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一男子微信上辱罵涼山救火烈士 獲刑8個月'

涼山 保亭 海南 微信 文章 苗族 刑法 四川 廣東 中國經濟網 2019-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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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海南日報

(原標題:海南保亭一男子微信上辱罵涼山救火英雄,獲刑8個月)

近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對一起尋釁滋事案作出判決,被告人謝某堅因在網上發佈辱罵涼山救火英雄的不當言論,引起網民反感。謝某堅被公安機關抓獲後,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以尋釁滋事罪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謝某堅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

經偵查,2019年4月5日15時30分許,犯罪嫌疑人謝某堅在微信軟件中一個名為“保亭滴滴出行2站”的500人微信群內,看見一個名為“520”的群友發送了“為四川涼山救火烈士祈福”的文章。

謝某堅因當時喝酒頭腦發熱,在該群內發了一條“@520的養兵一時!當兵的不死誰去死呀……所以不用同情的!”的信息,隨後,謝某堅在微信朋友圈看見其前妻發佈了一條關於四川涼山救火烈士的文章,謝某堅在該文章下評論“養兵千日,死在一時”。

不久,謝某堅收到“保亭滴滴出行2站”群友的批評和勸說,且收到社會人士的電話責罵,謝某堅稱社會人士在電話裡讓其在微信群和朋友圈發佈關於道歉的言論,謝某堅照做。

謝某堅的不良言論在互聯網上迅速傳播,擁有眾多閱讀量,造成極壞影響,也引發不少網友的反感和批評。

2019年4月7日,謝某堅在廣東揭陽機場投案自首,並對自己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

檢察機關認為,謝某堅公然藐視國家法紀和社會公德,為填補精神上的空虛在微信群內侮辱英烈,被傳播後引起多數網民強烈不滿,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之規定,涉嫌尋釁滋事罪。

公訴機關指控謝某堅犯尋釁滋事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罪名成立,予以支持,罪名成立。被告人謝某堅系主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並在庭審中自願認罪,屬自首,依法可從輕處罰。綜上為了嚴肅國法,懲治犯罪,維護社會秩序,根據謝某堅的犯罪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及認罪悔罪等情況,判決被告人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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