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村民自己選的代表霸道侵佔群眾徵地款,怎麼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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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地補償款事關被徵地農民切身利益,郴州臨武縣南溪村8組的村民信任58歲的曾開仁,集體推選他代表大家領款。

沒想到,曾開仁在領取了8萬5000元補償款後,卻以各種理由,拒絕把代領的錢分發給村民。

縣紀委縣監委接到線索後發現,曾開仁不是黨員,也不是公職人員,不屬於縣紀委縣監委的監管對象。面對這筆數額不小的徵地補償款,巡察組該怎麼辦?

有人侵佔集體款,村民議論紛紛

7月21日,有群眾向臨武縣委第三巡察組反映,南溪村8組村民曾開仁涉嫌非法佔用村民集體徵地補償款,引起群眾強烈不滿。

政治巡察的重要職責之一,就是著力發現侵害群眾利益的案件,增強群眾的幸福感、獲得感、安全感。這無疑是一條非常重要的線索。

臨武縣委第三巡察組唐元軍:

2018年4月末,為了簡化報賬手續,南溪村八組村民推選曾開仁為臨叉公路集體徵地補償款領款人,說好等補償款到位後,再由曾開仁分發補償款,可是拿到錢的曾開仁卻食言不願意把錢分給村民了。

曾開仁代領了徵地補償款以後不發給村民,這事一下就在村裡炸開了鍋!

村民議論紛紛:有人說看見曾開仁花了9萬元購買了失地農民保險;還有的說曾開仁挪用大家的錢建房,把該分給大家的補償款都花掉了。

鎮、村幹部曾多次找曾開仁,要求他退出補償款。但是曾開仁總是理直氣壯地拒絕。

曾開仁:

因為我看佔用組裡錢的人不只我一個,我們村裡那些欠了組裡好多年錢的人都沒有退,所以我也就不想退。

事出有因,談話解心結

南溪村位於臨武縣城鄉結合部,這些年隨著臨武縣城市建設的加速,村裡的很多土地都被國家徵收,在土地徵收過程中確實出現了一些問題,遺留到現在還沒有解決。

特別是在2013年,南溪村時任村支書、村主任——兩人都叫胡金明——因貪汙集體資產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和六年。

搞清了曾開仁不肯分錢的理由,巡察組就該問題及時與縣紀委縣監委、縣委巡察辦、縣人民法院、縣人民檢察院進行溝通聯繫。

臨武縣縣紀委常務副書記、縣監委副主任郭龍軍:

我們通過綜合分析認定,這本身就是一起嚴重侵害集體資產的民事侵權行為。由於曾開仁既不是中共黨員,也不是村組幹部,只是村民臨時推選出來的集體徵地補償款領款人,並未履行公權力。因此,曾開仁不屬於縣紀委縣監委的監管對象,不屬於職務侵佔罪,而職務侵佔罪由監委立案,侵佔罪是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群眾利益無小事,解決這件事最好的辦法,就是做通曾開仁的思想工作,說服他主動退回徵地補償款,否則,像這種將村民小組集體財產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可由縣公安局以侵佔罪立案偵查,其他村民還可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主張自己的合法權益。

在縣紀委縣監委和巡察組的指導下,舜峰鎮駐村幹部盧躍武耐心的做起了曾開仁的思想工作。

舜峰鎮駐村幹部盧躍武:

我跟他講,徵地補償款是失地農民的命根子,任何人侵佔土地補償款的行為都屬於違法行為,不能以任何藉口侵佔老百姓的徵地補償款,否則要追究法律責任。當前我們國家正在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侵佔集體和群眾的財產發展到一定程度,就有可能構成犯罪,也有可能成為我們要清除的惡勢力。

聽完這些,曾開仁有些不自在,頭頂開始冒冷汗。眼見第一步起了作用,盧躍武趁熱打鐵繼續做工作:

舜峰鎮駐村幹部盧躍武:

