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陵縣七輪常規巡察發現問題255個

政治 時政 雲南法眼 2018-12-15


十三屆龍陵縣委自開展巡察工作以來,堅持問題導向,突出政治巡察,聚焦關鍵重點持續發力,開展了七輪常規巡察,先後巡察2個鄉鎮,34個縣直單位(部門),累計發現問題255個,提出整改意見建議228條,督促被巡察單位制定整改措施287條,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134項。

每輪巡察開始之前,各巡察組會做足“課前準備”。做到業務學習到位,深刻學習領會中央、省、市、縣委關於巡察工作的決策部署,學習掌握巡察工作流程,準確把握巡察內涵、任務、方法和重點;做到謀劃準備到位,各巡察組及時制定巡察工作方案,明確巡察內容、時間安排、人員職責、紀律要求,做到既分工明確又相互協作,進一步明確工作目標,提升思想認識;做到 溝通協調到位,各巡察組到被巡察單位進行溝通見面,通報巡察任務、工作安排,瞭解被單位內設機構設置、職能職責和人員結構等,並就共同做好巡察工作交換意見,便於開展巡察工作。

在巡察工作中,針對被巡察單位的具體情況,靈活運用“巡察+”的巡察方式。圍繞黨的政治、思想、組織、作風、紀律建設等方面,採取個別談話、問卷調查、組織測試、聽取彙報、查閱資料等方式,重點檢查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選人用人和基層黨組織建設、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和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問題等情況。通過到被巡察單位的下屬單位或部門瞭解情況、受理群眾來信來電來訪、專項檢查、抽查核實、實地查看等方式,反覆印證核查、蒐集證據,確保發現“病灶”,找準“病因”,著力從被巡察單位的財務活動中發現潛在的違規違紀行為。

另外,龍陵縣還注意推進整改落實,發揮治本作用。針對巡察發現問題,要求被巡察單位認真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結合問題開列清單,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結合措施細化責任,確保整改工作取得實效。對能通過提醒進行教育的,在發現時立即組織談話;對能通過學習強化的,要求立即安排進入學習議程;對能通過制度預防的,進一步完善相關規章制度;對需要進一步調查問題線索的,及時移交縣紀委;對不屬於巡察受理範圍的,及時移交有關部門處理;同時,充分運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進行相關責任的追究。各巡察組適時向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縣委“五人小組”彙報,及時向被巡察單位反饋巡察情況,督促做好整改落實工作,確保反饋意見件件有落實、事事有迴音。

“巡察工作是治標之舉,也是治本之策,通過巡察促使全縣各級黨組織切實扛起全面從嚴治黨的政治責任,善用巡察成果,藉助巡察‘利劍’作用倒逼責任落實。”龍陵縣委巡察辦負責人表示。(邱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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