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義勇為被罰200?深圳警方:系制止違法行為後仍踢打

法律 社會 新京報 2018-11-26

新京報訊(記者 康佳)今日(11月21日),一段“因踢猥褻男被罰200元”的視頻引發關注。新京報記者多方瞭解到,深圳一飯店店主在幫助被猥褻顧客掙脫後,伸腳踢涉事男子。當事顧客認為,飯店老闆行為屬“見義勇為”,應被獎勵。深圳警方表示,公安機關在肯定見義勇為行為的同時,當事飯店老闆在已制止違法行為後仍踢打對方,綜合考慮,最終對其處以罰款200元。

女子用餐時突遭赤裸男猥褻

今日(21日)佔女士告訴新京報記者,11月15號晚11點多,她和家人到當地一家火鍋店吃夜宵。剛點完餐,一名赤裸上身的陌生男子突然將其抱住,撲倒後進行猥褻。“他用雙腿緊緊夾住我,一隻手掐住我脖子,一隻手捂住我的嘴巴。”

佔女士回憶道,當時自己被緊緊勒住幾乎窒息,飯店老闆看到後,立即和其他人一起制止該男子,將她救出。“那個男的力氣出奇得大,如果不是他(飯店老闆)出手相救,我可能非常危險。”

據其提供的病例顯示,事發後,她被深圳龍崗中心醫院診斷為創傷後應激障礙。11月20日,佔女士瞭解到飯店老闆沒有被評為見義勇為,還被警方處罰款200元。“那個男的被大家控制後還一直盯著我看,飯店老闆踢他一腳,是為了防止更壞的情況發生。”

當事飯店老闆娘介紹,事發當日涉事男子行為異常,在其他客人點菜還沒用餐時突然實施猥褻,丈夫看到後便上前阻止,自己見狀立即報警。事發次日,涉事男子父母曾到飯店談賠償問題。“民警說賠200塊,我們就想把事兒了結了。”

視頻還原:飯店老闆曾兩次抬腳踹人

新京報記者獲得一段3分鐘左右的現場視頻。視頻中,23時27分,一上身赤裸男子在一旁觀察,後慢慢湊近顧客,飯店老闆發覺並開始警惕。十幾秒後上身赤裸男子坐在了佔女士旁邊,突然抱住她將其撲倒在地。飯店老闆和其他幾人立即上前將男子按倒,佔女士隨後掙扎著站起跑到一邊。旁邊幾名用餐的人見狀離開。

23時28分,人群散開,飯店老闆上去踹了男子一腳,男子躺倒在地。約兩分鐘後,男子緩慢從地上坐起,一群人在旁圍觀,飯店老闆再次抬腳踹向男子頭部。

警方:肯定飯店老闆等人見義勇為行為

11月21日,新京報記者從深圳市公安局龍崗分局獲悉最新情況通報。通報稱,2018年11月15日23時許,深圳市公安局同樂派出所接事主佔某(女,27歲)報警,稱其被他人猥褻。接報後,民警趕赴現場處置並當場抓獲違法行為人。

經調取案發現場監控視頻、走訪知情群眾、詢問當事人等取證工作,公安機關查明案發經過如下:當日23時許,違法行為人林某鵬(男,25歲)飲酒後來到龍崗區鴻基路附近某火鍋店門前,突然摟抱正在與親友吃宵夜的佔某,拉扯中雙方均倒地。飯店經營者曾某等人上前制止,將雙方分開並將林某鵬控制。在林某鵬已被控制,等待警方到場處理的過程中,曾某仍用腳踢林某鵬頭部,幸未造成嚴重後果。

目前,林某鵬因猥褻他人被依法行政拘留十日。就林某鵬家屬反映林某鵬被毆打情況,公安機關在肯定曾某等人見義勇為行為的同時,對曾某在已制止違法行為後仍踢打對方的行為進行了普法教育。

龍崗分局相關負責人解釋道,綜合考慮動機、情節、後果等因素後,公安機關最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3條第1款規定,對飯店老闆曾某毆打他人的行為處以罰款200元。

上述相關負責人也表示,最終處理結果已正式向雙方通報,並警告嫌疑人父母,不允許騷擾甚至恐嚇店主,一經發現將嚴肅查處。

編輯 潘佳錕 校對 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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