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路是我開,此樹是我栽,要從此路過,留下買路財。
此路是我開,此樹是我栽,要從此路過,留下買路財。
這句臺詞
常常出現在武俠片中
可萬萬沒有想到
在海口瓊山區紅旗鎮那佑村
有一夥惡勢力
竟把這句話演繹成了現實版
——
以修路為名,行敲詐之實
對當地採石場實施多次攔路
還威脅採石場經營者和員工
此路是我開,此樹是我栽,要從此路過,留下買路財。
這句臺詞
常常出現在武俠片中
可萬萬沒有想到
在海口瓊山區紅旗鎮那佑村
有一夥惡勢力
竟把這句話演繹成了現實版
——
以修路為名,行敲詐之實
對當地採石場實施多次攔路
還威脅採石場經營者和員工
本期《陽光檢察 以案釋法》
此路是我開,此樹是我栽,要從此路過,留下買路財。
這句臺詞
常常出現在武俠片中
可萬萬沒有想到
在海口瓊山區紅旗鎮那佑村
有一夥惡勢力
竟把這句話演繹成了現實版
——
以修路為名,行敲詐之實
對當地採石場實施多次攔路
還威脅採石場經營者和員工
本期《陽光檢察 以案釋法》
案件回顧
2013年1月,陳某等人從匡某處受讓瓊山區一家石材加工廠,主要經營石材的加工與銷售。匡某告訴陳某等人,林某莊、王某德和王某可以幫忙處理徵地等引起的糾紛,但每月必須支付一定費用。因林某莊等3人在當地有一定的影響力,所以陳某等人不得不把向村民徵地等問題交由林某莊等3人處理,約定在徵地時可以支付林某莊等3人3000元/畝的報酬。
此路是我開,此樹是我栽,要從此路過,留下買路財。
這句臺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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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修路為名,行敲詐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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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陽光檢察 以案釋法》
案件回顧
2013年1月,陳某等人從匡某處受讓瓊山區一家石材加工廠,主要經營石材的加工與銷售。匡某告訴陳某等人,林某莊、王某德和王某可以幫忙處理徵地等引起的糾紛,但每月必須支付一定費用。因林某莊等3人在當地有一定的影響力,所以陳某等人不得不把向村民徵地等問題交由林某莊等3人處理,約定在徵地時可以支付林某莊等3人3000元/畝的報酬。
另外,林某莊等3人還要求陳某等人每月再支付幾萬元的費用,如每個月不正常支付費用,就會到石場打砸車輛,堵塞道路,直接影響石場的正常經營。2013年3月到2017年11月期間,陳某等人被迫支付林某莊等3人共計234.9萬元。
此路是我開,此樹是我栽,要從此路過,留下買路財。
這句臺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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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修路為名,行敲詐之實
對當地採石場實施多次攔路
還威脅採石場經營者和員工
本期《陽光檢察 以案釋法》
案件回顧
2013年1月,陳某等人從匡某處受讓瓊山區一家石材加工廠,主要經營石材的加工與銷售。匡某告訴陳某等人,林某莊、王某德和王某可以幫忙處理徵地等引起的糾紛,但每月必須支付一定費用。因林某莊等3人在當地有一定的影響力,所以陳某等人不得不把向村民徵地等問題交由林某莊等3人處理,約定在徵地時可以支付林某莊等3人3000元/畝的報酬。
另外,林某莊等3人還要求陳某等人每月再支付幾萬元的費用,如每個月不正常支付費用,就會到石場打砸車輛,堵塞道路,直接影響石場的正常經營。2013年3月到2017年11月期間,陳某等人被迫支付林某莊等3人共計234.9萬元。
2017年12月,陳某等人將石場轉讓給李某雄,但李某雄不想繼續讓林某莊等3人為石場辦事,且不願再每月支付4.2萬元,李某雄擔心林某莊等3人對石場不利,在原石場負責人陳某的勸說下,於2018年1月支付4.2萬元“平安費”給林某莊,之後便不願意再付款給林某莊等3人。
此路是我開,此樹是我栽,要從此路過,留下買路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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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萬萬沒有想到
在海口瓊山區紅旗鎮那佑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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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修路為名,行敲詐之實
對當地採石場實施多次攔路
還威脅採石場經營者和員工
本期《陽光檢察 以案釋法》
案件回顧
2013年1月,陳某等人從匡某處受讓瓊山區一家石材加工廠,主要經營石材的加工與銷售。匡某告訴陳某等人,林某莊、王某德和王某可以幫忙處理徵地等引起的糾紛,但每月必須支付一定費用。因林某莊等3人在當地有一定的影響力,所以陳某等人不得不把向村民徵地等問題交由林某莊等3人處理,約定在徵地時可以支付林某莊等3人3000元/畝的報酬。
另外,林某莊等3人還要求陳某等人每月再支付幾萬元的費用,如每個月不正常支付費用,就會到石場打砸車輛,堵塞道路,直接影響石場的正常經營。2013年3月到2017年11月期間,陳某等人被迫支付林某莊等3人共計234.9萬元。
