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召開2016年度股東大會的提示性公告

泛海控股 深交所 房地產業 股票 證券時報 2017-05-12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已於2017年4月25日發佈《關於召開2016年度股東大會的通知》(公告編號:2017-057)。為進一步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方便公司股東行使股東大會表決權,現發佈關於召開2016年度股東大會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開會議的基本情況

(一)會議屆次:公司2016年度股東大會

(二)會議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2017年4月21日,公司第九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召開公司2016年度股東大會的議案》,同意召開本次股東大會。

(三)會議召開的合法、合規性

本次股東大會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和《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

(四)會議召開日期和時間

2. 網絡投票日期和時間

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17年5月16日9:30-11:30,13:00-15:00;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17年5月15日15:00至2017年5月16日15:00期間的任意時間。

(五)會議召開方式

本次股東大會採取現場表決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召開。

(六)股權登記日:2017年5月9日

(七)出席會議對象

1. 凡於2017年5月9日下午交易結束後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公司股東均有權以本通知公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東大會及參加表決;不能親自出席現場會議的股東可授權他人代為出席(被授權人不必為本公司股東)或在網絡投票時間內參加網絡投票。

2. 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3. 公司聘請的見證律師。

(八)現場會議召開地點:北京市東城區建國門內大街28號民生金融中心C座4層第5會議室

二、會議審議事項

本次股東大會將逐項審議如下議案:

(一)關於審議公司董事會2016年度工作報告的議案;

(二)關於審議公司監事會2016年度工作報告的議案;

(三)關於審議公司2016年度財務決算報告的議案;

(四)關於審議公司2016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議案;

(五)關於審議公司2016年年度報告全文及摘要的議案;

(六)關於公司2017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的議案;

(七)關於聘任會計師事務所有關事項的議案;

(八)關於境外全資附屬公司泛海控股國際2017有限公司在境外發行美元債券並由本公司提供擔保的議案。

上述議案(二)已經公司第九屆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其餘議案均經公司第九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具體內容詳見公司2017年4月25日披露於《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的《第九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決議公告》(公告編號:2017-048)、《第九屆監事會第二次會議決議公告》(公告編號:2017-049)、《2016年年度報告摘要》(公告編號:2017-050)、《2017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公告》(公告編號:2017-055)、《關於境外全資附屬公司發行境外美元債券並由公司提供擔保的公告》(公告編號:2017-056)等相關公告。

上述議案(八)為特別議案,需經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通過;其餘議案均為普通議案,需經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二分之一以上通過。

上述議案(六)為關聯交易,關聯股東需迴避表決。關聯股東的具體情況詳見公司2017年4月25日披露於《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的《2017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公告》(公告編號:2017-055)。同時,關聯股東可以接受其他股東委託進行投票,但委託人應在授權委託書中對各議案出具明確的表決意見。

三、議案編碼

股東大會議案對應“議案編碼”一覽表

四、現場股東大會登記辦法

(一)登記方式

具備出席會議資格的法人股東,如法定代表人出席,須提供股東持股憑證、法人代表證明書和本人身份證辦理會議登記手續;委託代理人出席,還須另外提供法人授權委託書和出席人身份證進行登記。

個人股東出席會議,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持股憑證辦理會議登記手續;股東代理人出席,須另外提供代理人身份證原件、授權委託書進行登記。

上述授權委託書詳見本通知附件1。

(三)登記地點:北京市東城區建國門內大街28號民生金融中心C座4層第5會議室。

(四)參加會議的股東住宿費和交通費自理。

公司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建國門內大街28號民生金融中心C座22層

聯 系 人:陸 洋、李秀紅

聯繫電話:010-85259601、010-85259655

聯繫郵箱:[email protected]

指定傳真:010-85259797

五、參加網絡投票的具體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東大會上,股東可以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和互聯網投票系統(http://wltp.cninfo.com.cn)參加投票,參加網絡投票的具體操作流程詳見本通知附件2。

六、備查文件

公司第九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決議

特此通知。

附件:1. 《授權委託書》

2. 股東大會網絡投票具體操作流程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日

附件1:

授權委託書

茲委託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東大會,並對以下事項代為行使表決權:

1. 議案採用常規投票,常規投票製表決票填寫方法:在所列每一項表決事項對應的“同意”、“反對”或“棄權”中任選一項,以打“√”為準。

2. 議案6所述交易為關聯交易,關聯股東需迴避表決。

3. 如果委託人對於有關議案的表決權未做具體指示,被委託人可自行酌情對上述議案行使表決權。但是,被委託人為關聯股東的,委託人必須在授權委託書中對各議案出具明確的表決意見。

委託人簽名或蓋章: 委託人身份證號碼:

委託人持有股數: 委託人股東賬號:

受託人簽名: 受託人身份證號碼:

授權委託書簽發日期: 授權委託書有效期限:

附件2:

股東大會網絡投票具體操作流程

一、網絡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碼為“360046”,投票簡稱為“泛海投票”。

(二)議案設置及意見表決

1. 填報表決意見

本次審議議案均為非累積投票議案,表決意見包括:同意、反對、棄權。

議案6所述交易為關聯交易,關聯股東需迴避表決。

2. 本次會議設置總議案,對應的議案編碼為100。

股東對總議案進行投票,視為對所有議案表達相同意見。

在股東對同一議案出現總議案與具體議案重複投票時,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為準。如股東先對具體議案投票表決,再對總議案投票表決,則以已投票表決的具體議案的表決意見為準,其他未表決的議案以總議案的表決意見為準;如先對總議案投票表決,再對具體議案投票表決,則以總議案的表決意見為準。

二、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時間:2017年5月16日的交易時間,即9:30—11:30 和13:00—15:00。

(二)股東可以登錄證券公司交易客戶端通過交易系統投票。

三、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的程序

(一)互聯網投票系統開始投票的時間為2017年5月15日(現場股東大會召開前一日)15:00,結束時間為2017年5月16日(現場股東大會結束當日)15:00。

(二)股東通過互聯網投票系統進行網絡投票,需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投資者網絡服務身份認證業務指引(2016年4月修訂)》的規定辦理身份認證,取得“深交所數字證書”或“深交所投資者服務密碼”。具體的身份認證流程可登錄互聯網投票系統(http://wltp.cninfo.com.cn)規則指引欄目查閱。

(三)股東根據獲取的服務密碼或數字證書,可登錄http://wltp.cninfo.com.cn,在規定時間內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進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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