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陽縣委巡察組向首輪巡察的8個單位反饋巡察意見

反腐倡廉 時政 商洛紀檢監察 2017-08-01

根據縣委統一部署,7月26日,縣委5個巡察組分別向十八屆縣委首輪巡察的縣城管局、縣林業局、縣森林公安局、縣民政局、縣司法局、縣黨史辦、縣教研室、縣職教中心8個單位反饋了巡察情況。

各巡察組向被巡察單位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反饋了巡察情況,同時召開被巡察單位幹部職工反饋會議,分別指出各被巡察單位存在的一些問題。縣城管局:落實“兩個責任”不力,管黨治黨寬鬆軟;黨的基層建設工作薄弱;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夠嚴格。縣林業局: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兩個責任”落實不到位;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嚴格;內部人事管理不規範。縣森林公安局:黨建工作不嚴不實,黨風廉政建設落實不到位;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徹底;人事管理不規範。縣民政局:黨的領導作用發揮不夠充分;“兩個責任”落實不到位;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夠嚴格;選人用人失察。縣司法局:領導核心作用發揮不夠;黨的建設工作薄弱;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不夠到位。縣黨史辦:領導班子核心作用發揮不夠充分,黨建工作不嚴不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不到位。縣教研室:黨建工作薄弱;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不力;民主集中制貫徹執行不力。縣職教中心:領導班子核心作用發揮不夠;黨建工作不夠嚴實;落實“兩個責任”不力;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徹底。

巡察中發現的有關黨員幹部違紀違規問題線索,縣委巡察組已按規定移送縣紀委等有關部門處理。

巡察組要求,被巡察單位要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切實擔負起主體責任,認真研究反饋意見,建立整改清單,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實,確保件件有落實、事事有迴音。

8個被巡察單位主要負責人都表示,對巡察組反饋的問題,不遮掩、不迴避、不推脫,照單全收。將嚴格落實巡察整改工作主體責任,個人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建立臺賬,逐項落實,並及時向黨內通報、向社會公開,接受各方面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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