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實案例解讀:老男人開車撞了小女孩,接下來的舉動讓人氣憤'

交通 法律 高能小子終極裝備 轎車 汽車的那點風花雪月 2019-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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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楚天都市報7月14日報道:

7月8日早上7時49分,周某駕駛鄂KA9***號小型轎車送載學生上學途中,途經大悟縣漢大市場“英皇”KTV門前路段時,車輛將準備去補課的小女孩李某撞倒在地,周某停頓了一會,便直接開車走了。

交警經過4天的查獲,終於在7月11日下午17時許,查到該逃逸車輛,隨即通知肇事司機周某。肇事司機周某稱,自己90年代就拿了駕駛證,稱得上是“老司機”了,有駕駛證、有保險,可就因為當時趕時間沒有下車查看,釀成大錯,但好在及時取得了受害人及其家屬的諒解,積極認錯道歉,對受害人進行賠償。

對於肇事司機周某,因違反《道交法》涉嫌交通肇事逃逸,尚不構成犯罪,交警大隊對其進行行政拘留10日,並處罰金1000元的行政處罰。

那麼,問題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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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楚天都市報7月14日報道:

7月8日早上7時49分,周某駕駛鄂KA9***號小型轎車送載學生上學途中,途經大悟縣漢大市場“英皇”KTV門前路段時,車輛將準備去補課的小女孩李某撞倒在地,周某停頓了一會,便直接開車走了。

交警經過4天的查獲,終於在7月11日下午17時許,查到該逃逸車輛,隨即通知肇事司機周某。肇事司機周某稱,自己90年代就拿了駕駛證,稱得上是“老司機”了,有駕駛證、有保險,可就因為當時趕時間沒有下車查看,釀成大錯,但好在及時取得了受害人及其家屬的諒解,積極認錯道歉,對受害人進行賠償。

對於肇事司機周某,因違反《道交法》涉嫌交通肇事逃逸,尚不構成犯罪,交警大隊對其進行行政拘留10日,並處罰金1000元的行政處罰。

那麼,問題來了!

真實案例解讀:老男人開車撞了小女孩,接下來的舉動讓人氣憤

什麼是交通肇事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就是指在交通事故發生後,當事人明知自己發生了交通事故,為逃避事故責任,故意逃離事故現場,不向公安機關報案的一種違法行為。

在本案中,周某明明知道撞倒了小女孩,在停頓了一會後,竟然直接開車走了!這已經構成了交通肇事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有什麼?

1)交通事故當事人明知發生交通事故,卻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在本案中,周某就屬於這種情形。

2)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對事故沒有責任,駕車駛離事故現場的。

3)交通事故當事人有酒後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報案後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後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的。

5)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聯繫方式後離開醫院的。

6)交通事故當事人接受調查期間逃匿的。

7)交通事故當事人離開現場且不承認曾發生交通事故,但有證據證明其應知道發生交通事故的。

8)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或未經協商給付賠償費用明顯不足,交通事故當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實信息,有證據證明其是強行離開現場的。

交通肇事逃逸的危害是什麼?

1)駕駛人逃逸後,受害人因為得不到及時救助而加重了傷情,甚至因此而死亡。

2)駕駛人逃逸後,受害人無法得到相應賠償,進而有損法律的權威性。

3)駕駛人逃逸後,嚴重損壞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容易對廣大交通參與者造成一種潛在的威脅。

哪種違法犯罪行為會被終身禁駕?

1)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構成犯罪的。

2)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

以上兩種情形都是嚴重的惡性的違法行為,對公共安全危害極大,導致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後果嚴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因此規定終身不得再申請機動車駕駛證。

肇事逃逸的記分規定是什麼?

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一次記12分。

肇事逃逸的處罰措施是什麼?

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條第1款第3項、第2款,第101條第2款。

處罰措施: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15日以下拘留;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例如:北京市對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構成犯罪的,吊銷駕駛證(終身);對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罰款1800元,記12分,拘留5日以上15日以下。

安全與防扣分提示

交通肇事後逃逸是一種性質十分惡劣、情節非常嚴重的違法行為。新交規加大了對交通肇事逃逸的處罰力度,就是提醒廣大駕駛人在發生交通事故後,要立即停車、搶救傷員、保護現場並立即報警,千萬不要選擇逃逸!


