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鷹老師修行感悟分享之“良知”(二)

國學 儒家 孟子 王守仁 鮮酒艾庭 2017-06-11

潘鷹老師修行感悟分享之“良知”(二)

潘鷹 王陽明心學研修院

各位師友早上好,昨日向大家彙報了《心學修行工夫之體證良知》的第一部分,主要談了兩點感悟:1.是良知讓我們具足了視聽言動的生理性能;2.是良知讓我們具足了對事物的分辨與思考性能。今天繼續彙報。3. 是良知讓我們具足“知善知惡,知是知非”的道德判斷性能

孟子為了描述“良知良能”,舉例“惻隱、羞惡、辭讓、是非”四端之心,這樣的道德情感體驗,我想大家都經歷過,先生從“是非之心”入手來發展良知理論,強調了良知讓我們具足了判斷是非善惡的性能。

按照之前我們分析先天生理、心理性能的邏輯,我們再來分析一下這個道德判斷性能。

看上去判斷是非的主體是“我”,被判斷的是“我的意念”,然而情況並不是這麼簡單。

首先,“我”怎麼定義?對應哪個感官?全部身體,還是大腦,還是心臟?似乎“我”無法具體到有形有相。

先生說“心為身之主”,那就用這顆心來代表我。然而,“心”卻也是無形無相的,它似乎就是“我的意願”,“我的想法”等等。

說到底,我們一直把自己的“意念”、“觀念”、“好惡”作為“我”的代表,俗稱“自我意識”,然而,“意念”可以代表“我”嗎?

答案是“不能”,因為我們討論的是“不慮而知”的主體,其前提便是“不通過意念”而自然產生的覺知。況且“意念”是被判斷的客體,怎能同時又來充當主體呢?

先生於此提出一個震撼的命題——“良知是心之本體”

類比於之前我們對生理性能的分析,心就相當於眼睛,意念就相當於萬物,眼睛通過“見性”來看見萬物;心通過本體良知來覺知意念。

這個本體良知就是心在面臨道德衝突情境下能夠提供給我們的一種判斷性能的主體。

“是非之心,智之端也”,這種性能也被稱之為“德性之知”、“先驗智慧”,而這個先驗智慧正是為我們的經驗智慧(見聞之知)來保駕護航的。

讀到這裡,您明白“心的本來面目”了嗎?

二、良知無時無刻不在顯現

也許你會感慨,這種生理和心理的覺知性能也太原始了,太初級了吧?不是人人都有,時時在顯現嗎?

古聖先賢大費脣舌要闡明的“道”就是這個嗎?陽明先生講的“良知”就是這個嗎?

你還不得不承認,在你我身上,除了這個為我們提供各種天賦性能的良知,還有什麼是無善無惡、不生不滅、不垢不淨的呢?

先生在傳習錄中說:“目無體,以萬物之色為體;耳無體,以萬物之聲為體;鼻無體,以萬物之臭為體;口無體,以萬物之味為體;心無體,以天地萬物感應之是非為體。”

如果將上面我闡發的概念引入,你就能夠讀懂這一段文字:目,單獨作為一物,哪有什麼本體?只有它能夠看見萬物之色的性能顯現之時,它的本體才得以顯現,所以說“以(感應)萬物之色(的性能之源)為體”,“心無體,以感應天地萬物之是非(的性能之源)為體”。

良知每時每刻都在用“性能”的方式在顯現,只是我們沒有注意到,或者說注意到了,卻不敢相信這便是“良知”在呈現。

先說生理覺知,我們的眼睛無時無刻不在看著外面的世界,看著自己的身體,可從來沒有把“能夠看見的這個性能”當一回事。

內心留意的是外境的美醜,個人的好惡,於是外隨境轉,內隨念遷,難怪老子要大聲疾呼: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聾,五味令人口爽。

孟子曰:“耳目之官不思,而蔽於物,物交物,則引之而已矣。”耳目這樣的生理器官,它自身是不會思考的;

“心之官則思,思則得之,不思則不得也。”,你的“心”會對耳目所感應到的外境信息進行處理,孟子稱之為“思”,這個“思”便是良知的性能體現;

“此天之所與我者”,這是天賦予我們每個的。“先立乎其大者,則其小者弗能奪也”,孰大孰小,孰是孰非,良知自知

所以,想要體證良知,就把注意力放在這個能夠看見、能夠聽見、能夠嘗味道的性能上。

不要讓意念所代表的“我”摻和進來,因為一旦摻和進來,便分不清哪些是需要的,哪些是想要的;心就會被物慾所矇蔽和牽引,便會變成逐物。

再看看心理分辨和思考性能,這個性能是最難認知的一個性能,它最容易與融入了自己價值觀念,個人習性的思維能力相混淆。

其實,它們之間的界限就在於有沒有“自我意識”的參與,先生所謂“著了一分意思”和“以私意去安排思索”即:作分別,不作分別想。

心學的偉大就在於先生悟出了良知所具備的,可用於道德實踐的善惡是非判斷性能。

這個性能“吾性自足”,自己為自己立法,不假外求,齊家治國平天下,皆為良知之發用。從而使儒家之“道德”不再停留在“禮儀三百,威儀三千”的德目教條的膚淺層面上,而是接續孟子的心性之學,步入“萬物一體之仁”之天地境界,相比佛道兩家,毫不遜色。

我們不妨再用先生著名的四句教來印證一下我的觀點:良知是天賦性能的源頭和主體,它蘊含著我們生理、心理和道德實踐的性能。

無善無噁心之體——提供性能的良知,它本身不具備善惡屬性,與物無對;

有善有惡意之動——當我們把“意念”認為是“我”的時候,“我”的價值觀便開始啟動,善惡便開始出現;

知善知惡是良知——良知提供了一個性能,它具備對這個善惡之念的是非判斷;

為善去惡是格物——運用好這個性能就是格物,既是致良知的工夫也是良知之發用。

今天就彙報到這裡,明天繼續第三部分的彙報,感恩大家的陪伴和聆聽。

課後答疑:

福建漳州南歌問:誰在聽老師講課,這個“誰"是良知吧,這個“誰"聽完課會感恩激動,也是良知吧?

潘鷹老師答:您能夠對我彙報的內容進行思考,這個性能,這個本事,這個本領,是良知賦予您的。

助教老師鉉傑課後體悟:

世間萬事,其善惡是非良知自知,萬般爭辯徒枉然。良知當為人本,良知當如明鏡,良知當為君子準繩。物來自然照,莫使著私意;鏡昏勤擦拭,無私鏡自明。

此為潘鷹專欄的第20篇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