當然你提出的其他村民也有佔用集體財產的情況,我們會繼續核查清楚,無論是誰,都不能非法佔有集體和群眾的財產。你這件事,我們已經查清楚了,你自己也承認了手上拿著集體徵地款的事實,現在我們巡察組給你一個退回補償款的機會,能不能把握這個機會就看你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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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地補償款事關被徵地農民切身利益,郴州臨武縣南溪村8組的村民信任58歲的曾開仁,集體推選他代表大家領款。

沒想到,曾開仁在領取了8萬5000元補償款後,卻以各種理由,拒絕把代領的錢分發給村民。

縣紀委縣監委接到線索後發現,曾開仁不是黨員,也不是公職人員,不屬於縣紀委縣監委的監管對象。面對這筆數額不小的徵地補償款,巡察組該怎麼辦?

有人侵佔集體款,村民議論紛紛

7月21日,有群眾向臨武縣委第三巡察組反映,南溪村8組村民曾開仁涉嫌非法佔用村民集體徵地補償款,引起群眾強烈不滿。

政治巡察的重要職責之一,就是著力發現侵害群眾利益的案件,增強群眾的幸福感、獲得感、安全感。這無疑是一條非常重要的線索。

臨武縣委第三巡察組唐元軍:

2018年4月末,為了簡化報賬手續,南溪村八組村民推選曾開仁為臨叉公路集體徵地補償款領款人,說好等補償款到位後,再由曾開仁分發補償款,可是拿到錢的曾開仁卻食言不願意把錢分給村民了。

曾開仁代領了徵地補償款以後不發給村民,這事一下就在村裡炸開了鍋!

村民議論紛紛:有人說看見曾開仁花了9萬元購買了失地農民保險;還有的說曾開仁挪用大家的錢建房,把該分給大家的補償款都花掉了。

鎮、村幹部曾多次找曾開仁,要求他退出補償款。但是曾開仁總是理直氣壯地拒絕。

曾開仁:

因為我看佔用組裡錢的人不只我一個,我們村裡那些欠了組裡好多年錢的人都沒有退,所以我也就不想退。

事出有因,談話解心結

南溪村位於臨武縣城鄉結合部,這些年隨著臨武縣城市建設的加速,村裡的很多土地都被國家徵收,在土地徵收過程中確實出現了一些問題,遺留到現在還沒有解決。

特別是在2013年,南溪村時任村支書、村主任——兩人都叫胡金明——因貪汙集體資產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和六年。

搞清了曾開仁不肯分錢的理由,巡察組就該問題及時與縣紀委縣監委、縣委巡察辦、縣人民法院、縣人民檢察院進行溝通聯繫。

臨武縣縣紀委常務副書記、縣監委副主任郭龍軍:

我們通過綜合分析認定,這本身就是一起嚴重侵害集體資產的民事侵權行為。由於曾開仁既不是中共黨員,也不是村組幹部,只是村民臨時推選出來的集體徵地補償款領款人,並未履行公權力。因此,曾開仁不屬於縣紀委縣監委的監管對象,不屬於職務侵佔罪,而職務侵佔罪由監委立案,侵佔罪是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群眾利益無小事,解決這件事最好的辦法,就是做通曾開仁的思想工作,說服他主動退回徵地補償款,否則,像這種將村民小組集體財產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可由縣公安局以侵佔罪立案偵查,其他村民還可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主張自己的合法權益。

在縣紀委縣監委和巡察組的指導下,舜峰鎮駐村幹部盧躍武耐心的做起了曾開仁的思想工作。

舜峰鎮駐村幹部盧躍武:

我跟他講,徵地補償款是失地農民的命根子,任何人侵佔土地補償款的行為都屬於違法行為,不能以任何藉口侵佔老百姓的徵地補償款,否則要追究法律責任。當前我們國家正在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侵佔集體和群眾的財產發展到一定程度,就有可能構成犯罪,也有可能成為我們要清除的惡勢力。

聽完這些,曾開仁有些不自在,頭頂開始冒冷汗。眼見第一步起了作用,盧躍武趁熱打鐵繼續做工作:

舜峰鎮駐村幹部盧躍武:

當然你提出的其他村民也有佔用集體財產的情況,我們會繼續核查清楚,無論是誰,都不能非法佔有集體和群眾的財產。你這件事,我們已經查清楚了,你自己也承認了手上拿著集體徵地款的事實,現在我們巡察組給你一個退回補償款的機會,能不能把握這個機會就看你自己了。

郴州:村民自己選的代表霸道侵佔群眾徵地款,怎麼破?

