08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一)

橋涵—09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二)

橋涵—10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技術性能試驗報告

橋涵—11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一)

橋涵—12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二)

橋涵—13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三)

橋涵—14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報告

橋涵—15 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設計表

橋涵—16 水泥混凝土配合比報告

橋涵—17 集(石)料的毛體積密度試驗記錄

橋涵—18 石料抗壓強度試驗記錄

橋涵—19 石料試驗報告

橋涵—20 集料篩分檢測表

橋涵—21 集料含泥量檢測表

橋涵—22 構造物、路面粗集料針片狀顆粒含量檢測表(遊標卡尺)

橋涵—23 構造物、路面粗集料針片狀顆粒含量檢測表(規測儀)

橋涵—24 構造物、路面集料壓碎值檢測表

橋涵—25 混凝土、砂漿施工配合比通知單

橋涵—26 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試驗記錄

橋涵—27 水泥混凝土(砂漿)抗壓強度檢測表

橋涵—28 水泥混凝土(砂漿)抗壓強度彙總評定表

橋涵—29 金屬洛氏硬度試驗報告

橋涵—30 回彈法測試水泥砼結構或構件強度檢測表

橋涵—31 回彈法測試砼結構或構件強度計算表

橋涵—32 明挖基坑基礎檢查表

橋涵—33 模板、拱架及支架製作記錄

橋涵—34 –1 模板安裝檢查表

橋涵—34 –2 預製構件底座檢查表

橋涵—35 混凝土施工原始記錄表

橋涵—36 砌石施工原始記錄

橋涵—37 橋涵及構造物軸線放樣檢查

橋涵—38 倒虹吸壓水試驗原始記錄

橋涵—39 鑽孔灌注樁鑽孔原始記錄

橋涵—40 鑽孔樁灌注混凝土施工前檢查表

橋涵—41 水下混凝土灌注檢查表

橋涵—42 無破損檢測基樁報告表

橋涵—43 支座安裝檢查表

橋涵—44 張拉設備校驗表

橋涵—45 預應力鋼筋冷拉檢測表

橋涵—46 先張預應力鋼筋(絲)張拉檢測表

橋涵—47 後張預應力管道檢查

橋涵—48 後張預應力鋼筋(絲)張拉記錄

橋涵—49—1 預應力孔道壓漿檢測表橋涵—49—2 封端現場質量檢查表

橋涵—50 混凝土鑽芯取樣檢測表

橋涵—51 橋(涵)臺回填檢查表

橋涵—52 漿砌砌體和混凝土擋土牆分

橋涵—53 錐、護坡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4 幹砌片石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5 導流工程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6 橋樑總體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7 鑽孔灌注樁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8 樁或雙壁墩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9—1 頂推臺座、導樑安裝質量檢查表

橋涵—59—2 箱梁頂推質量檢查表

橋涵—60 挖孔樁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1 管道基礎及管節安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2 漿砌片石基礎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3 墩、臺身砌體現場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4 側牆砌砌體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5 鋼筋加工及安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6 鋼筋網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7 混凝土基礎分項工程質量檢評定表

橋涵—68 承臺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評定表

橋涵—69 混凝土護欄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0 墩、臺身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1 墩、臺帽或蓋樑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2 預製樑(板)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3 就地澆築樑(板)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4 小型預製件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5—1 鋼絲、鋼絞線先張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5—2 鋼線、鋼絞絲後張法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6 樑、板安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7 頂入法施工樑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8—1 懸臂澆築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8—2 懸臂樑拼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9 橋面鋪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0 人行道鋪設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1 欄杆安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2 護欄安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3 管涵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4 蓋板涵、箱涵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5 拱涵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6 倒虹吸管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分部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單位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7 構造物地基承載力檢測表

橋涵—88 振衝碎石樁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9 振衝碎石樁施工原始記錄

橋涵—90 伸縮縫安裝分項檢驗評定表

橋涵—91 挖孔樁灌注混凝土施工前檢查表

橋涵—92 挖孔灌注樁挖孔原始記錄

月施工進度計劃圖

施工總體進度圖

說明:1.對於路基與橋涵防護工程的共用表格,只在路基與橋涵、防護工程目錄中單獨列出,請直接使用。

2.對於目錄中未列出表格,而施工或監理、支付中,需要使用。由各單位參照有關規範文 件設計,報管理工程師審批,並送總監辦備案,或由總監辦設計,下文傳達。

3.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用於本目錄未列出的而工程實際發生的其它分項的評定

附 錄

關於部分表格的填表說明

一、 施工監理表

監表1 施工圖審查報表

(1)承包人應在開工前對圖紙進行審核,審核表應作為開工申請報告之附件,同時應作工程施工圖,做到一橋一涵一圖。

監表2 施工放樣報驗單

(1)此表由承包人填寫上報,經旁站(現場)監理員檢查認可後報監理組專業監理工程師或監理組長,由專業監理工程師或監理組長報復。

(2)附件包括有關測量表格和資料及放樣表格和有關資料。

(3)監理員意見和監理工程師結論欄應填寫是否符合技術規範、設計等的具體要求。

監表3 工程變更令

(1)任何工程的形式、質量、數量和內容上的變動,必經由監理工程師簽發工程變更令,並由監理工程師監督承包人實施。

(2)變更可以由監理工程師提出,亦可由業主或承包人提出。

(3)此表因篇幅有限,變更理由及詳細說明欄內一般只能填寫主要內容,因此需附件說明。

(4)工程變更令的簽發按《工程監理實施辦法》辦理。

監表5、監表6 工程分項開工申請、批覆單

(1)此表應為分項工程開工申請和批覆單,由承包人提交,監理旁站簽署意見後,由專業監理工程師籤認、監理組長批覆。

(2)表中附件包括:①施工所具備的條件②施工內容③詳細的施工方法和工作程序④包括機構組織和人員分工在內的材料設備、勞力的安排⑤質量保證措施⑥安全生產保證措施⑦計劃進度⑧臨時工程情況⑨環保措施⑩開工前的有關試驗完成和批覆情況。其中施工所具備的條件包括承包人提交的施工圖紙、施工方案、測量放樣、水準點等資料以及檢測設備是否齊備等內容。

(3)在審查了附表並全部合格後批准分部(分項)工程開工。

監表7 承包人每週工作計劃

(1)此表由承包人(提交)填寫相應內容,監理組應掌握承包人的每週工作計劃,以便安排監理工作;監理工程師意見欄內填寫同意與否或是否調整。

(2)監理組應對承包人的周工作計劃進行檢查,檢查內容包括:①承包人為完成周計劃中所列項目的各工種人員現場準備情況②施工所需機械和設備現場準備情況及完好率③主要材料進場及準備情況④施工所需的試驗完成情況或準備情況等。

(3)如若檢查中發現施工條件尚不成熟,則可建議承包商調整人員、設備、材料等或調整週工作計劃。

監理日報:

(1)此表由專業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填寫,監理組長檢查並簽名。

(2)此表為某一日監理人員對被監理內容及施工中出現的問題和處理情況的記錄,表中包括人、機械設備和材料及試驗在當日工地現場的情況記錄,以及各級監理工程師發出的各指令等。監理人員應妥善保管,可能成為將來解決糾紛的重要依據。

監表8 檢驗申請批覆單同工序檢驗單( 一式兩分)

(1)此表在分項工程人員到現場對其已完工作(程)進行檢驗,旁站監理員接此表後要對承包人提出的已完工作進行檢驗並籤評定意見後報監理組長,監理組長對“本項目可否繼續進行”給予肯定並簽字後,返還承包商,承包商(人)收到後再簽名(右下角)。

(3)表中質量證明包括:①施工原始記錄彙總資料②中間檢查記錄彙總記錄③隱蔽工程檢查記錄④試驗報告彙總資料⑤自檢資料等。

特別說明:

工序交驗表(即為監8表 檢驗申請批覆單)

(1)本表適用於公路建設項目中所有分項工程施工中,前道工序完工後進行下道工序前的交驗,作為分項工程工序質量控制的保證資料。

(2)工序內容欄填寫時應詳細說明工序內容。表中應寫明檢查結果。同時附上相關的檢測資料。

(3)監理在收到工序交驗表後在監理檢驗情況與意見欄內填上檢查結果,視檢查情況提出處理意見,並確認能否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監表9 工作指令

(1)此表由各級監理工程師填寫下達給承包人,承包人收件後籤認。

(2)監理填表時應註明工作指令的理由,是否經過檢驗或質量評定,評定或檢驗的結果及存在的缺陷和問題等。

監表10 工地會議紀要

(1)工地會議一般每月定期召開,由駐地監理工程師主持,各方主要人員參加。

(2)會議紀要正式文本作為本表附件。

(3)承包人和監理工程師在紀要正式文本印製籤認後發出。

(4)工地會議紀要須抄送上級監理部門及業主。

監表11 中間交工證書

(1)此表指在分項、分部或單位工程完工後的交工證書。

(2)本表上半部分由承包人填寫上報監理。

(3)監理工程師在收到申請交驗單後,組織對已完工程進行檢驗,包括各種資料,並提出檢驗結果評定;並進行籤認。

(4)本表下半部分分別由監理工程師填寫完畢後,返回承包人,承包人簽收。

(5)未經中間交工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工。

監表12 分包申請報告單

(1)承包人按表中內容填寫,並按要求附上附件逐級上報。

(2)各級監理工程師經過對分包人審查簽署意見後,報業主審批。

監表13 工程暫時停工指令

(1)本表為監理工程師向承包人發出的工作指令,由監理工程師填寫,承包人收件後籤認。

(2)此表由駐地監理組長簽發。

監表14 復工指令

(1)本表為監理工程師向承包人發出的工作指令,承包人收件後籤認。

(2)哪一級監理簽發的停工指令,一般由該級監理簽發復工指令。

監表15 工程質量事故報告單

(1)當某項工程在施工期間(包括缺陷責任期內)出現了技術規範所不允許的斷層、裂縫、傾斜、倒塌、沉降、強度不足、鋼筋未按設計配置或主筋配置較少等情況時,承包人在發生工程質量事故後應儘快提出質量事故檢驗報告並報告監理工程師和業主。

(2)駐地監理工程師收到報告後對質量事故現場組織人員進行審查、分析、測試或驗算並按表列內容進行填寫。

(3)根據事故的劃分,各級監理根據權限範圍進行審查、修正,並指令該項工程暫停或繼續施工。

監表16 工程交工證書

(1)指合同段交工。

(2)總監理工程師簽發工程交工證書。

(3)交工證書各方代表簽字後留存。

監表17 工程缺陷責任期終止證書

(1)成立缺陷責任期工作檢查小組,檢查人(單位)由業主、監理、承包商和有關部門人員組成。

(2)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發本證書、證書中包括:①獲得證書的工程範圍;②審查缺陷責任期工作的單位;③工程交工日期和合同缺陷責任期終止日期;④各方代表簽字。

二、路基、橋涵用施工原始記錄表填寫通用說明

1.表頭部分的填寫

(1)工程名稱及工程項目名稱:應填寫承擔的施工工程項目的名稱及合同段號。

2.表中主體部分填寫,應按實際檢測結果如實填寫,實測值欄內不能填偏差,檢測表中混凝土及砂漿強度的合格評定應按JTJ071-94、附錄D及附錄E規定的數理統計方法進行。

3.備註或說明欄內,應如實填寫施工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其處理意見,並註明處理結果。簽名應齊備,不能代簽,否則結果無效。

三、路基、橋涵用試驗表填寫通用說明

1.所有試驗表式適用於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及政府監督部門對施工過程中所用原材料、混合料和成品或半成品檢測試驗時用。

2.試表分試驗記錄表、報告單和彙總表三類。

3.表中表頭部分均列有采用的試驗規程一欄。為了符合精度上的要求,凡採用計量器具的試驗項目,均列有試驗環境和主要儀器。試驗環境指檢測試驗時的溫度和溼度;主要儀器是指採用的計量器具或主要專用儀器的名稱及型號。在記錄中,試驗者、校核者、技術負責人必須由本人簽名,不允許代簽。

4.報告單及彙總表中都留有監理工程師簽署意見欄,監理工程師對進場原材料、標準試驗等應按規定的批量和頻率進行抽樣試驗和平行試驗後簽署意見。

5.路基和路面的壓實度、彎沉值;水泥混凝土抗壓和抗折強度、半剛性材料強度,應按分項工程為單元進行數理統計與評定。

6.為切合實際,滿足施工檢測需要,對個別常規試驗增加了其它試驗方法的表試(均符合試驗規程的要求)。對於非常規試驗的項目未設計專用表式,必要時可用試驗報告單代替。

7.為把好原材料品質性能的綜合檢驗,對水泥混凝土用粗、細集料等檢測將各項檢測數據集中記錄在一張表中(對項目較多的集中於2~3張表中)。而對於施工過程中常檢的試驗項目且用量較多的設有單項表式。如:集料篩分試驗記錄、含泥量試驗記錄等。

8.各種表式填表要求:

① 表頭部分的填寫:

工程名稱:指工程項目名稱和單位工程名稱。

試樣編號:指對試樣進行分類編號。

試樣地點:指取樣具體位置。

擬定用途:指用於何工程地段、結構層次和工程部位。

試驗單位:指試驗者所屬單位。

試樣說明:指試樣的類型及特徵。

試驗規程:指採用國家和交通部、冶金部頒佈的現行試驗規程的代號。

試驗環境:指試驗場所的溫度和溼度。

主要儀器:指使用計量器具或專用試驗儀器的名稱及型號。

試驗者:填試驗者本人姓名,不得代簽。

校核者:填校核者本人姓名,若試驗者與校核者是同一人,無第二者,則試驗結果無效。

試驗日期:試驗當天日期。

②表中主體部分的填寫:

(1) 應將試驗數據如實填在規定的格內或欄內。其中各項試驗結果的計算及數據

應符合有效數字的規定,測定結果應符合試驗規程規定的精度或允許差的要求。採用的計量單位要與表中規定的保持一致,不得隨意採用。

(2)如填寫有誤,不得塗改,應在原數據上劃一槓,在旁邊將正確數據填上。

(3)試驗結果欄是綜合上述檢測數據,用簡煉的語言將試驗結果與施工技術規範或試驗規程相比較後得出合格或能否使用的結論。

(4)附註或備註欄在必要時填寫與試驗有關或須進一步說明情況的事由。

(5)監理工程師意見欄要求對檢驗結果準確地說明結論意見。

四、路基、橋涵用質評表填寫通用說明

施工質評表是公路建設項目及其所屬單位、分部、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標準表式。表式中分項、分部、單位工程的實得分(加權平均分等)精度是小數點後保留2位數。工程交工驗收前,施工單位、監理工程師、公路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對工程質量的檢驗評定一律用該類表式。

1.關於分項工程質評表總述

(1)為公路建設項目中各單位工程中的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的通用表式(路用房屋單位工程除外)。

(2)表中基本要求檢查結果欄,應按質評標準中各分項工程的基本要求內容填寫其檢查結果,文字敘述力求明確、簡煉。

(3)各分項工程中的檢查項目的檢驗方法和數量,按質評標準中相應的規定執行,路基的檢測方法執行交通部JTJ059-95《公路路基路面現場測試規程》,質評標準中規定的檢測頻率是必須做到最低限度的要求。

(4)分項工程的外觀鑑定欄,要求按質評標準中相應的分項工程鑑定的內容檢查後準確敘述,缺陷與不足及問題力求定量敘述。

(5)質量保證資料,按材料、施檢、質評三類資料敘述其檢查結果,資料缺陷、不全或失實內容等應具體敘述,以便按規定扣資料分。(詳情見《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

(6)一些分項工程檢查項目的實測值因欄內篇幅所限,檢測的全部數據填不下時,此欄可只填檢測總點數與主定結果,其實測數據結果的彙總表作為質評附件。

(7)所有表格的內容填寫內容具體可參照《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規定》以及本書中相關的補充說明。

2.《分部工程質量評定表》

(1)單位工程中的各分部工程,每一個分部工程按此表內容進行填寫,其檢評結果不論其所包括的分項工程個數的多少。

(2)分項工程名稱與部位應填寫準確規範。

(3)評定意見欄填符合設計文件及技術規範質評標準要求的程度。

3.《單位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1)適用於公路建設項目中除路用房屋單位工程之外的所有單位工程。

(2)用單位工程質評表,分部工程欄只填其名稱,質量評定欄只填結論欄的加權平均分和質量等級。

(3)分部工程的優良率計算,以分部工程質評表統計的個數為基數計算。

(4)評定意見欄為簡要的文字敘述,即內在質量、幾何尺寸、觀質量三方面的總體概括。

質量等級欄一般填不合格、合格、優良字樣。

五、路線用表填寫說明

路線—01 導線點測量記錄

(1)該表為高速、一級公路、大橋、隧道等用座標放樣或用導線點網控制的工程使用。採用座標放樣或用導線點網控制的工程使用。不採用座標放樣的工程,不填此表。

(2)在施工放樣前,施工單位應到施工現場全線複測設計圖所提供的導線點座標。檢查無誤後方可進行施工放樣,否則應查明原因,對有問題的導線點應重新設定。

(3)測定儀器採用全站儀或紅外儀。

(4)項目名稱應填寫齊全。如:* * * 工程。

(5)測量範圍為複測的起訖樁號。

(6)實測距離為兩導線點間的距離,實測夾角為相鄰兩導線間的夾角。

六、路基用表填寫說明

路基—01 施工增設水準點記錄表

(1)水準點增設採用一組水平儀往返測量,或兩組水平儀單向測量,閉合差應符合相應公路等級的水準測量要求。

(2)L──為引用水準點至設定水準點間距離;n──為測站數。

(3)路基—03為該表的附件。

(4)水準點的埋設應安全牢固,不受施工干擾。

路基—03 高程測量記錄

(1)該表適應於各級公路的路基、路面、橋涵構造物的高程檢測記錄作為分項工程附件資料。

(2)採用碳素筆填寫,按內容要求逐項認真填寫。

(3)本行寫錯劃掉,在下行重新填寫,不得在本行改寫。

(4)備註欄填寫偏差值。

路基—03、路基—05、路基—12分別為路基中線平面位置、寬度,邊坡檢測記錄表。

該表適應於路基、路面各層次寬度、中線平面位置偏差、路基邊坡檢測記錄。

(1)樁號為檢測點或斷面的路線位置。

(2)1/2寬為實測全寬度的1/2。

路基—04 土方路基分層填築鬆鋪厚度檢查表

(1)本表適應於不同等級公路不同土質分層填築厚度檢查用表。

(2)控制路基分層填築厚度,保證路基各層壓實度。

(3)檢測層次為距原地面算起的層次,每層次每100米抽檢5個斷面。每個斷面抽檢3個點。

(4)起訖樁號為檢查段落起訖點。

(5)地點樁號為檢查點樁號。

路基—06 路基寬度、高程、橫坡、中線偏位檢測斷面位置隨機選取計算表。同時也用於路基現場測試位置的選定。

(1)隨機取樣選點方法是按數理統計原理在路基施工現場檢測時決定測定區間、測定斷面、測點位置的方法。

(2)適用於公路路基各層次及各種現場測定時,為獲得代表性試驗數據需決定測定區間、測定斷面、測定位置時使用。

(3)填寫舉例詳見《公路路基路面現場測試規程》第134、135頁。

路基—07 土方分層壓實度檢驗簽證表

(1)用於路基每個作業施工地段的各層次,將與離路基頂面同距離層次中的實測幹密度、標準幹密度和壓實度值按檢驗位置樁號,沿路線前進方向由小到大逐個填入此表。

(2)進行評定計算合格後,呈報監理工程師籤認。

路基—09 填前場地清理施工原始記錄

(1)本表適用於原地面的清理填前的場地清理。

(2)所有清淤圍堰應有圖示進行表示,所有尺寸應精確至cm。

路基—10 路基橫坡記錄表

該表適應於對路基路面各層次橫坡度進行檢測記錄。檢測路基各層次橫坡度時應按表中要求內容填寫清楚。

(1)樁號為檢測斷面之樁號。

(2)採用水準儀進行檢測,只讀取相對高程。

(3)路中:高速、一級公路有中央分隔帶的公路為中央分隔帶邊緣位置,無中央分隔帶時為路中心線。

(4)高差欄分路基頂面、路肩兩欄,路基頂面為其邊緣與路中高差,路肩為路基頂面邊緣與路基邊緣高差。

路基—11 路基平整度檢測記錄

(1)該表適應於路基平整度檢測,採用三米直尺檢測記錄。

(2)起訖樁號為檢測段落起訖點。

(3)檢測時按要求頻率進行檢測。

路基—13 回彈彎沉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用於測定路基的回彈彎沉,目的是評定其整體承載能力。

(2)雙車道每一評定段(不超過1KM)測點數少於80個點不得進行統計評定。

(3)初始讀數為汽車起步時百分表的最大讀數,終讀數為汽車開走後百分表指針回落到某一靜止位置的讀數。

(4)本試驗檢測時監理應旁站,並在附註欄內籤認。

路基—14 回彈彎沉檢查結果報告

(1)路段起訖樁號與路基分項工程評定單元的起訖樁號相同。是路基一個分項工程評定的附件資料。

(2)處理意見欄指對捨棄的彎沉值過大的點的局部處理。

路基—15 試驗委託單

(1)此表用於施工單位必須具有一定的資質等級,此表委託單位應一式兩式填寫,試驗單位一份,另一份裝入技術資料歸檔。

路基—17 “顆粒分析試驗記錄”(篩分法)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對粒徑大於0.074mm的土進行分析試驗,其目的是:劃分土類,鑑定土的工程性質。

(2)小於2mm土質量:指經粗篩分析2mm篩孔以下的土質量。

(3)試驗結果:此欄應說明土樣篩後總質量與篩前總質量之差值是否超過1%的要求,試驗是否有效,並進行土的鑑別分類。

路基—18 “粒徑分配曲線”

(1)適用範圍和目的:此表用於粗粒土,目的是在粒徑分佈曲線上找出土粒分佈範圍和分佈形狀(即不均勻係數和曲率係數),藉以判斷土的級配情況。

(2)此表中的“試樣編號”應與橋涵—01中的“試樣編號”相一致。

(3)試驗結果:在繪製的粒徑分配曲線上找出通過率分別為10%、30%和60%的粒徑(mm),填入試驗結果中,分析土的級配情況,確定土的工程名稱或代號。

路基—19 易溶鹽總量試驗記錄(質量法)

(1)適用範圍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各類土,在施工前和施工中對土質有疑議時必須進行此試驗,目的是檢測土中易溶鹽的性質和含量。

(2)試驗中各稱量數值應精確到0.0001克,並應進行平行試驗。

(3)全鹽量為兩次平行的平均值,精確到0.001%。

(4)附註欄應註明土的全鹽量的多少及土的鑑別分類和代號。

路基—20 有機質含量試驗記錄(重鉻酸鉀容量法)

(1)適用範圍和目的:本試驗用於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對有機質含量不超過15%的土質有疑異時進行,目的在於瞭解土中有機質的含量,確定土的工程性質。

(2)試驗須進行平行試驗,取平均值即為土的有機質含量。

(3)“滴定前讀數”、“滴定後讀數”、滴定消耗均精確到0.01毫升。

(4)因該試驗計量要求精確,溫度要求嚴格,試驗允許平行差小(見JTJ051—93附錄D),故附註欄填寫時應註明試驗中各時期的石臘油鍋的溫度、試驗結果及標準要求,有機質土的名稱和代號,可否使用等。

路基—21 硫酸根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適用於施工前和施工中有疑異的各類土,目的是檢測土中硫酸根的含量。

(2)“質量法”中各質量欄均為1/10000的分析天平稱量,精確到0.0001克,硫酸根含量的計算精確到0.001%。

(3)試驗平行差應符合附錄C表2的要求。

(4)附註欄應填寫土的分類名稱、代號及硫酸根含量、標準要求、使用情況。

路基—22 碳酸根、碳酸氫根、氯根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適用範圍同試表05,目的是測定土中的碳酸根、碳酸氫根和氯根的含量,從而確定土的性質。

(2)必須進行平行試驗,氯根含量的試驗有兩種方法,選定試驗方法後,應將標準液的名稱填入“( )標準液的濃度”括號內。

(3)附註欄應分別填寫試驗所得的各酸根的含量,並註明土類別名稱和代號。

路基—23 易溶鹽試驗報告

(1)將試表9、10中的試驗結果匯入此表,通過計算判斷土中含鹽的性質和程度。

(2)附註欄應分析此鹽漬土的類別、代號、可否使用、可能產生的影響等。

(3)工程名稱欄必須註明區段。

路基—25 擊實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目的在於確定土的最佳含水量及最大幹密度。

(2)“> mm顆粒含量”應填寫38或25。

(3)含水量計算精確到0.1%,幹密度的計算精確到0.01(克/立方厘米)。

(4)如進行水穩層試樣擊實,應在試樣說明欄內註明水泥劑。

(5)試驗結果及說明:繪製的含水量和幹密度關係曲線必須有峰值點,否則應進行補點或重新試驗,必要時適當加以文字說明指出試驗所得的最佳含水量和最大幹密度。

路基—26 試表09“最大幹密度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測量0.074mm以下的幹顆粒質量百分數不大於15%的無粘性自由排水的粗粒土和巨粒土的最大幹密度。

(2)試驗方法為乾土法或爆炸土法,試驗次數為二次平行試驗,其平均值精確到0.01(克/立方厘米)即為最大幹密度。

(3)附註欄,應對試樣的外觀和試驗過程的反常現象(如試樣損失、分離情況)加以描述,並註明試筒尺寸和使用方法。

路基—27 液限塑限聯合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目的:本試驗用於粒徑不大於0.5mm有機質含量不大於試樣總量5%的土,其目的是測定土的液限和塑限,計算塑性指數,為劃分土類,確定土的工程性質提供依據。

(2)含水量:此欄目中除“個別值”和平均值“精確到0.1%外,其餘均精確到0.01克。

(3)試驗結果:本欄目應明確指出液限、塑限、塑性指數各是多少,並註明土的類別和代號。

路基—28 “標準密度試驗結果彙總表”

(1)將一個分部工程的所有擊實試驗結果彙總於此表,試樣編號、材料名稱、取樣位置、代表地段和層次必須與路基—25中相符。

(2)在附註欄中對特殊地段的特殊土質加以必要的說明。

路基—29 量砂密度校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用於測定粒徑為0.25~0.5mm清洗乾燥的均勻砂的密度,其目的是獲取量砂的標準密度,藉以測定壓實度。

(2) 試驗中質量的秤量應精確到1g。

(3) 量砂密度取三個單值的平均值,精確到0.01g/cm3

(4)附註欄應註明量砂的粒徑範圍和量砂密度。並呈報監理簽證。

路基—30 “壓實度檢查記錄(環刀法)”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用於公路工程施工中現場測定細粒土土基及細粒土的無機結合料路面基層的壓實度。

(2)每個取樣位置必須進行平行試驗,取其算術平均值,平行差不得大於0.03g/cm3

(3)其它同路基—25。

路基—31 “壓實度檢測記錄(灌砂法)”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適用於在現場測定基層(或底基層)、砂石路面及路基土的各種材料壓實層的密度和壓實度,也用於瀝青表處治、瀝青貫入式路面層的密度和壓實度檢測。目的是檢驗和控制路基路面各層次的壓實程度。

(2)取樣位置應填寫隨機取樣計算表中的“縱向樁號和離路中心線的位置,如K100+065.5左1.2m”。

(3)試樣編號應與“隨機取樣計算表”中編號一致。

(4)取樣深度應與使用的灌砂筒直徑大致成1:1的關係。

(5)試樣溼密度精確到0.001g/cm3,幹密度精確到0.01g/cm3。含水量、壓實度的計算精確到0.1%。

(6)試驗層次欄應註明距路基頂面的距離。

路基—32 壓實度檢查記錄(核子儀法)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方法用於施工現場測定均勻的細粒土的路基或路面材料的密度和含水量,並計算壓實度。(此方法不宜用作仲裁試驗或評定驗收的依據)。

路基—33 含水量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公路工程集料含水量測定。

(2)各質量欄稱量至0.01克,含水量計算均精確到0.1%。

(3)附註欄應填明試驗的平行差,允許平行差和含水量。

路基—34 水泥和石灰劑量試驗表

(1)主要為施工過程中工地快速測定水泥或石灰劑量用,也用在施工以前繪製水泥劑量與EDTA耗量的標準曲線時,用於工地試驗室和中心實驗室。

(2)取樣位置應填入現場隨機選定的具體位置,即樁的縱橫向距離。

(3)測試結果要求準確至0.1%。

七、橋涵用表填寫說明

橋涵—03 水泥混凝土抗折強度試驗記錄

(1)此表為水泥混凝土路面配合比設計時和施工過程中水泥混凝土抗折強度試驗表式,適用於各級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0.1MPa。

(3)試驗記錄按試驗日期排序。

(4)砼抗折試驗必須有兩人以上進行,否則試驗結果無效,若監理工程旁站試驗過程,應在附註欄內籤認。

橋涵—04 焊接鋼筋試驗記錄

(1)此表用於檢驗電焊工技術操作水平及能否上崗,也用於對鋼材試樣焊接質量檢驗,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對焊接質量進行評述,並判定是否符合規定要求。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和橋涵—07相同。

橋涵—05 水泥物理力學性能試驗報告

(1)此表是對水泥技術性能檢驗後而出的報告單,有橋涵—05彙總而來。

(2)國家規定標準一欄應填寫國家最新頒佈的水泥檢驗標準。

(3)結果評定一欄應根據檢測結果確定該批水泥或樣品是否符合檢驗標準,能否使用。

橋涵—06 水泥物理力學性能試驗記錄

(1)此表用於水泥進場時按批量抽樣進行其性能檢驗,也用於施工過程中超過出廠日期三個月的水泥性能檢驗,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表中試驗日期指水泥各項性能檢驗的起止日期,水泥膠砂強度製作時間和強度試驗時間應填寫月、日、時。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水泥的細度和標準稠度用水量準確至0.1%;抗折強度準確至0.1MPa;抗壓強度準確至0.1MPa。

橋涵—07 鋼筋拉力及彎曲試驗記錄

(1)此表用於對進廠鋼材使用前按批量抽樣檢驗其性能是否合格、能否使用的記錄。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鋼材的取樣方法和數量應嚴格按試驗規程執行。在附註欄內填寫各項技術指標的規定值或允許範圍,並根據實測值確定該材料是否合格。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當屈服點和抗壓強度在200~1000MPa範圍時,準確至5MPa;當屈服點和抗拉強度大於100MPa時,準確至10MPa。

伸長率:當標距>10%時,準確至1%。

橋涵—08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一)

(1)為水泥混凝土用某種細集料料場代表試樣進行品質檢驗記錄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

橋涵—09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二)

(1)為水泥混凝土用某種細集料場代表試樣進行品質檢驗記錄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堆積密度準確至10Kg/m3;表現密度準確至10Kg/m3;空隙率準確至1%;雲母含量和輕物質含量準確至0.1%;SO3含量準確至0.01%;堅固

性準確至1%。

橋涵—10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試驗報告

(1)此表為水泥混凝土用細集料料場的代表試樣各項技術指標檢驗後出的報告單,由橋涵—08、橋涵—09依次彙總而來。

(2)表中“質量標準”應符合施工技術規範或設計要求。

(3)“結果評定”欄應根據以上結果來確定材料是否合格。

橋涵—11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一)

(1)為水泥混凝土用某種粗集料料場代表試樣進行品質檢驗記錄者,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壓碎值和針片狀顆粒含量準確至0.1%;堅固性準確至1.0%。

橋涵—12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二)

(1)為水泥混凝土用某種粗集料料場代表試樣進行品質檢驗記錄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

橋涵—13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三)

(1)為水泥混凝土用某種粗集料料場代表試樣進行品質檢驗記錄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堆積密度準確至10Kg/m3;表觀密度準確至10Kg/m3;空隙率準確至1%。

橋涵—14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試驗報告

(1)此表為水泥混凝土用粗集料料場的代表試樣各項技術指標檢驗後出的報告單,由橋涵—11、橋涵—12、橋涵—13依次彙總而來。

(2)表中“質量標準”應符合施工技術規範和設計要求。

(3)“結果評定”欄應根據以上結果來確定材料是否合格。

橋涵—15 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設計表

(1)此表為施工前對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設計時使用,適用於工地試驗室和中心試驗室。

(2)對水泥混凝土中所用各種原材料須經過檢驗合格後才能進行配比設計。橋涵—03、橋涵—05、橋涵—06、橋涵—10、橋涵—23等應作為此表的附件。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符合規定的精度。

橋涵—16 水泥混凝土配合比報告

(1)此表根據橋涵—15的試配結果進行填寫。

(2)實測砼抗壓(折)強度一欄應填入7天和28天的強度測定值,橋涵—15為此表的附件。

(3)結論一欄應對選定配合比和使用於工程項目的具體部位作出明確、簡煉的說明。

橋涵—17 石料(集料)的毛體積密度試驗記錄(靜水稱量法)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遇水崩解、易溶和幹縮溼脹性的鬆散石料外的所有石料。目的是測定石料在乾燥狀態下包括孔隙在內單位體積固體材料的質量。

(2)乾燥試樣質量稱量時精確到0.01g。

(3)吸水飽和試件的質量、吸水飽和試件在水中的質量均精確到0.01g。

(4)附件欄應註明石料(集料)的組成是否均勻,試驗結果,對於組成均勻的石料其密度為三個試件所測結果的平均值,否則應記錄最大值與最小值。

橋涵—18 石料抗壓強度試驗記錄

(1)為橋涵構造物砌體用於岩石的強度分級和巖性描述時用此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

(2)測算結果計算要求:試件尺寸精確至0.1mm;抗壓強度值精確至1MPa;極限荷載記錄以N為單位。

(3)如因設備條件限制達不到精度要求時應在試驗報告中註明。

(4)一組為六個試件,記錄中應增加一格。

橋涵—20 集料篩分試驗記錄

(1)為測定混凝土中所用碎石、卵石、天然砂或人工砂等集料的顆粒級配及粗細程度時的記錄表式,適用於各級試驗室。

(2)篩孔尺寸應根據該工程項目規範和設計要求選擇一套標準篩。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精確至0.1%。

(4)試驗結果欄應將每一篩孔的通過量與施工技術規範或設計要求的級配範圍對比後確定其是否合格。

橋涵—21 含泥量試驗記錄

(1)為施工過程中隨時對粗、細集料抽樣進行含泥量檢驗的常用表式, 適用於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

(3)橋涵—17、橋涵—18、橋涵—19、橋涵—21為施工中常規檢驗項目。

橋涵—22 粗集料針片狀顆粒含量試驗記錄(規準儀法)

(1)為施工過程中隨時對粗集料抽樣進行鍼片狀顆粒含量檢驗的常用表式,適用於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

橋涵—24 集料壓碎值試驗記錄

(1)為施工過程中隨時對粗、細集料抽樣進行壓碎值檢驗的常用表式,適用於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

橋涵—25 混凝土、砂漿施工配料通知單

(1)本表是澆築混凝土構造物及砂漿砌體施工時的現場配料通知單。

(2)本表應根據進場材料砂石中含水量及砂中含石量的情況填寫該表,本表填寫一式兩式,一份存檔一份交現場施工計量人員。

橋涵—26 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試驗記錄

(1)此表主要用於對水泥混凝土結構物施工過程中砼拌合物和易性檢驗的常用表,適用於工地記錄室。

(2)坍落度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5mm。

(3)此表為分項工程的試驗資料。

橋涵—27 水泥混凝土(砂漿)抗壓強度試驗記錄

(1)此表為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設計時和施工過程中混凝土(砂漿)抗壓強度試驗常用表式,適用於各級試驗室。

(2)抗壓強度測定值按JTJ053—94《公路工程水泥混凝土試驗規程》中T0571—94計算。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MPa。

(4)試件抗壓強度記錄要求:

大中橋樑上部結構以孔為單位;下部結構以墩臺為單位;小橋、涵洞以每座(道)為單位。小橋、涵洞蓋板及小型構件的預製按試驗日期順序記錄。

(5)砼抗壓試驗必須有兩人以上進行,否則試驗結果無效,對承包人自檢的抗壓試驗監理工程師必須旁站試驗過程,並在附註欄內籤認。

橋涵—28 水泥混凝土抗壓強度彙總評定表

(1)此表由橋涵—27彙總而來,應按一個分項工程為單位進行彙總評定。評定方法按照JTJ071—94《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附錄D執行。

(2)此表應作為質評的附件。

(3)大中橋樑上部結構以孔為單位;下部結構以墩臺為單位;小橋、涵洞以每座(道)為單位;擋土牆按設計道或處為單位進行評定。

(4)此表應作為質評表的附件。

橋涵—29 金屬洛氏硬度試驗記錄

(1)此表為預應力砼錨具進場時和施工中對其硬度檢驗用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HRC。

橋涵—30 回彈法測試混凝土強度記錄

橋涵—31 回彈法測試結構或構件混凝土強度計算表

(1)此兩張表用於對混凝土強度有懷疑或在工程質量驗收時驗證砼強度用,主要用於監理和質量監督部門進行砼質量驗證時使用。

(2)橋涵—30為現場測試記錄,橋涵—31用於所測數據的計算和處理。

(3)測試前回彈儀需經計量部門標定合格後使用。

橋涵—32 明挖基礎檢測記錄表

(1)本表適用於橋涵、擋土牆及其它結構物一個明挖基礎的幾何尺寸檢查,本表為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附件資料。

(2)填表時應注意如實記述水文地質情況,說明能否滿足設計對地基的要求等。

(3)標高檢測:橋涵基礎應檢測四個角及中心處的標高,擋牆及導流壩每二十米檢測三點,且不少於三點。

(4)軸線平面示意圖按橋涵—37圖示填寫。

(5)施工單位自檢合格後,監理工程師應進行檢測,並在工序交驗表中籤署意見。

橋涵—35 混凝土施工記錄

(1)本表為水泥混凝土澆築時的施工記錄,由承包人填寫。

(2)對於一個工作班完成的同一配合比若干小型構件每工班填寫一張,其餘構件每構件填寫一張。

(3)試件組數應嚴格按照JTJ071—94附錄D要求製取和編號。

橋涵—36 漿砌片塊石原始記錄

(1)本表用於涵洞、擋土牆、護坡、導流壩、錐坡等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的幾何尺寸檢查,作為工序交驗及分項評定的資料之一。

(2)序號6、7、8可視具體工程項目按JTJ071—94的填寫檢查項目。

(3)備註欄內填寫斷面位置等有關需說明的問題。

橋涵—37 橋涵及構造物軸線放樣記錄表

(1)本表為小橋涵及其它構造物(擋土牆、截水壩、護坡等)開工前及基坑開挖完成後的軸線放樣和基礎澆築後的放樣檢查記錄。

(2)小橋涵及其他結構物開工前放樣僅填序號3、4、5、6項內容,基坑開挖完成後軸線放樣及基礎澆築後的放樣檢查填序號1、2、3、4、5、6項的內容。

(3)示意圖中標明橋涵軸線樁樁位及其護樁樁位,以及其它構造物軸線控制樁樁位及護樁樁位。

(4)表中軸線偏位是指對於所放軸線進行檢查的結果,中心樁地面高程指開挖前原地面標高,對於導流壩、擋土牆等應每20米測量二點。

(5)合格率指基礎澆築完成後的檢查結果。

橋涵—39 鑽孔記錄表(衝擊鑽進)

(1)本表為鑽孔施工記錄,施工中不用衝擊鑽機成孔時則衝程、衝擊次數欄不填。

(2)本表每工作班填寫一張。

(3)備註欄內應註明鑽孔過程中有無故障發生。

橋涵—40 鑽孔樁終孔後灌注混凝土前檢查記錄

(1)本表用於鑽孔樁終孔後灌注混凝土前的檢查,它與水下混凝土灌注記錄及鑽孔樁成品檢查表一起作為鑽孔灌注樁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依據。

(2)終孔孔底標高是指鑽機鑽至孔底量測定的實際標高、灌注前孔底標高指鋼筋籠放入孔中後量測的孔底標高。標高測量以護筒頂標高為基準。

(3)鑽孔過程中出現的如塌孔、卡鑽、孔身偏斜等問題,均應在鑽孔中出現的問題及處理欄內如實填寫,並註明處理方法及處理結果,同時還應說明清孔方法及結果。

橋涵—41 水下混凝土灌注記錄

(1)本表為水下混凝土灌注時的記錄,為鑽孔灌注樁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附件資料。

(2)護筒頂面可做為測量深度的基準面。

(3)灌注前孔底標高指水下混凝土灌入前測量孔深後計算的標高。

(4)灌注中要事記欄內應詳細說明有無出現鋼筋籠上浮、卡管、斷樁等事故,以及出現問題的處理措施及結果。

(5)監理應旁站,並在灌注中要事記欄內簽署意見。

橋涵—43 支座安裝檢查記錄表

(1)本表為大中小橋樑每孔的安裝檢查記錄,它作為樑板安裝分項工程評定的資料之一。

(2)支座中心偏位應檢查順橋及橫橋向兩個方向。

(3)每塊樑板頂面縱向高程在兩端及中間各測一點。

橋涵—44 張拉設備校驗記錄

(1)本表用於先張法、後張法預應力筋張拉設備的校驗。

(2)千斤頂與油壓表應配套編號校驗使用,以確定張拉力與壓力錶讀數之間的關係曲線,宜採用實驗機法。

(3)使用6個月或200次以上以及在使用過程中出現不正常情況應重新校驗。

(4)校驗時應特別注意:分級記錄實驗機噸位和對應的油壓表讀數,重複三次取壓力錶讀數的平均值,作為某一鑑定噸位。

橋涵—47 後張預應力管道檢查

(1)本表用於後張法預應力鋼絲束、鋼絞線管道座標位置的檢查,作為後張法預應力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資料之一,每塊樑(板)填寫一張。

(2)檢查頻率及方法應符合JTJ071—94的要求。

(3)管道間距應測量淨間距。

橋涵—48 後張預應力鋼筋(絲)張拉記錄表

(1)本表適用於鋼絲束、鋼絞線採用夾片式錨具、或錐錨式錨具的後張法預應力張拉記錄,作為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資料之一。

(2)張拉前應對張拉設備進行校驗。

(3)張拉伸長率=(理論伸長值-實際伸長值)/理論伸長值。

(4)說明欄內說明張拉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處理結果,監理旁站後在備註欄內簽署意見。

橋涵—49 預應力孔道壓漿記錄

(1)本表為後張法預應力樑孔道壓漿時的記錄,每塊樑(板)填寫一張。

(2)每一工作班應制取不少於3組的水泥資料試件。

(3)監理旁站後在備註欄內簽署意見。

橋涵—51 橋臺後回填檢查表

(1)本表用於橋涵一個臺揹回填土的檢驗與籤認。

(2)回填層次是從原地面算起編號,並註明各層距路基面的距離。

(3)表中數據壓實度等從路基—30、路基—31、路基—32得來。

(4)監理員每層旁站監理後對壓實度抽檢核認,待臺揹回填完成後由專業監理工程師籤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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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常用支付表

支表—1 工程進度表

支表—2 中期支付證書

支表—3 清單支付報表

支表—4 工程變更一覽表

支表—5 單價變更一覽表

支表—6 永久性工程材料到達現場計量表

支表—7 扣回材料設備預付款一覽表

支表—8 扣回動員預付款一覽表

支表—9 中間計量表

支表—10 中間支付彙總表

施工監理表

監1—1 施工圖審查申報表

監1—2 進場材料申報表

監2 施工放樣報驗單

監3 工程變更令

監4 工程變更申報表

監5 分部(項)工程開工通知

監6 分部(項)工程開工申報表

監7 承包人每週工作計劃

監8 檢驗申請批覆單

監9 工作指令

監10 工地會議紀要

監11 中間交工證書

監12 分包申請報告單

監13 工程暫時停工指令

監14 復工指令

監16 工程交工證書

監17 工程缺陷責任期終止證書

監18 每日施工活動報表

監19 施工技術方案報審表

監20 監理日報

工程師月度報告

報1 合同執行概況表

報2 施工人員狀況表

報3 主要進場機械設備表

報4 承包商試驗儀器設備狀況表

報5 監理機構框圖

報6 為工程師提供的測量儀器狀態表

報7 氣象及施工活動報告

報8 施工測量形象進度圖

報9 工程進度概況表(1、2、3、4)

報10 承包商施工測量概況表

報11 施工試驗檢測概況表

報12 監理獨立測量概況表

報13 監理工程師獨立試驗概況表

報14 承包商混凝土、砂漿試驗件概況表

報15 工程事故一覽表

報16 工程延期/索贈一覽表

報17 工程變更彙總表

路線用表

路線—01 路線導線網、點測量(複測)報表

路線—02 路線水準點測量(複測)報表

交通工程設施用表

交通—01 交通標誌安裝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交通—02 標線噴塗與安裝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交通—03 視線誘導標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基用表

路基—01 路基、構造物、路面施工增加水準點測量報表

路基—02 路基、構造物、路面高程測量報表

路基—03 路基、路面中線平面位置檢測表

路基—04 路基填築鬆鋪厚度檢查表

路基—05 路基、路面寬度檢測表

路基—06 路基、路面隨機取樣位置計算表

路基—07 土方分層壓實度檢驗簽證表

路基—08 路基分層壓實度檢驗彙總表

路基—09 填前場地清理施工原始記錄

路基—10 路基、路面橫坡度檢測表

路基—11 路基、路面平整度檢測表

路基—12 路基邊坡坡度檢測表

路基—13 路基、路面回彈彎沉檢測表

路基—14 路基、路面回彈彎沉檢測結果報告

路基—15 路基、構造物、路面材料試驗委託單

路基—16 路線施工測量放線檢測表

路基—17 土的顆粒大小分析記錄

路基—18 路基、路面粒徑分配曲線表

路基—19 易溶鹽總量及鈣鎂離子測定試驗記錄

路基—20 路基、路面有機質含量試驗記錄

路基—21 路基、路面硫酸根試驗記錄

路基—22 碳酸根、碳酸氫根和氯根記錄

路基—23 路基、路面易溶鹽試驗報告

路基—24 路基材料試驗報告

路基—25 路基、構造物、路面擊實試驗記錄

路基—26 最大幹密度試驗記錄

路基—27 路基、路面液限、塑限聯合試驗記錄

路基—28 路基、路面標準密度試驗結果彙總報表

路基—29 路基、路面量砂密度檢驗報告

路基—30 路基、構造物壓實度檢測表(環刀法)

路基—31 路基、構造物、路面壓實度檢測一覽表(灌砂法)

路基—32 路基、路面壓實度檢測表(核子儀法)

路基—33 路基、構造物、路面含水量試驗記錄

路基—34—1 石灰化學成份(CaO+MgO)含量試驗記錄

路基—34—2 穩定土中石灰或水泥劑量測定試驗報告

路基—35 土方路基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路基—36 石方路基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路基—37 路基邊坡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基—38 鋪緣石鋪設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路基—39 路肩質量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路基—40 現場CBR值測定記錄

路面用表

路面—1 水泥混凝土面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2 瀝青混凝土面層和瀝青碎(礫)石面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3 瀝青貫入式面層(或土拌下貫式面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4 瀝青表面處治面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5 水泥土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6 水泥穩定粒料基層及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7 石灰土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8 石灰穩定粒料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9 石灰、粉煤灰土基層和底基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0 石灰、粉煤灰穩定粒料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1 級配碎(礫)石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2 填隙礫石(礦渣)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3 路槽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路面—14 路緣石鋪設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5 路肩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6 無側限抗壓強度試驗

路面—17 石灰未消解含量試驗

路面—18 間接抗壓強度試驗(劈裂試驗)

路面—19 瀝青物性試驗

路面—20 瀝青物性試驗

路面—21 瀝青物性試驗

路面—22 瀝青物性試驗

路面—23 瀝青粘附性試驗(水煮法)

路面—24 瀝青含蠟量試驗(蒸餾法)

路面—25 浮化瀝青試驗

路面—26 瀝青混凝土礦料組成試驗

路面—27 瀝青混和料馬歇爾試驗(蠟封法)

路面—28 瀝青混和料馬歇爾試驗(水中重法)

路面—29 瀝青混和料中最佳瀝青用量試驗

路面—30 瀝青混和料中瀝青用量選定圖

路面—31 瀝青混合料抽提試驗

路面—32 瀝青技術性能試驗彙總表

路面—33 瀝青技術性能試驗彙總表

路面—34 礦粉親水系數及含水量試驗

路面—35 路面結構層壓實度檢驗彙總評定表

路面—36 瀝青碎石路面密度試驗記錄表(蠟封法)

路面—37 瀝青碎石路面密度試驗記錄表(體積法)

路面—38 瀝青碎石路面密度試驗記錄表(表幹法)

路面—39 瀝青封面施工前下承層處理記錄

路面—40 路面厚度檢查表

路面—41 瀝青碎石施工前場地清掃記錄

橋涵用表

橋涵—01 泥漿比度、稠度和含砂試驗

橋涵—02 孔道壓漿水泥漿試驗記錄

橋涵—03 砼抗折強度實驗報告單

橋涵—04 鋼筋焊接試驗報告

橋涵—05 構造物、路面用水泥物理力學性能試驗報告

橋涵—06 路基、路面水泥物理力學性能試驗記錄

橋涵—07 鋼筋拉力及彎曲試驗報告橋涵—08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一)

橋涵—09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二)

橋涵—10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技術性能試驗報告

橋涵—11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一)

橋涵—12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二)

橋涵—13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三)

橋涵—14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報告

橋涵—15 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設計表

橋涵—16 水泥混凝土配合比報告

橋涵—17 集(石)料的毛體積密度試驗記錄

橋涵—18 石料抗壓強度試驗記錄

橋涵—19 石料試驗報告

橋涵—20 集料篩分檢測表

橋涵—21 集料含泥量檢測表

橋涵—22 構造物、路面粗集料針片狀顆粒含量檢測表(遊標卡尺)

橋涵—23 構造物、路面粗集料針片狀顆粒含量檢測表(規測儀)

橋涵—24 構造物、路面集料壓碎值檢測表

橋涵—25 混凝土、砂漿施工配合比通知單

橋涵—26 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試驗記錄

橋涵—27 水泥混凝土(砂漿)抗壓強度檢測表

橋涵—28 水泥混凝土(砂漿)抗壓強度彙總評定表

橋涵—29 金屬洛氏硬度試驗報告

橋涵—30 回彈法測試水泥砼結構或構件強度檢測表

橋涵—31 回彈法測試砼結構或構件強度計算表

橋涵—32 明挖基坑基礎檢查表

橋涵—33 模板、拱架及支架製作記錄

橋涵—34 –1 模板安裝檢查表

橋涵—34 –2 預製構件底座檢查表

橋涵—35 混凝土施工原始記錄表

橋涵—36 砌石施工原始記錄

橋涵—37 橋涵及構造物軸線放樣檢查

橋涵—38 倒虹吸壓水試驗原始記錄

橋涵—39 鑽孔灌注樁鑽孔原始記錄

橋涵—40 鑽孔樁灌注混凝土施工前檢查表

橋涵—41 水下混凝土灌注檢查表

橋涵—42 無破損檢測基樁報告表

橋涵—43 支座安裝檢查表

橋涵—44 張拉設備校驗表

橋涵—45 預應力鋼筋冷拉檢測表

橋涵—46 先張預應力鋼筋(絲)張拉檢測表

橋涵—47 後張預應力管道檢查

橋涵—48 後張預應力鋼筋(絲)張拉記錄

橋涵—49—1 預應力孔道壓漿檢測表橋涵—49—2 封端現場質量檢查表

橋涵—50 混凝土鑽芯取樣檢測表

橋涵—51 橋(涵)臺回填檢查表

橋涵—52 漿砌砌體和混凝土擋土牆分

橋涵—53 錐、護坡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4 幹砌片石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5 導流工程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6 橋樑總體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7 鑽孔灌注樁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8 樁或雙壁墩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9—1 頂推臺座、導樑安裝質量檢查表

橋涵—59—2 箱梁頂推質量檢查表

橋涵—60 挖孔樁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1 管道基礎及管節安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2 漿砌片石基礎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3 墩、臺身砌體現場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4 側牆砌砌體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5 鋼筋加工及安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6 鋼筋網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7 混凝土基礎分項工程質量檢評定表

橋涵—68 承臺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評定表

橋涵—69 混凝土護欄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0 墩、臺身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1 墩、臺帽或蓋樑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2 預製樑(板)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3 就地澆築樑(板)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4 小型預製件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5—1 鋼絲、鋼絞線先張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5—2 鋼線、鋼絞絲後張法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6 樑、板安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7 頂入法施工樑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8—1 懸臂澆築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8—2 懸臂樑拼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9 橋面鋪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0 人行道鋪設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1 欄杆安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2 護欄安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3 管涵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4 蓋板涵、箱涵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5 拱涵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6 倒虹吸管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分部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單位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7 構造物地基承載力檢測表

橋涵—88 振衝碎石樁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9 振衝碎石樁施工原始記錄

橋涵—90 伸縮縫安裝分項檢驗評定表

橋涵—91 挖孔樁灌注混凝土施工前檢查表

橋涵—92 挖孔灌注樁挖孔原始記錄

月施工進度計劃圖

施工總體進度圖

說明:1.對於路基與橋涵防護工程的共用表格,只在路基與橋涵、防護工程目錄中單獨列出,請直接使用。

2.對於目錄中未列出表格,而施工或監理、支付中,需要使用。由各單位參照有關規範文 件設計,報管理工程師審批,並送總監辦備案,或由總監辦設計,下文傳達。

3.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用於本目錄未列出的而工程實際發生的其它分項的評定

附 錄

關於部分表格的填表說明

一、 施工監理表

監表1 施工圖審查報表

(1)承包人應在開工前對圖紙進行審核,審核表應作為開工申請報告之附件,同時應作工程施工圖,做到一橋一涵一圖。

監表2 施工放樣報驗單

(1)此表由承包人填寫上報,經旁站(現場)監理員檢查認可後報監理組專業監理工程師或監理組長,由專業監理工程師或監理組長報復。

(2)附件包括有關測量表格和資料及放樣表格和有關資料。

(3)監理員意見和監理工程師結論欄應填寫是否符合技術規範、設計等的具體要求。

監表3 工程變更令

(1)任何工程的形式、質量、數量和內容上的變動,必經由監理工程師簽發工程變更令,並由監理工程師監督承包人實施。

(2)變更可以由監理工程師提出,亦可由業主或承包人提出。

(3)此表因篇幅有限,變更理由及詳細說明欄內一般只能填寫主要內容,因此需附件說明。

(4)工程變更令的簽發按《工程監理實施辦法》辦理。

監表5、監表6 工程分項開工申請、批覆單

(1)此表應為分項工程開工申請和批覆單,由承包人提交,監理旁站簽署意見後,由專業監理工程師籤認、監理組長批覆。

(2)表中附件包括:①施工所具備的條件②施工內容③詳細的施工方法和工作程序④包括機構組織和人員分工在內的材料設備、勞力的安排⑤質量保證措施⑥安全生產保證措施⑦計劃進度⑧臨時工程情況⑨環保措施⑩開工前的有關試驗完成和批覆情況。其中施工所具備的條件包括承包人提交的施工圖紙、施工方案、測量放樣、水準點等資料以及檢測設備是否齊備等內容。