2017年12月,陳某等人將石場轉讓給李某雄,但李某雄不想繼續讓林某莊等3人為石場辦事,且不願再每月支付4.2萬元,李某雄擔心林某莊等3人對石場不利,在原石場負責人陳某的勸說下,於2018年1月支付4.2萬元“平安費”給林某莊,之後便不願意再付款給林某莊等3人。
林某莊等3人多次想找李某雄當面索要費用未果後,便向陳某、李某雄發信息進行威脅,自2018年1月28日起至2018年2月7日連續6次用車輛、石頭堵住通往石場的道路,直接阻攔進出石場拉運石料的車輛,雖經當地公安機關多次處理仍未善罷甘休,林某莊等3人已逐步形成惡勢力團伙。
此路是我開,此樹是我栽,要從此路過,留下買路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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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顧
2013年1月,陳某等人從匡某處受讓瓊山區一家石材加工廠,主要經營石材的加工與銷售。匡某告訴陳某等人,林某莊、王某德和王某可以幫忙處理徵地等引起的糾紛,但每月必須支付一定費用。因林某莊等3人在當地有一定的影響力,所以陳某等人不得不把向村民徵地等問題交由林某莊等3人處理,約定在徵地時可以支付林某莊等3人3000元/畝的報酬。
另外,林某莊等3人還要求陳某等人每月再支付幾萬元的費用,如每個月不正常支付費用,就會到石場打砸車輛,堵塞道路,直接影響石場的正常經營。2013年3月到2017年11月期間,陳某等人被迫支付林某莊等3人共計234.9萬元。
2017年12月,陳某等人將石場轉讓給李某雄,但李某雄不想繼續讓林某莊等3人為石場辦事,且不願再每月支付4.2萬元,李某雄擔心林某莊等3人對石場不利,在原石場負責人陳某的勸說下,於2018年1月支付4.2萬元“平安費”給林某莊,之後便不願意再付款給林某莊等3人。
林某莊等3人多次想找李某雄當面索要費用未果後,便向陳某、李某雄發信息進行威脅,自2018年1月28日起至2018年2月7日連續6次用車輛、石頭堵住通往石場的道路,直接阻攔進出石場拉運石料的車輛,雖經當地公安機關多次處理仍未善罷甘休,林某莊等3人已逐步形成惡勢力團伙。
案件結果
法院根據上述事實,認定林某莊、王某德和王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以威脅的方法長期勒索他人財物239.1萬元,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構成敲詐勒索罪,是惡勢力犯罪團伙,應依法懲處,遂依法判處3名被告人15年有期徒刑,處30萬元到40萬元不等罰金,並追繳3名被告人違法所得。
法律知識普及
嘉賓主持出場
分析案情詮釋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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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陽光檢察 以案釋法》
案件回顧
2013年1月,陳某等人從匡某處受讓瓊山區一家石材加工廠,主要經營石材的加工與銷售。匡某告訴陳某等人,林某莊、王某德和王某可以幫忙處理徵地等引起的糾紛,但每月必須支付一定費用。因林某莊等3人在當地有一定的影響力,所以陳某等人不得不把向村民徵地等問題交由林某莊等3人處理,約定在徵地時可以支付林某莊等3人3000元/畝的報酬。
另外,林某莊等3人還要求陳某等人每月再支付幾萬元的費用,如每個月不正常支付費用,就會到石場打砸車輛,堵塞道路,直接影響石場的正常經營。2013年3月到2017年11月期間,陳某等人被迫支付林某莊等3人共計234.9萬元。
2017年12月,陳某等人將石場轉讓給李某雄,但李某雄不想繼續讓林某莊等3人為石場辦事,且不願再每月支付4.2萬元,李某雄擔心林某莊等3人對石場不利,在原石場負責人陳某的勸說下,於2018年1月支付4.2萬元“平安費”給林某莊,之後便不願意再付款給林某莊等3人。
林某莊等3人多次想找李某雄當面索要費用未果後,便向陳某、李某雄發信息進行威脅,自2018年1月28日起至2018年2月7日連續6次用車輛、石頭堵住通往石場的道路,直接阻攔進出石場拉運石料的車輛,雖經當地公安機關多次處理仍未善罷甘休,林某莊等3人已逐步形成惡勢力團伙。
案件結果
法院根據上述事實,認定林某莊、王某德和王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以威脅的方法長期勒索他人財物239.1萬元,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構成敲詐勒索罪,是惡勢力犯罪團伙,應依法懲處,遂依法判處3名被告人15年有期徒刑,處30萬元到40萬元不等罰金,並追繳3名被告人違法所得。
法律知識普及
嘉賓主持出場
分析案情詮釋法律
▼
▲來自海口市人民檢察院的嘉賓主持鄭儒傳(左)和海口廣電《熱帶播報》主持人趙育盼(右)
此次的案件涉及
敲詐勒索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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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當地採石場實施多次攔路
還威脅採石場經營者和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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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顧
2013年1月,陳某等人從匡某處受讓瓊山區一家石材加工廠,主要經營石材的加工與銷售。匡某告訴陳某等人,林某莊、王某德和王某可以幫忙處理徵地等引起的糾紛,但每月必須支付一定費用。因林某莊等3人在當地有一定的影響力,所以陳某等人不得不把向村民徵地等問題交由林某莊等3人處理,約定在徵地時可以支付林某莊等3人3000元/畝的報酬。
