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俠客島談女教師絕筆信事件:一條詭異的上訪之路'

法律 經濟 豐縣 和布克賽爾 同仁縣 中國經濟網 2019-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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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俠客島

(原標題:【解局】女教師絕筆信事件:一條詭異的上訪之路)

“當您看到這封求助信時,我和先生已經在準備離開這個世界了。”

這兩天,徐州豐縣周樓小學教師李秀娟的一封“絕筆信”在全網熱傳。信中詳述了她和丈夫因女兒眼睛意外致殘、一年來不斷上訪的種種遭遇。

最新消息顯示,目前夫妻二人已被找到,沒有生命危險;針對信中反映的問題,當地也已啟動了調查程序。

涉事地豐縣也在昨晚發出一份通報,稱“李秀娟在頻繁赴各級相關單位反映問題過程中存在尋釁滋事行為,當地派出所在對李秀娟傳喚、審查過程中,暫未發現有對其毆打、辱罵行為”;而今晨李老師發出的第二封聲明信則稱,如有一句假話,其和丈夫自願被開除教師隊伍。

看上去,事情真在不斷“反轉”,更多的細節還需要事實和證據的支撐。不過,真正引人深思的是,“李秀娟們”的上訪之路,為何如此詭異?

還得細細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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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俠客島

(原標題:【解局】女教師絕筆信事件:一條詭異的上訪之路)

“當您看到這封求助信時,我和先生已經在準備離開這個世界了。”

這兩天,徐州豐縣周樓小學教師李秀娟的一封“絕筆信”在全網熱傳。信中詳述了她和丈夫因女兒眼睛意外致殘、一年來不斷上訪的種種遭遇。

最新消息顯示,目前夫妻二人已被找到,沒有生命危險;針對信中反映的問題,當地也已啟動了調查程序。

涉事地豐縣也在昨晚發出一份通報,稱“李秀娟在頻繁赴各級相關單位反映問題過程中存在尋釁滋事行為,當地派出所在對李秀娟傳喚、審查過程中,暫未發現有對其毆打、辱罵行為”;而今晨李老師發出的第二封聲明信則稱,如有一句假話,其和丈夫自願被開除教師隊伍。

看上去,事情真在不斷“反轉”,更多的細節還需要事實和證據的支撐。不過,真正引人深思的是,“李秀娟們”的上訪之路,為何如此詭異?

還得細細說來。

俠客島談女教師絕筆信事件:一條詭異的上訪之路

李秀娟“絕筆信”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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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俠客島

(原標題:【解局】女教師絕筆信事件:一條詭異的上訪之路)

“當您看到這封求助信時,我和先生已經在準備離開這個世界了。”

這兩天,徐州豐縣周樓小學教師李秀娟的一封“絕筆信”在全網熱傳。信中詳述了她和丈夫因女兒眼睛意外致殘、一年來不斷上訪的種種遭遇。

最新消息顯示,目前夫妻二人已被找到,沒有生命危險;針對信中反映的問題,當地也已啟動了調查程序。

涉事地豐縣也在昨晚發出一份通報,稱“李秀娟在頻繁赴各級相關單位反映問題過程中存在尋釁滋事行為,當地派出所在對李秀娟傳喚、審查過程中,暫未發現有對其毆打、辱罵行為”;而今晨李老師發出的第二封聲明信則稱,如有一句假話,其和丈夫自願被開除教師隊伍。

看上去,事情真在不斷“反轉”,更多的細節還需要事實和證據的支撐。不過,真正引人深思的是,“李秀娟們”的上訪之路,為何如此詭異?

還得細細說來。

俠客島談女教師絕筆信事件:一條詭異的上訪之路

李秀娟“絕筆信”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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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俠客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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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您看到這封求助信時,我和先生已經在準備離開這個世界了。”

這兩天,徐州豐縣周樓小學教師李秀娟的一封“絕筆信”在全網熱傳。信中詳述了她和丈夫因女兒眼睛意外致殘、一年來不斷上訪的種種遭遇。

最新消息顯示,目前夫妻二人已被找到,沒有生命危險;針對信中反映的問題,當地也已啟動了調查程序。

涉事地豐縣也在昨晚發出一份通報,稱“李秀娟在頻繁赴各級相關單位反映問題過程中存在尋釁滋事行為,當地派出所在對李秀娟傳喚、審查過程中,暫未發現有對其毆打、辱罵行為”;而今晨李老師發出的第二封聲明信則稱,如有一句假話,其和丈夫自願被開除教師隊伍。

看上去,事情真在不斷“反轉”,更多的細節還需要事實和證據的支撐。不過,真正引人深思的是,“李秀娟們”的上訪之路,為何如此詭異?

