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的500元錢在哪兒

法律 法制 社會 中國青年網 2017-06-18

“檢察官,請幫幫我,我實在沒辦法了。”日前,在監獄服刑的塗某,向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上前城地區檢察院的檢察官發出求助。

經瞭解,在銀川市看守所關押期間,塗某的個人消費卡尚餘500多元,但這筆錢在塗某移送監獄服刑過程中,並未隨他一起移交至監獄,導致塗某無法購買所需生活用品,也無法與在外地的家人聯絡。

派駐檢察官獲悉情況後,向銀川市看守所進行核實,瞭解到塗某反映的情況屬實。而這筆錢之所以沒有及時移交,是因為看守所和監獄之間的罪犯個人財產移交系統不暢通,導致到賬不及時。

為使罪犯合法權益得到保障,安心改造,上前城地區檢察院積極與銀川市看守所溝通協調,由派駐檢察官代塗某領取了這筆錢,並趕在入監教育中心開放購物之前,及時將錢打入塗某在監獄的個人消費賬戶中。

派駐檢察官表示,錢雖然不多,但關係到在押人員的合法權益,也與在押人員的改造息息相關。駐監獄檢察室採取罪犯權利義務告知、檢察官預約談話、設置檢察信箱、發放調查表等措施,及時受理罪犯的訴求,切實維護其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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