最後還有一個問題!


什麼樣的司機才配叫“老司機”?

在本案中,週末聲稱自己是“老司機”,可他配得上這個稱呼嗎?在我眼裡,“老司機”的美譽,與年齡無關,與開車時間長短無關。

“老司機”應該具備的駕駛素養:

1)懂車:對汽車瞭如指掌。

2)懂法:有法制觀念。

3)懂事:能做到安全文明駕駛。

4)懂情:知道充分照顧交通弱勢群體的利益。

5)懂禮:有平和的駕駛心態,即使遇到其他不良的駕駛人也會禮讓三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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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楚天都市報7月14日報道:

7月8日早上7時49分,周某駕駛鄂KA9***號小型轎車送載學生上學途中,途經大悟縣漢大市場“英皇”KTV門前路段時,車輛將準備去補課的小女孩李某撞倒在地,周某停頓了一會,便直接開車走了。

交警經過4天的查獲,終於在7月11日下午17時許,查到該逃逸車輛,隨即通知肇事司機周某。肇事司機周某稱,自己90年代就拿了駕駛證,稱得上是“老司機”了,有駕駛證、有保險,可就因為當時趕時間沒有下車查看,釀成大錯,但好在及時取得了受害人及其家屬的諒解,積極認錯道歉,對受害人進行賠償。

對於肇事司機周某,因違反《道交法》涉嫌交通肇事逃逸,尚不構成犯罪,交警大隊對其進行行政拘留10日,並處罰金1000元的行政處罰。

那麼,問題來了!

真實案例解讀:老男人開車撞了小女孩,接下來的舉動讓人氣憤

什麼是交通肇事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就是指在交通事故發生後,當事人明知自己發生了交通事故,為逃避事故責任,故意逃離事故現場,不向公安機關報案的一種違法行為。

在本案中,周某明明知道撞倒了小女孩,在停頓了一會後,竟然直接開車走了!這已經構成了交通肇事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有什麼?

1)交通事故當事人明知發生交通事故,卻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在本案中,周某就屬於這種情形。

2)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對事故沒有責任,駕車駛離事故現場的。

3)交通事故當事人有酒後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報案後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後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的。

5)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聯繫方式後離開醫院的。

6)交通事故當事人接受調查期間逃匿的。

7)交通事故當事人離開現場且不承認曾發生交通事故,但有證據證明其應知道發生交通事故的。

8)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或未經協商給付賠償費用明顯不足,交通事故當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實信息,有證據證明其是強行離開現場的。

交通肇事逃逸的危害是什麼?

1)駕駛人逃逸後,受害人因為得不到及時救助而加重了傷情,甚至因此而死亡。

2)駕駛人逃逸後,受害人無法得到相應賠償,進而有損法律的權威性。

3)駕駛人逃逸後,嚴重損壞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容易對廣大交通參與者造成一種潛在的威脅。

哪種違法犯罪行為會被終身禁駕?

1)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構成犯罪的。

2)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

以上兩種情形都是嚴重的惡性的違法行為,對公共安全危害極大,導致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後果嚴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因此規定終身不得再申請機動車駕駛證。

肇事逃逸的記分規定是什麼?

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一次記12分。

肇事逃逸的處罰措施是什麼?

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條第1款第3項、第2款,第101條第2款。

處罰措施: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15日以下拘留;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例如:北京市對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構成犯罪的,吊銷駕駛證(終身);對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罰款1800元,記12分,拘留5日以上15日以下。

安全與防扣分提示

交通肇事後逃逸是一種性質十分惡劣、情節非常嚴重的違法行為。新交規加大了對交通肇事逃逸的處罰力度,就是提醒廣大駕駛人在發生交通事故後,要立即停車、搶救傷員、保護現場並立即報警,千萬不要選擇逃逸!


最後還有一個問題!


什麼樣的司機才配叫“老司機”?

