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4個月妻子面前他殺死好友

婚姻 法律 懷孕 中國青年網 2017-04-17

他曾經意識到自己的衝動,考慮到已經懷孕4個月的妻子,他扔掉了手裡的刀。

可在雙方準備回家再次相遇時,他最終未能控制住自己,持刀刺中了朋友……

27歲的小雷和25歲的小柳是朋友關係,二人日常聯繫較多。2016年8月1日中午12時許,兩人約在一起喝酒。當日13時許,兩人和多名朋友共7人到新民市一家家常菜飯店吃飯。朋友劉某證實,吃飯的時候每個人喝了六瓶啤酒。

下午3時許,吃完飯後,小雷和兩位朋友商議每人出一百元錢,請小柳夫妻倆唱歌。

一個小時後,小雷和小柳各自帶著妻子和幾位朋友到新民市一家KTV歌廳二樓的一包房內唱歌。

“沒有多長時間,我看小柳夫妻倆吵了起來,就有點不高興,上前推了一把小柳,對他說挺高興點事,幹啥吵架。小柳倒在沙發上,他站起來把我推倒在地,還說了我幾句。我挺生氣,就站起來拿啤酒瓶扔向小柳,但沒打著他。”小雷說,大家隨即把他和小柳勸開了。

“我到樓下廚房找了一把西瓜刀,但想了想懷孕四個月的妻子,不能太沖動,又把刀扔了。我到歌廳二樓廁所時,小柳向我道歉,我沒有消氣,就直接下樓了。”走出歌廳的小雷準備開車回家時看到小柳向自己走過來。“我以為他要過來打我,我感覺打不過他,就從駕駛室內拿出一把匕首。”

小雷最終還是持刀刺中了小柳的胸部,小柳因左側胸部銳器刺創造成左心房破裂致大失血經搶救無效死亡,小雷被聞訊趕至醫院的小柳親屬扭送至醫院警務室,並在案發當晚被移送至新民市公安機關。

法院認為,被告人小雷持械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

小雷的辯護人提出被害人小柳對案件的發生存在過錯。經查,多位目擊證人證實,小柳面對小雷的勸解,過當的語言或行為引發雙方發生口角和廝打,其後來向小雷表達歉意,雙方的矛盾至此應予化解,即被害人引發雙方初期衝突的言行並非引發被告人持刀傷人的原因,被告人怒氣未平,欲恢復自感有失的面子系其持刀傷人的直接原因,因此被害人的行為不構成刑法意義上的過錯。

被告人小雷持械傷人,致一人死亡,應予懲處。鑑於本案因民間矛盾引發,被告人有坦白情節,並考量被告人的到案方式,故對被告人小雷從輕處罰。

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小雷犯故意傷害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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