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男子偷豪車後視鏡留微信敲詐車主,判了罰了'

轎車 微信 武漢晚報 2019-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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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晚報7月18日訊(記者耿珊珊 通訊員劉誠睿)趁著夜幕掩護,撬走多輛轎車後視鏡鏡片,藏在汽車附近,並留下紙條“要鏡子加微信”來敲詐車主。18日,長江日報記者獲悉,經洪山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判處戚某有期徒刑九個月,並處罰金3000元。

2018年9月,市民周先生髮現停放在自家附近的轎車兩側的後視鏡鏡片被盜,而且在前雨刮器上還留有一張紙條,上面寫著“鏡子找我拿”,並留下一個微信號。隨後,周先生添加了對方的微信,對方稱“給我800元,我就還你鏡片”。意識到自己被敲詐了,周先生並未轉賬。之後,周先生了解到小區裡發生了多起類似案件,作案手法相似,周先生隨即報警。9月23日,公安機關將犯罪嫌疑人戚某抓獲。

據戚某交代,去年下半年,21歲的他獨自一人從外地來到武漢找工作,住在一家賓館裡,由於一直沒找到工作,身無分文的戚某決定弄點錢花。因其之前在汽車修理店工作過,熟悉汽車零件拆卸,便想到偷偷把轎車的後視鏡片卸下,然後藏起來向車主索要錢財。

“這些都是高檔車,一個配件也值不少錢,車主比較在乎。”戚某稱,他作案的6輛轎車,都是奔馳、奧迪等高檔車輛。

經查,2018年9月19日至22日之間,戚某共盜走了6輛轎車的後視鏡片,其中5輛轎車的車主已在微信上跟他談好價格後轉賬,共得手1300元,然後車主再根據他的指示,找到自己轎車後視鏡的藏身地。

檢察機關起訴書認定,戚某犯敲詐勒索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量刑建議適當,應予採納。法院遂依法作出以上判決。

編輯 趙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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