(3)在審查了附表並全部合格後批准分部(分項)工程開工。

監表7 承包人每週工作計劃

(1)此表由承包人(提交)填寫相應內容,監理組應掌握承包人的每週工作計劃,以便安排監理工作;監理工程師意見欄內填寫同意與否或是否調整。

(2)監理組應對承包人的周工作計劃進行檢查,檢查內容包括:①承包人為完成周計劃中所列項目的各工種人員現場準備情況②施工所需機械和設備現場準備情況及完好率③主要材料進場及準備情況④施工所需的試驗完成情況或準備情況等。

(3)如若檢查中發現施工條件尚不成熟,則可建議承包商調整人員、設備、材料等或調整週工作計劃。

監理日報:

(1)此表由專業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填寫,監理組長檢查並簽名。

(2)此表為某一日監理人員對被監理內容及施工中出現的問題和處理情況的記錄,表中包括人、機械設備和材料及試驗在當日工地現場的情況記錄,以及各級監理工程師發出的各指令等。監理人員應妥善保管,可能成為將來解決糾紛的重要依據。

監表8 檢驗申請批覆單同工序檢驗單( 一式兩分)

(1)此表在分項工程人員到現場對其已完工作(程)進行檢驗,旁站監理員接此表後要對承包人提出的已完工作進行檢驗並籤評定意見後報監理組長,監理組長對“本項目可否繼續進行”給予肯定並簽字後,返還承包商,承包商(人)收到後再簽名(右下角)。

(3)表中質量證明包括:①施工原始記錄彙總資料②中間檢查記錄彙總記錄③隱蔽工程檢查記錄④試驗報告彙總資料⑤自檢資料等。

特別說明:

工序交驗表(即為監8表 檢驗申請批覆單)

(1)本表適用於公路建設項目中所有分項工程施工中,前道工序完工後進行下道工序前的交驗,作為分項工程工序質量控制的保證資料。

(2)工序內容欄填寫時應詳細說明工序內容。表中應寫明檢查結果。同時附上相關的檢測資料。

(3)監理在收到工序交驗表後在監理檢驗情況與意見欄內填上檢查結果,視檢查情況提出處理意見,並確認能否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監表9 工作指令

(1)此表由各級監理工程師填寫下達給承包人,承包人收件後籤認。

(2)監理填表時應註明工作指令的理由,是否經過檢驗或質量評定,評定或檢驗的結果及存在的缺陷和問題等。

監表10 工地會議紀要

(1)工地會議一般每月定期召開,由駐地監理工程師主持,各方主要人員參加。

(2)會議紀要正式文本作為本表附件。

(3)承包人和監理工程師在紀要正式文本印製籤認後發出。

(4)工地會議紀要須抄送上級監理部門及業主。

監表11 中間交工證書

(1)此表指在分項、分部或單位工程完工後的交工證書。

(2)本表上半部分由承包人填寫上報監理。

(3)監理工程師在收到申請交驗單後,組織對已完工程進行檢驗,包括各種資料,並提出檢驗結果評定;並進行籤認。

(4)本表下半部分分別由監理工程師填寫完畢後,返回承包人,承包人簽收。

(5)未經中間交工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工。

監表12 分包申請報告單

(1)承包人按表中內容填寫,並按要求附上附件逐級上報。

(2)各級監理工程師經過對分包人審查簽署意見後,報業主審批。

監表13 工程暫時停工指令

(1)本表為監理工程師向承包人發出的工作指令,由監理工程師填寫,承包人收件後籤認。

(2)此表由駐地監理組長簽發。

監表14 復工指令

(1)本表為監理工程師向承包人發出的工作指令,承包人收件後籤認。

(2)哪一級監理簽發的停工指令,一般由該級監理簽發復工指令。

監表15 工程質量事故報告單

(1)當某項工程在施工期間(包括缺陷責任期內)出現了技術規範所不允許的斷層、裂縫、傾斜、倒塌、沉降、強度不足、鋼筋未按設計配置或主筋配置較少等情況時,承包人在發生工程質量事故後應儘快提出質量事故檢驗報告並報告監理工程師和業主。

(2)駐地監理工程師收到報告後對質量事故現場組織人員進行審查、分析、測試或驗算並按表列內容進行填寫。

(3)根據事故的劃分,各級監理根據權限範圍進行審查、修正,並指令該項工程暫停或繼續施工。

監表16 工程交工證書

(1)指合同段交工。

(2)總監理工程師簽發工程交工證書。

(3)交工證書各方代表簽字後留存。

監表17 工程缺陷責任期終止證書

(1)成立缺陷責任期工作檢查小組,檢查人(單位)由業主、監理、承包商和有關部門人員組成。

(2)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發本證書、證書中包括:①獲得證書的工程範圍;②審查缺陷責任期工作的單位;③工程交工日期和合同缺陷責任期終止日期;④各方代表簽字。

二、路基、橋涵用施工原始記錄表填寫通用說明

1.表頭部分的填寫

(1)工程名稱及工程項目名稱:應填寫承擔的施工工程項目的名稱及合同段號。

2.表中主體部分填寫,應按實際檢測結果如實填寫,實測值欄內不能填偏差,檢測表中混凝土及砂漿強度的合格評定應按JTJ071-94、附錄D及附錄E規定的數理統計方法進行。

3.備註或說明欄內,應如實填寫施工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其處理意見,並註明處理結果。簽名應齊備,不能代簽,否則結果無效。

三、路基、橋涵用試驗表填寫通用說明

1.所有試驗表式適用於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及政府監督部門對施工過程中所用原材料、混合料和成品或半成品檢測試驗時用。

2.試表分試驗記錄表、報告單和彙總表三類。

3.表中表頭部分均列有采用的試驗規程一欄。為了符合精度上的要求,凡採用計量器具的試驗項目,均列有試驗環境和主要儀器。試驗環境指檢測試驗時的溫度和溼度;主要儀器是指採用的計量器具或主要專用儀器的名稱及型號。在記錄中,試驗者、校核者、技術負責人必須由本人簽名,不允許代簽。

4.報告單及彙總表中都留有監理工程師簽署意見欄,監理工程師對進場原材料、標準試驗等應按規定的批量和頻率進行抽樣試驗和平行試驗後簽署意見。

5.路基和路面的壓實度、彎沉值;水泥混凝土抗壓和抗折強度、半剛性材料強度,應按分項工程為單元進行數理統計與評定。

6.為切合實際,滿足施工檢測需要,對個別常規試驗增加了其它試驗方法的表試(均符合試驗規程的要求)。對於非常規試驗的項目未設計專用表式,必要時可用試驗報告單代替。

7.為把好原材料品質性能的綜合檢驗,對水泥混凝土用粗、細集料等檢測將各項檢測數據集中記錄在一張表中(對項目較多的集中於2~3張表中)。而對於施工過程中常檢的試驗項目且用量較多的設有單項表式。如:集料篩分試驗記錄、含泥量試驗記錄等。

8.各種表式填表要求:

① 表頭部分的填寫:

工程名稱:指工程項目名稱和單位工程名稱。

試樣編號:指對試樣進行分類編號。

試樣地點:指取樣具體位置。

擬定用途:指用於何工程地段、結構層次和工程部位。

試驗單位:指試驗者所屬單位。

試樣說明:指試樣的類型及特徵。

試驗規程:指採用國家和交通部、冶金部頒佈的現行試驗規程的代號。

試驗環境:指試驗場所的溫度和溼度。

主要儀器:指使用計量器具或專用試驗儀器的名稱及型號。

試驗者:填試驗者本人姓名,不得代簽。

校核者:填校核者本人姓名,若試驗者與校核者是同一人,無第二者,則試驗結果無效。

試驗日期:試驗當天日期。

②表中主體部分的填寫:

(1) 應將試驗數據如實填在規定的格內或欄內。其中各項試驗結果的計算及數據

應符合有效數字的規定,測定結果應符合試驗規程規定的精度或允許差的要求。採用的計量單位要與表中規定的保持一致,不得隨意採用。

(2)如填寫有誤,不得塗改,應在原數據上劃一槓,在旁邊將正確數據填上。

(3)試驗結果欄是綜合上述檢測數據,用簡煉的語言將試驗結果與施工技術規範或試驗規程相比較後得出合格或能否使用的結論。

(4)附註或備註欄在必要時填寫與試驗有關或須進一步說明情況的事由。

(5)監理工程師意見欄要求對檢驗結果準確地說明結論意見。

四、路基、橋涵用質評表填寫通用說明

施工質評表是公路建設項目及其所屬單位、分部、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標準表式。表式中分項、分部、單位工程的實得分(加權平均分等)精度是小數點後保留2位數。工程交工驗收前,施工單位、監理工程師、公路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對工程質量的檢驗評定一律用該類表式。

1.關於分項工程質評表總述

(1)為公路建設項目中各單位工程中的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的通用表式(路用房屋單位工程除外)。

(2)表中基本要求檢查結果欄,應按質評標準中各分項工程的基本要求內容填寫其檢查結果,文字敘述力求明確、簡煉。

(3)各分項工程中的檢查項目的檢驗方法和數量,按質評標準中相應的規定執行,路基的檢測方法執行交通部JTJ059-95《公路路基路面現場測試規程》,質評標準中規定的檢測頻率是必須做到最低限度的要求。

(4)分項工程的外觀鑑定欄,要求按質評標準中相應的分項工程鑑定的內容檢查後準確敘述,缺陷與不足及問題力求定量敘述。

(5)質量保證資料,按材料、施檢、質評三類資料敘述其檢查結果,資料缺陷、不全或失實內容等應具體敘述,以便按規定扣資料分。(詳情見《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

(6)一些分項工程檢查項目的實測值因欄內篇幅所限,檢測的全部數據填不下時,此欄可只填檢測總點數與主定結果,其實測數據結果的彙總表作為質評附件。

(7)所有表格的內容填寫內容具體可參照《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規定》以及本書中相關的補充說明。

2.《分部工程質量評定表》

(1)單位工程中的各分部工程,每一個分部工程按此表內容進行填寫,其檢評結果不論其所包括的分項工程個數的多少。

(2)分項工程名稱與部位應填寫準確規範。

(3)評定意見欄填符合設計文件及技術規範質評標準要求的程度。

3.《單位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1)適用於公路建設項目中除路用房屋單位工程之外的所有單位工程。

(2)用單位工程質評表,分部工程欄只填其名稱,質量評定欄只填結論欄的加權平均分和質量等級。

(3)分部工程的優良率計算,以分部工程質評表統計的個數為基數計算。

(4)評定意見欄為簡要的文字敘述,即內在質量、幾何尺寸、觀質量三方面的總體概括。

質量等級欄一般填不合格、合格、優良字樣。

五、路線用表填寫說明

路線—01 導線點測量記錄

(1)該表為高速、一級公路、大橋、隧道等用座標放樣或用導線點網控制的工程使用。採用座標放樣或用導線點網控制的工程使用。不採用座標放樣的工程,不填此表。

(2)在施工放樣前,施工單位應到施工現場全線複測設計圖所提供的導線點座標。檢查無誤後方可進行施工放樣,否則應查明原因,對有問題的導線點應重新設定。

(3)測定儀器採用全站儀或紅外儀。

(4)項目名稱應填寫齊全。如:* * * 工程。

(5)測量範圍為複測的起訖樁號。

(6)實測距離為兩導線點間的距離,實測夾角為相鄰兩導線間的夾角。

六、路基用表填寫說明

路基—01 施工增設水準點記錄表

(1)水準點增設採用一組水平儀往返測量,或兩組水平儀單向測量,閉合差應符合相應公路等級的水準測量要求。

(2)L──為引用水準點至設定水準點間距離;n──為測站數。

(3)路基—03為該表的附件。

(4)水準點的埋設應安全牢固,不受施工干擾。

路基—03 高程測量記錄

(1)該表適應於各級公路的路基、路面、橋涵構造物的高程檢測記錄作為分項工程附件資料。

(2)採用碳素筆填寫,按內容要求逐項認真填寫。

(3)本行寫錯劃掉,在下行重新填寫,不得在本行改寫。

(4)備註欄填寫偏差值。

路基—03、路基—05、路基—12分別為路基中線平面位置、寬度,邊坡檢測記錄表。

該表適應於路基、路面各層次寬度、中線平面位置偏差、路基邊坡檢測記錄。

(1)樁號為檢測點或斷面的路線位置。

(2)1/2寬為實測全寬度的1/2。

路基—04 土方路基分層填築鬆鋪厚度檢查表

(1)本表適應於不同等級公路不同土質分層填築厚度檢查用表。

(2)控制路基分層填築厚度,保證路基各層壓實度。

(3)檢測層次為距原地面算起的層次,每層次每100米抽檢5個斷面。每個斷面抽檢3個點。

(4)起訖樁號為檢查段落起訖點。

(5)地點樁號為檢查點樁號。

路基—06 路基寬度、高程、橫坡、中線偏位檢測斷面位置隨機選取計算表。同時也用於路基現場測試位置的選定。

(1)隨機取樣選點方法是按數理統計原理在路基施工現場檢測時決定測定區間、測定斷面、測點位置的方法。

(2)適用於公路路基各層次及各種現場測定時,為獲得代表性試驗數據需決定測定區間、測定斷面、測定位置時使用。

(3)填寫舉例詳見《公路路基路面現場測試規程》第134、135頁。

路基—07 土方分層壓實度檢驗簽證表

(1)用於路基每個作業施工地段的各層次,將與離路基頂面同距離層次中的實測幹密度、標準幹密度和壓實度值按檢驗位置樁號,沿路線前進方向由小到大逐個填入此表。

(2)進行評定計算合格後,呈報監理工程師籤認。

路基—09 填前場地清理施工原始記錄

(1)本表適用於原地面的清理填前的場地清理。

(2)所有清淤圍堰應有圖示進行表示,所有尺寸應精確至cm。

路基—10 路基橫坡記錄表

該表適應於對路基路面各層次橫坡度進行檢測記錄。檢測路基各層次橫坡度時應按表中要求內容填寫清楚。

(1)樁號為檢測斷面之樁號。

(2)採用水準儀進行檢測,只讀取相對高程。

(3)路中:高速、一級公路有中央分隔帶的公路為中央分隔帶邊緣位置,無中央分隔帶時為路中心線。

(4)高差欄分路基頂面、路肩兩欄,路基頂面為其邊緣與路中高差,路肩為路基頂面邊緣與路基邊緣高差。

路基—11 路基平整度檢測記錄

(1)該表適應於路基平整度檢測,採用三米直尺檢測記錄。

(2)起訖樁號為檢測段落起訖點。

(3)檢測時按要求頻率進行檢測。

路基—13 回彈彎沉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用於測定路基的回彈彎沉,目的是評定其整體承載能力。

(2)雙車道每一評定段(不超過1KM)測點數少於80個點不得進行統計評定。

(3)初始讀數為汽車起步時百分表的最大讀數,終讀數為汽車開走後百分表指針回落到某一靜止位置的讀數。

(4)本試驗檢測時監理應旁站,並在附註欄內籤認。

路基—14 回彈彎沉檢查結果報告

(1)路段起訖樁號與路基分項工程評定單元的起訖樁號相同。是路基一個分項工程評定的附件資料。

(2)處理意見欄指對捨棄的彎沉值過大的點的局部處理。

路基—15 試驗委託單

(1)此表用於施工單位必須具有一定的資質等級,此表委託單位應一式兩式填寫,試驗單位一份,另一份裝入技術資料歸檔。

路基—17 “顆粒分析試驗記錄”(篩分法)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對粒徑大於0.074mm的土進行分析試驗,其目的是:劃分土類,鑑定土的工程性質。

(2)小於2mm土質量:指經粗篩分析2mm篩孔以下的土質量。

(3)試驗結果:此欄應說明土樣篩後總質量與篩前總質量之差值是否超過1%的要求,試驗是否有效,並進行土的鑑別分類。

路基—18 “粒徑分配曲線”

(1)適用範圍和目的:此表用於粗粒土,目的是在粒徑分佈曲線上找出土粒分佈範圍和分佈形狀(即不均勻係數和曲率係數),藉以判斷土的級配情況。

(2)此表中的“試樣編號”應與橋涵—01中的“試樣編號”相一致。

(3)試驗結果:在繪製的粒徑分配曲線上找出通過率分別為10%、30%和60%的粒徑(mm),填入試驗結果中,分析土的級配情況,確定土的工程名稱或代號。

路基—19 易溶鹽總量試驗記錄(質量法)

(1)適用範圍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各類土,在施工前和施工中對土質有疑議時必須進行此試驗,目的是檢測土中易溶鹽的性質和含量。

(2)試驗中各稱量數值應精確到0.0001克,並應進行平行試驗。

(3)全鹽量為兩次平行的平均值,精確到0.001%。

(4)附註欄應註明土的全鹽量的多少及土的鑑別分類和代號。

路基—20 有機質含量試驗記錄(重鉻酸鉀容量法)

(1)適用範圍和目的:本試驗用於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對有機質含量不超過15%的土質有疑異時進行,目的在於瞭解土中有機質的含量,確定土的工程性質。

(2)試驗須進行平行試驗,取平均值即為土的有機質含量。

(3)“滴定前讀數”、“滴定後讀數”、滴定消耗均精確到0.01毫升。

(4)因該試驗計量要求精確,溫度要求嚴格,試驗允許平行差小(見JTJ051—93附錄D),故附註欄填寫時應註明試驗中各時期的石臘油鍋的溫度、試驗結果及標準要求,有機質土的名稱和代號,可否使用等。

路基—21 硫酸根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適用於施工前和施工中有疑異的各類土,目的是檢測土中硫酸根的含量。

(2)“質量法”中各質量欄均為1/10000的分析天平稱量,精確到0.0001克,硫酸根含量的計算精確到0.001%。

(3)試驗平行差應符合附錄C表2的要求。

(4)附註欄應填寫土的分類名稱、代號及硫酸根含量、標準要求、使用情況。

路基—22 碳酸根、碳酸氫根、氯根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適用範圍同試表05,目的是測定土中的碳酸根、碳酸氫根和氯根的含量,從而確定土的性質。

(2)必須進行平行試驗,氯根含量的試驗有兩種方法,選定試驗方法後,應將標準液的名稱填入“( )標準液的濃度”括號內。

(3)附註欄應分別填寫試驗所得的各酸根的含量,並註明土類別名稱和代號。

路基—23 易溶鹽試驗報告

(1)將試表9、10中的試驗結果匯入此表,通過計算判斷土中含鹽的性質和程度。

(2)附註欄應分析此鹽漬土的類別、代號、可否使用、可能產生的影響等。

(3)工程名稱欄必須註明區段。

路基—25 擊實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目的在於確定土的最佳含水量及最大幹密度。

(2)“> mm顆粒含量”應填寫38或25。

(3)含水量計算精確到0.1%,幹密度的計算精確到0.01(克/立方厘米)。

(4)如進行水穩層試樣擊實,應在試樣說明欄內註明水泥劑。

(5)試驗結果及說明:繪製的含水量和幹密度關係曲線必須有峰值點,否則應進行補點或重新試驗,必要時適當加以文字說明指出試驗所得的最佳含水量和最大幹密度。

路基—26 試表09“最大幹密度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測量0.074mm以下的幹顆粒質量百分數不大於15%的無粘性自由排水的粗粒土和巨粒土的最大幹密度。

(2)試驗方法為乾土法或爆炸土法,試驗次數為二次平行試驗,其平均值精確到0.01(克/立方厘米)即為最大幹密度。

(3)附註欄,應對試樣的外觀和試驗過程的反常現象(如試樣損失、分離情況)加以描述,並註明試筒尺寸和使用方法。

路基—27 液限塑限聯合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目的:本試驗用於粒徑不大於0.5mm有機質含量不大於試樣總量5%的土,其目的是測定土的液限和塑限,計算塑性指數,為劃分土類,確定土的工程性質提供依據。

(2)含水量:此欄目中除“個別值”和平均值“精確到0.1%外,其餘均精確到0.01克。

(3)試驗結果:本欄目應明確指出液限、塑限、塑性指數各是多少,並註明土的類別和代號。

路基—28 “標準密度試驗結果彙總表”

(1)將一個分部工程的所有擊實試驗結果彙總於此表,試樣編號、材料名稱、取樣位置、代表地段和層次必須與路基—25中相符。

(2)在附註欄中對特殊地段的特殊土質加以必要的說明。

路基—29 量砂密度校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用於測定粒徑為0.25~0.5mm清洗乾燥的均勻砂的密度,其目的是獲取量砂的標準密度,藉以測定壓實度。

(2) 試驗中質量的秤量應精確到1g。

(3) 量砂密度取三個單值的平均值,精確到0.01g/cm3

(4)附註欄應註明量砂的粒徑範圍和量砂密度。並呈報監理簽證。

路基—30 “壓實度檢查記錄(環刀法)”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用於公路工程施工中現場測定細粒土土基及細粒土的無機結合料路面基層的壓實度。

(2)每個取樣位置必須進行平行試驗,取其算術平均值,平行差不得大於0.03g/cm3

(3)其它同路基—25。

路基—31 “壓實度檢測記錄(灌砂法)”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適用於在現場測定基層(或底基層)、砂石路面及路基土的各種材料壓實層的密度和壓實度,也用於瀝青表處治、瀝青貫入式路面層的密度和壓實度檢測。目的是檢驗和控制路基路面各層次的壓實程度。

(2)取樣位置應填寫隨機取樣計算表中的“縱向樁號和離路中心線的位置,如K100+065.5左1.2m”。

(3)試樣編號應與“隨機取樣計算表”中編號一致。

(4)取樣深度應與使用的灌砂筒直徑大致成1:1的關係。

(5)試樣溼密度精確到0.001g/cm3,幹密度精確到0.01g/cm3。含水量、壓實度的計算精確到0.1%。

(6)試驗層次欄應註明距路基頂面的距離。

路基—32 壓實度檢查記錄(核子儀法)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方法用於施工現場測定均勻的細粒土的路基或路面材料的密度和含水量,並計算壓實度。(此方法不宜用作仲裁試驗或評定驗收的依據)。

路基—33 含水量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公路工程集料含水量測定。

(2)各質量欄稱量至0.01克,含水量計算均精確到0.1%。

(3)附註欄應填明試驗的平行差,允許平行差和含水量。

路基—34 水泥和石灰劑量試驗表

(1)主要為施工過程中工地快速測定水泥或石灰劑量用,也用在施工以前繪製水泥劑量與EDTA耗量的標準曲線時,用於工地試驗室和中心實驗室。

(2)取樣位置應填入現場隨機選定的具體位置,即樁的縱橫向距離。

(3)測試結果要求準確至0.1%。

七、橋涵用表填寫說明

橋涵—03 水泥混凝土抗折強度試驗記錄

(1)此表為水泥混凝土路面配合比設計時和施工過程中水泥混凝土抗折強度試驗表式,適用於各級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0.1MPa。

(3)試驗記錄按試驗日期排序。

(4)砼抗折試驗必須有兩人以上進行,否則試驗結果無效,若監理工程旁站試驗過程,應在附註欄內籤認。

橋涵—04 焊接鋼筋試驗記錄

(1)此表用於檢驗電焊工技術操作水平及能否上崗,也用於對鋼材試樣焊接質量檢驗,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對焊接質量進行評述,並判定是否符合規定要求。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和橋涵—07相同。

橋涵—05 水泥物理力學性能試驗報告

(1)此表是對水泥技術性能檢驗後而出的報告單,有橋涵—05彙總而來。

(2)國家規定標準一欄應填寫國家最新頒佈的水泥檢驗標準。

(3)結果評定一欄應根據檢測結果確定該批水泥或樣品是否符合檢驗標準,能否使用。

橋涵—06 水泥物理力學性能試驗記錄

(1)此表用於水泥進場時按批量抽樣進行其性能檢驗,也用於施工過程中超過出廠日期三個月的水泥性能檢驗,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表中試驗日期指水泥各項性能檢驗的起止日期,水泥膠砂強度製作時間和強度試驗時間應填寫月、日、時。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水泥的細度和標準稠度用水量準確至0.1%;抗折強度準確至0.1MPa;抗壓強度準確至0.1MPa。

橋涵—07 鋼筋拉力及彎曲試驗記錄

(1)此表用於對進廠鋼材使用前按批量抽樣檢驗其性能是否合格、能否使用的記錄。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鋼材的取樣方法和數量應嚴格按試驗規程執行。在附註欄內填寫各項技術指標的規定值或允許範圍,並根據實測值確定該材料是否合格。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當屈服點和抗壓強度在200~1000MPa範圍時,準確至5MPa;當屈服點和抗拉強度大於100MPa時,準確至10MPa。

伸長率:當標距>10%時,準確至1%。

橋涵—08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一)

(1)為水泥混凝土用某種細集料料場代表試樣進行品質檢驗記錄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

橋涵—09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二)

(1)為水泥混凝土用某種細集料場代表試樣進行品質檢驗記錄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堆積密度準確至10Kg/m3;表現密度準確至10Kg/m3;空隙率準確至1%;雲母含量和輕物質含量準確至0.1%;SO3含量準確至0.01%;堅固

性準確至1%。

橋涵—10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試驗報告

(1)此表為水泥混凝土用細集料料場的代表試樣各項技術指標檢驗後出的報告單,由橋涵—08、橋涵—09依次彙總而來。

(2)表中“質量標準”應符合施工技術規範或設計要求。

(3)“結果評定”欄應根據以上結果來確定材料是否合格。

橋涵—11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一)

(1)為水泥混凝土用某種粗集料料場代表試樣進行品質檢驗記錄者,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壓碎值和針片狀顆粒含量準確至0.1%;堅固性準確至1.0%。

橋涵—12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二)

(1)為水泥混凝土用某種粗集料料場代表試樣進行品質檢驗記錄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

橋涵—13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三)

(1)為水泥混凝土用某種粗集料料場代表試樣進行品質檢驗記錄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堆積密度準確至10Kg/m3;表觀密度準確至10Kg/m3;空隙率準確至1%。

橋涵—14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試驗報告

(1)此表為水泥混凝土用粗集料料場的代表試樣各項技術指標檢驗後出的報告單,由橋涵—11、橋涵—12、橋涵—13依次彙總而來。

(2)表中“質量標準”應符合施工技術規範和設計要求。

(3)“結果評定”欄應根據以上結果來確定材料是否合格。

橋涵—15 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設計表

(1)此表為施工前對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設計時使用,適用於工地試驗室和中心試驗室。

(2)對水泥混凝土中所用各種原材料須經過檢驗合格後才能進行配比設計。橋涵—03、橋涵—05、橋涵—06、橋涵—10、橋涵—23等應作為此表的附件。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符合規定的精度。

橋涵—16 水泥混凝土配合比報告

(1)此表根據橋涵—15的試配結果進行填寫。

(2)實測砼抗壓(折)強度一欄應填入7天和28天的強度測定值,橋涵—15為此表的附件。

(3)結論一欄應對選定配合比和使用於工程項目的具體部位作出明確、簡煉的說明。

橋涵—17 石料(集料)的毛體積密度試驗記錄(靜水稱量法)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遇水崩解、易溶和幹縮溼脹性的鬆散石料外的所有石料。目的是測定石料在乾燥狀態下包括孔隙在內單位體積固體材料的質量。

(2)乾燥試樣質量稱量時精確到0.01g。

(3)吸水飽和試件的質量、吸水飽和試件在水中的質量均精確到0.01g。

(4)附件欄應註明石料(集料)的組成是否均勻,試驗結果,對於組成均勻的石料其密度為三個試件所測結果的平均值,否則應記錄最大值與最小值。

橋涵—18 石料抗壓強度試驗記錄

(1)為橋涵構造物砌體用於岩石的強度分級和巖性描述時用此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

(2)測算結果計算要求:試件尺寸精確至0.1mm;抗壓強度值精確至1MPa;極限荷載記錄以N為單位。

(3)如因設備條件限制達不到精度要求時應在試驗報告中註明。

(4)一組為六個試件,記錄中應增加一格。

橋涵—20 集料篩分試驗記錄

(1)為測定混凝土中所用碎石、卵石、天然砂或人工砂等集料的顆粒級配及粗細程度時的記錄表式,適用於各級試驗室。

(2)篩孔尺寸應根據該工程項目規範和設計要求選擇一套標準篩。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精確至0.1%。

(4)試驗結果欄應將每一篩孔的通過量與施工技術規範或設計要求的級配範圍對比後確定其是否合格。

橋涵—21 含泥量試驗記錄

(1)為施工過程中隨時對粗、細集料抽樣進行含泥量檢驗的常用表式, 適用於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

(3)橋涵—17、橋涵—18、橋涵—19、橋涵—21為施工中常規檢驗項目。

橋涵—22 粗集料針片狀顆粒含量試驗記錄(規準儀法)

(1)為施工過程中隨時對粗集料抽樣進行鍼片狀顆粒含量檢驗的常用表式,適用於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

橋涵—24 集料壓碎值試驗記錄

(1)為施工過程中隨時對粗、細集料抽樣進行壓碎值檢驗的常用表式,適用於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

橋涵—25 混凝土、砂漿施工配料通知單

(1)本表是澆築混凝土構造物及砂漿砌體施工時的現場配料通知單。

(2)本表應根據進場材料砂石中含水量及砂中含石量的情況填寫該表,本表填寫一式兩式,一份存檔一份交現場施工計量人員。

橋涵—26 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試驗記錄

(1)此表主要用於對水泥混凝土結構物施工過程中砼拌合物和易性檢驗的常用表,適用於工地記錄室。

(2)坍落度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5mm。

(3)此表為分項工程的試驗資料。

橋涵—27 水泥混凝土(砂漿)抗壓強度試驗記錄

(1)此表為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設計時和施工過程中混凝土(砂漿)抗壓強度試驗常用表式,適用於各級試驗室。

(2)抗壓強度測定值按JTJ053—94《公路工程水泥混凝土試驗規程》中T0571—94計算。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MPa。

(4)試件抗壓強度記錄要求:

大中橋樑上部結構以孔為單位;下部結構以墩臺為單位;小橋、涵洞以每座(道)為單位。小橋、涵洞蓋板及小型構件的預製按試驗日期順序記錄。

(5)砼抗壓試驗必須有兩人以上進行,否則試驗結果無效,對承包人自檢的抗壓試驗監理工程師必須旁站試驗過程,並在附註欄內籤認。

橋涵—28 水泥混凝土抗壓強度彙總評定表

(1)此表由橋涵—27彙總而來,應按一個分項工程為單位進行彙總評定。評定方法按照JTJ071—94《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附錄D執行。

(2)此表應作為質評的附件。

(3)大中橋樑上部結構以孔為單位;下部結構以墩臺為單位;小橋、涵洞以每座(道)為單位;擋土牆按設計道或處為單位進行評定。

(4)此表應作為質評表的附件。

橋涵—29 金屬洛氏硬度試驗記錄

(1)此表為預應力砼錨具進場時和施工中對其硬度檢驗用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HRC。

橋涵—30 回彈法測試混凝土強度記錄

橋涵—31 回彈法測試結構或構件混凝土強度計算表

(1)此兩張表用於對混凝土強度有懷疑或在工程質量驗收時驗證砼強度用,主要用於監理和質量監督部門進行砼質量驗證時使用。

(2)橋涵—30為現場測試記錄,橋涵—31用於所測數據的計算和處理。

(3)測試前回彈儀需經計量部門標定合格後使用。

橋涵—32 明挖基礎檢測記錄表

(1)本表適用於橋涵、擋土牆及其它結構物一個明挖基礎的幾何尺寸檢查,本表為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附件資料。

(2)填表時應注意如實記述水文地質情況,說明能否滿足設計對地基的要求等。

(3)標高檢測:橋涵基礎應檢測四個角及中心處的標高,擋牆及導流壩每二十米檢測三點,且不少於三點。

(4)軸線平面示意圖按橋涵—37圖示填寫。

(5)施工單位自檢合格後,監理工程師應進行檢測,並在工序交驗表中籤署意見。

橋涵—35 混凝土施工記錄

(1)本表為水泥混凝土澆築時的施工記錄,由承包人填寫。

(2)對於一個工作班完成的同一配合比若干小型構件每工班填寫一張,其餘構件每構件填寫一張。

(3)試件組數應嚴格按照JTJ071—94附錄D要求製取和編號。

橋涵—36 漿砌片塊石原始記錄

(1)本表用於涵洞、擋土牆、護坡、導流壩、錐坡等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的幾何尺寸檢查,作為工序交驗及分項評定的資料之一。

(2)序號6、7、8可視具體工程項目按JTJ071—94的填寫檢查項目。

(3)備註欄內填寫斷面位置等有關需說明的問題。

橋涵—37 橋涵及構造物軸線放樣記錄表

(1)本表為小橋涵及其它構造物(擋土牆、截水壩、護坡等)開工前及基坑開挖完成後的軸線放樣和基礎澆築後的放樣檢查記錄。

(2)小橋涵及其他結構物開工前放樣僅填序號3、4、5、6項內容,基坑開挖完成後軸線放樣及基礎澆築後的放樣檢查填序號1、2、3、4、5、6項的內容。

(3)示意圖中標明橋涵軸線樁樁位及其護樁樁位,以及其它構造物軸線控制樁樁位及護樁樁位。

(4)表中軸線偏位是指對於所放軸線進行檢查的結果,中心樁地面高程指開挖前原地面標高,對於導流壩、擋土牆等應每20米測量二點。

(5)合格率指基礎澆築完成後的檢查結果。

橋涵—39 鑽孔記錄表(衝擊鑽進)

(1)本表為鑽孔施工記錄,施工中不用衝擊鑽機成孔時則衝程、衝擊次數欄不填。

(2)本表每工作班填寫一張。

(3)備註欄內應註明鑽孔過程中有無故障發生。

橋涵—40 鑽孔樁終孔後灌注混凝土前檢查記錄

(1)本表用於鑽孔樁終孔後灌注混凝土前的檢查,它與水下混凝土灌注記錄及鑽孔樁成品檢查表一起作為鑽孔灌注樁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依據。

(2)終孔孔底標高是指鑽機鑽至孔底量測定的實際標高、灌注前孔底標高指鋼筋籠放入孔中後量測的孔底標高。標高測量以護筒頂標高為基準。

(3)鑽孔過程中出現的如塌孔、卡鑽、孔身偏斜等問題,均應在鑽孔中出現的問題及處理欄內如實填寫,並註明處理方法及處理結果,同時還應說明清孔方法及結果。

橋涵—41 水下混凝土灌注記錄

(1)本表為水下混凝土灌注時的記錄,為鑽孔灌注樁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附件資料。

(2)護筒頂面可做為測量深度的基準面。

(3)灌注前孔底標高指水下混凝土灌入前測量孔深後計算的標高。

(4)灌注中要事記欄內應詳細說明有無出現鋼筋籠上浮、卡管、斷樁等事故,以及出現問題的處理措施及結果。

(5)監理應旁站,並在灌注中要事記欄內簽署意見。

橋涵—43 支座安裝檢查記錄表

(1)本表為大中小橋樑每孔的安裝檢查記錄,它作為樑板安裝分項工程評定的資料之一。

(2)支座中心偏位應檢查順橋及橫橋向兩個方向。

(3)每塊樑板頂面縱向高程在兩端及中間各測一點。

橋涵—44 張拉設備校驗記錄

(1)本表用於先張法、後張法預應力筋張拉設備的校驗。

(2)千斤頂與油壓表應配套編號校驗使用,以確定張拉力與壓力錶讀數之間的關係曲線,宜採用實驗機法。

(3)使用6個月或200次以上以及在使用過程中出現不正常情況應重新校驗。

(4)校驗時應特別注意:分級記錄實驗機噸位和對應的油壓表讀數,重複三次取壓力錶讀數的平均值,作為某一鑑定噸位。

橋涵—47 後張預應力管道檢查

(1)本表用於後張法預應力鋼絲束、鋼絞線管道座標位置的檢查,作為後張法預應力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資料之一,每塊樑(板)填寫一張。

(2)檢查頻率及方法應符合JTJ071—94的要求。

(3)管道間距應測量淨間距。

橋涵—48 後張預應力鋼筋(絲)張拉記錄表

(1)本表適用於鋼絲束、鋼絞線採用夾片式錨具、或錐錨式錨具的後張法預應力張拉記錄,作為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資料之一。

(2)張拉前應對張拉設備進行校驗。

(3)張拉伸長率=(理論伸長值-實際伸長值)/理論伸長值。

(4)說明欄內說明張拉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處理結果,監理旁站後在備註欄內簽署意見。

橋涵—49 預應力孔道壓漿記錄

(1)本表為後張法預應力樑孔道壓漿時的記錄,每塊樑(板)填寫一張。

(2)每一工作班應制取不少於3組的水泥資料試件。

(3)監理旁站後在備註欄內簽署意見。

橋涵—51 橋臺後回填檢查表

(1)本表用於橋涵一個臺揹回填土的檢驗與籤認。

(2)回填層次是從原地面算起編號,並註明各層距路基面的距離。

(3)表中數據壓實度等從路基—30、路基—31、路基—32得來。

(4)監理員每層旁站監理後對壓實度抽檢核認,待臺揹回填完成後由專業監理工程師籤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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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經理(監理公司)常用表格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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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經理(監理公司)常用表格大全

目 錄

常用支付表

支表—1 工程進度表

支表—2 中期支付證書

支表—3 清單支付報表

支表—4 工程變更一覽表

支表—5 單價變更一覽表

支表—6 永久性工程材料到達現場計量表

支表—7 扣回材料設備預付款一覽表

支表—8 扣回動員預付款一覽表

支表—9 中間計量表

支表—10 中間支付彙總表

施工監理表

監1—1 施工圖審查申報表

監1—2 進場材料申報表

監2 施工放樣報驗單

監3 工程變更令

監4 工程變更申報表

監5 分部(項)工程開工通知

監6 分部(項)工程開工申報表

監7 承包人每週工作計劃

監8 檢驗申請批覆單

監9 工作指令

監10 工地會議紀要

監11 中間交工證書

監12 分包申請報告單

監13 工程暫時停工指令

監14 復工指令

監16 工程交工證書

監17 工程缺陷責任期終止證書

監18 每日施工活動報表

監19 施工技術方案報審表

監20 監理日報

工程師月度報告

報1 合同執行概況表

報2 施工人員狀況表

報3 主要進場機械設備表

報4 承包商試驗儀器設備狀況表

報5 監理機構框圖

報6 為工程師提供的測量儀器狀態表

報7 氣象及施工活動報告

報8 施工測量形象進度圖

報9 工程進度概況表(1、2、3、4)

報10 承包商施工測量概況表

報11 施工試驗檢測概況表

報12 監理獨立測量概況表

報13 監理工程師獨立試驗概況表

報14 承包商混凝土、砂漿試驗件概況表

報15 工程事故一覽表

報16 工程延期/索贈一覽表

報17 工程變更彙總表

路線用表

路線—01 路線導線網、點測量(複測)報表

路線—02 路線水準點測量(複測)報表

交通工程設施用表

交通—01 交通標誌安裝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交通—02 標線噴塗與安裝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交通—03 視線誘導標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基用表

路基—01 路基、構造物、路面施工增加水準點測量報表

路基—02 路基、構造物、路面高程測量報表

路基—03 路基、路面中線平面位置檢測表

路基—04 路基填築鬆鋪厚度檢查表

路基—05 路基、路面寬度檢測表

路基—06 路基、路面隨機取樣位置計算表

路基—07 土方分層壓實度檢驗簽證表

路基—08 路基分層壓實度檢驗彙總表

路基—09 填前場地清理施工原始記錄

路基—10 路基、路面橫坡度檢測表

路基—11 路基、路面平整度檢測表

路基—12 路基邊坡坡度檢測表

路基—13 路基、路面回彈彎沉檢測表

路基—14 路基、路面回彈彎沉檢測結果報告

路基—15 路基、構造物、路面材料試驗委託單

路基—16 路線施工測量放線檢測表

路基—17 土的顆粒大小分析記錄

路基—18 路基、路面粒徑分配曲線表

路基—19 易溶鹽總量及鈣鎂離子測定試驗記錄

路基—20 路基、路面有機質含量試驗記錄

路基—21 路基、路面硫酸根試驗記錄

路基—22 碳酸根、碳酸氫根和氯根記錄

路基—23 路基、路面易溶鹽試驗報告

路基—24 路基材料試驗報告

路基—25 路基、構造物、路面擊實試驗記錄

路基—26 最大幹密度試驗記錄

路基—27 路基、路面液限、塑限聯合試驗記錄

路基—28 路基、路面標準密度試驗結果彙總報表

路基—29 路基、路面量砂密度檢驗報告

路基—30 路基、構造物壓實度檢測表(環刀法)

路基—31 路基、構造物、路面壓實度檢測一覽表(灌砂法)

路基—32 路基、路面壓實度檢測表(核子儀法)

路基—33 路基、構造物、路面含水量試驗記錄

路基—34—1 石灰化學成份(CaO+MgO)含量試驗記錄

路基—34—2 穩定土中石灰或水泥劑量測定試驗報告

路基—35 土方路基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路基—36 石方路基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路基—37 路基邊坡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基—38 鋪緣石鋪設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路基—39 路肩質量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路基—40 現場CBR值測定記錄

路面用表

路面—1 水泥混凝土面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2 瀝青混凝土面層和瀝青碎(礫)石面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3 瀝青貫入式面層(或土拌下貫式面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4 瀝青表面處治面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5 水泥土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6 水泥穩定粒料基層及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7 石灰土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8 石灰穩定粒料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9 石灰、粉煤灰土基層和底基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0 石灰、粉煤灰穩定粒料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1 級配碎(礫)石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2 填隙礫石(礦渣)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3 路槽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路面—14 路緣石鋪設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5 路肩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6 無側限抗壓強度試驗

路面—17 石灰未消解含量試驗

路面—18 間接抗壓強度試驗(劈裂試驗)

路面—19 瀝青物性試驗

路面—20 瀝青物性試驗

路面—21 瀝青物性試驗

路面—22 瀝青物性試驗

路面—23 瀝青粘附性試驗(水煮法)

路面—24 瀝青含蠟量試驗(蒸餾法)

路面—25 浮化瀝青試驗

路面—26 瀝青混凝土礦料組成試驗

路面—27 瀝青混和料馬歇爾試驗(蠟封法)

路面—28 瀝青混和料馬歇爾試驗(水中重法)

路面—29 瀝青混和料中最佳瀝青用量試驗

路面—30 瀝青混和料中瀝青用量選定圖

路面—31 瀝青混合料抽提試驗

路面—32 瀝青技術性能試驗彙總表

路面—33 瀝青技術性能試驗彙總表

路面—34 礦粉親水系數及含水量試驗

路面—35 路面結構層壓實度檢驗彙總評定表

路面—36 瀝青碎石路面密度試驗記錄表(蠟封法)

路面—37 瀝青碎石路面密度試驗記錄表(體積法)

路面—38 瀝青碎石路面密度試驗記錄表(表幹法)

路面—39 瀝青封面施工前下承層處理記錄

路面—40 路面厚度檢查表

路面—41 瀝青碎石施工前場地清掃記錄

橋涵用表

橋涵—01 泥漿比度、稠度和含砂試驗

橋涵—02 孔道壓漿水泥漿試驗記錄

橋涵—03 砼抗折強度實驗報告單

橋涵—04 鋼筋焊接試驗報告

橋涵—05 構造物、路面用水泥物理力學性能試驗報告

橋涵—06 路基、路面水泥物理力學性能試驗記錄

橋涵—07 鋼筋拉力及彎曲試驗報告橋涵—08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一)

橋涵—09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二)

橋涵—10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技術性能試驗報告

橋涵—11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一)

橋涵—12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二)

橋涵—13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三)

橋涵—14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報告

橋涵—15 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設計表

橋涵—16 水泥混凝土配合比報告

橋涵—17 集(石)料的毛體積密度試驗記錄

橋涵—18 石料抗壓強度試驗記錄

橋涵—19 石料試驗報告

橋涵—20 集料篩分檢測表

橋涵—21 集料含泥量檢測表

橋涵—22 構造物、路面粗集料針片狀顆粒含量檢測表(遊標卡尺)

橋涵—23 構造物、路面粗集料針片狀顆粒含量檢測表(規測儀)

橋涵—24 構造物、路面集料壓碎值檢測表

橋涵—25 混凝土、砂漿施工配合比通知單

橋涵—26 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試驗記錄

橋涵—27 水泥混凝土(砂漿)抗壓強度檢測表

橋涵—28 水泥混凝土(砂漿)抗壓強度彙總評定表

橋涵—29 金屬洛氏硬度試驗報告

橋涵—30 回彈法測試水泥砼結構或構件強度檢測表

橋涵—31 回彈法測試砼結構或構件強度計算表

橋涵—32 明挖基坑基礎檢查表

橋涵—33 模板、拱架及支架製作記錄

橋涵—34 –1 模板安裝檢查表

橋涵—34 –2 預製構件底座檢查表

橋涵—35 混凝土施工原始記錄表

橋涵—36 砌石施工原始記錄

橋涵—37 橋涵及構造物軸線放樣檢查

橋涵—38 倒虹吸壓水試驗原始記錄

橋涵—39 鑽孔灌注樁鑽孔原始記錄

橋涵—40 鑽孔樁灌注混凝土施工前檢查表

橋涵—41 水下混凝土灌注檢查表

橋涵—42 無破損檢測基樁報告表

橋涵—43 支座安裝檢查表

橋涵—44 張拉設備校驗表

橋涵—45 預應力鋼筋冷拉檢測表

橋涵—46 先張預應力鋼筋(絲)張拉檢測表

橋涵—47 後張預應力管道檢查

橋涵—48 後張預應力鋼筋(絲)張拉記錄

橋涵—49—1 預應力孔道壓漿檢測表橋涵—49—2 封端現場質量檢查表

橋涵—50 混凝土鑽芯取樣檢測表

橋涵—51 橋(涵)臺回填檢查表

橋涵—52 漿砌砌體和混凝土擋土牆分

橋涵—53 錐、護坡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4 幹砌片石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5 導流工程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6 橋樑總體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7 鑽孔灌注樁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8 樁或雙壁墩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9—1 頂推臺座、導樑安裝質量檢查表

橋涵—59—2 箱梁頂推質量檢查表

橋涵—60 挖孔樁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1 管道基礎及管節安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2 漿砌片石基礎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3 墩、臺身砌體現場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4 側牆砌砌體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5 鋼筋加工及安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6 鋼筋網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7 混凝土基礎分項工程質量檢評定表

橋涵—68 承臺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評定表

橋涵—69 混凝土護欄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0 墩、臺身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1 墩、臺帽或蓋樑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2 預製樑(板)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3 就地澆築樑(板)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4 小型預製件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5—1 鋼絲、鋼絞線先張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5—2 鋼線、鋼絞絲後張法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6 樑、板安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7 頂入法施工樑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8—1 懸臂澆築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8—2 懸臂樑拼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9 橋面鋪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0 人行道鋪設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1 欄杆安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2 護欄安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3 管涵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4 蓋板涵、箱涵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5 拱涵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6 倒虹吸管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分部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單位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7 構造物地基承載力檢測表

橋涵—88 振衝碎石樁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9 振衝碎石樁施工原始記錄

橋涵—90 伸縮縫安裝分項檢驗評定表

橋涵—91 挖孔樁灌注混凝土施工前檢查表

橋涵—92 挖孔灌注樁挖孔原始記錄

月施工進度計劃圖

施工總體進度圖

說明:1.對於路基與橋涵防護工程的共用表格,只在路基與橋涵、防護工程目錄中單獨列出,請直接使用。

2.對於目錄中未列出表格,而施工或監理、支付中,需要使用。由各單位參照有關規範文 件設計,報管理工程師審批,並送總監辦備案,或由總監辦設計,下文傳達。

3.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用於本目錄未列出的而工程實際發生的其它分項的評定

附 錄

關於部分表格的填表說明

一、 施工監理表

監表1 施工圖審查報表

(1)承包人應在開工前對圖紙進行審核,審核表應作為開工申請報告之附件,同時應作工程施工圖,做到一橋一涵一圖。

監表2 施工放樣報驗單

(1)此表由承包人填寫上報,經旁站(現場)監理員檢查認可後報監理組專業監理工程師或監理組長,由專業監理工程師或監理組長報復。

(2)附件包括有關測量表格和資料及放樣表格和有關資料。

(3)監理員意見和監理工程師結論欄應填寫是否符合技術規範、設計等的具體要求。

監表3 工程變更令

(1)任何工程的形式、質量、數量和內容上的變動,必經由監理工程師簽發工程變更令,並由監理工程師監督承包人實施。

(2)變更可以由監理工程師提出,亦可由業主或承包人提出。

(3)此表因篇幅有限,變更理由及詳細說明欄內一般只能填寫主要內容,因此需附件說明。

(4)工程變更令的簽發按《工程監理實施辦法》辦理。

監表5、監表6 工程分項開工申請、批覆單

(1)此表應為分項工程開工申請和批覆單,由承包人提交,監理旁站簽署意見後,由專業監理工程師籤認、監理組長批覆。

(2)表中附件包括:①施工所具備的條件②施工內容③詳細的施工方法和工作程序④包括機構組織和人員分工在內的材料設備、勞力的安排⑤質量保證措施⑥安全生產保證措施⑦計劃進度⑧臨時工程情況⑨環保措施⑩開工前的有關試驗完成和批覆情況。其中施工所具備的條件包括承包人提交的施工圖紙、施工方案、測量放樣、水準點等資料以及檢測設備是否齊備等內容。

(3)在審查了附表並全部合格後批准分部(分項)工程開工。

監表7 承包人每週工作計劃

(1)此表由承包人(提交)填寫相應內容,監理組應掌握承包人的每週工作計劃,以便安排監理工作;監理工程師意見欄內填寫同意與否或是否調整。

(2)監理組應對承包人的周工作計劃進行檢查,檢查內容包括:①承包人為完成周計劃中所列項目的各工種人員現場準備情況②施工所需機械和設備現場準備情況及完好率③主要材料進場及準備情況④施工所需的試驗完成情況或準備情況等。

(3)如若檢查中發現施工條件尚不成熟,則可建議承包商調整人員、設備、材料等或調整週工作計劃。

監理日報:

(1)此表由專業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填寫,監理組長檢查並簽名。

(2)此表為某一日監理人員對被監理內容及施工中出現的問題和處理情況的記錄,表中包括人、機械設備和材料及試驗在當日工地現場的情況記錄,以及各級監理工程師發出的各指令等。監理人員應妥善保管,可能成為將來解決糾紛的重要依據。

監表8 檢驗申請批覆單同工序檢驗單( 一式兩分)

(1)此表在分項工程人員到現場對其已完工作(程)進行檢驗,旁站監理員接此表後要對承包人提出的已完工作進行檢驗並籤評定意見後報監理組長,監理組長對“本項目可否繼續進行”給予肯定並簽字後,返還承包商,承包商(人)收到後再簽名(右下角)。

(3)表中質量證明包括:①施工原始記錄彙總資料②中間檢查記錄彙總記錄③隱蔽工程檢查記錄④試驗報告彙總資料⑤自檢資料等。

特別說明:

工序交驗表(即為監8表 檢驗申請批覆單)

(1)本表適用於公路建設項目中所有分項工程施工中,前道工序完工後進行下道工序前的交驗,作為分項工程工序質量控制的保證資料。

(2)工序內容欄填寫時應詳細說明工序內容。表中應寫明檢查結果。同時附上相關的檢測資料。

(3)監理在收到工序交驗表後在監理檢驗情況與意見欄內填上檢查結果,視檢查情況提出處理意見,並確認能否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監表9 工作指令

(1)此表由各級監理工程師填寫下達給承包人,承包人收件後籤認。

(2)監理填表時應註明工作指令的理由,是否經過檢驗或質量評定,評定或檢驗的結果及存在的缺陷和問題等。

監表10 工地會議紀要

(1)工地會議一般每月定期召開,由駐地監理工程師主持,各方主要人員參加。

(2)會議紀要正式文本作為本表附件。

(3)承包人和監理工程師在紀要正式文本印製籤認後發出。

(4)工地會議紀要須抄送上級監理部門及業主。

監表11 中間交工證書

(1)此表指在分項、分部或單位工程完工後的交工證書。

(2)本表上半部分由承包人填寫上報監理。

(3)監理工程師在收到申請交驗單後,組織對已完工程進行檢驗,包括各種資料,並提出檢驗結果評定;並進行籤認。

(4)本表下半部分分別由監理工程師填寫完畢後,返回承包人,承包人簽收。

(5)未經中間交工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工。

監表12 分包申請報告單

(1)承包人按表中內容填寫,並按要求附上附件逐級上報。

(2)各級監理工程師經過對分包人審查簽署意見後,報業主審批。

監表13 工程暫時停工指令

(1)本表為監理工程師向承包人發出的工作指令,由監理工程師填寫,承包人收件後籤認。

(2)此表由駐地監理組長簽發。

監表14 復工指令

(1)本表為監理工程師向承包人發出的工作指令,承包人收件後籤認。

(2)哪一級監理簽發的停工指令,一般由該級監理簽發復工指令。

監表15 工程質量事故報告單

(1)當某項工程在施工期間(包括缺陷責任期內)出現了技術規範所不允許的斷層、裂縫、傾斜、倒塌、沉降、強度不足、鋼筋未按設計配置或主筋配置較少等情況時,承包人在發生工程質量事故後應儘快提出質量事故檢驗報告並報告監理工程師和業主。

(2)駐地監理工程師收到報告後對質量事故現場組織人員進行審查、分析、測試或驗算並按表列內容進行填寫。

(3)根據事故的劃分,各級監理根據權限範圍進行審查、修正,並指令該項工程暫停或繼續施工。

監表16 工程交工證書

(1)指合同段交工。

(2)總監理工程師簽發工程交工證書。

(3)交工證書各方代表簽字後留存。

監表17 工程缺陷責任期終止證書

(1)成立缺陷責任期工作檢查小組,檢查人(單位)由業主、監理、承包商和有關部門人員組成。

(2)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發本證書、證書中包括:①獲得證書的工程範圍;②審查缺陷責任期工作的單位;③工程交工日期和合同缺陷責任期終止日期;④各方代表簽字。

