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小的時候家裡很窮,在我印象裡自己經常會跟隨著父母搬家,而父母也經常走街串巷的賣東西。
後來經過父母的堅持不懈的努力,最後家裡的生活變得越來越好,而父母也在當地開了一家水果店。
母親負責在家照顧店裡的生意,而父親則跟著大車出去拉貨,市裡很多地方的水果都從我家裡進貨。
自己大學畢業後因為不喜歡繼承父母的水果店,於是自己就去了公司上班,希望可以學點經營將來好自己創業。
幾年下來自己也學到了不少經驗,於是自己就出來創業,自己的啟動資金就是父母給我的。
起初自己創業真的是非常的辛苦,而妻子也是在這個時候跟我在一起的,要不是妻子的鼓勵也許自己不會堅持下去。
在我們夫妻二人一年多的努力下,自己的生意也開始越走越好了,而我也打算和妻子結婚。
當父母得知妻子家是農村的時候,他們非常反對我們在一起,經過了一年多的交往自己發現妻子不僅人長的漂亮,而且還聰明能幹。
因為妻子的事情自己一個多月沒回過家,最後在自己父母的鬥爭下,父母終於同意我們結婚了。
結婚的時候岳母和我要了三十萬的彩禮,因為當地娶媳婦基本也就十萬塊彩禮就夠了,為了不讓父母擔心,自己把自己賺的錢都給了岳母。
就這樣我和妻子順利的結婚了,結婚當天岳父母因為太累就住在了我家,可就在我們要睡覺的時候,岳母突然闖了進來說小叔子出事了,要十萬看病看著岳母著急的樣子,我把剛收的禮金都給了她。
第二天我才知道,原來那筆錢岳母給小叔子還賭債了,自己很生氣就找到了岳母大算把錢要回來。
可是岳母說什麼都不肯給我那筆錢,面對家裡面有這樣的小叔子,自己就和妻子提出離婚。
當岳母聽到後馬上救我不要離婚,因為這麼好的金龜婿他丟了再也找不到了,並且妻子就是二婚的女人了。
最後岳母沒有辦法給了我一套房子,當自己拿到房子後才得知,原來這套房子是留給小叔子結婚用的,並且買房的錢還是我用彩禮的錢買的,並且將來的房貸還要我還。
自己知道等我還清了房貸,岳母又會想各種辦法把房子要回去;
我該怎麼辦才能不把房子還給她,而且還不傷和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