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17 兩樓之間的車棚拆了

建築 自行車 社會 長春晚報 2017-05-21

長春晚報記者 劉連宇

很多人認為,沒有產權證的,外表破爛的臨時建築都應該算做違建,在舊城改造中就應該拆除。但是,在朝陽區永昌街道義和社區的舊城改造中卻遇到了難題,一處長達百米的破爛自行車車棚,沒有產權證,按理應該算是違建,但拆除過程中卻遇到了難題,為了認定這個自行車車棚是違建,義和社區的工作人員兩次入戶調查,不僅要確定這個自行車車棚的性質,還要徵得全小區多數居民的同意,看來舊城改造的拆違,認定某處建築是不是違建並非易事。

車棚旁曾發生過攔路搶劫

5月17日,記者來到了永昌街道義和社區,瞭解了認定此處自行車車棚為違建的經過。

這處車棚位於新疆街與義和路交會處附近,這裡有兩棟住宅樓,都建於上個世紀80年代,一棟是朝陽區政府的福利房,一棟是原郵電局的住宅。這處車棚就位於兩棟住宅樓之間,居民們介紹,自行車車棚是同朝陽區政府的福利房一起建的,建成之後,車棚還分成了一個個的隔間,隔間都有門,門鎖由住戶所有,隔間由住戶使用。車棚北側有一堵牆,把兩棟樓分隔成了兩個獨立的院子,郵電局一側的院子裡還有一些涼亭,當年環境挺好。

27∶17 兩樓之間的車棚拆了

但是隨著時光的流逝,這裡變得混亂起來,郵電局一側的院子裡被居民佔領了,分隔成很多小菜園。車棚有好多隔間也被棄用了。因為這裡晚上比較背,曾發生過攔路搶劫的事兒。

2017年,長春市啟動了舊城改造工作,因為很多居民對這處車棚有很大意見,永昌街道和義和社區對這處車棚列入了違建調查範圍。

沒產權證就是違建嗎?

按照流程,確認一處建築是否是違建,首先要上報至朝陽區規劃局,由規劃局確認該建築是否為違建。很快朝陽區規劃局就對這處車棚的情況作出了回覆,這處車棚沒有產權證,也沒有規劃手續,應該列入拆除範圍之內。因此,永昌街道就在小區裡貼出了這處車棚是違建應該拆除的通知。不想,通知遭到了小區居民的反對。

居民們找到了街道和社區,他們的觀點是:這處車棚不能拆,因為這處車棚是當年建房的福利,不是誰家都有的,只有工作到了一定年限才分的。而且居民還強調,認定建築是不是違建不能僅憑有沒有產權,長春市很多房子都沒有產權證,建築沒有產權證就拆,那不拆亂套了嗎?

福利是真但土地沒使用權

考慮到居民的態度,街道和社區也非常重視此事,既然居民說的是歷史問題,那就從歷史上找答案。義和社區準備從尋找當年建房的見證人入手開始調查。

為了弄清楚這個車棚當年建設時的具體情況,義和社區派出了工作人員兵分兩路,一路是進入小區尋找當年最早的老戶,一路是到國土資源部門查檔案,看車棚是否建在該建築的附屬地上。

到小區入戶調查的社區工作人員很快就瞭解了當年建房的情況,原來的確存在給居民提供福利的事實,當年,家家戶戶外出都騎自行車,存在自行車無處放的問題,單位建房時,就建了一排自行車車棚,分房時根據大家的工作年限或者其他自然情況,把車棚分給房主。分完之後,鑰匙也一併交給房主,但後來辦產權證的時候,只辦了房子的產權證,自行車車棚沒辦產權。現在房子裡的老戶有的搬走了,也的確存在自行車車棚閒置的情況。

到國土資源局調查的社區工作人員得到的答案是,自行車車棚沒有建在住宅樓所使用的土地範圍內,自行車棚沒有土地所有權。

拆不拆群眾定

面對社區幹部的調查結果,永昌街道辦事處和義和社區一時難以確定,經過大家的協商,決定把此處自行車車棚是否拆除的決定權交給小區居民。隨後社區幹部再次進入該小區開展入戶調查,因為與此處自行車車棚有直接關係的是朝陽區政府福利房住宅樓,因此入戶調查主要針對該棟住宅樓。但在調查過程中,又出現了問題,該棟住宅樓有85戶居民,但願意表達自己意願的居民只有44戶,其餘居民要不就是搬走了,不參與此樓的事兒,要不就表示棄權。最後,只有這44戶居民參與了投票,投票結果是27對17,拆除意見佔了上風。根據居民的意見,5月初,由街道辦事處組織城建、行政執法對這處自行車車棚進行了拆除。在拆除過程中,車棚後面那堵牆也拆掉了,因為這堵牆多處開裂,很危險。

5月18日,記者來到車棚所在的位置,破舊的車棚不存在了,郵電局住宅樓下的涼亭露了出來,這裡成了居民休閒的場所。

即便如此,永昌街道和義和社區也沒有完全不顧及那17戶提反對票居民的意見,他們的觀點是,此處給居民提供福利的自行車車棚,雖然沒有停放自行車的功能,但仍然具有堆放雜物的功能,因為朝陽區政府福利房中現在住著很多老人,一些雜物的確無處堆放。現在街道和社區正在研究在此處建一處公共用房,由新建的公共房堆放雜物。

27∶17 兩樓之間的車棚拆了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