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村霸“種房子”博取徵地拆遷補償,3天起1棟違建

廣州 黑社會 黃埔區 建築 毒品 刑法 廣州參考 2019-05-11

廣州市公安局今日舉行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發佈會通報:2019年2月22日凌晨,在廣州市公安局及黃埔區委、區政府的統籌部署下,黃埔區公安分局會同市公安局相關警種開展收網行動,在黃埔區新龍鎮(原九龍鎮)大坦村打掉了以吳某彬(男,47歲,廣州市黃埔區新龍鎮大坦村人)為首的涉黑惡團伙,抓獲犯罪嫌疑人26名,其核心骨幹成員全部落網;繳獲槍支,子彈、弓弩等一批作案工具,依法凍結團伙成員名下車輛17輛、違法建築19棟、商品房4套、公司企業18間等非法資產一批,涉案資金達5500餘萬,初步偵破該團伙涉及的刑事案件達20多宗。目前,該團伙26名核心骨幹成員,全部以涉黑惡犯罪被依法執行逮捕,再次彰顯了黨委、政府和公安機關堅決打擊“村霸”等黑惡勢力的決心和能力。

廣州村霸“種房子”博取徵地拆遷補償,3天起1棟違建

警方抓捕犯罪嫌疑人

“村霸”橫行,曾經擔任村長、副村長

2018年下半年以來,黃埔警方根據群眾舉報,通過深入分析研判,掌握到黃埔區新龍鎮地區存在著一個涉黑惡團伙。警方高度重視,迅速成立專案組展開偵查。隨著案件深入調查,一個以宗族勢力為基礎、通過控制村一級基層組織侵害村集體及村民個人利益的涉黑惡團伙浮出水面。

經查,該團伙成員主要以黃埔區新龍鎮大坦村人為主,不少成員有多次違法犯罪前科以及吸毒史。團伙頭目吳某彬(男,47歲,廣州市黃埔區新龍鎮大坦村人)曾擔任新龍鎮大坦村村長、副村長,曾因妨害公務、詐騙等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吳某彬的頭號“馬仔”吳某雲(男,37歲,廣州市黃埔區新龍鎮大坦村人),也曾因故意傷害、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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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抓捕犯罪嫌疑人

操縱村務,搶“種”違建

為了達到控制村委會基層組織目的,吳某彬組織吳某雲等人每月向大坦村個別村民代表、村社幹部發放500至3500元不等的“工資”,以此籠絡人心,企圖操縱村內事務,以形成對當地經濟秩序的控制。

據查,吳某彬侵佔大坦村集體土地,非法搶建了違法建築19棟,博取徵地拆遷補償,以及供其及親屬居住使用;懾於吳某彬的影響,當地村民敢怒不敢言,稱這種行為是“種房子”。

辦案民警說,吳某彬為了搶“種”違建,大多在節假日搶建,1到3天就建1棟房子,大多不具備居住條件。而這些違建,一般由馬仔出地,他來出資,建好後1樓以上全部歸他所有。

廣州村霸“種房子”博取徵地拆遷補償,3天起1棟違建

該團伙搶建的違法建築

此外,吳某彬拉攏了同在新龍鎮的湯村現任黨支部委員、副主任湯某安(男,50歲,廣州市黃埔區湯村人,曾任新龍鎮湯村村委書記、村長),將其勢力範圍進一步擴大。

2015年至2017年,吳某彬糾集手下在湯村的農田實施盜挖瓷泥、破壞耕地等違法犯罪活動並從中謀取暴利;經核查,被破壞耕地約60多畝,被盜挖瓷泥4萬多立方,該團伙非法獲利200多萬元;2017年,吳某彬租用大坦村30畝農用地,後填平出租以賺取非法利潤,嚴重破壞當地的生態環境。

配比槍支、弓弩, 爭搶工程阻攔鐵路施工

該涉黑惡團伙為了達到稱霸一方、非法斂財的目的,配備了槍支、弓弩等作案工具,以阻撓施工、威脅恐嚇等手段,爭搶工程,嚴重影響當地重點工程、民生工程建設。

2016年至2018年,吳某彬為爭搶材料供應,多次糾集吳某欽等團伙成員,通過攀爬施工機械、小車堵路、傾倒淤泥堵路等方式,阻攔鐵路建設施工。

2018年,吳某彬以土地“一地兩租”及隱瞞土地性質等方式,對某高速工程建設企業實施詐騙,導致該企業損失1000多萬元。此外,吳某彬以破壞古樹為由(該古樹實為吳某彬安排手下移位後構陷企業),阻擾該企業的高速施工建設,並敲詐勒索30多萬元。

廣州村霸“種房子”博取徵地拆遷補償,3天起1棟違建

警方繳獲的該團伙槍支

與此同時,該涉黑惡團伙在當地開設賭場,並藉此多次實施“煨莊”犯罪活動(通過組織、相約開設六合彩及其他形式賭博,騙取被害人錢財),由“煨莊”引發了多宗尋釁滋事、非法拘禁等惡性案件;吳某彬被當地稱之為“煨莊”的鼻祖。

被捕時持菜刀暴力反抗

經一段時間以來的縝密偵查,該涉黑惡團伙組織結構清晰、犯罪證據充分,抓捕時機基本成熟。2019年2月22日凌晨,黃埔警方會同市公安局相關警種共出動近300名警力,組成26個抓捕小組,使用無人機、“劍齒虎”防暴車、指揮方艙等先進警務裝備、科技設備,在廣州市黃埔區、增城區及吉林省長春市同步開展收網行動,共抓獲涉黑惡團伙成員26名,其核心骨幹成員全部落網。

辦案民警介紹,在抓捕該團伙1號頭目吳某彬時,吳某彬拿了一把菜刀暴力反抗,被民警用盾牌擊退後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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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繳獲的該團伙弓弩等作案工具

據警方初步偵查,該涉黑惡團伙分工明確、組織嚴密,呈現明顯的“金字塔”結構:第一層是“頭目”吳某彬,負責指揮團伙內部犯罪活動、安排財務分配、內部管理等事項;第二層是吳某雲等骨幹,負責組織阻撓工程建設、破壞基層政權、充當打手、盜挖礦產資源等主要犯罪活動,個別成員曾擔任村社幹部、人大代表;第三層是一般成員,負責具體實施各類犯罪活動。

該涉黑惡團伙被打掉後,當地群眾拍手稱快,一些熱心群眾通過各種途徑向警方專案組舉報吳某彬涉黑惡團伙的違法犯罪線索。

黃埔警方有關負責人表示,警方將對涉黑惡犯罪窮追猛打、重拳出擊,會同有關部門在深挖犯罪線索、清查涉案財產、深挖利益鏈條等方面持續發力,徹底摧毀涉黑惡勢力經濟基礎,堅決查處打擊“保護傘”“關係網”,推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向縱深發展。

廣州日報全媒體文字記者 李棟 通訊員 公新文

廣州日報全媒體圖片記者 李棟、邱偉榮 通訊員 公新文

廣州日報全媒體編輯 方金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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