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資源有限,既要機動車,又要開電瓶車,現在還有大量的共享單車,電瓶車不只是家用,特別是快遞員、外賣員多數都在路上行駛,碰上非機動車道被違例停車佔據,電瓶車都貼著機動車,在機動車道上行駛,十分危險。
交警部門8月起在全市範圍內開展“平安守護”電動自行車專項整治行動,記者昨天從交警部門獲悉,8月1日至24日,全市查處電動車自行車交通違法53075起。
在溫州市區,電動車闖紅燈、逆行、不按道行駛、私自加裝遮陽傘等交通違法行為引發的事故也是頻頻發生。據統計僅今年1至7月,全市已查處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31.4萬起,同比上升106.6%。
此次專項整治行動的查處對象為電動自行車、燃油助力車、二三輪摩托車、三輪電動車。重點查處違法規定載人載物、不按交通信號規定通行、越線停車、佔用機動車道行駛、佔用專用道行駛、酒後駕駛、非法營運、逆向行駛、加裝遮陽傘、違法停放影響道路通行。
電動車違法會如何處罰?
1、駕乘3(含)人以上,予以扣車;經鑑定為機動車且駕駛人無證駕駛,駕駛人一律予以拘留;
2、非法營運的,予以扣車;經鑑定為機動車且駕駛人無證駕駛,駕駛人一律予以拘留,並移送運管部門處理;
3、酒後駕駛,予以扣車;經鑑定為機動車,駕駛人一律按酒後駕駛機動車予以處罰;
4、無證駕駛燃油助力車的,駕駛人一律予以拘留;
5、佔用車行道違法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的,一律予以清障;
6、駕駛人年內違法超過3次的,一律按照法律法規上限予以處罰;
7、駕駛人(乘坐人)構成妨礙公務的,一律予以治安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安裝遮陽傘的,一律予以拆除;非機動車駕駛人處50元罰款。此外,逆向行駛、佔用專用道行駛,非機動車駕駛人處50元罰款
非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二十元罰款:
(1)闖紅燈;
(2)違法停放;
(3)違法載人;
(4)越線停車;
(5)違法規定載物
(6)在機動車道行駛
新聞+
案例:
1、女子騎電動車闖紅燈 被撞飛十幾米
7月17日下午,在甌海區寧波路今匯路口,一名女子騎電動車闖紅燈時,和一輛轎車相撞,事故發生瞬間,該女子“空翻”數週,隨後,重重摔在了地上。值得慶幸的是該名女子並無大礙。
2、電動車爭道搶行被撞倒
8月22日上午10時50分許,有群眾報警稱:樂清市寧康西路506號紅綠燈路口,發生一起轎車與二輪電瓶車相撞的交通事故,所幸並未造成人員受傷。事故造成兩車輕微受損。
3、安裝雨蓬 貨車掀翻電瓶車
8月23日下午16時57分許,柳市大興東路與長榮路路口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輛廂式貨車在轉彎時掀翻一輛電瓶車,事故起因是轉彎時貨車車廂門把手勾住電瓶車違法加裝的雨蓬。事故導致電瓶車上乘坐的兒童受傷,停靠在路邊的奧迪車嚴重刮擦。
溫都記者 夏忠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