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發佈公務員補錄公告的時候就有很多考生分不清楚:調劑、補錄,還有遞補,這三者有何區別呢?下面中公教育小編帶大家一起來看下:
一、調劑
筆試後面試前:通過公共科目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數,與計劃錄用人數比例未達到規定面試比例的招考職位,根據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需要面向社會公開調劑補充面試人選。
二、遞補
分為兩種情況:
(1)筆試後面試前:因部分考生資審、體測未能通過,或放棄面試資格,根據公務員錄用工作有關規定,擬在公共科目筆試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遞補一些考生為面試人員。
(2)面試後公示前:如果考生是因為政審或其他原因不符合錄用條件,那麼後一名考生就可以遞補上來。
三、補錄
公示後:當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已經進入公示和備案階段。經過面試、體檢和考察,有部分職位出現空缺,需要面向社會公開調劑補充人選。
四、調劑及注意事項
(一)調劑的原則和條件
1.調劑在公共科目考試內容相同(即指報考人員應答的是同一類試卷)的職位之間進行。
比如,報考中央機關或省級(含副省級)直屬機構職位的人員,則可以參加中央機關或省級(含副省級)直屬機構職位的調劑,但不能參加市(地)級以下職位的調劑。
同理,報考市(地)級以下職位的人員,則可以參加市(地)級以下職位的調劑,但不能參加中央機關或省級(含副省級)直屬機構職位的調劑。
2.已進入首批面試名單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調劑;
3.參加調劑的報考人員只能申請一個調劑職位;
4.申請調劑的報考人員應當符合調劑職位規定的資格條件和要求;
5.申請調劑的報考人員公共科目筆試成績應當同時達到原報考職位的最低合格分數線和擬調劑職位的最低合格分數線;原職位的合格線是指國家劃定的公共科目筆試合格分數線。
6.進入首批調劑名單人員不得參加原報考職位的遞補。
(二)調劑的資格審查
招錄機關對報考本機關(單位)的調劑申請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時,招錄機關按照報考人員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相同的,按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的成績排序。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和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都相同的,一併進入資格審查。
調劑審查合格的人數達到規定的調劑人數後,招錄機關不再對其他人員做資格審查。
調劑審核跟報名時審核是不一樣,調劑審核是按分數高低,從高分到低分一個一個審核,招錄機關一次只能看到一個人的資料。
如果調劑1個人,按照1:3的面試比例,那最高分數的人符合條件,那排名第4的人,招錄機關是看不到,系統就自動關閉了這個職位的調劑。
這樣做是為了保證公平,防止作弊,不給關係戶門路。在你們申請調劑的時候,招錄機關是看不到你們資料的。招錄機關也不知道誰申請調劑和有多少人調劑。
所以,對於部分“暫時”沒進面試的考生,調劑可是個難得的上岸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