二、路基、橋涵用施工原始記錄表填寫通用說明

1.表頭部分的填寫

(1)工程名稱及工程項目名稱:應填寫承擔的施工工程項目的名稱及合同段號。

2.表中主體部分填寫,應按實際檢測結果如實填寫,實測值欄內不能填偏差,檢測表中混凝土及砂漿強度的合格評定應按JTJ071-94、附錄D及附錄E規定的數理統計方法進行。

3.備註或說明欄內,應如實填寫施工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其處理意見,並註明處理結果。簽名應齊備,不能代簽,否則結果無效。

三、路基、橋涵用試驗表填寫通用說明

1.所有試驗表式適用於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及政府監督部門對施工過程中所用原材料、混合料和成品或半成品檢測試驗時用。

2.試表分試驗記錄表、報告單和彙總表三類。

3.表中表頭部分均列有采用的試驗規程一欄。為了符合精度上的要求,凡採用計量器具的試驗項目,均列有試驗環境和主要儀器。試驗環境指檢測試驗時的溫度和溼度;主要儀器是指採用的計量器具或主要專用儀器的名稱及型號。在記錄中,試驗者、校核者、技術負責人必須由本人簽名,不允許代簽。

4.報告單及彙總表中都留有監理工程師簽署意見欄,監理工程師對進場原材料、標準試驗等應按規定的批量和頻率進行抽樣試驗和平行試驗後簽署意見。

5.路基和路面的壓實度、彎沉值;水泥混凝土抗壓和抗折強度、半剛性材料強度,應按分項工程為單元進行數理統計與評定。

6.為切合實際,滿足施工檢測需要,對個別常規試驗增加了其它試驗方法的表試(均符合試驗規程的要求)。對於非常規試驗的項目未設計專用表式,必要時可用試驗報告單代替。

7.為把好原材料品質性能的綜合檢驗,對水泥混凝土用粗、細集料等檢測將各項檢測數據集中記錄在一張表中(對項目較多的集中於2~3張表中)。而對於施工過程中常檢的試驗項目且用量較多的設有單項表式。如:集料篩分試驗記錄、含泥量試驗記錄等。

8.各種表式填表要求:

① 表頭部分的填寫:

工程名稱:指工程項目名稱和單位工程名稱。

試樣編號:指對試樣進行分類編號。

試樣地點:指取樣具體位置。

擬定用途:指用於何工程地段、結構層次和工程部位。

試驗單位:指試驗者所屬單位。

試樣說明:指試樣的類型及特徵。

試驗規程:指採用國家和交通部、冶金部頒佈的現行試驗規程的代號。

試驗環境:指試驗場所的溫度和溼度。

主要儀器:指使用計量器具或專用試驗儀器的名稱及型號。

試驗者:填試驗者本人姓名,不得代簽。

校核者:填校核者本人姓名,若試驗者與校核者是同一人,無第二者,則試驗結果無效。

試驗日期:試驗當天日期。

②表中主體部分的填寫:

(1) 應將試驗數據如實填在規定的格內或欄內。其中各項試驗結果的計算及數據

應符合有效數字的規定,測定結果應符合試驗規程規定的精度或允許差的要求。採用的計量單位要與表中規定的保持一致,不得隨意採用。

(2)如填寫有誤,不得塗改,應在原數據上劃一槓,在旁邊將正確數據填上。

(3)試驗結果欄是綜合上述檢測數據,用簡煉的語言將試驗結果與施工技術規範或試驗規程相比較後得出合格或能否使用的結論。

(4)附註或備註欄在必要時填寫與試驗有關或須進一步說明情況的事由。

(5)監理工程師意見欄要求對檢驗結果準確地說明結論意見。

四、路基、橋涵用質評表填寫通用說明

施工質評表是公路建設項目及其所屬單位、分部、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標準表式。表式中分項、分部、單位工程的實得分(加權平均分等)精度是小數點後保留2位數。工程交工驗收前,施工單位、監理工程師、公路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對工程質量的檢驗評定一律用該類表式。

1.關於分項工程質評表總述

(1)為公路建設項目中各單位工程中的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的通用表式(路用房屋單位工程除外)。

(2)表中基本要求檢查結果欄,應按質評標準中各分項工程的基本要求內容填寫其檢查結果,文字敘述力求明確、簡煉。

(3)各分項工程中的檢查項目的檢驗方法和數量,按質評標準中相應的規定執行,路基的檢測方法執行交通部JTJ059-95《公路路基路面現場測試規程》,質評標準中規定的檢測頻率是必須做到最低限度的要求。

(4)分項工程的外觀鑑定欄,要求按質評標準中相應的分項工程鑑定的內容檢查後準確敘述,缺陷與不足及問題力求定量敘述。

(5)質量保證資料,按材料、施檢、質評三類資料敘述其檢查結果,資料缺陷、不全或失實內容等應具體敘述,以便按規定扣資料分。(詳情見《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

(6)一些分項工程檢查項目的實測值因欄內篇幅所限,檢測的全部數據填不下時,此欄可只填檢測總點數與主定結果,其實測數據結果的彙總表作為質評附件。

(7)所有表格的內容填寫內容具體可參照《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規定》以及本書中相關的補充說明。

2.《分部工程質量評定表》

(1)單位工程中的各分部工程,每一個分部工程按此表內容進行填寫,其檢評結果不論其所包括的分項工程個數的多少。

(2)分項工程名稱與部位應填寫準確規範。

(3)評定意見欄填符合設計文件及技術規範質評標準要求的程度。

3.《單位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1)適用於公路建設項目中除路用房屋單位工程之外的所有單位工程。

(2)用單位工程質評表,分部工程欄只填其名稱,質量評定欄只填結論欄的加權平均分和質量等級。

(3)分部工程的優良率計算,以分部工程質評表統計的個數為基數計算。

(4)評定意見欄為簡要的文字敘述,即內在質量、幾何尺寸、觀質量三方面的總體概括。

質量等級欄一般填不合格、合格、優良字樣。

五、路線用表填寫說明

路線—01 導線點測量記錄

(1)該表為高速、一級公路、大橋、隧道等用座標放樣或用導線點網控制的工程使用。採用座標放樣或用導線點網控制的工程使用。不採用座標放樣的工程,不填此表。

(2)在施工放樣前,施工單位應到施工現場全線複測設計圖所提供的導線點座標。檢查無誤後方可進行施工放樣,否則應查明原因,對有問題的導線點應重新設定。

(3)測定儀器採用全站儀或紅外儀。

(4)項目名稱應填寫齊全。如:* * * 工程。

(5)測量範圍為複測的起訖樁號。

(6)實測距離為兩導線點間的距離,實測夾角為相鄰兩導線間的夾角。

六、路基用表填寫說明

路基—01 施工增設水準點記錄表

(1)水準點增設採用一組水平儀往返測量,或兩組水平儀單向測量,閉合差應符合相應公路等級的水準測量要求。

(2)L──為引用水準點至設定水準點間距離;n──為測站數。

(3)路基—03為該表的附件。

(4)水準點的埋設應安全牢固,不受施工干擾。

路基—03 高程測量記錄

(1)該表適應於各級公路的路基、路面、橋涵構造物的高程檢測記錄作為分項工程附件資料。

(2)採用碳素筆填寫,按內容要求逐項認真填寫。

(3)本行寫錯劃掉,在下行重新填寫,不得在本行改寫。

(4)備註欄填寫偏差值。

路基—03、路基—05、路基—12分別為路基中線平面位置、寬度,邊坡檢測記錄表。

該表適應於路基、路面各層次寬度、中線平面位置偏差、路基邊坡檢測記錄。

(1)樁號為檢測點或斷面的路線位置。

(2)1/2寬為實測全寬度的1/2。

路基—04 土方路基分層填築鬆鋪厚度檢查表

(1)本表適應於不同等級公路不同土質分層填築厚度檢查用表。

(2)控制路基分層填築厚度,保證路基各層壓實度。

(3)檢測層次為距原地面算起的層次,每層次每100米抽檢5個斷面。每個斷面抽檢3個點。

(4)起訖樁號為檢查段落起訖點。

(5)地點樁號為檢查點樁號。

路基—06 路基寬度、高程、橫坡、中線偏位檢測斷面位置隨機選取計算表。同時也用於路基現場測試位置的選定。

(1)隨機取樣選點方法是按數理統計原理在路基施工現場檢測時決定測定區間、測定斷面、測點位置的方法。

(2)適用於公路路基各層次及各種現場測定時,為獲得代表性試驗數據需決定測定區間、測定斷面、測定位置時使用。

(3)填寫舉例詳見《公路路基路面現場測試規程》第134、135頁。

路基—07 土方分層壓實度檢驗簽證表

(1)用於路基每個作業施工地段的各層次,將與離路基頂面同距離層次中的實測幹密度、標準幹密度和壓實度值按檢驗位置樁號,沿路線前進方向由小到大逐個填入此表。

(2)進行評定計算合格後,呈報監理工程師籤認。

路基—09 填前場地清理施工原始記錄

(1)本表適用於原地面的清理填前的場地清理。

(2)所有清淤圍堰應有圖示進行表示,所有尺寸應精確至cm。

路基—10 路基橫坡記錄表

該表適應於對路基路面各層次橫坡度進行檢測記錄。檢測路基各層次橫坡度時應按表中要求內容填寫清楚。

(1)樁號為檢測斷面之樁號。

(2)採用水準儀進行檢測,只讀取相對高程。

(3)路中:高速、一級公路有中央分隔帶的公路為中央分隔帶邊緣位置,無中央分隔帶時為路中心線。

(4)高差欄分路基頂面、路肩兩欄,路基頂面為其邊緣與路中高差,路肩為路基頂面邊緣與路基邊緣高差。

路基—11 路基平整度檢測記錄

(1)該表適應於路基平整度檢測,採用三米直尺檢測記錄。

(2)起訖樁號為檢測段落起訖點。

(3)檢測時按要求頻率進行檢測。

路基—13 回彈彎沉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用於測定路基的回彈彎沉,目的是評定其整體承載能力。

(2)雙車道每一評定段(不超過1KM)測點數少於80個點不得進行統計評定。

(3)初始讀數為汽車起步時百分表的最大讀數,終讀數為汽車開走後百分表指針回落到某一靜止位置的讀數。

(4)本試驗檢測時監理應旁站,並在附註欄內籤認。

路基—14 回彈彎沉檢查結果報告

(1)路段起訖樁號與路基分項工程評定單元的起訖樁號相同。是路基一個分項工程評定的附件資料。

(2)處理意見欄指對捨棄的彎沉值過大的點的局部處理。

路基—15 試驗委託單

(1)此表用於施工單位必須具有一定的資質等級,此表委託單位應一式兩式填寫,試驗單位一份,另一份裝入技術資料歸檔。

路基—17 “顆粒分析試驗記錄”(篩分法)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對粒徑大於0.074mm的土進行分析試驗,其目的是:劃分土類,鑑定土的工程性質。

(2)小於2mm土質量:指經粗篩分析2mm篩孔以下的土質量。

(3)試驗結果:此欄應說明土樣篩後總質量與篩前總質量之差值是否超過1%的要求,試驗是否有效,並進行土的鑑別分類。

路基—18 “粒徑分配曲線”

(1)適用範圍和目的:此表用於粗粒土,目的是在粒徑分佈曲線上找出土粒分佈範圍和分佈形狀(即不均勻係數和曲率係數),藉以判斷土的級配情況。

(2)此表中的“試樣編號”應與橋涵—01中的“試樣編號”相一致。

(3)試驗結果:在繪製的粒徑分配曲線上找出通過率分別為10%、30%和60%的粒徑(mm),填入試驗結果中,分析土的級配情況,確定土的工程名稱或代號。

路基—19 易溶鹽總量試驗記錄(質量法)

(1)適用範圍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各類土,在施工前和施工中對土質有疑議時必須進行此試驗,目的是檢測土中易溶鹽的性質和含量。

(2)試驗中各稱量數值應精確到0.0001克,並應進行平行試驗。

(3)全鹽量為兩次平行的平均值,精確到0.001%。

(4)附註欄應註明土的全鹽量的多少及土的鑑別分類和代號。

路基—20 有機質含量試驗記錄(重鉻酸鉀容量法)

(1)適用範圍和目的:本試驗用於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對有機質含量不超過15%的土質有疑異時進行,目的在於瞭解土中有機質的含量,確定土的工程性質。

(2)試驗須進行平行試驗,取平均值即為土的有機質含量。

(3)“滴定前讀數”、“滴定後讀數”、滴定消耗均精確到0.01毫升。

(4)因該試驗計量要求精確,溫度要求嚴格,試驗允許平行差小(見JTJ051—93附錄D),故附註欄填寫時應註明試驗中各時期的石臘油鍋的溫度、試驗結果及標準要求,有機質土的名稱和代號,可否使用等。

路基—21 硫酸根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適用於施工前和施工中有疑異的各類土,目的是檢測土中硫酸根的含量。

(2)“質量法”中各質量欄均為1/10000的分析天平稱量,精確到0.0001克,硫酸根含量的計算精確到0.001%。

(3)試驗平行差應符合附錄C表2的要求。

(4)附註欄應填寫土的分類名稱、代號及硫酸根含量、標準要求、使用情況。

路基—22 碳酸根、碳酸氫根、氯根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適用範圍同試表05,目的是測定土中的碳酸根、碳酸氫根和氯根的含量,從而確定土的性質。

(2)必須進行平行試驗,氯根含量的試驗有兩種方法,選定試驗方法後,應將標準液的名稱填入“( )標準液的濃度”括號內。

(3)附註欄應分別填寫試驗所得的各酸根的含量,並註明土類別名稱和代號。

路基—23 易溶鹽試驗報告

(1)將試表9、10中的試驗結果匯入此表,通過計算判斷土中含鹽的性質和程度。

(2)附註欄應分析此鹽漬土的類別、代號、可否使用、可能產生的影響等。

(3)工程名稱欄必須註明區段。

路基—25 擊實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目的在於確定土的最佳含水量及最大幹密度。

(2)“> mm顆粒含量”應填寫38或25。

(3)含水量計算精確到0.1%,幹密度的計算精確到0.01(克/立方厘米)。

(4)如進行水穩層試樣擊實,應在試樣說明欄內註明水泥劑。

(5)試驗結果及說明:繪製的含水量和幹密度關係曲線必須有峰值點,否則應進行補點或重新試驗,必要時適當加以文字說明指出試驗所得的最佳含水量和最大幹密度。

路基—26 試表09“最大幹密度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測量0.074mm以下的幹顆粒質量百分數不大於15%的無粘性自由排水的粗粒土和巨粒土的最大幹密度。

(2)試驗方法為乾土法或爆炸土法,試驗次數為二次平行試驗,其平均值精確到0.01(克/立方厘米)即為最大幹密度。

(3)附註欄,應對試樣的外觀和試驗過程的反常現象(如試樣損失、分離情況)加以描述,並註明試筒尺寸和使用方法。

路基—27 液限塑限聯合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目的:本試驗用於粒徑不大於0.5mm有機質含量不大於試樣總量5%的土,其目的是測定土的液限和塑限,計算塑性指數,為劃分土類,確定土的工程性質提供依據。

(2)含水量:此欄目中除“個別值”和平均值“精確到0.1%外,其餘均精確到0.01克。

(3)試驗結果:本欄目應明確指出液限、塑限、塑性指數各是多少,並註明土的類別和代號。

路基—28 “標準密度試驗結果彙總表”

(1)將一個分部工程的所有擊實試驗結果彙總於此表,試樣編號、材料名稱、取樣位置、代表地段和層次必須與路基—25中相符。

(2)在附註欄中對特殊地段的特殊土質加以必要的說明。

路基—29 量砂密度校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用於測定粒徑為0.25~0.5mm清洗乾燥的均勻砂的密度,其目的是獲取量砂的標準密度,藉以測定壓實度。

(2) 試驗中質量的秤量應精確到1g。

(3) 量砂密度取三個單值的平均值,精確到0.01g/cm3

(4)附註欄應註明量砂的粒徑範圍和量砂密度。並呈報監理簽證。

路基—30 “壓實度檢查記錄(環刀法)”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用於公路工程施工中現場測定細粒土土基及細粒土的無機結合料路面基層的壓實度。

(2)每個取樣位置必須進行平行試驗,取其算術平均值,平行差不得大於0.03g/cm3

(3)其它同路基—25。

路基—31 “壓實度檢測記錄(灌砂法)”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適用於在現場測定基層(或底基層)、砂石路面及路基土的各種材料壓實層的密度和壓實度,也用於瀝青表處治、瀝青貫入式路面層的密度和壓實度檢測。目的是檢驗和控制路基路面各層次的壓實程度。

(2)取樣位置應填寫隨機取樣計算表中的“縱向樁號和離路中心線的位置,如K100+065.5左1.2m”。

(3)試樣編號應與“隨機取樣計算表”中編號一致。

(4)取樣深度應與使用的灌砂筒直徑大致成1:1的關係。

(5)試樣溼密度精確到0.001g/cm3,幹密度精確到0.01g/cm3。含水量、壓實度的計算精確到0.1%。

(6)試驗層次欄應註明距路基頂面的距離。

路基—32 壓實度檢查記錄(核子儀法)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方法用於施工現場測定均勻的細粒土的路基或路面材料的密度和含水量,並計算壓實度。(此方法不宜用作仲裁試驗或評定驗收的依據)。

路基—33 含水量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公路工程集料含水量測定。

(2)各質量欄稱量至0.01克,含水量計算均精確到0.1%。

(3)附註欄應填明試驗的平行差,允許平行差和含水量。

路基—34 水泥和石灰劑量試驗表

(1)主要為施工過程中工地快速測定水泥或石灰劑量用,也用在施工以前繪製水泥劑量與EDTA耗量的標準曲線時,用於工地試驗室和中心實驗室。

(2)取樣位置應填入現場隨機選定的具體位置,即樁的縱橫向距離。

(3)測試結果要求準確至0.1%。

七、橋涵用表填寫說明

橋涵—03 水泥混凝土抗折強度試驗記錄

(1)此表為水泥混凝土路面配合比設計時和施工過程中水泥混凝土抗折強度試驗表式,適用於各級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0.1MPa。

(3)試驗記錄按試驗日期排序。

(4)砼抗折試驗必須有兩人以上進行,否則試驗結果無效,若監理工程旁站試驗過程,應在附註欄內籤認。

橋涵—04 焊接鋼筋試驗記錄

(1)此表用於檢驗電焊工技術操作水平及能否上崗,也用於對鋼材試樣焊接質量檢驗,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對焊接質量進行評述,並判定是否符合規定要求。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和橋涵—07相同。

橋涵—05 水泥物理力學性能試驗報告

(1)此表是對水泥技術性能檢驗後而出的報告單,有橋涵—05彙總而來。

(2)國家規定標準一欄應填寫國家最新頒佈的水泥檢驗標準。

(3)結果評定一欄應根據檢測結果確定該批水泥或樣品是否符合檢驗標準,能否使用。

橋涵—06 水泥物理力學性能試驗記錄

(1)此表用於水泥進場時按批量抽樣進行其性能檢驗,也用於施工過程中超過出廠日期三個月的水泥性能檢驗,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表中試驗日期指水泥各項性能檢驗的起止日期,水泥膠砂強度製作時間和強度試驗時間應填寫月、日、時。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水泥的細度和標準稠度用水量準確至0.1%;抗折強度準確至0.1MPa;抗壓強度準確至0.1MPa。

橋涵—07 鋼筋拉力及彎曲試驗記錄

(1)此表用於對進廠鋼材使用前按批量抽樣檢驗其性能是否合格、能否使用的記錄。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鋼材的取樣方法和數量應嚴格按試驗規程執行。在附註欄內填寫各項技術指標的規定值或允許範圍,並根據實測值確定該材料是否合格。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當屈服點和抗壓強度在200~1000MPa範圍時,準確至5MPa;當屈服點和抗拉強度大於100MPa時,準確至10MPa。

伸長率:當標距>10%時,準確至1%。

橋涵—08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一)

(1)為水泥混凝土用某種細集料料場代表試樣進行品質檢驗記錄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

橋涵—09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二)

(1)為水泥混凝土用某種細集料場代表試樣進行品質檢驗記錄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堆積密度準確至10Kg/m3;表現密度準確至10Kg/m3;空隙率準確至1%;雲母含量和輕物質含量準確至0.1%;SO3含量準確至0.01%;堅固

性準確至1%。

橋涵—10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試驗報告

(1)此表為水泥混凝土用細集料料場的代表試樣各項技術指標檢驗後出的報告單,由橋涵—08、橋涵—09依次彙總而來。

(2)表中“質量標準”應符合施工技術規範或設計要求。

(3)“結果評定”欄應根據以上結果來確定材料是否合格。

橋涵—11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一)

(1)為水泥混凝土用某種粗集料料場代表試樣進行品質檢驗記錄者,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壓碎值和針片狀顆粒含量準確至0.1%;堅固性準確至1.0%。

橋涵—12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二)

(1)為水泥混凝土用某種粗集料料場代表試樣進行品質檢驗記錄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

橋涵—13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三)

(1)為水泥混凝土用某種粗集料料場代表試樣進行品質檢驗記錄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堆積密度準確至10Kg/m3;表觀密度準確至10Kg/m3;空隙率準確至1%。

橋涵—14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試驗報告

(1)此表為水泥混凝土用粗集料料場的代表試樣各項技術指標檢驗後出的報告單,由橋涵—11、橋涵—12、橋涵—13依次彙總而來。

(2)表中“質量標準”應符合施工技術規範和設計要求。

(3)“結果評定”欄應根據以上結果來確定材料是否合格。

橋涵—15 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設計表

(1)此表為施工前對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設計時使用,適用於工地試驗室和中心試驗室。

(2)對水泥混凝土中所用各種原材料須經過檢驗合格後才能進行配比設計。橋涵—03、橋涵—05、橋涵—06、橋涵—10、橋涵—23等應作為此表的附件。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符合規定的精度。

橋涵—16 水泥混凝土配合比報告

(1)此表根據橋涵—15的試配結果進行填寫。

(2)實測砼抗壓(折)強度一欄應填入7天和28天的強度測定值,橋涵—15為此表的附件。

(3)結論一欄應對選定配合比和使用於工程項目的具體部位作出明確、簡煉的說明。

橋涵—17 石料(集料)的毛體積密度試驗記錄(靜水稱量法)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遇水崩解、易溶和幹縮溼脹性的鬆散石料外的所有石料。目的是測定石料在乾燥狀態下包括孔隙在內單位體積固體材料的質量。

(2)乾燥試樣質量稱量時精確到0.01g。

(3)吸水飽和試件的質量、吸水飽和試件在水中的質量均精確到0.01g。

(4)附件欄應註明石料(集料)的組成是否均勻,試驗結果,對於組成均勻的石料其密度為三個試件所測結果的平均值,否則應記錄最大值與最小值。

橋涵—18 石料抗壓強度試驗記錄

(1)為橋涵構造物砌體用於岩石的強度分級和巖性描述時用此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

(2)測算結果計算要求:試件尺寸精確至0.1mm;抗壓強度值精確至1MPa;極限荷載記錄以N為單位。

(3)如因設備條件限制達不到精度要求時應在試驗報告中註明。

(4)一組為六個試件,記錄中應增加一格。

橋涵—20 集料篩分試驗記錄

(1)為測定混凝土中所用碎石、卵石、天然砂或人工砂等集料的顆粒級配及粗細程度時的記錄表式,適用於各級試驗室。

(2)篩孔尺寸應根據該工程項目規範和設計要求選擇一套標準篩。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精確至0.1%。

(4)試驗結果欄應將每一篩孔的通過量與施工技術規範或設計要求的級配範圍對比後確定其是否合格。

橋涵—21 含泥量試驗記錄

(1)為施工過程中隨時對粗、細集料抽樣進行含泥量檢驗的常用表式, 適用於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

(3)橋涵—17、橋涵—18、橋涵—19、橋涵—21為施工中常規檢驗項目。

橋涵—22 粗集料針片狀顆粒含量試驗記錄(規準儀法)

(1)為施工過程中隨時對粗集料抽樣進行鍼片狀顆粒含量檢驗的常用表式,適用於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

橋涵—24 集料壓碎值試驗記錄

(1)為施工過程中隨時對粗、細集料抽樣進行壓碎值檢驗的常用表式,適用於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

橋涵—25 混凝土、砂漿施工配料通知單

(1)本表是澆築混凝土構造物及砂漿砌體施工時的現場配料通知單。

(2)本表應根據進場材料砂石中含水量及砂中含石量的情況填寫該表,本表填寫一式兩式,一份存檔一份交現場施工計量人員。

橋涵—26 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試驗記錄

(1)此表主要用於對水泥混凝土結構物施工過程中砼拌合物和易性檢驗的常用表,適用於工地記錄室。

(2)坍落度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5mm。

(3)此表為分項工程的試驗資料。

橋涵—27 水泥混凝土(砂漿)抗壓強度試驗記錄

(1)此表為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設計時和施工過程中混凝土(砂漿)抗壓強度試驗常用表式,適用於各級試驗室。

(2)抗壓強度測定值按JTJ053—94《公路工程水泥混凝土試驗規程》中T0571—94計算。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MPa。

(4)試件抗壓強度記錄要求:

大中橋樑上部結構以孔為單位;下部結構以墩臺為單位;小橋、涵洞以每座(道)為單位。小橋、涵洞蓋板及小型構件的預製按試驗日期順序記錄。

(5)砼抗壓試驗必須有兩人以上進行,否則試驗結果無效,對承包人自檢的抗壓試驗監理工程師必須旁站試驗過程,並在附註欄內籤認。

橋涵—28 水泥混凝土抗壓強度彙總評定表

(1)此表由橋涵—27彙總而來,應按一個分項工程為單位進行彙總評定。評定方法按照JTJ071—94《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附錄D執行。

(2)此表應作為質評的附件。

(3)大中橋樑上部結構以孔為單位;下部結構以墩臺為單位;小橋、涵洞以每座(道)為單位;擋土牆按設計道或處為單位進行評定。

(4)此表應作為質評表的附件。

橋涵—29 金屬洛氏硬度試驗記錄

(1)此表為預應力砼錨具進場時和施工中對其硬度檢驗用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HRC。

橋涵—30 回彈法測試混凝土強度記錄

橋涵—31 回彈法測試結構或構件混凝土強度計算表

(1)此兩張表用於對混凝土強度有懷疑或在工程質量驗收時驗證砼強度用,主要用於監理和質量監督部門進行砼質量驗證時使用。

(2)橋涵—30為現場測試記錄,橋涵—31用於所測數據的計算和處理。

(3)測試前回彈儀需經計量部門標定合格後使用。

橋涵—32 明挖基礎檢測記錄表

(1)本表適用於橋涵、擋土牆及其它結構物一個明挖基礎的幾何尺寸檢查,本表為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附件資料。

(2)填表時應注意如實記述水文地質情況,說明能否滿足設計對地基的要求等。

(3)標高檢測:橋涵基礎應檢測四個角及中心處的標高,擋牆及導流壩每二十米檢測三點,且不少於三點。

(4)軸線平面示意圖按橋涵—37圖示填寫。

(5)施工單位自檢合格後,監理工程師應進行檢測,並在工序交驗表中籤署意見。

橋涵—35 混凝土施工記錄

(1)本表為水泥混凝土澆築時的施工記錄,由承包人填寫。

(2)對於一個工作班完成的同一配合比若干小型構件每工班填寫一張,其餘構件每構件填寫一張。

(3)試件組數應嚴格按照JTJ071—94附錄D要求製取和編號。

橋涵—36 漿砌片塊石原始記錄

(1)本表用於涵洞、擋土牆、護坡、導流壩、錐坡等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的幾何尺寸檢查,作為工序交驗及分項評定的資料之一。

(2)序號6、7、8可視具體工程項目按JTJ071—94的填寫檢查項目。

(3)備註欄內填寫斷面位置等有關需說明的問題。

橋涵—37 橋涵及構造物軸線放樣記錄表

(1)本表為小橋涵及其它構造物(擋土牆、截水壩、護坡等)開工前及基坑開挖完成後的軸線放樣和基礎澆築後的放樣檢查記錄。

(2)小橋涵及其他結構物開工前放樣僅填序號3、4、5、6項內容,基坑開挖完成後軸線放樣及基礎澆築後的放樣檢查填序號1、2、3、4、5、6項的內容。

(3)示意圖中標明橋涵軸線樁樁位及其護樁樁位,以及其它構造物軸線控制樁樁位及護樁樁位。

(4)表中軸線偏位是指對於所放軸線進行檢查的結果,中心樁地面高程指開挖前原地面標高,對於導流壩、擋土牆等應每20米測量二點。

(5)合格率指基礎澆築完成後的檢查結果。

橋涵—39 鑽孔記錄表(衝擊鑽進)

(1)本表為鑽孔施工記錄,施工中不用衝擊鑽機成孔時則衝程、衝擊次數欄不填。

(2)本表每工作班填寫一張。

(3)備註欄內應註明鑽孔過程中有無故障發生。

橋涵—40 鑽孔樁終孔後灌注混凝土前檢查記錄

(1)本表用於鑽孔樁終孔後灌注混凝土前的檢查,它與水下混凝土灌注記錄及鑽孔樁成品檢查表一起作為鑽孔灌注樁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依據。

(2)終孔孔底標高是指鑽機鑽至孔底量測定的實際標高、灌注前孔底標高指鋼筋籠放入孔中後量測的孔底標高。標高測量以護筒頂標高為基準。

(3)鑽孔過程中出現的如塌孔、卡鑽、孔身偏斜等問題,均應在鑽孔中出現的問題及處理欄內如實填寫,並註明處理方法及處理結果,同時還應說明清孔方法及結果。

橋涵—41 水下混凝土灌注記錄

(1)本表為水下混凝土灌注時的記錄,為鑽孔灌注樁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附件資料。

(2)護筒頂面可做為測量深度的基準面。

(3)灌注前孔底標高指水下混凝土灌入前測量孔深後計算的標高。

(4)灌注中要事記欄內應詳細說明有無出現鋼筋籠上浮、卡管、斷樁等事故,以及出現問題的處理措施及結果。

(5)監理應旁站,並在灌注中要事記欄內簽署意見。

橋涵—43 支座安裝檢查記錄表

(1)本表為大中小橋樑每孔的安裝檢查記錄,它作為樑板安裝分項工程評定的資料之一。

(2)支座中心偏位應檢查順橋及橫橋向兩個方向。

(3)每塊樑板頂面縱向高程在兩端及中間各測一點。

橋涵—44 張拉設備校驗記錄

(1)本表用於先張法、後張法預應力筋張拉設備的校驗。

(2)千斤頂與油壓表應配套編號校驗使用,以確定張拉力與壓力錶讀數之間的關係曲線,宜採用實驗機法。

(3)使用6個月或200次以上以及在使用過程中出現不正常情況應重新校驗。

(4)校驗時應特別注意:分級記錄實驗機噸位和對應的油壓表讀數,重複三次取壓力錶讀數的平均值,作為某一鑑定噸位。

橋涵—47 後張預應力管道檢查

(1)本表用於後張法預應力鋼絲束、鋼絞線管道座標位置的檢查,作為後張法預應力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資料之一,每塊樑(板)填寫一張。

(2)檢查頻率及方法應符合JTJ071—94的要求。

(3)管道間距應測量淨間距。

橋涵—48 後張預應力鋼筋(絲)張拉記錄表

(1)本表適用於鋼絲束、鋼絞線採用夾片式錨具、或錐錨式錨具的後張法預應力張拉記錄,作為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資料之一。

(2)張拉前應對張拉設備進行校驗。

(3)張拉伸長率=(理論伸長值-實際伸長值)/理論伸長值。

(4)說明欄內說明張拉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處理結果,監理旁站後在備註欄內簽署意見。

橋涵—49 預應力孔道壓漿記錄

(1)本表為後張法預應力樑孔道壓漿時的記錄,每塊樑(板)填寫一張。

(2)每一工作班應制取不少於3組的水泥資料試件。

(3)監理旁站後在備註欄內簽署意見。

橋涵—51 橋臺後回填檢查表

(1)本表用於橋涵一個臺揹回填土的檢驗與籤認。

(2)回填層次是從原地面算起編號,並註明各層距路基面的距離。

(3)表中數據壓實度等從路基—30、路基—31、路基—32得來。

(4)監理員每層旁站監理後對壓實度抽檢核認,待臺揹回填完成後由專業監理工程師籤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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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常用支付表

支表—1 工程進度表

支表—2 中期支付證書

支表—3 清單支付報表

支表—4 工程變更一覽表

支表—5 單價變更一覽表

支表—6 永久性工程材料到達現場計量表

支表—7 扣回材料設備預付款一覽表

支表—8 扣回動員預付款一覽表

支表—9 中間計量表

支表—10 中間支付彙總表

施工監理表

監1—1 施工圖審查申報表

監1—2 進場材料申報表

監2 施工放樣報驗單

監3 工程變更令

監4 工程變更申報表

監5 分部(項)工程開工通知

監6 分部(項)工程開工申報表

監7 承包人每週工作計劃

監8 檢驗申請批覆單

監9 工作指令

監10 工地會議紀要

監11 中間交工證書

監12 分包申請報告單

監13 工程暫時停工指令

監14 復工指令

監16 工程交工證書

監17 工程缺陷責任期終止證書

監18 每日施工活動報表

監19 施工技術方案報審表

監20 監理日報

工程師月度報告

報1 合同執行概況表

報2 施工人員狀況表

報3 主要進場機械設備表

報4 承包商試驗儀器設備狀況表

報5 監理機構框圖

報6 為工程師提供的測量儀器狀態表

報7 氣象及施工活動報告

報8 施工測量形象進度圖

報9 工程進度概況表(1、2、3、4)

報10 承包商施工測量概況表

報11 施工試驗檢測概況表

報12 監理獨立測量概況表

報13 監理工程師獨立試驗概況表

報14 承包商混凝土、砂漿試驗件概況表

報15 工程事故一覽表

報16 工程延期/索贈一覽表

報17 工程變更彙總表

路線用表

路線—01 路線導線網、點測量(複測)報表

路線—02 路線水準點測量(複測)報表

交通工程設施用表

交通—01 交通標誌安裝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交通—02 標線噴塗與安裝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交通—03 視線誘導標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基用表

路基—01 路基、構造物、路面施工增加水準點測量報表

路基—02 路基、構造物、路面高程測量報表

路基—03 路基、路面中線平面位置檢測表

路基—04 路基填築鬆鋪厚度檢查表

路基—05 路基、路面寬度檢測表

路基—06 路基、路面隨機取樣位置計算表

路基—07 土方分層壓實度檢驗簽證表

路基—08 路基分層壓實度檢驗彙總表

路基—09 填前場地清理施工原始記錄

路基—10 路基、路面橫坡度檢測表

路基—11 路基、路面平整度檢測表

路基—12 路基邊坡坡度檢測表

路基—13 路基、路面回彈彎沉檢測表

路基—14 路基、路面回彈彎沉檢測結果報告

路基—15 路基、構造物、路面材料試驗委託單

路基—16 路線施工測量放線檢測表

路基—17 土的顆粒大小分析記錄

路基—18 路基、路面粒徑分配曲線表

路基—19 易溶鹽總量及鈣鎂離子測定試驗記錄

路基—20 路基、路面有機質含量試驗記錄

路基—21 路基、路面硫酸根試驗記錄

路基—22 碳酸根、碳酸氫根和氯根記錄

路基—23 路基、路面易溶鹽試驗報告

路基—24 路基材料試驗報告

路基—25 路基、構造物、路面擊實試驗記錄

路基—26 最大幹密度試驗記錄

路基—27 路基、路面液限、塑限聯合試驗記錄

路基—28 路基、路面標準密度試驗結果彙總報表

路基—29 路基、路面量砂密度檢驗報告

路基—30 路基、構造物壓實度檢測表(環刀法)

路基—31 路基、構造物、路面壓實度檢測一覽表(灌砂法)

路基—32 路基、路面壓實度檢測表(核子儀法)

路基—33 路基、構造物、路面含水量試驗記錄

路基—34—1 石灰化學成份(CaO+MgO)含量試驗記錄

路基—34—2 穩定土中石灰或水泥劑量測定試驗報告

路基—35 土方路基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路基—36 石方路基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路基—37 路基邊坡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基—38 鋪緣石鋪設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路基—39 路肩質量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路基—40 現場CBR值測定記錄

路面用表

路面—1 水泥混凝土面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2 瀝青混凝土面層和瀝青碎(礫)石面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3 瀝青貫入式面層(或土拌下貫式面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4 瀝青表面處治面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5 水泥土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6 水泥穩定粒料基層及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7 石灰土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8 石灰穩定粒料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9 石灰、粉煤灰土基層和底基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0 石灰、粉煤灰穩定粒料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1 級配碎(礫)石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2 填隙礫石(礦渣)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3 路槽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路面—14 路緣石鋪設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5 路肩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6 無側限抗壓強度試驗

路面—17 石灰未消解含量試驗

路面—18 間接抗壓強度試驗(劈裂試驗)

路面—19 瀝青物性試驗

路面—20 瀝青物性試驗

路面—21 瀝青物性試驗

路面—22 瀝青物性試驗

路面—23 瀝青粘附性試驗(水煮法)

路面—24 瀝青含蠟量試驗(蒸餾法)

路面—25 浮化瀝青試驗

路面—26 瀝青混凝土礦料組成試驗

路面—27 瀝青混和料馬歇爾試驗(蠟封法)

路面—28 瀝青混和料馬歇爾試驗(水中重法)

路面—29 瀝青混和料中最佳瀝青用量試驗

路面—30 瀝青混和料中瀝青用量選定圖

路面—31 瀝青混合料抽提試驗

路面—32 瀝青技術性能試驗彙總表

路面—33 瀝青技術性能試驗彙總表

路面—34 礦粉親水系數及含水量試驗

路面—35 路面結構層壓實度檢驗彙總評定表

路面—36 瀝青碎石路面密度試驗記錄表(蠟封法)

路面—37 瀝青碎石路面密度試驗記錄表(體積法)

路面—38 瀝青碎石路面密度試驗記錄表(表幹法)

路面—39 瀝青封面施工前下承層處理記錄

路面—40 路面厚度檢查表

路面—41 瀝青碎石施工前場地清掃記錄

橋涵用表

橋涵—01 泥漿比度、稠度和含砂試驗

橋涵—02 孔道壓漿水泥漿試驗記錄

橋涵—03 砼抗折強度實驗報告單

橋涵—04 鋼筋焊接試驗報告

橋涵—05 構造物、路面用水泥物理力學性能試驗報告

橋涵—06 路基、路面水泥物理力學性能試驗記錄

橋涵—07 鋼筋拉力及彎曲試驗報告橋涵—08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一)

橋涵—09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二)

橋涵—10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技術性能試驗報告

橋涵—11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一)

橋涵—12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二)

橋涵—13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三)

橋涵—14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報告

橋涵—15 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設計表

橋涵—16 水泥混凝土配合比報告

橋涵—17 集(石)料的毛體積密度試驗記錄

橋涵—18 石料抗壓強度試驗記錄

橋涵—19 石料試驗報告

橋涵—20 集料篩分檢測表

橋涵—21 集料含泥量檢測表

橋涵—22 構造物、路面粗集料針片狀顆粒含量檢測表(遊標卡尺)

橋涵—23 構造物、路面粗集料針片狀顆粒含量檢測表(規測儀)

橋涵—24 構造物、路面集料壓碎值檢測表

橋涵—25 混凝土、砂漿施工配合比通知單

橋涵—26 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試驗記錄

橋涵—27 水泥混凝土(砂漿)抗壓強度檢測表

橋涵—28 水泥混凝土(砂漿)抗壓強度彙總評定表

橋涵—29 金屬洛氏硬度試驗報告

橋涵—30 回彈法測試水泥砼結構或構件強度檢測表

橋涵—31 回彈法測試砼結構或構件強度計算表

橋涵—32 明挖基坑基礎檢查表

橋涵—33 模板、拱架及支架製作記錄

橋涵—34 –1 模板安裝檢查表

橋涵—34 –2 預製構件底座檢查表

橋涵—35 混凝土施工原始記錄表

橋涵—36 砌石施工原始記錄

橋涵—37 橋涵及構造物軸線放樣檢查

橋涵—38 倒虹吸壓水試驗原始記錄

橋涵—39 鑽孔灌注樁鑽孔原始記錄

橋涵—40 鑽孔樁灌注混凝土施工前檢查表

橋涵—41 水下混凝土灌注檢查表

橋涵—42 無破損檢測基樁報告表

橋涵—43 支座安裝檢查表

橋涵—44 張拉設備校驗表

橋涵—45 預應力鋼筋冷拉檢測表

橋涵—46 先張預應力鋼筋(絲)張拉檢測表

橋涵—47 後張預應力管道檢查

橋涵—48 後張預應力鋼筋(絲)張拉記錄

橋涵—49—1 預應力孔道壓漿檢測表橋涵—49—2 封端現場質量檢查表

橋涵—50 混凝土鑽芯取樣檢測表

橋涵—51 橋(涵)臺回填檢查表

橋涵—52 漿砌砌體和混凝土擋土牆分

橋涵—53 錐、護坡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4 幹砌片石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5 導流工程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6 橋樑總體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7 鑽孔灌注樁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8 樁或雙壁墩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9—1 頂推臺座、導樑安裝質量檢查表

橋涵—59—2 箱梁頂推質量檢查表

橋涵—60 挖孔樁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1 管道基礎及管節安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2 漿砌片石基礎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3 墩、臺身砌體現場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4 側牆砌砌體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5 鋼筋加工及安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6 鋼筋網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7 混凝土基礎分項工程質量檢評定表

橋涵—68 承臺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評定表

橋涵—69 混凝土護欄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0 墩、臺身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1 墩、臺帽或蓋樑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2 預製樑(板)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3 就地澆築樑(板)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4 小型預製件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5—1 鋼絲、鋼絞線先張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5—2 鋼線、鋼絞絲後張法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6 樑、板安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7 頂入法施工樑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8—1 懸臂澆築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8—2 懸臂樑拼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9 橋面鋪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0 人行道鋪設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1 欄杆安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2 護欄安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3 管涵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4 蓋板涵、箱涵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5 拱涵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6 倒虹吸管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分部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單位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7 構造物地基承載力檢測表

橋涵—88 振衝碎石樁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9 振衝碎石樁施工原始記錄

橋涵—90 伸縮縫安裝分項檢驗評定表

橋涵—91 挖孔樁灌注混凝土施工前檢查表

橋涵—92 挖孔灌注樁挖孔原始記錄

月施工進度計劃圖

施工總體進度圖

說明:1.對於路基與橋涵防護工程的共用表格,只在路基與橋涵、防護工程目錄中單獨列出,請直接使用。

2.對於目錄中未列出表格,而施工或監理、支付中,需要使用。由各單位參照有關規範文 件設計,報管理工程師審批,並送總監辦備案,或由總監辦設計,下文傳達。

3.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用於本目錄未列出的而工程實際發生的其它分項的評定

附 錄

關於部分表格的填表說明

一、 施工監理表

監表1 施工圖審查報表

(1)承包人應在開工前對圖紙進行審核,審核表應作為開工申請報告之附件,同時應作工程施工圖,做到一橋一涵一圖。

監表2 施工放樣報驗單

(1)此表由承包人填寫上報,經旁站(現場)監理員檢查認可後報監理組專業監理工程師或監理組長,由專業監理工程師或監理組長報復。

(2)附件包括有關測量表格和資料及放樣表格和有關資料。

(3)監理員意見和監理工程師結論欄應填寫是否符合技術規範、設計等的具體要求。

監表3 工程變更令

(1)任何工程的形式、質量、數量和內容上的變動,必經由監理工程師簽發工程變更令,並由監理工程師監督承包人實施。

(2)變更可以由監理工程師提出,亦可由業主或承包人提出。

(3)此表因篇幅有限,變更理由及詳細說明欄內一般只能填寫主要內容,因此需附件說明。

(4)工程變更令的簽發按《工程監理實施辦法》辦理。

監表5、監表6 工程分項開工申請、批覆單

(1)此表應為分項工程開工申請和批覆單,由承包人提交,監理旁站簽署意見後,由專業監理工程師籤認、監理組長批覆。

(2)表中附件包括:①施工所具備的條件②施工內容③詳細的施工方法和工作程序④包括機構組織和人員分工在內的材料設備、勞力的安排⑤質量保證措施⑥安全生產保證措施⑦計劃進度⑧臨時工程情況⑨環保措施⑩開工前的有關試驗完成和批覆情況。其中施工所具備的條件包括承包人提交的施工圖紙、施工方案、測量放樣、水準點等資料以及檢測設備是否齊備等內容。

(3)在審查了附表並全部合格後批准分部(分項)工程開工。

監表7 承包人每週工作計劃

(1)此表由承包人(提交)填寫相應內容,監理組應掌握承包人的每週工作計劃,以便安排監理工作;監理工程師意見欄內填寫同意與否或是否調整。

(2)監理組應對承包人的周工作計劃進行檢查,檢查內容包括:①承包人為完成周計劃中所列項目的各工種人員現場準備情況②施工所需機械和設備現場準備情況及完好率③主要材料進場及準備情況④施工所需的試驗完成情況或準備情況等。

(3)如若檢查中發現施工條件尚不成熟,則可建議承包商調整人員、設備、材料等或調整週工作計劃。

監理日報:

(1)此表由專業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填寫,監理組長檢查並簽名。

(2)此表為某一日監理人員對被監理內容及施工中出現的問題和處理情況的記錄,表中包括人、機械設備和材料及試驗在當日工地現場的情況記錄,以及各級監理工程師發出的各指令等。監理人員應妥善保管,可能成為將來解決糾紛的重要依據。

監表8 檢驗申請批覆單同工序檢驗單( 一式兩分)

(1)此表在分項工程人員到現場對其已完工作(程)進行檢驗,旁站監理員接此表後要對承包人提出的已完工作進行檢驗並籤評定意見後報監理組長,監理組長對“本項目可否繼續進行”給予肯定並簽字後,返還承包商,承包商(人)收到後再簽名(右下角)。

(3)表中質量證明包括:①施工原始記錄彙總資料②中間檢查記錄彙總記錄③隱蔽工程檢查記錄④試驗報告彙總資料⑤自檢資料等。

特別說明:

工序交驗表(即為監8表 檢驗申請批覆單)

(1)本表適用於公路建設項目中所有分項工程施工中,前道工序完工後進行下道工序前的交驗,作為分項工程工序質量控制的保證資料。

(2)工序內容欄填寫時應詳細說明工序內容。表中應寫明檢查結果。同時附上相關的檢測資料。

(3)監理在收到工序交驗表後在監理檢驗情況與意見欄內填上檢查結果,視檢查情況提出處理意見,並確認能否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監表9 工作指令

(1)此表由各級監理工程師填寫下達給承包人,承包人收件後籤認。

(2)監理填表時應註明工作指令的理由,是否經過檢驗或質量評定,評定或檢驗的結果及存在的缺陷和問題等。

監表10 工地會議紀要

(1)工地會議一般每月定期召開,由駐地監理工程師主持,各方主要人員參加。

(2)會議紀要正式文本作為本表附件。

(3)承包人和監理工程師在紀要正式文本印製籤認後發出。

(4)工地會議紀要須抄送上級監理部門及業主。

監表11 中間交工證書

(1)此表指在分項、分部或單位工程完工後的交工證書。

(2)本表上半部分由承包人填寫上報監理。

(3)監理工程師在收到申請交驗單後,組織對已完工程進行檢驗,包括各種資料,並提出檢驗結果評定;並進行籤認。

(4)本表下半部分分別由監理工程師填寫完畢後,返回承包人,承包人簽收。

(5)未經中間交工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工。

監表12 分包申請報告單

(1)承包人按表中內容填寫,並按要求附上附件逐級上報。

(2)各級監理工程師經過對分包人審查簽署意見後,報業主審批。

監表13 工程暫時停工指令

(1)本表為監理工程師向承包人發出的工作指令,由監理工程師填寫,承包人收件後籤認。

(2)此表由駐地監理組長簽發。

監表14 復工指令

(1)本表為監理工程師向承包人發出的工作指令,承包人收件後籤認。

(2)哪一級監理簽發的停工指令,一般由該級監理簽發復工指令。

監表15 工程質量事故報告單

(1)當某項工程在施工期間(包括缺陷責任期內)出現了技術規範所不允許的斷層、裂縫、傾斜、倒塌、沉降、強度不足、鋼筋未按設計配置或主筋配置較少等情況時,承包人在發生工程質量事故後應儘快提出質量事故檢驗報告並報告監理工程師和業主。

(2)駐地監理工程師收到報告後對質量事故現場組織人員進行審查、分析、測試或驗算並按表列內容進行填寫。

(3)根據事故的劃分,各級監理根據權限範圍進行審查、修正,並指令該項工程暫停或繼續施工。

監表16 工程交工證書

(1)指合同段交工。

(2)總監理工程師簽發工程交工證書。

(3)交工證書各方代表簽字後留存。

監表17 工程缺陷責任期終止證書

(1)成立缺陷責任期工作檢查小組,檢查人(單位)由業主、監理、承包商和有關部門人員組成。

(2)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發本證書、證書中包括:①獲得證書的工程範圍;②審查缺陷責任期工作的單位;③工程交工日期和合同缺陷責任期終止日期;④各方代表簽字。

二、路基、橋涵用施工原始記錄表填寫通用說明

1.表頭部分的填寫

(1)工程名稱及工程項目名稱:應填寫承擔的施工工程項目的名稱及合同段號。

2.表中主體部分填寫,應按實際檢測結果如實填寫,實測值欄內不能填偏差,檢測表中混凝土及砂漿強度的合格評定應按JTJ071-94、附錄D及附錄E規定的數理統計方法進行。

3.備註或說明欄內,應如實填寫施工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其處理意見,並註明處理結果。簽名應齊備,不能代簽,否則結果無效。

三、路基、橋涵用試驗表填寫通用說明

1.所有試驗表式適用於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及政府監督部門對施工過程中所用原材料、混合料和成品或半成品檢測試驗時用。

2.試表分試驗記錄表、報告單和彙總表三類。

3.表中表頭部分均列有采用的試驗規程一欄。為了符合精度上的要求,凡採用計量器具的試驗項目,均列有試驗環境和主要儀器。試驗環境指檢測試驗時的溫度和溼度;主要儀器是指採用的計量器具或主要專用儀器的名稱及型號。在記錄中,試驗者、校核者、技術負責人必須由本人簽名,不允許代簽。

4.報告單及彙總表中都留有監理工程師簽署意見欄,監理工程師對進場原材料、標準試驗等應按規定的批量和頻率進行抽樣試驗和平行試驗後簽署意見。

5.路基和路面的壓實度、彎沉值;水泥混凝土抗壓和抗折強度、半剛性材料強度,應按分項工程為單元進行數理統計與評定。

6.為切合實際,滿足施工檢測需要,對個別常規試驗增加了其它試驗方法的表試(均符合試驗規程的要求)。對於非常規試驗的項目未設計專用表式,必要時可用試驗報告單代替。

7.為把好原材料品質性能的綜合檢驗,對水泥混凝土用粗、細集料等檢測將各項檢測數據集中記錄在一張表中(對項目較多的集中於2~3張表中)。而對於施工過程中常檢的試驗項目且用量較多的設有單項表式。如:集料篩分試驗記錄、含泥量試驗記錄等。

8.各種表式填表要求:

① 表頭部分的填寫:

工程名稱:指工程項目名稱和單位工程名稱。

試樣編號:指對試樣進行分類編號。

試樣地點:指取樣具體位置。

擬定用途:指用於何工程地段、結構層次和工程部位。

試驗單位:指試驗者所屬單位。

試樣說明:指試樣的類型及特徵。

試驗規程:指採用國家和交通部、冶金部頒佈的現行試驗規程的代號。

試驗環境:指試驗場所的溫度和溼度。

主要儀器:指使用計量器具或專用試驗儀器的名稱及型號。

試驗者:填試驗者本人姓名,不得代簽。

校核者:填校核者本人姓名,若試驗者與校核者是同一人,無第二者,則試驗結果無效。

試驗日期:試驗當天日期。

②表中主體部分的填寫:

(1) 應將試驗數據如實填在規定的格內或欄內。其中各項試驗結果的計算及數據

應符合有效數字的規定,測定結果應符合試驗規程規定的精度或允許差的要求。採用的計量單位要與表中規定的保持一致,不得隨意採用。

(2)如填寫有誤,不得塗改,應在原數據上劃一槓,在旁邊將正確數據填上。

(3)試驗結果欄是綜合上述檢測數據,用簡煉的語言將試驗結果與施工技術規範或試驗規程相比較後得出合格或能否使用的結論。

(4)附註或備註欄在必要時填寫與試驗有關或須進一步說明情況的事由。

(5)監理工程師意見欄要求對檢驗結果準確地說明結論意見。

四、路基、橋涵用質評表填寫通用說明

施工質評表是公路建設項目及其所屬單位、分部、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標準表式。表式中分項、分部、單位工程的實得分(加權平均分等)精度是小數點後保留2位數。工程交工驗收前,施工單位、監理工程師、公路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對工程質量的檢驗評定一律用該類表式。

1.關於分項工程質評表總述

(1)為公路建設項目中各單位工程中的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的通用表式(路用房屋單位工程除外)。

(2)表中基本要求檢查結果欄,應按質評標準中各分項工程的基本要求內容填寫其檢查結果,文字敘述力求明確、簡煉。

(3)各分項工程中的檢查項目的檢驗方法和數量,按質評標準中相應的規定執行,路基的檢測方法執行交通部JTJ059-95《公路路基路面現場測試規程》,質評標準中規定的檢測頻率是必須做到最低限度的要求。

(4)分項工程的外觀鑑定欄,要求按質評標準中相應的分項工程鑑定的內容檢查後準確敘述,缺陷與不足及問題力求定量敘述。

(5)質量保證資料,按材料、施檢、質評三類資料敘述其檢查結果,資料缺陷、不全或失實內容等應具體敘述,以便按規定扣資料分。(詳情見《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

(6)一些分項工程檢查項目的實測值因欄內篇幅所限,檢測的全部數據填不下時,此欄可只填檢測總點數與主定結果,其實測數據結果的彙總表作為質評附件。

(7)所有表格的內容填寫內容具體可參照《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規定》以及本書中相關的補充說明。

2.《分部工程質量評定表》

(1)單位工程中的各分部工程,每一個分部工程按此表內容進行填寫,其檢評結果不論其所包括的分項工程個數的多少。

(2)分項工程名稱與部位應填寫準確規範。

(3)評定意見欄填符合設計文件及技術規範質評標準要求的程度。

3.《單位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1)適用於公路建設項目中除路用房屋單位工程之外的所有單位工程。