另外,林某莊等3人還要求陳某等人每月再支付幾萬元的費用,如每個月不正常支付費用,就會到石場打砸車輛,堵塞道路,直接影響石場的正常經營。2013年3月到2017年11月期間,陳某等人被迫支付林某莊等3人共計234.9萬元。
2017年12月,陳某等人將石場轉讓給李某雄,但李某雄不想繼續讓林某莊等3人為石場辦事,且不願再每月支付4.2萬元,李某雄擔心林某莊等3人對石場不利,在原石場負責人陳某的勸說下,於2018年1月支付4.2萬元“平安費”給林某莊,之後便不願意再付款給林某莊等3人。
林某莊等3人多次想找李某雄當面索要費用未果後,便向陳某、李某雄發信息進行威脅,自2018年1月28日起至2018年2月7日連續6次用車輛、石頭堵住通往石場的道路,直接阻攔進出石場拉運石料的車輛,雖經當地公安機關多次處理仍未善罷甘休,林某莊等3人已逐步形成惡勢力團伙。
案件結果
法院根據上述事實,認定林某莊、王某德和王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以威脅的方法長期勒索他人財物239.1萬元,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構成敲詐勒索罪,是惡勢力犯罪團伙,應依法懲處,遂依法判處3名被告人15年有期徒刑,處30萬元到40萬元不等罰金,並追繳3名被告人違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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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夥惡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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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修路為名,行敲詐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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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威脅採石場經營者和員工
本期《陽光檢察 以案釋法》
案件回顧
2013年1月,陳某等人從匡某處受讓瓊山區一家石材加工廠,主要經營石材的加工與銷售。匡某告訴陳某等人,林某莊、王某德和王某可以幫忙處理徵地等引起的糾紛,但每月必須支付一定費用。因林某莊等3人在當地有一定的影響力,所以陳某等人不得不把向村民徵地等問題交由林某莊等3人處理,約定在徵地時可以支付林某莊等3人3000元/畝的報酬。
另外,林某莊等3人還要求陳某等人每月再支付幾萬元的費用,如每個月不正常支付費用,就會到石場打砸車輛,堵塞道路,直接影響石場的正常經營。2013年3月到2017年11月期間,陳某等人被迫支付林某莊等3人共計234.9萬元。
2017年12月,陳某等人將石場轉讓給李某雄,但李某雄不想繼續讓林某莊等3人為石場辦事,且不願再每月支付4.2萬元,李某雄擔心林某莊等3人對石場不利,在原石場負責人陳某的勸說下,於2018年1月支付4.2萬元“平安費”給林某莊,之後便不願意再付款給林某莊等3人。
林某莊等3人多次想找李某雄當面索要費用未果後,便向陳某、李某雄發信息進行威脅,自2018年1月28日起至2018年2月7日連續6次用車輛、石頭堵住通往石場的道路,直接阻攔進出石場拉運石料的車輛,雖經當地公安機關多次處理仍未善罷甘休,林某莊等3人已逐步形成惡勢力團伙。
案件結果
法院根據上述事實,認定林某莊、王某德和王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以威脅的方法長期勒索他人財物239.1萬元,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構成敲詐勒索罪,是惡勢力犯罪團伙,應依法懲處,遂依法判處3名被告人15年有期徒刑,處30萬元到40萬元不等罰金,並追繳3名被告人違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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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萬萬沒有想到
在海口瓊山區紅旗鎮那佑村
有一夥惡勢力
竟把這句話演繹成了現實版
——
以修路為名,行敲詐之實
對當地採石場實施多次攔路
還威脅採石場經營者和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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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顧
2013年1月,陳某等人從匡某處受讓瓊山區一家石材加工廠,主要經營石材的加工與銷售。匡某告訴陳某等人,林某莊、王某德和王某可以幫忙處理徵地等引起的糾紛,但每月必須支付一定費用。因林某莊等3人在當地有一定的影響力,所以陳某等人不得不把向村民徵地等問題交由林某莊等3人處理,約定在徵地時可以支付林某莊等3人3000元/畝的報酬。
另外,林某莊等3人還要求陳某等人每月再支付幾萬元的費用,如每個月不正常支付費用,就會到石場打砸車輛,堵塞道路,直接影響石場的正常經營。2013年3月到2017年11月期間,陳某等人被迫支付林某莊等3人共計234.9萬元。
2017年12月,陳某等人將石場轉讓給李某雄,但李某雄不想繼續讓林某莊等3人為石場辦事,且不願再每月支付4.2萬元,李某雄擔心林某莊等3人對石場不利,在原石場負責人陳某的勸說下,於2018年1月支付4.2萬元“平安費”給林某莊,之後便不願意再付款給林某莊等3人。