還得細細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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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秀娟“絕筆信”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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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俠客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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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您看到這封求助信時,我和先生已經在準備離開這個世界了。”

這兩天,徐州豐縣周樓小學教師李秀娟的一封“絕筆信”在全網熱傳。信中詳述了她和丈夫因女兒眼睛意外致殘、一年來不斷上訪的種種遭遇。

最新消息顯示,目前夫妻二人已被找到,沒有生命危險;針對信中反映的問題,當地也已啟動了調查程序。

涉事地豐縣也在昨晚發出一份通報,稱“李秀娟在頻繁赴各級相關單位反映問題過程中存在尋釁滋事行為,當地派出所在對李秀娟傳喚、審查過程中,暫未發現有對其毆打、辱罵行為”;而今晨李老師發出的第二封聲明信則稱,如有一句假話,其和丈夫自願被開除教師隊伍。

看上去,事情真在不斷“反轉”,更多的細節還需要事實和證據的支撐。不過,真正引人深思的是,“李秀娟們”的上訪之路,為何如此詭異?

還得細細說來。

俠客島談女教師絕筆信事件:一條詭異的上訪之路

李秀娟“絕筆信”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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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縣最新情況通報

信訪

不妨先看看作為本次事件重心的“信訪制度”的基本屬性。

信訪首先是一項政治制度,是各級政府密切聯繫人民群眾的方式。從根本上說,它是由黨和國家性質決定的,其在制度設置的一開始就包含了“伸冤”的功能——當法律、行政等手段無效時,信訪可作為救濟制度來化解社會矛盾。

說白了,信訪制度是裝載社會問題的“容器”,各種疑難雜症都容易在信訪中體現出來。

島叔接觸過的信訪案例中,就有相當部分是極其複雜的問題。這些問題也許在法律上說得清楚,在行政上也可以得到處理,卻不一定符合當事人所理解的“情理”——於是乎,兜兜轉轉,最終都會湧入信訪渠道。

而在對相關案例的處理上,各級信訪部門一般會堅持依法處理,但也總會在不同程度上兼顧“情理”。甚至在有些時候,“和稀泥”成了信訪處置的核心原則——“擺平就是水平”,這話在基層一點不假。

李秀娟信中所反映的問題和豐縣初步調查出的結果,其實不算特別複雜。

2018年3月12日,豐縣實驗小學放學時,兩名學生因排隊打鬧、無意間將校服拉鍊甩到了李秀娟女兒樑某的左眼,致使其視神經損傷(據李秀娟反映是“八級傷殘”)。

按照李老師的說法,一年多來,學校一直未妥善處理孩子的傷殘賠償問題,“迫使”夫婦二人走上了上訪之路;而據調查通報,自2018年4月起,李秀娟先後數十次到學校和各級教育、信訪部門反映問題,其中十五次越級進京上訪。

截至2019年7月,經教育局財審股、實驗小學會計共同審核,李秀娟為樑某治療共計花費3萬餘元;而李秀娟初始提出賠償36萬元。

儘管事發過程並未全部還原,但有幾個細節倒必須劃下重點:

一是教育、信訪部門、涉事學校等相關方面在當事雙方間長期擔任過“中間人角色”;二是校方只能做出“調解”,不能仲裁,因而面對可能出現的“纏訪”,容易出現劇情“歪曲”;三是有關方面曾多次勸告李秀娟走司法途徑解決問題,一直未能成功。

多數情況下出現類似事件,人們習慣於綜合採用調解、司法、信訪等措施予以解決。但目前的公開信息表明,李秀娟在一頭扎進“信訪”前,並未採用過調解、司法方面的救濟措施(據其最新聲明,曾決定走司法途徑,但律師暫不起訴)。

相比於可能耗時耗力、結果不確定的漫長司法程序,信訪相對之下則在施壓上“經濟有效”,一般對上訪人也只有好處,沒有壞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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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解局】女教師絕筆信事件:一條詭異的上訪之路)