(2)用單位工程質評表,分部工程欄只填其名稱,質量評定欄只填結論欄的加權平均分和質量等級。

(3)分部工程的優良率計算,以分部工程質評表統計的個數為基數計算。

(4)評定意見欄為簡要的文字敘述,即內在質量、幾何尺寸、觀質量三方面的總體概括。

質量等級欄一般填不合格、合格、優良字樣。

五、路線用表填寫說明

路線—01 導線點測量記錄

(1)該表為高速、一級公路、大橋、隧道等用座標放樣或用導線點網控制的工程使用。採用座標放樣或用導線點網控制的工程使用。不採用座標放樣的工程,不填此表。

(2)在施工放樣前,施工單位應到施工現場全線複測設計圖所提供的導線點座標。檢查無誤後方可進行施工放樣,否則應查明原因,對有問題的導線點應重新設定。

(3)測定儀器採用全站儀或紅外儀。

(4)項目名稱應填寫齊全。如:* * * 工程。

(5)測量範圍為複測的起訖樁號。

(6)實測距離為兩導線點間的距離,實測夾角為相鄰兩導線間的夾角。

六、路基用表填寫說明

路基—01 施工增設水準點記錄表

(1)水準點增設採用一組水平儀往返測量,或兩組水平儀單向測量,閉合差應符合相應公路等級的水準測量要求。

(2)L──為引用水準點至設定水準點間距離;n──為測站數。

(3)路基—03為該表的附件。

(4)水準點的埋設應安全牢固,不受施工干擾。

路基—03 高程測量記錄

(1)該表適應於各級公路的路基、路面、橋涵構造物的高程檢測記錄作為分項工程附件資料。

(2)採用碳素筆填寫,按內容要求逐項認真填寫。

(3)本行寫錯劃掉,在下行重新填寫,不得在本行改寫。

(4)備註欄填寫偏差值。

路基—03、路基—05、路基—12分別為路基中線平面位置、寬度,邊坡檢測記錄表。

該表適應於路基、路面各層次寬度、中線平面位置偏差、路基邊坡檢測記錄。

(1)樁號為檢測點或斷面的路線位置。

(2)1/2寬為實測全寬度的1/2。

路基—04 土方路基分層填築鬆鋪厚度檢查表

(1)本表適應於不同等級公路不同土質分層填築厚度檢查用表。

(2)控制路基分層填築厚度,保證路基各層壓實度。

(3)檢測層次為距原地面算起的層次,每層次每100米抽檢5個斷面。每個斷面抽檢3個點。

(4)起訖樁號為檢查段落起訖點。

(5)地點樁號為檢查點樁號。

路基—06 路基寬度、高程、橫坡、中線偏位檢測斷面位置隨機選取計算表。同時也用於路基現場測試位置的選定。

(1)隨機取樣選點方法是按數理統計原理在路基施工現場檢測時決定測定區間、測定斷面、測點位置的方法。

(2)適用於公路路基各層次及各種現場測定時,為獲得代表性試驗數據需決定測定區間、測定斷面、測定位置時使用。

(3)填寫舉例詳見《公路路基路面現場測試規程》第134、135頁。

路基—07 土方分層壓實度檢驗簽證表

(1)用於路基每個作業施工地段的各層次,將與離路基頂面同距離層次中的實測幹密度、標準幹密度和壓實度值按檢驗位置樁號,沿路線前進方向由小到大逐個填入此表。

(2)進行評定計算合格後,呈報監理工程師籤認。

路基—09 填前場地清理施工原始記錄

(1)本表適用於原地面的清理填前的場地清理。

(2)所有清淤圍堰應有圖示進行表示,所有尺寸應精確至cm。

路基—10 路基橫坡記錄表

該表適應於對路基路面各層次橫坡度進行檢測記錄。檢測路基各層次橫坡度時應按表中要求內容填寫清楚。

(1)樁號為檢測斷面之樁號。

(2)採用水準儀進行檢測,只讀取相對高程。

(3)路中:高速、一級公路有中央分隔帶的公路為中央分隔帶邊緣位置,無中央分隔帶時為路中心線。

(4)高差欄分路基頂面、路肩兩欄,路基頂面為其邊緣與路中高差,路肩為路基頂面邊緣與路基邊緣高差。

路基—11 路基平整度檢測記錄

(1)該表適應於路基平整度檢測,採用三米直尺檢測記錄。

(2)起訖樁號為檢測段落起訖點。

(3)檢測時按要求頻率進行檢測。

路基—13 回彈彎沉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用於測定路基的回彈彎沉,目的是評定其整體承載能力。

(2)雙車道每一評定段(不超過1KM)測點數少於80個點不得進行統計評定。

(3)初始讀數為汽車起步時百分表的最大讀數,終讀數為汽車開走後百分表指針回落到某一靜止位置的讀數。

(4)本試驗檢測時監理應旁站,並在附註欄內籤認。

路基—14 回彈彎沉檢查結果報告

(1)路段起訖樁號與路基分項工程評定單元的起訖樁號相同。是路基一個分項工程評定的附件資料。

(2)處理意見欄指對捨棄的彎沉值過大的點的局部處理。

路基—15 試驗委託單

(1)此表用於施工單位必須具有一定的資質等級,此表委託單位應一式兩式填寫,試驗單位一份,另一份裝入技術資料歸檔。

路基—17 “顆粒分析試驗記錄”(篩分法)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對粒徑大於0.074mm的土進行分析試驗,其目的是:劃分土類,鑑定土的工程性質。

(2)小於2mm土質量:指經粗篩分析2mm篩孔以下的土質量。

(3)試驗結果:此欄應說明土樣篩後總質量與篩前總質量之差值是否超過1%的要求,試驗是否有效,並進行土的鑑別分類。

路基—18 “粒徑分配曲線”

(1)適用範圍和目的:此表用於粗粒土,目的是在粒徑分佈曲線上找出土粒分佈範圍和分佈形狀(即不均勻係數和曲率係數),藉以判斷土的級配情況。

(2)此表中的“試樣編號”應與橋涵—01中的“試樣編號”相一致。

(3)試驗結果:在繪製的粒徑分配曲線上找出通過率分別為10%、30%和60%的粒徑(mm),填入試驗結果中,分析土的級配情況,確定土的工程名稱或代號。

路基—19 易溶鹽總量試驗記錄(質量法)

(1)適用範圍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各類土,在施工前和施工中對土質有疑議時必須進行此試驗,目的是檢測土中易溶鹽的性質和含量。

(2)試驗中各稱量數值應精確到0.0001克,並應進行平行試驗。

(3)全鹽量為兩次平行的平均值,精確到0.001%。

(4)附註欄應註明土的全鹽量的多少及土的鑑別分類和代號。

路基—20 有機質含量試驗記錄(重鉻酸鉀容量法)

(1)適用範圍和目的:本試驗用於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對有機質含量不超過15%的土質有疑異時進行,目的在於瞭解土中有機質的含量,確定土的工程性質。

(2)試驗須進行平行試驗,取平均值即為土的有機質含量。

(3)“滴定前讀數”、“滴定後讀數”、滴定消耗均精確到0.01毫升。

(4)因該試驗計量要求精確,溫度要求嚴格,試驗允許平行差小(見JTJ051—93附錄D),故附註欄填寫時應註明試驗中各時期的石臘油鍋的溫度、試驗結果及標準要求,有機質土的名稱和代號,可否使用等。

路基—21 硫酸根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適用於施工前和施工中有疑異的各類土,目的是檢測土中硫酸根的含量。

(2)“質量法”中各質量欄均為1/10000的分析天平稱量,精確到0.0001克,硫酸根含量的計算精確到0.001%。

(3)試驗平行差應符合附錄C表2的要求。

(4)附註欄應填寫土的分類名稱、代號及硫酸根含量、標準要求、使用情況。

路基—22 碳酸根、碳酸氫根、氯根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適用範圍同試表05,目的是測定土中的碳酸根、碳酸氫根和氯根的含量,從而確定土的性質。

(2)必須進行平行試驗,氯根含量的試驗有兩種方法,選定試驗方法後,應將標準液的名稱填入“( )標準液的濃度”括號內。

(3)附註欄應分別填寫試驗所得的各酸根的含量,並註明土類別名稱和代號。

路基—23 易溶鹽試驗報告

(1)將試表9、10中的試驗結果匯入此表,通過計算判斷土中含鹽的性質和程度。

(2)附註欄應分析此鹽漬土的類別、代號、可否使用、可能產生的影響等。

(3)工程名稱欄必須註明區段。

路基—25 擊實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目的在於確定土的最佳含水量及最大幹密度。

(2)“> mm顆粒含量”應填寫38或25。

(3)含水量計算精確到0.1%,幹密度的計算精確到0.01(克/立方厘米)。

(4)如進行水穩層試樣擊實,應在試樣說明欄內註明水泥劑。

(5)試驗結果及說明:繪製的含水量和幹密度關係曲線必須有峰值點,否則應進行補點或重新試驗,必要時適當加以文字說明指出試驗所得的最佳含水量和最大幹密度。

路基—26 試表09“最大幹密度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測量0.074mm以下的幹顆粒質量百分數不大於15%的無粘性自由排水的粗粒土和巨粒土的最大幹密度。

(2)試驗方法為乾土法或爆炸土法,試驗次數為二次平行試驗,其平均值精確到0.01(克/立方厘米)即為最大幹密度。

(3)附註欄,應對試樣的外觀和試驗過程的反常現象(如試樣損失、分離情況)加以描述,並註明試筒尺寸和使用方法。

路基—27 液限塑限聯合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目的:本試驗用於粒徑不大於0.5mm有機質含量不大於試樣總量5%的土,其目的是測定土的液限和塑限,計算塑性指數,為劃分土類,確定土的工程性質提供依據。

(2)含水量:此欄目中除“個別值”和平均值“精確到0.1%外,其餘均精確到0.01克。

(3)試驗結果:本欄目應明確指出液限、塑限、塑性指數各是多少,並註明土的類別和代號。

路基—28 “標準密度試驗結果彙總表”

(1)將一個分部工程的所有擊實試驗結果彙總於此表,試樣編號、材料名稱、取樣位置、代表地段和層次必須與路基—25中相符。

(2)在附註欄中對特殊地段的特殊土質加以必要的說明。

路基—29 量砂密度校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用於測定粒徑為0.25~0.5mm清洗乾燥的均勻砂的密度,其目的是獲取量砂的標準密度,藉以測定壓實度。

(2) 試驗中質量的秤量應精確到1g。

(3) 量砂密度取三個單值的平均值,精確到0.01g/cm3

(4)附註欄應註明量砂的粒徑範圍和量砂密度。並呈報監理簽證。

路基—30 “壓實度檢查記錄(環刀法)”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用於公路工程施工中現場測定細粒土土基及細粒土的無機結合料路面基層的壓實度。

(2)每個取樣位置必須進行平行試驗,取其算術平均值,平行差不得大於0.03g/cm3

(3)其它同路基—25。

路基—31 “壓實度檢測記錄(灌砂法)”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適用於在現場測定基層(或底基層)、砂石路面及路基土的各種材料壓實層的密度和壓實度,也用於瀝青表處治、瀝青貫入式路面層的密度和壓實度檢測。目的是檢驗和控制路基路面各層次的壓實程度。

(2)取樣位置應填寫隨機取樣計算表中的“縱向樁號和離路中心線的位置,如K100+065.5左1.2m”。

(3)試樣編號應與“隨機取樣計算表”中編號一致。

(4)取樣深度應與使用的灌砂筒直徑大致成1:1的關係。

(5)試樣溼密度精確到0.001g/cm3,幹密度精確到0.01g/cm3。含水量、壓實度的計算精確到0.1%。

(6)試驗層次欄應註明距路基頂面的距離。

路基—32 壓實度檢查記錄(核子儀法)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方法用於施工現場測定均勻的細粒土的路基或路面材料的密度和含水量,並計算壓實度。(此方法不宜用作仲裁試驗或評定驗收的依據)。

路基—33 含水量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公路工程集料含水量測定。

(2)各質量欄稱量至0.01克,含水量計算均精確到0.1%。

(3)附註欄應填明試驗的平行差,允許平行差和含水量。

路基—34 水泥和石灰劑量試驗表

(1)主要為施工過程中工地快速測定水泥或石灰劑量用,也用在施工以前繪製水泥劑量與EDTA耗量的標準曲線時,用於工地試驗室和中心實驗室。

(2)取樣位置應填入現場隨機選定的具體位置,即樁的縱橫向距離。

(3)測試結果要求準確至0.1%。

七、橋涵用表填寫說明

橋涵—03 水泥混凝土抗折強度試驗記錄

(1)此表為水泥混凝土路面配合比設計時和施工過程中水泥混凝土抗折強度試驗表式,適用於各級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0.1MPa。

(3)試驗記錄按試驗日期排序。

(4)砼抗折試驗必須有兩人以上進行,否則試驗結果無效,若監理工程旁站試驗過程,應在附註欄內籤認。

橋涵—04 焊接鋼筋試驗記錄

(1)此表用於檢驗電焊工技術操作水平及能否上崗,也用於對鋼材試樣焊接質量檢驗,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對焊接質量進行評述,並判定是否符合規定要求。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和橋涵—07相同。

橋涵—05 水泥物理力學性能試驗報告

(1)此表是對水泥技術性能檢驗後而出的報告單,有橋涵—05彙總而來。

(2)國家規定標準一欄應填寫國家最新頒佈的水泥檢驗標準。

(3)結果評定一欄應根據檢測結果確定該批水泥或樣品是否符合檢驗標準,能否使用。

橋涵—06 水泥物理力學性能試驗記錄

(1)此表用於水泥進場時按批量抽樣進行其性能檢驗,也用於施工過程中超過出廠日期三個月的水泥性能檢驗,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表中試驗日期指水泥各項性能檢驗的起止日期,水泥膠砂強度製作時間和強度試驗時間應填寫月、日、時。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水泥的細度和標準稠度用水量準確至0.1%;抗折強度準確至0.1MPa;抗壓強度準確至0.1MPa。

橋涵—07 鋼筋拉力及彎曲試驗記錄

(1)此表用於對進廠鋼材使用前按批量抽樣檢驗其性能是否合格、能否使用的記錄。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鋼材的取樣方法和數量應嚴格按試驗規程執行。在附註欄內填寫各項技術指標的規定值或允許範圍,並根據實測值確定該材料是否合格。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當屈服點和抗壓強度在200~1000MPa範圍時,準確至5MPa;當屈服點和抗拉強度大於100MPa時,準確至10MPa。

伸長率:當標距>10%時,準確至1%。

橋涵—08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一)

(1)為水泥混凝土用某種細集料料場代表試樣進行品質檢驗記錄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

橋涵—09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二)

(1)為水泥混凝土用某種細集料場代表試樣進行品質檢驗記錄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堆積密度準確至10Kg/m3;表現密度準確至10Kg/m3;空隙率準確至1%;雲母含量和輕物質含量準確至0.1%;SO3含量準確至0.01%;堅固

性準確至1%。

橋涵—10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試驗報告

(1)此表為水泥混凝土用細集料料場的代表試樣各項技術指標檢驗後出的報告單,由橋涵—08、橋涵—09依次彙總而來。

(2)表中“質量標準”應符合施工技術規範或設計要求。

(3)“結果評定”欄應根據以上結果來確定材料是否合格。

橋涵—11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一)

(1)為水泥混凝土用某種粗集料料場代表試樣進行品質檢驗記錄者,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壓碎值和針片狀顆粒含量準確至0.1%;堅固性準確至1.0%。

橋涵—12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二)

(1)為水泥混凝土用某種粗集料料場代表試樣進行品質檢驗記錄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

橋涵—13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三)

(1)為水泥混凝土用某種粗集料料場代表試樣進行品質檢驗記錄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堆積密度準確至10Kg/m3;表觀密度準確至10Kg/m3;空隙率準確至1%。

橋涵—14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試驗報告

(1)此表為水泥混凝土用粗集料料場的代表試樣各項技術指標檢驗後出的報告單,由橋涵—11、橋涵—12、橋涵—13依次彙總而來。

(2)表中“質量標準”應符合施工技術規範和設計要求。

(3)“結果評定”欄應根據以上結果來確定材料是否合格。

橋涵—15 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設計表

(1)此表為施工前對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設計時使用,適用於工地試驗室和中心試驗室。

(2)對水泥混凝土中所用各種原材料須經過檢驗合格後才能進行配比設計。橋涵—03、橋涵—05、橋涵—06、橋涵—10、橋涵—23等應作為此表的附件。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符合規定的精度。

橋涵—16 水泥混凝土配合比報告

(1)此表根據橋涵—15的試配結果進行填寫。

(2)實測砼抗壓(折)強度一欄應填入7天和28天的強度測定值,橋涵—15為此表的附件。

(3)結論一欄應對選定配合比和使用於工程項目的具體部位作出明確、簡煉的說明。

橋涵—17 石料(集料)的毛體積密度試驗記錄(靜水稱量法)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遇水崩解、易溶和幹縮溼脹性的鬆散石料外的所有石料。目的是測定石料在乾燥狀態下包括孔隙在內單位體積固體材料的質量。

(2)乾燥試樣質量稱量時精確到0.01g。

(3)吸水飽和試件的質量、吸水飽和試件在水中的質量均精確到0.01g。

(4)附件欄應註明石料(集料)的組成是否均勻,試驗結果,對於組成均勻的石料其密度為三個試件所測結果的平均值,否則應記錄最大值與最小值。

橋涵—18 石料抗壓強度試驗記錄

(1)為橋涵構造物砌體用於岩石的強度分級和巖性描述時用此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

(2)測算結果計算要求:試件尺寸精確至0.1mm;抗壓強度值精確至1MPa;極限荷載記錄以N為單位。

(3)如因設備條件限制達不到精度要求時應在試驗報告中註明。

(4)一組為六個試件,記錄中應增加一格。

橋涵—20 集料篩分試驗記錄

(1)為測定混凝土中所用碎石、卵石、天然砂或人工砂等集料的顆粒級配及粗細程度時的記錄表式,適用於各級試驗室。

(2)篩孔尺寸應根據該工程項目規範和設計要求選擇一套標準篩。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精確至0.1%。

(4)試驗結果欄應將每一篩孔的通過量與施工技術規範或設計要求的級配範圍對比後確定其是否合格。

橋涵—21 含泥量試驗記錄

(1)為施工過程中隨時對粗、細集料抽樣進行含泥量檢驗的常用表式, 適用於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

(3)橋涵—17、橋涵—18、橋涵—19、橋涵—21為施工中常規檢驗項目。

橋涵—22 粗集料針片狀顆粒含量試驗記錄(規準儀法)

(1)為施工過程中隨時對粗集料抽樣進行鍼片狀顆粒含量檢驗的常用表式,適用於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

橋涵—24 集料壓碎值試驗記錄

(1)為施工過程中隨時對粗、細集料抽樣進行壓碎值檢驗的常用表式,適用於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

橋涵—25 混凝土、砂漿施工配料通知單

(1)本表是澆築混凝土構造物及砂漿砌體施工時的現場配料通知單。

(2)本表應根據進場材料砂石中含水量及砂中含石量的情況填寫該表,本表填寫一式兩式,一份存檔一份交現場施工計量人員。

橋涵—26 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試驗記錄

(1)此表主要用於對水泥混凝土結構物施工過程中砼拌合物和易性檢驗的常用表,適用於工地記錄室。

(2)坍落度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5mm。

(3)此表為分項工程的試驗資料。

橋涵—27 水泥混凝土(砂漿)抗壓強度試驗記錄

(1)此表為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設計時和施工過程中混凝土(砂漿)抗壓強度試驗常用表式,適用於各級試驗室。

(2)抗壓強度測定值按JTJ053—94《公路工程水泥混凝土試驗規程》中T0571—94計算。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MPa。

(4)試件抗壓強度記錄要求:

大中橋樑上部結構以孔為單位;下部結構以墩臺為單位;小橋、涵洞以每座(道)為單位。小橋、涵洞蓋板及小型構件的預製按試驗日期順序記錄。

(5)砼抗壓試驗必須有兩人以上進行,否則試驗結果無效,對承包人自檢的抗壓試驗監理工程師必須旁站試驗過程,並在附註欄內籤認。

橋涵—28 水泥混凝土抗壓強度彙總評定表

(1)此表由橋涵—27彙總而來,應按一個分項工程為單位進行彙總評定。評定方法按照JTJ071—94《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附錄D執行。

(2)此表應作為質評的附件。

(3)大中橋樑上部結構以孔為單位;下部結構以墩臺為單位;小橋、涵洞以每座(道)為單位;擋土牆按設計道或處為單位進行評定。

(4)此表應作為質評表的附件。

橋涵—29 金屬洛氏硬度試驗記錄

(1)此表為預應力砼錨具進場時和施工中對其硬度檢驗用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HRC。

橋涵—30 回彈法測試混凝土強度記錄

橋涵—31 回彈法測試結構或構件混凝土強度計算表

(1)此兩張表用於對混凝土強度有懷疑或在工程質量驗收時驗證砼強度用,主要用於監理和質量監督部門進行砼質量驗證時使用。

(2)橋涵—30為現場測試記錄,橋涵—31用於所測數據的計算和處理。

(3)測試前回彈儀需經計量部門標定合格後使用。

橋涵—32 明挖基礎檢測記錄表

(1)本表適用於橋涵、擋土牆及其它結構物一個明挖基礎的幾何尺寸檢查,本表為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附件資料。

(2)填表時應注意如實記述水文地質情況,說明能否滿足設計對地基的要求等。

(3)標高檢測:橋涵基礎應檢測四個角及中心處的標高,擋牆及導流壩每二十米檢測三點,且不少於三點。

(4)軸線平面示意圖按橋涵—37圖示填寫。

(5)施工單位自檢合格後,監理工程師應進行檢測,並在工序交驗表中籤署意見。

橋涵—35 混凝土施工記錄

(1)本表為水泥混凝土澆築時的施工記錄,由承包人填寫。

(2)對於一個工作班完成的同一配合比若干小型構件每工班填寫一張,其餘構件每構件填寫一張。

(3)試件組數應嚴格按照JTJ071—94附錄D要求製取和編號。

橋涵—36 漿砌片塊石原始記錄

(1)本表用於涵洞、擋土牆、護坡、導流壩、錐坡等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的幾何尺寸檢查,作為工序交驗及分項評定的資料之一。

(2)序號6、7、8可視具體工程項目按JTJ071—94的填寫檢查項目。

(3)備註欄內填寫斷面位置等有關需說明的問題。

橋涵—37 橋涵及構造物軸線放樣記錄表

(1)本表為小橋涵及其它構造物(擋土牆、截水壩、護坡等)開工前及基坑開挖完成後的軸線放樣和基礎澆築後的放樣檢查記錄。

(2)小橋涵及其他結構物開工前放樣僅填序號3、4、5、6項內容,基坑開挖完成後軸線放樣及基礎澆築後的放樣檢查填序號1、2、3、4、5、6項的內容。

(3)示意圖中標明橋涵軸線樁樁位及其護樁樁位,以及其它構造物軸線控制樁樁位及護樁樁位。

(4)表中軸線偏位是指對於所放軸線進行檢查的結果,中心樁地面高程指開挖前原地面標高,對於導流壩、擋土牆等應每20米測量二點。

(5)合格率指基礎澆築完成後的檢查結果。

橋涵—39 鑽孔記錄表(衝擊鑽進)

(1)本表為鑽孔施工記錄,施工中不用衝擊鑽機成孔時則衝程、衝擊次數欄不填。

(2)本表每工作班填寫一張。

(3)備註欄內應註明鑽孔過程中有無故障發生。

橋涵—40 鑽孔樁終孔後灌注混凝土前檢查記錄

(1)本表用於鑽孔樁終孔後灌注混凝土前的檢查,它與水下混凝土灌注記錄及鑽孔樁成品檢查表一起作為鑽孔灌注樁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依據。

(2)終孔孔底標高是指鑽機鑽至孔底量測定的實際標高、灌注前孔底標高指鋼筋籠放入孔中後量測的孔底標高。標高測量以護筒頂標高為基準。

(3)鑽孔過程中出現的如塌孔、卡鑽、孔身偏斜等問題,均應在鑽孔中出現的問題及處理欄內如實填寫,並註明處理方法及處理結果,同時還應說明清孔方法及結果。

橋涵—41 水下混凝土灌注記錄

(1)本表為水下混凝土灌注時的記錄,為鑽孔灌注樁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附件資料。

(2)護筒頂面可做為測量深度的基準面。

(3)灌注前孔底標高指水下混凝土灌入前測量孔深後計算的標高。

(4)灌注中要事記欄內應詳細說明有無出現鋼筋籠上浮、卡管、斷樁等事故,以及出現問題的處理措施及結果。

(5)監理應旁站,並在灌注中要事記欄內簽署意見。

橋涵—43 支座安裝檢查記錄表

(1)本表為大中小橋樑每孔的安裝檢查記錄,它作為樑板安裝分項工程評定的資料之一。

(2)支座中心偏位應檢查順橋及橫橋向兩個方向。

(3)每塊樑板頂面縱向高程在兩端及中間各測一點。

橋涵—44 張拉設備校驗記錄

(1)本表用於先張法、後張法預應力筋張拉設備的校驗。

(2)千斤頂與油壓表應配套編號校驗使用,以確定張拉力與壓力錶讀數之間的關係曲線,宜採用實驗機法。

(3)使用6個月或200次以上以及在使用過程中出現不正常情況應重新校驗。

(4)校驗時應特別注意:分級記錄實驗機噸位和對應的油壓表讀數,重複三次取壓力錶讀數的平均值,作為某一鑑定噸位。

橋涵—47 後張預應力管道檢查

(1)本表用於後張法預應力鋼絲束、鋼絞線管道座標位置的檢查,作為後張法預應力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資料之一,每塊樑(板)填寫一張。

(2)檢查頻率及方法應符合JTJ071—94的要求。

(3)管道間距應測量淨間距。

橋涵—48 後張預應力鋼筋(絲)張拉記錄表

(1)本表適用於鋼絲束、鋼絞線採用夾片式錨具、或錐錨式錨具的後張法預應力張拉記錄,作為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資料之一。

(2)張拉前應對張拉設備進行校驗。

(3)張拉伸長率=(理論伸長值-實際伸長值)/理論伸長值。

(4)說明欄內說明張拉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處理結果,監理旁站後在備註欄內簽署意見。

橋涵—49 預應力孔道壓漿記錄

(1)本表為後張法預應力樑孔道壓漿時的記錄,每塊樑(板)填寫一張。

(2)每一工作班應制取不少於3組的水泥資料試件。

(3)監理旁站後在備註欄內簽署意見。

橋涵—51 橋臺後回填檢查表

(1)本表用於橋涵一個臺揹回填土的檢驗與籤認。

(2)回填層次是從原地面算起編號,並註明各層距路基面的距離。

(3)表中數據壓實度等從路基—30、路基—31、路基—32得來。

(4)監理員每層旁站監理後對壓實度抽檢核認,待臺揹回填完成後由專業監理工程師籤認。

項目經理(監理公司)常用表格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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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常用支付表

支表—1 工程進度表

支表—2 中期支付證書

支表—3 清單支付報表

支表—4 工程變更一覽表

支表—5 單價變更一覽表

支表—6 永久性工程材料到達現場計量表

支表—7 扣回材料設備預付款一覽表

支表—8 扣回動員預付款一覽表

支表—9 中間計量表

支表—10 中間支付彙總表

施工監理表

監1—1 施工圖審查申報表

監1—2 進場材料申報表

監2 施工放樣報驗單

監3 工程變更令

監4 工程變更申報表

監5 分部(項)工程開工通知

監6 分部(項)工程開工申報表

監7 承包人每週工作計劃

監8 檢驗申請批覆單

監9 工作指令

監10 工地會議紀要

監11 中間交工證書

監12 分包申請報告單

監13 工程暫時停工指令

監14 復工指令

監16 工程交工證書

監17 工程缺陷責任期終止證書

監18 每日施工活動報表

監19 施工技術方案報審表

監20 監理日報

工程師月度報告

報1 合同執行概況表

報2 施工人員狀況表

報3 主要進場機械設備表

報4 承包商試驗儀器設備狀況表

報5 監理機構框圖

報6 為工程師提供的測量儀器狀態表

報7 氣象及施工活動報告

報8 施工測量形象進度圖

報9 工程進度概況表(1、2、3、4)

報10 承包商施工測量概況表

報11 施工試驗檢測概況表

報12 監理獨立測量概況表

報13 監理工程師獨立試驗概況表

報14 承包商混凝土、砂漿試驗件概況表

報15 工程事故一覽表

報16 工程延期/索贈一覽表

報17 工程變更彙總表

路線用表

路線—01 路線導線網、點測量(複測)報表

路線—02 路線水準點測量(複測)報表

交通工程設施用表

交通—01 交通標誌安裝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交通—02 標線噴塗與安裝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交通—03 視線誘導標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基用表

路基—01 路基、構造物、路面施工增加水準點測量報表

路基—02 路基、構造物、路面高程測量報表

路基—03 路基、路面中線平面位置檢測表

路基—04 路基填築鬆鋪厚度檢查表

路基—05 路基、路面寬度檢測表

路基—06 路基、路面隨機取樣位置計算表

路基—07 土方分層壓實度檢驗簽證表

路基—08 路基分層壓實度檢驗彙總表

路基—09 填前場地清理施工原始記錄

路基—10 路基、路面橫坡度檢測表

路基—11 路基、路面平整度檢測表

路基—12 路基邊坡坡度檢測表

路基—13 路基、路面回彈彎沉檢測表

路基—14 路基、路面回彈彎沉檢測結果報告

路基—15 路基、構造物、路面材料試驗委託單

路基—16 路線施工測量放線檢測表

路基—17 土的顆粒大小分析記錄

路基—18 路基、路面粒徑分配曲線表

路基—19 易溶鹽總量及鈣鎂離子測定試驗記錄

路基—20 路基、路面有機質含量試驗記錄

路基—21 路基、路面硫酸根試驗記錄

路基—22 碳酸根、碳酸氫根和氯根記錄

路基—23 路基、路面易溶鹽試驗報告

路基—24 路基材料試驗報告

路基—25 路基、構造物、路面擊實試驗記錄

路基—26 最大幹密度試驗記錄

路基—27 路基、路面液限、塑限聯合試驗記錄

路基—28 路基、路面標準密度試驗結果彙總報表

路基—29 路基、路面量砂密度檢驗報告

路基—30 路基、構造物壓實度檢測表(環刀法)

路基—31 路基、構造物、路面壓實度檢測一覽表(灌砂法)

路基—32 路基、路面壓實度檢測表(核子儀法)

路基—33 路基、構造物、路面含水量試驗記錄

路基—34—1 石灰化學成份(CaO+MgO)含量試驗記錄

路基—34—2 穩定土中石灰或水泥劑量測定試驗報告

路基—35 土方路基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路基—36 石方路基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路基—37 路基邊坡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基—38 鋪緣石鋪設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路基—39 路肩質量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路基—40 現場CBR值測定記錄

路面用表

路面—1 水泥混凝土面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2 瀝青混凝土面層和瀝青碎(礫)石面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3 瀝青貫入式面層(或土拌下貫式面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4 瀝青表面處治面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5 水泥土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6 水泥穩定粒料基層及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7 石灰土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8 石灰穩定粒料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9 石灰、粉煤灰土基層和底基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0 石灰、粉煤灰穩定粒料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1 級配碎(礫)石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2 填隙礫石(礦渣)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3 路槽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路面—14 路緣石鋪設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5 路肩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6 無側限抗壓強度試驗

路面—17 石灰未消解含量試驗

路面—18 間接抗壓強度試驗(劈裂試驗)

路面—19 瀝青物性試驗

路面—20 瀝青物性試驗

路面—21 瀝青物性試驗

路面—22 瀝青物性試驗

路面—23 瀝青粘附性試驗(水煮法)

路面—24 瀝青含蠟量試驗(蒸餾法)

路面—25 浮化瀝青試驗

路面—26 瀝青混凝土礦料組成試驗

路面—27 瀝青混和料馬歇爾試驗(蠟封法)

路面—28 瀝青混和料馬歇爾試驗(水中重法)

路面—29 瀝青混和料中最佳瀝青用量試驗

路面—30 瀝青混和料中瀝青用量選定圖

路面—31 瀝青混合料抽提試驗

路面—32 瀝青技術性能試驗彙總表

路面—33 瀝青技術性能試驗彙總表

路面—34 礦粉親水系數及含水量試驗

路面—35 路面結構層壓實度檢驗彙總評定表

路面—36 瀝青碎石路面密度試驗記錄表(蠟封法)

路面—37 瀝青碎石路面密度試驗記錄表(體積法)

路面—38 瀝青碎石路面密度試驗記錄表(表幹法)

路面—39 瀝青封面施工前下承層處理記錄

路面—40 路面厚度檢查表

路面—41 瀝青碎石施工前場地清掃記錄

橋涵用表

橋涵—01 泥漿比度、稠度和含砂試驗

橋涵—02 孔道壓漿水泥漿試驗記錄

橋涵—03 砼抗折強度實驗報告單

橋涵—04 鋼筋焊接試驗報告

橋涵—05 構造物、路面用水泥物理力學性能試驗報告

橋涵—06 路基、路面水泥物理力學性能試驗記錄

橋涵—07 鋼筋拉力及彎曲試驗報告橋涵—08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一)

橋涵—09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二)

橋涵—10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技術性能試驗報告

橋涵—11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一)

橋涵—12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二)

橋涵—13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三)

橋涵—14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報告

橋涵—15 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設計表

橋涵—16 水泥混凝土配合比報告

橋涵—17 集(石)料的毛體積密度試驗記錄

橋涵—18 石料抗壓強度試驗記錄

橋涵—19 石料試驗報告

橋涵—20 集料篩分檢測表

橋涵—21 集料含泥量檢測表

橋涵—22 構造物、路面粗集料針片狀顆粒含量檢測表(遊標卡尺)

橋涵—23 構造物、路面粗集料針片狀顆粒含量檢測表(規測儀)

橋涵—24 構造物、路面集料壓碎值檢測表

橋涵—25 混凝土、砂漿施工配合比通知單

橋涵—26 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試驗記錄

橋涵—27 水泥混凝土(砂漿)抗壓強度檢測表

橋涵—28 水泥混凝土(砂漿)抗壓強度彙總評定表

橋涵—29 金屬洛氏硬度試驗報告

橋涵—30 回彈法測試水泥砼結構或構件強度檢測表

橋涵—31 回彈法測試砼結構或構件強度計算表

橋涵—32 明挖基坑基礎檢查表

橋涵—33 模板、拱架及支架製作記錄

橋涵—34 –1 模板安裝檢查表

橋涵—34 –2 預製構件底座檢查表

橋涵—35 混凝土施工原始記錄表

橋涵—36 砌石施工原始記錄

橋涵—37 橋涵及構造物軸線放樣檢查

橋涵—38 倒虹吸壓水試驗原始記錄

橋涵—39 鑽孔灌注樁鑽孔原始記錄

橋涵—40 鑽孔樁灌注混凝土施工前檢查表

橋涵—41 水下混凝土灌注檢查表

橋涵—42 無破損檢測基樁報告表

橋涵—43 支座安裝檢查表

橋涵—44 張拉設備校驗表

橋涵—45 預應力鋼筋冷拉檢測表

橋涵—46 先張預應力鋼筋(絲)張拉檢測表

橋涵—47 後張預應力管道檢查

橋涵—48 後張預應力鋼筋(絲)張拉記錄

橋涵—49—1 預應力孔道壓漿檢測表橋涵—49—2 封端現場質量檢查表

橋涵—50 混凝土鑽芯取樣檢測表

橋涵—51 橋(涵)臺回填檢查表

橋涵—52 漿砌砌體和混凝土擋土牆分

橋涵—53 錐、護坡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4 幹砌片石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5 導流工程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6 橋樑總體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7 鑽孔灌注樁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8 樁或雙壁墩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9—1 頂推臺座、導樑安裝質量檢查表

橋涵—59—2 箱梁頂推質量檢查表

橋涵—60 挖孔樁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1 管道基礎及管節安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2 漿砌片石基礎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3 墩、臺身砌體現場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4 側牆砌砌體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5 鋼筋加工及安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6 鋼筋網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7 混凝土基礎分項工程質量檢評定表

橋涵—68 承臺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評定表

橋涵—69 混凝土護欄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0 墩、臺身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1 墩、臺帽或蓋樑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2 預製樑(板)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3 就地澆築樑(板)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4 小型預製件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5—1 鋼絲、鋼絞線先張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5—2 鋼線、鋼絞絲後張法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6 樑、板安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7 頂入法施工樑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8—1 懸臂澆築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8—2 懸臂樑拼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9 橋面鋪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0 人行道鋪設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1 欄杆安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2 護欄安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3 管涵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4 蓋板涵、箱涵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5 拱涵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6 倒虹吸管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分部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單位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7 構造物地基承載力檢測表

橋涵—88 振衝碎石樁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9 振衝碎石樁施工原始記錄

橋涵—90 伸縮縫安裝分項檢驗評定表

橋涵—91 挖孔樁灌注混凝土施工前檢查表

橋涵—92 挖孔灌注樁挖孔原始記錄

月施工進度計劃圖

施工總體進度圖

說明:1.對於路基與橋涵防護工程的共用表格,只在路基與橋涵、防護工程目錄中單獨列出,請直接使用。

2.對於目錄中未列出表格,而施工或監理、支付中,需要使用。由各單位參照有關規範文 件設計,報管理工程師審批,並送總監辦備案,或由總監辦設計,下文傳達。

3.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用於本目錄未列出的而工程實際發生的其它分項的評定

附 錄

關於部分表格的填表說明

一、 施工監理表

監表1 施工圖審查報表

(1)承包人應在開工前對圖紙進行審核,審核表應作為開工申請報告之附件,同時應作工程施工圖,做到一橋一涵一圖。

監表2 施工放樣報驗單

(1)此表由承包人填寫上報,經旁站(現場)監理員檢查認可後報監理組專業監理工程師或監理組長,由專業監理工程師或監理組長報復。

(2)附件包括有關測量表格和資料及放樣表格和有關資料。

(3)監理員意見和監理工程師結論欄應填寫是否符合技術規範、設計等的具體要求。

監表3 工程變更令

(1)任何工程的形式、質量、數量和內容上的變動,必經由監理工程師簽發工程變更令,並由監理工程師監督承包人實施。

(2)變更可以由監理工程師提出,亦可由業主或承包人提出。

(3)此表因篇幅有限,變更理由及詳細說明欄內一般只能填寫主要內容,因此需附件說明。

(4)工程變更令的簽發按《工程監理實施辦法》辦理。

監表5、監表6 工程分項開工申請、批覆單

(1)此表應為分項工程開工申請和批覆單,由承包人提交,監理旁站簽署意見後,由專業監理工程師籤認、監理組長批覆。

(2)表中附件包括:①施工所具備的條件②施工內容③詳細的施工方法和工作程序④包括機構組織和人員分工在內的材料設備、勞力的安排⑤質量保證措施⑥安全生產保證措施⑦計劃進度⑧臨時工程情況⑨環保措施⑩開工前的有關試驗完成和批覆情況。其中施工所具備的條件包括承包人提交的施工圖紙、施工方案、測量放樣、水準點等資料以及檢測設備是否齊備等內容。

(3)在審查了附表並全部合格後批准分部(分項)工程開工。

監表7 承包人每週工作計劃

(1)此表由承包人(提交)填寫相應內容,監理組應掌握承包人的每週工作計劃,以便安排監理工作;監理工程師意見欄內填寫同意與否或是否調整。

(2)監理組應對承包人的周工作計劃進行檢查,檢查內容包括:①承包人為完成周計劃中所列項目的各工種人員現場準備情況②施工所需機械和設備現場準備情況及完好率③主要材料進場及準備情況④施工所需的試驗完成情況或準備情況等。

(3)如若檢查中發現施工條件尚不成熟,則可建議承包商調整人員、設備、材料等或調整週工作計劃。

監理日報:

(1)此表由專業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填寫,監理組長檢查並簽名。

(2)此表為某一日監理人員對被監理內容及施工中出現的問題和處理情況的記錄,表中包括人、機械設備和材料及試驗在當日工地現場的情況記錄,以及各級監理工程師發出的各指令等。監理人員應妥善保管,可能成為將來解決糾紛的重要依據。

監表8 檢驗申請批覆單同工序檢驗單( 一式兩分)

(1)此表在分項工程人員到現場對其已完工作(程)進行檢驗,旁站監理員接此表後要對承包人提出的已完工作進行檢驗並籤評定意見後報監理組長,監理組長對“本項目可否繼續進行”給予肯定並簽字後,返還承包商,承包商(人)收到後再簽名(右下角)。

(3)表中質量證明包括:①施工原始記錄彙總資料②中間檢查記錄彙總記錄③隱蔽工程檢查記錄④試驗報告彙總資料⑤自檢資料等。

特別說明:

工序交驗表(即為監8表 檢驗申請批覆單)

(1)本表適用於公路建設項目中所有分項工程施工中,前道工序完工後進行下道工序前的交驗,作為分項工程工序質量控制的保證資料。

(2)工序內容欄填寫時應詳細說明工序內容。表中應寫明檢查結果。同時附上相關的檢測資料。

(3)監理在收到工序交驗表後在監理檢驗情況與意見欄內填上檢查結果,視檢查情況提出處理意見,並確認能否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監表9 工作指令

(1)此表由各級監理工程師填寫下達給承包人,承包人收件後籤認。

(2)監理填表時應註明工作指令的理由,是否經過檢驗或質量評定,評定或檢驗的結果及存在的缺陷和問題等。

監表10 工地會議紀要

(1)工地會議一般每月定期召開,由駐地監理工程師主持,各方主要人員參加。

(2)會議紀要正式文本作為本表附件。

(3)承包人和監理工程師在紀要正式文本印製籤認後發出。

(4)工地會議紀要須抄送上級監理部門及業主。

監表11 中間交工證書

(1)此表指在分項、分部或單位工程完工後的交工證書。

(2)本表上半部分由承包人填寫上報監理。

(3)監理工程師在收到申請交驗單後,組織對已完工程進行檢驗,包括各種資料,並提出檢驗結果評定;並進行籤認。

(4)本表下半部分分別由監理工程師填寫完畢後,返回承包人,承包人簽收。

(5)未經中間交工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工。

監表12 分包申請報告單

(1)承包人按表中內容填寫,並按要求附上附件逐級上報。

(2)各級監理工程師經過對分包人審查簽署意見後,報業主審批。

監表13 工程暫時停工指令

(1)本表為監理工程師向承包人發出的工作指令,由監理工程師填寫,承包人收件後籤認。

(2)此表由駐地監理組長簽發。

監表14 復工指令

(1)本表為監理工程師向承包人發出的工作指令,承包人收件後籤認。

(2)哪一級監理簽發的停工指令,一般由該級監理簽發復工指令。

監表15 工程質量事故報告單

(1)當某項工程在施工期間(包括缺陷責任期內)出現了技術規範所不允許的斷層、裂縫、傾斜、倒塌、沉降、強度不足、鋼筋未按設計配置或主筋配置較少等情況時,承包人在發生工程質量事故後應儘快提出質量事故檢驗報告並報告監理工程師和業主。

(2)駐地監理工程師收到報告後對質量事故現場組織人員進行審查、分析、測試或驗算並按表列內容進行填寫。

(3)根據事故的劃分,各級監理根據權限範圍進行審查、修正,並指令該項工程暫停或繼續施工。

監表16 工程交工證書

(1)指合同段交工。

(2)總監理工程師簽發工程交工證書。

(3)交工證書各方代表簽字後留存。

監表17 工程缺陷責任期終止證書

(1)成立缺陷責任期工作檢查小組,檢查人(單位)由業主、監理、承包商和有關部門人員組成。

(2)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發本證書、證書中包括:①獲得證書的工程範圍;②審查缺陷責任期工作的單位;③工程交工日期和合同缺陷責任期終止日期;④各方代表簽字。

二、路基、橋涵用施工原始記錄表填寫通用說明

1.表頭部分的填寫

(1)工程名稱及工程項目名稱:應填寫承擔的施工工程項目的名稱及合同段號。

2.表中主體部分填寫,應按實際檢測結果如實填寫,實測值欄內不能填偏差,檢測表中混凝土及砂漿強度的合格評定應按JTJ071-94、附錄D及附錄E規定的數理統計方法進行。

3.備註或說明欄內,應如實填寫施工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其處理意見,並註明處理結果。簽名應齊備,不能代簽,否則結果無效。

三、路基、橋涵用試驗表填寫通用說明

1.所有試驗表式適用於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及政府監督部門對施工過程中所用原材料、混合料和成品或半成品檢測試驗時用。

2.試表分試驗記錄表、報告單和彙總表三類。

3.表中表頭部分均列有采用的試驗規程一欄。為了符合精度上的要求,凡採用計量器具的試驗項目,均列有試驗環境和主要儀器。試驗環境指檢測試驗時的溫度和溼度;主要儀器是指採用的計量器具或主要專用儀器的名稱及型號。在記錄中,試驗者、校核者、技術負責人必須由本人簽名,不允許代簽。

4.報告單及彙總表中都留有監理工程師簽署意見欄,監理工程師對進場原材料、標準試驗等應按規定的批量和頻率進行抽樣試驗和平行試驗後簽署意見。

5.路基和路面的壓實度、彎沉值;水泥混凝土抗壓和抗折強度、半剛性材料強度,應按分項工程為單元進行數理統計與評定。

6.為切合實際,滿足施工檢測需要,對個別常規試驗增加了其它試驗方法的表試(均符合試驗規程的要求)。對於非常規試驗的項目未設計專用表式,必要時可用試驗報告單代替。

7.為把好原材料品質性能的綜合檢驗,對水泥混凝土用粗、細集料等檢測將各項檢測數據集中記錄在一張表中(對項目較多的集中於2~3張表中)。而對於施工過程中常檢的試驗項目且用量較多的設有單項表式。如:集料篩分試驗記錄、含泥量試驗記錄等。

8.各種表式填表要求:

① 表頭部分的填寫:

工程名稱:指工程項目名稱和單位工程名稱。

試樣編號:指對試樣進行分類編號。

試樣地點:指取樣具體位置。

擬定用途:指用於何工程地段、結構層次和工程部位。

試驗單位:指試驗者所屬單位。

試樣說明:指試樣的類型及特徵。

試驗規程:指採用國家和交通部、冶金部頒佈的現行試驗規程的代號。

試驗環境:指試驗場所的溫度和溼度。

主要儀器:指使用計量器具或專用試驗儀器的名稱及型號。

試驗者:填試驗者本人姓名,不得代簽。

校核者:填校核者本人姓名,若試驗者與校核者是同一人,無第二者,則試驗結果無效。

試驗日期:試驗當天日期。

②表中主體部分的填寫:

(1) 應將試驗數據如實填在規定的格內或欄內。其中各項試驗結果的計算及數據

應符合有效數字的規定,測定結果應符合試驗規程規定的精度或允許差的要求。採用的計量單位要與表中規定的保持一致,不得隨意採用。

(2)如填寫有誤,不得塗改,應在原數據上劃一槓,在旁邊將正確數據填上。

(3)試驗結果欄是綜合上述檢測數據,用簡煉的語言將試驗結果與施工技術規範或試驗規程相比較後得出合格或能否使用的結論。

(4)附註或備註欄在必要時填寫與試驗有關或須進一步說明情況的事由。

(5)監理工程師意見欄要求對檢驗結果準確地說明結論意見。

四、路基、橋涵用質評表填寫通用說明

施工質評表是公路建設項目及其所屬單位、分部、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標準表式。表式中分項、分部、單位工程的實得分(加權平均分等)精度是小數點後保留2位數。工程交工驗收前,施工單位、監理工程師、公路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對工程質量的檢驗評定一律用該類表式。

1.關於分項工程質評表總述

(1)為公路建設項目中各單位工程中的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的通用表式(路用房屋單位工程除外)。

(2)表中基本要求檢查結果欄,應按質評標準中各分項工程的基本要求內容填寫其檢查結果,文字敘述力求明確、簡煉。

(3)各分項工程中的檢查項目的檢驗方法和數量,按質評標準中相應的規定執行,路基的檢測方法執行交通部JTJ059-95《公路路基路面現場測試規程》,質評標準中規定的檢測頻率是必須做到最低限度的要求。

(4)分項工程的外觀鑑定欄,要求按質評標準中相應的分項工程鑑定的內容檢查後準確敘述,缺陷與不足及問題力求定量敘述。

(5)質量保證資料,按材料、施檢、質評三類資料敘述其檢查結果,資料缺陷、不全或失實內容等應具體敘述,以便按規定扣資料分。(詳情見《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

(6)一些分項工程檢查項目的實測值因欄內篇幅所限,檢測的全部數據填不下時,此欄可只填檢測總點數與主定結果,其實測數據結果的彙總表作為質評附件。

(7)所有表格的內容填寫內容具體可參照《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規定》以及本書中相關的補充說明。

2.《分部工程質量評定表》

(1)單位工程中的各分部工程,每一個分部工程按此表內容進行填寫,其檢評結果不論其所包括的分項工程個數的多少。

(2)分項工程名稱與部位應填寫準確規範。

(3)評定意見欄填符合設計文件及技術規範質評標準要求的程度。

3.《單位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1)適用於公路建設項目中除路用房屋單位工程之外的所有單位工程。

(2)用單位工程質評表,分部工程欄只填其名稱,質量評定欄只填結論欄的加權平均分和質量等級。

(3)分部工程的優良率計算,以分部工程質評表統計的個數為基數計算。

(4)評定意見欄為簡要的文字敘述,即內在質量、幾何尺寸、觀質量三方面的總體概括。

質量等級欄一般填不合格、合格、優良字樣。

五、路線用表填寫說明

路線—01 導線點測量記錄

(1)該表為高速、一級公路、大橋、隧道等用座標放樣或用導線點網控制的工程使用。採用座標放樣或用導線點網控制的工程使用。不採用座標放樣的工程,不填此表。

(2)在施工放樣前,施工單位應到施工現場全線複測設計圖所提供的導線點座標。檢查無誤後方可進行施工放樣,否則應查明原因,對有問題的導線點應重新設定。

(3)測定儀器採用全站儀或紅外儀。

(4)項目名稱應填寫齊全。如:* * * 工程。

(5)測量範圍為複測的起訖樁號。

(6)實測距離為兩導線點間的距離,實測夾角為相鄰兩導線間的夾角。

六、路基用表填寫說明

路基—01 施工增設水準點記錄表

(1)水準點增設採用一組水平儀往返測量,或兩組水平儀單向測量,閉合差應符合相應公路等級的水準測量要求。

(2)L──為引用水準點至設定水準點間距離;n──為測站數。

(3)路基—03為該表的附件。

(4)水準點的埋設應安全牢固,不受施工干擾。

路基—03 高程測量記錄

(1)該表適應於各級公路的路基、路面、橋涵構造物的高程檢測記錄作為分項工程附件資料。

(2)採用碳素筆填寫,按內容要求逐項認真填寫。

(3)本行寫錯劃掉,在下行重新填寫,不得在本行改寫。

(4)備註欄填寫偏差值。

路基—03、路基—05、路基—12分別為路基中線平面位置、寬度,邊坡檢測記錄表。

該表適應於路基、路面各層次寬度、中線平面位置偏差、路基邊坡檢測記錄。

(1)樁號為檢測點或斷面的路線位置。

(2)1/2寬為實測全寬度的1/2。

路基—04 土方路基分層填築鬆鋪厚度檢查表

(1)本表適應於不同等級公路不同土質分層填築厚度檢查用表。

(2)控制路基分層填築厚度,保證路基各層壓實度。

(3)檢測層次為距原地面算起的層次,每層次每100米抽檢5個斷面。每個斷面抽檢3個點。

(4)起訖樁號為檢查段落起訖點。

(5)地點樁號為檢查點樁號。

路基—06 路基寬度、高程、橫坡、中線偏位檢測斷面位置隨機選取計算表。同時也用於路基現場測試位置的選定。

(1)隨機取樣選點方法是按數理統計原理在路基施工現場檢測時決定測定區間、測定斷面、測點位置的方法。

(2)適用於公路路基各層次及各種現場測定時,為獲得代表性試驗數據需決定測定區間、測定斷面、測定位置時使用。

(3)填寫舉例詳見《公路路基路面現場測試規程》第134、135頁。

路基—07 土方分層壓實度檢驗簽證表

(1)用於路基每個作業施工地段的各層次,將與離路基頂面同距離層次中的實測幹密度、標準幹密度和壓實度值按檢驗位置樁號,沿路線前進方向由小到大逐個填入此表。

(2)進行評定計算合格後,呈報監理工程師籤認。

路基—09 填前場地清理施工原始記錄

(1)本表適用於原地面的清理填前的場地清理。

(2)所有清淤圍堰應有圖示進行表示,所有尺寸應精確至cm。

路基—10 路基橫坡記錄表

該表適應於對路基路面各層次橫坡度進行檢測記錄。檢測路基各層次橫坡度時應按表中要求內容填寫清楚。

(1)樁號為檢測斷面之樁號。

(2)採用水準儀進行檢測,只讀取相對高程。

(3)路中:高速、一級公路有中央分隔帶的公路為中央分隔帶邊緣位置,無中央分隔帶時為路中心線。

(4)高差欄分路基頂面、路肩兩欄,路基頂面為其邊緣與路中高差,路肩為路基頂面邊緣與路基邊緣高差。

路基—11 路基平整度檢測記錄

(1)該表適應於路基平整度檢測,採用三米直尺檢測記錄。

(2)起訖樁號為檢測段落起訖點。

(3)檢測時按要求頻率進行檢測。

路基—13 回彈彎沉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用於測定路基的回彈彎沉,目的是評定其整體承載能力。

(2)雙車道每一評定段(不超過1KM)測點數少於80個點不得進行統計評定。

(3)初始讀數為汽車起步時百分表的最大讀數,終讀數為汽車開走後百分表指針回落到某一靜止位置的讀數。

(4)本試驗檢測時監理應旁站,並在附註欄內籤認。

路基—14 回彈彎沉檢查結果報告

(1)路段起訖樁號與路基分項工程評定單元的起訖樁號相同。是路基一個分項工程評定的附件資料。

(2)處理意見欄指對捨棄的彎沉值過大的點的局部處理。

路基—15 試驗委託單

(1)此表用於施工單位必須具有一定的資質等級,此表委託單位應一式兩式填寫,試驗單位一份,另一份裝入技術資料歸檔。

路基—17 “顆粒分析試驗記錄”(篩分法)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對粒徑大於0.074mm的土進行分析試驗,其目的是:劃分土類,鑑定土的工程性質。

(2)小於2mm土質量:指經粗篩分析2mm篩孔以下的土質量。

(3)試驗結果:此欄應說明土樣篩後總質量與篩前總質量之差值是否超過1%的要求,試驗是否有效,並進行土的鑑別分類。

路基—18 “粒徑分配曲線”

