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簡”與“舜耕歷山”在菏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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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華簡”與“舜耕歷山”在菏澤

舜是上古“五帝”之一,《史記》說他“舜耕歷山,歷山之人皆讓畔;漁雷澤,雷澤上人皆讓居……”在他的治理下,當時的時代被後世稱之為“堯天舜日”。但舜所耕作的“歷山”到底在何處,是歷代不少文化學者爭執不休的問題,留下了一個歷史謎團。在《辭海》中,歷山條目下全國曆山較著名的有七處,一是山東省濟南市的歷山,又名千佛山;二在山西省垣曲縣的中條山;三在山西省永濟縣東南;四在浙江省餘姚縣東北;五在浙江省永康縣南;六在湖南省桑植縣西北;第七就是我們菏澤市鄄城縣閆什鎮的歷山遺址。2008年7月,清華大學收藏的一批戰國竹簡為歷山在菏澤提供了新的證據。

上海博物館藏楚簡《容成氏》雲:“昔舜耕之歷丘,陶於河濱,漁於雷澤,以善其親,乃及邦子”。這裡提出了一個重要的信息,就是“歷丘”。也就是說,歷山曾經叫過歷丘這個名字,歷丘也就是鄄城縣東南四十里閆什鎮歷山廟村的龍山遺址。對於上博簡中的這個關於歷丘的記載,有人認為是山字之誤,也有人認為“‘丘’、‘山’義同,此處或許是用同義字來表示。事實果真如此嗎?非也。根據《現代漢語詞典》註釋,“丘”在此處的含義是指小土山,土堆。注意,這裡著重說明的是小土山或土堆,而不是石頭山或石頭堆。而“山”字的註釋則是指地面上由土、石形成的高聳部分。而且,山分為高山、可分為高山、中山和低山。一般認為“高山”指山嶽主峰的相對高度超過1000米,“中山”指其主峰相對高度在350米至1000米,“低山”指主峰相對高度在150米至350米,如主峰相對高度低於150米,就難於形成山嶽景觀,只能稱為丘陵崗地了。所以,山與丘是有著嚴格區別的,《容成氏》中的丘既不可能是山之誤,也不是“丘”“山”義同。唯一的解釋就是它本來就是“丘”。而且,在菏澤市,就有著許多叫做“丘”的地名,比如《禹貢》、《左傳》、《史記正義》中記載的左丘、陶丘、楚丘、犬丘、青丘、廩丘、乘丘、樑丘等近百處以“丘”命名的地方都在菏澤市境內,而這些地方無一例外都不是土石構成的山,而是被本地人稱為“堌堆”的大土丘。

如果說《容成氏》中所說的“舜耕之歷丘”這個事實是孤證的話,那麼,“清華簡”的出世又給這個事實提供了新的證據和支撐。清華簡是2008年7月清華大學收藏的一批戰國竹簡,它來自清華校友的捐贈。2011年1月,經過多名專家學者的研究,第一批“清華簡”研究成果公佈。在清華簡中發現的一些內容珍祕,在歷史上久已失傳,這也使得清華簡的權威性不容置疑。其中,整理出來的第一篇簡書為《保訓》。《保訓》這篇文章記載了周文王臨終對其子武王的遺言,裡面講到堯舜和商朝祖先上甲微的傳說,過去沒有人知道。其中就有(周文王)“訓:……昔舜舊作小人,親耕於歷丘。”這樣的表述,意思是“從前,虞舜還是平民百姓的時候,親力耕作於歷丘這個地方。”除菏澤市鄄城縣的歷山外,遍查《辭海》其他六個地方的歷山,都沒有叫過歷丘這個名字,而且,他們的地域內也根本沒有這樣眾多叫做“丘”的地名。由此可見,歷丘這個稱呼在典籍中是事實存在的,也就是說,唯一和舜有關係的這個歷丘就是專指鄄城縣的歷丘,而且,最早,這個地方的名字也是叫做歷丘,隨著時光的變遷,這些土丘因為人們在上面普遍建立了廟宇,在平原上突兀高大,因而逐漸被人們稱為了“山”,歷丘也就成了歷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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