“當您看到這封求助信時,我和先生已經在準備離開這個世界了。”

這兩天,徐州豐縣周樓小學教師李秀娟的一封“絕筆信”在全網熱傳。信中詳述了她和丈夫因女兒眼睛意外致殘、一年來不斷上訪的種種遭遇。

最新消息顯示,目前夫妻二人已被找到,沒有生命危險;針對信中反映的問題,當地也已啟動了調查程序。

涉事地豐縣也在昨晚發出一份通報,稱“李秀娟在頻繁赴各級相關單位反映問題過程中存在尋釁滋事行為,當地派出所在對李秀娟傳喚、審查過程中,暫未發現有對其毆打、辱罵行為”;而今晨李老師發出的第二封聲明信則稱,如有一句假話,其和丈夫自願被開除教師隊伍。

看上去,事情真在不斷“反轉”,更多的細節還需要事實和證據的支撐。不過,真正引人深思的是,“李秀娟們”的上訪之路,為何如此詭異?

還得細細說來。

俠客島談女教師絕筆信事件:一條詭異的上訪之路

李秀娟“絕筆信”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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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縣最新情況通報

信訪

不妨先看看作為本次事件重心的“信訪制度”的基本屬性。

信訪首先是一項政治制度,是各級政府密切聯繫人民群眾的方式。從根本上說,它是由黨和國家性質決定的,其在制度設置的一開始就包含了“伸冤”的功能——當法律、行政等手段無效時,信訪可作為救濟制度來化解社會矛盾。

說白了,信訪制度是裝載社會問題的“容器”,各種疑難雜症都容易在信訪中體現出來。

島叔接觸過的信訪案例中,就有相當部分是極其複雜的問題。這些問題也許在法律上說得清楚,在行政上也可以得到處理,卻不一定符合當事人所理解的“情理”——於是乎,兜兜轉轉,最終都會湧入信訪渠道。

而在對相關案例的處理上,各級信訪部門一般會堅持依法處理,但也總會在不同程度上兼顧“情理”。甚至在有些時候,“和稀泥”成了信訪處置的核心原則——“擺平就是水平”,這話在基層一點不假。

李秀娟信中所反映的問題和豐縣初步調查出的結果,其實不算特別複雜。

2018年3月12日,豐縣實驗小學放學時,兩名學生因排隊打鬧、無意間將校服拉鍊甩到了李秀娟女兒樑某的左眼,致使其視神經損傷(據李秀娟反映是“八級傷殘”)。

按照李老師的說法,一年多來,學校一直未妥善處理孩子的傷殘賠償問題,“迫使”夫婦二人走上了上訪之路;而據調查通報,自2018年4月起,李秀娟先後數十次到學校和各級教育、信訪部門反映問題,其中十五次越級進京上訪。

截至2019年7月,經教育局財審股、實驗小學會計共同審核,李秀娟為樑某治療共計花費3萬餘元;而李秀娟初始提出賠償36萬元。

儘管事發過程並未全部還原,但有幾個細節倒必須劃下重點:

一是教育、信訪部門、涉事學校等相關方面在當事雙方間長期擔任過“中間人角色”;二是校方只能做出“調解”,不能仲裁,因而面對可能出現的“纏訪”,容易出現劇情“歪曲”;三是有關方面曾多次勸告李秀娟走司法途徑解決問題,一直未能成功。

多數情況下出現類似事件,人們習慣於綜合採用調解、司法、信訪等措施予以解決。但目前的公開信息表明,李秀娟在一頭扎進“信訪”前,並未採用過調解、司法方面的救濟措施(據其最新聲明,曾決定走司法途徑,但律師暫不起訴)。

相比於可能耗時耗力、結果不確定的漫長司法程序,信訪相對之下則在施壓上“經濟有效”,一般對上訪人也只有好處,沒有壞處。

俠客島談女教師絕筆信事件:一條詭異的上訪之路

北京同仁醫院診斷證明書

樑士偉利用職務便利,以周樓小學名義為其女委託傷殘鑑定

這次事件的一大轉折在於,2018年7月,李秀娟帶女兒去北京同仁醫院就醫,被告知其女兒視力基本為0,無法治癒。其間,她去國家信訪局上訪,被豐縣一位趙姓官員截訪,勸其回家。

