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擬調整中心六區城市道路泊位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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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網訊(全媒體記者 黃舒旻 實習生黃澤敏)停車場“一位難求”、“霸道車”和“殭屍車”橫行於市……隨著城市車輛越來越多,市民對停車的需求也日益旺盛,停車資源的合理配置效率更是亟待提升。為進一步完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形成機制,日前,廣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在其官網上發佈了《廣州市中心六區城市道路臨時泊位使用費標準方案(公開徵求意見稿)》(下稱《方案》),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本次公佈的《方案》先將廣州中心六區分為重點區域和非重點區域,併發布了兩套收費方案。兩套方案均採取累進制的收費方式,鼓勵短停快走,停車前兩小時兩套方案的收費均不高於現行咪表收費標準。其中,方案一對停車1小時的收費標準為10元,與現行收費16元相比大幅降價6元。

在重點區域中,方案一的最高封頂價為328元,方案二最高封頂價為292元,而現行咪表泊位收費最高為128元封頂。值得注意的是,《方案》還提出,廣州將對新能源汽車及新能源巡遊出租車提供停車優惠。

根據《方案》,本次發佈的兩套收費方案均以半小時為收費計時單位,停車時長在15分鐘(含15分鐘)以內的,免於支付使用費;停車時長超出15分鐘的,前15分鐘納入計費停車時長。

方案一中,重點區域收費起價標準為5元/半小時,1-3小時內為8元/半小時,3小時以上則為13元/半小時,工作日收費最高為328元,非工作日最高為263元;方案二中,重點區域收費起價標準為7元/半小時,1-3小時內為9元/半小時,3小時以上則為11元/半小時,工作日收費最高為292元,非工作日最高為237元。

與原有咪表泊位收費標準相比,若車主在重點區域停車1小時,方案一為10元,方案二為14元,均低於原有標準的16元;若停車2小時,方案一為26元,方案二與原有標準持平,為32元。當車主的停車時長大於5小時,方案一的收費總額高於方案二,停車時間越長,差額越大。在中心六區非重點區域,兩個方案收費標準一樣。

比較兩套方案可以發現,方案一在短時停車收費標準更低,長時停車收費標準偏高,在總體惠民基礎上採取的累進式階梯幅度更大,對促進車輛快停快走、提高泊位週轉率的效果更加明顯。

結合停車時長分佈和停車費用的變化,《方案》分析了停車者的支出成本。在現有停車時長不變的情況下,40%的駕駛員停車時長在1小時內,平均節省6元;32%的駕駛員停車時長達2小時,節省6元;16%的駕駛員停車時長達3小時,節省6元。

停車費用變動讓日間停車3小時以內和夜間停車的駕駛員停車費用減少,屬於受益群體,所佔比例約88.4%;白天停車3小時以上的駕駛員停車費用增加,是此次收費方案調整的利益受損人群,所佔比例約11.6%。

根據民意調查顯示,對於方案一的收費標準,接近90%的駕駛員能接受2小時以內的價格,接近86%的駕駛員能接受3小時內的價格,接近84%的駕駛員能接受4小時內的價格。

本次發佈的《方案》還對新能源汽車提出了停車優惠。在每個計費週期的收費時段內,新能源汽車在充電樁泊位停放並充電的,免予支付首次充電首一小時(含一小時)的泊位使用費;新能源巡遊出租車還可以享受在執行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非重點路段泊位每日停放三次、每次停車時長不超過一小時(含一小時)的免費停車優惠。如停車時長超過一小時的,前述兩類車輛將不再享受本款優惠政策,應當支付全部停車時長的泊位使用費。

《方案》透露,當前廣州市小汽車保有量年均增長速度為2.27%。隨著汽車保有量的不斷增長,停車位的缺口也不斷擴大,廣州的停車位缺口已超150萬個。如何有效保證“供需平衡”?城市道路的臨時泊位將發揮重要作用。

