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老樓裝電梯青島現首例 居民最關心出多少錢

建築 攝影 投資 社會 信網 2017-04-07

原標題:申請老樓裝電梯 島城現首例

申請老樓裝電梯青島現首例 居民最關心出多少錢

4月1日,青島市城鄉建設委發佈了各區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試點工作牽頭部門聯繫方式,如果符合前期文件規定的既有住宅,在業主對加裝電梯事宜醞釀、協商、達成共識的基礎上,實施主體可按程序向各區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試點工作牽頭部門提出書面申請。昨天,記者諮詢各區市該工作牽頭部門獲悉,目前僅有李滄區一例申請,其他區市暫沒有居民或單位提出正式申請。據瞭解,去年12月,我市印發了《青島市開展既有住宅加裝電梯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規定了試點範圍為本市行政區域內依法建設並投入使用,未列入未來10年內住房徵收、拆除計劃,且符合加裝電梯條件的住宅。

探訪>>>

居民最關心自己出多少錢

昨天,記者從李滄區建管局獲悉,全市首例申請加裝電梯的居民樓出現在黑龍江路663號1號樓。昨天下午,記者來到現場,居民孟女士向記者介紹了情況。 “我們這棟樓建於2005年,雖然時間並不長,但樓層確實太高了。居民上下樓太不方便。正好從媒體上看到了這個消息,跟大傢伙一商量,大家一拍即合。 ”孟女士說。由於一樓居民的樓下是兩層網點,且網點層高較高,一樓居民爬上樓也相當於接近3層的高度了。

“我們最關心的是居民自己要出多少錢?”孟女士和另外兩名鄰居向記者詢問了起來。按照之前公佈的方案,加裝主體可以書面委託房地產開發企業、物業服務企業、電梯生產企業、電梯安裝企業等合法單位作為代建單位辦理相關手續。

記者瞭解到,這棟居民樓裡既有老人也有年輕人,而年輕人也不願意爬樓。 “樓層太高了,我們爬到樓頂起碼得10分鐘,而且這棟樓的樓梯比較陡。再說,等我們年老了,一樣也需要電梯。 ”一名年輕人告訴記者,裝電梯同居民的年齡沒有關係,而是大家都想更方便出行。

“我們已經接到了居民的電話申請,但還有很多流程要走。”李滄建管局工作人員介紹,他們已經詳細告知了居民需要提交的材料。

迴應>>>

申請細則還需進一步完善

除李滄區外,昨天下午,記者分別諮詢了其他區市住宅加裝電梯試點工作牽頭部門,多數區市相關工作人員表示目前沒有居民提出申請。“今天有10多個電話諮詢老樓加裝電梯的,但都沒有表態是否會提出申請。 ”昨日,市南區城市建設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來電諮詢的市民多數還是諮詢政策,很多人只知道有了政策,但對具體怎樣實施並不瞭解,還有一些人諮詢政府的補貼額度等。

多個區市相關工作人員也介紹,目前這項工作的一些細節問題尚未落實,還需要進一步完善。 “原則是政府主導,業主承擔主要費用,但具體到政府補貼額度、一樓住戶強烈反對加裝、後期的維修維護等問題尚未有標準。”一名工作人員介紹,這些都需要在實際案例中來一步一步解決。

政策>>>

需三分之二以上業主同意

根據去年12月份發佈的 《青島市開展既有住宅加裝電梯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我市老樓加裝電梯將按照書面申請、前期準備、辦理手續、施工驗收四個程序開展。可以安裝電梯的老樓為依法建設使用,未列入未來10年內住房徵收、拆除計劃,且符合加裝電梯條件的住宅。具體條件上,安裝電梯要經過本棟住宅樓建築面積和業主兩個 “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加裝電梯所在單元則要全體業主同意。涉及佔用小區土地的,要聽取業主意見,可能受到通行、採光、通風和噪聲等直接影響的利益相關方未提反對意見。住宅本身不能存在結構安全隱患,加裝後不影響既有房屋的整體性和結構安全,存在結構安全隱患的,須及時消除隱患。符合城鄉規劃、建築和消防等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範的規定,符合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和城市風貌保護的相關規定,符合日照間距相關要求,電梯擬設位置應在原建設項目用地界址範圍內。

“如果上面這些條件都符合,實施主體可以撥打住宅所在地的牽頭部門電話,並提出書面申請。 ”市城鄉建設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受理申請後,牽頭部門將進行現場踏勘,提出初步審核意見。經初步審核同意後,由牽頭部門組織實施主體、業主委員會代表、區(市)有關部門和單位等召開可行性論證會,綜合參會各方意見,確定是否同意加裝電梯。明確同意的,實施主體方可依法開展後續工作。

提醒

資金主要來源自籌加上補助

《實施方案》規定,加裝電梯的資金來源主要包括:業主自籌資金、所涉及房屋分戶賬中的專項維修資金、財政補助資金和社會投資等。業主自籌資金部分,應根據所在樓層等因素,由業主按照一定的分攤比例共同出資,分攤比例由業主協商確定。財政補助資金部分,由相關區(市)政府落實,實施財政補助的期限為2016年至2020年。市級財政對區(市)進行獎補,獎補辦法另行制定。

加裝電梯的設計方案,應當在所在小區、棟和單元的主要出入口顯著位置進行公示,徵求全體業主的意見,公示期不少於10個工作日,公示的設計方案應當達到方案設計的編制深度要求。

業主還要簽訂加裝電梯協議,共同作出書面約定。約定的事項包括對加裝電梯的前期工作費用 (包括結構安全鑑定、勘察、設計、方案公示等)、工程建設和安裝費用的預算及其籌集方案;擬加裝電梯的配置方案(包括電梯型號、電梯尺寸、運行參數、具體配置等內容);電梯維護保養方式及其運行維護保養費用分擔方案(包括電費、維修保養費、管理費、電梯更新費等);與不同意加裝電梯的業主展開協商,並對利益受損業主進行補償的資金籌集預案。

住宅加裝電梯分為“四步走”

按照規定,首先是實施主體向各區市牽頭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區(市)政府牽頭部門進行現場踏勘,提出初步審核意見,經初步審核同意後,由區(市)政府牽頭部門組織實施主體、業主委員會代表、區(市)有關部門和單位等召開可行性論證會,綜合參會各方意見,確定是否同意加裝電梯。明確同意的,實施主體方可依法開展工作。

接下來進入前期準備階段,實施主體委託有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加裝電梯設計,設計單位應對加裝電梯的設計方案負責。加裝電梯的設計方案應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於10個工作日,在公示期內收到異議的,實施主體應與異議人協商達成一致意見。

第三步是手續辦理階段,包含規劃管理手續、施工許可手續、監督檢驗手續等。

最後是竣工驗收階段。

各區市牽頭部門聯繫方式

市南區城市建設局 88729565市北區城市管理局 81631023李滄區建管局 87639166嶗山區房地產開發管理局 88999780黃島區城市管理局 86161667城陽區城建局 87866290膠州市城鄉建設局 82289223即墨市城鄉建設局 86530208平度市城鄉建設局 88337208萊西市城鄉建設局 87420797高新區建設局 66966606

本版撰稿攝影 記者 孫啟孟 原野 通訊員 王彬

[編輯:亞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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