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四年,姑娘發現男友已有妻兒,她能要到“青春損失費”嗎?'

戀愛 婚外情 法律 不完美媽媽 半島晨報 2019-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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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女孩吳蕊

有一個同居四年的男朋友

可是她怎麼都沒想到

本以為可以託付終身的人

居然是個有婦之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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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女孩吳蕊

有一個同居四年的男朋友

可是她怎麼都沒想到

本以為可以託付終身的人

居然是個有婦之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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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四年,姑娘發現男友已有妻兒,她能要到“青春損失費”嗎?

網絡配圖


在 2015 年畢業找工作時,吳蕊認識了男子李翔,兩人一見鍾情,很快確立了戀愛關係,並同居生活在一起。戀愛期間,李翔把吳蕊照顧得無微不至,還會時不時的為她製造浪漫、驚喜。

吳蕊以為,李翔就是自己可以託付終身的人了,於是多次暗示李翔希望可以見其父母,但李翔一直含糊其辭,一推再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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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女孩吳蕊

有一個同居四年的男朋友

可是她怎麼都沒想到

本以為可以託付終身的人

居然是個有婦之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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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四年,姑娘發現男友已有妻兒,她能要到“青春損失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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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2015 年畢業找工作時,吳蕊認識了男子李翔,兩人一見鍾情,很快確立了戀愛關係,並同居生活在一起。戀愛期間,李翔把吳蕊照顧得無微不至,還會時不時的為她製造浪漫、驚喜。

吳蕊以為,李翔就是自己可以託付終身的人了,於是多次暗示李翔希望可以見其父母,但李翔一直含糊其辭,一推再推。


同居四年,姑娘發現男友已有妻兒,她能要到“青春損失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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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思敏感的吳蕊還發現,李翔經常在接打電話時避開她,每次詢問都說是工作上的事,並以應保留彼此隱私為由,從不讓吳蕊觸碰他的手機。

近日,一次吃飯時

李翔又連續多次

出門接打電話

↓↓↓

於是,吳蕊趁李翔點餐時,查看了他的手機,震驚地發現一起生活四年的男友已經有了家室。

經過對峙,李翔承認自己已有妻子和孩子。吳蕊不願去破壞別人的家庭,她強烈要求與李翔分手。

吳蕊認為李翔欺騙自己這麼久,應該有所補償,她便向李翔索要 15 萬元"青春損失費":

李翔既想彌補自己的愧疚,又想盡快結束這段婚外情,因此並沒有拒絕。經商議後,同意支付給吳蕊 12 萬元"青春損失費"。

由於李翔"不方便"揹著妻子一下拿出這麼多錢,便給吳蕊寫了張"拖欠吳蕊青春損失費"的憑證作為欠條,計劃以後慢慢還。

由於擔心"憑證"

不具法律效力

吳蕊想為它公證一下

可她沒想到

公證員當場拒絕了

她"蒙圈了"

吳蕊去的是哈爾濱市松北公證處,丁龍主任表示:

公證實踐中,當事人因非婚同居、不正當兩性關係等產生的"青春損失費""分手費""精神損失費"等有損公序良俗行為所形成的債務等情形的,通常被認定為違背社會公序良俗。

當事人因此簽訂的"拖欠吳蕊青春損失費"的欠條應認定為無效。公證處不會受理當事人申辦的此類公證申請。

來源:新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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