(1)適用範圍和目的:此表用於粗粒土,目的是在粒徑分佈曲線上找出土粒分佈範圍和分佈形狀(即不均勻係數和曲率係數),藉以判斷土的級配情況。

(2)此表中的“試樣編號”應與橋涵—01中的“試樣編號”相一致。

(3)試驗結果:在繪製的粒徑分配曲線上找出通過率分別為10%、30%和60%的粒徑(mm),填入試驗結果中,分析土的級配情況,確定土的工程名稱或代號。

路基—19 易溶鹽總量試驗記錄(質量法)

(1)適用範圍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各類土,在施工前和施工中對土質有疑議時必須進行此試驗,目的是檢測土中易溶鹽的性質和含量。

(2)試驗中各稱量數值應精確到0.0001克,並應進行平行試驗。

(3)全鹽量為兩次平行的平均值,精確到0.001%。

(4)附註欄應註明土的全鹽量的多少及土的鑑別分類和代號。

路基—20 有機質含量試驗記錄(重鉻酸鉀容量法)

(1)適用範圍和目的:本試驗用於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對有機質含量不超過15%的土質有疑異時進行,目的在於瞭解土中有機質的含量,確定土的工程性質。

(2)試驗須進行平行試驗,取平均值即為土的有機質含量。

(3)“滴定前讀數”、“滴定後讀數”、滴定消耗均精確到0.01毫升。

(4)因該試驗計量要求精確,溫度要求嚴格,試驗允許平行差小(見JTJ051—93附錄D),故附註欄填寫時應註明試驗中各時期的石臘油鍋的溫度、試驗結果及標準要求,有機質土的名稱和代號,可否使用等。

路基—21 硫酸根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適用於施工前和施工中有疑異的各類土,目的是檢測土中硫酸根的含量。

(2)“質量法”中各質量欄均為1/10000的分析天平稱量,精確到0.0001克,硫酸根含量的計算精確到0.001%。

(3)試驗平行差應符合附錄C表2的要求。

(4)附註欄應填寫土的分類名稱、代號及硫酸根含量、標準要求、使用情況。

路基—22 碳酸根、碳酸氫根、氯根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適用範圍同試表05,目的是測定土中的碳酸根、碳酸氫根和氯根的含量,從而確定土的性質。

(2)必須進行平行試驗,氯根含量的試驗有兩種方法,選定試驗方法後,應將標準液的名稱填入“( )標準液的濃度”括號內。

(3)附註欄應分別填寫試驗所得的各酸根的含量,並註明土類別名稱和代號。

路基—23 易溶鹽試驗報告

(1)將試表9、10中的試驗結果匯入此表,通過計算判斷土中含鹽的性質和程度。

(2)附註欄應分析此鹽漬土的類別、代號、可否使用、可能產生的影響等。

(3)工程名稱欄必須註明區段。

路基—25 擊實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目的在於確定土的最佳含水量及最大幹密度。

(2)“> mm顆粒含量”應填寫38或25。

(3)含水量計算精確到0.1%,幹密度的計算精確到0.01(克/立方厘米)。

(4)如進行水穩層試樣擊實,應在試樣說明欄內註明水泥劑。

(5)試驗結果及說明:繪製的含水量和幹密度關係曲線必須有峰值點,否則應進行補點或重新試驗,必要時適當加以文字說明指出試驗所得的最佳含水量和最大幹密度。

路基—26 試表09“最大幹密度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測量0.074mm以下的幹顆粒質量百分數不大於15%的無粘性自由排水的粗粒土和巨粒土的最大幹密度。

(2)試驗方法為乾土法或爆炸土法,試驗次數為二次平行試驗,其平均值精確到0.01(克/立方厘米)即為最大幹密度。

(3)附註欄,應對試樣的外觀和試驗過程的反常現象(如試樣損失、分離情況)加以描述,並註明試筒尺寸和使用方法。

路基—27 液限塑限聯合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目的:本試驗用於粒徑不大於0.5mm有機質含量不大於試樣總量5%的土,其目的是測定土的液限和塑限,計算塑性指數,為劃分土類,確定土的工程性質提供依據。

(2)含水量:此欄目中除“個別值”和平均值“精確到0.1%外,其餘均精確到0.01克。

(3)試驗結果:本欄目應明確指出液限、塑限、塑性指數各是多少,並註明土的類別和代號。

路基—28 “標準密度試驗結果彙總表”

(1)將一個分部工程的所有擊實試驗結果彙總於此表,試樣編號、材料名稱、取樣位置、代表地段和層次必須與路基—25中相符。

(2)在附註欄中對特殊地段的特殊土質加以必要的說明。

路基—29 量砂密度校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用於測定粒徑為0.25~0.5mm清洗乾燥的均勻砂的密度,其目的是獲取量砂的標準密度,藉以測定壓實度。

(2) 試驗中質量的秤量應精確到1g。

(3) 量砂密度取三個單值的平均值,精確到0.01g/cm3

(4)附註欄應註明量砂的粒徑範圍和量砂密度。並呈報監理簽證。

路基—30 “壓實度檢查記錄(環刀法)”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用於公路工程施工中現場測定細粒土土基及細粒土的無機結合料路面基層的壓實度。

(2)每個取樣位置必須進行平行試驗,取其算術平均值,平行差不得大於0.03g/cm3

(3)其它同路基—25。

路基—31 “壓實度檢測記錄(灌砂法)”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適用於在現場測定基層(或底基層)、砂石路面及路基土的各種材料壓實層的密度和壓實度,也用於瀝青表處治、瀝青貫入式路面層的密度和壓實度檢測。目的是檢驗和控制路基路面各層次的壓實程度。

(2)取樣位置應填寫隨機取樣計算表中的“縱向樁號和離路中心線的位置,如K100+065.5左1.2m”。

(3)試樣編號應與“隨機取樣計算表”中編號一致。

(4)取樣深度應與使用的灌砂筒直徑大致成1:1的關係。

(5)試樣溼密度精確到0.001g/cm3,幹密度精確到0.01g/cm3。含水量、壓實度的計算精確到0.1%。

(6)試驗層次欄應註明距路基頂面的距離。

路基—32 壓實度檢查記錄(核子儀法)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方法用於施工現場測定均勻的細粒土的路基或路面材料的密度和含水量,並計算壓實度。(此方法不宜用作仲裁試驗或評定驗收的依據)。

路基—33 含水量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公路工程集料含水量測定。

(2)各質量欄稱量至0.01克,含水量計算均精確到0.1%。

(3)附註欄應填明試驗的平行差,允許平行差和含水量。

路基—34 水泥和石灰劑量試驗表

(1)主要為施工過程中工地快速測定水泥或石灰劑量用,也用在施工以前繪製水泥劑量與EDTA耗量的標準曲線時,用於工地試驗室和中心實驗室。

(2)取樣位置應填入現場隨機選定的具體位置,即樁的縱橫向距離。

(3)測試結果要求準確至0.1%。

七、橋涵用表填寫說明

橋涵—03 水泥混凝土抗折強度試驗記錄

(1)此表為水泥混凝土路面配合比設計時和施工過程中水泥混凝土抗折強度試驗表式,適用於各級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0.1MPa。

(3)試驗記錄按試驗日期排序。

(4)砼抗折試驗必須有兩人以上進行,否則試驗結果無效,若監理工程旁站試驗過程,應在附註欄內籤認。

橋涵—04 焊接鋼筋試驗記錄

(1)此表用於檢驗電焊工技術操作水平及能否上崗,也用於對鋼材試樣焊接質量檢驗,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對焊接質量進行評述,並判定是否符合規定要求。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和橋涵—07相同。

橋涵—05 水泥物理力學性能試驗報告

(1)此表是對水泥技術性能檢驗後而出的報告單,有橋涵—05彙總而來。

(2)國家規定標準一欄應填寫國家最新頒佈的水泥檢驗標準。

(3)結果評定一欄應根據檢測結果確定該批水泥或樣品是否符合檢驗標準,能否使用。

橋涵—06 水泥物理力學性能試驗記錄

(1)此表用於水泥進場時按批量抽樣進行其性能檢驗,也用於施工過程中超過出廠日期三個月的水泥性能檢驗,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表中試驗日期指水泥各項性能檢驗的起止日期,水泥膠砂強度製作時間和強度試驗時間應填寫月、日、時。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水泥的細度和標準稠度用水量準確至0.1%;抗折強度準確至0.1MPa;抗壓強度準確至0.1MPa。

橋涵—07 鋼筋拉力及彎曲試驗記錄

(1)此表用於對進廠鋼材使用前按批量抽樣檢驗其性能是否合格、能否使用的記錄。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鋼材的取樣方法和數量應嚴格按試驗規程執行。在附註欄內填寫各項技術指標的規定值或允許範圍,並根據實測值確定該材料是否合格。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當屈服點和抗壓強度在200~1000MPa範圍時,準確至5MPa;當屈服點和抗拉強度大於100MPa時,準確至10MPa。

伸長率:當標距>10%時,準確至1%。

橋涵—08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一)

(1)為水泥混凝土用某種細集料料場代表試樣進行品質檢驗記錄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

橋涵—09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二)

(1)為水泥混凝土用某種細集料場代表試樣進行品質檢驗記錄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堆積密度準確至10Kg/m3;表現密度準確至10Kg/m3;空隙率準確至1%;雲母含量和輕物質含量準確至0.1%;SO3含量準確至0.01%;堅固

性準確至1%。

橋涵—10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試驗報告

(1)此表為水泥混凝土用細集料料場的代表試樣各項技術指標檢驗後出的報告單,由橋涵—08、橋涵—09依次彙總而來。

(2)表中“質量標準”應符合施工技術規範或設計要求。

(3)“結果評定”欄應根據以上結果來確定材料是否合格。

橋涵—11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一)

(1)為水泥混凝土用某種粗集料料場代表試樣進行品質檢驗記錄者,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壓碎值和針片狀顆粒含量準確至0.1%;堅固性準確至1.0%。

橋涵—12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二)

(1)為水泥混凝土用某種粗集料料場代表試樣進行品質檢驗記錄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

橋涵—13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三)

(1)為水泥混凝土用某種粗集料料場代表試樣進行品質檢驗記錄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堆積密度準確至10Kg/m3;表觀密度準確至10Kg/m3;空隙率準確至1%。

橋涵—14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試驗報告

(1)此表為水泥混凝土用粗集料料場的代表試樣各項技術指標檢驗後出的報告單,由橋涵—11、橋涵—12、橋涵—13依次彙總而來。

(2)表中“質量標準”應符合施工技術規範和設計要求。

(3)“結果評定”欄應根據以上結果來確定材料是否合格。

橋涵—15 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設計表

(1)此表為施工前對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設計時使用,適用於工地試驗室和中心試驗室。

(2)對水泥混凝土中所用各種原材料須經過檢驗合格後才能進行配比設計。橋涵—03、橋涵—05、橋涵—06、橋涵—10、橋涵—23等應作為此表的附件。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符合規定的精度。

橋涵—16 水泥混凝土配合比報告

(1)此表根據橋涵—15的試配結果進行填寫。

(2)實測砼抗壓(折)強度一欄應填入7天和28天的強度測定值,橋涵—15為此表的附件。

(3)結論一欄應對選定配合比和使用於工程項目的具體部位作出明確、簡煉的說明。

橋涵—17 石料(集料)的毛體積密度試驗記錄(靜水稱量法)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遇水崩解、易溶和幹縮溼脹性的鬆散石料外的所有石料。目的是測定石料在乾燥狀態下包括孔隙在內單位體積固體材料的質量。

(2)乾燥試樣質量稱量時精確到0.01g。

(3)吸水飽和試件的質量、吸水飽和試件在水中的質量均精確到0.01g。

(4)附件欄應註明石料(集料)的組成是否均勻,試驗結果,對於組成均勻的石料其密度為三個試件所測結果的平均值,否則應記錄最大值與最小值。

橋涵—18 石料抗壓強度試驗記錄

(1)為橋涵構造物砌體用於岩石的強度分級和巖性描述時用此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

(2)測算結果計算要求:試件尺寸精確至0.1mm;抗壓強度值精確至1MPa;極限荷載記錄以N為單位。

(3)如因設備條件限制達不到精度要求時應在試驗報告中註明。

(4)一組為六個試件,記錄中應增加一格。

橋涵—20 集料篩分試驗記錄

(1)為測定混凝土中所用碎石、卵石、天然砂或人工砂等集料的顆粒級配及粗細程度時的記錄表式,適用於各級試驗室。

(2)篩孔尺寸應根據該工程項目規範和設計要求選擇一套標準篩。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精確至0.1%。

(4)試驗結果欄應將每一篩孔的通過量與施工技術規範或設計要求的級配範圍對比後確定其是否合格。

橋涵—21 含泥量試驗記錄

(1)為施工過程中隨時對粗、細集料抽樣進行含泥量檢驗的常用表式, 適用於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

(3)橋涵—17、橋涵—18、橋涵—19、橋涵—21為施工中常規檢驗項目。

橋涵—22 粗集料針片狀顆粒含量試驗記錄(規準儀法)

(1)為施工過程中隨時對粗集料抽樣進行鍼片狀顆粒含量檢驗的常用表式,適用於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

橋涵—24 集料壓碎值試驗記錄

(1)為施工過程中隨時對粗、細集料抽樣進行壓碎值檢驗的常用表式,適用於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

橋涵—25 混凝土、砂漿施工配料通知單

(1)本表是澆築混凝土構造物及砂漿砌體施工時的現場配料通知單。

(2)本表應根據進場材料砂石中含水量及砂中含石量的情況填寫該表,本表填寫一式兩式,一份存檔一份交現場施工計量人員。

橋涵—26 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試驗記錄

(1)此表主要用於對水泥混凝土結構物施工過程中砼拌合物和易性檢驗的常用表,適用於工地記錄室。

(2)坍落度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5mm。

(3)此表為分項工程的試驗資料。

橋涵—27 水泥混凝土(砂漿)抗壓強度試驗記錄

(1)此表為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設計時和施工過程中混凝土(砂漿)抗壓強度試驗常用表式,適用於各級試驗室。

(2)抗壓強度測定值按JTJ053—94《公路工程水泥混凝土試驗規程》中T0571—94計算。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MPa。

(4)試件抗壓強度記錄要求:

大中橋樑上部結構以孔為單位;下部結構以墩臺為單位;小橋、涵洞以每座(道)為單位。小橋、涵洞蓋板及小型構件的預製按試驗日期順序記錄。

(5)砼抗壓試驗必須有兩人以上進行,否則試驗結果無效,對承包人自檢的抗壓試驗監理工程師必須旁站試驗過程,並在附註欄內籤認。

橋涵—28 水泥混凝土抗壓強度彙總評定表

(1)此表由橋涵—27彙總而來,應按一個分項工程為單位進行彙總評定。評定方法按照JTJ071—94《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附錄D執行。

(2)此表應作為質評的附件。

(3)大中橋樑上部結構以孔為單位;下部結構以墩臺為單位;小橋、涵洞以每座(道)為單位;擋土牆按設計道或處為單位進行評定。

(4)此表應作為質評表的附件。

橋涵—29 金屬洛氏硬度試驗記錄

(1)此表為預應力砼錨具進場時和施工中對其硬度檢驗用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HRC。

橋涵—30 回彈法測試混凝土強度記錄

橋涵—31 回彈法測試結構或構件混凝土強度計算表

(1)此兩張表用於對混凝土強度有懷疑或在工程質量驗收時驗證砼強度用,主要用於監理和質量監督部門進行砼質量驗證時使用。

(2)橋涵—30為現場測試記錄,橋涵—31用於所測數據的計算和處理。

(3)測試前回彈儀需經計量部門標定合格後使用。

橋涵—32 明挖基礎檢測記錄表

(1)本表適用於橋涵、擋土牆及其它結構物一個明挖基礎的幾何尺寸檢查,本表為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附件資料。

(2)填表時應注意如實記述水文地質情況,說明能否滿足設計對地基的要求等。

(3)標高檢測:橋涵基礎應檢測四個角及中心處的標高,擋牆及導流壩每二十米檢測三點,且不少於三點。

(4)軸線平面示意圖按橋涵—37圖示填寫。

(5)施工單位自檢合格後,監理工程師應進行檢測,並在工序交驗表中籤署意見。

橋涵—35 混凝土施工記錄

(1)本表為水泥混凝土澆築時的施工記錄,由承包人填寫。

(2)對於一個工作班完成的同一配合比若干小型構件每工班填寫一張,其餘構件每構件填寫一張。

(3)試件組數應嚴格按照JTJ071—94附錄D要求製取和編號。

橋涵—36 漿砌片塊石原始記錄

(1)本表用於涵洞、擋土牆、護坡、導流壩、錐坡等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的幾何尺寸檢查,作為工序交驗及分項評定的資料之一。

(2)序號6、7、8可視具體工程項目按JTJ071—94的填寫檢查項目。

(3)備註欄內填寫斷面位置等有關需說明的問題。

橋涵—37 橋涵及構造物軸線放樣記錄表

(1)本表為小橋涵及其它構造物(擋土牆、截水壩、護坡等)開工前及基坑開挖完成後的軸線放樣和基礎澆築後的放樣檢查記錄。

(2)小橋涵及其他結構物開工前放樣僅填序號3、4、5、6項內容,基坑開挖完成後軸線放樣及基礎澆築後的放樣檢查填序號1、2、3、4、5、6項的內容。

(3)示意圖中標明橋涵軸線樁樁位及其護樁樁位,以及其它構造物軸線控制樁樁位及護樁樁位。

(4)表中軸線偏位是指對於所放軸線進行檢查的結果,中心樁地面高程指開挖前原地面標高,對於導流壩、擋土牆等應每20米測量二點。

(5)合格率指基礎澆築完成後的檢查結果。

橋涵—39 鑽孔記錄表(衝擊鑽進)

(1)本表為鑽孔施工記錄,施工中不用衝擊鑽機成孔時則衝程、衝擊次數欄不填。

(2)本表每工作班填寫一張。

(3)備註欄內應註明鑽孔過程中有無故障發生。

橋涵—40 鑽孔樁終孔後灌注混凝土前檢查記錄

(1)本表用於鑽孔樁終孔後灌注混凝土前的檢查,它與水下混凝土灌注記錄及鑽孔樁成品檢查表一起作為鑽孔灌注樁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依據。

(2)終孔孔底標高是指鑽機鑽至孔底量測定的實際標高、灌注前孔底標高指鋼筋籠放入孔中後量測的孔底標高。標高測量以護筒頂標高為基準。

(3)鑽孔過程中出現的如塌孔、卡鑽、孔身偏斜等問題,均應在鑽孔中出現的問題及處理欄內如實填寫,並註明處理方法及處理結果,同時還應說明清孔方法及結果。

橋涵—41 水下混凝土灌注記錄

(1)本表為水下混凝土灌注時的記錄,為鑽孔灌注樁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附件資料。

(2)護筒頂面可做為測量深度的基準面。

(3)灌注前孔底標高指水下混凝土灌入前測量孔深後計算的標高。

(4)灌注中要事記欄內應詳細說明有無出現鋼筋籠上浮、卡管、斷樁等事故,以及出現問題的處理措施及結果。

(5)監理應旁站,並在灌注中要事記欄內簽署意見。

橋涵—43 支座安裝檢查記錄表

(1)本表為大中小橋樑每孔的安裝檢查記錄,它作為樑板安裝分項工程評定的資料之一。

(2)支座中心偏位應檢查順橋及橫橋向兩個方向。

(3)每塊樑板頂面縱向高程在兩端及中間各測一點。

橋涵—44 張拉設備校驗記錄

(1)本表用於先張法、後張法預應力筋張拉設備的校驗。

(2)千斤頂與油壓表應配套編號校驗使用,以確定張拉力與壓力錶讀數之間的關係曲線,宜採用實驗機法。

(3)使用6個月或200次以上以及在使用過程中出現不正常情況應重新校驗。

(4)校驗時應特別注意:分級記錄實驗機噸位和對應的油壓表讀數,重複三次取壓力錶讀數的平均值,作為某一鑑定噸位。

橋涵—47 後張預應力管道檢查

(1)本表用於後張法預應力鋼絲束、鋼絞線管道座標位置的檢查,作為後張法預應力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資料之一,每塊樑(板)填寫一張。

(2)檢查頻率及方法應符合JTJ071—94的要求。

(3)管道間距應測量淨間距。

橋涵—48 後張預應力鋼筋(絲)張拉記錄表

(1)本表適用於鋼絲束、鋼絞線採用夾片式錨具、或錐錨式錨具的後張法預應力張拉記錄,作為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資料之一。

(2)張拉前應對張拉設備進行校驗。

(3)張拉伸長率=(理論伸長值-實際伸長值)/理論伸長值。

(4)說明欄內說明張拉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處理結果,監理旁站後在備註欄內簽署意見。

橋涵—49 預應力孔道壓漿記錄

(1)本表為後張法預應力樑孔道壓漿時的記錄,每塊樑(板)填寫一張。

(2)每一工作班應制取不少於3組的水泥資料試件。

(3)監理旁站後在備註欄內簽署意見。

橋涵—51 橋臺後回填檢查表

(1)本表用於橋涵一個臺揹回填土的檢驗與籤認。

(2)回填層次是從原地面算起編號,並註明各層距路基面的距離。

(3)表中數據壓實度等從路基—30、路基—31、路基—32得來。

(4)監理員每層旁站監理後對壓實度抽檢核認,待臺揹回填完成後由專業監理工程師籤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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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常用支付表

支表—1 工程進度表

支表—2 中期支付證書

支表—3 清單支付報表

支表—4 工程變更一覽表

支表—5 單價變更一覽表

支表—6 永久性工程材料到達現場計量表

支表—7 扣回材料設備預付款一覽表

支表—8 扣回動員預付款一覽表

支表—9 中間計量表

支表—10 中間支付彙總表

施工監理表

監1—1 施工圖審查申報表

監1—2 進場材料申報表

監2 施工放樣報驗單

監3 工程變更令

監4 工程變更申報表

監5 分部(項)工程開工通知

監6 分部(項)工程開工申報表

監7 承包人每週工作計劃

監8 檢驗申請批覆單

監9 工作指令

監10 工地會議紀要

監11 中間交工證書

監12 分包申請報告單

監13 工程暫時停工指令

監14 復工指令

監16 工程交工證書

監17 工程缺陷責任期終止證書

監18 每日施工活動報表

監19 施工技術方案報審表

監20 監理日報

工程師月度報告

報1 合同執行概況表

報2 施工人員狀況表

報3 主要進場機械設備表

報4 承包商試驗儀器設備狀況表

報5 監理機構框圖

報6 為工程師提供的測量儀器狀態表

報7 氣象及施工活動報告

報8 施工測量形象進度圖

報9 工程進度概況表(1、2、3、4)

報10 承包商施工測量概況表

報11 施工試驗檢測概況表

報12 監理獨立測量概況表

報13 監理工程師獨立試驗概況表

報14 承包商混凝土、砂漿試驗件概況表

報15 工程事故一覽表

報16 工程延期/索贈一覽表

報17 工程變更彙總表

路線用表

路線—01 路線導線網、點測量(複測)報表

路線—02 路線水準點測量(複測)報表

交通工程設施用表

交通—01 交通標誌安裝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交通—02 標線噴塗與安裝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交通—03 視線誘導標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基用表

路基—01 路基、構造物、路面施工增加水準點測量報表

路基—02 路基、構造物、路面高程測量報表

路基—03 路基、路面中線平面位置檢測表

路基—04 路基填築鬆鋪厚度檢查表

路基—05 路基、路面寬度檢測表

路基—06 路基、路面隨機取樣位置計算表

路基—07 土方分層壓實度檢驗簽證表

路基—08 路基分層壓實度檢驗彙總表

路基—09 填前場地清理施工原始記錄

路基—10 路基、路面橫坡度檢測表

路基—11 路基、路面平整度檢測表

路基—12 路基邊坡坡度檢測表

路基—13 路基、路面回彈彎沉檢測表

路基—14 路基、路面回彈彎沉檢測結果報告

路基—15 路基、構造物、路面材料試驗委託單

路基—16 路線施工測量放線檢測表

路基—17 土的顆粒大小分析記錄

路基—18 路基、路面粒徑分配曲線表

路基—19 易溶鹽總量及鈣鎂離子測定試驗記錄

路基—20 路基、路面有機質含量試驗記錄

路基—21 路基、路面硫酸根試驗記錄

路基—22 碳酸根、碳酸氫根和氯根記錄

路基—23 路基、路面易溶鹽試驗報告

路基—24 路基材料試驗報告

路基—25 路基、構造物、路面擊實試驗記錄

路基—26 最大幹密度試驗記錄

路基—27 路基、路面液限、塑限聯合試驗記錄

路基—28 路基、路面標準密度試驗結果彙總報表

路基—29 路基、路面量砂密度檢驗報告

路基—30 路基、構造物壓實度檢測表(環刀法)

路基—31 路基、構造物、路面壓實度檢測一覽表(灌砂法)

路基—32 路基、路面壓實度檢測表(核子儀法)

路基—33 路基、構造物、路面含水量試驗記錄

路基—34—1 石灰化學成份(CaO+MgO)含量試驗記錄

路基—34—2 穩定土中石灰或水泥劑量測定試驗報告

路基—35 土方路基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路基—36 石方路基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路基—37 路基邊坡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基—38 鋪緣石鋪設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路基—39 路肩質量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路基—40 現場CBR值測定記錄

路面用表

路面—1 水泥混凝土面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2 瀝青混凝土面層和瀝青碎(礫)石面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3 瀝青貫入式面層(或土拌下貫式面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4 瀝青表面處治面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5 水泥土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6 水泥穩定粒料基層及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7 石灰土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8 石灰穩定粒料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9 石灰、粉煤灰土基層和底基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0 石灰、粉煤灰穩定粒料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1 級配碎(礫)石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2 填隙礫石(礦渣)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3 路槽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路面—14 路緣石鋪設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5 路肩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6 無側限抗壓強度試驗

路面—17 石灰未消解含量試驗

路面—18 間接抗壓強度試驗(劈裂試驗)

路面—19 瀝青物性試驗

路面—20 瀝青物性試驗

路面—21 瀝青物性試驗

路面—22 瀝青物性試驗

路面—23 瀝青粘附性試驗(水煮法)

路面—24 瀝青含蠟量試驗(蒸餾法)

路面—25 浮化瀝青試驗

路面—26 瀝青混凝土礦料組成試驗

路面—27 瀝青混和料馬歇爾試驗(蠟封法)

路面—28 瀝青混和料馬歇爾試驗(水中重法)

路面—29 瀝青混和料中最佳瀝青用量試驗

路面—30 瀝青混和料中瀝青用量選定圖

路面—31 瀝青混合料抽提試驗

路面—32 瀝青技術性能試驗彙總表

路面—33 瀝青技術性能試驗彙總表

路面—34 礦粉親水系數及含水量試驗

路面—35 路面結構層壓實度檢驗彙總評定表

路面—36 瀝青碎石路面密度試驗記錄表(蠟封法)

路面—37 瀝青碎石路面密度試驗記錄表(體積法)

路面—38 瀝青碎石路面密度試驗記錄表(表幹法)

路面—39 瀝青封面施工前下承層處理記錄

路面—40 路面厚度檢查表

路面—41 瀝青碎石施工前場地清掃記錄

橋涵用表

橋涵—01 泥漿比度、稠度和含砂試驗

橋涵—02 孔道壓漿水泥漿試驗記錄

橋涵—03 砼抗折強度實驗報告單

橋涵—04 鋼筋焊接試驗報告

橋涵—05 構造物、路面用水泥物理力學性能試驗報告

橋涵—06 路基、路面水泥物理力學性能試驗記錄

橋涵—07 鋼筋拉力及彎曲試驗報告橋涵—08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一)

橋涵—09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二)

橋涵—10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技術性能試驗報告

橋涵—11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一)

橋涵—12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二)

橋涵—13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三)

橋涵—14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報告

橋涵—15 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設計表

橋涵—16 水泥混凝土配合比報告

橋涵—17 集(石)料的毛體積密度試驗記錄

橋涵—18 石料抗壓強度試驗記錄

橋涵—19 石料試驗報告

橋涵—20 集料篩分檢測表

橋涵—21 集料含泥量檢測表

橋涵—22 構造物、路面粗集料針片狀顆粒含量檢測表(遊標卡尺)

橋涵—23 構造物、路面粗集料針片狀顆粒含量檢測表(規測儀)

橋涵—24 構造物、路面集料壓碎值檢測表

橋涵—25 混凝土、砂漿施工配合比通知單

橋涵—26 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試驗記錄

橋涵—27 水泥混凝土(砂漿)抗壓強度檢測表

橋涵—28 水泥混凝土(砂漿)抗壓強度彙總評定表

橋涵—29 金屬洛氏硬度試驗報告

橋涵—30 回彈法測試水泥砼結構或構件強度檢測表

橋涵—31 回彈法測試砼結構或構件強度計算表

橋涵—32 明挖基坑基礎檢查表

橋涵—33 模板、拱架及支架製作記錄

橋涵—34 –1 模板安裝檢查表

橋涵—34 –2 預製構件底座檢查表

橋涵—35 混凝土施工原始記錄表

橋涵—36 砌石施工原始記錄

橋涵—37 橋涵及構造物軸線放樣檢查

橋涵—38 倒虹吸壓水試驗原始記錄

橋涵—39 鑽孔灌注樁鑽孔原始記錄

橋涵—40 鑽孔樁灌注混凝土施工前檢查表

橋涵—41 水下混凝土灌注檢查表

橋涵—42 無破損檢測基樁報告表

橋涵—43 支座安裝檢查表

橋涵—44 張拉設備校驗表

橋涵—45 預應力鋼筋冷拉檢測表

橋涵—46 先張預應力鋼筋(絲)張拉檢測表

橋涵—47 後張預應力管道檢查

橋涵—48 後張預應力鋼筋(絲)張拉記錄

橋涵—49—1 預應力孔道壓漿檢測表橋涵—49—2 封端現場質量檢查表

橋涵—50 混凝土鑽芯取樣檢測表

橋涵—51 橋(涵)臺回填檢查表

橋涵—52 漿砌砌體和混凝土擋土牆分

橋涵—53 錐、護坡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4 幹砌片石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5 導流工程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6 橋樑總體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7 鑽孔灌注樁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8 樁或雙壁墩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9—1 頂推臺座、導樑安裝質量檢查表

橋涵—59—2 箱梁頂推質量檢查表

橋涵—60 挖孔樁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1 管道基礎及管節安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2 漿砌片石基礎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3 墩、臺身砌體現場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4 側牆砌砌體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5 鋼筋加工及安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6 鋼筋網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7 混凝土基礎分項工程質量檢評定表

橋涵—68 承臺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評定表

橋涵—69 混凝土護欄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0 墩、臺身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1 墩、臺帽或蓋樑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2 預製樑(板)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3 就地澆築樑(板)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4 小型預製件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5—1 鋼絲、鋼絞線先張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5—2 鋼線、鋼絞絲後張法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6 樑、板安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7 頂入法施工樑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8—1 懸臂澆築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8—2 懸臂樑拼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9 橋面鋪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0 人行道鋪設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1 欄杆安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2 護欄安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3 管涵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4 蓋板涵、箱涵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5 拱涵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6 倒虹吸管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分部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單位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7 構造物地基承載力檢測表

橋涵—88 振衝碎石樁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9 振衝碎石樁施工原始記錄

橋涵—90 伸縮縫安裝分項檢驗評定表

橋涵—91 挖孔樁灌注混凝土施工前檢查表

橋涵—92 挖孔灌注樁挖孔原始記錄

月施工進度計劃圖

施工總體進度圖

說明:1.對於路基與橋涵防護工程的共用表格,只在路基與橋涵、防護工程目錄中單獨列出,請直接使用。

2.對於目錄中未列出表格,而施工或監理、支付中,需要使用。由各單位參照有關規範文 件設計,報管理工程師審批,並送總監辦備案,或由總監辦設計,下文傳達。

3.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用於本目錄未列出的而工程實際發生的其它分項的評定

附 錄

關於部分表格的填表說明

一、 施工監理表

監表1 施工圖審查報表

(1)承包人應在開工前對圖紙進行審核,審核表應作為開工申請報告之附件,同時應作工程施工圖,做到一橋一涵一圖。

監表2 施工放樣報驗單

(1)此表由承包人填寫上報,經旁站(現場)監理員檢查認可後報監理組專業監理工程師或監理組長,由專業監理工程師或監理組長報復。

(2)附件包括有關測量表格和資料及放樣表格和有關資料。

(3)監理員意見和監理工程師結論欄應填寫是否符合技術規範、設計等的具體要求。

監表3 工程變更令

(1)任何工程的形式、質量、數量和內容上的變動,必經由監理工程師簽發工程變更令,並由監理工程師監督承包人實施。

(2)變更可以由監理工程師提出,亦可由業主或承包人提出。

(3)此表因篇幅有限,變更理由及詳細說明欄內一般只能填寫主要內容,因此需附件說明。

(4)工程變更令的簽發按《工程監理實施辦法》辦理。

監表5、監表6 工程分項開工申請、批覆單

(1)此表應為分項工程開工申請和批覆單,由承包人提交,監理旁站簽署意見後,由專業監理工程師籤認、監理組長批覆。

(2)表中附件包括:①施工所具備的條件②施工內容③詳細的施工方法和工作程序④包括機構組織和人員分工在內的材料設備、勞力的安排⑤質量保證措施⑥安全生產保證措施⑦計劃進度⑧臨時工程情況⑨環保措施⑩開工前的有關試驗完成和批覆情況。其中施工所具備的條件包括承包人提交的施工圖紙、施工方案、測量放樣、水準點等資料以及檢測設備是否齊備等內容。

(3)在審查了附表並全部合格後批准分部(分項)工程開工。

監表7 承包人每週工作計劃

(1)此表由承包人(提交)填寫相應內容,監理組應掌握承包人的每週工作計劃,以便安排監理工作;監理工程師意見欄內填寫同意與否或是否調整。

(2)監理組應對承包人的周工作計劃進行檢查,檢查內容包括:①承包人為完成周計劃中所列項目的各工種人員現場準備情況②施工所需機械和設備現場準備情況及完好率③主要材料進場及準備情況④施工所需的試驗完成情況或準備情況等。

(3)如若檢查中發現施工條件尚不成熟,則可建議承包商調整人員、設備、材料等或調整週工作計劃。

監理日報:

(1)此表由專業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填寫,監理組長檢查並簽名。

(2)此表為某一日監理人員對被監理內容及施工中出現的問題和處理情況的記錄,表中包括人、機械設備和材料及試驗在當日工地現場的情況記錄,以及各級監理工程師發出的各指令等。監理人員應妥善保管,可能成為將來解決糾紛的重要依據。

監表8 檢驗申請批覆單同工序檢驗單( 一式兩分)

(1)此表在分項工程人員到現場對其已完工作(程)進行檢驗,旁站監理員接此表後要對承包人提出的已完工作進行檢驗並籤評定意見後報監理組長,監理組長對“本項目可否繼續進行”給予肯定並簽字後,返還承包商,承包商(人)收到後再簽名(右下角)。

(3)表中質量證明包括:①施工原始記錄彙總資料②中間檢查記錄彙總記錄③隱蔽工程檢查記錄④試驗報告彙總資料⑤自檢資料等。

特別說明:

工序交驗表(即為監8表 檢驗申請批覆單)

(1)本表適用於公路建設項目中所有分項工程施工中,前道工序完工後進行下道工序前的交驗,作為分項工程工序質量控制的保證資料。

(2)工序內容欄填寫時應詳細說明工序內容。表中應寫明檢查結果。同時附上相關的檢測資料。

(3)監理在收到工序交驗表後在監理檢驗情況與意見欄內填上檢查結果,視檢查情況提出處理意見,並確認能否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監表9 工作指令

(1)此表由各級監理工程師填寫下達給承包人,承包人收件後籤認。

(2)監理填表時應註明工作指令的理由,是否經過檢驗或質量評定,評定或檢驗的結果及存在的缺陷和問題等。

監表10 工地會議紀要

(1)工地會議一般每月定期召開,由駐地監理工程師主持,各方主要人員參加。

(2)會議紀要正式文本作為本表附件。

(3)承包人和監理工程師在紀要正式文本印製籤認後發出。

(4)工地會議紀要須抄送上級監理部門及業主。

監表11 中間交工證書

(1)此表指在分項、分部或單位工程完工後的交工證書。

(2)本表上半部分由承包人填寫上報監理。

(3)監理工程師在收到申請交驗單後,組織對已完工程進行檢驗,包括各種資料,並提出檢驗結果評定;並進行籤認。

(4)本表下半部分分別由監理工程師填寫完畢後,返回承包人,承包人簽收。

(5)未經中間交工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工。

監表12 分包申請報告單

(1)承包人按表中內容填寫,並按要求附上附件逐級上報。

(2)各級監理工程師經過對分包人審查簽署意見後,報業主審批。

監表13 工程暫時停工指令

(1)本表為監理工程師向承包人發出的工作指令,由監理工程師填寫,承包人收件後籤認。

(2)此表由駐地監理組長簽發。

監表14 復工指令

(1)本表為監理工程師向承包人發出的工作指令,承包人收件後籤認。

(2)哪一級監理簽發的停工指令,一般由該級監理簽發復工指令。

監表15 工程質量事故報告單

(1)當某項工程在施工期間(包括缺陷責任期內)出現了技術規範所不允許的斷層、裂縫、傾斜、倒塌、沉降、強度不足、鋼筋未按設計配置或主筋配置較少等情況時,承包人在發生工程質量事故後應儘快提出質量事故檢驗報告並報告監理工程師和業主。

(2)駐地監理工程師收到報告後對質量事故現場組織人員進行審查、分析、測試或驗算並按表列內容進行填寫。

(3)根據事故的劃分,各級監理根據權限範圍進行審查、修正,並指令該項工程暫停或繼續施工。

監表16 工程交工證書

(1)指合同段交工。

(2)總監理工程師簽發工程交工證書。

(3)交工證書各方代表簽字後留存。

監表17 工程缺陷責任期終止證書

(1)成立缺陷責任期工作檢查小組,檢查人(單位)由業主、監理、承包商和有關部門人員組成。

(2)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發本證書、證書中包括:①獲得證書的工程範圍;②審查缺陷責任期工作的單位;③工程交工日期和合同缺陷責任期終止日期;④各方代表簽字。

二、路基、橋涵用施工原始記錄表填寫通用說明

1.表頭部分的填寫

(1)工程名稱及工程項目名稱:應填寫承擔的施工工程項目的名稱及合同段號。

2.表中主體部分填寫,應按實際檢測結果如實填寫,實測值欄內不能填偏差,檢測表中混凝土及砂漿強度的合格評定應按JTJ071-94、附錄D及附錄E規定的數理統計方法進行。

3.備註或說明欄內,應如實填寫施工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其處理意見,並註明處理結果。簽名應齊備,不能代簽,否則結果無效。

三、路基、橋涵用試驗表填寫通用說明

1.所有試驗表式適用於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及政府監督部門對施工過程中所用原材料、混合料和成品或半成品檢測試驗時用。

2.試表分試驗記錄表、報告單和彙總表三類。

3.表中表頭部分均列有采用的試驗規程一欄。為了符合精度上的要求,凡採用計量器具的試驗項目,均列有試驗環境和主要儀器。試驗環境指檢測試驗時的溫度和溼度;主要儀器是指採用的計量器具或主要專用儀器的名稱及型號。在記錄中,試驗者、校核者、技術負責人必須由本人簽名,不允許代簽。

4.報告單及彙總表中都留有監理工程師簽署意見欄,監理工程師對進場原材料、標準試驗等應按規定的批量和頻率進行抽樣試驗和平行試驗後簽署意見。

5.路基和路面的壓實度、彎沉值;水泥混凝土抗壓和抗折強度、半剛性材料強度,應按分項工程為單元進行數理統計與評定。

6.為切合實際,滿足施工檢測需要,對個別常規試驗增加了其它試驗方法的表試(均符合試驗規程的要求)。對於非常規試驗的項目未設計專用表式,必要時可用試驗報告單代替。

7.為把好原材料品質性能的綜合檢驗,對水泥混凝土用粗、細集料等檢測將各項檢測數據集中記錄在一張表中(對項目較多的集中於2~3張表中)。而對於施工過程中常檢的試驗項目且用量較多的設有單項表式。如:集料篩分試驗記錄、含泥量試驗記錄等。

8.各種表式填表要求:

① 表頭部分的填寫:

工程名稱:指工程項目名稱和單位工程名稱。

試樣編號:指對試樣進行分類編號。

試樣地點:指取樣具體位置。

擬定用途:指用於何工程地段、結構層次和工程部位。

試驗單位:指試驗者所屬單位。

試樣說明:指試樣的類型及特徵。

試驗規程:指採用國家和交通部、冶金部頒佈的現行試驗規程的代號。

試驗環境:指試驗場所的溫度和溼度。

主要儀器:指使用計量器具或專用試驗儀器的名稱及型號。

試驗者:填試驗者本人姓名,不得代簽。

校核者:填校核者本人姓名,若試驗者與校核者是同一人,無第二者,則試驗結果無效。

試驗日期:試驗當天日期。

②表中主體部分的填寫:

(1) 應將試驗數據如實填在規定的格內或欄內。其中各項試驗結果的計算及數據

應符合有效數字的規定,測定結果應符合試驗規程規定的精度或允許差的要求。採用的計量單位要與表中規定的保持一致,不得隨意採用。

(2)如填寫有誤,不得塗改,應在原數據上劃一槓,在旁邊將正確數據填上。

(3)試驗結果欄是綜合上述檢測數據,用簡煉的語言將試驗結果與施工技術規範或試驗規程相比較後得出合格或能否使用的結論。

(4)附註或備註欄在必要時填寫與試驗有關或須進一步說明情況的事由。

(5)監理工程師意見欄要求對檢驗結果準確地說明結論意見。

四、路基、橋涵用質評表填寫通用說明

施工質評表是公路建設項目及其所屬單位、分部、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標準表式。表式中分項、分部、單位工程的實得分(加權平均分等)精度是小數點後保留2位數。工程交工驗收前,施工單位、監理工程師、公路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對工程質量的檢驗評定一律用該類表式。

1.關於分項工程質評表總述

(1)為公路建設項目中各單位工程中的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的通用表式(路用房屋單位工程除外)。

(2)表中基本要求檢查結果欄,應按質評標準中各分項工程的基本要求內容填寫其檢查結果,文字敘述力求明確、簡煉。

(3)各分項工程中的檢查項目的檢驗方法和數量,按質評標準中相應的規定執行,路基的檢測方法執行交通部JTJ059-95《公路路基路面現場測試規程》,質評標準中規定的檢測頻率是必須做到最低限度的要求。

(4)分項工程的外觀鑑定欄,要求按質評標準中相應的分項工程鑑定的內容檢查後準確敘述,缺陷與不足及問題力求定量敘述。

(5)質量保證資料,按材料、施檢、質評三類資料敘述其檢查結果,資料缺陷、不全或失實內容等應具體敘述,以便按規定扣資料分。(詳情見《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

(6)一些分項工程檢查項目的實測值因欄內篇幅所限,檢測的全部數據填不下時,此欄可只填檢測總點數與主定結果,其實測數據結果的彙總表作為質評附件。

(7)所有表格的內容填寫內容具體可參照《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規定》以及本書中相關的補充說明。

2.《分部工程質量評定表》

(1)單位工程中的各分部工程,每一個分部工程按此表內容進行填寫,其檢評結果不論其所包括的分項工程個數的多少。

(2)分項工程名稱與部位應填寫準確規範。

(3)評定意見欄填符合設計文件及技術規範質評標準要求的程度。

3.《單位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1)適用於公路建設項目中除路用房屋單位工程之外的所有單位工程。

(2)用單位工程質評表,分部工程欄只填其名稱,質量評定欄只填結論欄的加權平均分和質量等級。

(3)分部工程的優良率計算,以分部工程質評表統計的個數為基數計算。

(4)評定意見欄為簡要的文字敘述,即內在質量、幾何尺寸、觀質量三方面的總體概括。

質量等級欄一般填不合格、合格、優良字樣。

五、路線用表填寫說明

路線—01 導線點測量記錄

(1)該表為高速、一級公路、大橋、隧道等用座標放樣或用導線點網控制的工程使用。採用座標放樣或用導線點網控制的工程使用。不採用座標放樣的工程,不填此表。

(2)在施工放樣前,施工單位應到施工現場全線複測設計圖所提供的導線點座標。檢查無誤後方可進行施工放樣,否則應查明原因,對有問題的導線點應重新設定。

(3)測定儀器採用全站儀或紅外儀。

(4)項目名稱應填寫齊全。如:* * * 工程。

(5)測量範圍為複測的起訖樁號。

(6)實測距離為兩導線點間的距離,實測夾角為相鄰兩導線間的夾角。

六、路基用表填寫說明

路基—01 施工增設水準點記錄表

(1)水準點增設採用一組水平儀往返測量,或兩組水平儀單向測量,閉合差應符合相應公路等級的水準測量要求。

(2)L──為引用水準點至設定水準點間距離;n──為測站數。

(3)路基—03為該表的附件。

(4)水準點的埋設應安全牢固,不受施工干擾。

路基—03 高程測量記錄

(1)該表適應於各級公路的路基、路面、橋涵構造物的高程檢測記錄作為分項工程附件資料。

(2)採用碳素筆填寫,按內容要求逐項認真填寫。

(3)本行寫錯劃掉,在下行重新填寫,不得在本行改寫。

(4)備註欄填寫偏差值。

路基—03、路基—05、路基—12分別為路基中線平面位置、寬度,邊坡檢測記錄表。

該表適應於路基、路面各層次寬度、中線平面位置偏差、路基邊坡檢測記錄。

(1)樁號為檢測點或斷面的路線位置。

(2)1/2寬為實測全寬度的1/2。

路基—04 土方路基分層填築鬆鋪厚度檢查表

(1)本表適應於不同等級公路不同土質分層填築厚度檢查用表。

(2)控制路基分層填築厚度,保證路基各層壓實度。

(3)檢測層次為距原地面算起的層次,每層次每100米抽檢5個斷面。每個斷面抽檢3個點。

(4)起訖樁號為檢查段落起訖點。

(5)地點樁號為檢查點樁號。

路基—06 路基寬度、高程、橫坡、中線偏位檢測斷面位置隨機選取計算表。同時也用於路基現場測試位置的選定。

(1)隨機取樣選點方法是按數理統計原理在路基施工現場檢測時決定測定區間、測定斷面、測點位置的方法。

(2)適用於公路路基各層次及各種現場測定時,為獲得代表性試驗數據需決定測定區間、測定斷面、測定位置時使用。

(3)填寫舉例詳見《公路路基路面現場測試規程》第134、135頁。

路基—07 土方分層壓實度檢驗簽證表

(1)用於路基每個作業施工地段的各層次,將與離路基頂面同距離層次中的實測幹密度、標準幹密度和壓實度值按檢驗位置樁號,沿路線前進方向由小到大逐個填入此表。

(2)進行評定計算合格後,呈報監理工程師籤認。

路基—09 填前場地清理施工原始記錄

(1)本表適用於原地面的清理填前的場地清理。

(2)所有清淤圍堰應有圖示進行表示,所有尺寸應精確至cm。

路基—10 路基橫坡記錄表

該表適應於對路基路面各層次橫坡度進行檢測記錄。檢測路基各層次橫坡度時應按表中要求內容填寫清楚。

(1)樁號為檢測斷面之樁號。

(2)採用水準儀進行檢測,只讀取相對高程。

(3)路中:高速、一級公路有中央分隔帶的公路為中央分隔帶邊緣位置,無中央分隔帶時為路中心線。

(4)高差欄分路基頂面、路肩兩欄,路基頂面為其邊緣與路中高差,路肩為路基頂面邊緣與路基邊緣高差。

路基—11 路基平整度檢測記錄

(1)該表適應於路基平整度檢測,採用三米直尺檢測記錄。

(2)起訖樁號為檢測段落起訖點。

(3)檢測時按要求頻率進行檢測。

路基—13 回彈彎沉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用於測定路基的回彈彎沉,目的是評定其整體承載能力。

(2)雙車道每一評定段(不超過1KM)測點數少於80個點不得進行統計評定。

(3)初始讀數為汽車起步時百分表的最大讀數,終讀數為汽車開走後百分表指針回落到某一靜止位置的讀數。

(4)本試驗檢測時監理應旁站,並在附註欄內籤認。

路基—14 回彈彎沉檢查結果報告

(1)路段起訖樁號與路基分項工程評定單元的起訖樁號相同。是路基一個分項工程評定的附件資料。

(2)處理意見欄指對捨棄的彎沉值過大的點的局部處理。

路基—15 試驗委託單

(1)此表用於施工單位必須具有一定的資質等級,此表委託單位應一式兩式填寫,試驗單位一份,另一份裝入技術資料歸檔。

路基—17 “顆粒分析試驗記錄”(篩分法)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對粒徑大於0.074mm的土進行分析試驗,其目的是:劃分土類,鑑定土的工程性質。

(2)小於2mm土質量:指經粗篩分析2mm篩孔以下的土質量。

(3)試驗結果:此欄應說明土樣篩後總質量與篩前總質量之差值是否超過1%的要求,試驗是否有效,並進行土的鑑別分類。

路基—18 “粒徑分配曲線”

(1)適用範圍和目的:此表用於粗粒土,目的是在粒徑分佈曲線上找出土粒分佈範圍和分佈形狀(即不均勻係數和曲率係數),藉以判斷土的級配情況。

(2)此表中的“試樣編號”應與橋涵—01中的“試樣編號”相一致。

(3)試驗結果:在繪製的粒徑分配曲線上找出通過率分別為10%、30%和60%的粒徑(mm),填入試驗結果中,分析土的級配情況,確定土的工程名稱或代號。

路基—19 易溶鹽總量試驗記錄(質量法)

(1)適用範圍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各類土,在施工前和施工中對土質有疑議時必須進行此試驗,目的是檢測土中易溶鹽的性質和含量。

(2)試驗中各稱量數值應精確到0.0001克,並應進行平行試驗。

(3)全鹽量為兩次平行的平均值,精確到0.001%。

(4)附註欄應註明土的全鹽量的多少及土的鑑別分類和代號。

路基—20 有機質含量試驗記錄(重鉻酸鉀容量法)

(1)適用範圍和目的:本試驗用於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對有機質含量不超過15%的土質有疑異時進行,目的在於瞭解土中有機質的含量,確定土的工程性質。

(2)試驗須進行平行試驗,取平均值即為土的有機質含量。

(3)“滴定前讀數”、“滴定後讀數”、滴定消耗均精確到0.01毫升。

(4)因該試驗計量要求精確,溫度要求嚴格,試驗允許平行差小(見JTJ051—93附錄D),故附註欄填寫時應註明試驗中各時期的石臘油鍋的溫度、試驗結果及標準要求,有機質土的名稱和代號,可否使用等。

路基—21 硫酸根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適用於施工前和施工中有疑異的各類土,目的是檢測土中硫酸根的含量。

(2)“質量法”中各質量欄均為1/10000的分析天平稱量,精確到0.0001克,硫酸根含量的計算精確到0.001%。

(3)試驗平行差應符合附錄C表2的要求。

(4)附註欄應填寫土的分類名稱、代號及硫酸根含量、標準要求、使用情況。

路基—22 碳酸根、碳酸氫根、氯根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適用範圍同試表05,目的是測定土中的碳酸根、碳酸氫根和氯根的含量,從而確定土的性質。

(2)必須進行平行試驗,氯根含量的試驗有兩種方法,選定試驗方法後,應將標準液的名稱填入“( )標準液的濃度”括號內。

(3)附註欄應分別填寫試驗所得的各酸根的含量,並註明土類別名稱和代號。

路基—23 易溶鹽試驗報告

(1)將試表9、10中的試驗結果匯入此表,通過計算判斷土中含鹽的性質和程度。

(2)附註欄應分析此鹽漬土的類別、代號、可否使用、可能產生的影響等。

(3)工程名稱欄必須註明區段。

路基—25 擊實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目的在於確定土的最佳含水量及最大幹密度。

(2)“> mm顆粒含量”應填寫38或25。

(3)含水量計算精確到0.1%,幹密度的計算精確到0.01(克/立方厘米)。

(4)如進行水穩層試樣擊實,應在試樣說明欄內註明水泥劑。

(5)試驗結果及說明:繪製的含水量和幹密度關係曲線必須有峰值點,否則應進行補點或重新試驗,必要時適當加以文字說明指出試驗所得的最佳含水量和最大幹密度。

路基—26 試表09“最大幹密度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測量0.074mm以下的幹顆粒質量百分數不大於15%的無粘性自由排水的粗粒土和巨粒土的最大幹密度。

(2)試驗方法為乾土法或爆炸土法,試驗次數為二次平行試驗,其平均值精確到0.01(克/立方厘米)即為最大幹密度。

(3)附註欄,應對試樣的外觀和試驗過程的反常現象(如試樣損失、分離情況)加以描述,並註明試筒尺寸和使用方法。

路基—27 液限塑限聯合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目的:本試驗用於粒徑不大於0.5mm有機質含量不大於試樣總量5%的土,其目的是測定土的液限和塑限,計算塑性指數,為劃分土類,確定土的工程性質提供依據。

(2)含水量:此欄目中除“個別值”和平均值“精確到0.1%外,其餘均精確到0.01克。

(3)試驗結果:本欄目應明確指出液限、塑限、塑性指數各是多少,並註明土的類別和代號。

路基—28 “標準密度試驗結果彙總表”

(1)將一個分部工程的所有擊實試驗結果彙總於此表,試樣編號、材料名稱、取樣位置、代表地段和層次必須與路基—25中相符。

(2)在附註欄中對特殊地段的特殊土質加以必要的說明。

路基—29 量砂密度校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用於測定粒徑為0.25~0.5mm清洗乾燥的均勻砂的密度,其目的是獲取量砂的標準密度,藉以測定壓實度。

(2) 試驗中質量的秤量應精確到1g。

(3) 量砂密度取三個單值的平均值,精確到0.01g/cm3

(4)附註欄應註明量砂的粒徑範圍和量砂密度。並呈報監理簽證。

路基—30 “壓實度檢查記錄(環刀法)”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用於公路工程施工中現場測定細粒土土基及細粒土的無機結合料路面基層的壓實度。

(2)每個取樣位置必須進行平行試驗,取其算術平均值,平行差不得大於0.03g/cm3

(3)其它同路基—25。

路基—31 “壓實度檢測記錄(灌砂法)”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適用於在現場測定基層(或底基層)、砂石路面及路基土的各種材料壓實層的密度和壓實度,也用於瀝青表處治、瀝青貫入式路面層的密度和壓實度檢測。目的是檢驗和控制路基路面各層次的壓實程度。

