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首例套路貸涉黑案開庭,直擊庭審現場,面臨九項罪名指控!

[海峽網]

披著寄賣行的“外衣”,打著民間借貸的幌子,通過“虛增債務”“簽訂虛假借款協議”等手段,將多名被害人牢牢“套路”後再暴力索債。

5月7日上午,湖南省首例“套路貸”涉黑案在長沙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24名被告人公開受審。

湖南首例套路貸涉黑案開庭,直擊庭審現場,面臨九項罪名指控!

5月7日,長沙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王某強等24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一案。

藏在民間借貸裡的“黑手”:

借5萬元被敲詐勒索50餘萬元

一次偶然的借款需求,成為被害人程某噩夢的開始。

2017年6月,程某因手頭資金週轉不善,找到長沙縣一家寄賣行借款5萬元。雙方約定,月息1角5分。寄賣行老闆王某強、鄒某等人以“砍頭息”“中介費”的名義,提前扣除2萬元。程某實際取得3萬元,且簽訂虛假房屋租賃合同。

程某還款逾期後,被迫與王某強等人簽訂23萬元虛增借款合同,並製作銀行流水。之後,王某強等人多次採用滋擾、糾纏、“看牛”和言語威脅等方式,逼迫程某低價出售其房屋。

2017年12月,程某被迫將其位於長沙市雨花區的房屋以135萬元轉讓給鄒某。而鄒某實際支付115萬元,該房屋經評估價值168.5萬元。程某被敲詐勒索共計50餘萬元。

據檢方指控,和程某一樣,多名被害人因手頭不富裕,偶然找到這家寄賣行“救急”,不料均墜入“套路貸”陷阱。

涉黑團伙成員:

刑滿釋放人員和社會閒散人員

這個以王某強、鄒某、李某為首的寄賣行背後,潛伏著一個由多名刑滿釋放人員和社會閒散人員組成的涉黑組織。

據檢方指控,2015年起,被告人王某強、鄒某、李某相互勾結,在長沙非法放貸討債。3人先後成立這家寄賣行和一個信息諮詢服務公司,以長沙縣星沙地區為據點,以老鄉、朋友等關係為紐帶,吸收大量“馬仔”,形成穩定的犯罪組織。

該組織採用討債公司、“地下執法隊”等各種形式,一邊通過“套路貸”、非法催收、插手民間糾紛、強佔他人房屋、有組織地投資等方式獲取經濟利益,一邊運用豢養“馬仔”、安排食宿、對“外訪人員”發放工資車補、催收提成等方式,維持並擴大犯罪組織和謀取行業壟斷地位。

隨著團伙成員和非法資金的增多,該組織大量購買作案工具,為催收人員購買人身意外保險,對錶現突出的組織成員進行物質獎勵,併為組織成員實施的違法犯罪行為進行賠償善後。

為發展壯大勢力,精準定位借款人位置和行蹤,經人介紹,國家工作人員王某加入該涉黑組織。王某長期從事刑事偵查和情報收集工作,利用職務便利有償提供公民行蹤信息,助力該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

24人受審被控“九宗罪”:

非法獲利300餘萬元

2年前,女大學生劉某因在小額貸款平臺借款,被該涉黑組織進行非法催收時,和其中一名被告人相戀,後發展為該犯罪組織成員之一。

據檢方指控,2018年1月,為了向前男友劉某俊討債,劉某等人將劉某俊拘禁30多個小時,對其進行毆打、菸頭燙傷、侮辱、威脅,劉某俊被迫寫下欠被告人劉某12萬元的欠條。

2018年上半年,該團伙成員先後落網。

2019年5月7日,長沙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此案,24名被告人集中受審,庭審預計進行5天。

據檢方指控,該黑社會性質組織存續期間,實施了搶劫、敲詐勒索、強迫交易、尋釁滋事、非法侵入住宅、非法拘禁、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等犯罪行為,非法獲利共計300餘萬元,指控罪名9個,涉及犯罪事實39筆,對正規催收行業的經營競爭等經濟活動形成重要影響,對多名群眾的正常生產經營及生活造成嚴重後果。

來源:文/湖南日報 圖/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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