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蝶戴笠祕密同居“緋聞情史”探討

婚外情 戴笠 沈醉 潘有聲 山鶴影像 2017-06-02

1962年,沈醉在《我所知道的戴笠》一書中,首次披露戴笠與老牌影后胡蝶同居多年,其中有的細節言之鑿鑿。此後半個世紀以來,這段"情史"傳得沸沸揚揚。然而,胡戴二人情事至今也沒有確鑿證據。

胡蝶戴笠祕密同居“緋聞情史”探討

祕密同居"始於何時

胡蝶與戴笠祕密同居始於何時?時間多久?

沈醉說:"從1943年以後,胡蝶便為戴笠佔有,一直祕密住在他的城鄉公館內。"1995年,南京大學朱劍先生對上述說法已提出過疑問。經大量資料證實,胡蝶年譜記載和胡蝶本人在回憶錄中自述,胡蝶1943年12月24日前仍住在桂林,1943年12月24日由桂林抵達重慶,住在重慶南岸。1944年春參加中國電影製片廠吳永剛執導的《建國之路》一片的拍攝,同行的有男演員魏鶴嶺等人,因日軍進攻湘桂公路而中斷,隨外景隊回重慶時已是10月。1945年8月抗戰勝利後,胡於9月12日離渝返瀘。也就是說,胡蝶真正在重慶居住的時間只有11個月。

胡蝶戴笠祕密同居“緋聞情史”探討

對於這段時間,她在回憶錄中是這樣說的:"隨著《建國之路》一片的外景隊倉皇回到重慶後,直到有聲(胡蝶丈夫)去世,我就再也沒有上過銀幕。有聲反對,母親也反對,大約他們也是被日軍對湘桂公路的大攻擊讓外景隊趕上這一情景所嚇住了,總以兒女小,萬一有個三長兩短如何辦。我拗不過他們,只好賦閒在家,真正成了銀幕下的觀眾。有聲繼續經營,往來昆明、重慶間,除了日用品、醫藥用品,也做木材生意。隨著他也有很多社會應酬,關於這一段生活,也有很多傳言,而且以訛傳訛,成了有確鑿之據的事實,現我已年近八十,心如止水,以我的年齡也算得上高壽了,但仍感到人的一生其實是很短暫的,對於個人生活瑣事,雖有訛傳,也不必過於計較,緊要的是在民族大義的問題上不要含糊就可以了。"這段話沒有言明這些傳言的內容,但實際上是對她與戴笠這段傳聞的否定。

沈醉說戴笠從1943年開始佔有胡蝶,一直祕密住在他的城鄉公館內。試問,1943年12月24日前胡蝶仍在桂林,戴笠在重慶,如何同居?1944年春至同年10月,胡蝶一行二十多人至湖南、廣西、貴州拍外景,又怎能與戴笠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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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笠為見胡蝶飛機失事?

沈醉在文中曾說:"當時胡的掛名丈夫潘有聲很懂得明哲保身之道,自從老婆被戴笠看中佔有後,他在美人與金錢不可兼得的情況下,決定寧可犧牲老婆,而利用這個機會發一筆橫財。他知道不是這樣做,身上不知什麼時候會被槍彈穿幾個窟窿。當戴笠答應給他一個戰時貨物運輸局專員名義,讓他放手去做投機走私生意時,他便長期住在昆明,很少到重慶和胡蝶會面。"其實,早在胡蝶一家到重慶之前,潘有聲在桂林、昆明和朋友開了公司,經營日用品、藥品。到重慶後又繼續經營,何來戴笠給潘一個專員名義去走私發財呢?又何來長期住在昆明呢?而該書在1980年再版時,沈醉已把這段話刪去。

沈醉說戴笠在重慶一個地方就有十處公館和別墅。為了討胡蝶歡心,為她修了不少房子,並具體說出這些房子的地方。其實這些房子有的是原來躲警報用的,有的是準備見蔣介石後深夜渡江返回城內不便時用的,有的是軍統官員臨時用的,有的是胡蝶來到重慶之前已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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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戴笠飛機失事,沈醉在書中說。"抗戰勝利後,戴笠還準備叫胡蝶正式與潘有聲離婚而與他公開結婚,後因他從北平回上海時坐飛機摔死的。"另又說:"戴笠於3月17日由天津動身,不直接飛重慶而去上海,便是想和胡蝶見一見,住上一兩天才走"。而戴笠另一個下屬及親信文強說:戴笠急於飛南京見何應欽,不料自青島起飛,到達南京上空時大霧迷空咫尺,難以見人,飛機無法降落,改飛上海虹橋機場,同樣大霧迷空於是又折返南京上空,油量消耗將盡,駕駛員慌張起來,盤空低飛,觸山墜毀。文強說法和檔案資料記載無異,而沈前言不對後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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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笠是權傾朝野的特務頭子,胡蝶是舉世聞名的電影皇后。假如戴衚衕居,重慶多多少少也有傳聞,但當時重慶並沒有滿城風雨,連重慶的中共地下黨組織也從未揭露。1985年臺灣天一出版社出版的《戴笠傳記資料》八大本,清一色地對戴、胡關係隻字不提。這也從一個側面反映出,國民黨內部很可能沒有掌握到戴笠與胡蝶同居的證據。

胡蝶在回憶錄中雲:"說聲要回鄉,頓時飛機票、船票、汽車票都很難買到,那時重慶沒有火車,對外交通全靠上述幾種途徑。於是乎又出高價,找熟人。我們全家是分批走的。"如胡是戴的情婦,還用費這番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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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有關資料顯示,1943年12月24日,胡蝶一家由桂林到重慶後,因丟失幾十箱行李和一些貴重物品,極為傷心。經過她的老同學林芷茗介紹,認識了戴笠,並要求戴笠為其追回丟失行李和貴重物品,其間出入過一些重要場所。客觀地說,戴笠對胡蝶一見傾心,這是事實。但說到戴胡"豔史",則無中生有。時至今日,沒有任何確鑿之證據證實胡蝶是戴笠的情婦。只有沈醉在他本書中提及,屬於孤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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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沈醉先生的那本書,有不少事情證實是無中生有。如他在書中寫道:"抗戰勝利後,戴笠每宴賓客,所費非常驚人。"文中還列出幾個演員的名字,其中就有白楊。1967年,白楊以"叛變""和"與戴笠有過往來"的罪名蒙冤入獄五年半。1973年,上海電影局為白楊冤案作出結論:"關於沈醉在文中涉及白楊同志與戴笠有過往的問題,經複查,是沒有根據的,應予否定。"全國政協文史資料研究委員會辦公室作出結論:"經過組織一再核查,證實白楊根本不認識戴笠。"

文/溫兆海

圖/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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