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臨近,收繳物業費的季節。作為物業企業,付出勞動總要收穫;作為業主,購買了服務,總要盡義務付費。雙方的共同點是,應當明白消費,權利義務對等。
然而現實中,大多業主對於物業的服務只是憑感覺的,往往僅從自身個人利益的得失上做出評價,比如,有的業主認為自己家的樓梯的衛生保潔不到位,或者與物業服務人員有口角就不交物業費,諸如等等。其實,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對物業服務和等級都作了詳細的規定。根據規定,物業服務企業被聘後,需要與業委會簽訂一份詳細的合同,在合同中雙方應當明確物業服務企業的服務標準。根據規定,全國各地設置標準不一樣,有的分為五個等級,有的四個等級,按照多層建築或中高層建築的物業區域,對應確定收費標準。說明白了,等級服務越高,收費就越高。所以,業主所付的物業費是對應服務等級的。舉例說明,如果是一級標準,就是最高標準,一般要求每日清掃樓道二次,每週拖洗三次;如果是四級標準,就是每二日清掃樓道一次,每月拖洗一次。很顯然,標準不同,付費多少不一樣,服務質量就有高低。
所以,作為物業服務企業,要及時公佈合同及服務承諾;作為業主要積極關注並掌握物業的服務標準,做到有理有據評判。業主要積極協助業委會加強對物業企業服務質量的考核。如果達不到相應等級標準,業委會要嚴格依照合同標準,作出降級處理或通過協商方式處理,協商不成的,最終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相關推薦
'物業有這8種行為,你可以拒交物業費'
"要說住在小區房有一個共同的問題就是,物業和小區業主之間糾紛頻發。比如說物業費、停車費的收費標準問題、門禁制度問題、偷盜和損壞賠償問題、小區共同財產收入問題等等。業主的角度就是,我的錢不是白交的,你應該為我服務;物業的角度就是,雖然沒有那麼完美,但是大部分工作都做到了。因此...
'物業服務有瑕疵,不能成為業主拒交物業費的理由'
"2006年8月29日,鐵嶺市清河區銀達物業管理公司與鐵嶺市清河區繁榮小區業主尹某在鐵嶺市清河區簽訂了物業管理合同一份,雙方約定:業主尹某作為甲方將其住宅交由銀達物業管理公司進行物業管理,委託事項為: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房屋建築本體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
'物業服務存在瑕疵,業主可以拒交物業費嗎?'
"【案例】物業公司與小區業主委員會簽訂了物業服務合同,物業費收取標準為1.5元/月/平方米。謝先生為小區業主,但未交納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間的物業服務費4320元,併產生滯納金743元,物業公司催要無果,並多次停掉謝先生家中的電,雙方衝突不斷升級。2...
'業主委員會未備案能否作為被告參與訴訟'
"孝感中院 王會容業主委員是指由業主選舉產生,是業主行使共同管理權的一種組織形式。日常生活中,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公司矛盾頻發,因此業主委員會是否具備訴訟主體資格也已引發社會廣泛關注。如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規定,業主委員會作為業主選任的維護業主利益的組織,對於涉及業主公共利益...
法律
2019-08-25
'業主花錢僱物業卻不作為?能拒交不?2019年這些物業費別再交,坑'
"業主和物業之間的問題好像一直都有,網上也是各種吐槽物業的事情。因此,面對如此情況,很多業主希望取消物業費,在他們看來,自己花錢僱物業,各種不作為不說,還會給自己帶來很多不必要的麻煩,比如:反饋個問題,物業要麼是磨磨蹭蹭的;要麼是直接拒絕,讓自己找人管;為了經營利益還會設置...
'@煙臺人,住小區,作為業主不可不知的29個物業常識'
"物業是指已經建成並投入使用的各類房屋及其與之相配套的設備、設施和場地。住在小區裡,你需要了解這些法律知識。1、什麼是前期物業管理?有什麼規定?前期物業管理,是指住宅出售後至業主委員會成立前的物業管理。它有下列規定:(1)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單位應當在出售住宅前制定住宅使用公約...
'住小區,作為業主不可不知的29個物業常識'
"物業是指已經建成並投入使用的各類房屋及其與之相配套的設備、設施和場地。住在小區裡,你需要了解這些法律知識。1、什麼是前期物業管理?有什麼規定?前期物業管理,是指住宅出售後至業主委員會成立前的物業管理。它有下列規定:(1)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單位應當在出售住宅前制定住宅使用公約...
法律
2019-08-17
'物業服務不到位,我可以拒交物業費嗎?'
"普法小課堂物業服務不到位,業主是否可以拒交物業費?還有哪些情況,業主有拒交物業費的權利?解答: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七條規定,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履行下列義務:……(五) 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如果《物業服務合同》中有約定例如:設施老化、衛生差、亂停車等物業服務不到位等...
'律師:住小區,作為業主不可不知的10個物業常識'
"律師提醒(物業常識)1、什麼是前期物業管理?有什麼規定?前期物業管理,是指住宅出售後至業主委員會成立前的物業管理。它有下列規定:(1)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單位應當在出售住宅前制定住宅使用公約,與其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簽定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並報物業所在地的區房地產管理部門備案...
'這兩種情況下,業主不用交物業費,你知道嗎?'
"文/樓市大家談(quanadcom)現在呼籲“取消物業”的呼聲很高,不少住戶都覺得並不需要交物業費,因為小區物業的工作偏向以管理為主,而不再是之前的為小區服務,物業存在的目的也就改變了。而且小區物業在處理業主的問題時磨磨唧唧,拖著不及時處理,可是卻在想方設法從業主手中賺取...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