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罰款20萬!惠東這兩家公司因環境違法被行政處罰

環境保護 惠東 惠州 水汙染 畜牧業 南方都市報 2019-06-02

南都訊 記者黎秀敏 “惠東縣多祝鎮增光業興傢俱廠被處人民幣20萬元罰款”、“惠州市能發實業有限公司(彭白鐵蘆山豬場)被處人民幣10萬元罰款”,南都記者從惠東縣生態環境局獲悉,惠東這兩個公司被因環境違法行為被惠州市生態環境局進行行政處罰。

多祝鎮增光業興傢俱廠被罰款20萬

今年3月14日,執法人員對增光業興傢俱廠進行檢查,發現該廠有環境違法行為:該廠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未經驗收,建設項目即投入生產。這個行為違反了《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十九條規定。惠州市生態環境局依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一款,參照《惠州市環境保護局主要環境違法行為行攻處罰自由裁量權裁量標準(2018年版)》“序號6”項的規定,對其處以如下行攻處罰:1、責令限期改正;2、處人民幣20萬元罰款。

惠州市能發實業有限公司被罰款10萬

2019年2月28日,執法人員對惠州市能發實業有限公司(彭白鐵蘆山豬場)進行檢查,發現該公司實施了以下環境法行為:通過暗管方式偷排養殖廢水。這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三十九條的規定。惠州市生態環境局依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條第三項和參照《惠州市環境保護局主要環境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裁量標準(2018年版)》“序號31”項的規定,對其處以如下行攻處罰:1、責令改正違法行為;2、處人民幣10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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