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財起意!光天化日偷走花梨木佛像,5名男子分別獲刑

佛像 海口 樂東 文物 黃花梨 中國網資訊 2019-05-24


見財起意!光天化日偷走花梨木佛像,5名男子分別獲刑



被追回的花梨木佛像(警方供圖)

組團到村裡收購老物件 光天化日偷走花梨木佛像

祖廟盜影

5尊佛像賣了21.5萬 5名男子分別獲刑

本報訊 5名樂東籍男子,走村串戶收購老物件,偶然在海口新坡鎮某村祖廟裡發現了五尊花梨木佛像,遂將佛像盜走賣掉。近期,海口市龍華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該宗盜竊案。記者 劉柯娜 通訊員 毛雨佳 蔡莉

走村串戶收老物件,見廟裡有“寶”沒鎖起賊心

2018年4月11日早上6點多,海口市龍華區新坡鎮某村村民林某榮挑著白斬雞和五花肉,到村裡的祖廟上香。他推開廟門,瞬間大驚失色——廟裡的五尊佛像不見了!林某榮趕緊掏出手機,一邊報警一邊趕回村裡喊人。村民林某彬回憶,4月10日上午,他看到一夥人開著麵包車,在村裡轉來轉去收購古董。

林某彬口中的“那夥人”,正是來自樂東的陳某富、陳某能、陳某仲、羅某躍、陳某源等5人。平時,這夥人開著麵包車到各市縣鄉鎮回收銀元、黃花梨傢俱等老物件進行倒賣。2018年4月10日上午,陳某富等人來到海口新坡鎮某村,四處轉悠時偶然發現,該村祖廟裡放著五尊佛像。頗有眼力勁的陳某能斷定,這五尊佛像均是花梨木雕制,且廟裡無人看守,廟門也沒有上鎖。陳某能便與其他人商量,將佛像盜走。

當天就將佛像賣得21.5萬元,五人平分贓款

當天中午,五人商量後進行了分工,陳某能開車將四人帶到廟門口,陳某能在車上等候,陳某富在廟門外面望風,陳某源、陳某仲、羅某躍進祖廟將五尊佛像盜出。得手後,五人駕車逃離現場。當天下午,經陳某仲聯繫好買家後,5人來到東方八所一高速路口,將四尊較大的佛像以20萬的價格賣給買家陳某,所得贓款五人均分。隨後,五人當天駕車返回海口市。次日中午,羅某躍、陳某富攜帶剩下的一尊小佛像來到海口泰華路,以1.5萬的價格賣給買家劉某,所得贓款五人均分。

2018年5月28日,公安機關將陳某能、羅某躍、陳某仲、陳某源抓獲,次日將陳某富抓獲。同年7月,五人均被批准逮捕。2018年5月30日,公安機關從買家劉某處繳獲被盜的一尊小佛像,2018年5月31日從另一買家處繳獲被盜的四尊大佛像。破案後,被盜佛像已退回物主。經鑑定,被盜的五尊佛像價值共計人民幣209234元。

團伙裡兩人有盜竊前科,五人犯盜竊罪分別獲刑

據辦案人員介紹,被告人羅某躍、陳某源均有盜竊前科。羅某躍於2009年9月因犯盜竊罪被龍華區法院判處拘役四個月,陳某源於2009年9月因犯盜竊罪被龍華區法院判處拘役五個月。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陳某富、陳某能、陳某仲、羅某躍、陳某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結夥採用祕密手段竊取他人財物價值人民幣209234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盜竊罪,應予懲處。被告人羅某躍、陳某源具有前科劣跡,可酌情從重處罰。鑑於被盜財物已被追回,對五被告人可酌情從輕處罰。龍華區依法作出判決:被告人陳某富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七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被告人羅某躍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被告人陳某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被告人陳某能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被告人陳某仲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來源:海南特區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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