(2)取樣位置應填寫隨機取樣計算表中的“縱向樁號和離路中心線的位置,如K100+065.5左1.2m”。

(3)試樣編號應與“隨機取樣計算表”中編號一致。

(4)取樣深度應與使用的灌砂筒直徑大致成1:1的關係。

(5)試樣溼密度精確到0.001g/cm3,幹密度精確到0.01g/cm3。含水量、壓實度的計算精確到0.1%。

(6)試驗層次欄應註明距路基頂面的距離。

路基—32 壓實度檢查記錄(核子儀法)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方法用於施工現場測定均勻的細粒土的路基或路面材料的密度和含水量,並計算壓實度。(此方法不宜用作仲裁試驗或評定驗收的依據)。

路基—33 含水量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公路工程集料含水量測定。

(2)各質量欄稱量至0.01克,含水量計算均精確到0.1%。

(3)附註欄應填明試驗的平行差,允許平行差和含水量。

路基—34 水泥和石灰劑量試驗表

(1)主要為施工過程中工地快速測定水泥或石灰劑量用,也用在施工以前繪製水泥劑量與EDTA耗量的標準曲線時,用於工地試驗室和中心實驗室。

(2)取樣位置應填入現場隨機選定的具體位置,即樁的縱橫向距離。

(3)測試結果要求準確至0.1%。

七、橋涵用表填寫說明

橋涵—03 水泥混凝土抗折強度試驗記錄

(1)此表為水泥混凝土路面配合比設計時和施工過程中水泥混凝土抗折強度試驗表式,適用於各級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0.1MPa。

(3)試驗記錄按試驗日期排序。

(4)砼抗折試驗必須有兩人以上進行,否則試驗結果無效,若監理工程旁站試驗過程,應在附註欄內籤認。

橋涵—04 焊接鋼筋試驗記錄

(1)此表用於檢驗電焊工技術操作水平及能否上崗,也用於對鋼材試樣焊接質量檢驗,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對焊接質量進行評述,並判定是否符合規定要求。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和橋涵—07相同。

橋涵—05 水泥物理力學性能試驗報告

(1)此表是對水泥技術性能檢驗後而出的報告單,有橋涵—05彙總而來。

(2)國家規定標準一欄應填寫國家最新頒佈的水泥檢驗標準。

(3)結果評定一欄應根據檢測結果確定該批水泥或樣品是否符合檢驗標準,能否使用。

橋涵—06 水泥物理力學性能試驗記錄

(1)此表用於水泥進場時按批量抽樣進行其性能檢驗,也用於施工過程中超過出廠日期三個月的水泥性能檢驗,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表中試驗日期指水泥各項性能檢驗的起止日期,水泥膠砂強度製作時間和強度試驗時間應填寫月、日、時。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水泥的細度和標準稠度用水量準確至0.1%;抗折強度準確至0.1MPa;抗壓強度準確至0.1MPa。

橋涵—07 鋼筋拉力及彎曲試驗記錄

(1)此表用於對進廠鋼材使用前按批量抽樣檢驗其性能是否合格、能否使用的記錄。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鋼材的取樣方法和數量應嚴格按試驗規程執行。在附註欄內填寫各項技術指標的規定值或允許範圍,並根據實測值確定該材料是否合格。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當屈服點和抗壓強度在200~1000MPa範圍時,準確至5MPa;當屈服點和抗拉強度大於100MPa時,準確至10MPa。

伸長率:當標距>10%時,準確至1%。

橋涵—08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一)

(1)為水泥混凝土用某種細集料料場代表試樣進行品質檢驗記錄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

橋涵—09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二)

(1)為水泥混凝土用某種細集料場代表試樣進行品質檢驗記錄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堆積密度準確至10Kg/m3;表現密度準確至10Kg/m3;空隙率準確至1%;雲母含量和輕物質含量準確至0.1%;SO3含量準確至0.01%;堅固

性準確至1%。

橋涵—10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試驗報告

(1)此表為水泥混凝土用細集料料場的代表試樣各項技術指標檢驗後出的報告單,由橋涵—08、橋涵—09依次彙總而來。

(2)表中“質量標準”應符合施工技術規範或設計要求。

(3)“結果評定”欄應根據以上結果來確定材料是否合格。

橋涵—11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一)

(1)為水泥混凝土用某種粗集料料場代表試樣進行品質檢驗記錄者,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壓碎值和針片狀顆粒含量準確至0.1%;堅固性準確至1.0%。

橋涵—12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二)

(1)為水泥混凝土用某種粗集料料場代表試樣進行品質檢驗記錄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

橋涵—13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三)

(1)為水泥混凝土用某種粗集料料場代表試樣進行品質檢驗記錄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堆積密度準確至10Kg/m3;表觀密度準確至10Kg/m3;空隙率準確至1%。

橋涵—14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試驗報告

(1)此表為水泥混凝土用粗集料料場的代表試樣各項技術指標檢驗後出的報告單,由橋涵—11、橋涵—12、橋涵—13依次彙總而來。

(2)表中“質量標準”應符合施工技術規範和設計要求。

(3)“結果評定”欄應根據以上結果來確定材料是否合格。

橋涵—15 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設計表

(1)此表為施工前對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設計時使用,適用於工地試驗室和中心試驗室。

(2)對水泥混凝土中所用各種原材料須經過檢驗合格後才能進行配比設計。橋涵—03、橋涵—05、橋涵—06、橋涵—10、橋涵—23等應作為此表的附件。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符合規定的精度。

橋涵—16 水泥混凝土配合比報告

(1)此表根據橋涵—15的試配結果進行填寫。

(2)實測砼抗壓(折)強度一欄應填入7天和28天的強度測定值,橋涵—15為此表的附件。

(3)結論一欄應對選定配合比和使用於工程項目的具體部位作出明確、簡煉的說明。

橋涵—17 石料(集料)的毛體積密度試驗記錄(靜水稱量法)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遇水崩解、易溶和幹縮溼脹性的鬆散石料外的所有石料。目的是測定石料在乾燥狀態下包括孔隙在內單位體積固體材料的質量。

(2)乾燥試樣質量稱量時精確到0.01g。

(3)吸水飽和試件的質量、吸水飽和試件在水中的質量均精確到0.01g。

(4)附件欄應註明石料(集料)的組成是否均勻,試驗結果,對於組成均勻的石料其密度為三個試件所測結果的平均值,否則應記錄最大值與最小值。

橋涵—18 石料抗壓強度試驗記錄

(1)為橋涵構造物砌體用於岩石的強度分級和巖性描述時用此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

(2)測算結果計算要求:試件尺寸精確至0.1mm;抗壓強度值精確至1MPa;極限荷載記錄以N為單位。

(3)如因設備條件限制達不到精度要求時應在試驗報告中註明。

(4)一組為六個試件,記錄中應增加一格。

橋涵—20 集料篩分試驗記錄

(1)為測定混凝土中所用碎石、卵石、天然砂或人工砂等集料的顆粒級配及粗細程度時的記錄表式,適用於各級試驗室。

(2)篩孔尺寸應根據該工程項目規範和設計要求選擇一套標準篩。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精確至0.1%。

(4)試驗結果欄應將每一篩孔的通過量與施工技術規範或設計要求的級配範圍對比後確定其是否合格。

橋涵—21 含泥量試驗記錄

(1)為施工過程中隨時對粗、細集料抽樣進行含泥量檢驗的常用表式, 適用於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

(3)橋涵—17、橋涵—18、橋涵—19、橋涵—21為施工中常規檢驗項目。

橋涵—22 粗集料針片狀顆粒含量試驗記錄(規準儀法)

(1)為施工過程中隨時對粗集料抽樣進行鍼片狀顆粒含量檢驗的常用表式,適用於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

橋涵—24 集料壓碎值試驗記錄

(1)為施工過程中隨時對粗、細集料抽樣進行壓碎值檢驗的常用表式,適用於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

橋涵—25 混凝土、砂漿施工配料通知單

(1)本表是澆築混凝土構造物及砂漿砌體施工時的現場配料通知單。

(2)本表應根據進場材料砂石中含水量及砂中含石量的情況填寫該表,本表填寫一式兩式,一份存檔一份交現場施工計量人員。

橋涵—26 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試驗記錄

(1)此表主要用於對水泥混凝土結構物施工過程中砼拌合物和易性檢驗的常用表,適用於工地記錄室。

(2)坍落度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5mm。

(3)此表為分項工程的試驗資料。

橋涵—27 水泥混凝土(砂漿)抗壓強度試驗記錄

(1)此表為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設計時和施工過程中混凝土(砂漿)抗壓強度試驗常用表式,適用於各級試驗室。

(2)抗壓強度測定值按JTJ053—94《公路工程水泥混凝土試驗規程》中T0571—94計算。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MPa。

(4)試件抗壓強度記錄要求:

大中橋樑上部結構以孔為單位;下部結構以墩臺為單位;小橋、涵洞以每座(道)為單位。小橋、涵洞蓋板及小型構件的預製按試驗日期順序記錄。

(5)砼抗壓試驗必須有兩人以上進行,否則試驗結果無效,對承包人自檢的抗壓試驗監理工程師必須旁站試驗過程,並在附註欄內籤認。

橋涵—28 水泥混凝土抗壓強度彙總評定表

(1)此表由橋涵—27彙總而來,應按一個分項工程為單位進行彙總評定。評定方法按照JTJ071—94《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附錄D執行。

(2)此表應作為質評的附件。

(3)大中橋樑上部結構以孔為單位;下部結構以墩臺為單位;小橋、涵洞以每座(道)為單位;擋土牆按設計道或處為單位進行評定。

(4)此表應作為質評表的附件。

橋涵—29 金屬洛氏硬度試驗記錄

(1)此表為預應力砼錨具進場時和施工中對其硬度檢驗用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HRC。

橋涵—30 回彈法測試混凝土強度記錄

橋涵—31 回彈法測試結構或構件混凝土強度計算表

(1)此兩張表用於對混凝土強度有懷疑或在工程質量驗收時驗證砼強度用,主要用於監理和質量監督部門進行砼質量驗證時使用。

(2)橋涵—30為現場測試記錄,橋涵—31用於所測數據的計算和處理。

(3)測試前回彈儀需經計量部門標定合格後使用。

橋涵—32 明挖基礎檢測記錄表

(1)本表適用於橋涵、擋土牆及其它結構物一個明挖基礎的幾何尺寸檢查,本表為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附件資料。

(2)填表時應注意如實記述水文地質情況,說明能否滿足設計對地基的要求等。

(3)標高檢測:橋涵基礎應檢測四個角及中心處的標高,擋牆及導流壩每二十米檢測三點,且不少於三點。

(4)軸線平面示意圖按橋涵—37圖示填寫。

(5)施工單位自檢合格後,監理工程師應進行檢測,並在工序交驗表中籤署意見。

橋涵—35 混凝土施工記錄

(1)本表為水泥混凝土澆築時的施工記錄,由承包人填寫。

(2)對於一個工作班完成的同一配合比若干小型構件每工班填寫一張,其餘構件每構件填寫一張。

(3)試件組數應嚴格按照JTJ071—94附錄D要求製取和編號。

橋涵—36 漿砌片塊石原始記錄

(1)本表用於涵洞、擋土牆、護坡、導流壩、錐坡等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的幾何尺寸檢查,作為工序交驗及分項評定的資料之一。

(2)序號6、7、8可視具體工程項目按JTJ071—94的填寫檢查項目。

(3)備註欄內填寫斷面位置等有關需說明的問題。

橋涵—37 橋涵及構造物軸線放樣記錄表

(1)本表為小橋涵及其它構造物(擋土牆、截水壩、護坡等)開工前及基坑開挖完成後的軸線放樣和基礎澆築後的放樣檢查記錄。

(2)小橋涵及其他結構物開工前放樣僅填序號3、4、5、6項內容,基坑開挖完成後軸線放樣及基礎澆築後的放樣檢查填序號1、2、3、4、5、6項的內容。

(3)示意圖中標明橋涵軸線樁樁位及其護樁樁位,以及其它構造物軸線控制樁樁位及護樁樁位。

(4)表中軸線偏位是指對於所放軸線進行檢查的結果,中心樁地面高程指開挖前原地面標高,對於導流壩、擋土牆等應每20米測量二點。

(5)合格率指基礎澆築完成後的檢查結果。

橋涵—39 鑽孔記錄表(衝擊鑽進)

(1)本表為鑽孔施工記錄,施工中不用衝擊鑽機成孔時則衝程、衝擊次數欄不填。

(2)本表每工作班填寫一張。

(3)備註欄內應註明鑽孔過程中有無故障發生。

橋涵—40 鑽孔樁終孔後灌注混凝土前檢查記錄

(1)本表用於鑽孔樁終孔後灌注混凝土前的檢查,它與水下混凝土灌注記錄及鑽孔樁成品檢查表一起作為鑽孔灌注樁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依據。

(2)終孔孔底標高是指鑽機鑽至孔底量測定的實際標高、灌注前孔底標高指鋼筋籠放入孔中後量測的孔底標高。標高測量以護筒頂標高為基準。

(3)鑽孔過程中出現的如塌孔、卡鑽、孔身偏斜等問題,均應在鑽孔中出現的問題及處理欄內如實填寫,並註明處理方法及處理結果,同時還應說明清孔方法及結果。

橋涵—41 水下混凝土灌注記錄

(1)本表為水下混凝土灌注時的記錄,為鑽孔灌注樁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附件資料。

(2)護筒頂面可做為測量深度的基準面。

(3)灌注前孔底標高指水下混凝土灌入前測量孔深後計算的標高。

(4)灌注中要事記欄內應詳細說明有無出現鋼筋籠上浮、卡管、斷樁等事故,以及出現問題的處理措施及結果。

(5)監理應旁站,並在灌注中要事記欄內簽署意見。

橋涵—43 支座安裝檢查記錄表

(1)本表為大中小橋樑每孔的安裝檢查記錄,它作為樑板安裝分項工程評定的資料之一。

(2)支座中心偏位應檢查順橋及橫橋向兩個方向。

(3)每塊樑板頂面縱向高程在兩端及中間各測一點。

橋涵—44 張拉設備校驗記錄

(1)本表用於先張法、後張法預應力筋張拉設備的校驗。

(2)千斤頂與油壓表應配套編號校驗使用,以確定張拉力與壓力錶讀數之間的關係曲線,宜採用實驗機法。

(3)使用6個月或200次以上以及在使用過程中出現不正常情況應重新校驗。

(4)校驗時應特別注意:分級記錄實驗機噸位和對應的油壓表讀數,重複三次取壓力錶讀數的平均值,作為某一鑑定噸位。

橋涵—47 後張預應力管道檢查

(1)本表用於後張法預應力鋼絲束、鋼絞線管道座標位置的檢查,作為後張法預應力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資料之一,每塊樑(板)填寫一張。

(2)檢查頻率及方法應符合JTJ071—94的要求。

(3)管道間距應測量淨間距。

橋涵—48 後張預應力鋼筋(絲)張拉記錄表

(1)本表適用於鋼絲束、鋼絞線採用夾片式錨具、或錐錨式錨具的後張法預應力張拉記錄,作為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資料之一。

(2)張拉前應對張拉設備進行校驗。

(3)張拉伸長率=(理論伸長值-實際伸長值)/理論伸長值。

(4)說明欄內說明張拉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處理結果,監理旁站後在備註欄內簽署意見。

橋涵—49 預應力孔道壓漿記錄

(1)本表為後張法預應力樑孔道壓漿時的記錄,每塊樑(板)填寫一張。

(2)每一工作班應制取不少於3組的水泥資料試件。

(3)監理旁站後在備註欄內簽署意見。

橋涵—51 橋臺後回填檢查表

(1)本表用於橋涵一個臺揹回填土的檢驗與籤認。

(2)回填層次是從原地面算起編號,並註明各層距路基面的距離。

(3)表中數據壓實度等從路基—30、路基—31、路基—32得來。

(4)監理員每層旁站監理後對壓實度抽檢核認,待臺揹回填完成後由專業監理工程師籤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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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常用支付表

支表—1 工程進度表

支表—2 中期支付證書

支表—3 清單支付報表

支表—4 工程變更一覽表

支表—5 單價變更一覽表

支表—6 永久性工程材料到達現場計量表

支表—7 扣回材料設備預付款一覽表

支表—8 扣回動員預付款一覽表

支表—9 中間計量表

支表—10 中間支付彙總表

施工監理表

監1—1 施工圖審查申報表

監1—2 進場材料申報表

監2 施工放樣報驗單

監3 工程變更令

監4 工程變更申報表

監5 分部(項)工程開工通知

監6 分部(項)工程開工申報表

監7 承包人每週工作計劃

監8 檢驗申請批覆單

監9 工作指令

監10 工地會議紀要

監11 中間交工證書

監12 分包申請報告單

監13 工程暫時停工指令

監14 復工指令

監16 工程交工證書

監17 工程缺陷責任期終止證書

監18 每日施工活動報表

監19 施工技術方案報審表

監20 監理日報

工程師月度報告

報1 合同執行概況表

報2 施工人員狀況表

報3 主要進場機械設備表

報4 承包商試驗儀器設備狀況表

報5 監理機構框圖

報6 為工程師提供的測量儀器狀態表

報7 氣象及施工活動報告

報8 施工測量形象進度圖

報9 工程進度概況表(1、2、3、4)

報10 承包商施工測量概況表

報11 施工試驗檢測概況表

報12 監理獨立測量概況表

報13 監理工程師獨立試驗概況表

報14 承包商混凝土、砂漿試驗件概況表

報15 工程事故一覽表

報16 工程延期/索贈一覽表

報17 工程變更彙總表

路線用表

路線—01 路線導線網、點測量(複測)報表

路線—02 路線水準點測量(複測)報表

交通工程設施用表

交通—01 交通標誌安裝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交通—02 標線噴塗與安裝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交通—03 視線誘導標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基用表

路基—01 路基、構造物、路面施工增加水準點測量報表

路基—02 路基、構造物、路面高程測量報表

路基—03 路基、路面中線平面位置檢測表

路基—04 路基填築鬆鋪厚度檢查表

路基—05 路基、路面寬度檢測表

路基—06 路基、路面隨機取樣位置計算表

路基—07 土方分層壓實度檢驗簽證表

路基—08 路基分層壓實度檢驗彙總表

路基—09 填前場地清理施工原始記錄

路基—10 路基、路面橫坡度檢測表

路基—11 路基、路面平整度檢測表

路基—12 路基邊坡坡度檢測表

路基—13 路基、路面回彈彎沉檢測表

路基—14 路基、路面回彈彎沉檢測結果報告

路基—15 路基、構造物、路面材料試驗委託單

路基—16 路線施工測量放線檢測表

路基—17 土的顆粒大小分析記錄

路基—18 路基、路面粒徑分配曲線表

路基—19 易溶鹽總量及鈣鎂離子測定試驗記錄

路基—20 路基、路面有機質含量試驗記錄

路基—21 路基、路面硫酸根試驗記錄

路基—22 碳酸根、碳酸氫根和氯根記錄

路基—23 路基、路面易溶鹽試驗報告

路基—24 路基材料試驗報告

路基—25 路基、構造物、路面擊實試驗記錄

路基—26 最大幹密度試驗記錄

路基—27 路基、路面液限、塑限聯合試驗記錄

路基—28 路基、路面標準密度試驗結果彙總報表

路基—29 路基、路面量砂密度檢驗報告

路基—30 路基、構造物壓實度檢測表(環刀法)

路基—31 路基、構造物、路面壓實度檢測一覽表(灌砂法)

路基—32 路基、路面壓實度檢測表(核子儀法)

路基—33 路基、構造物、路面含水量試驗記錄

路基—34—1 石灰化學成份(CaO+MgO)含量試驗記錄

路基—34—2 穩定土中石灰或水泥劑量測定試驗報告

路基—35 土方路基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路基—36 石方路基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路基—37 路基邊坡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基—38 鋪緣石鋪設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路基—39 路肩質量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路基—40 現場CBR值測定記錄

路面用表

路面—1 水泥混凝土面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2 瀝青混凝土面層和瀝青碎(礫)石面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3 瀝青貫入式面層(或土拌下貫式面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4 瀝青表面處治面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5 水泥土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6 水泥穩定粒料基層及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7 石灰土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8 石灰穩定粒料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9 石灰、粉煤灰土基層和底基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0 石灰、粉煤灰穩定粒料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1 級配碎(礫)石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2 填隙礫石(礦渣)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3 路槽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路面—14 路緣石鋪設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5 路肩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6 無側限抗壓強度試驗

路面—17 石灰未消解含量試驗

路面—18 間接抗壓強度試驗(劈裂試驗)

路面—19 瀝青物性試驗

路面—20 瀝青物性試驗

路面—21 瀝青物性試驗

路面—22 瀝青物性試驗

路面—23 瀝青粘附性試驗(水煮法)

路面—24 瀝青含蠟量試驗(蒸餾法)

路面—25 浮化瀝青試驗

路面—26 瀝青混凝土礦料組成試驗

路面—27 瀝青混和料馬歇爾試驗(蠟封法)

路面—28 瀝青混和料馬歇爾試驗(水中重法)

路面—29 瀝青混和料中最佳瀝青用量試驗

路面—30 瀝青混和料中瀝青用量選定圖

路面—31 瀝青混合料抽提試驗

路面—32 瀝青技術性能試驗彙總表

路面—33 瀝青技術性能試驗彙總表

路面—34 礦粉親水系數及含水量試驗

路面—35 路面結構層壓實度檢驗彙總評定表

路面—36 瀝青碎石路面密度試驗記錄表(蠟封法)

路面—37 瀝青碎石路面密度試驗記錄表(體積法)

路面—38 瀝青碎石路面密度試驗記錄表(表幹法)

路面—39 瀝青封面施工前下承層處理記錄

路面—40 路面厚度檢查表

路面—41 瀝青碎石施工前場地清掃記錄

橋涵用表

橋涵—01 泥漿比度、稠度和含砂試驗

橋涵—02 孔道壓漿水泥漿試驗記錄

橋涵—03 砼抗折強度實驗報告單

橋涵—04 鋼筋焊接試驗報告

橋涵—05 構造物、路面用水泥物理力學性能試驗報告

橋涵—06 路基、路面水泥物理力學性能試驗記錄

橋涵—07 鋼筋拉力及彎曲試驗報告橋涵—08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一)

橋涵—09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二)

橋涵—10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技術性能試驗報告

橋涵—11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一)

橋涵—12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二)

橋涵—13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三)

橋涵—14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報告

橋涵—15 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設計表

橋涵—16 水泥混凝土配合比報告

橋涵—17 集(石)料的毛體積密度試驗記錄

橋涵—18 石料抗壓強度試驗記錄

橋涵—19 石料試驗報告

橋涵—20 集料篩分檢測表

橋涵—21 集料含泥量檢測表

橋涵—22 構造物、路面粗集料針片狀顆粒含量檢測表(遊標卡尺)

橋涵—23 構造物、路面粗集料針片狀顆粒含量檢測表(規測儀)

橋涵—24 構造物、路面集料壓碎值檢測表

橋涵—25 混凝土、砂漿施工配合比通知單

橋涵—26 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試驗記錄

橋涵—27 水泥混凝土(砂漿)抗壓強度檢測表

橋涵—28 水泥混凝土(砂漿)抗壓強度彙總評定表

橋涵—29 金屬洛氏硬度試驗報告

橋涵—30 回彈法測試水泥砼結構或構件強度檢測表

橋涵—31 回彈法測試砼結構或構件強度計算表

橋涵—32 明挖基坑基礎檢查表

橋涵—33 模板、拱架及支架製作記錄

橋涵—34 –1 模板安裝檢查表

橋涵—34 –2 預製構件底座檢查表

橋涵—35 混凝土施工原始記錄表

橋涵—36 砌石施工原始記錄

橋涵—37 橋涵及構造物軸線放樣檢查

橋涵—38 倒虹吸壓水試驗原始記錄

橋涵—39 鑽孔灌注樁鑽孔原始記錄

橋涵—40 鑽孔樁灌注混凝土施工前檢查表

橋涵—41 水下混凝土灌注檢查表

橋涵—42 無破損檢測基樁報告表

橋涵—43 支座安裝檢查表

橋涵—44 張拉設備校驗表

橋涵—45 預應力鋼筋冷拉檢測表

橋涵—46 先張預應力鋼筋(絲)張拉檢測表

橋涵—47 後張預應力管道檢查

橋涵—48 後張預應力鋼筋(絲)張拉記錄

橋涵—49—1 預應力孔道壓漿檢測表橋涵—49—2 封端現場質量檢查表

橋涵—50 混凝土鑽芯取樣檢測表

橋涵—51 橋(涵)臺回填檢查表

橋涵—52 漿砌砌體和混凝土擋土牆分

橋涵—53 錐、護坡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4 幹砌片石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5 導流工程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6 橋樑總體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7 鑽孔灌注樁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8 樁或雙壁墩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9—1 頂推臺座、導樑安裝質量檢查表

橋涵—59—2 箱梁頂推質量檢查表

橋涵—60 挖孔樁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1 管道基礎及管節安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2 漿砌片石基礎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3 墩、臺身砌體現場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4 側牆砌砌體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5 鋼筋加工及安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6 鋼筋網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7 混凝土基礎分項工程質量檢評定表

橋涵—68 承臺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評定表

橋涵—69 混凝土護欄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0 墩、臺身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1 墩、臺帽或蓋樑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2 預製樑(板)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3 就地澆築樑(板)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4 小型預製件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5—1 鋼絲、鋼絞線先張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5—2 鋼線、鋼絞絲後張法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6 樑、板安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7 頂入法施工樑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8—1 懸臂澆築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8—2 懸臂樑拼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9 橋面鋪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0 人行道鋪設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1 欄杆安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2 護欄安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3 管涵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4 蓋板涵、箱涵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5 拱涵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6 倒虹吸管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分部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單位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7 構造物地基承載力檢測表

橋涵—88 振衝碎石樁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9 振衝碎石樁施工原始記錄

橋涵—90 伸縮縫安裝分項檢驗評定表

橋涵—91 挖孔樁灌注混凝土施工前檢查表

橋涵—92 挖孔灌注樁挖孔原始記錄

月施工進度計劃圖

施工總體進度圖

說明:1.對於路基與橋涵防護工程的共用表格,只在路基與橋涵、防護工程目錄中單獨列出,請直接使用。

2.對於目錄中未列出表格,而施工或監理、支付中,需要使用。由各單位參照有關規範文 件設計,報管理工程師審批,並送總監辦備案,或由總監辦設計,下文傳達。

3.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用於本目錄未列出的而工程實際發生的其它分項的評定

附 錄

關於部分表格的填表說明

一、 施工監理表

監表1 施工圖審查報表

(1)承包人應在開工前對圖紙進行審核,審核表應作為開工申請報告之附件,同時應作工程施工圖,做到一橋一涵一圖。

監表2 施工放樣報驗單

(1)此表由承包人填寫上報,經旁站(現場)監理員檢查認可後報監理組專業監理工程師或監理組長,由專業監理工程師或監理組長報復。

(2)附件包括有關測量表格和資料及放樣表格和有關資料。

(3)監理員意見和監理工程師結論欄應填寫是否符合技術規範、設計等的具體要求。

監表3 工程變更令

(1)任何工程的形式、質量、數量和內容上的變動,必經由監理工程師簽發工程變更令,並由監理工程師監督承包人實施。

(2)變更可以由監理工程師提出,亦可由業主或承包人提出。

(3)此表因篇幅有限,變更理由及詳細說明欄內一般只能填寫主要內容,因此需附件說明。

(4)工程變更令的簽發按《工程監理實施辦法》辦理。

監表5、監表6 工程分項開工申請、批覆單

(1)此表應為分項工程開工申請和批覆單,由承包人提交,監理旁站簽署意見後,由專業監理工程師籤認、監理組長批覆。

(2)表中附件包括:①施工所具備的條件②施工內容③詳細的施工方法和工作程序④包括機構組織和人員分工在內的材料設備、勞力的安排⑤質量保證措施⑥安全生產保證措施⑦計劃進度⑧臨時工程情況⑨環保措施⑩開工前的有關試驗完成和批覆情況。其中施工所具備的條件包括承包人提交的施工圖紙、施工方案、測量放樣、水準點等資料以及檢測設備是否齊備等內容。

(3)在審查了附表並全部合格後批准分部(分項)工程開工。

監表7 承包人每週工作計劃

(1)此表由承包人(提交)填寫相應內容,監理組應掌握承包人的每週工作計劃,以便安排監理工作;監理工程師意見欄內填寫同意與否或是否調整。

(2)監理組應對承包人的周工作計劃進行檢查,檢查內容包括:①承包人為完成周計劃中所列項目的各工種人員現場準備情況②施工所需機械和設備現場準備情況及完好率③主要材料進場及準備情況④施工所需的試驗完成情況或準備情況等。

(3)如若檢查中發現施工條件尚不成熟,則可建議承包商調整人員、設備、材料等或調整週工作計劃。

監理日報:

(1)此表由專業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填寫,監理組長檢查並簽名。

(2)此表為某一日監理人員對被監理內容及施工中出現的問題和處理情況的記錄,表中包括人、機械設備和材料及試驗在當日工地現場的情況記錄,以及各級監理工程師發出的各指令等。監理人員應妥善保管,可能成為將來解決糾紛的重要依據。

監表8 檢驗申請批覆單同工序檢驗單( 一式兩分)

(1)此表在分項工程人員到現場對其已完工作(程)進行檢驗,旁站監理員接此表後要對承包人提出的已完工作進行檢驗並籤評定意見後報監理組長,監理組長對“本項目可否繼續進行”給予肯定並簽字後,返還承包商,承包商(人)收到後再簽名(右下角)。

(3)表中質量證明包括:①施工原始記錄彙總資料②中間檢查記錄彙總記錄③隱蔽工程檢查記錄④試驗報告彙總資料⑤自檢資料等。

特別說明:

工序交驗表(即為監8表 檢驗申請批覆單)

(1)本表適用於公路建設項目中所有分項工程施工中,前道工序完工後進行下道工序前的交驗,作為分項工程工序質量控制的保證資料。

(2)工序內容欄填寫時應詳細說明工序內容。表中應寫明檢查結果。同時附上相關的檢測資料。

(3)監理在收到工序交驗表後在監理檢驗情況與意見欄內填上檢查結果,視檢查情況提出處理意見,並確認能否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監表9 工作指令

(1)此表由各級監理工程師填寫下達給承包人,承包人收件後籤認。

(2)監理填表時應註明工作指令的理由,是否經過檢驗或質量評定,評定或檢驗的結果及存在的缺陷和問題等。

監表10 工地會議紀要

(1)工地會議一般每月定期召開,由駐地監理工程師主持,各方主要人員參加。

(2)會議紀要正式文本作為本表附件。

(3)承包人和監理工程師在紀要正式文本印製籤認後發出。

(4)工地會議紀要須抄送上級監理部門及業主。

監表11 中間交工證書

(1)此表指在分項、分部或單位工程完工後的交工證書。

(2)本表上半部分由承包人填寫上報監理。

(3)監理工程師在收到申請交驗單後,組織對已完工程進行檢驗,包括各種資料,並提出檢驗結果評定;並進行籤認。

(4)本表下半部分分別由監理工程師填寫完畢後,返回承包人,承包人簽收。

(5)未經中間交工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工。

監表12 分包申請報告單

(1)承包人按表中內容填寫,並按要求附上附件逐級上報。

(2)各級監理工程師經過對分包人審查簽署意見後,報業主審批。

監表13 工程暫時停工指令

(1)本表為監理工程師向承包人發出的工作指令,由監理工程師填寫,承包人收件後籤認。

(2)此表由駐地監理組長簽發。

監表14 復工指令

(1)本表為監理工程師向承包人發出的工作指令,承包人收件後籤認。

(2)哪一級監理簽發的停工指令,一般由該級監理簽發復工指令。

監表15 工程質量事故報告單

(1)當某項工程在施工期間(包括缺陷責任期內)出現了技術規範所不允許的斷層、裂縫、傾斜、倒塌、沉降、強度不足、鋼筋未按設計配置或主筋配置較少等情況時,承包人在發生工程質量事故後應儘快提出質量事故檢驗報告並報告監理工程師和業主。

(2)駐地監理工程師收到報告後對質量事故現場組織人員進行審查、分析、測試或驗算並按表列內容進行填寫。

(3)根據事故的劃分,各級監理根據權限範圍進行審查、修正,並指令該項工程暫停或繼續施工。

監表16 工程交工證書

(1)指合同段交工。

(2)總監理工程師簽發工程交工證書。

(3)交工證書各方代表簽字後留存。

監表17 工程缺陷責任期終止證書

(1)成立缺陷責任期工作檢查小組,檢查人(單位)由業主、監理、承包商和有關部門人員組成。

(2)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發本證書、證書中包括:①獲得證書的工程範圍;②審查缺陷責任期工作的單位;③工程交工日期和合同缺陷責任期終止日期;④各方代表簽字。

二、路基、橋涵用施工原始記錄表填寫通用說明

1.表頭部分的填寫

(1)工程名稱及工程項目名稱:應填寫承擔的施工工程項目的名稱及合同段號。

2.表中主體部分填寫,應按實際檢測結果如實填寫,實測值欄內不能填偏差,檢測表中混凝土及砂漿強度的合格評定應按JTJ071-94、附錄D及附錄E規定的數理統計方法進行。

3.備註或說明欄內,應如實填寫施工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其處理意見,並註明處理結果。簽名應齊備,不能代簽,否則結果無效。

三、路基、橋涵用試驗表填寫通用說明

1.所有試驗表式適用於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及政府監督部門對施工過程中所用原材料、混合料和成品或半成品檢測試驗時用。

2.試表分試驗記錄表、報告單和彙總表三類。

3.表中表頭部分均列有采用的試驗規程一欄。為了符合精度上的要求,凡採用計量器具的試驗項目,均列有試驗環境和主要儀器。試驗環境指檢測試驗時的溫度和溼度;主要儀器是指採用的計量器具或主要專用儀器的名稱及型號。在記錄中,試驗者、校核者、技術負責人必須由本人簽名,不允許代簽。

4.報告單及彙總表中都留有監理工程師簽署意見欄,監理工程師對進場原材料、標準試驗等應按規定的批量和頻率進行抽樣試驗和平行試驗後簽署意見。

5.路基和路面的壓實度、彎沉值;水泥混凝土抗壓和抗折強度、半剛性材料強度,應按分項工程為單元進行數理統計與評定。

6.為切合實際,滿足施工檢測需要,對個別常規試驗增加了其它試驗方法的表試(均符合試驗規程的要求)。對於非常規試驗的項目未設計專用表式,必要時可用試驗報告單代替。

7.為把好原材料品質性能的綜合檢驗,對水泥混凝土用粗、細集料等檢測將各項檢測數據集中記錄在一張表中(對項目較多的集中於2~3張表中)。而對於施工過程中常檢的試驗項目且用量較多的設有單項表式。如:集料篩分試驗記錄、含泥量試驗記錄等。

8.各種表式填表要求:

① 表頭部分的填寫:

工程名稱:指工程項目名稱和單位工程名稱。

試樣編號:指對試樣進行分類編號。

試樣地點:指取樣具體位置。

擬定用途:指用於何工程地段、結構層次和工程部位。

試驗單位:指試驗者所屬單位。

試樣說明:指試樣的類型及特徵。

試驗規程:指採用國家和交通部、冶金部頒佈的現行試驗規程的代號。

試驗環境:指試驗場所的溫度和溼度。

主要儀器:指使用計量器具或專用試驗儀器的名稱及型號。

試驗者:填試驗者本人姓名,不得代簽。

校核者:填校核者本人姓名,若試驗者與校核者是同一人,無第二者,則試驗結果無效。

試驗日期:試驗當天日期。

②表中主體部分的填寫:

(1) 應將試驗數據如實填在規定的格內或欄內。其中各項試驗結果的計算及數據

應符合有效數字的規定,測定結果應符合試驗規程規定的精度或允許差的要求。採用的計量單位要與表中規定的保持一致,不得隨意採用。

(2)如填寫有誤,不得塗改,應在原數據上劃一槓,在旁邊將正確數據填上。

(3)試驗結果欄是綜合上述檢測數據,用簡煉的語言將試驗結果與施工技術規範或試驗規程相比較後得出合格或能否使用的結論。

(4)附註或備註欄在必要時填寫與試驗有關或須進一步說明情況的事由。

(5)監理工程師意見欄要求對檢驗結果準確地說明結論意見。

四、路基、橋涵用質評表填寫通用說明

施工質評表是公路建設項目及其所屬單位、分部、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標準表式。表式中分項、分部、單位工程的實得分(加權平均分等)精度是小數點後保留2位數。工程交工驗收前,施工單位、監理工程師、公路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對工程質量的檢驗評定一律用該類表式。

1.關於分項工程質評表總述

(1)為公路建設項目中各單位工程中的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的通用表式(路用房屋單位工程除外)。

(2)表中基本要求檢查結果欄,應按質評標準中各分項工程的基本要求內容填寫其檢查結果,文字敘述力求明確、簡煉。

(3)各分項工程中的檢查項目的檢驗方法和數量,按質評標準中相應的規定執行,路基的檢測方法執行交通部JTJ059-95《公路路基路面現場測試規程》,質評標準中規定的檢測頻率是必須做到最低限度的要求。

(4)分項工程的外觀鑑定欄,要求按質評標準中相應的分項工程鑑定的內容檢查後準確敘述,缺陷與不足及問題力求定量敘述。

(5)質量保證資料,按材料、施檢、質評三類資料敘述其檢查結果,資料缺陷、不全或失實內容等應具體敘述,以便按規定扣資料分。(詳情見《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

(6)一些分項工程檢查項目的實測值因欄內篇幅所限,檢測的全部數據填不下時,此欄可只填檢測總點數與主定結果,其實測數據結果的彙總表作為質評附件。

(7)所有表格的內容填寫內容具體可參照《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規定》以及本書中相關的補充說明。

2.《分部工程質量評定表》

(1)單位工程中的各分部工程,每一個分部工程按此表內容進行填寫,其檢評結果不論其所包括的分項工程個數的多少。

(2)分項工程名稱與部位應填寫準確規範。

(3)評定意見欄填符合設計文件及技術規範質評標準要求的程度。

3.《單位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1)適用於公路建設項目中除路用房屋單位工程之外的所有單位工程。

(2)用單位工程質評表,分部工程欄只填其名稱,質量評定欄只填結論欄的加權平均分和質量等級。

(3)分部工程的優良率計算,以分部工程質評表統計的個數為基數計算。

(4)評定意見欄為簡要的文字敘述,即內在質量、幾何尺寸、觀質量三方面的總體概括。

質量等級欄一般填不合格、合格、優良字樣。

五、路線用表填寫說明

路線—01 導線點測量記錄

(1)該表為高速、一級公路、大橋、隧道等用座標放樣或用導線點網控制的工程使用。採用座標放樣或用導線點網控制的工程使用。不採用座標放樣的工程,不填此表。

(2)在施工放樣前,施工單位應到施工現場全線複測設計圖所提供的導線點座標。檢查無誤後方可進行施工放樣,否則應查明原因,對有問題的導線點應重新設定。

(3)測定儀器採用全站儀或紅外儀。

(4)項目名稱應填寫齊全。如:* * * 工程。

(5)測量範圍為複測的起訖樁號。

(6)實測距離為兩導線點間的距離,實測夾角為相鄰兩導線間的夾角。

六、路基用表填寫說明

路基—01 施工增設水準點記錄表

(1)水準點增設採用一組水平儀往返測量,或兩組水平儀單向測量,閉合差應符合相應公路等級的水準測量要求。

(2)L──為引用水準點至設定水準點間距離;n──為測站數。

(3)路基—03為該表的附件。

(4)水準點的埋設應安全牢固,不受施工干擾。

路基—03 高程測量記錄

(1)該表適應於各級公路的路基、路面、橋涵構造物的高程檢測記錄作為分項工程附件資料。

(2)採用碳素筆填寫,按內容要求逐項認真填寫。

(3)本行寫錯劃掉,在下行重新填寫,不得在本行改寫。

(4)備註欄填寫偏差值。

路基—03、路基—05、路基—12分別為路基中線平面位置、寬度,邊坡檢測記錄表。

該表適應於路基、路面各層次寬度、中線平面位置偏差、路基邊坡檢測記錄。

(1)樁號為檢測點或斷面的路線位置。

(2)1/2寬為實測全寬度的1/2。

路基—04 土方路基分層填築鬆鋪厚度檢查表

(1)本表適應於不同等級公路不同土質分層填築厚度檢查用表。

(2)控制路基分層填築厚度,保證路基各層壓實度。

(3)檢測層次為距原地面算起的層次,每層次每100米抽檢5個斷面。每個斷面抽檢3個點。

(4)起訖樁號為檢查段落起訖點。

(5)地點樁號為檢查點樁號。

路基—06 路基寬度、高程、橫坡、中線偏位檢測斷面位置隨機選取計算表。同時也用於路基現場測試位置的選定。

(1)隨機取樣選點方法是按數理統計原理在路基施工現場檢測時決定測定區間、測定斷面、測點位置的方法。

(2)適用於公路路基各層次及各種現場測定時,為獲得代表性試驗數據需決定測定區間、測定斷面、測定位置時使用。

(3)填寫舉例詳見《公路路基路面現場測試規程》第134、135頁。

路基—07 土方分層壓實度檢驗簽證表

(1)用於路基每個作業施工地段的各層次,將與離路基頂面同距離層次中的實測幹密度、標準幹密度和壓實度值按檢驗位置樁號,沿路線前進方向由小到大逐個填入此表。

(2)進行評定計算合格後,呈報監理工程師籤認。

路基—09 填前場地清理施工原始記錄

(1)本表適用於原地面的清理填前的場地清理。

(2)所有清淤圍堰應有圖示進行表示,所有尺寸應精確至cm。

路基—10 路基橫坡記錄表

該表適應於對路基路面各層次橫坡度進行檢測記錄。檢測路基各層次橫坡度時應按表中要求內容填寫清楚。

(1)樁號為檢測斷面之樁號。

(2)採用水準儀進行檢測,只讀取相對高程。

(3)路中:高速、一級公路有中央分隔帶的公路為中央分隔帶邊緣位置,無中央分隔帶時為路中心線。

(4)高差欄分路基頂面、路肩兩欄,路基頂面為其邊緣與路中高差,路肩為路基頂面邊緣與路基邊緣高差。

路基—11 路基平整度檢測記錄

(1)該表適應於路基平整度檢測,採用三米直尺檢測記錄。

(2)起訖樁號為檢測段落起訖點。

(3)檢測時按要求頻率進行檢測。

路基—13 回彈彎沉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用於測定路基的回彈彎沉,目的是評定其整體承載能力。

(2)雙車道每一評定段(不超過1KM)測點數少於80個點不得進行統計評定。

(3)初始讀數為汽車起步時百分表的最大讀數,終讀數為汽車開走後百分表指針回落到某一靜止位置的讀數。

(4)本試驗檢測時監理應旁站,並在附註欄內籤認。

路基—14 回彈彎沉檢查結果報告

(1)路段起訖樁號與路基分項工程評定單元的起訖樁號相同。是路基一個分項工程評定的附件資料。

(2)處理意見欄指對捨棄的彎沉值過大的點的局部處理。

路基—15 試驗委託單

(1)此表用於施工單位必須具有一定的資質等級,此表委託單位應一式兩式填寫,試驗單位一份,另一份裝入技術資料歸檔。

路基—17 “顆粒分析試驗記錄”(篩分法)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對粒徑大於0.074mm的土進行分析試驗,其目的是:劃分土類,鑑定土的工程性質。

(2)小於2mm土質量:指經粗篩分析2mm篩孔以下的土質量。

(3)試驗結果:此欄應說明土樣篩後總質量與篩前總質量之差值是否超過1%的要求,試驗是否有效,並進行土的鑑別分類。

路基—18 “粒徑分配曲線”

(1)適用範圍和目的:此表用於粗粒土,目的是在粒徑分佈曲線上找出土粒分佈範圍和分佈形狀(即不均勻係數和曲率係數),藉以判斷土的級配情況。

(2)此表中的“試樣編號”應與橋涵—01中的“試樣編號”相一致。

(3)試驗結果:在繪製的粒徑分配曲線上找出通過率分別為10%、30%和60%的粒徑(mm),填入試驗結果中,分析土的級配情況,確定土的工程名稱或代號。

路基—19 易溶鹽總量試驗記錄(質量法)

(1)適用範圍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各類土,在施工前和施工中對土質有疑議時必須進行此試驗,目的是檢測土中易溶鹽的性質和含量。

(2)試驗中各稱量數值應精確到0.0001克,並應進行平行試驗。

(3)全鹽量為兩次平行的平均值,精確到0.001%。

(4)附註欄應註明土的全鹽量的多少及土的鑑別分類和代號。

路基—20 有機質含量試驗記錄(重鉻酸鉀容量法)

(1)適用範圍和目的:本試驗用於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對有機質含量不超過15%的土質有疑異時進行,目的在於瞭解土中有機質的含量,確定土的工程性質。

(2)試驗須進行平行試驗,取平均值即為土的有機質含量。

(3)“滴定前讀數”、“滴定後讀數”、滴定消耗均精確到0.01毫升。

(4)因該試驗計量要求精確,溫度要求嚴格,試驗允許平行差小(見JTJ051—93附錄D),故附註欄填寫時應註明試驗中各時期的石臘油鍋的溫度、試驗結果及標準要求,有機質土的名稱和代號,可否使用等。

路基—21 硫酸根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適用於施工前和施工中有疑異的各類土,目的是檢測土中硫酸根的含量。

(2)“質量法”中各質量欄均為1/10000的分析天平稱量,精確到0.0001克,硫酸根含量的計算精確到0.001%。

(3)試驗平行差應符合附錄C表2的要求。

(4)附註欄應填寫土的分類名稱、代號及硫酸根含量、標準要求、使用情況。

路基—22 碳酸根、碳酸氫根、氯根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適用範圍同試表05,目的是測定土中的碳酸根、碳酸氫根和氯根的含量,從而確定土的性質。

(2)必須進行平行試驗,氯根含量的試驗有兩種方法,選定試驗方法後,應將標準液的名稱填入“( )標準液的濃度”括號內。

(3)附註欄應分別填寫試驗所得的各酸根的含量,並註明土類別名稱和代號。

路基—23 易溶鹽試驗報告

(1)將試表9、10中的試驗結果匯入此表,通過計算判斷土中含鹽的性質和程度。

(2)附註欄應分析此鹽漬土的類別、代號、可否使用、可能產生的影響等。

(3)工程名稱欄必須註明區段。

路基—25 擊實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目的在於確定土的最佳含水量及最大幹密度。

(2)“> mm顆粒含量”應填寫38或25。

(3)含水量計算精確到0.1%,幹密度的計算精確到0.01(克/立方厘米)。

(4)如進行水穩層試樣擊實,應在試樣說明欄內註明水泥劑。

(5)試驗結果及說明:繪製的含水量和幹密度關係曲線必須有峰值點,否則應進行補點或重新試驗,必要時適當加以文字說明指出試驗所得的最佳含水量和最大幹密度。

路基—26 試表09“最大幹密度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測量0.074mm以下的幹顆粒質量百分數不大於15%的無粘性自由排水的粗粒土和巨粒土的最大幹密度。

(2)試驗方法為乾土法或爆炸土法,試驗次數為二次平行試驗,其平均值精確到0.01(克/立方厘米)即為最大幹密度。

(3)附註欄,應對試樣的外觀和試驗過程的反常現象(如試樣損失、分離情況)加以描述,並註明試筒尺寸和使用方法。

路基—27 液限塑限聯合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目的:本試驗用於粒徑不大於0.5mm有機質含量不大於試樣總量5%的土,其目的是測定土的液限和塑限,計算塑性指數,為劃分土類,確定土的工程性質提供依據。

(2)含水量:此欄目中除“個別值”和平均值“精確到0.1%外,其餘均精確到0.01克。

(3)試驗結果:本欄目應明確指出液限、塑限、塑性指數各是多少,並註明土的類別和代號。

路基—28 “標準密度試驗結果彙總表”

(1)將一個分部工程的所有擊實試驗結果彙總於此表,試樣編號、材料名稱、取樣位置、代表地段和層次必須與路基—25中相符。

(2)在附註欄中對特殊地段的特殊土質加以必要的說明。

路基—29 量砂密度校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用於測定粒徑為0.25~0.5mm清洗乾燥的均勻砂的密度,其目的是獲取量砂的標準密度,藉以測定壓實度。

(2) 試驗中質量的秤量應精確到1g。

(3) 量砂密度取三個單值的平均值,精確到0.01g/cm3

(4)附註欄應註明量砂的粒徑範圍和量砂密度。並呈報監理簽證。

路基—30 “壓實度檢查記錄(環刀法)”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用於公路工程施工中現場測定細粒土土基及細粒土的無機結合料路面基層的壓實度。

(2)每個取樣位置必須進行平行試驗,取其算術平均值,平行差不得大於0.03g/cm3

(3)其它同路基—25。

路基—31 “壓實度檢測記錄(灌砂法)”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適用於在現場測定基層(或底基層)、砂石路面及路基土的各種材料壓實層的密度和壓實度,也用於瀝青表處治、瀝青貫入式路面層的密度和壓實度檢測。目的是檢驗和控制路基路面各層次的壓實程度。

(2)取樣位置應填寫隨機取樣計算表中的“縱向樁號和離路中心線的位置,如K100+065.5左1.2m”。

(3)試樣編號應與“隨機取樣計算表”中編號一致。

(4)取樣深度應與使用的灌砂筒直徑大致成1:1的關係。

(5)試樣溼密度精確到0.001g/cm3,幹密度精確到0.01g/cm3。含水量、壓實度的計算精確到0.1%。

(6)試驗層次欄應註明距路基頂面的距離。

路基—32 壓實度檢查記錄(核子儀法)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方法用於施工現場測定均勻的細粒土的路基或路面材料的密度和含水量,並計算壓實度。(此方法不宜用作仲裁試驗或評定驗收的依據)。

路基—33 含水量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公路工程集料含水量測定。

(2)各質量欄稱量至0.01克,含水量計算均精確到0.1%。

(3)附註欄應填明試驗的平行差,允許平行差和含水量。

路基—34 水泥和石灰劑量試驗表

(1)主要為施工過程中工地快速測定水泥或石灰劑量用,也用在施工以前繪製水泥劑量與EDTA耗量的標準曲線時,用於工地試驗室和中心實驗室。

(2)取樣位置應填入現場隨機選定的具體位置,即樁的縱橫向距離。

(3)測試結果要求準確至0.1%。

七、橋涵用表填寫說明

橋涵—03 水泥混凝土抗折強度試驗記錄

(1)此表為水泥混凝土路面配合比設計時和施工過程中水泥混凝土抗折強度試驗表式,適用於各級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0.1MPa。

(3)試驗記錄按試驗日期排序。

(4)砼抗折試驗必須有兩人以上進行,否則試驗結果無效,若監理工程旁站試驗過程,應在附註欄內籤認。

橋涵—04 焊接鋼筋試驗記錄

(1)此表用於檢驗電焊工技術操作水平及能否上崗,也用於對鋼材試樣焊接質量檢驗,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對焊接質量進行評述,並判定是否符合規定要求。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和橋涵—07相同。

橋涵—05 水泥物理力學性能試驗報告

(1)此表是對水泥技術性能檢驗後而出的報告單,有橋涵—05彙總而來。

(2)國家規定標準一欄應填寫國家最新頒佈的水泥檢驗標準。

(3)結果評定一欄應根據檢測結果確定該批水泥或樣品是否符合檢驗標準,能否使用。

橋涵—06 水泥物理力學性能試驗記錄

(1)此表用於水泥進場時按批量抽樣進行其性能檢驗,也用於施工過程中超過出廠日期三個月的水泥性能檢驗,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表中試驗日期指水泥各項性能檢驗的起止日期,水泥膠砂強度製作時間和強度試驗時間應填寫月、日、時。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水泥的細度和標準稠度用水量準確至0.1%;抗折強度準確至0.1MPa;抗壓強度準確至0.1MPa。

橋涵—07 鋼筋拉力及彎曲試驗記錄

(1)此表用於對進廠鋼材使用前按批量抽樣檢驗其性能是否合格、能否使用的記錄。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鋼材的取樣方法和數量應嚴格按試驗規程執行。在附註欄內填寫各項技術指標的規定值或允許範圍,並根據實測值確定該材料是否合格。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當屈服點和抗壓強度在200~1000MPa範圍時,準確至5MPa;當屈服點和抗拉強度大於100MPa時,準確至10MPa。

伸長率:當標距>10%時,準確至1%。

橋涵—08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一)

(1)為水泥混凝土用某種細集料料場代表試樣進行品質檢驗記錄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

橋涵—09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二)

(1)為水泥混凝土用某種細集料場代表試樣進行品質檢驗記錄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堆積密度準確至10Kg/m3;表現密度準確至10Kg/m3;空隙率準確至1%;雲母含量和輕物質含量準確至0.1%;SO3含量準確至0.01%;堅固

性準確至1%。

橋涵—10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試驗報告

(1)此表為水泥混凝土用細集料料場的代表試樣各項技術指標檢驗後出的報告單,由橋涵—08、橋涵—09依次彙總而來。

(2)表中“質量標準”應符合施工技術規範或設計要求。

(3)“結果評定”欄應根據以上結果來確定材料是否合格。

橋涵—11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一)

(1)為水泥混凝土用某種粗集料料場代表試樣進行品質檢驗記錄者,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壓碎值和針片狀顆粒含量準確至0.1%;堅固性準確至1.0%。

橋涵—12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二)

(1)為水泥混凝土用某種粗集料料場代表試樣進行品質檢驗記錄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

橋涵—13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三)

(1)為水泥混凝土用某種粗集料料場代表試樣進行品質檢驗記錄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堆積密度準確至10Kg/m3;表觀密度準確至10Kg/m3;空隙率準確至1%。

橋涵—14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試驗報告

(1)此表為水泥混凝土用粗集料料場的代表試樣各項技術指標檢驗後出的報告單,由橋涵—11、橋涵—12、橋涵—13依次彙總而來。

(2)表中“質量標準”應符合施工技術規範和設計要求。

(3)“結果評定”欄應根據以上結果來確定材料是否合格。

橋涵—15 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設計表

(1)此表為施工前對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設計時使用,適用於工地試驗室和中心試驗室。

(2)對水泥混凝土中所用各種原材料須經過檢驗合格後才能進行配比設計。橋涵—03、橋涵—05、橋涵—06、橋涵—10、橋涵—23等應作為此表的附件。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符合規定的精度。

