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執法困境重重:怎麼破?

環境汙染 環境保護 法律 水汙染 蚌埠檢察 2017-05-12

姜洪

近日屢屢發生的執法人員進不了企業大門、環保督察組被扣押等事件,凸顯了環境執法困境,與此同時,環境違法問題屢禁不絕。5月10日《法制日報》就報道,環保部組織開展的為期一年的大氣質量強化督查,剛進行一個月,共督查8447家企業(單位),就發現5594家存在環境問題,約佔檢查總數的66.2%。

“他們不怕我們,這是我們的困境。”談到環境執法受阻的種種情況,一位省級環境執法人員這樣告訴媒體。這句話點出了環境執法困境的要害。

值得深思的是,環境執法困境並不是無法可依造成的,相反,環保法律規定並不弱。2015年1月1日,被稱為“史上最嚴”的修改後環保法開始施行。這部法律實施兩年多效果如何呢?近日,中國政法大學環境資源法研究所發佈的環保法實施效果評估報告顯示:各地對環保工作重視程度有所提升,環境監管執法力度明顯加大,社會各界關注環保、參與環保的氛圍明顯提升;但在落實政府責任、提升企業守法意識、推進環境信息公開等方面仍顯不足。應該說,該評估報告還是有點“筆下留情”,一個月發現近六千環境違法違規問題,則將問題的嚴重性直觀展示在公眾面前。

要破解環境執法難題,單憑環保一個部門的戰鬥力遠遠不夠。各級政府切實轉變環保觀念,儘快完善配套制度,切實提高環保部門執法力度,是破解環境執法困境的關鍵。

破解環境執法困境,要切實保障執法人員正常履職。為減少地方保護對環境執法的掣肘,國家出臺《關於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開始在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試點,這項改革應該儘快提速。要在編制上發力,將環境監察執法編制轉為行政公務員編制,提高基層執法人員待遇。同時,在專業資格和條件上嚴格把關,提升基層環境執法人員的專業能力和水平。

破解環境執法困境,要打造執法合力。問題企業單位之所以不怕環境執法人員,就在於執法力度的單薄。因此,要儘快完善環境執法與司法的銜接,健全環保部門與其他部門的多部門聯動聯合執法機制。加強法院、檢察院、公安等部門的專業化培訓,提高環境司法的專業化水平,如此,才能及時有效打擊環境違法犯罪。

破解環境執法困境,要加快配套立法建設。新環保法實施兩年多了,但一些應當配套的行政法規尚未出臺,一些應當修訂的法律尚未完成修訂,這些都影響了環保法的實施。應加強與環保法相關的配套立法建設,比如,儘快制定《排汙許可證管理條例》《環境監測條例》、土壤汙染防治法、自然保護區法等法律法規,抓緊修訂水汙染防治法、放射性汙染防治法等法律。

筆者列出的“藥方”可能屬於老生常談,環境執法困境可能也沒那麼難破解,要害是:真幹實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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