去年9月,廣州市交通管理部門發佈了《廣州市中心六區城市道路臨時泊位設置規劃(2018年版)》,對廣州市中心六區(指越秀區、海珠區、荔灣區、天河區、白雲區和黃埔區六個行政區域)涉及的泊位路段和泊位數量重新進行了調整。

規劃設置全天準停泊位路段158條、夜間準停路段(即只設置可停放車輛的路段區域,不設置具體泊位)68條,臨停快走區域47個。其中,越秀區全天準停泊位路段最多,共101條,提供泊位2836個,而天河區、黃埔區則未規劃設置全天準停泊位路段。

根據《方案》發佈的中心六區收費成本測算,選擇項目投入使用後的5年作為投資評價期,即項目營運期為2020年至2024年,投資總成本共6769.95萬元。其中,項目建設及租賃費用為6179.08萬元,項目管理及其他費用為590.87萬元。

按照廣州市小汽車保有量年均增長速度(2.27%),對項目營運期(2020年—2024年)路內臨時泊位停車收費額進行測算,本次提出的兩套收費方案中,方案一5年總收費額為72211.05萬元,方案二5年總收費額為85988.70萬元。與項目投資總成本對比可發現,兩套方案的利潤率均超過了100%。

對此,廣州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成本只是制定收費標準的一個因素,但更重要的還要考慮發揮價格槓桿的調節作用,優化配置社會公共資源,引導市民綠色出行,合理短時使用道路泊位,避免長時間堵塞。而且泊位收費屬於行政事業性收費,無論收費高低均需全額上繳財政,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不會形成企業或個人私利。

針對此次調價僅公開徵求意見,不舉行聽證會,上述負責人表示,按照《廣州市停車場條例》要求,泊位費屬於行政事業性收費,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收費管理相關工作。按照廣東省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條例等規定,聽證會並非行政事業性收費的制定和調整的必經程序,廣州市發改委也將通過座談會、專家論證會、公開徵求意見等方式廣泛聽取社會各界聲音。

在什麼情形下會選擇路邊停車?本次公佈的兩套收費方案,市民更青睞哪一項?根據南方+網絡投票數據顯示,70.37%的市民選擇在路邊停車的原因是“出門辦事方便”,29.63%的市民是因為“小區或單位沒有車位”。針對本次公佈的兩套方案,51.85%的市民都希望有更優方案,37.04%的市民支持方案一,只有11.11%的市民支持方案二。對於城市道路臨時泊位的收費調整後帶來的影響,有51.85%的市民表示會放棄開車,多選擇公交、地鐵出行,25.93%的市民表示會由於費用問題,選擇將車輛停放在小區內,而22.22%市民則表示會依舊選擇將車輛停放在路邊。

記者走訪越秀區寺右新馬路、建設六馬路發現,依然有不少車主選擇在城市道路的臨時泊位停放車輛。

“平時除了上班,出外在道路泊位停放一般都在1到2小時左右,方案一價格更低。”市民黃先生表示,下班後他會將車停放在道路泊位一晚上,但目前認為方案一中長時間停放的收費價格又相對較高。

車主李先生則表示,自己居住在白雲區,平時外出大多會選擇地鐵、公交等公共交通出行。“我一般在路邊臨時泊位停車時長不會超過1小時,非辦公事出外停車也不超過3小時,方案一在三個小時內的收費比方案二便宜,所以我更支持方案一。”

廣州市有位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創始人、廣州市停車場協會新聞發言人李緒進告訴記者,車輛的停車時間具有潮汐性,考慮到價格成本因素,車輛停車時長普遍在1至3小時左右,早上聚集在寫字樓附近,而夜晚集中在住宅區。

他認為,本次《方案》中發佈的兩套方案間的區別僅侷限於價格的高低,而要真正緩解城市交通停車位不足、道路堵塞等問題,還應制定更為成熟的機制,尤其是做好各類別區域的具體劃分,“例如,醫院周邊的停車位總是很緊張,這就需要更好的評估區域方面的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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