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媽狀告女兒不養老,女兒哭訴:養老可以,但不能讓我養弟弟!

故事 寒山居士 2018-12-12

小櫻有個弟弟叫小建,在那個計劃生育的年代,父母為了生個男孩,付出了很大的代價,就因為這樣,從小對小建就嬌生慣養,什麼都依著他,最後小建書也不願意讀,高中還沒畢業就輟學,就開始過著偷雞摸狗的日子,還染上了賭癮。

爸媽狀告女兒不養老,女兒哭訴:養老可以,但不能讓我養弟弟!

小櫻是看在眼裡,急在心裡,教育了小建好幾次都沒起到作用,父母也總說弟弟還小,等大了就懂事了,小櫻聽完很無奈,弟弟已經是一個成年人,這點道理再不懂,人生就沒多大希望了。

小櫻每個月的工資都如數交給父母,但是父母又全花在了弟弟身上,這樣的生活,小櫻過了很多年,最後忍不可忍,就急著和談戀愛一年的男友結婚,她想早點脫離這個家庭,早點脫離這個弟弟。

沒想到,父母獅子大開口,彩禮要三十萬,這對不富裕的男友家裡來說,是一個天文數字,但是小櫻的父母要求一分都不能少,否則就不同意這門婚事,最後男友家裡把一片果園賣了才湊齊三十萬。

爸媽狀告女兒不養老,女兒哭訴:養老可以,但不能讓我養弟弟!

出嫁的時候,小櫻要求,這三十萬是底線,以後她不會再管弟弟的事情,父母以後絕對不會再向她要錢。

從那之後,小櫻賺的錢終於落入了自己的口袋,逢年過節的時候就給父母買一些東西以表孝心,這樣的日子她盼望了許久,老公也對她很好,雖然日子過得清貧一點,但是她覺得很幸福。

沒想到,兩年後,她收到了法院的傳票,這是她第一次接觸傳票,卻是來自自己的親生父母,告她沒有贍養父母。

在法庭上,小櫻絕望的哭訴:爸媽,給你們養老可以,但是我不想養弟弟,那不是我的責任和義務。

爸媽說:你只管給錢,怎麼用那是我們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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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櫻最後無奈道,那就讓法庭判吧,判多少,我就給多少,但是前提是那30萬的彩禮錢得算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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