林某莊等3人多次想找李某雄當面索要費用未果後,便向陳某、李某雄發信息進行威脅,自2018年1月28日起至2018年2月7日連續6次用車輛、石頭堵住通往石場的道路,直接阻攔進出石場拉運石料的車輛,雖經當地公安機關多次處理仍未善罷甘休,林某莊等3人已逐步形成惡勢力團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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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根據上述事實,認定林某莊、王某德和王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以威脅的方法長期勒索他人財物239.1萬元,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構成敲詐勒索罪,是惡勢力犯罪團伙,應依法懲處,遂依法判處3名被告人15年有期徒刑,處30萬元到40萬元不等罰金,並追繳3名被告人違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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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顧
2013年1月,陳某等人從匡某處受讓瓊山區一家石材加工廠,主要經營石材的加工與銷售。匡某告訴陳某等人,林某莊、王某德和王某可以幫忙處理徵地等引起的糾紛,但每月必須支付一定費用。因林某莊等3人在當地有一定的影響力,所以陳某等人不得不把向村民徵地等問題交由林某莊等3人處理,約定在徵地時可以支付林某莊等3人3000元/畝的報酬。
另外,林某莊等3人還要求陳某等人每月再支付幾萬元的費用,如每個月不正常支付費用,就會到石場打砸車輛,堵塞道路,直接影響石場的正常經營。2013年3月到2017年11月期間,陳某等人被迫支付林某莊等3人共計234.9萬元。
2017年12月,陳某等人將石場轉讓給李某雄,但李某雄不想繼續讓林某莊等3人為石場辦事,且不願再每月支付4.2萬元,李某雄擔心林某莊等3人對石場不利,在原石場負責人陳某的勸說下,於2018年1月支付4.2萬元“平安費”給林某莊,之後便不願意再付款給林某莊等3人。
林某莊等3人多次想找李某雄當面索要費用未果後,便向陳某、李某雄發信息進行威脅,自2018年1月28日起至2018年2月7日連續6次用車輛、石頭堵住通往石場的道路,直接阻攔進出石場拉運石料的車輛,雖經當地公安機關多次處理仍未善罷甘休,林某莊等3人已逐步形成惡勢力團伙。
案件結果
法院根據上述事實,認定林某莊、王某德和王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以威脅的方法長期勒索他人財物239.1萬元,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構成敲詐勒索罪,是惡勢力犯罪團伙,應依法懲處,遂依法判處3名被告人15年有期徒刑,處30萬元到40萬元不等罰金,並追繳3名被告人違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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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海口市人民檢察院的嘉賓主持鄭儒傳(左)和海口廣電《熱帶播報》主持人趙育盼(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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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林某莊等3人還要求陳某等人每月再支付幾萬元的費用,如每個月不正常支付費用,就會到石場打砸車輛,堵塞道路,直接影響石場的正常經營。2013年3月到2017年11月期間,陳某等人被迫支付林某莊等3人共計234.9萬元。
2017年12月,陳某等人將石場轉讓給李某雄,但李某雄不想繼續讓林某莊等3人為石場辦事,且不願再每月支付4.2萬元,李某雄擔心林某莊等3人對石場不利,在原石場負責人陳某的勸說下,於2018年1月支付4.2萬元“平安費”給林某莊,之後便不願意再付款給林某莊等3人。
林某莊等3人多次想找李某雄當面索要費用未果後,便向陳某、李某雄發信息進行威脅,自2018年1月28日起至2018年2月7日連續6次用車輛、石頭堵住通往石場的道路,直接阻攔進出石場拉運石料的車輛,雖經當地公安機關多次處理仍未善罷甘休,林某莊等3人已逐步形成惡勢力團伙。
案件結果
法院根據上述事實,認定林某莊、王某德和王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以威脅的方法長期勒索他人財物239.1萬元,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構成敲詐勒索罪,是惡勢力犯罪團伙,應依法懲處,遂依法判處3名被告人15年有期徒刑,處30萬元到40萬元不等罰金,並追繳3名被告人違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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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趙坤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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