而正是這一次上訪,觸動了信訪制度的基本矛盾——

信訪是人民群眾的基本權利,這沒問題。不過,《信訪條例》等相關法規,在保護信訪人權利的同時,也對信訪行為設置了“屬地管理”“逐級上訪”等基本規制。道理也很簡單:在實踐中,如果濫用信訪權利,什麼事無論大小都直接進京上訪,勢必危及信訪秩序,從而堵塞信訪渠道,甚至讓一些原本正常的信訪訴求也難以解決。

李秀娟的“越級上訪”在這個意義上不可不謂為“典型”,不僅衝擊了信訪秩序,給地方政府造成的壓力也不小。

另一方面,在越級上訪的過程中,李老師的信訪訴求也並不集中。原本是孩子視力受損、解決賠償問題,但她在國家信訪局上訪時,反映的主要問題卻變成了“希望社會可以關注學生在校安全”。

換句話說,在漫長的上訪過程中,矛頭已經變化——從具體的糾紛、賠償,轉向了抽象的、針對地方政府的“抗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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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俠客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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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您看到這封求助信時,我和先生已經在準備離開這個世界了。”

這兩天,徐州豐縣周樓小學教師李秀娟的一封“絕筆信”在全網熱傳。信中詳述了她和丈夫因女兒眼睛意外致殘、一年來不斷上訪的種種遭遇。

最新消息顯示,目前夫妻二人已被找到,沒有生命危險;針對信中反映的問題,當地也已啟動了調查程序。

涉事地豐縣也在昨晚發出一份通報,稱“李秀娟在頻繁赴各級相關單位反映問題過程中存在尋釁滋事行為,當地派出所在對李秀娟傳喚、審查過程中,暫未發現有對其毆打、辱罵行為”;而今晨李老師發出的第二封聲明信則稱,如有一句假話,其和丈夫自願被開除教師隊伍。

看上去,事情真在不斷“反轉”,更多的細節還需要事實和證據的支撐。不過,真正引人深思的是,“李秀娟們”的上訪之路,為何如此詭異?

還得細細說來。

俠客島談女教師絕筆信事件:一條詭異的上訪之路

李秀娟“絕筆信”截圖

俠客島談女教師絕筆信事件:一條詭異的上訪之路俠客島談女教師絕筆信事件:一條詭異的上訪之路俠客島談女教師絕筆信事件:一條詭異的上訪之路

豐縣最新情況通報

信訪

不妨先看看作為本次事件重心的“信訪制度”的基本屬性。

信訪首先是一項政治制度,是各級政府密切聯繫人民群眾的方式。從根本上說,它是由黨和國家性質決定的,其在制度設置的一開始就包含了“伸冤”的功能——當法律、行政等手段無效時,信訪可作為救濟制度來化解社會矛盾。

說白了,信訪制度是裝載社會問題的“容器”,各種疑難雜症都容易在信訪中體現出來。

島叔接觸過的信訪案例中,就有相當部分是極其複雜的問題。這些問題也許在法律上說得清楚,在行政上也可以得到處理,卻不一定符合當事人所理解的“情理”——於是乎,兜兜轉轉,最終都會湧入信訪渠道。

而在對相關案例的處理上,各級信訪部門一般會堅持依法處理,但也總會在不同程度上兼顧“情理”。甚至在有些時候,“和稀泥”成了信訪處置的核心原則——“擺平就是水平”,這話在基層一點不假。

李秀娟信中所反映的問題和豐縣初步調查出的結果,其實不算特別複雜。

2018年3月12日,豐縣實驗小學放學時,兩名學生因排隊打鬧、無意間將校服拉鍊甩到了李秀娟女兒樑某的左眼,致使其視神經損傷(據李秀娟反映是“八級傷殘”)。

按照李老師的說法,一年多來,學校一直未妥善處理孩子的傷殘賠償問題,“迫使”夫婦二人走上了上訪之路;而據調查通報,自2018年4月起,李秀娟先後數十次到學校和各級教育、信訪部門反映問題,其中十五次越級進京上訪。

截至2019年7月,經教育局財審股、實驗小學會計共同審核,李秀娟為樑某治療共計花費3萬餘元;而李秀娟初始提出賠償36萬元。

儘管事發過程並未全部還原,但有幾個細節倒必須劃下重點:

一是教育、信訪部門、涉事學校等相關方面在當事雙方間長期擔任過“中間人角色”;二是校方只能做出“調解”,不能仲裁,因而面對可能出現的“纏訪”,容易出現劇情“歪曲”;三是有關方面曾多次勸告李秀娟走司法途徑解決問題,一直未能成功。

多數情況下出現類似事件,人們習慣於綜合採用調解、司法、信訪等措施予以解決。但目前的公開信息表明,李秀娟在一頭扎進“信訪”前,並未採用過調解、司法方面的救濟措施(據其最新聲明,曾決定走司法途徑,但律師暫不起訴)。

相比於可能耗時耗力、結果不確定的漫長司法程序,信訪相對之下則在施壓上“經濟有效”,一般對上訪人也只有好處,沒有壞處。

俠客島談女教師絕筆信事件:一條詭異的上訪之路

北京同仁醫院診斷證明書

樑士偉利用職務便利,以周樓小學名義為其女委託傷殘鑑定

這次事件的一大轉折在於,2018年7月,李秀娟帶女兒去北京同仁醫院就醫,被告知其女兒視力基本為0,無法治癒。其間,她去國家信訪局上訪,被豐縣一位趙姓官員截訪,勸其回家。

而正是這一次上訪,觸動了信訪制度的基本矛盾——

信訪是人民群眾的基本權利,這沒問題。不過,《信訪條例》等相關法規,在保護信訪人權利的同時,也對信訪行為設置了“屬地管理”“逐級上訪”等基本規制。道理也很簡單:在實踐中,如果濫用信訪權利,什麼事無論大小都直接進京上訪,勢必危及信訪秩序,從而堵塞信訪渠道,甚至讓一些原本正常的信訪訴求也難以解決。

李秀娟的“越級上訪”在這個意義上不可不謂為“典型”,不僅衝擊了信訪秩序,給地方政府造成的壓力也不小。

另一方面,在越級上訪的過程中,李老師的信訪訴求也並不集中。原本是孩子視力受損、解決賠償問題,但她在國家信訪局上訪時,反映的主要問題卻變成了“希望社會可以關注學生在校安全”。

換句話說,在漫長的上訪過程中,矛頭已經變化——從具體的糾紛、賠償,轉向了抽象的、針對地方政府的“抗爭”。

俠客島談女教師絕筆信事件:一條詭異的上訪之路

李秀娟一家合照

維穩

可能李秀娟自己都沒意識到,自從她有了赴京訪和越級上訪的經歷後,就已經成了當地信訪維穩的“目標人物”。

就我們在各地的調研實踐來看,地方政府的信訪維穩主要有兩個做法。

一是普遍採用“包保責任制”。對重點穩控對象,縣、鄉、村三級都要成立責任組,責任到人,技術到位。

這也就可以解釋,為什麼李秀娟從北京回到原籍後,其一舉一動皆被納入穩控視野,包括出行記錄會“預警”;教育局和學校作為責任單位也必須派人“監控”,等等。

這樣就難怪,2019年3月李老師買票赴京前夕,包保責任人員立馬到家“做工作”。應該說,地方政府在這個時間“做起工作”不無緊迫,畢竟兩會期間赴京上訪算是重大事件——在大部分地區,出現一起,全年的信訪工作就白搭。

也因為赴京訪和越級訪的這類“威脅”,地方政府容易成為被無限“勒索”的對象。各地為求息事寧人,往往會“花錢買平安”——給上訪者報銷車費是底線,還要好吃好喝招待。

而地方政府一旦給了好處,“謀利型上訪者”就會日益“得寸進尺”。島叔在各地調研都能遇上些以上訪為業、從地方政府收取好處、維持生計的“專業人士”。

像李秀娟這樣,在其女進行了相應手術後,要求學校出面協調解決醫藥費問題、並多次上訪,或者談不上“上訪專業戶”,但也總不免帶些“偏執”。

維穩過程中,如果碰上地方政府一直無動於衷的案例,那確實要追究相關部門的不作為;但如果地方政府做了工作,只是當事人始終未“見好就收”、或是客觀上還需要時間(比如走法律程序),那再去苛責政府就真成了“六月飛雪”。

