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全市法院開展掃黑除惡集中宣判活動 韓某某等人非法放貸涉黑案二審宣判

黑社會 西安 法律 政治 西安中院 2019-06-11
西安全市法院開展掃黑除惡集中宣判活動 韓某某等人非法放貸涉黑案二審宣判


6月11日,西安中院二審公開開庭宣判了韓某某等人非法放貸涉黑案,拉開了全市法院掃黑除惡集中宣判活動的序幕。

西安全市法院開展掃黑除惡集中宣判活動 韓某某等人非法放貸涉黑案二審宣判


法院審理查明:

2016年10月,被告人韓某某等人在本市中貿廣場租賃寫字間,未經任何部門許可,擅自設立金雨空放小額貸款公司,成立非法組織,開展非法放貸業務,收取高額利息及名目繁多的各種費用,截止2018年1月,該組織共非法放貸306萬元,非法獲利113萬元。對於逾期未還的借款人,該組織採取辱罵毆打、威脅恐嚇、夾擊身體敏感部分、噴辣椒水、踩腳趾、菸頭燙、“架飛機”及電擊等惡劣手段暴力討債,還採用“套路貸”手段騙取他人財物,從而使組織影響不斷擴大,組織勢力日漸加強,逐步形成了以韓某某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組織為攫取非法利益,增強犯罪能力,先後實施了非法拘禁、敲詐勒索、尋釁滋事、故意毀壞財物、非法侵入住宅、詐騙等11起違法犯罪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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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此,西安中院駁回了韓某某等上訴人的訴訟請求,維持了一審法院判決結果。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拘禁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故意毀壞財物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及詐騙罪,數罪併罰,判處被告人韓某某有期徒刑十六年,並處沒收財產五十萬元,罰金九萬元,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其餘被告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八個月至一年四個月不等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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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實現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在該案的公開開庭宣判過程中,西安中院堅持審判與宣傳同發力,將每一起涉黑惡案件的審判都打造成掃黑除惡和法治宣傳的“公開課”,不斷提高人民群眾法律意識、防範能力,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眾的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調動人民群眾參與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不斷增強了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營造了掃黑除惡專項鬥爭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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