圖為曾開仁(左一)現場退款並向群眾賠笑臉

退回補償款,完善制度,亡羊補牢時不晚

曾開仁聽完這些,徹底敗下陣來。他說,徵地補償款這個錢,我一直用一個活期存摺存著,拿著這個錢,我也吃不好飯、睡不好覺,經過巡察組領導和鎮領導的教育,我終於明白自己這樣做是錯誤的,我願意清退。

7月31日上午,曾開仁來到村委會會議室,向村委退回了該村8組臨叉公路徵地補償款八萬五千元。

曾開仁:

謝謝巡察組對我的教育和提醒,要是巡察組不來,我這發展下去,說不定就成了這次掃黑除惡的對象了,現在我將這筆錢退出去了,也終於可以睡個安穩覺了。

一筆被佔用了1年多的集體徵地補償款,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終於回到村集體的賬戶上。

村民鄺孔清:

我們本來是出於對曾開仁的信任才推選他為我們代領徵地補償款的,沒想到他那麼不靠譜!幸好巡察組的同志工作認真負責,為我們拿回了自己的錢。

南溪村支部書記胡國安從2018年開始跟蹤關注這個案子,期間他也反覆做過曾開仁的思想工作,但都是無功而返,眼見這次巡察組調解成功,他感慨地說:在涉及集體資產和群眾利益的問題上,我們支村兩委還存在一些管理上的不足和漏洞,下一步我們將吸取教訓,進一步完善村級財務管理制度,為群眾服好務管好家。

來源:湖南電臺《清風俠在路上》

記者:華婷、實習生鄒暢旭、通訊員羅紅日

編輯:張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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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地補償款事關被徵地農民切身利益,郴州臨武縣南溪村8組的村民信任58歲的曾開仁,集體推選他代表大家領款。

沒想到,曾開仁在領取了8萬5000元補償款後,卻以各種理由,拒絕把代領的錢分發給村民。

縣紀委縣監委接到線索後發現,曾開仁不是黨員,也不是公職人員,不屬於縣紀委縣監委的監管對象。面對這筆數額不小的徵地補償款,巡察組該怎麼辦?

有人侵佔集體款,村民議論紛紛

7月21日,有群眾向臨武縣委第三巡察組反映,南溪村8組村民曾開仁涉嫌非法佔用村民集體徵地補償款,引起群眾強烈不滿。

政治巡察的重要職責之一,就是著力發現侵害群眾利益的案件,增強群眾的幸福感、獲得感、安全感。這無疑是一條非常重要的線索。

臨武縣委第三巡察組唐元軍:

2018年4月末,為了簡化報賬手續,南溪村八組村民推選曾開仁為臨叉公路集體徵地補償款領款人,說好等補償款到位後,再由曾開仁分發補償款,可是拿到錢的曾開仁卻食言不願意把錢分給村民了。

曾開仁代領了徵地補償款以後不發給村民,這事一下就在村裡炸開了鍋!

