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縣:拆除遮陽傘 惹來尷尬事

法律 攝影 建築 美容 中國江西網 2017-05-06
吉安縣:拆除遮陽傘 惹來尷尬事

監控錄像記錄了事發經過

吉安縣:拆除遮陽傘 惹來尷尬事

韓秋蘭展示其手臂上的傷

吉安縣訊 (範小勇)4月26日下午,家住吉安縣敦厚鎮興華路的陳女士致電記者,稱其父母在興華路經營一家名叫“家宜便利店”的小店,4月25日下午,吉安縣城管局的執法人員在巡邏執法過程中,因一把遮陽傘,與其父母發生衝突。4月27日,記者前往吉安縣,進行實地採訪,瞭解相關情況。

店主:沒有接到整改通知書,執法員執法時未出示證件

4月27日8時許,記者來到正常營業的“家宜便利店”。陳女士打開電腦,向記者播放當天的監控視頻。

陳女士的父親陳愛國稱,4月25日13時許,他正在店裡做生意,當時手裡還拿著顧客給的一張50元的人民幣,準備找錢,就看見一群城管執法人員在拆店門口的一把遮陽傘。其妻子韓秋蘭趕緊上前阻攔。據韓秋蘭陳述,在與城管的爭執中,她2次倒在店門口的地上。韓秋蘭告訴記者,因其2次倒地,且外套被扯下來,情急之下,撿起滑脫的鞋子甩向城管,但被城管擋住。隨後,韓秋蘭再次撿起鞋子,將城管執法車的2個後視鏡打碎。韓秋蘭擼起衣袖告訴記者,其右手臂上的傷就是當日與城管爭執時所致。

陳女士稱,他們之前沒有收到該縣城管局下發的任何整改通知,也沒有相關工作人員前來溝通,而且此次城管執法也沒有出示任何證件,不僅強行拆除了店門口的遮陽傘,還進店搬走了商品。陳女士隨即拿起手機拍照、錄視頻。但幾個城管發現後,欲搶她放在褲袋上的手機,陳女士見狀,用腳踢城管。

陳愛國告訴記者,店門口的遮陽傘本來掛得好好的,但是因為擋住了門口的口香糖展示欄,導致前幾天遭了一次賊。於是,妻子韓秋蘭就想將遮陽傘移動一下。沒想到,掛遮陽傘的一塊小鐵皮垂落下來。因韓秋蘭的腰有傷痛,直不起來,所以沒有及時將垂落的小鐵皮掛上去。4月25日下午,該縣城管局的執法人員來到店門口將有小鐵片垂落下來的遮陽傘拆除。

經過一番爭執後,幾個執法人員進入小店,將該店內的啤酒等商品以及停在店外的凳子、電動車搬走,且於第二天將扣押單送至小店。陳女士收到扣押單後發現,扣押單上所寫商品與城管搬走的商品有出入,立即跟城管溝通,但城管表示不知情。

城管:執法確有不當,商品只是暫時扣押

4月27日上午,記者來到吉安縣城管局。該局局長肖珊稱,從4月7日開始,該局開展全縣超店經營集中整治活動。整治之前,該局就下發了整治通知書,希望縣城的每家商鋪都能夠支持工作,合法經營。整治工作開始後,幾乎每個工作日,城管局工作人員都要上路巡查整治,發現一處整治一處。近半個月以來,整治工作進行較順利。

據當時在現場執法的該局副大隊長羅志輝介紹,4月25日下午,該局城管大隊和應急分隊20餘人在吉安縣敦厚鎮興華路巡查時,發現“家宜便利店”門口的遮陽傘不僅超店經營,而且還垂落下一塊小鐵皮,影響市容。執法人員上前與店主溝通無效,才上前將遮陽傘拆下,同時,將店門口破爛的廣告撕掉。在拆除遮陽傘的過程中,店主韓秋蘭與執法人員發生爭執。由於該店店門口有些不平坦,在執法過程中,韓秋蘭不小心滑倒在地,同時,鞋子滑脫,外套滑落。因韓秋蘭用鞋子打爛城管執法車輛,將一輛執法車的後視鏡打爛,所以執法人員在沒有扣押單的情況下,進店搬走了一些商品,並於次日將扣押單送達該店。該局監察大隊副大隊長劉冬華稱,事發後的第二天,即4月26日,他已經積極跟店主溝通。

結果:經記者溝通,城管已道歉,店主已搬回商品

4月27日,在記者的溝通下,陳女士及其舅舅韓先生來到吉安縣城管局,與肖珊、劉冬華及羅志輝進行協商溝通,雙方表示願意心平氣和協商,一起將事情處理好。

經協商,雙方達成一致意見。該局監察大隊副大隊長劉冬華代表單位向店主道歉,現場承認他們執法確實有過錯。讓韓秋蘭去醫院檢查,並作法醫鑑定,避免以後再發生糾紛。另外,該局執法人員扣押的物品由店主到城管局領回。

5月2日,記者與陳女士取得聯繫後得知,事情已處理好,當日被城管扣押的商品已全部領回。

新聞鏈接

《城市管理執法辦法》5月施行

由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布的《城市管理執法辦法》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據《城市管理執法辦法》第五章第二十七條規定,城市管理執法人員開展執法活動,可以依法採取以下措施:(一)以勘驗、拍照、錄音、攝像等方式進行現場取證;(二)在現場設置警示標誌;(三)詢問案件當事人、證人等;(四)查閱、調取、複製有關文件資料等;(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措施。另,第二十九條規定,城市管理執法主管部門對查封、扣押的物品,應當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截留、損毀或者擅自處置。查封、扣押的物品屬非法物品的,移送有關部門處理。第三十二條規定,城市管理執法主管部門開展執法活動,應當使用統一格式的行政執法文書。第三十三條規定,行政執法文書的送達,依照民事訴訟法等法律規定執行。當事人提供送達地址或者同意電子送達的,可以按照其提供的地址或者傳真、電子郵件送達。採取直接、留置、郵寄、委託、轉交等方式無法送達的,可以通過報紙、門戶網站等方式公告送達。

怎樣才算超店門面經營?

究竟怎麼樣算超店門面經營?根據市政府2016年12月8日發佈的《全市商業門面超店經營百日整治活動實施方案》,主要分為6個方面。(一)建材加工店面超店經營:擅自超出門店經營範圍進行店外加工佔道經營,佔用道路生產加工塑鋁門窗、鐵藝護欄等違章行為;(二)車輛銷售、維修、清洗、美容等店面超店經營:未取得經營許可、沒有車輛停放位,佔用道路進行車輛銷售、維修、清洗、美容等違章行為;(三)餐飲和食品店面超店經營:佔用道路擺放桌椅、灶具、食品,搭建經營棚、洗菜等違章行為;(四)百貨店面超店經營:佔用道路擺設各類商品,搭建促銷棚等違章行為;(五)水果店超店經營:水果店面超店佔道經營,佔用道路擺放各類水果,搭建經營棚、室外亂擺放垃圾桶等違章行為;(六)建築材料店面超店經營:建築材料店面超店經營,佔用道路堆放各類建築材料、搭建棚屋等違章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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