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作海式尷尬”待破題

法律 傳銷 投資 張立勇 金羊網 2017-06-13
“趙作海式尷尬”待破題

趙作海 視覺中國供圖

記者留意到,蒙冤者賠償金被騙並非孤例,如何幫助他們融入社會,系一個後續課題

5月30日,中國傳統的端午節,趙作海在河南商丘一個出租屋裡,吃著某家媒體帶給他們的粽子,接受了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的採訪。歷盡喧囂後迴歸平靜,遠離曾經生活過的村子,沒有任何親友在旁,也沒有任何一個子女打來電話。

記者 溫建敏 實習生 陳曉玥

十六年前,河南省商丘市柘城縣農民趙作海因故意殺人罪而入獄,關押11年後,“死者”突然現身,此案隨後轟動全國。2010年5月9日,趙無罪釋放,隨後獲賠65萬元。然而,不到四年時間,除了給大兒子蓋樓及部分借給親友,趙作海的賠償金全部被傳銷和投資公司騙光,現在他靠在法院抄水錶維持生計。

無獨有偶,另一位獲國家賠償的陳滿,也爆出被騙100萬元。

“我就提醒自己,一定不能拿錢去亂投資,這方面不能做趙作海。”也曾獲得國家賠償的羅開友說。

A.65萬賠款已花光

記者的採訪一開始並不順利,李素蘭堅拒採訪,而沒有李素蘭,記者的電話根本到不了趙作海手上。而此前的幾年,出獄後的趙作海一直是媒體的焦點,被稱為最“能折騰”的蒙冤者,因公民代理、深陷傳銷、擔保騙局等事件一次又一次成為新聞人物。

而最新一次的大規模報道是“趙作海65萬賠款被騙光”、“趙作海妻子欲離婚”。

2012年7月,趙作海陷入寧夏傳銷組織,損失17萬餘元。2014年10月,趙作海和妻子投資的商丘一家汽車投資理財擔保公司“資金鍊出現問題”,停止了向他們返還利息,夫妻兩人幾年來陸續投資的40餘萬元本金也無法取回。

問及被騙的經歷,趙作海似乎已經釋然,不願回憶,“被騙的又不是隻有我一個”。

但李素蘭卻跟丈夫有不一樣的看法:“如果當時那些敗類沒把趙作海拉去坐牢,那個大好時光他能不掙錢嗎?人家(跟趙作海同時期的人)那時候的都當了大老闆。”

“現在日常家庭收入都怎麼來的呢?”記者問。

“那不是高院院長(張立勇)看咱沒有經濟來源了,就給安排了個工作。”李素蘭說。

“現在住的出租屋的租金、水電費還是法院那邊出的是吧?”

“這個細節你別再瞭解了。我不會跟你說了。”

B.高院安排了工作

“上海有個小妮兒給我報道惹出來的是非太多了,從此我就不想再接受這些記者的採訪了。”

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瞭解到,李素蘭所稱的“麻煩”,是媒體報道兩人被騙光65萬賠款,河南省高院繼續給予援助免費提供住所,提供輕鬆的抄表工作,引來大量非議,認為兩人不勞而獲,甚至指責趙的妻子是騙錢的“罪魁禍首”。

趙作海說,媒體報道他一個月只需上班一天的說法不準確,“禮拜一到禮拜五上班”,但兩人均不願對此做詳細迴應,生怕再惹是非。

相對妻子的埋怨與強勢,趙作海顯得寡言。

據悉,趙作海現在與親友基本不聯繫,幾個子女也再無往來。2010年,趙作海出獄後,為大兒子結婚花了近十萬塊。後來,大兒子揹著他從存摺上取走了14萬元。“錢沒了我也不可以告他,不能因為國家賠的錢再把兒子送進去。”趙作海說。2012年,趙作海搬出村裡。

“誰我也不聯繫。”趙作海說。

而與記者交流的過程中,趙作海不斷提到感謝河南省高院,表示對現在的工作很滿意。

C.賠償款多被騙掉

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瞭解到,花完被騙完賠償金,被迫離群索居,並非趙作海一人之遭遇。今年2月底,另一位獲賠者陳滿,在拿到用23年的牢獄之苦換來的275萬賠償金後,被爆掉進維卡幣騙局,被騙100萬。

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回訪多位獲得國家賠償的當事人後發現,不少手握賠償款的獲賠者都有“被騙”的經歷。

