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違建的法定程序,少了一項都是違法'

建築 信用記錄關愛日 創為律師 2019-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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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遇到徵地拆遷時,違章建築一直都是被拆遷人心中的一塊傷疤。實踐中,很多拆遷方為了壓低補償或者不給補償,常常會將正常房屋蓄意認定為“違建”,直接強拆處理。

很多被拆遷人遇到這種情況就慌了神,想要維權,但是無從下手。為了避免我們的房子被錯誤當做違建“無償拆遷”,徵地拆遷律師建議大家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積極行使自己的救濟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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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遇到徵地拆遷時,違章建築一直都是被拆遷人心中的一塊傷疤。實踐中,很多拆遷方為了壓低補償或者不給補償,常常會將正常房屋蓄意認定為“違建”,直接強拆處理。

很多被拆遷人遇到這種情況就慌了神,想要維權,但是無從下手。為了避免我們的房子被錯誤當做違建“無償拆遷”,徵地拆遷律師建議大家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積極行使自己的救濟權利。

拆除違建的法定程序,少了一項都是違法

一看:違建認定機關是否有資格?

根據《城鄉規劃法》第六十五條規定:在鄉、村莊規劃區內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所以一旦遇到“被違建”,我們第一時間要做的就是明確誰是此次違建認定的主體,多方瞭解他們是否有資格認定違建。如果沒有認定資格,那麼就不能證明房子是違章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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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遇到徵地拆遷時,違章建築一直都是被拆遷人心中的一塊傷疤。實踐中,很多拆遷方為了壓低補償或者不給補償,常常會將正常房屋蓄意認定為“違建”,直接強拆處理。

很多被拆遷人遇到這種情況就慌了神,想要維權,但是無從下手。為了避免我們的房子被錯誤當做違建“無償拆遷”,徵地拆遷律師建議大家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積極行使自己的救濟權利。

拆除違建的法定程序,少了一項都是違法

一看:違建認定機關是否有資格?

根據《城鄉規劃法》第六十五條規定:在鄉、村莊規劃區內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所以一旦遇到“被違建”,我們第一時間要做的就是明確誰是此次違建認定的主體,多方瞭解他們是否有資格認定違建。如果沒有認定資格,那麼就不能證明房子是違章建築。

拆除違建的法定程序,少了一項都是違法

二看:調查過程是否合理合法?

依據《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七條規定:行政機關在調查或者進行檢查時,執法人員不得少於兩人,並應當向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出示證件。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應當如實回答詢問,並協助調查或者檢查,不得阻撓。詢問或者檢查應當製作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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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遇到徵地拆遷時,違章建築一直都是被拆遷人心中的一塊傷疤。實踐中,很多拆遷方為了壓低補償或者不給補償,常常會將正常房屋蓄意認定為“違建”,直接強拆處理。

很多被拆遷人遇到這種情況就慌了神,想要維權,但是無從下手。為了避免我們的房子被錯誤當做違建“無償拆遷”,徵地拆遷律師建議大家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積極行使自己的救濟權利。

拆除違建的法定程序,少了一項都是違法

一看:違建認定機關是否有資格?

根據《城鄉規劃法》第六十五條規定:在鄉、村莊規劃區內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所以一旦遇到“被違建”,我們第一時間要做的就是明確誰是此次違建認定的主體,多方瞭解他們是否有資格認定違建。如果沒有認定資格,那麼就不能證明房子是違章建築。

拆除違建的法定程序,少了一項都是違法

二看:調查過程是否合理合法?

依據《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七條規定:行政機關在調查或者進行檢查時,執法人員不得少於兩人,並應當向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出示證件。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應當如實回答詢問,並協助調查或者檢查,不得阻撓。詢問或者檢查應當製作筆錄。

拆除違建的法定程序,少了一項都是違法

三看:是否嚴格執行聽證程序?

規劃部門在結束了調查取證等工作之後,根據《城鄉規劃法》、《行政處罰法》相關法條的規定,還需要在合法的拆違實施前,作出違建認定查處的行政機關應當書面告知行政相對人即將面臨的行政處罰的內容、理由和依據。

除此之外,還應當告知當事人其依法享有陳述、申辯和舉行聽證的權利;當事人要求舉行聽證的,行政機關應當依法組織聽證,並製作聽證筆錄。

在違建認定過程中,這是被拆遷人需要格外重視的一項程序性權利。如果執法人員拒絕聽取當事人的陳述、申辯甚至拒絕舉行聽證,程序上不合法,那麼行政處罰決定也是不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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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遇到徵地拆遷時,違章建築一直都是被拆遷人心中的一塊傷疤。實踐中,很多拆遷方為了壓低補償或者不給補償,常常會將正常房屋蓄意認定為“違建”,直接強拆處理。

很多被拆遷人遇到這種情況就慌了神,想要維權,但是無從下手。為了避免我們的房子被錯誤當做違建“無償拆遷”,徵地拆遷律師建議大家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積極行使自己的救濟權利。

拆除違建的法定程序,少了一項都是違法

一看:違建認定機關是否有資格?

根據《城鄉規劃法》第六十五條規定:在鄉、村莊規劃區內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所以一旦遇到“被違建”,我們第一時間要做的就是明確誰是此次違建認定的主體,多方瞭解他們是否有資格認定違建。如果沒有認定資格,那麼就不能證明房子是違章建築。

拆除違建的法定程序,少了一項都是違法

二看:調查過程是否合理合法?

依據《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七條規定:行政機關在調查或者進行檢查時,執法人員不得少於兩人,並應當向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出示證件。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應當如實回答詢問,並協助調查或者檢查,不得阻撓。詢問或者檢查應當製作筆錄。

拆除違建的法定程序,少了一項都是違法

三看:是否嚴格執行聽證程序?

規劃部門在結束了調查取證等工作之後,根據《城鄉規劃法》、《行政處罰法》相關法條的規定,還需要在合法的拆違實施前,作出違建認定查處的行政機關應當書面告知行政相對人即將面臨的行政處罰的內容、理由和依據。

除此之外,還應當告知當事人其依法享有陳述、申辯和舉行聽證的權利;當事人要求舉行聽證的,行政機關應當依法組織聽證,並製作聽證筆錄。

在違建認定過程中,這是被拆遷人需要格外重視的一項程序性權利。如果執法人員拒絕聽取當事人的陳述、申辯甚至拒絕舉行聽證,程序上不合法,那麼行政處罰決定也是不成立的。

拆除違建的法定程序,少了一項都是違法

最後提醒大家:一旦遇到“違建強拆、零補償”的情況,一定要保持冷靜,一方面要了解“違章建築”的拆除程序,做到知己知彼;另一方面,要及時諮詢專業律師,在律師的幫助下準確的識別出拆遷方的違法行為,並採取有效的對策,成功拿到合理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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