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說
這是一條讓人憤怒到極點的新聞!
據《華商報》報道,8月31日晚8時許,陝西榆林市第一醫院綏德院區住院部5樓,一名待產孕婦跳樓身亡。
然而,隨後此事,當事人家屬與院方卻各執一詞,那麼一個即將為人母的孕婦,居然從原本應該“醫者仁心”、“懸壺濟世”的醫院5樓跳下,導致一屍兩命的驚天慘劇,誰是逼她走上死路的元凶!?
醫院方面發表聲明稱
悲劇發生以後,醫院發表聲明,稱院方之前向產婦、家屬三次建議實施剖宮產,然而家屬(根據新聞,家屬為老公和婆婆)堅持順產,並在《產婦住院知情同意書》上簽字。
產婦(馬某)生產期間,因疼痛煩躁不安,多次強行離開待產室,向家屬要求剖宮產,主管醫生、助產士、科主任也向家屬提出剖宮產建議,均被家屬拒絕。最終產婦因難忍疼痛,導致情緒失控跳樓。醫護人員及時予以搶救,但因傷勢過重,搶救無效。
聲明中還稱,產婦跳樓身亡的根本原因與該院診療行為無關。
家屬:我主動和醫生說她疼咱們就剖腹產
記者聯繫到墜亡產婦馬某的丈夫延先生,對於醫院發佈的聲明,他表示不認可。
延先生告訴記者,“我妻子期間疼痛難忍有兩次,出來跟我說‘疼得不行’。第一次是17點左右,第二次是18點左右。她出來喊疼的這兩次,我都主動跟醫生說,她疼的話咱們就剖腹產。其他臨床的產婦都可以證明我說過這個話。但是醫生回覆說,檢查後產婦一切正常,快要生了,不用剖腹產。”
延先生向記者表示,“做剖腹產,我們不會不同意的。在這之後我也著急了,還打了一個電話給醫院的朋友,讓他找熟悉的醫生做剖腹產。打完電話,護士出來就說我妻子人不見了。”
延先生稱,事發後,醫院也沒有出面給出任何的解釋。“按照我妻子的性格,根本不會作出這種激烈的反應。”
而延先生的堂弟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我堂哥的老婆第二次出來的時候確實跪下了,說疼得不行,我們都同意了(做剖腹產),我們也跟醫生說了,醫生說馬上要生了,不能做(剖腹產)了。”
雙方各執一詞,究竟是什麼導致了產婦的死亡?
據綏德縣公安局,事發後他們至現場勘查情況,經勘察初步排除他殺。因此,是否因手術延誤導致產婦死亡,不得而知;但直接原因是產婦在產房裡跳樓自殺。
對此,有網友表示:產婦有決定自己生產方式的權利嗎?
當然有!中國政法大學教授何兵表示,《侵權責任法》55條規定:
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應當向患者說明病情和醫療措施。需要實施手術、特殊檢查、特殊治療的,醫務人員應當及時向患者說明醫療風險、替代醫療方案等情況,並取得其書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說明的,應當向患者的近親屬說明,並取得其書面同意。
據此,孕婦是否手術,決定權在產婦,不在家屬。醫生有建議權,本人有決定權。
第二,本案醫生已建議手術,本人也強烈要求手術,手術法律條件已具備。醫生因家屬不簽字,拒絕手術,有相當大的過錯。對病人劇烈痛楚下,可能出現的過激行為,醫生沒有預見和防範,也有過錯。
產婦跳樓自殺,並非必然的選擇,主要責任由本人承擔。
順產到底有多痛?
生寶寶對於很多女性來說,都是她們人生經歷過的最大的疼痛 。美國婦產科醫師學會說,除了生孩子,沒有任何一種情況,讓一個人在醫生的照顧下,卻仍然要經受這樣的疼痛而不給予安全的止痛手段,是可以接受的。
今年母親節的時候,重慶市婦幼保健院邀請了十對家庭,現場讓爸爸體驗生孩子的感覺。這裡先附上一張疼痛的等級表,方便大家直觀腦補一下:
十級,意味著分娩時的痛感。
爸爸們體驗的過程中,表情是這樣的:
此外,疼痛是比較主觀的感覺,如果產婦對於疼痛的耐受度不太高,她們的感受將更加慘烈。
另據調查顯示,有98%的孕婦在妊娠晚期會產生焦慮心理,甚至有可能出現產前抑鬱症。
產前抑鬱,是指孕婦對丈夫產生了一些新的或者不合理的期望,並且內心的需求沒有被滿足時,故產生各種負面情緒。它的危害性遠遠大於產後抑鬱症,嚴重的話甚至還會做出傷害自己的行為,諸如自殘、自殺等,累及胎兒的性命。
所以大家一般所說的“生孩子是個坎兒”,並非誇張。
家有產婦
一定要多多關心這些準媽媽
像這樣的悲劇
我們真是再也不願看到了!
來源 | 遼瀋晚報、華商報 、北京青年報、何兵的法律工作室、婦產科醫生王玉玲、成都商報、新浪微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