第二個手段是截訪。在現有的普遍實踐中,一旦信訪人意外赴京訪,屬地政府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將其勸返回原籍。

2008年,面對愈發嚴峻的赴京上訪大潮,中央有關部門做出了“關於加強對在京非正常上訪行為依法處理工作和完善非正常上訪人員勸返接回機制的實施意見”,各級地方政府也逐漸形成了一整套的截訪機制。

其核心在於“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為保信訪秩序,各地都有苛刻的工作要求。比如一些基層政府規定,在接到接人通知後,要立即派人在12小時之內帶車、帶人、帶經費到京,將上訪人及時、安全接回。

因此,地方政府一般都按照“先規範行為、後解決問題”的原則,將非正常上訪人員先勸返接回當地,再對其加大教育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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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俠客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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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您看到這封求助信時,我和先生已經在準備離開這個世界了。”

這兩天,徐州豐縣周樓小學教師李秀娟的一封“絕筆信”在全網熱傳。信中詳述了她和丈夫因女兒眼睛意外致殘、一年來不斷上訪的種種遭遇。

最新消息顯示,目前夫妻二人已被找到,沒有生命危險;針對信中反映的問題,當地也已啟動了調查程序。

涉事地豐縣也在昨晚發出一份通報,稱“李秀娟在頻繁赴各級相關單位反映問題過程中存在尋釁滋事行為,當地派出所在對李秀娟傳喚、審查過程中,暫未發現有對其毆打、辱罵行為”;而今晨李老師發出的第二封聲明信則稱,如有一句假話,其和丈夫自願被開除教師隊伍。

看上去,事情真在不斷“反轉”,更多的細節還需要事實和證據的支撐。不過,真正引人深思的是,“李秀娟們”的上訪之路,為何如此詭異?

還得細細說來。

俠客島談女教師絕筆信事件:一條詭異的上訪之路

李秀娟“絕筆信”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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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縣最新情況通報

信訪

不妨先看看作為本次事件重心的“信訪制度”的基本屬性。

信訪首先是一項政治制度,是各級政府密切聯繫人民群眾的方式。從根本上說,它是由黨和國家性質決定的,其在制度設置的一開始就包含了“伸冤”的功能——當法律、行政等手段無效時,信訪可作為救濟制度來化解社會矛盾。

說白了,信訪制度是裝載社會問題的“容器”,各種疑難雜症都容易在信訪中體現出來。

島叔接觸過的信訪案例中,就有相當部分是極其複雜的問題。這些問題也許在法律上說得清楚,在行政上也可以得到處理,卻不一定符合當事人所理解的“情理”——於是乎,兜兜轉轉,最終都會湧入信訪渠道。

而在對相關案例的處理上,各級信訪部門一般會堅持依法處理,但也總會在不同程度上兼顧“情理”。甚至在有些時候,“和稀泥”成了信訪處置的核心原則——“擺平就是水平”,這話在基層一點不假。

李秀娟信中所反映的問題和豐縣初步調查出的結果,其實不算特別複雜。

2018年3月12日,豐縣實驗小學放學時,兩名學生因排隊打鬧、無意間將校服拉鍊甩到了李秀娟女兒樑某的左眼,致使其視神經損傷(據李秀娟反映是“八級傷殘”)。

按照李老師的說法,一年多來,學校一直未妥善處理孩子的傷殘賠償問題,“迫使”夫婦二人走上了上訪之路;而據調查通報,自2018年4月起,李秀娟先後數十次到學校和各級教育、信訪部門反映問題,其中十五次越級進京上訪。

截至2019年7月,經教育局財審股、實驗小學會計共同審核,李秀娟為樑某治療共計花費3萬餘元;而李秀娟初始提出賠償36萬元。

儘管事發過程並未全部還原,但有幾個細節倒必須劃下重點:

一是教育、信訪部門、涉事學校等相關方面在當事雙方間長期擔任過“中間人角色”;二是校方只能做出“調解”,不能仲裁,因而面對可能出現的“纏訪”,容易出現劇情“歪曲”;三是有關方面曾多次勸告李秀娟走司法途徑解決問題,一直未能成功。

多數情況下出現類似事件,人們習慣於綜合採用調解、司法、信訪等措施予以解決。但目前的公開信息表明,李秀娟在一頭扎進“信訪”前,並未採用過調解、司法方面的救濟措施(據其最新聲明,曾決定走司法途徑,但律師暫不起訴)。

