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兩地塊重新掛牌設最高限價 用途為商業住用地

建築 裝修 房產 贏商網 2017-04-25

江門公共資源交易網4月22日、23日相繼發佈公告,對編號為JCR2017-32(蓬江02)號和JCR2017-36(蓬江03)號兩幅地塊做成相應調整。

觀點地產新媒體查閱出讓公告,相比第一次掛牌公告,土地規劃條件並無變化,但兩者均設了最高限價。其中,JCR2017-32(蓬江02)號地塊最高限價為50940萬元,而JCR2017-36(蓬江03)號最高限價為88688萬元,兩幅地塊最高限價摺合樓面地價均為6894元/平方米。

公告顯示,江門市區JCR2017-32(蓬江02)號地塊位於蓬江區杜阮鎮那餈坑(土名)地段;用途為商業、住宅用地;出讓建設用地面積27083平方米(其中可確權登記面積24039.56平方米;另規劃支路3043.44平方米由競得人負責建設,不確權登記)。

江門市區JCR2017-36(蓬江03)號地塊位於蓬江區杜阮鎮瑤村村南山地段;用途為商業、住宅用地;出讓建設用地面積46770.2平方米,出讓後可確權土地登記面積45543.3平方米。

對比此前公告,調整最大在於競買方式發生變化。根據最新公告,兩地塊均要求當競買人的最高報價不超過最高限制地價的,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當報價達到最高限制地價時,競買方式轉為競配建住宅面積(納入計算容積率建築面積),以“最高限價+承諾配建住宅建築面積”數量最高者為競得人。競拍配建住宅建築面積每次增幅200平方米。配建的住宅在建成驗收後,無償移交給江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另外,JCR2017-36(蓬江03)號地塊出讓公告還要求,競得人應就所配建住宅的位置、套型、和裝修標準、移交時間、移交方式、違約責任等問題與江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以書面形式作出約定。該約定文件將作為本地塊辦理規劃、施工、商品房預售手續的必備要件。

競得人配建移交的住宅,建設和裝修標準應與競得人本地塊內對外銷售的住宅標準一致。若競得人對外銷售的住宅部分(不含樣板房)或全部是帶裝修出售的,所配建移交的住宅應全部按帶裝修住宅同樣的裝修標準裝修後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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