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男子因姦情暴露兩次向情婦丈夫投毒,犯故意殺人罪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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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興山縣的楊某與工友董某妻子發生不正當男女關係,二人關係被董某發現後,楊某心生恨意,兩次投毒農藥,並破壞董某摩托車剎車裝置想置董某於死地。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佈了該案的一審判決書,湖北省興山縣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未遂),判處楊某有期徒刑二年。

判決書顯示,2018年4月起,楊某與工友董某的妻子韓某建立起微信聯繫,不久便發生不正當男女關係。同年6月,二人關係敗露,楊某懷揣“把董某害死了,就可以和韓某像以往那樣聯繫”的念頭,藉機加害董某。

興山縣人民檢察院指控,2018年8月,楊某在姐姐家順走一瓶餘量不多的敵敵畏農藥瓶,不日後趁董某上班期間宿舍無人之機進入宿舍,將約一瓶蓋農藥投入董某裝有飲料的水杯及開袋的零食中,隨後將農藥瓶丟棄於宿舍樓附近的垃圾桶內。董某當晚回到宿舍因水杯中飲料有刺鼻農藥異味而未飲用。

2018年11月13日,楊某又從一農資商店購買“馬拉松”牌馬拉硫磷農藥一瓶,約10天后,楊某再次進入董某宿舍,將馬拉硫磷農藥倒出約一瓶蓋投入董某的水杯、飯盒及香菸中。隨後,楊某來到宿舍樓附近停車棚,將董某停放於此的摩托車後輪剎車用老虎鉗擰鬆,意圖釀成交通事故。

董某回到宿舍後發現水杯、飯盒、香菸有濃烈農藥味,將其全部丟棄。次日中午,董某駕駛摩托車從宿舍欲前往礦區安全科,起步後使用後輪剎車時無制動效果,經停車檢查發現摩托車後輪制動螺栓被人為擰鬆。

判決書顯示,董某在庭審中陳述稱,2018年8月份他在礦區小賣部買了飲料和副食,晚上下班回宿舍時發現杯子裡的飲料有很大的農藥味,第二天吃副食前也聞到了。11月23日,他晚上下班回到宿舍,進門就聞到了刺鼻的農藥味,喝水之際發現水杯裡的水呈乳白色,之後發現飯碗底上也有白色液體,準備抽菸時發現煙把子上面還有液體,煙已經溼潤並伴隨強烈的農藥味。

2018年11月26日,董某向公安機關報案,當日20時許,楊某在單位宿舍樓被抓獲。同年12月1日,董某出具諒解書,念楊某兩子尚幼,對其加害行為給予諒解,懇請免除其刑事責任。

興山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楊某採取投毒、破壞交通工具手段,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因被告人意志以外原因未得逞,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未遂),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並據此於2019年7月3日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楊某有期徒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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