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假、產假遇到2019年春節,順延or不順延?

紅紅火火過大年 法制 社會 周到客戶端 2019-02-14

正在休婚假、產假的你,遇到春節假期,可不可以順延呢?

市人社局說,2019年春節放假期間,農曆正月初一(2月5日)、初二(2月6日)、初三(2月7日)為法定假。婚假、生育假、陪產假可順延三天,但是產假不可以順延哦!詳見↓

婚假、產假遇到2019年春節,順延or不順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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