橋涵—16 水泥混凝土配合比報告

(1)此表根據橋涵—15的試配結果進行填寫。

(2)實測砼抗壓(折)強度一欄應填入7天和28天的強度測定值,橋涵—15為此表的附件。

(3)結論一欄應對選定配合比和使用於工程項目的具體部位作出明確、簡煉的說明。

橋涵—17 石料(集料)的毛體積密度試驗記錄(靜水稱量法)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遇水崩解、易溶和幹縮溼脹性的鬆散石料外的所有石料。目的是測定石料在乾燥狀態下包括孔隙在內單位體積固體材料的質量。

(2)乾燥試樣質量稱量時精確到0.01g。

(3)吸水飽和試件的質量、吸水飽和試件在水中的質量均精確到0.01g。

(4)附件欄應註明石料(集料)的組成是否均勻,試驗結果,對於組成均勻的石料其密度為三個試件所測結果的平均值,否則應記錄最大值與最小值。

橋涵—18 石料抗壓強度試驗記錄

(1)為橋涵構造物砌體用於岩石的強度分級和巖性描述時用此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

(2)測算結果計算要求:試件尺寸精確至0.1mm;抗壓強度值精確至1MPa;極限荷載記錄以N為單位。

(3)如因設備條件限制達不到精度要求時應在試驗報告中註明。

(4)一組為六個試件,記錄中應增加一格。

橋涵—20 集料篩分試驗記錄

(1)為測定混凝土中所用碎石、卵石、天然砂或人工砂等集料的顆粒級配及粗細程度時的記錄表式,適用於各級試驗室。

(2)篩孔尺寸應根據該工程項目規範和設計要求選擇一套標準篩。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精確至0.1%。

(4)試驗結果欄應將每一篩孔的通過量與施工技術規範或設計要求的級配範圍對比後確定其是否合格。

橋涵—21 含泥量試驗記錄

(1)為施工過程中隨時對粗、細集料抽樣進行含泥量檢驗的常用表式, 適用於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

(3)橋涵—17、橋涵—18、橋涵—19、橋涵—21為施工中常規檢驗項目。

橋涵—22 粗集料針片狀顆粒含量試驗記錄(規準儀法)

(1)為施工過程中隨時對粗集料抽樣進行鍼片狀顆粒含量檢驗的常用表式,適用於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

橋涵—24 集料壓碎值試驗記錄

(1)為施工過程中隨時對粗、細集料抽樣進行壓碎值檢驗的常用表式,適用於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

橋涵—25 混凝土、砂漿施工配料通知單

(1)本表是澆築混凝土構造物及砂漿砌體施工時的現場配料通知單。

(2)本表應根據進場材料砂石中含水量及砂中含石量的情況填寫該表,本表填寫一式兩式,一份存檔一份交現場施工計量人員。

橋涵—26 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試驗記錄

(1)此表主要用於對水泥混凝土結構物施工過程中砼拌合物和易性檢驗的常用表,適用於工地記錄室。

(2)坍落度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5mm。

(3)此表為分項工程的試驗資料。

橋涵—27 水泥混凝土(砂漿)抗壓強度試驗記錄

(1)此表為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設計時和施工過程中混凝土(砂漿)抗壓強度試驗常用表式,適用於各級試驗室。

(2)抗壓強度測定值按JTJ053—94《公路工程水泥混凝土試驗規程》中T0571—94計算。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MPa。

(4)試件抗壓強度記錄要求:

大中橋樑上部結構以孔為單位;下部結構以墩臺為單位;小橋、涵洞以每座(道)為單位。小橋、涵洞蓋板及小型構件的預製按試驗日期順序記錄。

(5)砼抗壓試驗必須有兩人以上進行,否則試驗結果無效,對承包人自檢的抗壓試驗監理工程師必須旁站試驗過程,並在附註欄內籤認。

橋涵—28 水泥混凝土抗壓強度彙總評定表

(1)此表由橋涵—27彙總而來,應按一個分項工程為單位進行彙總評定。評定方法按照JTJ071—94《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附錄D執行。

(2)此表應作為質評的附件。

(3)大中橋樑上部結構以孔為單位;下部結構以墩臺為單位;小橋、涵洞以每座(道)為單位;擋土牆按設計道或處為單位進行評定。

(4)此表應作為質評表的附件。

橋涵—29 金屬洛氏硬度試驗記錄

(1)此表為預應力砼錨具進場時和施工中對其硬度檢驗用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HRC。

橋涵—30 回彈法測試混凝土強度記錄

橋涵—31 回彈法測試結構或構件混凝土強度計算表

(1)此兩張表用於對混凝土強度有懷疑或在工程質量驗收時驗證砼強度用,主要用於監理和質量監督部門進行砼質量驗證時使用。

(2)橋涵—30為現場測試記錄,橋涵—31用於所測數據的計算和處理。

(3)測試前回彈儀需經計量部門標定合格後使用。

橋涵—32 明挖基礎檢測記錄表

(1)本表適用於橋涵、擋土牆及其它結構物一個明挖基礎的幾何尺寸檢查,本表為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附件資料。

(2)填表時應注意如實記述水文地質情況,說明能否滿足設計對地基的要求等。

(3)標高檢測:橋涵基礎應檢測四個角及中心處的標高,擋牆及導流壩每二十米檢測三點,且不少於三點。

(4)軸線平面示意圖按橋涵—37圖示填寫。

(5)施工單位自檢合格後,監理工程師應進行檢測,並在工序交驗表中籤署意見。

橋涵—35 混凝土施工記錄

(1)本表為水泥混凝土澆築時的施工記錄,由承包人填寫。

(2)對於一個工作班完成的同一配合比若干小型構件每工班填寫一張,其餘構件每構件填寫一張。

(3)試件組數應嚴格按照JTJ071—94附錄D要求製取和編號。

橋涵—36 漿砌片塊石原始記錄

(1)本表用於涵洞、擋土牆、護坡、導流壩、錐坡等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的幾何尺寸檢查,作為工序交驗及分項評定的資料之一。

(2)序號6、7、8可視具體工程項目按JTJ071—94的填寫檢查項目。

(3)備註欄內填寫斷面位置等有關需說明的問題。

橋涵—37 橋涵及構造物軸線放樣記錄表

(1)本表為小橋涵及其它構造物(擋土牆、截水壩、護坡等)開工前及基坑開挖完成後的軸線放樣和基礎澆築後的放樣檢查記錄。

(2)小橋涵及其他結構物開工前放樣僅填序號3、4、5、6項內容,基坑開挖完成後軸線放樣及基礎澆築後的放樣檢查填序號1、2、3、4、5、6項的內容。

(3)示意圖中標明橋涵軸線樁樁位及其護樁樁位,以及其它構造物軸線控制樁樁位及護樁樁位。

(4)表中軸線偏位是指對於所放軸線進行檢查的結果,中心樁地面高程指開挖前原地面標高,對於導流壩、擋土牆等應每20米測量二點。

(5)合格率指基礎澆築完成後的檢查結果。

橋涵—39 鑽孔記錄表(衝擊鑽進)

(1)本表為鑽孔施工記錄,施工中不用衝擊鑽機成孔時則衝程、衝擊次數欄不填。

(2)本表每工作班填寫一張。

(3)備註欄內應註明鑽孔過程中有無故障發生。

橋涵—40 鑽孔樁終孔後灌注混凝土前檢查記錄

(1)本表用於鑽孔樁終孔後灌注混凝土前的檢查,它與水下混凝土灌注記錄及鑽孔樁成品檢查表一起作為鑽孔灌注樁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依據。

(2)終孔孔底標高是指鑽機鑽至孔底量測定的實際標高、灌注前孔底標高指鋼筋籠放入孔中後量測的孔底標高。標高測量以護筒頂標高為基準。

(3)鑽孔過程中出現的如塌孔、卡鑽、孔身偏斜等問題,均應在鑽孔中出現的問題及處理欄內如實填寫,並註明處理方法及處理結果,同時還應說明清孔方法及結果。

橋涵—41 水下混凝土灌注記錄

(1)本表為水下混凝土灌注時的記錄,為鑽孔灌注樁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附件資料。

(2)護筒頂面可做為測量深度的基準面。

(3)灌注前孔底標高指水下混凝土灌入前測量孔深後計算的標高。

(4)灌注中要事記欄內應詳細說明有無出現鋼筋籠上浮、卡管、斷樁等事故,以及出現問題的處理措施及結果。

(5)監理應旁站,並在灌注中要事記欄內簽署意見。

橋涵—43 支座安裝檢查記錄表

(1)本表為大中小橋樑每孔的安裝檢查記錄,它作為樑板安裝分項工程評定的資料之一。

(2)支座中心偏位應檢查順橋及橫橋向兩個方向。

(3)每塊樑板頂面縱向高程在兩端及中間各測一點。

橋涵—44 張拉設備校驗記錄

(1)本表用於先張法、後張法預應力筋張拉設備的校驗。

(2)千斤頂與油壓表應配套編號校驗使用,以確定張拉力與壓力錶讀數之間的關係曲線,宜採用實驗機法。

(3)使用6個月或200次以上以及在使用過程中出現不正常情況應重新校驗。

(4)校驗時應特別注意:分級記錄實驗機噸位和對應的油壓表讀數,重複三次取壓力錶讀數的平均值,作為某一鑑定噸位。

橋涵—47 後張預應力管道檢查

(1)本表用於後張法預應力鋼絲束、鋼絞線管道座標位置的檢查,作為後張法預應力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資料之一,每塊樑(板)填寫一張。

(2)檢查頻率及方法應符合JTJ071—94的要求。

(3)管道間距應測量淨間距。

橋涵—48 後張預應力鋼筋(絲)張拉記錄表

(1)本表適用於鋼絲束、鋼絞線採用夾片式錨具、或錐錨式錨具的後張法預應力張拉記錄,作為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資料之一。

(2)張拉前應對張拉設備進行校驗。

(3)張拉伸長率=(理論伸長值-實際伸長值)/理論伸長值。

(4)說明欄內說明張拉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處理結果,監理旁站後在備註欄內簽署意見。

橋涵—49 預應力孔道壓漿記錄

(1)本表為後張法預應力樑孔道壓漿時的記錄,每塊樑(板)填寫一張。

(2)每一工作班應制取不少於3組的水泥資料試件。

(3)監理旁站後在備註欄內簽署意見。

橋涵—51 橋臺後回填檢查表

(1)本表用於橋涵一個臺揹回填土的檢驗與籤認。

(2)回填層次是從原地面算起編號,並註明各層距路基面的距離。

(3)表中數據壓實度等從路基—30、路基—31、路基—32得來。

(4)監理員每層旁站監理後對壓實度抽檢核認,待臺揹回填完成後由專業監理工程師籤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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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常用支付表

支表—1 工程進度表

支表—2 中期支付證書

支表—3 清單支付報表

支表—4 工程變更一覽表

支表—5 單價變更一覽表

支表—6 永久性工程材料到達現場計量表

支表—7 扣回材料設備預付款一覽表

支表—8 扣回動員預付款一覽表

支表—9 中間計量表

支表—10 中間支付彙總表

施工監理表

監1—1 施工圖審查申報表

監1—2 進場材料申報表

監2 施工放樣報驗單

監3 工程變更令

監4 工程變更申報表

監5 分部(項)工程開工通知

監6 分部(項)工程開工申報表

監7 承包人每週工作計劃

監8 檢驗申請批覆單

監9 工作指令

監10 工地會議紀要

監11 中間交工證書

監12 分包申請報告單

監13 工程暫時停工指令

監14 復工指令

監16 工程交工證書

監17 工程缺陷責任期終止證書

監18 每日施工活動報表

監19 施工技術方案報審表

監20 監理日報

工程師月度報告

報1 合同執行概況表

報2 施工人員狀況表

報3 主要進場機械設備表

報4 承包商試驗儀器設備狀況表

報5 監理機構框圖

報6 為工程師提供的測量儀器狀態表

報7 氣象及施工活動報告

報8 施工測量形象進度圖

報9 工程進度概況表(1、2、3、4)

報10 承包商施工測量概況表

報11 施工試驗檢測概況表

報12 監理獨立測量概況表

報13 監理工程師獨立試驗概況表

報14 承包商混凝土、砂漿試驗件概況表

報15 工程事故一覽表

報16 工程延期/索贈一覽表

報17 工程變更彙總表

路線用表

路線—01 路線導線網、點測量(複測)報表

路線—02 路線水準點測量(複測)報表

交通工程設施用表

交通—01 交通標誌安裝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交通—02 標線噴塗與安裝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交通—03 視線誘導標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基用表

路基—01 路基、構造物、路面施工增加水準點測量報表

路基—02 路基、構造物、路面高程測量報表

路基—03 路基、路面中線平面位置檢測表

路基—04 路基填築鬆鋪厚度檢查表

路基—05 路基、路面寬度檢測表

路基—06 路基、路面隨機取樣位置計算表

路基—07 土方分層壓實度檢驗簽證表

路基—08 路基分層壓實度檢驗彙總表

路基—09 填前場地清理施工原始記錄

路基—10 路基、路面橫坡度檢測表

路基—11 路基、路面平整度檢測表

路基—12 路基邊坡坡度檢測表

路基—13 路基、路面回彈彎沉檢測表

路基—14 路基、路面回彈彎沉檢測結果報告

路基—15 路基、構造物、路面材料試驗委託單

路基—16 路線施工測量放線檢測表

路基—17 土的顆粒大小分析記錄

路基—18 路基、路面粒徑分配曲線表

路基—19 易溶鹽總量及鈣鎂離子測定試驗記錄

路基—20 路基、路面有機質含量試驗記錄

路基—21 路基、路面硫酸根試驗記錄

路基—22 碳酸根、碳酸氫根和氯根記錄

路基—23 路基、路面易溶鹽試驗報告

路基—24 路基材料試驗報告

路基—25 路基、構造物、路面擊實試驗記錄

路基—26 最大幹密度試驗記錄

路基—27 路基、路面液限、塑限聯合試驗記錄

路基—28 路基、路面標準密度試驗結果彙總報表

路基—29 路基、路面量砂密度檢驗報告

路基—30 路基、構造物壓實度檢測表(環刀法)

路基—31 路基、構造物、路面壓實度檢測一覽表(灌砂法)

路基—32 路基、路面壓實度檢測表(核子儀法)

路基—33 路基、構造物、路面含水量試驗記錄

路基—34—1 石灰化學成份(CaO+MgO)含量試驗記錄

路基—34—2 穩定土中石灰或水泥劑量測定試驗報告

路基—35 土方路基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路基—36 石方路基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路基—37 路基邊坡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基—38 鋪緣石鋪設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路基—39 路肩質量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路基—40 現場CBR值測定記錄

路面用表

路面—1 水泥混凝土面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2 瀝青混凝土面層和瀝青碎(礫)石面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3 瀝青貫入式面層(或土拌下貫式面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4 瀝青表面處治面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5 水泥土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6 水泥穩定粒料基層及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7 石灰土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8 石灰穩定粒料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9 石灰、粉煤灰土基層和底基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0 石灰、粉煤灰穩定粒料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1 級配碎(礫)石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2 填隙礫石(礦渣)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3 路槽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路面—14 路緣石鋪設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5 路肩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6 無側限抗壓強度試驗

路面—17 石灰未消解含量試驗

路面—18 間接抗壓強度試驗(劈裂試驗)

路面—19 瀝青物性試驗

路面—20 瀝青物性試驗

路面—21 瀝青物性試驗

路面—22 瀝青物性試驗

路面—23 瀝青粘附性試驗(水煮法)

路面—24 瀝青含蠟量試驗(蒸餾法)

路面—25 浮化瀝青試驗

路面—26 瀝青混凝土礦料組成試驗

路面—27 瀝青混和料馬歇爾試驗(蠟封法)

路面—28 瀝青混和料馬歇爾試驗(水中重法)

路面—29 瀝青混和料中最佳瀝青用量試驗

路面—30 瀝青混和料中瀝青用量選定圖

路面—31 瀝青混合料抽提試驗

路面—32 瀝青技術性能試驗彙總表

路面—33 瀝青技術性能試驗彙總表

路面—34 礦粉親水系數及含水量試驗

路面—35 路面結構層壓實度檢驗彙總評定表

路面—36 瀝青碎石路面密度試驗記錄表(蠟封法)

路面—37 瀝青碎石路面密度試驗記錄表(體積法)

路面—38 瀝青碎石路面密度試驗記錄表(表幹法)

路面—39 瀝青封面施工前下承層處理記錄

路面—40 路面厚度檢查表

路面—41 瀝青碎石施工前場地清掃記錄

橋涵用表

橋涵—01 泥漿比度、稠度和含砂試驗

橋涵—02 孔道壓漿水泥漿試驗記錄

橋涵—03 砼抗折強度實驗報告單

橋涵—04 鋼筋焊接試驗報告

橋涵—05 構造物、路面用水泥物理力學性能試驗報告

橋涵—06 路基、路面水泥物理力學性能試驗記錄

橋涵—07 鋼筋拉力及彎曲試驗報告橋涵—08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一)

橋涵—09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二)

橋涵—10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技術性能試驗報告

橋涵—11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一)

橋涵—12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二)

橋涵—13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三)

橋涵—14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報告

橋涵—15 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設計表

橋涵—16 水泥混凝土配合比報告

橋涵—17 集(石)料的毛體積密度試驗記錄

橋涵—18 石料抗壓強度試驗記錄

橋涵—19 石料試驗報告

橋涵—20 集料篩分檢測表

橋涵—21 集料含泥量檢測表

橋涵—22 構造物、路面粗集料針片狀顆粒含量檢測表(遊標卡尺)

橋涵—23 構造物、路面粗集料針片狀顆粒含量檢測表(規測儀)

橋涵—24 構造物、路面集料壓碎值檢測表

橋涵—25 混凝土、砂漿施工配合比通知單

橋涵—26 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試驗記錄

橋涵—27 水泥混凝土(砂漿)抗壓強度檢測表

橋涵—28 水泥混凝土(砂漿)抗壓強度彙總評定表

橋涵—29 金屬洛氏硬度試驗報告

橋涵—30 回彈法測試水泥砼結構或構件強度檢測表

橋涵—31 回彈法測試砼結構或構件強度計算表

橋涵—32 明挖基坑基礎檢查表

橋涵—33 模板、拱架及支架製作記錄

橋涵—34 –1 模板安裝檢查表

橋涵—34 –2 預製構件底座檢查表

橋涵—35 混凝土施工原始記錄表

橋涵—36 砌石施工原始記錄

橋涵—37 橋涵及構造物軸線放樣檢查

橋涵—38 倒虹吸壓水試驗原始記錄

橋涵—39 鑽孔灌注樁鑽孔原始記錄

橋涵—40 鑽孔樁灌注混凝土施工前檢查表

橋涵—41 水下混凝土灌注檢查表

橋涵—42 無破損檢測基樁報告表

橋涵—43 支座安裝檢查表

橋涵—44 張拉設備校驗表

橋涵—45 預應力鋼筋冷拉檢測表

橋涵—46 先張預應力鋼筋(絲)張拉檢測表

橋涵—47 後張預應力管道檢查

橋涵—48 後張預應力鋼筋(絲)張拉記錄

橋涵—49—1 預應力孔道壓漿檢測表橋涵—49—2 封端現場質量檢查表

橋涵—50 混凝土鑽芯取樣檢測表

橋涵—51 橋(涵)臺回填檢查表

橋涵—52 漿砌砌體和混凝土擋土牆分

橋涵—53 錐、護坡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4 幹砌片石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5 導流工程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6 橋樑總體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7 鑽孔灌注樁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8 樁或雙壁墩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9—1 頂推臺座、導樑安裝質量檢查表

橋涵—59—2 箱梁頂推質量檢查表

橋涵—60 挖孔樁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1 管道基礎及管節安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2 漿砌片石基礎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3 墩、臺身砌體現場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4 側牆砌砌體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5 鋼筋加工及安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6 鋼筋網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7 混凝土基礎分項工程質量檢評定表

橋涵—68 承臺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評定表

橋涵—69 混凝土護欄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0 墩、臺身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1 墩、臺帽或蓋樑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2 預製樑(板)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3 就地澆築樑(板)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4 小型預製件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5—1 鋼絲、鋼絞線先張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5—2 鋼線、鋼絞絲後張法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6 樑、板安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7 頂入法施工樑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8—1 懸臂澆築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8—2 懸臂樑拼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9 橋面鋪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0 人行道鋪設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1 欄杆安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2 護欄安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3 管涵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4 蓋板涵、箱涵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5 拱涵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6 倒虹吸管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分部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單位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7 構造物地基承載力檢測表

橋涵—88 振衝碎石樁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9 振衝碎石樁施工原始記錄

橋涵—90 伸縮縫安裝分項檢驗評定表

橋涵—91 挖孔樁灌注混凝土施工前檢查表

橋涵—92 挖孔灌注樁挖孔原始記錄

月施工進度計劃圖

施工總體進度圖

說明:1.對於路基與橋涵防護工程的共用表格,只在路基與橋涵、防護工程目錄中單獨列出,請直接使用。

2.對於目錄中未列出表格,而施工或監理、支付中,需要使用。由各單位參照有關規範文 件設計,報管理工程師審批,並送總監辦備案,或由總監辦設計,下文傳達。

3.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用於本目錄未列出的而工程實際發生的其它分項的評定

附 錄

關於部分表格的填表說明

一、 施工監理表

監表1 施工圖審查報表

(1)承包人應在開工前對圖紙進行審核,審核表應作為開工申請報告之附件,同時應作工程施工圖,做到一橋一涵一圖。

監表2 施工放樣報驗單

(1)此表由承包人填寫上報,經旁站(現場)監理員檢查認可後報監理組專業監理工程師或監理組長,由專業監理工程師或監理組長報復。

(2)附件包括有關測量表格和資料及放樣表格和有關資料。

(3)監理員意見和監理工程師結論欄應填寫是否符合技術規範、設計等的具體要求。

監表3 工程變更令

(1)任何工程的形式、質量、數量和內容上的變動,必經由監理工程師簽發工程變更令,並由監理工程師監督承包人實施。

(2)變更可以由監理工程師提出,亦可由業主或承包人提出。

(3)此表因篇幅有限,變更理由及詳細說明欄內一般只能填寫主要內容,因此需附件說明。

(4)工程變更令的簽發按《工程監理實施辦法》辦理。

監表5、監表6 工程分項開工申請、批覆單

(1)此表應為分項工程開工申請和批覆單,由承包人提交,監理旁站簽署意見後,由專業監理工程師籤認、監理組長批覆。

(2)表中附件包括:①施工所具備的條件②施工內容③詳細的施工方法和工作程序④包括機構組織和人員分工在內的材料設備、勞力的安排⑤質量保證措施⑥安全生產保證措施⑦計劃進度⑧臨時工程情況⑨環保措施⑩開工前的有關試驗完成和批覆情況。其中施工所具備的條件包括承包人提交的施工圖紙、施工方案、測量放樣、水準點等資料以及檢測設備是否齊備等內容。

(3)在審查了附表並全部合格後批准分部(分項)工程開工。

監表7 承包人每週工作計劃

(1)此表由承包人(提交)填寫相應內容,監理組應掌握承包人的每週工作計劃,以便安排監理工作;監理工程師意見欄內填寫同意與否或是否調整。

(2)監理組應對承包人的周工作計劃進行檢查,檢查內容包括:①承包人為完成周計劃中所列項目的各工種人員現場準備情況②施工所需機械和設備現場準備情況及完好率③主要材料進場及準備情況④施工所需的試驗完成情況或準備情況等。

(3)如若檢查中發現施工條件尚不成熟,則可建議承包商調整人員、設備、材料等或調整週工作計劃。

監理日報:

(1)此表由專業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填寫,監理組長檢查並簽名。

(2)此表為某一日監理人員對被監理內容及施工中出現的問題和處理情況的記錄,表中包括人、機械設備和材料及試驗在當日工地現場的情況記錄,以及各級監理工程師發出的各指令等。監理人員應妥善保管,可能成為將來解決糾紛的重要依據。

監表8 檢驗申請批覆單同工序檢驗單( 一式兩分)

(1)此表在分項工程人員到現場對其已完工作(程)進行檢驗,旁站監理員接此表後要對承包人提出的已完工作進行檢驗並籤評定意見後報監理組長,監理組長對“本項目可否繼續進行”給予肯定並簽字後,返還承包商,承包商(人)收到後再簽名(右下角)。

(3)表中質量證明包括:①施工原始記錄彙總資料②中間檢查記錄彙總記錄③隱蔽工程檢查記錄④試驗報告彙總資料⑤自檢資料等。

特別說明:

工序交驗表(即為監8表 檢驗申請批覆單)

(1)本表適用於公路建設項目中所有分項工程施工中,前道工序完工後進行下道工序前的交驗,作為分項工程工序質量控制的保證資料。

(2)工序內容欄填寫時應詳細說明工序內容。表中應寫明檢查結果。同時附上相關的檢測資料。

(3)監理在收到工序交驗表後在監理檢驗情況與意見欄內填上檢查結果,視檢查情況提出處理意見,並確認能否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監表9 工作指令

(1)此表由各級監理工程師填寫下達給承包人,承包人收件後籤認。

(2)監理填表時應註明工作指令的理由,是否經過檢驗或質量評定,評定或檢驗的結果及存在的缺陷和問題等。

監表10 工地會議紀要

(1)工地會議一般每月定期召開,由駐地監理工程師主持,各方主要人員參加。

(2)會議紀要正式文本作為本表附件。

(3)承包人和監理工程師在紀要正式文本印製籤認後發出。

(4)工地會議紀要須抄送上級監理部門及業主。

監表11 中間交工證書

(1)此表指在分項、分部或單位工程完工後的交工證書。

(2)本表上半部分由承包人填寫上報監理。

(3)監理工程師在收到申請交驗單後,組織對已完工程進行檢驗,包括各種資料,並提出檢驗結果評定;並進行籤認。

(4)本表下半部分分別由監理工程師填寫完畢後,返回承包人,承包人簽收。

(5)未經中間交工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工。

監表12 分包申請報告單

(1)承包人按表中內容填寫,並按要求附上附件逐級上報。

(2)各級監理工程師經過對分包人審查簽署意見後,報業主審批。

監表13 工程暫時停工指令

(1)本表為監理工程師向承包人發出的工作指令,由監理工程師填寫,承包人收件後籤認。

(2)此表由駐地監理組長簽發。

監表14 復工指令

(1)本表為監理工程師向承包人發出的工作指令,承包人收件後籤認。

(2)哪一級監理簽發的停工指令,一般由該級監理簽發復工指令。

監表15 工程質量事故報告單

(1)當某項工程在施工期間(包括缺陷責任期內)出現了技術規範所不允許的斷層、裂縫、傾斜、倒塌、沉降、強度不足、鋼筋未按設計配置或主筋配置較少等情況時,承包人在發生工程質量事故後應儘快提出質量事故檢驗報告並報告監理工程師和業主。

(2)駐地監理工程師收到報告後對質量事故現場組織人員進行審查、分析、測試或驗算並按表列內容進行填寫。

(3)根據事故的劃分,各級監理根據權限範圍進行審查、修正,並指令該項工程暫停或繼續施工。

監表16 工程交工證書

(1)指合同段交工。

(2)總監理工程師簽發工程交工證書。

(3)交工證書各方代表簽字後留存。

監表17 工程缺陷責任期終止證書

(1)成立缺陷責任期工作檢查小組,檢查人(單位)由業主、監理、承包商和有關部門人員組成。

(2)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發本證書、證書中包括:①獲得證書的工程範圍;②審查缺陷責任期工作的單位;③工程交工日期和合同缺陷責任期終止日期;④各方代表簽字。

二、路基、橋涵用施工原始記錄表填寫通用說明

1.表頭部分的填寫

(1)工程名稱及工程項目名稱:應填寫承擔的施工工程項目的名稱及合同段號。

2.表中主體部分填寫,應按實際檢測結果如實填寫,實測值欄內不能填偏差,檢測表中混凝土及砂漿強度的合格評定應按JTJ071-94、附錄D及附錄E規定的數理統計方法進行。

3.備註或說明欄內,應如實填寫施工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其處理意見,並註明處理結果。簽名應齊備,不能代簽,否則結果無效。

三、路基、橋涵用試驗表填寫通用說明

1.所有試驗表式適用於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及政府監督部門對施工過程中所用原材料、混合料和成品或半成品檢測試驗時用。

2.試表分試驗記錄表、報告單和彙總表三類。

3.表中表頭部分均列有采用的試驗規程一欄。為了符合精度上的要求,凡採用計量器具的試驗項目,均列有試驗環境和主要儀器。試驗環境指檢測試驗時的溫度和溼度;主要儀器是指採用的計量器具或主要專用儀器的名稱及型號。在記錄中,試驗者、校核者、技術負責人必須由本人簽名,不允許代簽。

4.報告單及彙總表中都留有監理工程師簽署意見欄,監理工程師對進場原材料、標準試驗等應按規定的批量和頻率進行抽樣試驗和平行試驗後簽署意見。

5.路基和路面的壓實度、彎沉值;水泥混凝土抗壓和抗折強度、半剛性材料強度,應按分項工程為單元進行數理統計與評定。

6.為切合實際,滿足施工檢測需要,對個別常規試驗增加了其它試驗方法的表試(均符合試驗規程的要求)。對於非常規試驗的項目未設計專用表式,必要時可用試驗報告單代替。

7.為把好原材料品質性能的綜合檢驗,對水泥混凝土用粗、細集料等檢測將各項檢測數據集中記錄在一張表中(對項目較多的集中於2~3張表中)。而對於施工過程中常檢的試驗項目且用量較多的設有單項表式。如:集料篩分試驗記錄、含泥量試驗記錄等。

8.各種表式填表要求:

① 表頭部分的填寫:

工程名稱:指工程項目名稱和單位工程名稱。

試樣編號:指對試樣進行分類編號。

試樣地點:指取樣具體位置。

擬定用途:指用於何工程地段、結構層次和工程部位。

試驗單位:指試驗者所屬單位。

試樣說明:指試樣的類型及特徵。

試驗規程:指採用國家和交通部、冶金部頒佈的現行試驗規程的代號。

試驗環境:指試驗場所的溫度和溼度。

主要儀器:指使用計量器具或專用試驗儀器的名稱及型號。

試驗者:填試驗者本人姓名,不得代簽。

校核者:填校核者本人姓名,若試驗者與校核者是同一人,無第二者,則試驗結果無效。

試驗日期:試驗當天日期。

②表中主體部分的填寫:

(1) 應將試驗數據如實填在規定的格內或欄內。其中各項試驗結果的計算及數據

應符合有效數字的規定,測定結果應符合試驗規程規定的精度或允許差的要求。採用的計量單位要與表中規定的保持一致,不得隨意採用。

(2)如填寫有誤,不得塗改,應在原數據上劃一槓,在旁邊將正確數據填上。

(3)試驗結果欄是綜合上述檢測數據,用簡煉的語言將試驗結果與施工技術規範或試驗規程相比較後得出合格或能否使用的結論。

(4)附註或備註欄在必要時填寫與試驗有關或須進一步說明情況的事由。

(5)監理工程師意見欄要求對檢驗結果準確地說明結論意見。

四、路基、橋涵用質評表填寫通用說明

施工質評表是公路建設項目及其所屬單位、分部、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標準表式。表式中分項、分部、單位工程的實得分(加權平均分等)精度是小數點後保留2位數。工程交工驗收前,施工單位、監理工程師、公路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對工程質量的檢驗評定一律用該類表式。

1.關於分項工程質評表總述

(1)為公路建設項目中各單位工程中的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的通用表式(路用房屋單位工程除外)。

(2)表中基本要求檢查結果欄,應按質評標準中各分項工程的基本要求內容填寫其檢查結果,文字敘述力求明確、簡煉。

(3)各分項工程中的檢查項目的檢驗方法和數量,按質評標準中相應的規定執行,路基的檢測方法執行交通部JTJ059-95《公路路基路面現場測試規程》,質評標準中規定的檢測頻率是必須做到最低限度的要求。

(4)分項工程的外觀鑑定欄,要求按質評標準中相應的分項工程鑑定的內容檢查後準確敘述,缺陷與不足及問題力求定量敘述。

(5)質量保證資料,按材料、施檢、質評三類資料敘述其檢查結果,資料缺陷、不全或失實內容等應具體敘述,以便按規定扣資料分。(詳情見《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

(6)一些分項工程檢查項目的實測值因欄內篇幅所限,檢測的全部數據填不下時,此欄可只填檢測總點數與主定結果,其實測數據結果的彙總表作為質評附件。

(7)所有表格的內容填寫內容具體可參照《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規定》以及本書中相關的補充說明。

2.《分部工程質量評定表》

(1)單位工程中的各分部工程,每一個分部工程按此表內容進行填寫,其檢評結果不論其所包括的分項工程個數的多少。

(2)分項工程名稱與部位應填寫準確規範。

(3)評定意見欄填符合設計文件及技術規範質評標準要求的程度。

3.《單位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1)適用於公路建設項目中除路用房屋單位工程之外的所有單位工程。

(2)用單位工程質評表,分部工程欄只填其名稱,質量評定欄只填結論欄的加權平均分和質量等級。

(3)分部工程的優良率計算,以分部工程質評表統計的個數為基數計算。

(4)評定意見欄為簡要的文字敘述,即內在質量、幾何尺寸、觀質量三方面的總體概括。

質量等級欄一般填不合格、合格、優良字樣。

五、路線用表填寫說明

路線—01 導線點測量記錄

(1)該表為高速、一級公路、大橋、隧道等用座標放樣或用導線點網控制的工程使用。採用座標放樣或用導線點網控制的工程使用。不採用座標放樣的工程,不填此表。

(2)在施工放樣前,施工單位應到施工現場全線複測設計圖所提供的導線點座標。檢查無誤後方可進行施工放樣,否則應查明原因,對有問題的導線點應重新設定。

(3)測定儀器採用全站儀或紅外儀。

(4)項目名稱應填寫齊全。如:* * * 工程。

(5)測量範圍為複測的起訖樁號。

(6)實測距離為兩導線點間的距離,實測夾角為相鄰兩導線間的夾角。

六、路基用表填寫說明

路基—01 施工增設水準點記錄表

(1)水準點增設採用一組水平儀往返測量,或兩組水平儀單向測量,閉合差應符合相應公路等級的水準測量要求。

(2)L──為引用水準點至設定水準點間距離;n──為測站數。

(3)路基—03為該表的附件。

(4)水準點的埋設應安全牢固,不受施工干擾。

路基—03 高程測量記錄

(1)該表適應於各級公路的路基、路面、橋涵構造物的高程檢測記錄作為分項工程附件資料。

(2)採用碳素筆填寫,按內容要求逐項認真填寫。

(3)本行寫錯劃掉,在下行重新填寫,不得在本行改寫。

(4)備註欄填寫偏差值。

路基—03、路基—05、路基—12分別為路基中線平面位置、寬度,邊坡檢測記錄表。

該表適應於路基、路面各層次寬度、中線平面位置偏差、路基邊坡檢測記錄。

(1)樁號為檢測點或斷面的路線位置。

(2)1/2寬為實測全寬度的1/2。

路基—04 土方路基分層填築鬆鋪厚度檢查表

(1)本表適應於不同等級公路不同土質分層填築厚度檢查用表。

(2)控制路基分層填築厚度,保證路基各層壓實度。

(3)檢測層次為距原地面算起的層次,每層次每100米抽檢5個斷面。每個斷面抽檢3個點。

(4)起訖樁號為檢查段落起訖點。

(5)地點樁號為檢查點樁號。

路基—06 路基寬度、高程、橫坡、中線偏位檢測斷面位置隨機選取計算表。同時也用於路基現場測試位置的選定。

(1)隨機取樣選點方法是按數理統計原理在路基施工現場檢測時決定測定區間、測定斷面、測點位置的方法。

(2)適用於公路路基各層次及各種現場測定時,為獲得代表性試驗數據需決定測定區間、測定斷面、測定位置時使用。

(3)填寫舉例詳見《公路路基路面現場測試規程》第134、135頁。

路基—07 土方分層壓實度檢驗簽證表

(1)用於路基每個作業施工地段的各層次,將與離路基頂面同距離層次中的實測幹密度、標準幹密度和壓實度值按檢驗位置樁號,沿路線前進方向由小到大逐個填入此表。

(2)進行評定計算合格後,呈報監理工程師籤認。

路基—09 填前場地清理施工原始記錄

(1)本表適用於原地面的清理填前的場地清理。

(2)所有清淤圍堰應有圖示進行表示,所有尺寸應精確至cm。

路基—10 路基橫坡記錄表

該表適應於對路基路面各層次橫坡度進行檢測記錄。檢測路基各層次橫坡度時應按表中要求內容填寫清楚。

(1)樁號為檢測斷面之樁號。

(2)採用水準儀進行檢測,只讀取相對高程。

(3)路中:高速、一級公路有中央分隔帶的公路為中央分隔帶邊緣位置,無中央分隔帶時為路中心線。

(4)高差欄分路基頂面、路肩兩欄,路基頂面為其邊緣與路中高差,路肩為路基頂面邊緣與路基邊緣高差。

路基—11 路基平整度檢測記錄

(1)該表適應於路基平整度檢測,採用三米直尺檢測記錄。

(2)起訖樁號為檢測段落起訖點。

(3)檢測時按要求頻率進行檢測。

路基—13 回彈彎沉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用於測定路基的回彈彎沉,目的是評定其整體承載能力。

(2)雙車道每一評定段(不超過1KM)測點數少於80個點不得進行統計評定。

(3)初始讀數為汽車起步時百分表的最大讀數,終讀數為汽車開走後百分表指針回落到某一靜止位置的讀數。

(4)本試驗檢測時監理應旁站,並在附註欄內籤認。

路基—14 回彈彎沉檢查結果報告

(1)路段起訖樁號與路基分項工程評定單元的起訖樁號相同。是路基一個分項工程評定的附件資料。

(2)處理意見欄指對捨棄的彎沉值過大的點的局部處理。

路基—15 試驗委託單

(1)此表用於施工單位必須具有一定的資質等級,此表委託單位應一式兩式填寫,試驗單位一份,另一份裝入技術資料歸檔。

路基—17 “顆粒分析試驗記錄”(篩分法)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對粒徑大於0.074mm的土進行分析試驗,其目的是:劃分土類,鑑定土的工程性質。

(2)小於2mm土質量:指經粗篩分析2mm篩孔以下的土質量。

(3)試驗結果:此欄應說明土樣篩後總質量與篩前總質量之差值是否超過1%的要求,試驗是否有效,並進行土的鑑別分類。

路基—18 “粒徑分配曲線”

(1)適用範圍和目的:此表用於粗粒土,目的是在粒徑分佈曲線上找出土粒分佈範圍和分佈形狀(即不均勻係數和曲率係數),藉以判斷土的級配情況。

(2)此表中的“試樣編號”應與橋涵—01中的“試樣編號”相一致。

(3)試驗結果:在繪製的粒徑分配曲線上找出通過率分別為10%、30%和60%的粒徑(mm),填入試驗結果中,分析土的級配情況,確定土的工程名稱或代號。

路基—19 易溶鹽總量試驗記錄(質量法)

(1)適用範圍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各類土,在施工前和施工中對土質有疑議時必須進行此試驗,目的是檢測土中易溶鹽的性質和含量。

(2)試驗中各稱量數值應精確到0.0001克,並應進行平行試驗。

(3)全鹽量為兩次平行的平均值,精確到0.001%。

(4)附註欄應註明土的全鹽量的多少及土的鑑別分類和代號。

路基—20 有機質含量試驗記錄(重鉻酸鉀容量法)

(1)適用範圍和目的:本試驗用於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對有機質含量不超過15%的土質有疑異時進行,目的在於瞭解土中有機質的含量,確定土的工程性質。

(2)試驗須進行平行試驗,取平均值即為土的有機質含量。

(3)“滴定前讀數”、“滴定後讀數”、滴定消耗均精確到0.01毫升。

(4)因該試驗計量要求精確,溫度要求嚴格,試驗允許平行差小(見JTJ051—93附錄D),故附註欄填寫時應註明試驗中各時期的石臘油鍋的溫度、試驗結果及標準要求,有機質土的名稱和代號,可否使用等。

路基—21 硫酸根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適用於施工前和施工中有疑異的各類土,目的是檢測土中硫酸根的含量。

(2)“質量法”中各質量欄均為1/10000的分析天平稱量,精確到0.0001克,硫酸根含量的計算精確到0.001%。

(3)試驗平行差應符合附錄C表2的要求。

(4)附註欄應填寫土的分類名稱、代號及硫酸根含量、標準要求、使用情況。

路基—22 碳酸根、碳酸氫根、氯根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適用範圍同試表05,目的是測定土中的碳酸根、碳酸氫根和氯根的含量,從而確定土的性質。

(2)必須進行平行試驗,氯根含量的試驗有兩種方法,選定試驗方法後,應將標準液的名稱填入“( )標準液的濃度”括號內。

(3)附註欄應分別填寫試驗所得的各酸根的含量,並註明土類別名稱和代號。

路基—23 易溶鹽試驗報告

(1)將試表9、10中的試驗結果匯入此表,通過計算判斷土中含鹽的性質和程度。

(2)附註欄應分析此鹽漬土的類別、代號、可否使用、可能產生的影響等。

(3)工程名稱欄必須註明區段。

路基—25 擊實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目的在於確定土的最佳含水量及最大幹密度。

(2)“> mm顆粒含量”應填寫38或25。

(3)含水量計算精確到0.1%,幹密度的計算精確到0.01(克/立方厘米)。

(4)如進行水穩層試樣擊實,應在試樣說明欄內註明水泥劑。

(5)試驗結果及說明:繪製的含水量和幹密度關係曲線必須有峰值點,否則應進行補點或重新試驗,必要時適當加以文字說明指出試驗所得的最佳含水量和最大幹密度。

路基—26 試表09“最大幹密度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測量0.074mm以下的幹顆粒質量百分數不大於15%的無粘性自由排水的粗粒土和巨粒土的最大幹密度。

(2)試驗方法為乾土法或爆炸土法,試驗次數為二次平行試驗,其平均值精確到0.01(克/立方厘米)即為最大幹密度。

(3)附註欄,應對試樣的外觀和試驗過程的反常現象(如試樣損失、分離情況)加以描述,並註明試筒尺寸和使用方法。

路基—27 液限塑限聯合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目的:本試驗用於粒徑不大於0.5mm有機質含量不大於試樣總量5%的土,其目的是測定土的液限和塑限,計算塑性指數,為劃分土類,確定土的工程性質提供依據。

(2)含水量:此欄目中除“個別值”和平均值“精確到0.1%外,其餘均精確到0.01克。

(3)試驗結果:本欄目應明確指出液限、塑限、塑性指數各是多少,並註明土的類別和代號。

路基—28 “標準密度試驗結果彙總表”

(1)將一個分部工程的所有擊實試驗結果彙總於此表,試樣編號、材料名稱、取樣位置、代表地段和層次必須與路基—25中相符。

(2)在附註欄中對特殊地段的特殊土質加以必要的說明。

路基—29 量砂密度校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用於測定粒徑為0.25~0.5mm清洗乾燥的均勻砂的密度,其目的是獲取量砂的標準密度,藉以測定壓實度。

(2) 試驗中質量的秤量應精確到1g。

(3) 量砂密度取三個單值的平均值,精確到0.01g/cm3

(4)附註欄應註明量砂的粒徑範圍和量砂密度。並呈報監理簽證。

路基—30 “壓實度檢查記錄(環刀法)”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用於公路工程施工中現場測定細粒土土基及細粒土的無機結合料路面基層的壓實度。

(2)每個取樣位置必須進行平行試驗,取其算術平均值,平行差不得大於0.03g/cm3

(3)其它同路基—25。

路基—31 “壓實度檢測記錄(灌砂法)”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適用於在現場測定基層(或底基層)、砂石路面及路基土的各種材料壓實層的密度和壓實度,也用於瀝青表處治、瀝青貫入式路面層的密度和壓實度檢測。目的是檢驗和控制路基路面各層次的壓實程度。

(2)取樣位置應填寫隨機取樣計算表中的“縱向樁號和離路中心線的位置,如K100+065.5左1.2m”。

(3)試樣編號應與“隨機取樣計算表”中編號一致。

(4)取樣深度應與使用的灌砂筒直徑大致成1:1的關係。

(5)試樣溼密度精確到0.001g/cm3,幹密度精確到0.01g/cm3。含水量、壓實度的計算精確到0.1%。

(6)試驗層次欄應註明距路基頂面的距離。

路基—32 壓實度檢查記錄(核子儀法)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方法用於施工現場測定均勻的細粒土的路基或路面材料的密度和含水量,並計算壓實度。(此方法不宜用作仲裁試驗或評定驗收的依據)。

路基—33 含水量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公路工程集料含水量測定。

(2)各質量欄稱量至0.01克,含水量計算均精確到0.1%。

(3)附註欄應填明試驗的平行差,允許平行差和含水量。

路基—34 水泥和石灰劑量試驗表

(1)主要為施工過程中工地快速測定水泥或石灰劑量用,也用在施工以前繪製水泥劑量與EDTA耗量的標準曲線時,用於工地試驗室和中心實驗室。

(2)取樣位置應填入現場隨機選定的具體位置,即樁的縱橫向距離。

(3)測試結果要求準確至0.1%。

七、橋涵用表填寫說明

橋涵—03 水泥混凝土抗折強度試驗記錄

(1)此表為水泥混凝土路面配合比設計時和施工過程中水泥混凝土抗折強度試驗表式,適用於各級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0.1MPa。

(3)試驗記錄按試驗日期排序。

(4)砼抗折試驗必須有兩人以上進行,否則試驗結果無效,若監理工程旁站試驗過程,應在附註欄內籤認。

橋涵—04 焊接鋼筋試驗記錄

(1)此表用於檢驗電焊工技術操作水平及能否上崗,也用於對鋼材試樣焊接質量檢驗,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對焊接質量進行評述,並判定是否符合規定要求。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和橋涵—07相同。

橋涵—05 水泥物理力學性能試驗報告

(1)此表是對水泥技術性能檢驗後而出的報告單,有橋涵—05彙總而來。

(2)國家規定標準一欄應填寫國家最新頒佈的水泥檢驗標準。

(3)結果評定一欄應根據檢測結果確定該批水泥或樣品是否符合檢驗標準,能否使用。

橋涵—06 水泥物理力學性能試驗記錄

(1)此表用於水泥進場時按批量抽樣進行其性能檢驗,也用於施工過程中超過出廠日期三個月的水泥性能檢驗,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表中試驗日期指水泥各項性能檢驗的起止日期,水泥膠砂強度製作時間和強度試驗時間應填寫月、日、時。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水泥的細度和標準稠度用水量準確至0.1%;抗折強度準確至0.1MPa;抗壓強度準確至0.1MPa。

橋涵—07 鋼筋拉力及彎曲試驗記錄

(1)此表用於對進廠鋼材使用前按批量抽樣檢驗其性能是否合格、能否使用的記錄。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鋼材的取樣方法和數量應嚴格按試驗規程執行。在附註欄內填寫各項技術指標的規定值或允許範圍,並根據實測值確定該材料是否合格。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當屈服點和抗壓強度在200~1000MPa範圍時,準確至5MPa;當屈服點和抗拉強度大於100MPa時,準確至10MPa。

伸長率:當標距>10%時,準確至1%。

橋涵—08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一)

(1)為水泥混凝土用某種細集料料場代表試樣進行品質檢驗記錄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

橋涵—09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二)

(1)為水泥混凝土用某種細集料場代表試樣進行品質檢驗記錄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堆積密度準確至10Kg/m3;表現密度準確至10Kg/m3;空隙率準確至1%;雲母含量和輕物質含量準確至0.1%;SO3含量準確至0.01%;堅固

性準確至1%。

橋涵—10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試驗報告

(1)此表為水泥混凝土用細集料料場的代表試樣各項技術指標檢驗後出的報告單,由橋涵—08、橋涵—09依次彙總而來。

(2)表中“質量標準”應符合施工技術規範或設計要求。

(3)“結果評定”欄應根據以上結果來確定材料是否合格。

橋涵—11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一)

(1)為水泥混凝土用某種粗集料料場代表試樣進行品質檢驗記錄者,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壓碎值和針片狀顆粒含量準確至0.1%;堅固性準確至1.0%。

橋涵—12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二)

(1)為水泥混凝土用某種粗集料料場代表試樣進行品質檢驗記錄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

橋涵—13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三)

(1)為水泥混凝土用某種粗集料料場代表試樣進行品質檢驗記錄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堆積密度準確至10Kg/m3;表觀密度準確至10Kg/m3;空隙率準確至1%。

橋涵—14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試驗報告

(1)此表為水泥混凝土用粗集料料場的代表試樣各項技術指標檢驗後出的報告單,由橋涵—11、橋涵—12、橋涵—13依次彙總而來。

(2)表中“質量標準”應符合施工技術規範和設計要求。

(3)“結果評定”欄應根據以上結果來確定材料是否合格。

橋涵—15 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設計表

(1)此表為施工前對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設計時使用,適用於工地試驗室和中心試驗室。

(2)對水泥混凝土中所用各種原材料須經過檢驗合格後才能進行配比設計。橋涵—03、橋涵—05、橋涵—06、橋涵—10、橋涵—23等應作為此表的附件。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符合規定的精度。

橋涵—16 水泥混凝土配合比報告

(1)此表根據橋涵—15的試配結果進行填寫。

(2)實測砼抗壓(折)強度一欄應填入7天和28天的強度測定值,橋涵—15為此表的附件。

(3)結論一欄應對選定配合比和使用於工程項目的具體部位作出明確、簡煉的說明。

橋涵—17 石料(集料)的毛體積密度試驗記錄(靜水稱量法)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遇水崩解、易溶和幹縮溼脹性的鬆散石料外的所有石料。目的是測定石料在乾燥狀態下包括孔隙在內單位體積固體材料的質量。

(2)乾燥試樣質量稱量時精確到0.01g。

(3)吸水飽和試件的質量、吸水飽和試件在水中的質量均精確到0.01g。

(4)附件欄應註明石料(集料)的組成是否均勻,試驗結果,對於組成均勻的石料其密度為三個試件所測結果的平均值,否則應記錄最大值與最小值。

橋涵—18 石料抗壓強度試驗記錄

(1)為橋涵構造物砌體用於岩石的強度分級和巖性描述時用此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

(2)測算結果計算要求:試件尺寸精確至0.1mm;抗壓強度值精確至1MPa;極限荷載記錄以N為單位。

(3)如因設備條件限制達不到精度要求時應在試驗報告中註明。

(4)一組為六個試件,記錄中應增加一格。

橋涵—20 集料篩分試驗記錄

(1)為測定混凝土中所用碎石、卵石、天然砂或人工砂等集料的顆粒級配及粗細程度時的記錄表式,適用於各級試驗室。

(2)篩孔尺寸應根據該工程項目規範和設計要求選擇一套標準篩。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精確至0.1%。

(4)試驗結果欄應將每一篩孔的通過量與施工技術規範或設計要求的級配範圍對比後確定其是否合格。

橋涵—21 含泥量試驗記錄

(1)為施工過程中隨時對粗、細集料抽樣進行含泥量檢驗的常用表式, 適用於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

(3)橋涵—17、橋涵—18、橋涵—19、橋涵—21為施工中常規檢驗項目。

橋涵—22 粗集料針片狀顆粒含量試驗記錄(規準儀法)

(1)為施工過程中隨時對粗集料抽樣進行鍼片狀顆粒含量檢驗的常用表式,適用於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

橋涵—24 集料壓碎值試驗記錄

(1)為施工過程中隨時對粗、細集料抽樣進行壓碎值檢驗的常用表式,適用於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

橋涵—25 混凝土、砂漿施工配料通知單

(1)本表是澆築混凝土構造物及砂漿砌體施工時的現場配料通知單。

(2)本表應根據進場材料砂石中含水量及砂中含石量的情況填寫該表,本表填寫一式兩式,一份存檔一份交現場施工計量人員。

橋涵—26 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試驗記錄

(1)此表主要用於對水泥混凝土結構物施工過程中砼拌合物和易性檢驗的常用表,適用於工地記錄室。

(2)坍落度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5mm。

(3)此表為分項工程的試驗資料。

橋涵—27 水泥混凝土(砂漿)抗壓強度試驗記錄

(1)此表為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設計時和施工過程中混凝土(砂漿)抗壓強度試驗常用表式,適用於各級試驗室。

(2)抗壓強度測定值按JTJ053—94《公路工程水泥混凝土試驗規程》中T0571—94計算。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MPa。

(4)試件抗壓強度記錄要求:

大中橋樑上部結構以孔為單位;下部結構以墩臺為單位;小橋、涵洞以每座(道)為單位。小橋、涵洞蓋板及小型構件的預製按試驗日期順序記錄。

(5)砼抗壓試驗必須有兩人以上進行,否則試驗結果無效,對承包人自檢的抗壓試驗監理工程師必須旁站試驗過程,並在附註欄內籤認。

橋涵—28 水泥混凝土抗壓強度彙總評定表

(1)此表由橋涵—27彙總而來,應按一個分項工程為單位進行彙總評定。評定方法按照JTJ071—94《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附錄D執行。

(2)此表應作為質評的附件。

(3)大中橋樑上部結構以孔為單位;下部結構以墩臺為單位;小橋、涵洞以每座(道)為單位;擋土牆按設計道或處為單位進行評定。

(4)此表應作為質評表的附件。

橋涵—29 金屬洛氏硬度試驗記錄

(1)此表為預應力砼錨具進場時和施工中對其硬度檢驗用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HRC。

橋涵—30 回彈法測試混凝土強度記錄

橋涵—31 回彈法測試結構或構件混凝土強度計算表

(1)此兩張表用於對混凝土強度有懷疑或在工程質量驗收時驗證砼強度用,主要用於監理和質量監督部門進行砼質量驗證時使用。

(2)橋涵—30為現場測試記錄,橋涵—31用於所測數據的計算和處理。

(3)測試前回彈儀需經計量部門標定合格後使用。

橋涵—32 明挖基礎檢測記錄表

(1)本表適用於橋涵、擋土牆及其它結構物一個明挖基礎的幾何尺寸檢查,本表為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附件資料。

