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討債強搶工程 海南文昌一惡勢力團伙成員獲刑4年9個月'

海南 跳槽那些事兒 轎車 酒店 電腦 海南法制時報 2019-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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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9日上午,文昌法院在該院第四審判庭公開宣判一起涉惡案件,被告人莊某因尋釁滋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9個月。

莊某為以潘某為首組成的惡勢力犯罪集團成員之一,2018年6月,經該犯罪集團其他成員指使,莊某與同夥到文城鎮文霞路被害人樓房處,採取將尿潑在樓道里,撒冥幣等暴力手段進行討債。6月3日,莊某再次到被害人樓房處打砸6間租客的房門及2樓網吧內22臺電腦屏幕。2018年6月12日23時許,經指使,莊某與2名同夥到另一被害人家門口潑糞便及打砸,砸壞被害人家玻璃窗戶及停放在家門口的一輛摩托車。6月16日晚,因強搶工程不成,經指使,莊某及其同夥到文昌某酒店工程工地處持鋼管打砸了工地大門及3輛小轎車。

文昌法院經審理認為,以潘某為首,被告人莊某等9人組成了糾集者、骨幹成員相對固定的惡勢力犯罪集團,多次進行犯罪活動,嚴重影響人民群眾的工作和生活。被告人莊某3次參與任意損毀他人財物,造成損失共計38549元,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考慮到被告人存在自首等情節,法院依法對其判處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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