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要離婚他想挽回,徘徊五小時後,進門把妻殺死

婚姻 法律 張國明 社會 齊魯壹點 2017-05-23

妻子想離婚,丈夫想挽回。在小區徘徊了5個小時後,他走進妻子的住處,用尖刀、剪刀瘋狂捅刺,導致其身中35刀,當場死亡。近日,濟南中院開庭審理了這樣一起故意殺人案。

張娟和張國明都來自河北邯鄲農村,張國明說,小兩口的日子比較幸福,很快有了孩子。在張娟的提議下,兩人來濟南從事窗簾生意。但在2015年前後,開始出現矛盾。

張娟想到了離婚。2016年7月份,張娟回到邯鄲老家,向當地法院起訴離婚。她在離婚訴狀中說,張國明生性冷漠,遊手好閒,不務正業 。自己懷孕期間,張國明突然跑去外地打工。在她兩次小產期間 ,張國明通宵上網或打麻將,對其不管不問。

庭審出示的證據顯示,在張娟起訴離婚前,張國明曾在相關離婚協議上簽字。但後來在家人勸說下,又反悔了。“為了孩子我也不能離婚啊 。”

兩人關係破裂後就失去了聯繫,張娟在濟南換了新地址。張國明想挽回這段婚姻,卻苦於找不到妻子。此時,他想到了兩人共同的朋友小敏。

當年9月22日,張國明冒用小敏的微信聯繫上了張娟,謊稱要和她做一筆生意,需要面談,並獲得了張娟的新住址。9月24日,兩人約好在張娟的新住處見面。

當天11點左右,張國明出門前往張娟所在的小區。中途,他來到一家五金店,買了一把綠色刀柄的水果刀,放在了隨身攜帶的黑色挎包裡。

“為什麼要帶著刀?”庭審中審判長問。“我想嚇唬嚇唬她。”張國明辯稱,是想把刀架在自己脖子上,威脅張娟與自己和好。

而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的代理人稱,相關口供顯示,張國明買刀時, 還曾向五金店老闆詢問有沒有更大的刀。他對此的解釋是 “為了講價。”

中午前後,張國明就來到目的地,卻沒有立即上樓,而是在小區樓下足足徘徊了5個小時之久。期間,他在冒用他人的微信上發了一條朋友圈信息 :“無盡的怒火只為殺人”,並配發了自己的照片。

下午5點左右,他來到張娟所在的房屋。當時張娟和生意上的合夥人邢千在屋內。沒說幾句,張國明就和張娟發生了爭執。“必須離婚!”張國明見張娟態度堅決,突然拿出尖刀,架在自己的脖子上,威脅張娟。邢千說,張國明揚言要和張娟同歸於盡。

張娟並不買賬,張國明突然把尖刀刺向了她的腹部。邢千跑過來阻止,用手抓住刀柄,一用力,刀柄斷裂,手被割傷。

張國明稱,邢千跑出門後,張娟跑向陽臺,並拿起一把黑色的剪刀。他控制住張娟後,把她手中的剪刀奪下。而檢方則控訴稱,張娟打算跑出房間未果,被張國明拖拽到了陽臺。之後,他從一旁的縫紉機上,拿起了一把剪刀。

拿到剪刀後,張國明朝張娟的面部、頭頸部、 頭頸部、胸部和四肢體部位捅刺。導致其全身共有35處傷口,其中,頸部的刀傷直接導致喉管被切開。

張娟不再動彈,張國明開始害怕,離開房間,乘電梯來到樓頂。他說,起初打算跳樓自殺,但到樓頂後又開始害怕。於是撥通了父親和姐姐的電話,告訴他們實情。兩人勸他投案自首。幾分鐘後,張國明撥打了報警電話。

而在另一邊,邢千找到小區保安,物業人員第一時間撥打了報警電話,民警趕到時張娟已經死亡。民警在附近搜查時,恰好遇見從樓頂下來的張國明。面對民警的詢問,他承認自己就是殺人凶手。(當事人系化名)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 記者 馬雲雲)

編輯:jing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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