(2)填表時應注意如實記述水文地質情況,說明能否滿足設計對地基的要求等。

(3)標高檢測:橋涵基礎應檢測四個角及中心處的標高,擋牆及導流壩每二十米檢測三點,且不少於三點。

(4)軸線平面示意圖按橋涵—37圖示填寫。

(5)施工單位自檢合格後,監理工程師應進行檢測,並在工序交驗表中籤署意見。

橋涵—35 混凝土施工記錄

(1)本表為水泥混凝土澆築時的施工記錄,由承包人填寫。

(2)對於一個工作班完成的同一配合比若干小型構件每工班填寫一張,其餘構件每構件填寫一張。

(3)試件組數應嚴格按照JTJ071—94附錄D要求製取和編號。

橋涵—36 漿砌片塊石原始記錄

(1)本表用於涵洞、擋土牆、護坡、導流壩、錐坡等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的幾何尺寸檢查,作為工序交驗及分項評定的資料之一。

(2)序號6、7、8可視具體工程項目按JTJ071—94的填寫檢查項目。

(3)備註欄內填寫斷面位置等有關需說明的問題。

橋涵—37 橋涵及構造物軸線放樣記錄表

(1)本表為小橋涵及其它構造物(擋土牆、截水壩、護坡等)開工前及基坑開挖完成後的軸線放樣和基礎澆築後的放樣檢查記錄。

(2)小橋涵及其他結構物開工前放樣僅填序號3、4、5、6項內容,基坑開挖完成後軸線放樣及基礎澆築後的放樣檢查填序號1、2、3、4、5、6項的內容。

(3)示意圖中標明橋涵軸線樁樁位及其護樁樁位,以及其它構造物軸線控制樁樁位及護樁樁位。

(4)表中軸線偏位是指對於所放軸線進行檢查的結果,中心樁地面高程指開挖前原地面標高,對於導流壩、擋土牆等應每20米測量二點。

(5)合格率指基礎澆築完成後的檢查結果。

橋涵—39 鑽孔記錄表(衝擊鑽進)

(1)本表為鑽孔施工記錄,施工中不用衝擊鑽機成孔時則衝程、衝擊次數欄不填。

(2)本表每工作班填寫一張。

(3)備註欄內應註明鑽孔過程中有無故障發生。

橋涵—40 鑽孔樁終孔後灌注混凝土前檢查記錄

(1)本表用於鑽孔樁終孔後灌注混凝土前的檢查,它與水下混凝土灌注記錄及鑽孔樁成品檢查表一起作為鑽孔灌注樁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依據。

(2)終孔孔底標高是指鑽機鑽至孔底量測定的實際標高、灌注前孔底標高指鋼筋籠放入孔中後量測的孔底標高。標高測量以護筒頂標高為基準。

(3)鑽孔過程中出現的如塌孔、卡鑽、孔身偏斜等問題,均應在鑽孔中出現的問題及處理欄內如實填寫,並註明處理方法及處理結果,同時還應說明清孔方法及結果。

橋涵—41 水下混凝土灌注記錄

(1)本表為水下混凝土灌注時的記錄,為鑽孔灌注樁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附件資料。

(2)護筒頂面可做為測量深度的基準面。

(3)灌注前孔底標高指水下混凝土灌入前測量孔深後計算的標高。

(4)灌注中要事記欄內應詳細說明有無出現鋼筋籠上浮、卡管、斷樁等事故,以及出現問題的處理措施及結果。

(5)監理應旁站,並在灌注中要事記欄內簽署意見。

橋涵—43 支座安裝檢查記錄表

(1)本表為大中小橋樑每孔的安裝檢查記錄,它作為樑板安裝分項工程評定的資料之一。

(2)支座中心偏位應檢查順橋及橫橋向兩個方向。

(3)每塊樑板頂面縱向高程在兩端及中間各測一點。

橋涵—44 張拉設備校驗記錄

(1)本表用於先張法、後張法預應力筋張拉設備的校驗。

(2)千斤頂與油壓表應配套編號校驗使用,以確定張拉力與壓力錶讀數之間的關係曲線,宜採用實驗機法。

(3)使用6個月或200次以上以及在使用過程中出現不正常情況應重新校驗。

(4)校驗時應特別注意:分級記錄實驗機噸位和對應的油壓表讀數,重複三次取壓力錶讀數的平均值,作為某一鑑定噸位。

橋涵—47 後張預應力管道檢查

(1)本表用於後張法預應力鋼絲束、鋼絞線管道座標位置的檢查,作為後張法預應力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資料之一,每塊樑(板)填寫一張。

(2)檢查頻率及方法應符合JTJ071—94的要求。

(3)管道間距應測量淨間距。

橋涵—48 後張預應力鋼筋(絲)張拉記錄表

(1)本表適用於鋼絲束、鋼絞線採用夾片式錨具、或錐錨式錨具的後張法預應力張拉記錄,作為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資料之一。

(2)張拉前應對張拉設備進行校驗。

(3)張拉伸長率=(理論伸長值-實際伸長值)/理論伸長值。

(4)說明欄內說明張拉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處理結果,監理旁站後在備註欄內簽署意見。

橋涵—49 預應力孔道壓漿記錄

(1)本表為後張法預應力樑孔道壓漿時的記錄,每塊樑(板)填寫一張。

(2)每一工作班應制取不少於3組的水泥資料試件。

(3)監理旁站後在備註欄內簽署意見。

橋涵—51 橋臺後回填檢查表

(1)本表用於橋涵一個臺揹回填土的檢驗與籤認。

(2)回填層次是從原地面算起編號,並註明各層距路基面的距離。

(3)表中數據壓實度等從路基—30、路基—31、路基—32得來。

(4)監理員每層旁站監理後對壓實度抽檢核認,待臺揹回填完成後由專業監理工程師籤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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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常用支付表

支表—1 工程進度表

支表—2 中期支付證書

支表—3 清單支付報表

支表—4 工程變更一覽表

支表—5 單價變更一覽表

支表—6 永久性工程材料到達現場計量表

支表—7 扣回材料設備預付款一覽表

支表—8 扣回動員預付款一覽表

支表—9 中間計量表

支表—10 中間支付彙總表

施工監理表

監1—1 施工圖審查申報表

監1—2 進場材料申報表

監2 施工放樣報驗單

監3 工程變更令

監4 工程變更申報表

監5 分部(項)工程開工通知

監6 分部(項)工程開工申報表

監7 承包人每週工作計劃

監8 檢驗申請批覆單

監9 工作指令

監10 工地會議紀要

監11 中間交工證書

監12 分包申請報告單

監13 工程暫時停工指令

監14 復工指令

監16 工程交工證書

監17 工程缺陷責任期終止證書

監18 每日施工活動報表

監19 施工技術方案報審表

監20 監理日報

工程師月度報告

報1 合同執行概況表

報2 施工人員狀況表

報3 主要進場機械設備表

報4 承包商試驗儀器設備狀況表

報5 監理機構框圖

報6 為工程師提供的測量儀器狀態表

報7 氣象及施工活動報告

報8 施工測量形象進度圖

報9 工程進度概況表(1、2、3、4)

報10 承包商施工測量概況表

報11 施工試驗檢測概況表

報12 監理獨立測量概況表

報13 監理工程師獨立試驗概況表

報14 承包商混凝土、砂漿試驗件概況表

報15 工程事故一覽表

報16 工程延期/索贈一覽表

報17 工程變更彙總表

路線用表

路線—01 路線導線網、點測量(複測)報表

路線—02 路線水準點測量(複測)報表

交通工程設施用表

交通—01 交通標誌安裝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交通—02 標線噴塗與安裝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交通—03 視線誘導標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基用表

路基—01 路基、構造物、路面施工增加水準點測量報表

路基—02 路基、構造物、路面高程測量報表

路基—03 路基、路面中線平面位置檢測表

路基—04 路基填築鬆鋪厚度檢查表

路基—05 路基、路面寬度檢測表

路基—06 路基、路面隨機取樣位置計算表

路基—07 土方分層壓實度檢驗簽證表

路基—08 路基分層壓實度檢驗彙總表

路基—09 填前場地清理施工原始記錄

路基—10 路基、路面橫坡度檢測表

路基—11 路基、路面平整度檢測表

路基—12 路基邊坡坡度檢測表

路基—13 路基、路面回彈彎沉檢測表

路基—14 路基、路面回彈彎沉檢測結果報告

路基—15 路基、構造物、路面材料試驗委託單

路基—16 路線施工測量放線檢測表

路基—17 土的顆粒大小分析記錄

路基—18 路基、路面粒徑分配曲線表

路基—19 易溶鹽總量及鈣鎂離子測定試驗記錄

路基—20 路基、路面有機質含量試驗記錄

路基—21 路基、路面硫酸根試驗記錄

路基—22 碳酸根、碳酸氫根和氯根記錄

路基—23 路基、路面易溶鹽試驗報告

路基—24 路基材料試驗報告

路基—25 路基、構造物、路面擊實試驗記錄

路基—26 最大幹密度試驗記錄

路基—27 路基、路面液限、塑限聯合試驗記錄

路基—28 路基、路面標準密度試驗結果彙總報表

路基—29 路基、路面量砂密度檢驗報告

路基—30 路基、構造物壓實度檢測表(環刀法)

路基—31 路基、構造物、路面壓實度檢測一覽表(灌砂法)

路基—32 路基、路面壓實度檢測表(核子儀法)

路基—33 路基、構造物、路面含水量試驗記錄

路基—34—1 石灰化學成份(CaO+MgO)含量試驗記錄

路基—34—2 穩定土中石灰或水泥劑量測定試驗報告

路基—35 土方路基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路基—36 石方路基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路基—37 路基邊坡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基—38 鋪緣石鋪設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路基—39 路肩質量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路基—40 現場CBR值測定記錄

路面用表

路面—1 水泥混凝土面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2 瀝青混凝土面層和瀝青碎(礫)石面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3 瀝青貫入式面層(或土拌下貫式面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4 瀝青表面處治面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5 水泥土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6 水泥穩定粒料基層及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7 石灰土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8 石灰穩定粒料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9 石灰、粉煤灰土基層和底基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0 石灰、粉煤灰穩定粒料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1 級配碎(礫)石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2 填隙礫石(礦渣)基層和底基層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3 路槽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路面—14 路緣石鋪設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5 路肩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

路面—16 無側限抗壓強度試驗

路面—17 石灰未消解含量試驗

路面—18 間接抗壓強度試驗(劈裂試驗)

路面—19 瀝青物性試驗

路面—20 瀝青物性試驗

路面—21 瀝青物性試驗

路面—22 瀝青物性試驗

路面—23 瀝青粘附性試驗(水煮法)

路面—24 瀝青含蠟量試驗(蒸餾法)

路面—25 浮化瀝青試驗

路面—26 瀝青混凝土礦料組成試驗

路面—27 瀝青混和料馬歇爾試驗(蠟封法)

路面—28 瀝青混和料馬歇爾試驗(水中重法)

路面—29 瀝青混和料中最佳瀝青用量試驗

路面—30 瀝青混和料中瀝青用量選定圖

路面—31 瀝青混合料抽提試驗

路面—32 瀝青技術性能試驗彙總表

路面—33 瀝青技術性能試驗彙總表

路面—34 礦粉親水系數及含水量試驗

路面—35 路面結構層壓實度檢驗彙總評定表

路面—36 瀝青碎石路面密度試驗記錄表(蠟封法)

路面—37 瀝青碎石路面密度試驗記錄表(體積法)

路面—38 瀝青碎石路面密度試驗記錄表(表幹法)

路面—39 瀝青封面施工前下承層處理記錄

路面—40 路面厚度檢查表

路面—41 瀝青碎石施工前場地清掃記錄

橋涵用表

橋涵—01 泥漿比度、稠度和含砂試驗

橋涵—02 孔道壓漿水泥漿試驗記錄

橋涵—03 砼抗折強度實驗報告單

橋涵—04 鋼筋焊接試驗報告

橋涵—05 構造物、路面用水泥物理力學性能試驗報告

橋涵—06 路基、路面水泥物理力學性能試驗記錄

橋涵—07 鋼筋拉力及彎曲試驗報告橋涵—08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一)

橋涵—09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二)

橋涵—10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技術性能試驗報告

橋涵—11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一)

橋涵—12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二)

橋涵—13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三)

橋涵—14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報告

橋涵—15 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設計表

橋涵—16 水泥混凝土配合比報告

橋涵—17 集(石)料的毛體積密度試驗記錄

橋涵—18 石料抗壓強度試驗記錄

橋涵—19 石料試驗報告

橋涵—20 集料篩分檢測表

橋涵—21 集料含泥量檢測表

橋涵—22 構造物、路面粗集料針片狀顆粒含量檢測表(遊標卡尺)

橋涵—23 構造物、路面粗集料針片狀顆粒含量檢測表(規測儀)

橋涵—24 構造物、路面集料壓碎值檢測表

橋涵—25 混凝土、砂漿施工配合比通知單

橋涵—26 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試驗記錄

橋涵—27 水泥混凝土(砂漿)抗壓強度檢測表

橋涵—28 水泥混凝土(砂漿)抗壓強度彙總評定表

橋涵—29 金屬洛氏硬度試驗報告

橋涵—30 回彈法測試水泥砼結構或構件強度檢測表

橋涵—31 回彈法測試砼結構或構件強度計算表

橋涵—32 明挖基坑基礎檢查表

橋涵—33 模板、拱架及支架製作記錄

橋涵—34 –1 模板安裝檢查表

橋涵—34 –2 預製構件底座檢查表

橋涵—35 混凝土施工原始記錄表

橋涵—36 砌石施工原始記錄

橋涵—37 橋涵及構造物軸線放樣檢查

橋涵—38 倒虹吸壓水試驗原始記錄

橋涵—39 鑽孔灌注樁鑽孔原始記錄

橋涵—40 鑽孔樁灌注混凝土施工前檢查表

橋涵—41 水下混凝土灌注檢查表

橋涵—42 無破損檢測基樁報告表

橋涵—43 支座安裝檢查表

橋涵—44 張拉設備校驗表

橋涵—45 預應力鋼筋冷拉檢測表

橋涵—46 先張預應力鋼筋(絲)張拉檢測表

橋涵—47 後張預應力管道檢查

橋涵—48 後張預應力鋼筋(絲)張拉記錄

橋涵—49—1 預應力孔道壓漿檢測表橋涵—49—2 封端現場質量檢查表

橋涵—50 混凝土鑽芯取樣檢測表

橋涵—51 橋(涵)臺回填檢查表

橋涵—52 漿砌砌體和混凝土擋土牆分

橋涵—53 錐、護坡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4 幹砌片石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5 導流工程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6 橋樑總體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7 鑽孔灌注樁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8 樁或雙壁墩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59—1 頂推臺座、導樑安裝質量檢查表

橋涵—59—2 箱梁頂推質量檢查表

橋涵—60 挖孔樁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1 管道基礎及管節安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2 漿砌片石基礎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3 墩、臺身砌體現場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4 側牆砌砌體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5 鋼筋加工及安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6 鋼筋網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67 混凝土基礎分項工程質量檢評定表

橋涵—68 承臺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評定表

橋涵—69 混凝土護欄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0 墩、臺身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1 墩、臺帽或蓋樑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2 預製樑(板)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3 就地澆築樑(板)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4 小型預製件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5—1 鋼絲、鋼絞線先張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5—2 鋼線、鋼絞絲後張法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6 樑、板安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7 頂入法施工樑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8—1 懸臂澆築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8—2 懸臂樑拼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79 橋面鋪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0 人行道鋪設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1 欄杆安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2 護欄安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3 管涵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4 蓋板涵、箱涵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5 拱涵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6 倒虹吸管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分部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單位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7 構造物地基承載力檢測表

橋涵—88 振衝碎石樁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橋涵—89 振衝碎石樁施工原始記錄

橋涵—90 伸縮縫安裝分項檢驗評定表

橋涵—91 挖孔樁灌注混凝土施工前檢查表

橋涵—92 挖孔灌注樁挖孔原始記錄

月施工進度計劃圖

施工總體進度圖

說明:1.對於路基與橋涵防護工程的共用表格,只在路基與橋涵、防護工程目錄中單獨列出,請直接使用。

2.對於目錄中未列出表格,而施工或監理、支付中,需要使用。由各單位參照有關規範文 件設計,報管理工程師審批,並送總監辦備案,或由總監辦設計,下文傳達。

3.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用於本目錄未列出的而工程實際發生的其它分項的評定

附 錄

關於部分表格的填表說明

一、 施工監理表

監表1 施工圖審查報表

(1)承包人應在開工前對圖紙進行審核,審核表應作為開工申請報告之附件,同時應作工程施工圖,做到一橋一涵一圖。

監表2 施工放樣報驗單

(1)此表由承包人填寫上報,經旁站(現場)監理員檢查認可後報監理組專業監理工程師或監理組長,由專業監理工程師或監理組長報復。

(2)附件包括有關測量表格和資料及放樣表格和有關資料。

(3)監理員意見和監理工程師結論欄應填寫是否符合技術規範、設計等的具體要求。

監表3 工程變更令

(1)任何工程的形式、質量、數量和內容上的變動,必經由監理工程師簽發工程變更令,並由監理工程師監督承包人實施。

(2)變更可以由監理工程師提出,亦可由業主或承包人提出。

(3)此表因篇幅有限,變更理由及詳細說明欄內一般只能填寫主要內容,因此需附件說明。

(4)工程變更令的簽發按《工程監理實施辦法》辦理。

監表5、監表6 工程分項開工申請、批覆單

(1)此表應為分項工程開工申請和批覆單,由承包人提交,監理旁站簽署意見後,由專業監理工程師籤認、監理組長批覆。

(2)表中附件包括:①施工所具備的條件②施工內容③詳細的施工方法和工作程序④包括機構組織和人員分工在內的材料設備、勞力的安排⑤質量保證措施⑥安全生產保證措施⑦計劃進度⑧臨時工程情況⑨環保措施⑩開工前的有關試驗完成和批覆情況。其中施工所具備的條件包括承包人提交的施工圖紙、施工方案、測量放樣、水準點等資料以及檢測設備是否齊備等內容。

(3)在審查了附表並全部合格後批准分部(分項)工程開工。

監表7 承包人每週工作計劃

(1)此表由承包人(提交)填寫相應內容,監理組應掌握承包人的每週工作計劃,以便安排監理工作;監理工程師意見欄內填寫同意與否或是否調整。

(2)監理組應對承包人的周工作計劃進行檢查,檢查內容包括:①承包人為完成周計劃中所列項目的各工種人員現場準備情況②施工所需機械和設備現場準備情況及完好率③主要材料進場及準備情況④施工所需的試驗完成情況或準備情況等。

(3)如若檢查中發現施工條件尚不成熟,則可建議承包商調整人員、設備、材料等或調整週工作計劃。

監理日報:

(1)此表由專業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填寫,監理組長檢查並簽名。

(2)此表為某一日監理人員對被監理內容及施工中出現的問題和處理情況的記錄,表中包括人、機械設備和材料及試驗在當日工地現場的情況記錄,以及各級監理工程師發出的各指令等。監理人員應妥善保管,可能成為將來解決糾紛的重要依據。

監表8 檢驗申請批覆單同工序檢驗單( 一式兩分)

(1)此表在分項工程人員到現場對其已完工作(程)進行檢驗,旁站監理員接此表後要對承包人提出的已完工作進行檢驗並籤評定意見後報監理組長,監理組長對“本項目可否繼續進行”給予肯定並簽字後,返還承包商,承包商(人)收到後再簽名(右下角)。

(3)表中質量證明包括:①施工原始記錄彙總資料②中間檢查記錄彙總記錄③隱蔽工程檢查記錄④試驗報告彙總資料⑤自檢資料等。

特別說明:

工序交驗表(即為監8表 檢驗申請批覆單)

(1)本表適用於公路建設項目中所有分項工程施工中,前道工序完工後進行下道工序前的交驗,作為分項工程工序質量控制的保證資料。

(2)工序內容欄填寫時應詳細說明工序內容。表中應寫明檢查結果。同時附上相關的檢測資料。

(3)監理在收到工序交驗表後在監理檢驗情況與意見欄內填上檢查結果,視檢查情況提出處理意見,並確認能否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監表9 工作指令

(1)此表由各級監理工程師填寫下達給承包人,承包人收件後籤認。

(2)監理填表時應註明工作指令的理由,是否經過檢驗或質量評定,評定或檢驗的結果及存在的缺陷和問題等。

監表10 工地會議紀要

(1)工地會議一般每月定期召開,由駐地監理工程師主持,各方主要人員參加。

(2)會議紀要正式文本作為本表附件。

(3)承包人和監理工程師在紀要正式文本印製籤認後發出。

(4)工地會議紀要須抄送上級監理部門及業主。

監表11 中間交工證書

(1)此表指在分項、分部或單位工程完工後的交工證書。

(2)本表上半部分由承包人填寫上報監理。

(3)監理工程師在收到申請交驗單後,組織對已完工程進行檢驗,包括各種資料,並提出檢驗結果評定;並進行籤認。

(4)本表下半部分分別由監理工程師填寫完畢後,返回承包人,承包人簽收。

(5)未經中間交工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工。

監表12 分包申請報告單

(1)承包人按表中內容填寫,並按要求附上附件逐級上報。

(2)各級監理工程師經過對分包人審查簽署意見後,報業主審批。

監表13 工程暫時停工指令

(1)本表為監理工程師向承包人發出的工作指令,由監理工程師填寫,承包人收件後籤認。

(2)此表由駐地監理組長簽發。

監表14 復工指令

(1)本表為監理工程師向承包人發出的工作指令,承包人收件後籤認。

(2)哪一級監理簽發的停工指令,一般由該級監理簽發復工指令。

監表15 工程質量事故報告單

(1)當某項工程在施工期間(包括缺陷責任期內)出現了技術規範所不允許的斷層、裂縫、傾斜、倒塌、沉降、強度不足、鋼筋未按設計配置或主筋配置較少等情況時,承包人在發生工程質量事故後應儘快提出質量事故檢驗報告並報告監理工程師和業主。

(2)駐地監理工程師收到報告後對質量事故現場組織人員進行審查、分析、測試或驗算並按表列內容進行填寫。

(3)根據事故的劃分,各級監理根據權限範圍進行審查、修正,並指令該項工程暫停或繼續施工。

監表16 工程交工證書

(1)指合同段交工。

(2)總監理工程師簽發工程交工證書。

(3)交工證書各方代表簽字後留存。

監表17 工程缺陷責任期終止證書

(1)成立缺陷責任期工作檢查小組,檢查人(單位)由業主、監理、承包商和有關部門人員組成。

(2)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發本證書、證書中包括:①獲得證書的工程範圍;②審查缺陷責任期工作的單位;③工程交工日期和合同缺陷責任期終止日期;④各方代表簽字。

二、路基、橋涵用施工原始記錄表填寫通用說明

1.表頭部分的填寫

(1)工程名稱及工程項目名稱:應填寫承擔的施工工程項目的名稱及合同段號。

2.表中主體部分填寫,應按實際檢測結果如實填寫,實測值欄內不能填偏差,檢測表中混凝土及砂漿強度的合格評定應按JTJ071-94、附錄D及附錄E規定的數理統計方法進行。

3.備註或說明欄內,應如實填寫施工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其處理意見,並註明處理結果。簽名應齊備,不能代簽,否則結果無效。

三、路基、橋涵用試驗表填寫通用說明

1.所有試驗表式適用於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及政府監督部門對施工過程中所用原材料、混合料和成品或半成品檢測試驗時用。

2.試表分試驗記錄表、報告單和彙總表三類。

3.表中表頭部分均列有采用的試驗規程一欄。為了符合精度上的要求,凡採用計量器具的試驗項目,均列有試驗環境和主要儀器。試驗環境指檢測試驗時的溫度和溼度;主要儀器是指採用的計量器具或主要專用儀器的名稱及型號。在記錄中,試驗者、校核者、技術負責人必須由本人簽名,不允許代簽。

4.報告單及彙總表中都留有監理工程師簽署意見欄,監理工程師對進場原材料、標準試驗等應按規定的批量和頻率進行抽樣試驗和平行試驗後簽署意見。

5.路基和路面的壓實度、彎沉值;水泥混凝土抗壓和抗折強度、半剛性材料強度,應按分項工程為單元進行數理統計與評定。

6.為切合實際,滿足施工檢測需要,對個別常規試驗增加了其它試驗方法的表試(均符合試驗規程的要求)。對於非常規試驗的項目未設計專用表式,必要時可用試驗報告單代替。

7.為把好原材料品質性能的綜合檢驗,對水泥混凝土用粗、細集料等檢測將各項檢測數據集中記錄在一張表中(對項目較多的集中於2~3張表中)。而對於施工過程中常檢的試驗項目且用量較多的設有單項表式。如:集料篩分試驗記錄、含泥量試驗記錄等。

8.各種表式填表要求:

① 表頭部分的填寫:

工程名稱:指工程項目名稱和單位工程名稱。

試樣編號:指對試樣進行分類編號。

試樣地點:指取樣具體位置。

擬定用途:指用於何工程地段、結構層次和工程部位。

試驗單位:指試驗者所屬單位。

試樣說明:指試樣的類型及特徵。

試驗規程:指採用國家和交通部、冶金部頒佈的現行試驗規程的代號。

試驗環境:指試驗場所的溫度和溼度。

主要儀器:指使用計量器具或專用試驗儀器的名稱及型號。

試驗者:填試驗者本人姓名,不得代簽。

校核者:填校核者本人姓名,若試驗者與校核者是同一人,無第二者,則試驗結果無效。

試驗日期:試驗當天日期。

②表中主體部分的填寫:

(1) 應將試驗數據如實填在規定的格內或欄內。其中各項試驗結果的計算及數據

應符合有效數字的規定,測定結果應符合試驗規程規定的精度或允許差的要求。採用的計量單位要與表中規定的保持一致,不得隨意採用。

(2)如填寫有誤,不得塗改,應在原數據上劃一槓,在旁邊將正確數據填上。

(3)試驗結果欄是綜合上述檢測數據,用簡煉的語言將試驗結果與施工技術規範或試驗規程相比較後得出合格或能否使用的結論。

(4)附註或備註欄在必要時填寫與試驗有關或須進一步說明情況的事由。

(5)監理工程師意見欄要求對檢驗結果準確地說明結論意見。

四、路基、橋涵用質評表填寫通用說明

施工質評表是公路建設項目及其所屬單位、分部、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標準表式。表式中分項、分部、單位工程的實得分(加權平均分等)精度是小數點後保留2位數。工程交工驗收前,施工單位、監理工程師、公路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對工程質量的檢驗評定一律用該類表式。

1.關於分項工程質評表總述

(1)為公路建設項目中各單位工程中的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的通用表式(路用房屋單位工程除外)。

(2)表中基本要求檢查結果欄,應按質評標準中各分項工程的基本要求內容填寫其檢查結果,文字敘述力求明確、簡煉。

(3)各分項工程中的檢查項目的檢驗方法和數量,按質評標準中相應的規定執行,路基的檢測方法執行交通部JTJ059-95《公路路基路面現場測試規程》,質評標準中規定的檢測頻率是必須做到最低限度的要求。

(4)分項工程的外觀鑑定欄,要求按質評標準中相應的分項工程鑑定的內容檢查後準確敘述,缺陷與不足及問題力求定量敘述。

(5)質量保證資料,按材料、施檢、質評三類資料敘述其檢查結果,資料缺陷、不全或失實內容等應具體敘述,以便按規定扣資料分。(詳情見《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

(6)一些分項工程檢查項目的實測值因欄內篇幅所限,檢測的全部數據填不下時,此欄可只填檢測總點數與主定結果,其實測數據結果的彙總表作為質評附件。

(7)所有表格的內容填寫內容具體可參照《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規定》以及本書中相關的補充說明。

2.《分部工程質量評定表》

(1)單位工程中的各分部工程,每一個分部工程按此表內容進行填寫,其檢評結果不論其所包括的分項工程個數的多少。

(2)分項工程名稱與部位應填寫準確規範。

(3)評定意見欄填符合設計文件及技術規範質評標準要求的程度。

3.《單位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1)適用於公路建設項目中除路用房屋單位工程之外的所有單位工程。

(2)用單位工程質評表,分部工程欄只填其名稱,質量評定欄只填結論欄的加權平均分和質量等級。

(3)分部工程的優良率計算,以分部工程質評表統計的個數為基數計算。

(4)評定意見欄為簡要的文字敘述,即內在質量、幾何尺寸、觀質量三方面的總體概括。

質量等級欄一般填不合格、合格、優良字樣。

五、路線用表填寫說明

路線—01 導線點測量記錄

(1)該表為高速、一級公路、大橋、隧道等用座標放樣或用導線點網控制的工程使用。採用座標放樣或用導線點網控制的工程使用。不採用座標放樣的工程,不填此表。

(2)在施工放樣前,施工單位應到施工現場全線複測設計圖所提供的導線點座標。檢查無誤後方可進行施工放樣,否則應查明原因,對有問題的導線點應重新設定。

(3)測定儀器採用全站儀或紅外儀。

(4)項目名稱應填寫齊全。如:* * * 工程。

(5)測量範圍為複測的起訖樁號。

(6)實測距離為兩導線點間的距離,實測夾角為相鄰兩導線間的夾角。

六、路基用表填寫說明

路基—01 施工增設水準點記錄表

(1)水準點增設採用一組水平儀往返測量,或兩組水平儀單向測量,閉合差應符合相應公路等級的水準測量要求。

(2)L──為引用水準點至設定水準點間距離;n──為測站數。

(3)路基—03為該表的附件。

(4)水準點的埋設應安全牢固,不受施工干擾。

路基—03 高程測量記錄

(1)該表適應於各級公路的路基、路面、橋涵構造物的高程檢測記錄作為分項工程附件資料。

(2)採用碳素筆填寫,按內容要求逐項認真填寫。

(3)本行寫錯劃掉,在下行重新填寫,不得在本行改寫。

(4)備註欄填寫偏差值。

路基—03、路基—05、路基—12分別為路基中線平面位置、寬度,邊坡檢測記錄表。

該表適應於路基、路面各層次寬度、中線平面位置偏差、路基邊坡檢測記錄。

(1)樁號為檢測點或斷面的路線位置。

(2)1/2寬為實測全寬度的1/2。

路基—04 土方路基分層填築鬆鋪厚度檢查表

(1)本表適應於不同等級公路不同土質分層填築厚度檢查用表。

(2)控制路基分層填築厚度,保證路基各層壓實度。

(3)檢測層次為距原地面算起的層次,每層次每100米抽檢5個斷面。每個斷面抽檢3個點。

(4)起訖樁號為檢查段落起訖點。

(5)地點樁號為檢查點樁號。

路基—06 路基寬度、高程、橫坡、中線偏位檢測斷面位置隨機選取計算表。同時也用於路基現場測試位置的選定。

(1)隨機取樣選點方法是按數理統計原理在路基施工現場檢測時決定測定區間、測定斷面、測點位置的方法。

(2)適用於公路路基各層次及各種現場測定時,為獲得代表性試驗數據需決定測定區間、測定斷面、測定位置時使用。

(3)填寫舉例詳見《公路路基路面現場測試規程》第134、135頁。

路基—07 土方分層壓實度檢驗簽證表

(1)用於路基每個作業施工地段的各層次,將與離路基頂面同距離層次中的實測幹密度、標準幹密度和壓實度值按檢驗位置樁號,沿路線前進方向由小到大逐個填入此表。

(2)進行評定計算合格後,呈報監理工程師籤認。

路基—09 填前場地清理施工原始記錄

(1)本表適用於原地面的清理填前的場地清理。

(2)所有清淤圍堰應有圖示進行表示,所有尺寸應精確至cm。

路基—10 路基橫坡記錄表

該表適應於對路基路面各層次橫坡度進行檢測記錄。檢測路基各層次橫坡度時應按表中要求內容填寫清楚。

(1)樁號為檢測斷面之樁號。

(2)採用水準儀進行檢測,只讀取相對高程。

(3)路中:高速、一級公路有中央分隔帶的公路為中央分隔帶邊緣位置,無中央分隔帶時為路中心線。

(4)高差欄分路基頂面、路肩兩欄,路基頂面為其邊緣與路中高差,路肩為路基頂面邊緣與路基邊緣高差。

路基—11 路基平整度檢測記錄

(1)該表適應於路基平整度檢測,採用三米直尺檢測記錄。

(2)起訖樁號為檢測段落起訖點。

(3)檢測時按要求頻率進行檢測。

路基—13 回彈彎沉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用於測定路基的回彈彎沉,目的是評定其整體承載能力。

(2)雙車道每一評定段(不超過1KM)測點數少於80個點不得進行統計評定。

(3)初始讀數為汽車起步時百分表的最大讀數,終讀數為汽車開走後百分表指針回落到某一靜止位置的讀數。

(4)本試驗檢測時監理應旁站,並在附註欄內籤認。

路基—14 回彈彎沉檢查結果報告

(1)路段起訖樁號與路基分項工程評定單元的起訖樁號相同。是路基一個分項工程評定的附件資料。

(2)處理意見欄指對捨棄的彎沉值過大的點的局部處理。

路基—15 試驗委託單

(1)此表用於施工單位必須具有一定的資質等級,此表委託單位應一式兩式填寫,試驗單位一份,另一份裝入技術資料歸檔。

路基—17 “顆粒分析試驗記錄”(篩分法)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對粒徑大於0.074mm的土進行分析試驗,其目的是:劃分土類,鑑定土的工程性質。

(2)小於2mm土質量:指經粗篩分析2mm篩孔以下的土質量。

(3)試驗結果:此欄應說明土樣篩後總質量與篩前總質量之差值是否超過1%的要求,試驗是否有效,並進行土的鑑別分類。

路基—18 “粒徑分配曲線”

(1)適用範圍和目的:此表用於粗粒土,目的是在粒徑分佈曲線上找出土粒分佈範圍和分佈形狀(即不均勻係數和曲率係數),藉以判斷土的級配情況。

(2)此表中的“試樣編號”應與橋涵—01中的“試樣編號”相一致。

(3)試驗結果:在繪製的粒徑分配曲線上找出通過率分別為10%、30%和60%的粒徑(mm),填入試驗結果中,分析土的級配情況,確定土的工程名稱或代號。

路基—19 易溶鹽總量試驗記錄(質量法)

(1)適用範圍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各類土,在施工前和施工中對土質有疑議時必須進行此試驗,目的是檢測土中易溶鹽的性質和含量。

(2)試驗中各稱量數值應精確到0.0001克,並應進行平行試驗。

(3)全鹽量為兩次平行的平均值,精確到0.001%。

(4)附註欄應註明土的全鹽量的多少及土的鑑別分類和代號。

路基—20 有機質含量試驗記錄(重鉻酸鉀容量法)

(1)適用範圍和目的:本試驗用於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對有機質含量不超過15%的土質有疑異時進行,目的在於瞭解土中有機質的含量,確定土的工程性質。

(2)試驗須進行平行試驗,取平均值即為土的有機質含量。

(3)“滴定前讀數”、“滴定後讀數”、滴定消耗均精確到0.01毫升。

(4)因該試驗計量要求精確,溫度要求嚴格,試驗允許平行差小(見JTJ051—93附錄D),故附註欄填寫時應註明試驗中各時期的石臘油鍋的溫度、試驗結果及標準要求,有機質土的名稱和代號,可否使用等。

路基—21 硫酸根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適用於施工前和施工中有疑異的各類土,目的是檢測土中硫酸根的含量。

(2)“質量法”中各質量欄均為1/10000的分析天平稱量,精確到0.0001克,硫酸根含量的計算精確到0.001%。

(3)試驗平行差應符合附錄C表2的要求。

(4)附註欄應填寫土的分類名稱、代號及硫酸根含量、標準要求、使用情況。

路基—22 碳酸根、碳酸氫根、氯根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適用範圍同試表05,目的是測定土中的碳酸根、碳酸氫根和氯根的含量,從而確定土的性質。

(2)必須進行平行試驗,氯根含量的試驗有兩種方法,選定試驗方法後,應將標準液的名稱填入“( )標準液的濃度”括號內。

(3)附註欄應分別填寫試驗所得的各酸根的含量,並註明土類別名稱和代號。

路基—23 易溶鹽試驗報告

(1)將試表9、10中的試驗結果匯入此表,通過計算判斷土中含鹽的性質和程度。

(2)附註欄應分析此鹽漬土的類別、代號、可否使用、可能產生的影響等。

(3)工程名稱欄必須註明區段。

路基—25 擊實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目的在於確定土的最佳含水量及最大幹密度。

(2)“> mm顆粒含量”應填寫38或25。

(3)含水量計算精確到0.1%,幹密度的計算精確到0.01(克/立方厘米)。

(4)如進行水穩層試樣擊實,應在試樣說明欄內註明水泥劑。

(5)試驗結果及說明:繪製的含水量和幹密度關係曲線必須有峰值點,否則應進行補點或重新試驗,必要時適當加以文字說明指出試驗所得的最佳含水量和最大幹密度。

路基—26 試表09“最大幹密度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測量0.074mm以下的幹顆粒質量百分數不大於15%的無粘性自由排水的粗粒土和巨粒土的最大幹密度。

(2)試驗方法為乾土法或爆炸土法,試驗次數為二次平行試驗,其平均值精確到0.01(克/立方厘米)即為最大幹密度。

(3)附註欄,應對試樣的外觀和試驗過程的反常現象(如試樣損失、分離情況)加以描述,並註明試筒尺寸和使用方法。

路基—27 液限塑限聯合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目的:本試驗用於粒徑不大於0.5mm有機質含量不大於試樣總量5%的土,其目的是測定土的液限和塑限,計算塑性指數,為劃分土類,確定土的工程性質提供依據。

(2)含水量:此欄目中除“個別值”和平均值“精確到0.1%外,其餘均精確到0.01克。

(3)試驗結果:本欄目應明確指出液限、塑限、塑性指數各是多少,並註明土的類別和代號。

路基—28 “標準密度試驗結果彙總表”

(1)將一個分部工程的所有擊實試驗結果彙總於此表,試樣編號、材料名稱、取樣位置、代表地段和層次必須與路基—25中相符。

(2)在附註欄中對特殊地段的特殊土質加以必要的說明。

路基—29 量砂密度校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用於測定粒徑為0.25~0.5mm清洗乾燥的均勻砂的密度,其目的是獲取量砂的標準密度,藉以測定壓實度。

(2) 試驗中質量的秤量應精確到1g。

(3) 量砂密度取三個單值的平均值,精確到0.01g/cm3

(4)附註欄應註明量砂的粒徑範圍和量砂密度。並呈報監理簽證。

路基—30 “壓實度檢查記錄(環刀法)”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用於公路工程施工中現場測定細粒土土基及細粒土的無機結合料路面基層的壓實度。

(2)每個取樣位置必須進行平行試驗,取其算術平均值,平行差不得大於0.03g/cm3

(3)其它同路基—25。

路基—31 “壓實度檢測記錄(灌砂法)”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適用於在現場測定基層(或底基層)、砂石路面及路基土的各種材料壓實層的密度和壓實度,也用於瀝青表處治、瀝青貫入式路面層的密度和壓實度檢測。目的是檢驗和控制路基路面各層次的壓實程度。

(2)取樣位置應填寫隨機取樣計算表中的“縱向樁號和離路中心線的位置,如K100+065.5左1.2m”。

(3)試樣編號應與“隨機取樣計算表”中編號一致。

(4)取樣深度應與使用的灌砂筒直徑大致成1:1的關係。

(5)試樣溼密度精確到0.001g/cm3,幹密度精確到0.01g/cm3。含水量、壓實度的計算精確到0.1%。

(6)試驗層次欄應註明距路基頂面的距離。

路基—32 壓實度檢查記錄(核子儀法)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方法用於施工現場測定均勻的細粒土的路基或路面材料的密度和含水量,並計算壓實度。(此方法不宜用作仲裁試驗或評定驗收的依據)。

路基—33 含水量試驗記錄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公路工程集料含水量測定。

(2)各質量欄稱量至0.01克,含水量計算均精確到0.1%。

(3)附註欄應填明試驗的平行差,允許平行差和含水量。

路基—34 水泥和石灰劑量試驗表

(1)主要為施工過程中工地快速測定水泥或石灰劑量用,也用在施工以前繪製水泥劑量與EDTA耗量的標準曲線時,用於工地試驗室和中心實驗室。

(2)取樣位置應填入現場隨機選定的具體位置,即樁的縱橫向距離。

(3)測試結果要求準確至0.1%。

七、橋涵用表填寫說明

橋涵—03 水泥混凝土抗折強度試驗記錄

(1)此表為水泥混凝土路面配合比設計時和施工過程中水泥混凝土抗折強度試驗表式,適用於各級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0.1MPa。

(3)試驗記錄按試驗日期排序。

(4)砼抗折試驗必須有兩人以上進行,否則試驗結果無效,若監理工程旁站試驗過程,應在附註欄內籤認。

橋涵—04 焊接鋼筋試驗記錄

(1)此表用於檢驗電焊工技術操作水平及能否上崗,也用於對鋼材試樣焊接質量檢驗,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對焊接質量進行評述,並判定是否符合規定要求。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和橋涵—07相同。

橋涵—05 水泥物理力學性能試驗報告

(1)此表是對水泥技術性能檢驗後而出的報告單,有橋涵—05彙總而來。

(2)國家規定標準一欄應填寫國家最新頒佈的水泥檢驗標準。

(3)結果評定一欄應根據檢測結果確定該批水泥或樣品是否符合檢驗標準,能否使用。

橋涵—06 水泥物理力學性能試驗記錄

(1)此表用於水泥進場時按批量抽樣進行其性能檢驗,也用於施工過程中超過出廠日期三個月的水泥性能檢驗,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表中試驗日期指水泥各項性能檢驗的起止日期,水泥膠砂強度製作時間和強度試驗時間應填寫月、日、時。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水泥的細度和標準稠度用水量準確至0.1%;抗折強度準確至0.1MPa;抗壓強度準確至0.1MPa。

橋涵—07 鋼筋拉力及彎曲試驗記錄

(1)此表用於對進廠鋼材使用前按批量抽樣檢驗其性能是否合格、能否使用的記錄。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鋼材的取樣方法和數量應嚴格按試驗規程執行。在附註欄內填寫各項技術指標的規定值或允許範圍,並根據實測值確定該材料是否合格。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當屈服點和抗壓強度在200~1000MPa範圍時,準確至5MPa;當屈服點和抗拉強度大於100MPa時,準確至10MPa。

伸長率:當標距>10%時,準確至1%。

橋涵—08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一)

(1)為水泥混凝土用某種細集料料場代表試樣進行品質檢驗記錄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

橋涵—09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二)

(1)為水泥混凝土用某種細集料場代表試樣進行品質檢驗記錄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堆積密度準確至10Kg/m3;表現密度準確至10Kg/m3;空隙率準確至1%;雲母含量和輕物質含量準確至0.1%;SO3含量準確至0.01%;堅固

性準確至1%。

橋涵—10 水泥混凝土細集料試驗報告

(1)此表為水泥混凝土用細集料料場的代表試樣各項技術指標檢驗後出的報告單,由橋涵—08、橋涵—09依次彙總而來。

(2)表中“質量標準”應符合施工技術規範或設計要求。

(3)“結果評定”欄應根據以上結果來確定材料是否合格。

橋涵—11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一)

(1)為水泥混凝土用某種粗集料料場代表試樣進行品質檢驗記錄者,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壓碎值和針片狀顆粒含量準確至0.1%;堅固性準確至1.0%。

橋涵—12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二)

(1)為水泥混凝土用某種粗集料料場代表試樣進行品質檢驗記錄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

橋涵—13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術性能試驗記錄(三)

(1)為水泥混凝土用某種粗集料料場代表試樣進行品質檢驗記錄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堆積密度準確至10Kg/m3;表觀密度準確至10Kg/m3;空隙率準確至1%。

橋涵—14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試驗報告

(1)此表為水泥混凝土用粗集料料場的代表試樣各項技術指標檢驗後出的報告單,由橋涵—11、橋涵—12、橋涵—13依次彙總而來。

(2)表中“質量標準”應符合施工技術規範和設計要求。

(3)“結果評定”欄應根據以上結果來確定材料是否合格。

橋涵—15 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設計表

(1)此表為施工前對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設計時使用,適用於工地試驗室和中心試驗室。

(2)對水泥混凝土中所用各種原材料須經過檢驗合格後才能進行配比設計。橋涵—03、橋涵—05、橋涵—06、橋涵—10、橋涵—23等應作為此表的附件。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符合規定的精度。

橋涵—16 水泥混凝土配合比報告

(1)此表根據橋涵—15的試配結果進行填寫。

(2)實測砼抗壓(折)強度一欄應填入7天和28天的強度測定值,橋涵—15為此表的附件。

(3)結論一欄應對選定配合比和使用於工程項目的具體部位作出明確、簡煉的說明。

橋涵—17 石料(集料)的毛體積密度試驗記錄(靜水稱量法)

(1)適用範圍和試驗目的:本試驗用於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遇水崩解、易溶和幹縮溼脹性的鬆散石料外的所有石料。目的是測定石料在乾燥狀態下包括孔隙在內單位體積固體材料的質量。

(2)乾燥試樣質量稱量時精確到0.01g。

(3)吸水飽和試件的質量、吸水飽和試件在水中的質量均精確到0.01g。

(4)附件欄應註明石料(集料)的組成是否均勻,試驗結果,對於組成均勻的石料其密度為三個試件所測結果的平均值,否則應記錄最大值與最小值。

橋涵—18 石料抗壓強度試驗記錄

(1)為橋涵構造物砌體用於岩石的強度分級和巖性描述時用此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

(2)測算結果計算要求:試件尺寸精確至0.1mm;抗壓強度值精確至1MPa;極限荷載記錄以N為單位。

(3)如因設備條件限制達不到精度要求時應在試驗報告中註明。

(4)一組為六個試件,記錄中應增加一格。

橋涵—20 集料篩分試驗記錄

(1)為測定混凝土中所用碎石、卵石、天然砂或人工砂等集料的顆粒級配及粗細程度時的記錄表式,適用於各級試驗室。

(2)篩孔尺寸應根據該工程項目規範和設計要求選擇一套標準篩。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精確至0.1%。

(4)試驗結果欄應將每一篩孔的通過量與施工技術規範或設計要求的級配範圍對比後確定其是否合格。

橋涵—21 含泥量試驗記錄

(1)為施工過程中隨時對粗、細集料抽樣進行含泥量檢驗的常用表式, 適用於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

(3)橋涵—17、橋涵—18、橋涵—19、橋涵—21為施工中常規檢驗項目。

橋涵—22 粗集料針片狀顆粒含量試驗記錄(規準儀法)

(1)為施工過程中隨時對粗集料抽樣進行鍼片狀顆粒含量檢驗的常用表式,適用於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

橋涵—24 集料壓碎值試驗記錄

(1)為施工過程中隨時對粗、細集料抽樣進行壓碎值檢驗的常用表式,適用於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

橋涵—25 混凝土、砂漿施工配料通知單

(1)本表是澆築混凝土構造物及砂漿砌體施工時的現場配料通知單。

(2)本表應根據進場材料砂石中含水量及砂中含石量的情況填寫該表,本表填寫一式兩式,一份存檔一份交現場施工計量人員。

橋涵—26 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試驗記錄

(1)此表主要用於對水泥混凝土結構物施工過程中砼拌合物和易性檢驗的常用表,適用於工地記錄室。

(2)坍落度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5mm。

(3)此表為分項工程的試驗資料。

橋涵—27 水泥混凝土(砂漿)抗壓強度試驗記錄

(1)此表為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設計時和施工過程中混凝土(砂漿)抗壓強度試驗常用表式,適用於各級試驗室。

(2)抗壓強度測定值按JTJ053—94《公路工程水泥混凝土試驗規程》中T0571—94計算。

(3)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MPa。

(4)試件抗壓強度記錄要求:

大中橋樑上部結構以孔為單位;下部結構以墩臺為單位;小橋、涵洞以每座(道)為單位。小橋、涵洞蓋板及小型構件的預製按試驗日期順序記錄。

(5)砼抗壓試驗必須有兩人以上進行,否則試驗結果無效,對承包人自檢的抗壓試驗監理工程師必須旁站試驗過程,並在附註欄內籤認。

橋涵—28 水泥混凝土抗壓強度彙總評定表

(1)此表由橋涵—27彙總而來,應按一個分項工程為單位進行彙總評定。評定方法按照JTJ071—94《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附錄D執行。

(2)此表應作為質評的附件。

(3)大中橋樑上部結構以孔為單位;下部結構以墩臺為單位;小橋、涵洞以每座(道)為單位;擋土牆按設計道或處為單位進行評定。

(4)此表應作為質評表的附件。

橋涵—29 金屬洛氏硬度試驗記錄

(1)此表為預應力砼錨具進場時和施工中對其硬度檢驗用表,適用於中心試驗室和工地試驗室。

(2)試驗結果計算要求準確至0.1HRC。

橋涵—30 回彈法測試混凝土強度記錄

橋涵—31 回彈法測試結構或構件混凝土強度計算表

(1)此兩張表用於對混凝土強度有懷疑或在工程質量驗收時驗證砼強度用,主要用於監理和質量監督部門進行砼質量驗證時使用。

(2)橋涵—30為現場測試記錄,橋涵—31用於所測數據的計算和處理。

(3)測試前回彈儀需經計量部門標定合格後使用。

橋涵—32 明挖基礎檢測記錄表

(1)本表適用於橋涵、擋土牆及其它結構物一個明挖基礎的幾何尺寸檢查,本表為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附件資料。

(2)填表時應注意如實記述水文地質情況,說明能否滿足設計對地基的要求等。

(3)標高檢測:橋涵基礎應檢測四個角及中心處的標高,擋牆及導流壩每二十米檢測三點,且不少於三點。

(4)軸線平面示意圖按橋涵—37圖示填寫。

(5)施工單位自檢合格後,監理工程師應進行檢測,並在工序交驗表中籤署意見。

橋涵—35 混凝土施工記錄

(1)本表為水泥混凝土澆築時的施工記錄,由承包人填寫。

(2)對於一個工作班完成的同一配合比若干小型構件每工班填寫一張,其餘構件每構件填寫一張。

(3)試件組數應嚴格按照JTJ071—94附錄D要求製取和編號。

橋涵—36 漿砌片塊石原始記錄

(1)本表用於涵洞、擋土牆、護坡、導流壩、錐坡等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的幾何尺寸檢查,作為工序交驗及分項評定的資料之一。

(2)序號6、7、8可視具體工程項目按JTJ071—94的填寫檢查項目。

(3)備註欄內填寫斷面位置等有關需說明的問題。

橋涵—37 橋涵及構造物軸線放樣記錄表

(1)本表為小橋涵及其它構造物(擋土牆、截水壩、護坡等)開工前及基坑開挖完成後的軸線放樣和基礎澆築後的放樣檢查記錄。

(2)小橋涵及其他結構物開工前放樣僅填序號3、4、5、6項內容,基坑開挖完成後軸線放樣及基礎澆築後的放樣檢查填序號1、2、3、4、5、6項的內容。

(3)示意圖中標明橋涵軸線樁樁位及其護樁樁位,以及其它構造物軸線控制樁樁位及護樁樁位。

(4)表中軸線偏位是指對於所放軸線進行檢查的結果,中心樁地面高程指開挖前原地面標高,對於導流壩、擋土牆等應每20米測量二點。

(5)合格率指基礎澆築完成後的檢查結果。

橋涵—39 鑽孔記錄表(衝擊鑽進)

(1)本表為鑽孔施工記錄,施工中不用衝擊鑽機成孔時則衝程、衝擊次數欄不填。

(2)本表每工作班填寫一張。

(3)備註欄內應註明鑽孔過程中有無故障發生。

橋涵—40 鑽孔樁終孔後灌注混凝土前檢查記錄

(1)本表用於鑽孔樁終孔後灌注混凝土前的檢查,它與水下混凝土灌注記錄及鑽孔樁成品檢查表一起作為鑽孔灌注樁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依據。

(2)終孔孔底標高是指鑽機鑽至孔底量測定的實際標高、灌注前孔底標高指鋼筋籠放入孔中後量測的孔底標高。標高測量以護筒頂標高為基準。

(3)鑽孔過程中出現的如塌孔、卡鑽、孔身偏斜等問題,均應在鑽孔中出現的問題及處理欄內如實填寫,並註明處理方法及處理結果,同時還應說明清孔方法及結果。

橋涵—41 水下混凝土灌注記錄

(1)本表為水下混凝土灌注時的記錄,為鑽孔灌注樁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附件資料。

(2)護筒頂面可做為測量深度的基準面。

(3)灌注前孔底標高指水下混凝土灌入前測量孔深後計算的標高。

(4)灌注中要事記欄內應詳細說明有無出現鋼筋籠上浮、卡管、斷樁等事故,以及出現問題的處理措施及結果。

(5)監理應旁站,並在灌注中要事記欄內簽署意見。

橋涵—43 支座安裝檢查記錄表

(1)本表為大中小橋樑每孔的安裝檢查記錄,它作為樑板安裝分項工程評定的資料之一。

(2)支座中心偏位應檢查順橋及橫橋向兩個方向。

(3)每塊樑板頂面縱向高程在兩端及中間各測一點。

橋涵—44 張拉設備校驗記錄

(1)本表用於先張法、後張法預應力筋張拉設備的校驗。

(2)千斤頂與油壓表應配套編號校驗使用,以確定張拉力與壓力錶讀數之間的關係曲線,宜採用實驗機法。

(3)使用6個月或200次以上以及在使用過程中出現不正常情況應重新校驗。

(4)校驗時應特別注意:分級記錄實驗機噸位和對應的油壓表讀數,重複三次取壓力錶讀數的平均值,作為某一鑑定噸位。

橋涵—47 後張預應力管道檢查

(1)本表用於後張法預應力鋼絲束、鋼絞線管道座標位置的檢查,作為後張法預應力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資料之一,每塊樑(板)填寫一張。

(2)檢查頻率及方法應符合JTJ071—94的要求。

(3)管道間距應測量淨間距。

橋涵—48 後張預應力鋼筋(絲)張拉記錄表

(1)本表適用於鋼絲束、鋼絞線採用夾片式錨具、或錐錨式錨具的後張法預應力張拉記錄,作為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資料之一。

(2)張拉前應對張拉設備進行校驗。

(3)張拉伸長率=(理論伸長值-實際伸長值)/理論伸長值。

(4)說明欄內說明張拉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處理結果,監理旁站後在備註欄內簽署意見。

橋涵—49 預應力孔道壓漿記錄

(1)本表為後張法預應力樑孔道壓漿時的記錄,每塊樑(板)填寫一張。

(2)每一工作班應制取不少於3組的水泥資料試件。

(3)監理旁站後在備註欄內簽署意見。

橋涵—51 橋臺後回填檢查表

(1)本表用於橋涵一個臺揹回填土的檢驗與籤認。

(2)回填層次是從原地面算起編號,並註明各層距路基面的距離。

(3)表中數據壓實度等從路基—30、路基—31、路基—32得來。

(4)監理員每層旁站監理後對壓實度抽檢核認,待臺揹回填完成後由專業監理工程師籤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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