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能神邪教“接待家庭”的齷齪和罪惡

河南 基督教 莫邪青鋒 2019-06-30

“全能神”邪教組織打著“傳福音”的幌子,用小恩小惠和暴力手段軟硬兼施,千方百計拉攏不明真相群眾,對社會造成極大危害。這些,基本已成為民眾的共識。

不過很少有人注意到的是,“全能神”還有個極為隱祕的招術:設立“接待家庭”。在此我們重點來了解一下。

全能神邪教“接待家庭”的齷齪和罪惡

所謂“接待家庭”,是指教中痴迷人員在家中提供食宿、車輛甚至女色,作為內部“中轉站”。據悉,“全能神”頭目出行從不住賓館酒店,都是住在“接待家庭”。“接待家庭”選擇很苛刻,家庭每個成員都要對“全能神”邪教痴迷,各級“負責人”會在暗中“考察”,並把認為“可靠”的家庭報給上面的頭目,一旦來“傳教”,就從這些家庭中隨機抽取。當有痴迷人員搬離原居所,只要帶著一張字條,就可以跟當地“教會”聯繫上,轉移“組織關係”。

從“全能神”的一些犯罪事實中,我們可以看到“接待家庭”的齷齪,以及滋生的罪惡。

非法拘禁。胡小梅原籍陝西隴西,原篤信基督教,後被同村人介紹的小紅拉入“全能神”。2002年2月開始,胡小梅離開本地到外鄉負責“傳福音”,住進了一個“接待家庭”裡。期間她像一個幽靈般整天躲在公共場所的陰暗角落,觀察著每一個行人,通過“攙扶”老人、“幫助”提東西收集目標家庭信息,然後上門“輔導”、“發展”。到2004年,小梅因“作工出色”而被安排至離家更遠的一個縣做“小區配搭”,同年4月她觸犯法律被公安機關抓獲,拘留一個月出來後回到當地“接待家庭”。但此時等待她的不再是“組織信任”,而是被限制了人身自由,不得離開住所也不準與外界聯繫,直到完成約兩個月的“觀察”,才認定她沒有“出賣組織”情況後,將其轉移。事後“上線”還多次恐嚇,說她曾被抓捕有“案底”,絕對不能回家,與家人進行任何方式的聯繫,否則就會被“大紅龍的邪靈”抓走。

偷竊錢財。“約翰”是安徽人,被“全能神”組織通過女色勾引拉攏入教。加入不久,勾引他的女子又被安排了“新的作工”,使他的結婚夢想就此破滅。2003年他被安排在上海一個“接待家庭”住,那家只有一對老人。一天上午,正好有個痴迷人員送來十五萬元“奉獻款”,家主一對老人中午要出去辦事,就將錢放在了碗櫥上,並請“約翰”看好門戶。結果老人回家,錢不見了,“約翰”也不見了,於是就向“教會帶領”彙報。接下來,是一場“全能神”組織針對“約翰”的大規模“圍堵行動”。第二天,總部通知有關人員,稱“約翰”已在“江寧區”被抓住,過不久又稱他因受“大紅龍工作的攪擾”,加入了某個祕密組織。可知情人卻很清楚,後來“約翰”一直在外地打工為生,並沒有加入什麼祕密組織。

暴力抗法。“接待家庭”既是“全能神”組織的“接頭據點”,也是可供因違法犯罪外逃痴迷人員落腳的“堡壘戶”。正是因為有“接待家庭”的存在,“全能神”痴迷人員特別是“護法隊”成員特別囂張,不但招搖撞騙,還屢屢暴力行凶。2012年12月9日,警方在河南省虞城縣店集鄉沈莊村處理一起“全能神”邪教組織集會時,被其圍攻,多名民警受傷。2012年12月11日,一群“全能神”痴迷人員在河南省蘭考縣張君墓鎮林河寨村公然“傳教”,當地村鎮幹部趕來勸阻,反遭其毆打。打殺痴迷人員或群眾的事例就更多了,1998年10月30日至11月10日的十幾天內,“全能神”邪教痴迷人員在河南唐河、杜旗等地四處活動,打腿人腿、扎傷人臉,致傷9人,其中2人被割去右耳。2010年,河南一名小學生在放學途中失蹤,後被發現死於一柴垛處,腳心印有閃電標誌,後查明這是其對“退教”人員的“懲罰”。

“接待家庭”的齷齪和罪惡,既見證了“全能神”所謂的“神家”實則斥滿騙財、色誘等劣行,也讓我們看清了其動輒拔刀相向的暴虐,以及遇到打擊就氣急敗壞的狼狽之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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