在本案中,週末聲稱自己是“老司機”,可他配得上這個稱呼嗎?在我眼裡,“老司機”的美譽,與年齡無關,與開車時間長短無關。

“老司機”應該具備的駕駛素養:

1)懂車:對汽車瞭如指掌。

2)懂法:有法制觀念。

3)懂事:能做到安全文明駕駛。

4)懂情:知道充分照顧交通弱勢群體的利益。

5)懂禮:有平和的駕駛心態,即使遇到其他不良的駕駛人也會禮讓三先。

真實案例解讀:老男人開車撞了小女孩,接下來的舉動讓人氣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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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楚天都市報7月14日報道:

7月8日早上7時49分,周某駕駛鄂KA9***號小型轎車送載學生上學途中,途經大悟縣漢大市場“英皇”KTV門前路段時,車輛將準備去補課的小女孩李某撞倒在地,周某停頓了一會,便直接開車走了。

交警經過4天的查獲,終於在7月11日下午17時許,查到該逃逸車輛,隨即通知肇事司機周某。肇事司機周某稱,自己90年代就拿了駕駛證,稱得上是“老司機”了,有駕駛證、有保險,可就因為當時趕時間沒有下車查看,釀成大錯,但好在及時取得了受害人及其家屬的諒解,積極認錯道歉,對受害人進行賠償。

對於肇事司機周某,因違反《道交法》涉嫌交通肇事逃逸,尚不構成犯罪,交警大隊對其進行行政拘留10日,並處罰金1000元的行政處罰。

那麼,問題來了!

真實案例解讀:老男人開車撞了小女孩,接下來的舉動讓人氣憤

什麼是交通肇事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就是指在交通事故發生後,當事人明知自己發生了交通事故,為逃避事故責任,故意逃離事故現場,不向公安機關報案的一種違法行為。

在本案中,周某明明知道撞倒了小女孩,在停頓了一會後,竟然直接開車走了!這已經構成了交通肇事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有什麼?

1)交通事故當事人明知發生交通事故,卻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在本案中,周某就屬於這種情形。

2)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對事故沒有責任,駕車駛離事故現場的。

3)交通事故當事人有酒後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報案後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後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的。

5)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聯繫方式後離開醫院的。

6)交通事故當事人接受調查期間逃匿的。

7)交通事故當事人離開現場且不承認曾發生交通事故,但有證據證明其應知道發生交通事故的。

8)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或未經協商給付賠償費用明顯不足,交通事故當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實信息,有證據證明其是強行離開現場的。

交通肇事逃逸的危害是什麼?

1)駕駛人逃逸後,受害人因為得不到及時救助而加重了傷情,甚至因此而死亡。

2)駕駛人逃逸後,受害人無法得到相應賠償,進而有損法律的權威性。

3)駕駛人逃逸後,嚴重損壞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容易對廣大交通參與者造成一種潛在的威脅。

哪種違法犯罪行為會被終身禁駕?

1)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構成犯罪的。

2)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

以上兩種情形都是嚴重的惡性的違法行為,對公共安全危害極大,導致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後果嚴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因此規定終身不得再申請機動車駕駛證。

肇事逃逸的記分規定是什麼?

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一次記12分。

肇事逃逸的處罰措施是什麼?

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條第1款第3項、第2款,第101條第2款。

處罰措施: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15日以下拘留;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例如:北京市對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構成犯罪的,吊銷駕駛證(終身);對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罰款1800元,記12分,拘留5日以上15日以下。

安全與防扣分提示

交通肇事後逃逸是一種性質十分惡劣、情節非常嚴重的違法行為。新交規加大了對交通肇事逃逸的處罰力度,就是提醒廣大駕駛人在發生交通事故後,要立即停車、搶救傷員、保護現場並立即報警,千萬不要選擇逃逸!


最後還有一個問題!


什麼樣的司機才配叫“老司機”?

在本案中,週末聲稱自己是“老司機”,可他配得上這個稱呼嗎?在我眼裡,“老司機”的美譽,與年齡無關,與開車時間長短無關。

“老司機”應該具備的駕駛素養:

1)懂車:對汽車瞭如指掌。

2)懂法:有法制觀念。

3)懂事:能做到安全文明駕駛。

4)懂情:知道充分照顧交通弱勢群體的利益。

5)懂禮:有平和的駕駛心態,即使遇到其他不良的駕駛人也會禮讓三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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