相比於可能耗時耗力、結果不確定的漫長司法程序,信訪相對之下則在施壓上“經濟有效”,一般對上訪人也只有好處,沒有壞處。

俠客島談女教師絕筆信事件:一條詭異的上訪之路

北京同仁醫院診斷證明書

樑士偉利用職務便利,以周樓小學名義為其女委託傷殘鑑定

這次事件的一大轉折在於,2018年7月,李秀娟帶女兒去北京同仁醫院就醫,被告知其女兒視力基本為0,無法治癒。其間,她去國家信訪局上訪,被豐縣一位趙姓官員截訪,勸其回家。

而正是這一次上訪,觸動了信訪制度的基本矛盾——

信訪是人民群眾的基本權利,這沒問題。不過,《信訪條例》等相關法規,在保護信訪人權利的同時,也對信訪行為設置了“屬地管理”“逐級上訪”等基本規制。道理也很簡單:在實踐中,如果濫用信訪權利,什麼事無論大小都直接進京上訪,勢必危及信訪秩序,從而堵塞信訪渠道,甚至讓一些原本正常的信訪訴求也難以解決。

李秀娟的“越級上訪”在這個意義上不可不謂為“典型”,不僅衝擊了信訪秩序,給地方政府造成的壓力也不小。

另一方面,在越級上訪的過程中,李老師的信訪訴求也並不集中。原本是孩子視力受損、解決賠償問題,但她在國家信訪局上訪時,反映的主要問題卻變成了“希望社會可以關注學生在校安全”。

換句話說,在漫長的上訪過程中,矛頭已經變化——從具體的糾紛、賠償,轉向了抽象的、針對地方政府的“抗爭”。

俠客島談女教師絕筆信事件:一條詭異的上訪之路

李秀娟一家合照

維穩

可能李秀娟自己都沒意識到,自從她有了赴京訪和越級上訪的經歷後,就已經成了當地信訪維穩的“目標人物”。

就我們在各地的調研實踐來看,地方政府的信訪維穩主要有兩個做法。

一是普遍採用“包保責任制”。對重點穩控對象,縣、鄉、村三級都要成立責任組,責任到人,技術到位。

這也就可以解釋,為什麼李秀娟從北京回到原籍後,其一舉一動皆被納入穩控視野,包括出行記錄會“預警”;教育局和學校作為責任單位也必須派人“監控”,等等。

這樣就難怪,2019年3月李老師買票赴京前夕,包保責任人員立馬到家“做工作”。應該說,地方政府在這個時間“做起工作”不無緊迫,畢竟兩會期間赴京上訪算是重大事件——在大部分地區,出現一起,全年的信訪工作就白搭。

也因為赴京訪和越級訪的這類“威脅”,地方政府容易成為被無限“勒索”的對象。各地為求息事寧人,往往會“花錢買平安”——給上訪者報銷車費是底線,還要好吃好喝招待。

而地方政府一旦給了好處,“謀利型上訪者”就會日益“得寸進尺”。島叔在各地調研都能遇上些以上訪為業、從地方政府收取好處、維持生計的“專業人士”。

像李秀娟這樣,在其女進行了相應手術後,要求學校出面協調解決醫藥費問題、並多次上訪,或者談不上“上訪專業戶”,但也總不免帶些“偏執”。

維穩過程中,如果碰上地方政府一直無動於衷的案例,那確實要追究相關部門的不作為;但如果地方政府做了工作,只是當事人始終未“見好就收”、或是客觀上還需要時間(比如走法律程序),那再去苛責政府就真成了“六月飛雪”。

第二個手段是截訪。在現有的普遍實踐中,一旦信訪人意外赴京訪,屬地政府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將其勸返回原籍。

2008年,面對愈發嚴峻的赴京上訪大潮,中央有關部門做出了“關於加強對在京非正常上訪行為依法處理工作和完善非正常上訪人員勸返接回機制的實施意見”,各級地方政府也逐漸形成了一整套的截訪機制。

其核心在於“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為保信訪秩序,各地都有苛刻的工作要求。比如一些基層政府規定,在接到接人通知後,要立即派人在12小時之內帶車、帶人、帶經費到京,將上訪人及時、安全接回。

