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陽合同、套路貸…… 汨羅法院公開審理一起涉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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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網時刻8月29日訊(記者 鄭濤)8月29日上午,汨羅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代越建、劉忠元詐騙、尋釁滋事涉惡一案。

汨羅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14年至2018年期間,被告人代越建與被告人劉忠元、秦萍麗、綦世紅(兩人均在逃)、陳錫彬、楊忠(兩人另案處理)、咼建軍等人,經常糾集在一起,以岳陽市泰興百貨有限公司為聯繫紐帶,逐步形成一個以被告人代越建為首,秦萍麗為骨幹成員,綦世紅、劉忠元、陳錫彬、楊忠、咼建軍為一般成員的惡勢力團伙。該團伙長期在岳陽地區以民間借貸為名,通過簽訂“陰陽合同”、金額虛高的借款合同、為擔保借款的“購房合同”、製造銀行轉賬流水及銀行業務憑證、隱匿還款證據等“套路貸”手段對被害人陳國強、李嶽華、李秋林、潘迪輝、孫昌武、李雪蘭、鄭福民等人實施詐騙。

與此同時,該團伙一方面通過非法拘禁、暴力威脅、滋擾、糾纏、堵門斷電等“軟暴力”手段向被害人非法索債,另一方面通過提起“虛假訴訟”、申請“虛假仲裁”的方式實現非法獲利,嚴重擾亂了社會經濟秩序、破壞了司法公信力,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2014年至2018年期間,被告人代越建假借民間借貸之名,以“行規”“擔保借款”等虛假理由誘騙被害人簽訂金額虛高的借款合同及虛假的房屋買賣合同,其本人或安排秦萍麗、綦世紅通過製造資金走賬流水、取款憑證等方式製造虛假給付事實。在被害人未償還借款後,通過隱匿被害人還款證據、“一案兩訴”等方式向法院提起虛假訴訟,藉助法院訴訟途徑非法佔有被害人財物。被告人代越建通過上述“套路貸”手段實施詐騙作案7次,詐騙既遂金額為691.037萬元,詐騙未遂金額為4205.3902萬元。

2014年至2016年,被告人代越建為向陳國強、李嶽華等人催討債務,多次糾集被告人劉忠元及咼建軍、綦世紅等人採取滋擾、糾纏、堵門等“軟暴力”手段威脅、恐嚇被害人。同時,被告人劉忠元在擔任泰興公司保安經理期間,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

目前,案件仍在進一步審理中,被告人親屬及部分省市代表委員旁聽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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