“領到賠償款後,一些很熟和不太熟的親友就登門介紹‘項目’,說這些錢很快就會坐吃山空,‘錢能生錢’才能長久,因為是熟人,確實不好拒絕。”獲得國家賠償的當事人劉成(化名)說。

“其實更多的是‘人情騙子’,打著借錢救急的旗號,多半是親友,因為當年對家裡曾有過幫助,也不好撕破臉,結果借完錢後再也不提還錢了。”一位當事人說。

媒體觀察

獲賠資金成騙子眼中肥肉

孫旭陽是採訪趙作海次數最多的媒體記者,在他看來,趙作海守不住國家的賠償金,幾乎是必然的。

“從趙作海到陳滿,國家賠償金被騙,在我看來並不偶然。古語道‘悖入悖出’,無論趙作海的60多萬元國家賠償,還是陳滿的275萬元,都並非來自正常的財富積累——趙作海稱之為‘捱打錢’。這兩筆‘捱打錢’遠超趙陳所在圈層的平均財富,也沒有專業人士和機構幫助其打理,守財之難,並不亞於幼兒園小朋友拎著等額的現金招搖過市”。

孫旭陽認為,造成這類現象最主要的原因是多年牢獄生涯,讓他們與現實嚴重脫節。“趙作海至今跟人聊天,仍直不起腰。在採訪中,他也更習慣於訊問式的對答。監獄內高強度無死角的監控管理,以及單調的人際交流,無疑會損害重刑犯們的社會功能。近年來,各地監獄都開始重視刑滿釋放人員融入社會的難題,但一個月至三個月的出獄培訓,並不足以在思維和行為方式上脫下他們的囚服”。

孫旭陽表示,多年服刑人員重新回到社會上,會比普通人員好騙得多。趙作海和陳滿又持有大額的國家賠償,支付能力很可觀,被各種騙局輾轉尋上門來,自是必然。在出獄者重新社會化的過程中,按理說應該獲得親友們的幫助。然而很可悲,大額的國家賠償會成為他們獲助的障礙。陳滿“投資”維卡幣的經過顯示,他並沒有讓家人代管或監督國家賠償金的使用。陳滿大哥陳億則表示,那275萬元都由陳滿保管,家人經常提醒他防騙,他則一直讓家人“放心”。

孫旭陽稱,在數年對趙作海的跟蹤報道中,他也曾呼籲有關部門加強對冤獄歸來者的幫扶和指導,不能一賠了之。

實際上,媒體的報道對冤案獲賠者也有棒喝作用。四川殺前妻冤案當事人羅開友,冤屈平反後,他依法獲得兩筆賠償金,共計147萬元。拿到賠償金後,趙作海的賠償金被騙光消息傳來。“我就提醒自己,一定不能拿錢去亂投資,這方面不能做趙作海”。

專家聲音

幫助獲賠者儘快融入社會

廣東省律協行政法委員會主任何富傑表示,獲賠者後續的生存狀況不屬於國家賠償的範圍,建議對這類蒙冤者由社工提供協助。

“這個不屬於國家賠償的範圍,後續如果生活有困難的話就屬於民政救助方面的。”對於獲賠者後續的生存狀況問題,何富傑認為:“國家賠償法規定得很明確,根據獲賠者被關押的時長和當年的人均工資計算出賠償數額,加上精神損害,確定一個總的賠償數額,除此之外,法律並沒有規定其他的補償方式。”

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問:“像陳滿、趙作海這樣出獄獲賠但被騙子盯上,不久就被騙光賠償的案例,您覺得這樣的事件問題出在哪?”

何富傑說:“他們關在監獄裡面那麼久,而社會又發展這麼快,出來不適應,這是很現實的情況。像趙作海這樣全國關注的案子,法院能夠給他一份保底的工作還不錯,有的人按照國家規定就只能拿到一筆賠償。根本上當然是國家完善制度,減少這些冤假錯案,但是說更好的辦法確實有點難,因為依據法律確實國家已經做到了賠償。”

對於之前有人提出國家要完善對蒙冤者的賠償方法和救助制度,何富傑認為:想法是好的,但是這個制度需要大家的呼籲,才能夠建立起來。這個制度從呼籲到建立再到真正能夠實施這個過程可能比較長。現實可行的方法看社工能不能介入其中,起到一些政府起不到的作用,幫助他們儘快融入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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