孃家拆遷得了600萬,婆婆卻要求自己給小叔買房,應該答應她嗎?

婚姻 經濟 文章 駐家金陵 2019-04-09

文/樓市大家談(quanadcom)

女性在婚姻對象選擇的時候,是否應該選擇獨生子一直廣受爭議,較多的觀點認為,以中國重男輕女的現狀,家中要是隻有一個兒子,那必定是千尊萬貴捧如至寶,且極有可能作為媽寶男,婚後女方如果本身不強勢,在男方家庭中很可能處於弱勢,且男方極易唯我獨尊,過於偏向自己的父母,不如選擇家中有兄弟姐妹的男人作為對象。

孃家拆遷得了600萬,婆婆卻要求自己給小叔買房,應該答應她嗎?

但是男方如果有兄弟姐妹,那麼家庭糾紛的發生概率直接翻番,且極易出現經濟上的糾紛,比如男方家裡有個哥哥弟弟,有時候在父母或者男方的要求下,將需要對其進行經濟上的幫扶,甚至是無償幫扶。

一個小姑娘提到,自己和丈夫已經結婚好幾年,夫妻倆也有一套房子,孃家突然拆遷,獲得600萬的拆遷補償,由於自己是獨生女,父母一向疼愛,便將這筆拆遷補償給了自己。結果婆婆得知這件事之後,考慮自己的二兒子還沒娶媳婦,也買不上房子,要求自己拿這筆錢給小叔子買房。婆婆一副理所當然、氣勢洶洶的按樣子,自己心裡也不甘心,但婆婆直接說道,“你是嫁到我們家,就是我們家的人,你的錢就是我們家的錢,給小叔子買房天經地義”。而丈夫似乎也站在他父母一邊,家中氣氛緊張,不知道如何是好,疑惑自己是不是應該答應她?

孃家拆遷得了600萬,婆婆卻要求自己給小叔買房,應該答應她嗎?

正常情況下,都是一家人,能幫也不是不會幫一點,然而拆遷款是自己父母的錢,父母以後年紀大了,自己都不能時時照顧,還留給自己一大筆錢,婆婆憑什麼理所當然地要求自己幫扶小叔?

如果只是婆婆單方面要求的話,自己只要不願意,完全可以拒絕,但自己丈夫的意願卻很關鍵,婚後孃家拆遷,自己得了600萬,丈夫有權拿這筆錢給小叔買房嗎?這就牽涉到夫妻共同財產問題了。

孃家拆遷得了600萬,婆婆卻要求自己給小叔買房,應該答應她嗎?

父母的給的拆遷款,屬於贈與,如果是婚前贈與的話,那就屬於女方婚前個人財產,外人無權過問,但如果是婚後贈與的話,那就屬於婚後夫妻共同財產,哪怕這筆錢來自女方父母,丈夫同樣有權處置,那麼,哪種情況下婚後贈與,可以算作個人財產呢?

假如贈與方在財產贈與之時,特意指明瞭贈與對象,進行公證之時,特地強調財產屬於自己女兒一人,那麼即使是婚後贈與,依然屬於女方個人財產。但是在現實生活當中,如果女方父母直接特意強調財產只屬於女兒,而與男方無關,不但有可能影響女兒與丈夫的和睦,也有可能影響岳父岳母與女婿之間的關係,特別指定這種情況,一般見於離世留下的遺囑,現在要是讓女方父母對財產進行公證,只會激化矛盾。

孃家拆遷得了600萬,婆婆卻要求自己給小叔買房,應該答應她嗎?

所幸這筆拆遷款依然還在女方父母手裡,事情就還有迴旋餘地,從女方角度考慮,最好的做法就是暫時不要這筆錢,依然放在父母手中,父母年紀逐漸大了,也需要養老錢,這筆錢完全可以滿足父母的養老生活,反正自己目前也不缺錢,如果父母百年之後,這筆資金還有剩餘,再合法繼承。只要資金仍然放在自己父母的受眾,婆家就無法對這筆資金的使用進行任何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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