因此,地方政府一般都按照“先規範行為、後解決問題”的原則,將非正常上訪人員先勸返接回當地,再對其加大教育力度。

俠客島談女教師絕筆信事件:一條詭異的上訪之路

豐縣城東派出所所長潘榮祥就執法過程接受採訪

施策

通常來講,絕大多數信訪維穩都會綜合施策——軟的不行,來硬的。

李秀娟是體制內人,按常理,當地政府會有很多辦法來防止其濫用上訪權利,比如說用單位的紀律加以約束。

但顯然,常規約束手段沒起到作用,以致於李老師在2019年3月、全國兩會期間再度“疑似赴京上訪”。從維穩的“潛規則”看,這個時間去北京,一旦功成,地方政府吃不了兜著走。

但從信訪人的角度看,其也能給出妥善的說辭,“赴京不一定上訪”。比如李秀娟的公開說法就是,要帶女兒去北京的醫院看病——倒也是合理的理由。

應該說,在本次事件的前期處理中,當地政府和教育部門原本沒太多可指摘之處。但是,關鍵的地方在於,或許為了“一勞永逸”渡過危機,他們在關鍵時刻使出了殺手鐗——行政拘留。

根據豐縣官方通報,此次拘留是因為前一次傳喚過程中李老師拒不配合、之後認定為“尋釁滋事”;其客觀結果,肯定給李老師造成了極大的心理震撼。不過,這個心理震撼並沒有讓其退縮,反而激起了其“鬥志”,更有理由指摘地方政府的“錯處”。因此,在“絕筆信”的訴求中,也多出一條“請求追究暴力毆打我的派出所副所長羅烈的責任,哪怕是一個道歉”。

不過,在信訪實踐中,這樣的訴求化解起來也並不簡單。官方通報寫道,“在傳喚、審查過程中,未發現有對其毆打、辱罵行為”;現在派出所都應該有全程錄像,聯合調查組也拷走了視頻,相信查起來不會太困難。究竟是“暴力毆打”還是“合理範圍內的人身強制措施”,可以等待聯合調查組的結論。

其實,回到事件的核心問題,就是李老師的孩子視力受損是否是因為同學打鬧導致——畢竟中間存在一個多月的時間差,事發當時老師檢查過無礙,正常上學一個多月之後才出現狀況。

醫學上的後果究竟是因為什麼原因造成,需要很嚴謹的調查結論,這本身其實完全可以藉助司法手段。這也就是為什麼另外兩名家長說只願意承擔醫藥費用、不認可其他賠償訴求的邏輯,因為必須從醫學和司法上證明孩子視力受損是因為那次意外事故,才談得上責任。如果這個核心問題解決不了,就通過多次上訪給政府施加壓力,有理也會變成無理。

所以,即使是在正常情況下,李老師也應該先走司法途徑。如果因為賠償滿足不了就走上訪之路,怕是很難有結果。畢竟,一旦上訪人的訴求超出事件本身範疇,不僅對解決問題無所助益、甚至相距更遠,這種對抗又怎能不升級?

通常來講,把事情如“絕筆信”一樣“鬧大”,結果無外乎兩個:一是地方政府對此將承受巨大壓力;二是信訪人一般會獲得輿論的支持。但也存在一個風險(恰如李秀娟事件),更多的細節將公之於眾,而這些細節不一定有利於上訪者。

今天,我們正面臨一個複雜社會。儘管信訪能夠有效化解社會矛盾,但畢竟還存在缺陷。概言之,信訪是一個極其廉價有效的制度,導致其制度門檻幾乎為零。因此,在日常實踐中過,人們普遍有“信訪不信法”的傾向。

並且,信訪本質上是一項政治制度,是一項政治責任。結果是,信訪雖然在制度上有終結制度,但在實踐中是沒有終結的——只要信訪人有足夠的耐心,就可以和地方政府扛到底,這也就衍生出了“人民內部矛盾人民幣解決”的問題。

客觀上,屬地政府既是信訪權利的迴應者,又是信訪秩序的維護者,面臨著兩難境地。我們希望,地方政府不應受“鬧大”的影響破壞信訪秩序,應在積極迴應上訪者合理訴求的同時,促使社會矛盾合情合理合法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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