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福股份:關於大股東計劃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冠福股份 深交所 投資 風投 金融界 2017-05-13

日期:2017-05-12附件下載

證券代碼:002102 證券簡稱:冠福股份 編號:2017-053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大股東計劃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

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 2017 年 5 月 11 日收到公司

控股股東林文洪先生、大股東陳烈權先生、大股東鄧海雄先生(以下簡稱“三大

股東”)的通知,三大股東計劃自 2017 年 5 月 12 日起 6 個月內(2017 年 5 月

12 日至 2017 年 11 月 12 日),如果公司股價低於 4.00 元,將合計以不少於 1

億元增持公司股份。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

1、公司控股股東林文洪先生。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東(林福椿、林

文昌、林文洪、林文智)直接與間接合計持有公司股份 538,932,684 股,佔公司

總股本的 20.46%。

2、大股東陳烈權先生。截至本公告日,大股東陳烈權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17,797,086 股,佔公司總股本的 12.07%。

3、大股東鄧海雄先生。截至本公告日,大股東鄧海雄先生通過餘江縣金創

盈投資中心(有限合夥)、餘江縣金塑創業投資中心(有限合夥)間接持有公司

股份合計 175,649,783 股,佔公司總股本的 6.67%。

二、增持計劃及方式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三大股東將根

據自身安排自 2017 年 5 月 12 日起 6 個月內(2017 年 5 月 12 日至 2017 年 11 月

12 日),如果公司股價低於 4.00 元,將以自身名義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繫統允

許的方式(包括但不限於集中競價和大宗交易)以合計不少於 1 億元增持公司股

份。增持所需的資金來源於三大股東自有或自籌。除前述內容外,三大股東就未

來的增持行為未設定其他實施條件。

三、增持目的

基於對公司的內在價值和未來發展前景的信心,以及積極維護廣大中小投資

者利益的考慮,三大股東擬增持公司股份。

四、其他事項說明

1、本次股份增持計劃的實施不會導致公司股權分佈不具備上市條件。

2、三大股東本次增持計劃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

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關於上市公司大股東及董事、監

事、高級管理人員增持本公司股票相關事項的通知》(證監發[2015]51 號)等法

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以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

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等有關規定。

3、三大股東承諾,在增持期間及增持完成後 6 個月內不減持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嚴格遵守有關規定,不進行內幕交易、敏感期買賣股份、短線交易等行為。

4、公司將嚴格按照中國證監會及深圳證券交易所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及時

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17 年 5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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