村民議論紛紛:有人說看見曾開仁花了9萬元購買了失地農民保險;還有的說曾開仁挪用大家的錢建房,把該分給大家的補償款都花掉了。

鎮、村幹部曾多次找曾開仁,要求他退出補償款。但是曾開仁總是理直氣壯地拒絕。

曾開仁:

因為我看佔用組裡錢的人不只我一個,我們村裡那些欠了組裡好多年錢的人都沒有退,所以我也就不想退。

事出有因,談話解心結

南溪村位於臨武縣城鄉結合部,這些年隨著臨武縣城市建設的加速,村裡的很多土地都被國家徵收,在土地徵收過程中確實出現了一些問題,遺留到現在還沒有解決。

特別是在2013年,南溪村時任村支書、村主任——兩人都叫胡金明——因貪汙集體資產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和六年。

搞清了曾開仁不肯分錢的理由,巡察組就該問題及時與縣紀委縣監委、縣委巡察辦、縣人民法院、縣人民檢察院進行溝通聯繫。

臨武縣縣紀委常務副書記、縣監委副主任郭龍軍:

我們通過綜合分析認定,這本身就是一起嚴重侵害集體資產的民事侵權行為。由於曾開仁既不是中共黨員,也不是村組幹部,只是村民臨時推選出來的集體徵地補償款領款人,並未履行公權力。因此,曾開仁不屬於縣紀委縣監委的監管對象,不屬於職務侵佔罪,而職務侵佔罪由監委立案,侵佔罪是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群眾利益無小事,解決這件事最好的辦法,就是做通曾開仁的思想工作,說服他主動退回徵地補償款,否則,像這種將村民小組集體財產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可由縣公安局以侵佔罪立案偵查,其他村民還可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主張自己的合法權益。

在縣紀委縣監委和巡察組的指導下,舜峰鎮駐村幹部盧躍武耐心的做起了曾開仁的思想工作。

舜峰鎮駐村幹部盧躍武:

我跟他講,徵地補償款是失地農民的命根子,任何人侵佔土地補償款的行為都屬於違法行為,不能以任何藉口侵佔老百姓的徵地補償款,否則要追究法律責任。當前我們國家正在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侵佔集體和群眾的財產發展到一定程度,就有可能構成犯罪,也有可能成為我們要清除的惡勢力。

聽完這些,曾開仁有些不自在,頭頂開始冒冷汗。眼見第一步起了作用,盧躍武趁熱打鐵繼續做工作:

舜峰鎮駐村幹部盧躍武:

當然你提出的其他村民也有佔用集體財產的情況,我們會繼續核查清楚,無論是誰,都不能非法佔有集體和群眾的財產。你這件事,我們已經查清楚了,你自己也承認了手上拿著集體徵地款的事實,現在我們巡察組給你一個退回補償款的機會,能不能把握這個機會就看你自己了。

郴州:村民自己選的代表霸道侵佔群眾徵地款,怎麼破?

圖為曾開仁(左一)現場退款並向群眾賠笑臉

退回補償款,完善制度,亡羊補牢時不晚

曾開仁聽完這些,徹底敗下陣來。他說,徵地補償款這個錢,我一直用一個活期存摺存著,拿著這個錢,我也吃不好飯、睡不好覺,經過巡察組領導和鎮領導的教育,我終於明白自己這樣做是錯誤的,我願意清退。

7月31日上午,曾開仁來到村委會會議室,向村委退回了該村8組臨叉公路徵地補償款八萬五千元。

曾開仁:

謝謝巡察組對我的教育和提醒,要是巡察組不來,我這發展下去,說不定就成了這次掃黑除惡的對象了,現在我將這筆錢退出去了,也終於可以睡個安穩覺了。

一筆被佔用了1年多的集體徵地補償款,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終於回到村集體的賬戶上。

村民鄺孔清:

我們本來是出於對曾開仁的信任才推選他為我們代領徵地補償款的,沒想到他那麼不靠譜!幸好巡察組的同志工作認真負責,為我們拿回了自己的錢。

南溪村支部書記胡國安從2018年開始跟蹤關注這個案子,期間他也反覆做過曾開仁的思想工作,但都是無功而返,眼見這次巡察組調解成功,他感慨地說:在涉及集體資產和群眾利益的問題上,我們支村兩委還存在一些管理上的不足和漏洞,下一步我們將吸取教訓,進一步完善村級財務管理制度,為群眾服好務管好家。

來源:湖南電臺《清風俠在路上》

記者:華婷、實習生鄒暢旭、通訊員羅紅日

編輯:張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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