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一黑社會組織橫行鄉鎮多年“帶頭大哥”獲刑14年

黑社會 長沙 瀏陽 紅網 2019-06-26

三湘都市報6月21日訊 瀏陽鍾先生在KTV唱歌,無故遭人圍毆,還要向打人者賠錢。正是這起尋釁滋事案件,牽出了一個黑社會性質組織(詳見本報5月11日A09版)。今天,瀏陽市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陳強等25名被告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一案,帶頭“大哥”陳強獲刑14年。

陳強1999年開始“混社會”,身邊慢慢聚集了一些“兄弟”,在大瑤鎮一帶逞凶鬥狠,團伙成員拜陳強為“大哥”後,陸續發展各自的“小弟”。

2013年至2017年間,團伙逐步形成骨幹成員固定、層級結構明確、人數眾多,嚴重影響大瑤鎮正常社會生活秩序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長期盤踞在大瑤鎮一帶,利用已經形成的“社會地位”和“名聲”,購置砍刀、鋼管等作案工具,以暴力、威脅等手段,有組織地實施非法拘禁、尋釁滋事、非法持有槍支、開設賭場、賭博、強迫交易等一系列犯罪活動,攫取財富約80萬元,造成1人輕傷、6人以上輕微傷等危害後果,社會影響極其惡劣。

法院在合議後,依法作出一審判決:陳強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數罪併罰,法院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4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王賢鶴數罪併罰,法院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2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其餘23名被告人分別處以6年6個月至8個月不等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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