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佛陀相傳文殊菩薩轉世,將藏傳佛教推向世界

到藏區旅行,不可能不去前藏拉薩的甘丹寺、哲蚌寺、色拉寺,後藏日喀則的扎什倫布寺,以及青海的塔爾寺和甘肅的拉卜楞寺。

這些寺院都與一位大德有關,是修學大乘佛法繞不過去的一座高峰,他就是宗喀巴大師。他的著名著作《菩提道次第廣論》在漢地也流行甚廣,是學佛者的入門課,備受推崇。

宗喀巴不是其本名,因其出生在宗喀地區(今青海省塔爾寺),而被尊稱為宗喀巴。原本的藏族名字意思是“善慧”,也許是巧合,也許是冥冥中的深意,因為宗大師一直被傳為文殊菩薩轉世。在藏傳佛教中具有崇高地位,是著名宗教理論家、改革家、活動家,有“第二佛陀”之稱。

第二佛陀相傳文殊菩薩轉世,將藏傳佛教推向世界

一代大德修成之路

在西藏的博物館和旅行車上,都有導遊解說員講到宗喀巴大師的故事。他從16歲來到西藏,47年從未回過家鄉,直至圓寂。

宗喀巴22歲那年,母親思念兒子,讓人捎去一束白髮和一封信,希望他回家探親。接信後,宗喀巴決意不返,給母親和姐姐各捎去自畫像和獅子吼佛像1幅,並在信中發願:若能在我出生地用十萬獅子吼佛像和菩提樹為胎藏修建一座佛塔,就如與我見面一樣。

為佛陀大願,視蒼生為父母。此生此世,父母兄弟一場,分別即是永訣!

宗喀巴(1357~1419)出身於世襲貴族家庭,父親是蒙古族,為元代末年兼管當地軍民政務的地方官,母親是藏族,都是虔誠佛教徒,育有六個子女,宗喀巴排第四。

3歲時(1360年),他被父親帶到寺院,獲得活佛的灌頂加持,受“近事戒”(即殺、盜、淫、妄語、酒五戒);7歲時出家受沙彌戒,成為一名小沙彌,開始系統學習佛法,打下了堅實的佛學基礎。16歲時,為進一步深造,他隻身前往西藏求學,拜各教派高僧為師,廣俢顯密各種經論。同時,也經常為別人講經說法,能講17部經典,聲望也隨之越來越高,成為年輕的高僧。

佛教理論,系統深邃,博大精深,宗派林立。宗大師雲遊名剎,參訪師友、研討疑義、講經說法。對顯密二宗進行廣泛的聞、思、修和講、辯、著。到中年時,他的佛學造詣已達非常高的境界。

在系統地瞭解印度佛教、熟悉藏傳佛教各派的基礎上創立了格魯派。“格魯”意為“善規”。他的佛教思想體系主要表現在《菩提道次第廣論》與《密宗道次第廣論》兩部著作中,並由西藏傳佈到西康、青海、甘肅、蒙古等地。

1409年,宗喀巴在拉薩大昭寺舉辦萬人祈願大法會,之後創建甘丹寺,將甘丹寺打造為格魯派中心。此後,宗喀巴主要活動以著書、講經為主,成為一代教育家,推動格魯派成為西藏第一大教派。

格魯派寺院各個都是佛教大學。前藏的甘丹寺、哲蚌寺、色拉寺三大寺,後藏的扎什倫布寺,甘肅的拉卜楞寺,青海的塔爾寺,六大寺院都設有醫學院、時輪學院、喜金剛學院等。有著嚴密的組織,成系統地教學,這是宗喀巴根據他的佛教體系制訂出來的,同時也是他幾十年學經經驗的總結。

改革使藏傳佛教浴火重生

西藏又是政教合一的地區,寧瑪、噶當、噶舉、薩迦、苯教諸派,派系林立,各自一方,為爭奪權勢進行了長時期的征伐。從元末到明初,藏區佛教一度戒律廢弛,上層人物享有特權,窮奢極欲,不守戒律。

宗喀巴看到當時西藏佛門風氣諸多不良問題,暗下決心要重振佛門,每學完一部重要經論,就去辯經實踐。辯經場上,他聲音洪亮,勢如破竹,攻無不克,辯無不勝。還周遊四方,講經傳法,吸收門徒,提出了改革宗教的動議。

38歲時,他為自己製作了黃色桃形僧帽,有別於其他教派的僧帽,表示出與敗壞戒律的宗派相脫離的決心。因為這頂黃色桃形僧帽,所以又稱格魯派為“黃帽派”、“黃教”。

他主張,僧人必須嚴守戒律,提倡苦行,反對僧人追求名聞利養、娶妻生子、殺生飲酒、世俗交往;主張學經要注重修習次第,按部就班,循序漸進,先顯宗後密宗,先聞思共通道(顯宗)經論要義,後修學淨治身心,再轉入不共通道(密宗)修習;主張擺脫農奴主對寺院經濟的操縱,而建立起廣泛的“施主供養”體系。

種種措施直擊當時盛行的種種弊端,糾正了西藏各教派不符合教義的行徑。宗喀巴的得到地方政權的積極支持,也受到廣大僧俗的熱情歡迎,成為公認的藏傳佛教領袖。

宗喀巴的這些在戒律的基礎上宗教改革,是以前藏傳佛教各派無法比擬的,推動藏傳佛教文化發展到鼎盛時期。具有劃時代的意義,從此將藏傳佛教帶上良性發展軌道,逐漸走出藏區滲透到世界。

1408年6月,明成祖派四名大臣,率數百名隨員,來西藏迎請52歲的宗喀巴去漢地,被宛然拒絕。作為退而求其次,大臣們轉請一上首弟子做代表,他便令大弟子釋迦也失赴京拜謁永樂帝,與祖國中央政權建立聯繫,獲封大慈法王。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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